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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为加快推进“四个”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二)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积极参与县政府重大项目谈判工作,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对谈判方式、谈判方案从法律角度提供详细的建议及论证。二是协助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配合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起草或拟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是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为保障县政府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四是协助处理县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对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与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同时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五是积极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对县政府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时提供咨询回复,同时辅助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县政府下属单位的法制指导。县政府法制办按照顾问律师具体承办的法律事务,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给予补贴。
(三)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把关、清理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定、登记和备案工作,真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杜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办前置审查直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主动与文件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对不合法、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坚决不予出台。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县政府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5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对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作为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后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四)受县政府委托,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完善听证制度、告知制度、证据制度等,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联系渠道。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便捷、灵活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行政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积极做好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做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应诉答辩、出庭工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出庭应诉,整体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意识,真正实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诉讼地位的平等,从而有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三是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整合行政资源,搭建投诉、复议、裁决、调解等统一解决争议的工作平台。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五)其他工作。一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完善我县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执法和谐,防治执法腐败,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公开行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将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目前我县已制定了《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办法》、《县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名群众公议员,2015年3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加强对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矛盾和争议的协调,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做好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减少弹性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法制办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为了全面掌握我办地方病分布和发病情况,明确防治任务,降低和消除地方病危害,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地方病防治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任务
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成员单位有办事处办公室、卫生院、水管站、教委、办事处各村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地方病防治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办事处办公室职责:
协调成员单位关系,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卫生院职责:
1、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医院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综合管理。
2、完成辖区地方病病情监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情。
3、安排乡医会同村上开展病情调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卫生室必须建立地方病病情资料登记册。
4、指导全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全面收集本地区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成图表上墙,提交工作总结。
6、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管站职责:
1、对此项工作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2、将改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评估。
3、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总结。
4、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任务。
(五)教委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2、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完成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并纳入教学计划综合考核。
3、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80%,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率达到80%。
4、利用学校教育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教育水平。
5、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
6、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它任务。
(六)村两委会职责:
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安排乡医,做好本村病情调查,摸清本村病情底子。
3、制订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在本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达到宣教目标要求。
5、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提交工作总结。
6、完成上级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网络,分解工作任务,培训人员。
第二阶段:地方病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深入居民点开展人群病情普查摸底工作,组织填写汇总统计有关资料及总结上报,同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三阶段:展室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村展室材料档案资料及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展室的安排布置。卫生院要求有存放地方病防治资料的专用柜,村卫生室建立地方病病情资料登记册。
第四阶段:自查验收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自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
第五阶段:接受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办事处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创建的具体工作。
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大整治”各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黄办[]26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纪律严明、和谐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通过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市法制办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部门,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整治重点
按部就班、不推不动,一是学风不浓”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以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认为自己经验丰富而不愿意学习等问题。二是工作不实”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同志工作不太上心。长时间打不开局面,看不见明显效果等问题。三是干劲不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发展意思不强烈,发展责任不上心,发展措施不硬朗等问题。四是落实不力”问题。重点解决有的干部碰到困难就退、碰到矛盾就避、碰到难题就推,对一些事关大局的问题不去决策、不敢决策、不善决策等问题。五是形象不佳”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纪律不严等问题。
四、总体安排
开展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分重点治理、全面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治理阶段(年6月-年底)
集中治理机关干部作风,针对存在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向杨业功、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围绕“创先争优”和“七个凡事”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机关作风有新改进,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新改变,发展环境有新改善”目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底)
使“创先争优”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七个凡是得到明显提升,实现“行政能力有新提升,便民服务有新举措,效能建设有新成效”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
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开展争创“优秀公务员标兵”和“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建立“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成立市法制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路域环境、构建和谐公路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整体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建设和管理行为,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路交通安全水平,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高我市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
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重点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边界公路以及穿村镇路段公路。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有效避免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4.公路绿化。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选择绿化苗木,加强绿化抚育管理,做到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绿化苗木护管良好,无缺行断档、护管不善路段,一级公路应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5.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6.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地方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
7.公路应急保障及公众信息服务。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扫、四刷”的措施,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和破旧建筑,对保留建筑(500米可视范围内)实施统一粉刷。
2.非公路标志治理。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的宣传标志,坚决拆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
3.路侧垃圾、污染及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治理。全面清理路侧垃圾,加强穿村路段环境治理,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加强对公路两侧堆积物和砂石建材、废旧回收等经营场所的整治。
4.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路侧绿化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6.违法占路行为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7.公路大中型桥梁200米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活动的治理,保障桥梁安全畅通。
三、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1.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域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及时调度、汇总、通报整治活动有关情况。
2.通行秩序整顿。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交通、公路部门配合,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现象发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路域环境两侧整治。由各镇(办)按属地化管理的范围分别牵头,市城管、环保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整治。按全国公路大检查的要求,对500米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统一粉刷。对公路用地范围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穿村镇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垃圾、堆积物,杜绝牲畜散养现象,做到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常年保持视觉舒适、无污染、人与自然和谐。
4.公路用地范围内整治。市公路部门负责对全市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改。加强对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管理,路面保持清洁,无乱堆乱放现象,边沟顺畅,路基边坡达到要求。
5.违法占路经营治理。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相关镇(办)牵头,市工商、城管、公路、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大管治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路经营现象。做到国省干线公路无集市贸易现象,日常无摆摊设点现象。无出租车停放占路现象,优化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公路交通安全。
6.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和违法建筑拆除。由各镇(办)牵头,市国土、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配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拆除公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
7.公路打场晒粮现象整治。市公路部门牵头,市城管、公安部门和沿线镇(办)共同参与,合力整治公路打场晒粮现象。因全国公路检查时间安排在10月份,正值秋收季节,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现象的整治尤其重要。
8.公路两侧水土保护。由市水利、国土部门牵头,市交通、公路部门及所在地相关镇(办)配合,严厉打击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及桥梁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非法采砂、采石、取土的行为,保护公路路基、桥涵等设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9.公路路域绿化。由市林业部门牵头,公路所在地相关镇(办)配合,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对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和破损山体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实施绿化,提升公路两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8月31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路域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2月31日)。结合全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日常工作考评情况,对在全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从严执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优化交通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策划、协调、督办、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西路榴花宾馆(联系人:电话:84699834),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整顿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等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二)坚决查扣、整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区、闯信号、逆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
(三)严厉打击参与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公然对抗执法管理、聚众滋事、煽动闹事、串联上访等非法现象;
(四)建立健全打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黑车”非法营运与交通违法的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使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在城市繁华地段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执法部门做好整顿的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全面整治阶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6月中旬至月底,为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由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评比,月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并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治措施与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工负责、从严执法、条块结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市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把源头销售关,做好路面执法查扣和宣传工作。各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和街道办,走门入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千方百计消化处理参与非法经营的各类黑车;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帮助解决从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一)城6区人民政府负责,成立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安交管支队一、二、四、六、八、十大队分管大队长分别兼任各区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区交通、城管、残联和相关交管大队人员,联合办公;各区确定一处查扣处理点(停车场),整顿查扣的各类黑车一律就近存放在各区的查扣处理点,由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车辆保管和对车主解释、劝导与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策划、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采访,跟踪报道。
(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公安分局,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6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和外部摩托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和载客营运,禁止本市摩托车在二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三环路以内载客营运。
(四)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区交通运管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进行路面查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市民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占用人行道摆放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此类车辆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六)市工商局负责,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对经营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联合市质监局,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七)市残联负责,组织各区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劝导,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和对抗执法管理等事件的发生;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运营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市容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与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分阶段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考评,督办各区、各部门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突击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机关作风有新的改进,行政能力有新的提升,精神面貌有新的转变,发展环境有新的改善,确保“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农业开发办全体干职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4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由办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积极引导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2、制定方案。结合农业开发工作实际,制定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加强领导。成立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
4、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暨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效能作风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作风整治有关文件,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干职工积极投身到“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位干职工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位干职工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办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2、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本单位“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整治办。
2、完善提高。将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会展工作提升年”活动总体目标与要求,创新管理增活力,优化服务促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和完善会展工作的长效机制,真实、客观地评估全市重大会展活动、特别是涉及产业发展、惠民利民等会展活动,加快推进会展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努力提升会展工作效益与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考评和评估,以提升办展水平,规范行业竞争,凸显奖励引导扶持作用,对具有影响力、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创新会展项目和贴近群众的消费类会展活动进行重点扶持。
三、评估内容
1.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估。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和创意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是否符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方向,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拉动、消费带动、政策指引作用,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具有可培育的发展潜力。
3.对重大会展活动的策划创意水平与举办软硬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每项重大会展活动结束,组织专家对创意、策划、品牌效应、产业拉动、市场前景等事项进行研讨评估。提出提升与改进的办法与建议,给予正面引导与支持。
4.对重大会展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存在骗展、骗会等信任患,是否具备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1.成立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2013年4月初--7月底前完成)。专家委员会委员由政府相关部门、会展协会和有关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会展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工作。
2.制定市重大会展活动评估办法(2013年8月初--9月底前完成)。市会展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先进行业的经验作法,结合会展业实际,制定出符合实情、简洁方便、科学有效、可操作的办法。
3.建立健全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流程(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明确市会展主管部门、会展业专家评估委员会的工作责任,根据分工进行流程制定,对重大会展活动进行“事前论证评估、事中介入跟踪、事后小结提升”,形成高效、有序的操作机制。
4.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与会展业扶持政策、奖励办法有机结合,确立优先扶持项目、政策奖励项目和方向指导性项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重大会展活动评估机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一、年度任务
围绕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环境的目标,集中实施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整治、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停车秩序整治等九大整治。
(一)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完成新改建绿地42公顷、栽植大树800株以上、立体绿化10处以上,完成市区道路和单位(学校)庭院、小区绿化改造等绿色建设任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教育体育局
(二)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市区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改造、地下管线同步敷设等综合整治项目,集中整治道路24条,改造道路面积25万平方米,铺装给排水管线11公里,亮化道路9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公安局
(三)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街道、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完成绿道建设不少于2公里。对路、世纪大道、路等主干道路及重要区域节点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四)过城河道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市区建成区内的现河等部分河段,提高绿化密度,提升景观水平,完善健身休闲设施。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路等7条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修缮及网点整治。完成新村、小区、原棉纺厂住宅区、木材公寓、小区、教师新村等9个住宅小区整治。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六)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百千万”竞赛评选活动;深化环卫运行方式改革,整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水洒漏、垃圾落地、垃圾桶乱摆乱放等问题;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完成建筑垃圾收运车辆的密闭改装及GPS安装,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制度;建立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中村、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整治河道水体卫生。全面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生活垃圾死角,整治积存建筑垃圾。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管理局、水利水产局
(七)视觉污染及占路经营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深化整治户外广告,完成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对城区范围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龙门广告、道旗广告、落地灯箱及垃圾桶等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户外广告登记,规范内容,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所有违章设置亭体;清理整治各街道及开发区行政辖区内的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搭建物,分门别类处置各类违法建筑。制定《市城市道路便民摊点设置导则》,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
2、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乡建设局、文明办、商务局、水利水产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卫生局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有计划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全面开展油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油品质量明示制度。
2、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
(九)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落实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强路边停车位和专用停车场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域,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设物防设施;整治公交车辆占道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现象;推进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修订目前停车收费标准。
2、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
二、工作步骤
(一)2月份到3月中旬,制定方案、完善机构及宣传动员。
(二)3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
(三)11月下旬,检查验收考核,做好总结评比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指挥分部,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分别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指挥分部内设办公室及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和各街道(开发区)共5个综合工作部。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倪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指挥,各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任5个综合工作部指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要做好对上沟通工作,同时做好本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将责任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倒排任务工期,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落实人财物保障,主动承担起各项整治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每周向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提报工作进展。实行“日查,周考,周通报”的方式,将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大考核配分;每周考评情况在电视及《今日》“我们的家园”栏目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