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1:4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三个月的时间,短短长长,感慨良多。记得刚来的时候,对岗位是忐忑青涩、手足无措,对工作更是擀面杖吹火,尽管我以前的经历也是丰满而充实的,然而对于新的环境,仍然需要一个缓冲,那段时间也犯了不少低级而幼稚的错误,譬如第一次开三联时候的紧张兴奋,第一次收款时的编码混淆与输入金额错误,等等等等,但都在同事老师们的“没有事儿”和经验之谈中,渐渐的就成为过去。为了更好更快的进入角色,我每天下班之后仍然要到柜组待上一段时间,尽可能多的参与前台事务。我逢事必寻遇事必问,总算在鼓励与坚持中争取到一个良好的开局。
如今,以下方面有所收获第一,是心态好。很多人认为营业员岗位上做一年,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我却不这么想,我反而觉得这是一种人生锻炼,一段丰富的人生历程,也是一种心态成熟的量化和基础的夯实。首先是很快的调整好自己并进入营业员这个角色,在踏实中不断的追求上进。组里部里和楼层里的各种事务,是琐碎而复杂的,我希望自己拥有这些能力并能很好的发挥出来,因为我觉得能力就是能自信又快速的办好各种事情,于是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的告诫自己遇事沉着冷静,按部就班,如果我能顺利的完成上级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并能达到自己给自己的期望值,我就算完成了自己的超越。其次是坚持,如今,我热爱我自己的工作,热爱这个企业,我的每一刻,都是忙碌而开心的。
第二,工作技能有了提高。我算是勤快而肯干的,部组上货,我抢着帮忙,组长传票据,我抢着上楼,包括部里考勤,我都认真的划。如今,我对一楼算是比较熟悉,大部分同事,我都能叫得上名字或者是混个脸熟;对于销售工作,虽然谈不上得心应手,但是已经习惯多了,譬如调去支援月饼时,就能很快的找到熟悉商品知识的切口,并算是成熟的完成交易;对于稍微有一些接触的业务和管理工作,我也在努力的学习和体验。
【关键词】预防接种示范区 计划免疫 推动
自2008年5月1日起,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我区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对健康需求日益提高,为日益提升我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评价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有效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区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宁卫疾控〔2008〕28号文件)积极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2008年12月雨花台区首家通过南京市卫生局审核,率先成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1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的可能性、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颁发的《江苏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条件》以及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卫生局高度重视我区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免疫体系建设,塑精创优,将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政府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指标之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片包干,分工协作,层层落实整体推进我区计划免疫工作发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撑,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同时按照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儿童计划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预防接种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计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我区计免工作软、硬件服务水平;我区率先在南京市准入计划免疫绩效考核机制,按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分期考评预防接种单位各项计免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将考评标准与经济效益分配相挂钩,规范化、高标准完成计免各项工作,充分提高计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2.1雨花台区行政划分
雨花台区位处南京市南,总面积约134.6平方千米(不包含江域面积),户籍总人口约20.83万人。共设有雨花新村、宁南、赛虹桥、西善桥、板桥、铁心桥、梅山、开发区共计7个街道48个社区居委会、15个村委会,全区设立10家一般接种单位,分别为雨花新村街道的市一院南院、区保健所、宁南街道的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赛虹桥街道的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善桥街道的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板桥街道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船绿洲职工医院、铁心桥街道的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山街道的梅山医院、梅山医院分院共计10家接种单位,开发区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接种任务由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梅山医院和梅山分院实为一家单位的2个接种点,接种数据按1家合计上报。
2.2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及标准
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免疫规划整体工作质量,二是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必须达到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优秀、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100%。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采取日常评价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评价占30分,专项检查占70分。日常评价是根据我市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指标,由市疾控中心每月做出评价;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年的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2.3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比较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
3 讨论
我区自2008年12月成功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对我区计免接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接种整体环境、接种秩序有较大改观,实现预防接种面积达标、流程合理、公示上墙。②接种工作软、硬件配备齐全,各接种单位均配备电信ADSL上网,针式打印机能在接种证上方便打印接种记录。接种记录上传及时、准确、完整。③接种一类疫苗针次数量逐年提升④接种率质量指标逐年提高,为辖区儿童提供有效的免疫屏障⑤接种服务水平有很大提升,在2008年后我区先后有3家单位安装计免叫号系统,对问询候诊、接种疫苗信息录入、接种留观要求更趋严格规范,杜绝接种工作盲区和漏洞⑥通过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并依托省市疾控中心和全区良好的公共卫生网底建设,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每月组织召开全区计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例会,开展 “零距离”的业务指导、督导,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的培养,全区未发生1例接种差错事故。
参 考 文 献
[1]汪金鹏,江启程,当前卫生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管理.2002,18(9):543-544.
[2]许彬,王海梁,冯雁等,嘉定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探索[J].现代预防医学.2011,38(21):4404-4406.
[3]李春艳,江志荣,彭火胜,叶发忠,付燕青,何莹.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合理规划和管理的调查分析[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9(07):21-22.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的挑战,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1
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20xx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
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
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
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7、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免疫防病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4、25”宣传日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8、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是免疫预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切实了解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实际,想方设法,在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频次、时间、方式等多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周到的服务。
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2
20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保证我院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制定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五苗接种率和四苗覆盖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100%,控制相应传染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3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卫vii项目计划免疫工作内容要求市卫生局、市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更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免各项工作,使我镇计免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拟定二0__年计免工作计划:
一、计免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接种项式次,每月的至号为接种时间,岁组百白破、麻苗加强在每次接种中进行,脊灰苗、百白破、麻苗岁组加强按麻疹项目要求进行,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卫生院防保组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各接种点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48小时内到卫生院或定点接种点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麻疹项目工作继续按项目实施要求完善相关资料,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间小学完成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全程接种率≥%。
4、卡证管理:岁以下儿童建卡率≥%,(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月内;居住满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站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五苗单苗接种率≥%,各村卫生站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定点接种:
(1)继续抓好和完善定点接种,对一年来定点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定点接种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定点接种点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定点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4)进一步搞好定点接种点的建设,按定点接种点实施规范的要求建立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各延伸接种点逐步按预防接种门诊的要求达到定点实施规范的要求
(5)按定点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印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
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零岁组月龄构成,a-a岁年龄构成;(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计免保偿资料;(10)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1)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岁组年龄构成、防保网络、全年接种成果报表)上墙,继续完成消灭脊灰和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吻合率%;
(2)二0__年出生儿童面玲珑月内上卡率达%;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以上,岁组加强、岁组“三苗”复种率%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以上;
(5)疫苗运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冰排,定点接种延伸点必须在a天内完成接种。
(6)资料上报:计划免疫科在接种完成后3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市疾控中心;月龄组报表在每次运转前一月的15号上报,一年级儿童数于9月15日上报,计免工作计划在年初上报,工作总结、计免保偿资料于11月10日上报。
二、计免工作培训、宣传
1、计免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2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计免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宣传乙肝疫苗接种,出墙报12期,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头进行计免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计免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镇督导组对各村计免工作全年督导a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卫生院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a—a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计免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
四、计免监测
(一)、温度监测:在月三次运转做好接种前后冷葳包内温度监测,每日监测次(上午10时、下午4时),监测记录随运转成果同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1)疫情报告:发现疑似麻疹病例后,24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传染病报告卡。(2)常规报告:参照目前脊灰疫情afp专报系统的要求,执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月报制(包括“a”病例报告)。(3)主动监测:每旬至少1次深入辖区进行麻疹主动监测。
[中图分类号] R5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2-247-01
我县地处两省三市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人口流动性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加, 这其中也夹杂着不少儿童,成为免疫规划的流动儿童。这些儿童无固定住所、难以管理,由于他们不能及时的接种疫苗而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做好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 ,已成为当前免疫预防一项重要的、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现就我县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如下。
1 流动儿童的定义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流动儿童的定义,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周岁儿童。迮文远编著的《免疫规划学》对免疫规划流动儿童定义,是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儿童[1]”。
2 我县流动儿童现状
2.1长期以来,流动儿童一直是我县免疫规划的薄弱点我县自1978年开展计划免疫以来,对控制相应传染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白喉、脊髓灰质炎等疫苗相关疾病已先后基本消灭或控制,麻疹、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年发病率下降到1/10万以下。但由于受文化水平、生活条件等有关因素的影响,部分家长对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流动儿童的家长多数忙于打工、经商、挣钱,对于孩子防病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现象发生。2010年1月份调查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2003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169名流动儿童,建卡108人,建卡率63.9%,建证121人,建证率71.6%,单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89.4%、脊灰疫苗(第3剂)86.7%、乙肝疫苗94.5%、百白破(第3剂)63.3%、麻疹疫苗77.8%。调查显示我县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较低,除乙肝疫苗外,其他四苗接种率均未达到90.0%。
2.2儿童家长对疾病预防不够重视 因流动儿童家长的职业比较繁杂,大多无固定住所,或居住条件差,无法看到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宣传,所以常规的宣传方式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2.3超生儿童家长存在恐惧心理 有些家长在计划外怀孕后离家出走,他们不仅居住分散,且经常更换居住地点,东躲,普遍存在恐惧心理,孩子出生后不愿被外人知道,不敢带孩子到门诊登记办理接种证和注射疫苗,致使流动儿童数难以摸清,服务难到位,宣传工作难以见效。
2.4基层防保人员力量薄弱,一人身兼多项防保工作,对大批涌进的流动儿童,无过多时间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影响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质量 ,由于基层卫生组织经费严重不足,报酬问题得不到落实,很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些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一部分流动儿童未能及时建卡和免疫接种。
3 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如何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的现象,有效地保护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控制和消灭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3.1强化政府职能意识、加强计划免疫领导 政府在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事业发展计划及制定各项行政管理时要把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制定有关流动人口的地方性法规时,不仅要考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而且要考虑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 要从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入手,强化服务职能,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搞好预防接种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大事来抓,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把各部门、街道的相关职责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每年应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年终考核指标。从行政上、业务上狠抓落实,促使各辖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搜索流动儿童,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点。
3.2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管理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动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凭免疫规划接种证入托、入学制度,依法加强辖区内管理。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3.3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到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新生儿资料。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属于辖区地段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辖区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3.4 公示免疫接种门诊在外地儿童居住集中的社区公示免疫接种门诊的地点、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使家长们能够方便地寻找到接种单位,增设接种点提供服务和适当的优惠收费等。
3.5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流动儿童享有同等接种权利 按照该管理办法,流动儿童与当地儿童享有同等的常规免疫预防接种权利。对无预防接种禁忌症的流动儿童,任何免疫预防门诊(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提供纳入国家和省计划免疫范围的免疫预防服务。流动适龄儿童,无论何地地出生和是否计划外生育,应由暂居地辖区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点)提供规范化的免疫预防服务。随时进行补卡、补种,在流动人口较多,儿童流动频繁的集镇、城乡结合部开设常年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对流动儿童做到随到随建卡、及时接种。
3.6 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迁入迁出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7 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各乡镇之间建立免疫规划横向网络,对流动儿童一旦发现,及时建卡和转卡、补种,并统一免疫规划转卡单,互通信息及时联系。
3.8 广泛宣传,普及免疫知识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把握住医院产科环节,向产妇发放预防接种须知单,使产妇了解孩子应接种哪些疫苗,预防哪些疾病,在何时何地接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标语、接种证等多种形式,多方位的反复开展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健康的咨询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教育逐步转变流动人口不良的卫生观念和习惯强化其卫生保健意识调动流动儿童家长对儿童卫生保健的积极性,促使其配合管理,让儿童家长主动到卫生部门登记造册、免疫接种,由现在的被动搜索变为主动上门要求免疫服务。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全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全面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免疫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本着对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及时解决实施免疫规划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公平地享有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接种。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的组织领导,定期总结分析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免疫规划经费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工作,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并完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制度和工作计划;区公安分局负责向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提供出生人口户籍和流动人口统计数据;区计生局负责督促所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巩固接种成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外、流动儿童等免疫工作薄弱地区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国家规划内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到2015年达到2.5‰,真正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五部委(局)《关于印发〈2010—2014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年脊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区开展2014年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区卫生局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制定我区具体实施计划,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督查,提高接种效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在确保每名适龄儿童优先补种脊灰、麻疹疫苗的同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使补种率达95%以上。
四、强化防控措施,广泛宣传动员
免疫规划是政府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职能。全区儿童免疫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职能部门要从践行“*重要思想和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对贯彻《条例》、实施免疫规划的职责。区财政局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实行审批准入。区教育局要配合区卫生局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切实履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公安机关向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做好一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一)按市政府决定将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共7种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并具体实施全区免疫规划,承担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区预防接种门诊物资管理。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1、在区卫生局划定的区域内,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并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用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3、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辖区内的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和查漏补种,同时对入托入学儿童按《*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补种补证工作。
4、做好接种率常规报告和疫苗针对传染病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工作,并对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5、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一)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区卫生局批准,方能从事划定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区卫生局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预防接种单位及划定区域。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职负责划定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并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区卫生局下达的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执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同时经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合格证,方能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预防接种人员,如需更换须报区卫生局批准。
(四)做好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精神,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疾病控制系统长期持续投入所建成的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的优势,形成规范的疫苗流通体系”。为确保疫苗接种质量,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在区卫生局的监管下,对预防接种疫苗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安全,原则上要求统一第二类疫苗的流通进货渠道,所有疫苗必须按规范纳入单位药品管理范畴,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目标考核
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预防接种单位下达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一)考核以年度工作计划为主,其中为充分发挥第二类疫苗的防病作用,第二类疫苗规范管理接种率达到85%以上者加10分。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以下分类指标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目标考核。
1、各预防接种单位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95分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给予接种补助。
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3个月以上寄居儿童达95%以上,每下降1%扣总经费的1%。
3、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到90%以上),每下降1%扣接种补助经费的3%,低于85%的单项接种率不给予接种补助;流动儿童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率应达到90%以上,低于85%的单项不给予寄居儿童接种补助。
4、预防接种单位对划定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为100%,补证和补种率达到95%以上。
5、向适龄儿童的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宣讲,入户宣传率达到95%以上,使其免疫规划信息和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全年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生一起接种事故,扣发预防接种补助费的10%。
7、加强第二类疫苗的规范管理。接种率应达到80%以上并且管理规范,可获得附加分,同时纳入总分管理,每下降2%扣1分,扣完为止。
五、经费管理
(一)区财政局每年下拨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全区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区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标准严格发放使用,专款专用。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按照4元/人针次的分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针次留取1元冷链运输费用和接种人员培训等费用;二级防疫地段留取0.5元/人针次的管理费,基层接种单位2.5元/人针次。
(二)区财政局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全区实施免疫规划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冷链运转等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数予以保证。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的管理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原则上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即总金额的55%用于预防接种器材、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支出;45%作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村(居委会)干部或村医等相关人员的目标任务奖励和劳务补助。
(五)接种补助费用按季度以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为单位下拨。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对辖区各接种点接种情况按接种人针次数及疫苗种类分类统计核实后,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人数统计报表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三级接种单位。
(六)经费管理的几点要求:
1、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向三级接种单位发放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取费用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停发该地段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再次收费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费者,停发该接种单位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其退还接种费用,再次收费者,取消接种资格。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15个二级防疫地段医院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二级防疫地段医院有违规现象,停发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对免疫规划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4、二级防疫地段医院负责对该辖区内的三级接种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三级接种单位有违规收费现象时,停发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
5、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三联单项目填写不全者,该三联单视为无效三联单,不作为发放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的依据。
免疫规划是政府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职能。全区儿童免疫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职能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对贯彻《条例》、实施免疫规划的职责。区财政局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实行审批准入。区教育局要配合区卫生局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切实履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公安机关向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做好一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一)按市政府决定将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共7种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并具体实施全区免疫规划,承担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区预防接种门诊物资管理。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1、在区卫生局划定的区域内,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并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用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3、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辖区内的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和查漏补种,同时对入托入学儿童按《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补种补证工作。
4、做好接种率常规报告和疫苗针对传染病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工作,并对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5、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一)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区卫生局批准,方能从事划定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区卫生局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预防接种单位及划定区域。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职负责划定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并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区卫生局下达的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执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同时经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合格证,方能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预防接种人员,如需更换须报区卫生局批准。
(四)做好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精神,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疾病控制系统长期持续投入所建成的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的优势,形成规范的疫苗流通体系”。为确保疫苗接种质量,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在区卫生局的监管下,对预防接种疫苗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安全,原则上要求统一第二类疫苗的流通进货渠道,所有疫苗必须按规范纳入单位药品管理范畴,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目标考核
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预防接种单位下达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一)考核以年度工作计划为主,其中为充分发挥第二类疫苗的防病作用,第二类疫苗规范管理接种率达到85%以上者加10分。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以下分类指标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目标考核。
1、各预防接种单位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95分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给予接种补助。
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3个月以上寄居儿童达95%以上,每下降1%扣总经费的1%。
3、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到90%以上),每下降1%扣接种补助经费的3%,低于85%的单项接种率不给予接种补助;流动儿童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率应达到90%以上,低于85%的单项不给予寄居儿童接种补助。
4、预防接种单位对划定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为100%,补证和补种率达到95%以上。
5、向适龄儿童的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宣讲,入户宣传率达到95%以上,使其免疫规划信息和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全年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生一起接种事故,扣发预防接种补助费的10%。
7、加强第二类疫苗的规范管理。接种率应达到80%以上并且管理规范,可获得附加分,同时纳入总分管理,每下降2%扣1分,扣完为止。
五、经费管理
(一)区财政局每年下拨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全区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区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标准严格发放使用,专款专用。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按照4元/人针次的分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针次留取1元冷链运输费用和接种人员培训等费用;二级防疫地段留取0.5元/人针次的管理费,基层接种单位2.5元/人针次。
(二)区财政局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全区实施免疫规划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冷链运转等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数予以保证。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的管理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原则上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即总金额的55%用于预防接种器材、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支出;45%作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村(居委会)干部或村医等相关人员的目标任务奖励和劳务补助。
(五)接种补助费用按季度以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为单位下拨。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对辖区各接种点接种情况按接种人针次数及疫苗种类分类统计核实后,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人数统计报表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三级接种单位。
(六)经费管理的几点要求:
1、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向三级接种单位发放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取费用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停发该地段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再次收费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费者,停发该接种单位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其退还接种费用,再次收费者,取消接种资格。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15个二级防疫地段医院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二级防疫地段医院有违规现象,停发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对免疫规划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