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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消防管理人员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工作部署,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园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得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在园区管委会及园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报告、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明确并形成书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全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应当在相应岗位位置上墙的,要按要求上墙。今年,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在相应办公室上墙,做到抬头即见职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即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企业要建立内部检查、排查和报告、治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岗位职工要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岗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相应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情况等。企业新建、改建工程涉及安全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时,要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企业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作好相关记录。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在相应位置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应安全、工伤保险,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安全应急能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今年,园区管委会将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时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纠正、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撤出从业人员,要求暂停使用和生产。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排除、整改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提请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问题上,坚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一致,贯彻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
2.健全和落实园区管委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领导、科室、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研究安全工作的机制,按要求提请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召开的季度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关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会。三是完善园区各科室、园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重大隐患及事故报告机制,做到园区与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沟通通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知晓,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园区各科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园区安办,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隐患报园区安办。四是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园区管委会纪工委要加强对园区相关领导、科室、人员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人员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
1.整治重点。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网和包材印刷行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企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安置小区租赁商户)等区域。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时段: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高温期、重要节日、工作交接期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2.整治内容。
(1)汽车销售企业。企业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办公室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投入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牵头部门:经发办)
(2)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道路路面、管涵、井盖、电力路线、运输车辆、驾校车辆等。摸清园区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设(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规建办)
(3)空闲土地及水塘。征地拆迁、平场工作造成的闲置土地、租赁商户,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牵头部门:服务中心)
(4)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办证情况,使用燃气规范情况、食堂天然气管线安全情况。(牵头部门:经发办)
(5)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专线整治,起重机、塔吊、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和现场管理等情况,预防坠落、塌陷、触电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和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在建地下空间、房屋、电力等重大工程以及建筑特种设备、深基坑、高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房屋拆除、立面整治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住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牵头部门:规建办)
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现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管理
(一)控制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死亡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内。
(二)责任要求
(1)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区长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区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2)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副职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区政府安委会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2)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各街道办事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街道(集聚区)、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履职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抄送区政府安委办。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街道列入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3)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按照《“双基”意见》,各街道要单独设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扬名街道(集聚区)不少于9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工作标准及考核的“五落实”。
(4)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标准、监管对象、监管计划。强化街道(集聚区)、社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核实的事项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做好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以及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6)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二)区有关部门(单位)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办法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60%,对各街道、部门(单位)实行综合考评。对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的区安监局、区建设局、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及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由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地、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3)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要结合本部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每季进行通报。
(4)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每月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重点工作等实际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送区领导。
(5)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6)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评查。抽查的街道、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7)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决四个等次。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奖惩
关键词:高校;基建工程;管理
随着国家高等教育日趋大众化,注重内涵建设、发展特色专业、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成为各高校普遍观点。在此影响下,部分高校,特别是一些新建本科院校大力兴建各种基础性设施,如:教学楼、实验室、综合楼、学生宿舍楼等,以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需求。但是,受旧观念影响,一些高校长期忽视基建管理工作,加上缺少工程专业人员,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完工后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结合实践,该文对目前高校基建管理工作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及对策。
1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现状
1.1基建管理部门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合理
(1)对工程管理部门,目前高校采取的机构设置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设置;二是与后勤部门合署。新建本科院校及高职校、独立学院等以后者较为常见。后者由于管理的事务涉及学校物业、食堂、宿管、水电等方面,工作内容多且繁杂,领导往往疲于应付,很难再有精力对基建工作进行规范管理。(2)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一些高校对基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足,后勤尤其是基建管理岗位往往成为学校安置富余人员场所。而基建工作相对其他的岗位而言,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要求较高。因此,这些富余的人员到了基建部门后,往往无所适从,不能胜任新的岗位。(3)受薪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条件的限制,加上近几年高校对新入职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非硕士、博士不招,导致一些有经验的人才因学历这个槛被拒之门外。而新招聘的硕士、博士也大多选择从事教学岗位工作,愿意从事基建管理工作岗位的寥寥无几。(4)吃大锅饭的现象较普遍。因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均,一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高的管理人员整天忙得焦头烂额,而另一些非专业在岗人员却整天无所事事。
1.2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
目前高校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般是:使用部门提出使用需求—设计单位根据需求制定设计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因职责分工不同,各环节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多是从自己意图角度作为出发点来履行职责,意见难以统一协调。例如:设计单位考虑更多的是建筑的结构、安全及外观因素,除非建设单位有要求,一般很少考虑造价;使用单位则更看重使用效果;审计部门的关注点在建筑的经济效益。而基建管理部门需要“懂行”的专业人员综合判断各方面的意见,对所提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一些决策层领导往往追求项目的“高、大、上”,片面强调建筑物的高规格、高标准、华丽的外观和舒适的环境,没有考虑经济性及实用性,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还有部分项目为了取得国家专项资金或政府贷款的支持,未严格论证就仓促上马,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大,增加了学校建设资金的开支。
1.3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
(1)监理人员未能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按照规定,监理接受委托后应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程是否按图纸施工、工期进度是否如约进行、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但是,因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在工程实际施工中,监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监督把关不严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工程材料进场,监理要先检查品牌、型号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再通知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很多监理单位做不到这点,导致一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材料用于施工中。再比如对变更和签证的审核,监理单位往往不作为,简单签署“由建设单位商施工方确定”了事,将责任推卸给建设单位。一些工程,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达不到支付的节点即签署“同意支付”。至于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把关,更是“睁只眼闭只眼”,过得去就行,导致一些“豆腐渣”工程频繁出现,造成了恶劣影响。(2)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存在问题。①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施工现场经验少,加上对工作没能做到尽心尽责,使一些本该严格把关的环节出现了漏洞,让施工方有机可乘。基建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对监理人员施工现场不履职行为(例如:混凝土浇筑时未旁站、材料进场不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不进行纠正等等)也不管不问,工程的监督管理形同虚设。②一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频繁,且签证办理不及时,手续不规范。如:高套定额、不按定额规则计算工程量、签证事由及工作内容未列清楚等,个别项目甚至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补签基础超深部分的签证。因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其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变更和签证。但是,对于那些仅仅是改变建筑外观、施工材料等的变更,应尽量避免。③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一些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或者虽然提交了结算资料,但是材料不齐全,没有办法审核。还有一些工程,在结算审核中因某个分项计算的方式存在分歧,审核的结算造价达不到施工单位的预期,其往往采用拖延战术,不进行对数也不签字盖章确认,使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推进。
2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完善机构设置,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将基建管理从其他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由基建管理部门统筹规划整个学校的校园建设工作。选派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之人担任该部门的负责人。建立完善工程决策、施工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对每个岗位环节的职责加以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并知道如何做好它。改变观念,放低对于学历的要求,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整体人员的素质能力。
2.2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规划设计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可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几家邀请口碑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对可研报告进行编制,并要求其提供几个方案进行选择。请校外专家对入选方案进行比较,详细分析每个方案在的技术可行性,预期投入资金总额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何,能否最大限度满足使用要求等,选出最合理的方案以供下一步决策。(2)通过招标的方式,吸引实力雄厚、具备一定知名度的设计单位参与竞投。在对设计方案举行评选时,应着重从于经济、实用及技术可行性角度综合考虑。为了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建议推行“限额设计”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施工图的最终工程造价超出约定标准,设计单位须接受一定的违约处罚。基建部门管理人员应积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将沟通过程及达成的意见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2.3加强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
(1)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控。首先,加强对监理服务采招标购的监控,严格审核招标文件,通过考察、评判投标单位的资质、最近几年的工作业绩、在行业内的信誉度、监理方案、拟投入监理人员的资历等,选择实力强、信誉好、负责任的监理公司及负责人。其次,重点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例如:监理人每月驻工地时间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有没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随意更换总监及现场监理情况,隐蔽工程和材料进场有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等。基建部门工地代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入工地现场检查,如有发现监理人员不在岗及不按合同约定履职的情况,应报建设主管进行查处。(2)选一些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懂技术且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的同志任工地代表,严格监督每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环节。主体结构工程(如:基础、钢筋混凝土、砌体)和消防、水电、暖通的验收,还需通知设计、地质勘探、质检单位参加验收。在材料检测中,基建管理人员应全程参监督材料的抽样送检,严防样品被中途“掉包”。(3)做好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变更,一些因设计缺陷等原因不得不发生的变更,应做好预算,按程序报批。工程签证单原则上要现场签证确认,无法现场签证确认的,过后要及时办理。签证单应手续齐全,材料(附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图纸、现场照片等)完整。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定额的各种计算规则集规定,避免签署一些违反定额规则的签证,如: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签证等。严防各种虚假签证、不实签证,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同时,工地代表要养成随时记录工地现场施工情况的习惯,为工程结算提供有力的凭证。(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按时提交。对那些不按规定提交结算资料的施工企业,则按约定处罚,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3结语
高校基建管理涉及规划、勘探、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技术复杂,任务繁重,其管理的好坏,与学校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基建管理人员应努力提升专业技术知识及业务水平,加强对前期、施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为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良好的学习和工作场所。
参考文献
[1]李兰.高校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要点与建议[J].中华建设,2016(7):84-85.
[2]赵洁.高校基建项目的过程控制与管理要点[J].建筑,2015(4):85-86.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一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忻州市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精华商务写字楼工程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日期:
施工单位: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二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三xx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水磨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手续已齐全,施工、监理等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7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要求,努力做好建设安全工作。作为建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兼并重组整合改造矿井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或代行兼并主体企业全部责任,保证对整合井田范围(包)内的所有矿井实现全面接管,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建设。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建设需要的专职安全人员和各种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建设安全负总责。
四、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多头多面建设。
五、加强施工、监理等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培训和人员的备案及管理工作,严禁施工等单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六、加强项目建设基础工作,为施工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和设计等技术资料,做好双电源供电、矿井通风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工程及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条件,保证安全投入及时到位。
七、加强建设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安全不建设。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的发生。
八、科学组织制定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十、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照,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不进行任何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十一、自觉接受煤炭、安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一年来,本人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同志们的热情帮助下,做到工作早考虑、早安排,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实践,克难攻坚,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岗位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本人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坚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信念,及时学习掌握民政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新点难点,积极主动学习社会救助、养老等理论知识和民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等,提高自身的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等民政报刊杂志,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治修养。把学习贯穿于实践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摸实情、听意见、找对策,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严谨细致,认真履职
(一)社会救助救灾体系日趋完善。1.动态管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4月份对全区所有低保家庭进行核查,退出***人,新增***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多万元。12月1日起,全区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调整为***元和***元,分别提高了8.5%和11.7%,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适度普惠,积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在全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做好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共发放资金***万元。对***名疾病患者开展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对***名困难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发放救助资金68.05万元;率先开展困难家庭转介服务试点工作;为**名困境儿童发放**万元基本生活费;为**名60岁以上家庭困难的半失能老人免费提供轮椅;为全区五保对象发放御寒衣物;对全区 户申请廉租房的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予以住房救助;借助爱心驿站平台,通过与其他活动结合,开展了18场次义卖,筹集善款 多万元、物资 万元 。3.扎实有序,高效开展救灾减灾工作。对全区 个避灾安置点进行安全排查,并对新增的 个避灾安置点进行安全鉴定。精心组织“5.12”宣传活动, 等2个村荣获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 等2个社区荣获省级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速。1.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2.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建 个立足社区(村)、面向老人、功能齐全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 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实现61%的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全面考评验收,按照星级标准给予补助。3.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新增75个公益性岗位,将全区90周岁以上的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为 8*名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开展上门服务。4.重点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新增养老机构*家、养老床位*张,现有养老机构*家,总床位数达*张,百位老人拥有床位4.5张。5.加快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名养老护理人员、*名家庭护理员和*名社区助老员的培训,全区持证上岗人员达到*人。6.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坚持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与区消防分局开展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新修订了《 民政局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与各养老机构签订2015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老年人的防火意识。
三、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一、当前维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可执行性存在欠缺。基层行虽然制定了部分工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制度往往在全面性、有效性和适当性方面存在不足。如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制度未覆盖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制度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个别审批授权不当等现象,难以有效指导工程管理。这既不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提高建设单位工程的投资效益。
2.个别项目的立项报批控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立项报批材料不规范,维修查勘记录不完整、维修规模和标准估算不够准确等;上级管辖行对建设单位工程重大变更的请示未能及时书面批复等。不符合维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中也折射出内控管理的不完善。
3.对投标主体的实体审查不够严格。投标主体的资质、财务状况、企业信誉、项目负责人和业绩等,是其能否充分履行施工义务的必备条件。但基层行在招投标过程中,由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对投标主体的审查不严,出现邀请个别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参加竞标,或个别竞标单位未事先提交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文件供审查。上述做法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若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主体中标,工程质量和效益得不到保障;即使未中标,由于参加了投标活动,也在无形当中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
4.工程设计管理需要改进。在房屋维修工程中,由于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都做了变动,因此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工程设计不仅是制度刚性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资效益也至关重要。但个别建设单位的设计管理不够完善,如未审核设计方的资质、未与设计方签订正规合同或合同存在漏洞、设计图纸未经会审等。这往往造成后期施工中反复变更,并影响到项目总体完工进度,同时也极有可能给工程质量留下风险隐患。
5.工程验收和采购验收较薄弱。有的单位在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开展了工程验收并迁入使用。存在验收材料不齐全,缺工程技术资料、工程保修书等一系列资料,或验收单位不齐全,仅施工方和建设方参加验收,设计、质监、消防等单位都未参加等。工程验收不规范一方面可能使工程的安全性没有保障,另一方面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对使用过的工程将无法以质量不符约定为由主张权利。同时,个别单位对自行购置设备的验收控制也较薄弱,如设备到货后,未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就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比例的款项,无法明确验收意见和验收人的责任。
6.合同管理有所欠缺,不利于维护基层行的自身权益。有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中出现内容不全、条款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可能引发当事人双方今后的利益纠纷,导致基层行的权益遭受不必要损失。如个别合同未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作出约定,尾款结算方式不明确等。这些瑕疵导致合同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不明确,最终可能影响合同的有效履行。同时,合同的个别条款执行不力,也可能留下风险隐患。如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定期提交供应材料设备的详细清单,但事实上该项条款并未严格执行,不利于控制整体工程质量。
7.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未与工程同步进行。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质量检查、交付使用管理和维修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项目准备阶段起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但是通过事中审计,工程档案资料往往不齐全、不完整。如:个别工程变更签证资料不齐全、个别合同的附件材料不完整等。若重要技术经济资料遗失,可能导致建设单位资金财产损失和不必要的风险。
二、产生问题和风险的原因分析
1.基层央行基建管理制度与当前形势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维修工程管理的制度不够系统和完整,目前全国性和人民银行系统内关于招标投标管理、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法规制度主要针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缺少专项维修工程方面的特别规定。各单位自行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有的只侧重于维修项目的程序性规定,不利于基层行加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
2.管理人员对维修工程的规定熟知程度不够。维修工程不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对于支行人员来说,绝大多数是第一次接触。而维修管理涉及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从立项审批到工程完工,涉及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一系列法规、制度、办法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若没有全面掌握相关规定,管理和操作必然出现偏差。
3.维修管理工作中存在依赖心理。由于工程项目中招投标和采购主要由上级行或本单位领导组织实施,具体的工程项目又有监察部门负责把关,基层行的维修管理人员容易产生依赖和倦怠的心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出现个别纰漏。如未督促施工方及时提交供应设备材料的详细清单,对进场材料把关不够严格,现场签证规定执行不到位;对于上级行集中采购的设备验收不够规范,未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责任不明确等。
4.上下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度需要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管辖、指导和监督涉及上级行的会计财务、法律等多个部门,若支行不能与各部门有效沟通,部门之间未能密切配合,相关各方的职责未及时理清,极易造成工作中的缺位和错位。如报批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跨年审批,造致个别文书制作上有缺陷;而合同条款中的瑕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事务人员是否有效审核;档案管理上的衔接配合不够,导致支行档案中与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相关资料的缺失等。
三、防范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学习,依法高效履行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基层央行履职指南和准则,维修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要结合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认真学习法规制度,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把握好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细节,在保证工作规范性的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推进基层央行依法高效履职。
2.更新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小的问题可能蕴藏大风险,要提高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不仅是基层央行履职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银行合法权益、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规范采购验收工作,控制好工程进度、成本和质量,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3.有效沟通,争取上级行的指导和支持。基层行在开展工程管理时,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工作中可能遇到较多的困难。因此,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改进沟通方式和效果,尽可能地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和帮助。同时,管辖行的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纠正基层行基建维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建设单位重大请求事项的答复,应按管理权限坚持以公文形式予以书面答复,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过法律事务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开展。
4.按章管理,促进工程验收的规范化。严格按照上级行房屋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工程各方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开展联合检查验收。根据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质量做出评定,并做好验收记录,保证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发挥相应的投资效益,避免引起建设双方因项目质量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防范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和资金损失风险。
5.注重积累,做好维修工程档案管理。维修工程档案是基本建设工作的历史记录,是基本建设工作和房屋日常维护管理的重要依据。要高度重视基建档案工作,做好日常往来文件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与完整。
6.进一步完善维修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议上级行尽快制定房屋维修管理的实施细则,与基建项目相比较,房屋维修工程出现的频率相对较高,尽可能细化立项审批、设计施工、内部控制、资金管理、验收决算等方面的规定,促进基层行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有效防范风险。
7.开展培训教育,推行行业准入制度。一是建议上级行加强对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上级行基建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基层基建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二是建议加强对基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建筑装修标准、工程管理、招评标的程序和商业谈判的基本技巧及策略等知识,提高基建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三是建议对基建管理人员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人员的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