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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意见8篇

时间:2023-03-06 15:59:3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篇1

强化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围绕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抓好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节能降耗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涉企部门权力运行,减轻企业负担,严厉查处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评估,推行绩效管理,推动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二、落实廉政责任,强化党内监督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下发市经贸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评,并实行追究制度。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增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做好反腐倡廉立项分解工作,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推行党务公开。

三、加强行政监察,督促依法行政

通过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加强工商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开展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监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为闽北选出合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开展效能监察,继续实行委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管理,提高执行力。督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办事公开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四、维护合法利益,营造发展环境

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25号)监督检查;围绕“突出工业、突破工业”重大战略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工业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行业不正之风。

五、重视群众,严肃惩治腐败

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对件、案件中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抓好廉政教育,促进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公务接待。

七、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持续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持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效率、公正和廉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提升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水平。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实行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

篇2

在做出成绩的同时,某同志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表现为时紧时松,不能坚持经常。

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实不够,从大处着眼多,从小处着手少。

三、工作中有时犯急躁病,开展工作的决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时有急于求成的思想。

四、在廉洁自律上标准不高,有与条件好、收入高的单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六、在关心干警上做的还不够。

七、与干警沟通联系少,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某同志要以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在真学真用真懂上下功夫,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信仰,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坚持严抓敢管,锻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管理队伍,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善打硬仗的检察队伍。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干警中调查研究,集中精力为群众为干警办实事。

四是加强思想修养,遵守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增强防腐拒变能力,真正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文明办案,确保执法办案的公平正义。

篇3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整合市、镇(街道)两级监察力量和资源,通过创新协作监察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监察组织力量薄弱,业务单一,信息不畅等问题,保证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协作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监察工作区域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协作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三、区域划分

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有利工作的原则,全市12个镇、街道设立3个协作区。

第一协作区: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

第二协作区: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马桥街道;

第三协作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斜桥镇。

四、协作范围

下列工作,镇、街道监察组织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协作监察:

(一)市监察局统一立项镇(街道)负责实施的监察项目;

(二)镇(街道)监察组织自行立项实施的监察项目,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需要实行区域协作的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镇、街道监察室根据监察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开展区域协作的项目可向市监察局提出申请,经市监察局批准后实施。

(二)开展协作监察应当建立工作组,负责人一般由申请协作监察的镇、街道监察室主任担任,并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实施、情况报告、监察总结。

(三)工作组以申请协作监察单位的名义开展监察工作,成员除基层监察室人员外,还可聘请特邀监察员、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参加。

(四)工作组成员在开展监察工作前,应在申请协作监察单位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专门业务知识。

(五)工作组履行监察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六)工作组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七)工作组成员应当认真开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解决。

(八)监察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市监察局报送监察情况报告。

(九)工作组成员开展区域协作监察时享有《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权限,并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规定。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参加协作监察的人员由申请协作监察单位负责衔接确定,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不得借故推诿。

(二)后勤保障。开展区域协作监察所需工作经费及所需车辆,由申请协作监察单位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镇、街道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区域协作整体功能,扎实有效地开展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

篇4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和重大意义

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普查,可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加强和改善我市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经济普查的对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二)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

经济普查是将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合并进行的覆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关系,调查对象配合难度大,加之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身管理和制度建设不规范等,经济普查任务将十分艰巨和复杂,普查数据质量将面临严峻挑战。

鉴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市政府成立****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附后),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责任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其中涉及普查工作布置、协调和目标责任督查督办等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协调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普查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的实地清查,由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和郊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摸底,由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酒钢(集团)公司负责全部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各级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相关单位要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抽调人员于6月底前到位。

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市政府决定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普查的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的措施和要求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统计部门的执法机构和市监察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篇5

(一)适时适度进行修剪。在开春后对入秋后应进行轻修剪而未修剪的茶园及时进行补剪,达到蓬面整齐,便于采摘,促发新梢。按照“照顾多数,同园一致”的原则,程度宜轻不宜重,采用“宁浅勿深”的轻修剪方式进行。

(二)松土增温。春季我县气温回升快,在2月中下旬及时松土,有利于加速空气流动,迅速提高土温,促进根系活动,深度10㎝以内为宜,做到尽可能少伤根系。

(三)补施肥料。结合松土补施速效氮肥,管理及肥力水平较高、但秋冬季未施基肥的茶园,每亩补施30公斤尿素加50公斤有机生物肥为宜,较差的可适当增加,对有一定绿叶层的茶园,可增加叶面施肥,以弥补根系供肥的不足。

二、抓住时机,搞好改造

(一)对低产茶园,要在春茶即将结束时,进行重修建更新或挖除重植高标准无性系良种茶。方法是对树势严重衰老,育芽能力弱,分枝稀疏,产量很低的在春茶稍提前结束的5月上旬,用锋利的柴刀或篱剪在茶树离地20-30cm处剪去地上部分,注意留桩不可过高,清除杂乱的地蕻枝。对未老先衰,采摘困难,鸡爪枝、对夹叶多,芽叶少且瘦,产量明显下降但树体骨架尚好的茶树,用柴刀或重修剪机在茶树离地40-50cm处砍(剪)去地上部一半左右。台刈或重修剪后的茶树应及时亩补施30-40公斤尿素,促发新梢,适时修剪养蓬,杜绝恶性早采,防治病虫,经过2-3次修剪或打顶采摘,恢复树势。把树体培育成树高80-100cm、树幅110-120cm的标准树型。

(二)对无公害茶园(有机茶园除外)实行三改

1、改施肥时间。把全年施肥的重点放在10月中下旬的基肥上,提高茶树吸肥率。

2、改施肥品种。彻底放弃传统碳铵加磷肥的做法,多施重施有机生物肥,并适当配以尿素。一般茶园(亩产200公斤干茶)基肥亩用有机生物肥80公斤加20公斤左右的尿素。高产茶园适当增加用量。为保证茶树吸肥的连续性,春茶前2月上旬、夏茶前5上中旬、秋茶前7月中下旬还要亩施配方专用肥20公斤加20公斤尿素作追肥,确保茶树周年养份供应平衡。去年未施基肥的,春追肥要加大用量。春芽萌动后或夏茶期间,可适度进行叶面喷肥。

3、改施肥方法。改撒施为开沟施入后盖土,提高肥料利用率,基肥开30cm深沟,追肥开20cm浅沟,施后及时盖土。

二、常规管理技术

(一)以保苗促苗为重点抓好幼龄茶园管理,为高产稳产打基础。

一是抗旱保苗。种子直播的茶园,在出苗后的次年春季进行间苗和补苗,保证每穴2株,去弱留强,去劣留优。无论是直播茶苗还是移栽茶苗,遇有干旱必须在旱季到来之前进行灌溉。在“伏旱”季节,可在茶苗根颈两旁宽20-30cm的根系分布区盖5-10cm厚的农作物秸杆,上面再压碎土,防止夏季高温灼伤和晒死茶苗。

二是施肥促苗。茶苗移栽成活后有白嫩新根长出并且萌发一季新梢停止生长后开始追肥;茶籽直播出苗生长3~5片叶,形成驻芽后可开始追肥。新植茶园第一次追肥亩用尿素4公斤或稀桶子粪6~8担,以后生长季节每月一次,用量适当增加。施肥方法:离茶苗10~15厘米或者在窄行中间开浅沟(或打洞)施肥。一足龄到投采前的幼茶园每年施肥四次,即2月下旬,5月上旬,7月下旬三次追肥,10月一次基肥。年施纯氮15~20公斤,氮、磷、钾的比例为2∶1∶1。幼龄茶园不用碳铵以防烧苗,并禁止施用含氯离子的肥料。

三是行间铺草、合理间作。采用山草或地边、地角的杂草铺盖,要在野草未结籽前进行,以防草籽带入茶园,增加杂草生长量。野草要经过暴晒,防止病虫带入茶园。铺放时要均匀,厚度以不见土为好。不铺草的茶园可进行适度间作,植茶后第一年夏季可在宽行间种一行苞谷,给茶苗适当遮阳,秋冬季间作白菜、萝卜等,第二年夏季宽行应间作黄豆或者绿肥。两足龄后茶园应停种其它农作物,但还可种植绿肥,翻耕入茶园以改良土壤。

四是防除草害。茶园行间覆盖、种植绿肥、耕作等都能有效地抑制和消除杂草。利用雨后初睛及时扯除杂草,除早除小除净,切莫造成草荒苗。

五是定型修剪。我县定型修剪的最好时期为2月中旬。修剪方法:茶树要进行3次定型修剪才能形成符合投采标准的树型。在正常的管理条件下,当年的茶苗秋后一般能长到35cm以上,翌年2月底3月初进行第1次定型修剪。如果茶苗不到30cm,要推迟到5月下旬待春茶生长结束后修剪,用枝剪离地15-20cm处剪去主干枝,留下侧枝,让茶苗自行生长。第三年的2月下旬至3月初进行第2次定型修剪,在第一次剪口上提高15-20cm处进行水平修剪。剪后让茶苗自行生长。第四年的2月下旬至3月初在第二次剪口上提高10-15cm处进行第3次修剪,到春茶结束,树冠骨架初步形成。每次修剪后生长的新梢不能采摘,这是幼龄茶树定型修剪成败的关键。到夏秋茶时,可坚持留低采高,留边采中的原则,打顶采2-4次,第五年春茶前在第三次定型修剪的剪口上提高5-10cm处进行轻修剪,把茶树剪成弧形或平形,树冠便可形成,投入正常生产。茶树定型修剪,必须选择晴朗的天气,雨天不能修剪。修剪时,剪口必须平整、光滑,不能以采代剪、以折代剪。剪口离下位腋芽约3-4mm,保留外侧芽,使所发的枝条向外扩张。修剪后要加强肥培管理,使伤口早日愈合、发芽。进入正常采摘期时,幼龄茶园必须达到树高、树幅50-60cm,每株茶树生产小枝数20个以上,绿叶层25-30cm。

(二)推行机剪、机采,实现节本增效。

手剪、手采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费工费时,不利于集约经营。机剪、机采提高工效10倍以上,可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和体力。一家一户茶园面积超过5亩的,可配备单人修剪机和单人采茶机,承包或租赁茶园面积超过100亩的,可配备双人抬式修剪机、双人抬式采茶机。一年一度的轻修剪既可放在10月下旬,也可放在春茶采摘后进行。春季名优茶对鲜叶要求高,不适宜机械采,但在高峰期或大宗茶生产期间,可用机采。机采前,要对树冠进行一次机械修剪,平整树冠面。

(三)综合防治病虫,降低农残,确保茶叶安全质量。

一是禁止使用1605、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氧化乐果、乐果、灭扫利、优得乐、杀虫脒、呋喃丹等高毒高残农药,有限制地使用低毒低残农药。防治茶尺蠖选用10%氯氰菊酯4000倍液或2.5%的氟虎2000-3000倍液,茶小绿叶蝉选用2.5%的天王星加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500-2000倍液或绿浪800-1000倍液,角蜡蚧、黑刺粉虱可选用40.7%的乐斯本1000倍液,青蛾蜡蝉选用80%敌敌畏1000倍液。注意农药交替使用,用药7天后再采摘茶叶。二是推广茶园安装害虫诱杀灯,以减少用农药次数。三是推广11月上中旬用100倍晶体石硫合剂液清园消毒,降低病虫基数。四是勤采早采,减少害虫对幼嫩芽叶危害。

篇6

以规模化生产为平台,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按照“全面推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广插秧机,培育各类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巩固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形成“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栽插、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确保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二、奖补政策

1.对育供秧进行补贴。鼓励发展专业化育供秧基地,实行集中育供秧,育供秧基地按标准秧池面积,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800元,连片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对采用基质育秧的,每亩标准秧池再补贴1200元,采用基质与营养土混配使用的,按基质使用比例进行折算。

2.对机插作业进行补贴。按实际机插面积每亩补贴作业费35元。

3.严格考核奖惩。将水稻机插秧推广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和对村(社区)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根据完成实绩给予适当奖励。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水稻机械化种植的优势和效益,宣传我区推广机插秧的目标和要求,营造有利于水稻机插秧推广的浓厚氛围。

2.落实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制订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方案,落实插秧机具数量和机插秧面积,每年4月底前要把机具落实到合作社和机手,机插秧面积落实到农场和农户;要认真抓好育秧培训和机手作业培训,及时做好床土、种子、秧池、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机插秧推广顺利推进。

篇7

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开展不力。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几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

(一)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 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二)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专职纪检干事,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三)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四)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篇8

【关键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103-02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二〇〇二年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为《规范化建设标准》),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目的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然而基层检察机关由于各种原因,其规范化建设步伐相对滞后,要抓好司法警察工作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五个不够”和“两个偏低”。

一、当前基层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部分基层院领导执法观念陈旧,只重视检察业务工作,而忽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司法警察的要求,但由于历史和习惯上的原因,目前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司法警察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突出表现在编队管理上和装备保障上。就衡阳而言,据了解,13个基层检察院中有12个院没有进行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被安排到各业务部门,有的当书记员使用,有的从事行政管理,有的作专业司机对待。没有司法警察的部门,检察官直接行使司法警察权力和职责。领导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只表现在执法质量检查前在完善法律文书上的重视,如补办派警令等。

(二)司法警察素质达标不够

《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通过培训等手段,提升现有司法警察素质,到2005年,90%以上的司法警察要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而在基层,要现实这一目标容易,如某基层法警队有7名法警,他们都有大专文凭,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1人。他们通过函授等手段拔高了学历,然而这种做法在提升素质上并未取得多大实效。

为提升司法警察素质,高检院要求对授衔、晋升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这些仅仅是对司法警察晋升前的培训要求。对没有晋升的是不是也要进行培训?多久培训一次?一次培训多久?没有明确规定。而各种培训,由于各种原因,其实际效果与理想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司法警察要“一熟、二懂、三会”即: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术、会微机操作。我们现有的司法警察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三)检警职责不够明确

根据《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司法警察依法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相应的法警职责。而在基层检察机关,“检警混用”,“以检代警”,“以警代检”的情况的现象很普遍存在。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以检代警”可行但不符合规定,“以警代检”的后果则更为严重,有的对业务不熟,造成办案成案率低、办案质量差。而目前,一些地方在检察官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司法警察直接行使了检察官职能的现象相当普遍,从办案程序来看,这是不允许的。

(四)司法警察办公设施、装备不够

按照要求,司法警察要有专用的警务办公区,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有完成司法警察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交通、办公设施;还要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如一些基层检察院办公房紧张,办公场地有限,加之办公经费不足,要另外划出警务办公区和训练场地,显然非常困难。多数基层院普遍存在“三缺”问题:即缺训练场地,缺基本械具,缺办公设施。特别是缺基本械具,这对于高危行业的司法警察来说,无疑又加大了风险。如祁东县检察院法警队有九人仅有手枪六支,手铐四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要全部出警,就很可能难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不够

由于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还未进行编队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分散于各个科室,有些检察院虽已进行了编队,但专职司法警察少,兼职司法警察多,如有的司法警察兼任办公室人员、有的兼任司机,甚至队长和指导员也由综合部门或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兼任,导致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管理难以到位,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归,编队管理便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式”管理,徒有其名。部分基层院的司法警察队伍仍然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分块管理,没有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实现上级院对下级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导致司法警察无法接受专业管理和训练。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完善不够,落实到位不够。少数基层院在司法警察工作制度方面没有相关的规定。

(六)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

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司法警察的待遇往往落实不及时或不到位。如多数基层院的司法警察就没有领到相关文件规定的出警补助;司法警察的服装长期没人管,有的基层院以困难为由,也不按文件规定予以配发。司法警察待遇落实不到位,足以说明其地位低下。这是导致司法警察队伍不稳定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据了解,在司法警察当中,文化层次较高的年轻干警都希望通过考试等方式跳槽,能力强的也在想方设法地转行,符合条件的不愿意来,愿意来的有某些方面的不足,于是严重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二、对当前基层司法警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消除认识上的误区

基层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现状,虽然是由来已久的客观实际,但是最根本的一点,还是认识不到位,没有从执法高度认识人民检察院依法配备司法警察的重要性。若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关键是要根除思想上的误区。一要彻底消除司法警察可有可无的观念。《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指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了共和国的警种之一,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藐视司法警察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是对检察工作的不负责。二要高度重视“检警分离”工作机制。领导要大力支持和关心司法警察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理顺工作关系。要象对待“侦、捕、诉分离”一样对待“检警分离”,通过检警分离,促进司法警察围绕其职能开展工作,彻底消除“警检不分”的现象,这也是检察机关完善内部制约机制之必需。

(二)依法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机制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对录用司法警察的条件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要真正抓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必须根据上述规定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机制。

首先,要因地制宜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检察机关选拔司法警察要打破圈子观念。司法警察作为国家公务员,完全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方式面向社会进行招录,不一定非得在检察院圈子里解决。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警察不是闲职,而是肩负重要使命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对提高司法警察整体素质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要优化编制结构,要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实际需要确定司法警察的人数比例、男女比例、年龄结构比例。工作实践证明,46岁以上的司法警察普遍存在体力相对不足的问题,在完成追捕、追逃等任务上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相关法规对司法警察编制有明确规定,即司法警察人数占检察机关总人数的8-12%,而46周岁以上的司法警察就在这个比例以内,建议对46周岁以上的司法警察不计算为编内指标。同时,要确保35周岁以下的司法警察占法警队的55%以上,要有1――2名女性司法警察。在录警与编制相冲突时,应该侧重法警队伍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稳定队伍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对司法警察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首先,政治教育要到位。要注重对司法警察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教育,以增强为人民检察事业服务的信念,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要及时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注重实效,要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其次,思想工作要经常。要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第三,业务培训要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个司法警察年累计受训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要放在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上。同时要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更新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提高司法警察综合素质。第四,岗位练兵要加强。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技能比赛,通过岗位练兵,要确保队伍活跃、战斗能力增强。

二是要切实解决基层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的问题。这里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对司法警察工作的不重视的问题,要摒弃那种视司法警察为附属物和“摆设”的错误观念,摆正司法警察位置。要积极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充分提升司法警察的地位。要因地制宜地适当提高司法警察待遇,解决部分地方司法警察待遇偏低的问题。对司法警察享有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等不能打折扣;司法警察因公致残、牺牲或病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惠政策等不能打折扣。

三是要妥善解决大龄司法警察的出口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司法警察实践的角度看,46岁以上的司法警察年龄的有些偏大,如何把他们从司法警察岗位上分离出来,有两个途径:一是内部消化:安排他们进综合部门,让他们承担事务性工作;安排他们在本系统相关部门做调研工作,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横向交流:与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安排他们进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工作。

(四)完善司法警察办公设施,改善司法警察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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