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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散乱污企业8篇

时间:2023-03-06 15: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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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散乱污企业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力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整改工作,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这些就是,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40%,全年优良天数达210天这些就是。

二、整改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2.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企业,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3.推进焦化行业产业升级改造。福龙焦化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稳定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完成密闭改造,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加快推进焦炉机侧炉口除尘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

4.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未完成整治的工业炉窑,实施停产。

完成重点领域vocs综合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全面开展ldar工作。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5.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特别排放限值管控。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重点工业企业按照许可证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许可要求的实施停产。对现已建成投运的砖瓦窑一律执行砖瓦窑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实施关停;

现有火电(燃煤以外)、水泥企业及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二)强化燃煤管控

6.有效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城区及周边的柳林镇和穆村镇13个村的集中供热和煤改气,新增清洁供暖200万平米,中心集镇机关单位燃煤锅炉全部采用清洁供暖。吕梁市区周边李家湾、圪垛、韩家坡和梁家会四个村全部实施煤改气,涉及居民2593户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实现城区、城中村及李家湾4个村清洁供暖全覆盖。

7.强化散煤煤质监管。2020年8月31日前,“禁煤区”范围内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农村分散小锅炉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散煤,设立优质煤供应点,采用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民用煤;

篇2

一、围绕目标,创新突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实现“六降”。1月1日-7月31日,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4%;PM10浓度10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22.5%;二氧化硫浓度2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32.3%;N氮氧化物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9.4%;一氧化碳浓度2.1毫克每立方米,下降25.0%;O3浓度18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1.1%。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优良天数均有改善:年度综合指数5.77同比下降18.3%;年度PM2.5浓度56微克每立方米,较2019年6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6.4%;优良天数126天,优良天比率59.1%,较2019年增加41天。

(ニ)水环境质量取得好成绩。水环境质量“十三五”以来最好,取得较好成绩,好水更好、劣水减少、饮水达标。地表水100%达标。1个市控考核断面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平均浓度达标率100%,优于去年同期水平。今年2月份因断面不达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100万元,3、4月份全市断面排名第一,5月份排名第三,共获生态补偿金260万元。饮用水100%达标。对2个县级、10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季度进行1次常规指标分析,全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

二、深挖减排潜力,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一)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划线定标,按照35类“散乱污”行业整治标准,完善“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10轮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车辆240余辆,对全县“散乱污”企业集中大排查,共排查废弃工厂大院、养殖场、村庄周边闲置庭院及举报多发地等537个点位,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244家,最终核查认定并交办乡镇、经开区及供电公司170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组织人员分成6组,对2017-2019年全县名单内529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建立“一企一档”,对今年以来排查交办的170家“散乱污”企业督导乡镇、经开区加快清理进度。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我县成立4个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对全县28家涉VOCs企业精准治理,完成5家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家重点企业采用催化燃烧高效治理技术;28家企业开展差异化臭氧生产调控;完成240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全县25家加油站实施三级油气回收。对全县20家工业炉窑企业按照已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确定了153个无组织排放清单,按照“六化标准”已有10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全县48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已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制定了无组织源排放清单,清单源共计144个。目前,24家企业已完成治理工作。

三、健全监管制度,全链条治理移动源污染排放

按照“控源头、管在用、严治理、促淘汏”的原则,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为重点,以“用车大户”管理为突破口,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

(一)遥感抓拍路检路查。投资约280万元,建成1套固定遥感监测加黑烟抓拍一体监测系统、2套移动监测设备,在此基础上,再投资300万元,在主要交通道口、重点用车企业出厂ロ及厂区加装6套黑烟抓拍系统,形成全覆盖技防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一体化管控机制”,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15辆“冒黑烟”车全部处罚到位。

(二)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投资15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对全县7家重点用车大户进行抽检监测,出动41人次,共计抽检监测72辆,现场劝返国四以下运输车辆17辆。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共出动130人,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9台,对尾气净化装置排放不达标的停止使用,对监测合格的30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登记编码。

四、建立专班专攻,统筹扬尘治理和禁烧管控

(一)以执法开道、掀起扬尘治理大会战。

自扬尘办成立至今,共检查发现537个(次)点位存在952个问题。其中道路50个(次)点位73个问题,建筑工地101个(次)点位264个问题,裸土裸地187个(次)点位280个问题,自建房197个(次)点位335个问题。以上问题已全部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215个问题未在限期时间内整改到位。

为改善我县PM10环境质量,扬尘办坚持“白加黑”的工作精神,持续开展“零点行动”,针对两个省控站上风向的自建房拆迁、建筑工作等施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多次联合交警队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夜间施工不规范、车辆不密闭不冲洗和使用非正规运输车辆上路造成的扬尘问题。对发现的1辆带泥上路、3辆密闭不严的渣土车进行移交处罚,对23辆不正规运输车进行移交查扣。

(二)以人盯技防、视烦监控筑起露天焚烧“防火墙”。出台《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奖惩规定》,建立“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村组禁烧责任。今年以来,我县红外线监控拍摄告警火情300余次,省禁烧专项督导组对我县督导3次,市级检查组督导12次,通过积极向省厅、市局沟通,市大气办共通报露天焚烧火情90起,避免省,市对我县的追责问责,市大气办扣减生态补偿金29.6万元。禁烧技防的同时,每天安排2组对全县开展督导巡查,在清明、夏收等关键时期,组织全局力量成立8个督导巡查组,出动300车次、600人次开展全县禁烧巡查,发现火情83处,第一时间移交乡镇及时处置,降低露天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以匠心精神、花功夫打造精细管理示范区。出台了《县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精细化管控暂行方案》,通过示范区先行精细打造,带动提升全县域治理水平。一是划定范围、建立清单。对省控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直径2公里内的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和扬尘源进行全面排査,排查问题191个,东湖示范区排查133个,实行清单治理、台帐推进。二是严格标准、限期整改。对排查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时交办,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成立专班、精准指导。安排20人组成专班,白天16人,晚上4人,不间断指导县城26条主要道路保洁洒水及2个站点雾炮作业,根据风向、湿度、温度等指导三创公司实施精准洒水,有效管控空气质量指数。

五、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抓监测,建立覆盖考核断面、涉水企业、工业区总排口的水质监测体系。为保证考核断面及工业区涉水企业达标,对重点涉水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对考核断面及污水处理厂每周不少于2次采样监测,确保上游来水、工业企业汇水稳定达标。

(二)护好水,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连续开展六轮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和“回头看”,完成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规范化建设。完成10个“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净河水,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针对生产团结东干渠西南庄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努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谋划实施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生产团结渠生态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已完成,并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专门去省厅与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尽快通过评审并拨付资金,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使西南庄断面稳定达标排放。

六、抓住源头防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快完成原化肥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进度。今年多次赴省厅沟通化肥厂修复相关政策事宜,并积极配合争取尽早完成工程招标,进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验收。

二全面开展危废排查,成立专班,对全县涉危废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企业25家,发现24个问题,停产整治2家,立行立改15个,限期整改7个。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三按时完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我县今年任务15个污水治理村、95个污水管控村,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10万元,拟建7个污水处理站。目前已经完成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5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四聚焦“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通过“摸、排、分、清”,对的246个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七、严格铁腕执法,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按照《市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今年以来新建项目分行业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20个,依法整改到位。

(二)高质高效开展执法监管。充分使用手机APP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51人(次),检査企业1262家(次),日均出动执法人数、日均检查企业数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行政处罚案件8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8件,増加76%:罚款金额206.6万元,较去年增加52.1万元,增加35%:对14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起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罚款8万元。

(三)开展夏秋臭氧管控专项执法。按照《县加强臭氧污染精准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6个执法组,对全县34家涉VOC企业开展错时生产调控、治理设施运行、厂区道路洒水降温保湿作业等执法检查。运用VOC走航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和工业园区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高值区域开展进一步排查,发现并制止沿街露天刷漆1次。

(四)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案件122起,重点案件14起,由局党组成员进行包案,一般案件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走访,查处,调解、回访,回复,均已经按照条例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我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帮扶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17名中层以上干部对34家企业开展帮扶,17名干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方式,开展体检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53个,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梳理解决,提前有效防范对环境的影。

(六)今年以来,对主城区的240余家餐饮行业,分包到人,常态化开展晨查早餐店、午查饭店、夜查露天烧烤。整改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清洗不及时、未安装等问题151个。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排查整治行动,共查扣烧烤炉具65个。

(七)分表计电系统推进情况;分局按照市局要求,全县108家涉气企业全部安装分表计电工作,召开全部企业部署调度会1次,每周召开安装进度调度会。截至目前,已安装并联网17家,已安装未联网25家,已签安装合同7家,正在安装,除24家企业长期停产,剩余企业执法人员正在督导安装。

(八)在线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在线监控企业超标(异常)情况的核实、审核、签收、办结工作,较好的完成市局信息中心和支队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处罚超标和不正常使用在线设备企业5家,共计罚款30.6万元。

篇3

一、工作目标

从7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黑加油站治理、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力争7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8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6%以下,9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守土有责”,支书、各牵头部门要亲自挂帅,定期召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整治任务亲自部署协调,对重点问题做到亲自督导解决。建立镇村领导包联制度,分领域、分区域对大会战重点工作全面包联,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实行旬报制度,各村每月1日、10日、20日前上报上一旬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到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篇4

一是强化领导,2019年8月12日下午15:30在县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召开了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向朗池、城南、渌井、丰产、济川、东升、法堂、绥安街道办事处分管环保领导;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村农业局、县广场管理局、县环卫分管环保领导通报了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及布属大气污染防控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根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8个乡镇要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火纸“禁烧”的布控落实到位、责任层层压实;农业农村局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把督查发现较突出焚烧污染问题移交县环委办或县目标办,出督查通报;综合行政执法局、绥安街道办对县城区内“征而未用”区域外来人员种植地块加强焚烧防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对县城区内“征而未用”土地的收回工作,并及时启动土地整理或撒草种绿化;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监管和执法,对各种湿法降尘作业不到位的,建议坚决处罚、顶格处罚;涉及烟花爆竹燃放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强化禁放宣传和防治措施;绥安街道办尽快落实入冬腌腊制品熏制、烟气专门处理设备的采购和布置。

三是强化督导,环境保护局开展了污染防治督查,成立了六个督察组。其主要内容为:督查养殖业、屠宰行业污染整治情况;指导各养殖业主填好污染物管理合账,督促各乡镇对养殖业、屠宰业经营主进行培训;做好片区内的断面检测、取样(市控断面,县内设置考核断面,重点监控断面);做好片区内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及投诉件的调查、采样、取证、执法;做好片区内秸秆禁烧监管、宣传、执法、督导;检查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做好监督性检测,每月每组抽样不少于2个污水处理厂。在突击督查中,上午主要进行对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砖瓦厂以及其他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完善治理设施和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指导填写污染处置台账;下午进行秸秆禁烧督查,及时制止通报焚烧秸秆情况,对中元节前后祭祀禁烧纸钱工作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已检查养殖场200余家,砖厂3家,屠宰场6家,扑灭火点20余处。

篇5

一、全面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全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省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稳定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以上。

2.全面改善各项空气质量指标。加强对臭氧、CO、NO2指标的管控,力争实现全指标改善,提高空气优良天数比率。

二、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3.降低煤炭能源消费比重。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确保2020年底前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发展清洁能源。继续完善县级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利用,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县天然气利用总量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统筹风能资源和项目布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深化落后产能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收尾攻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6.督促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指导帮扶,因企施策,对存在突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关停。(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加强交通领域污染治理

7.实施国六a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耗量限值标准,禁止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进入运输市场。2020年7月1日起,全县实施机动车国六a排放标准。(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源头管控。把好注册登记关,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上线排放检测,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9.完善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对机动车监控平台实施技术升级,增加黑烟车抓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功能模块,确保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完善黑烟车抓拍建设,在县中心城区设置点位,加密抓拍网络。配齐配强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设备,形成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县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

10.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加强销售、储存等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等的抽查频次;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试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严格落实未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参与工程施工的要求。2020年6月前完成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设备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削减工业污染排放

12.整治有色冶炼行业污染。按照清洁生产标准,督促有色冶炼行业落实料场扬尘、烟气治理措施等规范化整治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推进VOCs综合治理。按照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推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综合整治,提高无组织排放收集率和尾气VOCs去除效率。(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促进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开展有色冶炼企业排查检查,要求有色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同县工业园区监管平网运行,增加废气排放口开展现场监测频次,全面掌握排放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治任务清单,逐一督促企业整治到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5.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大力推进《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确保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并严防异地重建、死灰复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五、精细管控城市空气污染

16.突出工地扬尘问题整治。参照《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各房屋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领域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各单位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逐步提高工地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覆盖率,强化实时发现问题的能力,实施任务量化考核。要经常性开展工地PM2.5监测设备准确性排查,淘汰更换不准确、不合格的“摆设型”设备,对工地和渣土车扬尘污染问题严管重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加快推动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充分运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建立发现、整治问题的长效“防火墙”。(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公路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司、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17.严控道路(桥梁)扬尘污染。大幅减少道路(桥梁)扬尘污染,大力推进城市保洁服务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县中心城区确保达到80%以上。持续开展洗城行动,2020年6月底前要建立道路扬尘控制考核奖罚机制,以考核奖罚压实责任。(县城管局、县公路分局、县城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污染。严格落实《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到2020年底前,督促县城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行动。严格贯彻实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依法、安全、环保”的燃放新理念,引导居民移风易俗。加强对禁限放的区域的执法巡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0.优化城市交通流组织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加强研究设计论证,优化交叉口车道布设、控制方式,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优化交通效率,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带来的机动车污染集中排放。结合空气质量改善需求,进一步优化柴油货车绕行路线。(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大力减少露天焚烧行为

21.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典型模式的技术总结推广。积极争取财税、用地、用电、信贷等部门的支持,落实相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扶持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扫尾攻坚,严管秸秆露天焚烧。严控城镇焚烧垃圾、城乡结合部和高铁(高速)沿线烧荒、烧土灰、烧火粪等行为。加强现场巡查,全面覆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有力震慑焚烧行为;加强监测考核,从严落实资金奖罚。(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加强露天禁烧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坚持从正面宣传和案例警示两个方面发力,促进城乡居民露天禁烧的认识口口相传,露天禁烧的意识普遍增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七、全面夯实大气环境管理基础

24.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科技支撑。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达标规划编制,开展颗粒物污染源解析。对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派驻专家现场指导,鼓励引入专业团队或专家顾问模式。(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5.健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组织做好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运行工作。推进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赣环测〔2019〕14号)要求基础上,完成乡镇气站建设,2020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篇6

北京街头现悬空房 违章建筑现象普遍3月6日消息,北京街头现悬空房,安全隐患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北京许多私自建房的事件屡教不改。有人在天台搭建私人房屋,有人在阳台盖鸽舍。近日,北京朝阳区某社区更是悬空建房,用水泥砌成,几根钢管支撑。给很多过往人员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昨日,家住朝阳区八里庄东里社区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内存在私建房屋的情况。记者在现场探访发现,小区内私搭乱建、圈占小院、拆墙装门的现象较为普遍。

向朝阳区城管大队询问有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前去处理,尽早拆除违建。

北京海淀区二河开21号院隐患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纪实二河开21号院位于海淀区圆明园北墙外,五环内最大的违建群。院内低矮的平房、狭窄的小道,局促的生活空间聚集着大量的外来人口。共有房屋5200多间,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违章建设面积约7万平方米,最高峰时有外来人口10000多人,他们绝大多数从事餐饮服务业、零售业以及游商为主,环境脏乱差。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违章用火用电突出,是典型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为全面整治地区消防安全隐患,市消防局、海淀区委区政府等层面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调研、督导检查。海淀消防支队全警出动,开展了全面摸排、重点整治、宣传教育、零距离守护等系列工作。20xx年2月22日,伴随着各大机械的轰隆拆除声,海淀区二河开21号院综合整治拆除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该地区将从根源上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在今年2月份之前,要把所有的外来人口全部疏解出去,在今年5月底之前要把所有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完毕,拆除之后将按照北京市的总体规划和海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要求来实现这块土地的价值。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魏开锋介绍到。

在这工作目标的背后,海淀消防支队积极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发动行业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对区域患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大力度推进了隐患的整改工作,有效改善了该地区消防安全环境。形成专项报告提请区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解决隐患的同时,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消防监管模式,督促单位配置完善消防基本设施、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确保整改火灾隐患期间不发生任何消防事故。

北京城市副中心所有违章建筑两年内将全部拆除两年内,北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将全部拆除。记者今天从通州区了解到,通州将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11月底前,完成拆违750万平方米,同时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在全面展开拆违的同时,通州还将选取新华东街、新华西街、运河西大街、玉带河西街等22条主要街道,科印小区、柳岸芳园社区等7个重点社区,开展拆违示范试点。由各级领导划片包干、重点推进,恢复并改善街道立面景观,畅通道路交通功能,优化步行体验,打造精品区域。

特别是将优先加强市行政办公区周围违法建设的拆除力度。通州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确保两年内全部拆除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违法建设。同时加强拆后综合整治和严格管控,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将拆后用地的绿化实施率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还绿、复耕比例。

篇7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篇8

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会议通报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分析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严峻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抓好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提高认识。

一是态势在恶化,问题很严重。从近3年我县空气质量数据上看,特别是今年1-2月份,我县空气质量同期相比主要指标明显变差;与周边县比,我县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不理想,环境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军令已立下,责任很重大。我县已向省市立下在全省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军令状,这个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担当起来,积极为全省、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做贡献。

三是基础还良好,信心要坚定。我县理顺了工作机制,已经成立了控尘专班、控排专班、控车专班、问责专班,各个专班都在积极开展工作,当前正在大规模开展的国土绿化工作也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大家一定要增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二要明确责任。

一是夯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处)要守土有责,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组织,抓工作推动、时间进度和检查考核。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生态环境局要认真开展执法监管,努力形成网格化、全覆盖、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宣传引导,督促各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认清形势,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切实增强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更换破损设备,积极提升落后设施,在硬件上把好环保关;同时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环保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规章制度上墙上门、台账资料完整有序,在软件上把好环保关。

三要加强领导。

一是大员要上阵。各乡镇(处)要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双组长”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是专班要专抓。“控尘、控车、控排”三个专班要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由控尘专班牵头,在全县开展扬尘污染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拆迁工地、矿山等全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消除县内裸露黄土、堆场、砂石开采等扬尘污染。由控车专班负责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渣土车运输管理、大车绕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等工作,大幅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由控排专班牵头,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彻底整治全县“散乱污”、砖瓦窑、商砼等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安全。

三是制度要健全。各乡镇(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安排工作,积极开展巡查,加强工作指导督导。

四要狠抓落实。

一是措施要对头。由县公安局负责,加大黄标车淘汰取缔工作力度,发现一辆,坚决取缔一辆。根据去年环保交叉审计报告,我县黄标车拆解率才25%,黄标车尾气对PM2.5影响很大,务必要淘汰并拆解黄标车。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大城区超载重载车辆、重型柴油车辆、黄标车限行措施,引导上述车辆走环城路,坚决杜绝超载重载车辆、重型柴油车辆、黄标车经过空气自动站周边。由县公安局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炸行为,坚决杜绝县城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由县控尘办牵头,住建局配合,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县内所有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全部采取湿法作业,杜绝黄土裸露,督促施工工地务必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禁止”规定,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和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并加大检查巡查,严格处罚扬尘污染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处配合,加大秸秆禁烧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焚烧秸秆行为,力争全县实现“零着火点”发生。由赤城街道办事处、鲇鱼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大对站点周边污染隐患排查,如发现超标排放废气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屡禁不止的,依法关闭取缔。

由县城管局负责,加大全县空气站点周边道路及县主要交通要道道路清扫保洁力度,要采用湿法清扫,同时对道路进行定期喷雾洒水降尘。加大对县内所有矿山开采、碎石加工、砖瓦制造、商砼搅拌、农副产品加工、水泥制品等所有涉气企业的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所有涉气工业企业真正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其中矿山开采、碎石加工、砖瓦制造等行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商砼搅拌行业由县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农副产品加工、水泥制品等其他行业由县工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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