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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以前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实行的是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大致分为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了村(居)委会、乡镇、县“三级调查、三级评议、三榜公布、三级监督”的报批机制。逐级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件件有答复。对低保申请、审查、审核、审批、公示、发放等每一环节都严格按规章程序办理,不打折扣,坚持依法办事。
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对每次低保新增、取消及调整情况分别召开低保例会进行集体民主评议,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为低保监督员。始终坚持低保审批过程中的“三公榜”制度,并充分利用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广泛听取群众评议和监督员意见,严厉查处错保、漏保关系保等现象,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民主评议制度实施以来,渐渐显露它的弊端。由于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接到众多群众的投诉及举报,大体都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操作不规范、不公平,村(居)委会干部权利大,愿意给谁就给谁,甚至有的群众直接反映大部分村(居)委会干部的亲属及家属吃低保。造成这种结局的原因是因为群众及社会力量未能参与其中,又没实行公开投票,这样就少了一道监督管理程序,使一部分真正困难的群众未能享受到低保政策。
如今为把好城乡低保对象“入口关”,疏通城乡低保对象“出口关”,进一步促进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改善低保申请办理程序和审批环境,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提升低保公信力。我局在2011年3月25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听证制度的通知》,在此文件的推动下我县各城乡居委会都开展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听证制度,并取得了空前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称赞。2012年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各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我局及时对全县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提标提补和年审工作。2013年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县2013年城乡低保清理整治方案的通知》。每个村建立了由村(居)委会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村(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等30人以上的听证小组人员库。听证时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11人参与听证,城乡低保听证会由被听证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报乡镇同意后组织召开,也可以由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联合开展听证。低保听证会原则上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被听证对象3户以上)。在听证会召开的前5日,村(居)委会应将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宜通知各相关人员。听证会要经过陈述、介绍、质疑、票决、宣布、公示等程序。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经过听证这一程序,凡未经过听证或听证未通过的,不得上报审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参与听证后,经2/3以上票决同意,可保留其低保待遇,否则,将予以取消其低保待遇。
以前,我县的城乡低保听证制度是借鉴周边兄弟县(区)的先进做法摸索向前的。实施低保听证制度主要是让了解实际情况的群众来投票表决,做到民主决策,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没有通过听证认可的群众也心服口服。该制度让群众直接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中,不仅使低保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而且使村(居)民在低保工作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有效调动了村(居)民自我管理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了村(居)民自治,实现了在民主管理中顺应民意,在民主监督中凝聚民心,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县的农村低保听证是在2013年由镇、镇、乡、镇四个乡(镇)试点的,且听证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今年我县已经全面铺开农村低保听证制度,并且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城乡低保对象听证制度工作的通知《县府办字[2014]111号文》。经过几年的摸索,如今我县的低保听证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活动,采取乡村联动核查机制,重新调查评估、重新听证评议、重新分类施保、对关联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了及时清退。今年,全县各个乡镇都实施了低保听证制度,做到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规范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我县已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文件规范化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操作流程是:由申请城(乡)低保对象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不符合的给予书面通知作好解释工作,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将进入下一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听证会。听证会成员与2011年的基本一致{由村(居)委会提供30人或30以上的人员组成听证库[村(居)委会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村(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等,但此次村(居)委会书记与主任不再列入听证库当中],然后再随机抽取11-15(单数)人担任听证员},申请人向听证员陈述其家庭情况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理由,听证员根据申请人的陈述进行现场打票,听证完后现场进行唱票、计票、验票及公榜,2/3及以上的视为通过,之后上报给具体的乡镇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实行第二榜公示,之后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进行审批,我局将派人员入户进行30%以上的抽查,符合的将实行审批,调查后不符合的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之后再实行第三榜公示。通过听证及实地走访,实行分类施保。确保了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及时有效地保障,在“出多少进多少”原则上,积极贯彻“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
第二、不断提高补差水平。根据民生工程要求,今年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要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70元和145元。为此,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不搞普调、差距拉大、合理分类、补差得当”的原则,实行补差与分档保障相结合新机制。严格按照《市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参照表》的要求,把握好分类方法,区分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情况,实行“ABCDE”五类,(农村B、C、D、E四类)对象管理,按不同类别对照相应补差进行保障,做到补差层次分明、金额有高有低,切实提升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完善运行机制。继续坚持“三级调查、三级联审”制度,积极推行和落实低保听证、低保渐退、低保亲属备案、低保回访、低保公示等动态管理五项新机制,改善低保办事程序和审批环境,提高低保对象自觉“退保”意识,有效防止“关系保、人情保”,促进基层低保阳光操作,建立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运行模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提升低保公信力。每个乡镇在行政中心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了救助政策宣传专栏,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事件由专人专办、县级直办,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福建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各地认真落实“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顺利推进改革。截至7月底,全省已有6693个村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57.7%;完成改革面积5077万亩,占集体商品林应改革面积的65.8%;完成集体商品林林权登记3006.1万亩。在前期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基础上,南平、三明两市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不断完善改革成果,巩固改革成效,共完成“回头看”面积2413万亩。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问题,变革、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福建省的林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一是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使林业经营者对林木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后顾之忧。通过林木林地流转,盘活了林木林地资产,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提高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也实现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林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了林业经营效益。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林业税费、林政资源管理、林木种苗等配套改革,优化了林业发展环境。所有这些变化,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信心,刺激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等多种经济成份并举的多元化格局转变。全省新造林中非公有制比重已超过50%。南平市个人造林比重从1998年的不足25%提高到去年的65.6%。龙岩市新罗区和漳州市南靖县今春造林个人的比重都在90%以上。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过去的“干部林”如今变成了农民的“自家林”,林农对林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关心,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感明显增强。改革后,各地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大大增强,管护面积大大扩展,盗砍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林农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也明显增加,群众自发开展森林防火积极性显著提高。一些长期从事林业管理工作的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过去森林资源是少数人在看管,现在则是千家万户在监督。过去森林火灾是“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现在是群众一见山火,就主动往山上冲。如尤溪县,群众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每年每亩按0.2元交纳联防费,专项用于森林火灾的扑救开支。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全市林政案件为1251起,刑事案件64起;2003年林政案件下降到920起,刑事案件下降到48起;2004年前6个月,林政案件仅260起,刑事案件21起。
三是林农收入稳步增加。改革后,广大林农对林业有了经营自、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许多竹产区农民“把山当地耕,把竹当菜种”,林农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既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了林区不安定因素,而且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林农收入稳步增加。通过林木林地流转,一些不善和不愿经营林业的农户,通过转让山林经营获得资金,干起了种养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据永安市统计,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从林业中获得收入1913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47.6%。永安市洪田村赖兰亭等联户经营组对达到主伐年龄的150亩马尾松、273亩杉木林流转给他人,获得收入43万元,除留下必要的造林费用外,人均分得6130元。林业对解决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村集体收入有了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地所有权在经济意义上得到了体现。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分成部分林木产品收益,使村集体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既维持了日常管理的必要开支,而且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公益事业,保障了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推动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武平县捷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村里每年林业的收入不足4000元,农民对林业的分红想都不敢想。现在一年村集体林业收入可达58万元。村里3个五保户,每年都得到定量口粮供应和生活、看病等补助,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权制度改革,为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了途径和抓手,为农村社会经济的长效发展找到了出路。
五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新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些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方式逐步被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所取代。永安市成立了林权登记管理中心,集林权登记、产权交易、市场信息服务于一体,与市林业局人、财、物脱钩,自负盈亏,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使林权管理与产权交易实现了规范有序运作。改革也使林权证的内在价值得到了体现。尤溪县成立了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目前,已受理林木抵押担保贷款24笔,发放贷款470万元,为扩大林业经营规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在福建省健康、稳步、有序推进,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福建省坚持“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千方百计激活福建林业”的成功实践,也是福建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成果。综合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有以下一些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关键。集体林权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再调整的复杂工程,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福建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动员部署会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改革工作,并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改革的方法。各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都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改革工作,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抽调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改革第一线,加强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加大改革经费的投入和监管,保证了改革质量和进度,确保了改革成效。
(二)明晰林业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一“权”激起千层浪。福建省以明晰产权为纽带引发整个林业的改革,抓住了林业的核心,找到了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明晰林业产权,是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从林业发展历史来看,长期以来,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关系不明,农民并不能从村集体林业经营中得到收益,林业生产经营粗放,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业经营效益低下。林业产权关系不清,已成为制约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加快集体林区林业发展,必须明晰林业产权,明确林业经营的权责利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是从明晰林业产权这一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入手,抓住了林业产权这个牛鼻子,从而牵出了整个林业改革的“牛身子”,实现了林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三)充分依靠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基础。群众是改革的主体。福建省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改革方案、招投标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各项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在具体操作时,要求各地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三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对各地在改革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允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集体智慧,探讨多种解决途径。充分依靠群众,既增进了广大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了解,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来,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保证了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改革质量,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赢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坚持分类指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福建省各地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也不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福建省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而是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强的地方,坚持做到实物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原则上进行均山,解决群众就业和收入问题;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一般,集体又有一定面积山地的地方,则采取多种形式,本着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在保证有耕山意愿的农民有山可耕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内部或外村能人、经济组织参与承包山林;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不强,或没有什么依赖性的地方,则允许由企业或大户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规模经营,明晰林权,一步到位,实现货币形式的“耕者有其山”。
xx检察院推行“阳光诉讼”制度,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检察改革,探索出在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实现公平和正义,更好地为优化经济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的新路子。据悉,此项制度已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阳光诉讼”是在各种诉讼及诉讼监督活动中,依法对应当和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诉讼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予以公示,以增加办案的透明度,达到方便群众监督,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司法公正和促进办案人员自我约束之目的的一项制度,是对检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可以有效的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素质和办案质量。
“阳光诉讼”是将与刑事、民事版权所有行政诉讼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搜集整理,集中公示,包括公诉部门的主要职责;公诉和法律监督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案件跟踪监督示意图;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公诉及民行干警简介;案件公示栏;证据开示规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规定;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及办案流程、纪律,并将其通过展示板、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等不同方式在不同场所详细的展示。为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具有可操作性,该院还制定了“阳光诉讼”六项规程。一是案件基本处理规程;二是诉讼环节公示规程;三是现场查询、咨询规程;四是案件听证会规程;五是信息集中告知规程;六是案件跟踪监督规程。在实施“阳光诉讼”制度以来,xxx检察院取得了良好效果,干警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检察机关的威信、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通过实践,“阳光诉讼”是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重要保障;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是还百姓“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检察官增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创新检察工作的有力措施。通过“阳光诉讼”最大限度地告之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明确犯罪嫌疑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减少当事人的上访和缠诉;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从而保证案件质量,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立党委会议计生制度。安排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专抓计划生育工作,并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镇党委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镇计生办每星期一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坚持党委委员带头,党总支书记负责的计生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还与各单位各村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建立专干包村制度,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中心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工作和工资挂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二、多措并举抓宣传。
利用网络。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利用农家书屋结合创建生育文明示范村的活动,发放入户宣传资料5000余份,刷写小标语100条,宣传挂图100套,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
三、着力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来。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对10月1日以来的生育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统计口径及时做好入户调查,入户审核,及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同时认真清理政策外孕妇,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办法落实补救措施。此项工作中,主要领导加强督办,专班队伍不辞劳苦,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连续作战,从年月1日年3月日,全镇共补救计外三个月以上孕妇8例,有效遏制了全镇二孩符合政策生育下降的趋势。还配合县执法大队,坚决打击违法生育行为,三月份的突击月活动中,严格依法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10多万元。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监管制度,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孕情过程管理的有效机制,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事件。
四、流动人口管理到位。
今年以来。春节前后,利用大流出人口返乡之际,组织5个专班集中开展一次人口法律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培训,现场为流出对象更换或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二是访视服务到位,对返乡流动人口上门“家访”对流出人口集中地进行“外访”对在外遇上困难的人员进行“探访”对群众反映有疑点的人员进行“查访”三是帮扶到位,对流出人口留守在家的父母、儿童予以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照顾,如帮助耕种,提供资金信息等,复合中心小学还成立了留守儿童帮扶站,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困难。四是电话联系到位,准确掌握流出对象的电话号码,定期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流出已婚妇女的基本信息。
五、开展优质服务。
确保“三查”服务质量,坚持做到三到位”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计生委员和其他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专班。二是计生专干责任到位,三查”前村计生委员将育龄重点对象名单拟出,交由组长通知到人,说明普查时间和地点。三是结帐到位,全镇所有村干部每人一年拿800元专项资金结帐。扎实开展婚前婚后、孕期、产后和术后“五登门”服务,坚持定期随访,计生专干和技术人员一道,把关心爱护送到千家万户。广泛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坚持“该上环的一律上环,该结扎的一律结扎”原则,确保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70%真实可靠。通过开展服务活动,既掌握和了解环孕情,又方便了群众,并且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六、落实奖扶政策。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围绕今年的主题与目标,首先加大了依法行医,加强控感质量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的法规、规范精神,做到逐条照,逐条完善,使“规范”真正融于在每项医疗工作中。根据市环境保护局文件苏环字固管[]5号《关于规范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管理的通知》在控感管理制度方面,今年完善修订了“市医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清洁卫生及隔离消毒制度”;根据市卫生局卫医[]13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完善修订了“消毒供应中心(室)制度”共十六项、38条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市医院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感染控制指南”、“市医院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规定”、“市医院节假日医院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暴露补救措施及处理程序”、“市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流程图”、“市医院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防护流程图”、“市医院针刺伤补救措施流程图”、“市医院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示意图”发放各室、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并完善修订了“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在控感知识培训方面,今年仍然特别强调“洗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在职人员法制观念,规范自我行为。
在控感知识培训方面,按计划组织在职员工、新职工、工人进行控感在职教育培训25次,共有1522人次参加了培训。今年共有26人次参加了江苏省级、市级的控感培训学习7次。
根据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仍坚持“医院感染病例的前瞻性监测”,采取了前瞻性监测与回顾性监测相结合的全面综合性监测工作方式,定时下病区收集临床资料,及时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情况,为医院感染的控制,及时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还开展了呼吸内科病房有关“住院病人呼吸系统医院感染情况”的目标性监测工作。按时完成省监控网医院和市监控网医院有关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调查汇总分析,并按季上报,及时完成省、市控感监控网办公室下达给我们监控网医院的指令性任务。完成了江苏省护理学会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江苏省护理人员锐器伤情况调查”工作。
在环节质量管理上,着重完善了一些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接口,切实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感染管理。特别是今年接到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管理的通知精神后,医院加大了对供应室必要硬件设备配备,增添了二台“自动器械清洗消毒机”、“器械灭菌撑开架”、安装投入了水处理系统。在手术室增添了一台“低温内镜(腔镜)自动清洗灭菌器”。对血透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在重新选址后,进行改建建筑、规范布局流程工作。
进一步协调、解决和改进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问题,提供控感的技术指导和帮助。包括:医院抗生素软件数据安装问题分析及解决办法;将所有门诊小手术均改放到医院手术室(因门诊手术室的建筑布局流程不规范);对核医学科的放射、重金属及有害物质规范排放问题;儿科病房、特婴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病理科感染管理要求和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对骨科病区和手术室进行爱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和防护要求(病人为HIV感染者);ICU、神经外科病区的MRSA病原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重申了门诊部各重点科室(门诊注射室、换药室、五官科、计划生育室、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对照省《供应室验收标准》实地进行行政查房,并对医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方面,除进行行政查房外,还规范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收集、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减少杜绝了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危险隐患。
在终末质量管理上,每月坚持医院感染管理的考核工作,全年累计考核全院各部门共767个门次数;按时召开工作例会,并且做好质量反馈,通过每月、每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和季度分析、医院感染的细菌学监测及相关因素分析调查,及时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了控感信息与依据,有力地保障了三级医院的质量控制指标。
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医院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和卫生学的监测,年内共进行消毒隔离监测抽查采样2791份,结果100%合格。所有监测要求内容均按卫生部“规范”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年里(06.11~07.10),全院出院人数17989人,调查出医院感染病人1008人,为1156例次数,已报1156例次数,无漏报情况发生,医院感染人感染率为5.60%;例次感染率为6.43%;漏报率为“0”;住院病人标本送检率112.80%。住院病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249人,人次、例次医院感染率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27%、1.57%,无Ⅰ类手术切口感染发生,与去年同期相同,均符合三级医院控感质量指标要求。
根据今年我院医院感染发病部位分析显示:下呼吸道感染占59.34%(686/1156);上呼吸道感染占9.60%(111/1156);胃肠道感染占8.56%(99/1156);泌尿道感染占10.57%(97/1156);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的前四个部位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差异。下呼吸道感染依然在我院独占鳌头,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34%;上呼吸道感染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86%;胃肠道感染、泌尿道感染,分别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9%、2.45%。提示了我院今后预防医院感染的重点部位。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对医院探陪人员感染管理,加强住院病人饮食卫生,尽量减少侵入性操作,是2008年本院感染管理的关键所在。
从各科医院感染发病情况,感染率大于10%质控指标要求的前七位科室分别为:ICU73.70%、呼吸内科25.50%、神经外科17.40%、老年病科16.80%、血液内科14.70%、神经内科13.70%、肾内科12.20%。ICU、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科室较去年同期相比,均分别上升了10.50%、10.20%、2.10%、2.10%;血液内科、老年病科、神经外科科室较去年同期相比,均分别下降了3.10%、2.10%、0.40%,今后应特别注重加强对这些高危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根据疾病分类与医院感染发病情况来看,我院大于10%质控指标要求感染发病率高的疾病为:患交界恶性肿瘤疾病类患者占17.60%;患恶性肿瘤疾病类患者占16.90%;患精神行为障碍类患者占16.70%;患循环系统疾病类患者占14.20%;患呼吸系统疾病类患者占12.10%,对这五类高危疾患人群,应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控制。
从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分析显示,气管切开/插管、使用呼吸机而导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发生率分别为80.83%、78.57%;泌尿道插管导致的泌尿道感染发生率为14.46%。以上三项危险因素的医院感染发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71%、8.22%、42.28%,从这些统计数据提示出,医院的侵入性操作仍是诱发医院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
今年(06.11~07.10)住院病人17989例,发现有12087例病人在入院后先后均使用了抗生素,住院病人抗生素使用率为67.14%,虽然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84%,但与三级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应小于50%标准,还相差甚远。
近年来,我们卫生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在卫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上建立了“组织定规则、群众当裁判、赛场选英才”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了班子结构,增强了班子整体效能,激发了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动力。2003年以来,我们先后通过公推公选产生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29人,占2003年以来提拔干部数的75%。实践证明,坚持用制度选人,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绩导向,既调动了人的积极性,也有力地促进了卫生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情况,如何抓住发展机遇,如何克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需要我们建设一支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干部队伍。为此,在2003年底,我们对全县卫生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根据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状况,我们把公开选聘院级管理人才作为优化班子结构,激发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首先,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我们在干部人事改革过程中,始终十分重视宣传发动,将之作为基础工作和关键措施来抓,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吸收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在方案出台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步骤和工作流程传达到每一个职工,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职工参与,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于宣传发动比较深入,尽管近年来卫生系统干部变动幅度较大,但是还是比较平稳的。其次,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有些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怕被人误解为不安心本职工作,好高鹭远,怕考不上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怕别人说自己“想当官”而不愿参与竞争的思想状况,局党委成员分片深入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各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逐一扒排,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解除思想顾虑,真正把公推公选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作为锻炼能力的过程,作为展示才华的过程,先后有116名符合条件的同志均以良好的心态参与了竞争。再次,做好后备人才的培养。我们每两年组织一次后备干部考试,全系统已公开选拔40名同志进入后备干部库。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的人员实行动态培养,安排他们学习进修,安排他们参加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较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在工作中锻炼成长。
二、严格坚持标准,公开公正操作,确保公推公选工作有序进行
近3年来,我们在全系统先后公开选聘了10名卫生院院长、防保所长,12名卫生院副院长和7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副职。在公选操作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实绩标准。在把握竞选对象条件和范围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十分注重竞选人员的工作实绩,凡是年度工作考核未能进入全县前10名、同档单位前3名的中层干部,不能参加竞聘,保证让那些工作有本事、有办法,实绩显著的同志充实到卫生管理队伍中来。为了保证实绩考核的科学可靠,我们规定,工作考核统一尺度,注重过程考核,注重效果考核,注重序时考核,注重创新考核,要求考核人员签字负责,考核失真责任追究,确保考核准确可靠。二是坚持群众路线。我们把干部的选择权交给群众,以民心为标准,凭民意定取舍。认真组织民主测评和推荐工作,实行无干扰民意表达法,每次民主测评和推荐,都采取事前不通知、事中快操作、事后即公布和独立表达意愿的办法,保证群众在干部选用上行使独立表达权。在公选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时,对民主测评同意票达不到80%的,实行否决,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在公推公选县院副院长过程中,始终注重群众的选择意愿,面试人选直接由群众推荐产生,面试评分职工代表占50%,党委票决尊重面试结果,得到社会广泛好评。三是坚持公开操作。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方案规范运作,所有程序都公开操作,对选聘工作的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环节以及每个程序的结果,都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公开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整个选聘过程的公开公正。
三、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干部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一、工作进展
全区共有107个村(居)陆续开展了股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确定了股东身份439402个,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35229.0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04283.03万元,量化可经营性资产89635.9万元,107个村(居)均已成立了合作社,建立了“三会”制度,全区颁发股权证书126264本,股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主要措施
1、加大领导,高位推进。为切实加强对全区股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于2020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制定了股改操作程序、成员界定指导意见、“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建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股改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产改办负责对股改业务进行指导。各镇(街)、各试点村(居)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统筹推进股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扎实推进股改工作,区政府于3月30-31日在酒店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区长作了动员讲话,全区8个涉农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办主任、107个村(居)的主要负责同志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动员会后,全区各镇(街)、各部门上下联动,镇街紧密部署,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全区发放了资料汇编手册240余本,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117884封,张贴宣传标语4151条,真正让改革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