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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训总结8篇

时间:2023-03-06 15:58:1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宪法实训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宪法实训总结

篇1

一、高职高专民法教学的现状

(一)课程设置不明确

1.教学目标不明确。高职高专培养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往往要求能够熟练掌握法律事务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具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岗位主要是: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文员,司法助理。从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岗位可以看出,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技能和技巧以及一定的解决、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而传统的民法教学一般沿用本科的教学方式,教师也用自己曾经在本科甚至硕士博士受过的教育方式来教育学生。以教师为主导,教师采用“教”的方式,学生在座位上“学”的方式来进行民法教学。大部分教学只是停留在解释法条的层面上,注重理论知识。虽然有实训课程,但由于安排理论教学的时间太长,导致实训课程有名无分,所以实训课程的安排起不到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技能能力的作用。大多的实训课程被拿来当作案例讨论、案例分析课程。所以实训课程大部分只是流于表面,并没有达到培养学生法律能力、锻炼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目的。

2.课程设置缺少对学生律师思维的培养。目前高职民法教学倾向于培养学生的法官思维,即使案例分析也都是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教师也习惯于以法官的角色教学,很多的案例解析教材和考题的参考答案也是执法断案式的结论。

[案例]某运输公司为某食品厂运送食品,途中翻车,损失5000元。食品厂要求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公司认为是司机自己的过错造成翻车,应由司机赔偿。食品厂于是向法院起诉。

[问题]法院应如何裁判?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科书上像这样的同步练习还有很多,问题设置诸如此类,“法院应如何裁判?为什么?”“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等等。笔者整理了一下,发现大量的法学类教科书习惯从法官法院的角度出发看问题,无论是教材的编写还是课后习题的设置,很少从律师的角度来编写,这并不容易锻炼学生法律角色的多角度思维,致使他们看问题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只从一种角度——法官的角度看待问题。培养学生法官的思维,应是本科以及本科以上的教学目标。把本科的教学目标同样设置在了高职高专教科书上,有失偏颇。因为高职高专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人都是从事律师助理、文员、司法助理的岗位。如果教科书上的案例多数以法官的思维、角色分析来看待案件,那么与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相吻合。

模拟法庭的关于模拟民事案件的设置也存在同样的现象。通过模拟法庭塑造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学生具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本意无可厚非。可是在模拟法庭的设置上,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沿用本科学校的模拟法庭设置:注重诉讼程序,以法官的视角为本位,缺乏律师和辩护人的视角分析与锻炼。

(二)师资队伍建设状况

1.缺乏稳定的专任教师结构。目前国内高校民法学学科建设势单力薄的局面下,民法学教学专任教师师资不足,笔者所在的某校法律系,包括外请教师共有任课教师38人,其中民法学专任教师5人,但实际需要的民法教师达到9人。民法教师不够,只能暂时让教其他课的教师来“救场”,这样才是勉强完成教学任务。与其说是教学师资队伍不足,不如说缺乏一支专任的民法学师资教学队伍。缺乏稳定的师资教学队伍,导致民法学科势单力薄,专任教师教学任务重,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提高,也致使集体备课和团队科研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得不到保障。

2.现有任课教师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笔者所在的法律系,担任民法教学任务的教师共有9人,据统计,民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仅为1人,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民法学教师的专业性不足。究其原因,教师根据自身喜好、课程难易程度、学生打分情况等因素来挑课,造成一些案例少、理论多的法学课程无人问津,除非领导强押或学年度课时量完成不了,一些教师才“勉为其难”地完成教学任务。另外,民法学是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民法学科也在不断发展。一名民法教师要深入了解民法,掌握分析问题的能力,就必须与时俱进。这就需要教师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获得外出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以提高自身素质和了解最近的学科动态。然而,很多院校对支持教师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和论坛的力度不够大,教师缺乏民法知识业务学习的培训和进修。

3.任课教师须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建设一支学历结构、职称结构、职业资格结构合理、科学的师资队伍,是搞好高职高专民法学改革的关键。一名优秀的民法教师,光有法律知识和现代法律观念是远远不够的,他还必须具有社会实践经验,比如具有律师资格或有从事司法的经验经历。“纸上谈兵”是行不通和不可行的,因为培养法律事务学生,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实践技能,如果教师不具备一定的实践技能,那么怎样传道授业解惑呢?现在高校相当一部分教师“重返校园”,他们从高校硕士、博士毕业后进入高校任教,所谓从“高校到高校”。他们固然通过了司法考试,拿到了司法考试证,但没有法律实践经验,对课本上的知识,也是从高校中的课本和课堂上获得,而没有实践锻炼的履历。所以在上课的时候以书本上的内容为主,因为他们在高校也是这样经历过的,缺乏自己的经验、体会和见解,所以传授给学生时缺乏自己的理解,导致与实践实际相联系的匮乏。

模拟法庭教学是现代法科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传统的辅助教学项目。学生通过参与情境,能有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务问题,提高实务能力。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更能客观和直白地了解司法程序。模拟法庭的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既能在理论上指导学生分析法庭上的理论问题,也能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规范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指导,所以模拟法庭对教师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更高,更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三)实训时间有限

从2004年4月以后,为了适应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学制从3年改为2年。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为2年半,剩下半年的时间用来实习。学制的缩短,就使得专业教学更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就意味着原本就不多的专业课更加要浓缩和精短。许多院校为了填满理论课的课时的不足,实训课一般是被用来充当案例讨论和案例分析课,使得真正的实训活动形同虚设。而民法和其他的法律学科相似,是一门理论性极强同时操作性不高的法律学科,课程的特点造成了实训难度的加大。

由此可见,传统民法教学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资源设置,缺乏与高职高专学生能力和就业岗位相配套的一系列相应措施。如果单单注重书本上知识的讲授,“照本宣科”,而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锻炼,那么必然不符合高职高专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对策分析

(一)找准定位,明确教学培养方向

高职高专类法学教育无论是培养目标还是学制、设置都与本科类法学教育存在一定差异。本科类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是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的学术类人才,并使其向研究型人才逐步转化。而高职高专类法学教育侧重于培养学生掌握实践操作能力和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培养法律实务能力”。这就是要求高职高专的学生不必追求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只需掌握法学专业必要的理论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具体到民法学课程上,就是要培养学生学习并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将所学有效运用于社会实践。本科类法学教育学制设置一般为4年,像民法这类法律学科一般分为两个学期学,一个学期讲民法总论,另一个学期讲民法分则。而高职高专院校民法学的设置一般较短,只有一个学期。笔者所在的学校,民法学一般在大一下学期开课,也就是学完宪法、法理这些基础类法律学科之后开课,设置80个课时。而公安专业50个课时,法律文秘专业40个课时。基于以上原因,教师要想在民法学课堂中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必须考虑到高职高专的特点,明确培养方向和学制设置状况,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高职高专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

(二)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1.开展案例式教学。民法教师在课堂上实施教学时,如果只是简单地用多媒体放映课件,然后进行民法教学,这依旧属于单项式灌输教学。学生在学习时,光听光记,仍旧会感觉到枯燥乏味,会削弱课堂教学的互动性,使得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受到遏制。因此,开展案例式教学的精髓还是在于教师,教师要能够主导课堂,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教师有极大的热情和热心对待课堂,以及需要灵活会应变的教学方式。例如,在教学中,如果发现事前设计准备的教学方法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兴趣不大时,必须当机立断采取另一个教学方法。学生对一门课是否感兴趣,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教师的引导。教师通过课堂讨论、案情模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课堂讨论是一种有效的互动式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师通过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引导学生对案件积极思考,学生对案件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对不同的观点展开讨论。在这里教师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讲授者”,而是通过对案件的谆谆善诱,起到引导的作用,是“引导者”,通过引导,激发学生学习民法的兴趣与增加学生学习民法的主动性。笔者在课堂教学中经常使用案例教学,如最近网络购物非常兴盛,让学生结合这一热点,说自己网购的经历和见闻,引出民法基本原则中重要的一个原则——自愿原则,来开展讨论。通过讨论,使学生了解自愿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它是民事活动中的重要原则、核心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循这一原则。此外,还能够通过还原案情,让学生角色扮演,演绎民法案例,使得学生们增强民法学习的趣味性和主动性,更加深刻的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与精神。

2.“现实中的法庭”与“模拟法庭”相结合。建立与利用法学教学基地,使法院的一些民事审判开庭地点放在学校,开展良性互动。学生通过旁听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加深对民法基本理论知识与民事审判程序的理解,再与模拟法庭相比较,完善模拟法庭制度。同时,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到法院旁(下转第61页)(上接第22页)听民事案件的审理,使他们更加直观地对民事审判活动有所了解,激发他们学习民法的兴趣。笔者所在的法律系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研室,开展了让某法庭入校的活动,旁听的学生人数众多,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效果良好。同时,应参照现实中的法庭,做好教学总结,不断调整模拟法庭的实训教学,对模拟法庭教学不断创新,完善模拟法庭制度,以实现实务性的高职高专法科学生的培养。

3.利用院校优势,开展教学实训。笔者所在的院校是公安院校,可以利用公安院校与基层派出所的关系,请优秀的民警来学校授课,讲解基层公安对民事纠纷的主持与调节,并结合实际案例来说明民法知识对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性,这样加深学生对民事调解工作的直观认识。同时,双师型教师可以利用“双师”的身份,请律师事务所里优秀的律师来学校举办讲座,请他们讲述自己的民事办案经验、调解经验与法条解读,使学生不出校园,在校园里就可以了解接触民法。另外,笔者学校公安专业的学生会到派出所见习。在见习期间,他们会第一手接触到民事案件,他们接触的民事案件会促使他们翻阅民法课本,以及促进他们学习民法。

(三)加强师资建设

民法教师只有不断提高民法理论水平与司法实践水平,才能更好地把握民法教学的重点,从而更好地提高民法教学效果,为培养合格的高职高专法科学生打下基础。这就需要民法教师定期调研,到实践中锻炼与学习;还需要教师不断累积自己的民法知识与实践经验,使自己的教学更加贴近社会,避免学生“只知书本,不知社会”,避免“纸上谈兵”。

【参考文献】

[1]马特.论讨论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中国成人教育,2008(5)

[2]郑玉敏.民法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3]梁恩树.应用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建设的构想[J].高教论坛,2008(5)

[4]王威.高职院校宪法学案例式教学方法的困境与出路[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6)

篇2

针对高职法律课程改革的思路,分析出高职法律课程现状,其内容有:课程体系现状,课程内容设置现状,课程方法现状。根据这一现状,总结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存在的问题,其内容有:结构残缺、缺乏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法律课堂教学方法单一等。最后总结了高职法律课程改革思路,主要包括:以应用为原则,构建法律课程体系,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构建相应的互动平台等。

关键词:

高职法律;课程改革;结构残缺;法律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法律需要改革,这已经是法律教育界的共识。如何对其进行改革,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当前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并且培养了无数的法律人才。在高职法律课程体系中,基本上沿袭了原有的课程体系。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需要谨慎。并且充分考虑法律体系、人才培养等内容。

一、高职法律课程现状

1、课程体系现状

现象法律课程体系中包括法学基本理论、部门法课程以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等。其中基本部门法课程主要有:宪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等;专业法律课程主要根据不同专业所涉及的领域而设定[1]。一般情况下,对课程开设顺序进行排列:先设置发现基本理论,然后使宪法,接着是基本部门法课程,最后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先设立实体法,然后设立程序法。

2、课程内容设置现状

针对法律课程来说,主要讲授的是部门法或者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等。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主要根据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其主要阐述和理解基本法律制度。在课程讲授过程中,主要结合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原因是课程内容的部门法内容法律制度,主要是法律,部门规章,设计的地方性法规相对较少。在课程内容中,存在着相应的司法解释内容,但这些内容并不是十分全面,同时也缺乏一定的系统性。

3、课程方法现状

高职院校法律课程采用的主要是讲授和组织讨论等方法,在这两种教学方法当中,讲授的比重相对较大。为了使学生对法律内容理解得更加透彻,通常还使用案例教学法。

二、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存在的问题

1、结构残缺

在高职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缺少对学生法律能开的培养。当下,实现法律目标对于法律职业人才十分重要,学生如果不能充分掌握法律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等,就难以对法律制度进行深度了解,应用法律的能力也无法发展。但是,如果学生掌握了以上内容,也不能代表学生具备法律能力[1]。

2、缺乏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开展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课程内容不够合理。要相适应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文书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等。因此,学校应当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法律文书课程,对学生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进行大力培养。

3、法律课堂教学方法单一

在开展高职法律课堂教学过程中,缺少相应的自主式以及开放式教学方法。当前,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方式很多,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此外还有法庭模拟的方式。但是这些教学方式所传授的教学内容是一样的,如果学生有不同答案,那就说明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下,阻碍学生思辨能力的提升[2]。

三、高职法律课程改革思路

1、以应用为原则,构建法律课程体系

高职法律专业教学过程中,主要将服务作为教学宗旨,通过就业进行引导,促使产学研相互结合。根据职业需要,对组织教学进行科学引导,促使法律教学应用性和实践性等,对教学内容进行重组,同时对课程结构进行重组,最终形成一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三大课程体系。保障教学内容能够充分凸显基础理论知识,从而让学生能够对这些知识进行充分应用和实践。基础理论知识教学,主要将知识的应用作为目的性内容,将“必要”、“够用”为度,进行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促使针对性和实用性得到提升。结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特点以及行业需求等,促使课程得到有效整合和创新,从而使课堂得到开放,能够从单项性课程的建设开始,逐渐向着课程整体结构的优化转移,从而实现课程的多元化和个性化,进而让学生能够自主构建属于自己的知识结构。

2、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

第一方面,高度重视年轻教师职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这种方式,树立一定的职业观念,帮助教师具备相对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第二方面,学校为教师提供相应的继续学习机会,从而使教师所掌握的知识得到定期的更新,促使其对新的知识有所了解,对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吸收。第三方面,为教师创造相应的条件,能够让教师定期到有关部门或者企业等进行挂职锻炼。进而给教师提供更加方便的科研机会。第四方面是向知名高校聘请能力水平相对突出的兼职教授,对教师进行定期讲座促使年轻教师的实践水平以及理论知识水平均能够得到有效提升。第五方面,向企业聘请律师,使其和学校青年教师共同担任法律课程的教学,使其充分发挥工作中总结的实践经验,从而使课程教学效果得到充分提高。

3、构建相应的互动平台

在学校构建多维度互动平台,能够提升教学水平,同时也是实践教学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在校外亲自实践,学生才能真正接触和了解多种岗位,其技能才能得到有效提升。学校可以在校内建设虚拟法庭,速录实训室、律师事务所等。加大对这方面设施的投入力度。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各种民事、刑事或者行政等诉讼案件的办案程序。对各种操作流程充分了解[3]。

4、加强学校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联系

学校和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紧密联系,可以和相关单位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通过这种方式,促使课堂想校外有效延伸。例如和法庭以及监察院等进行合作,和这些单位进行联合,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传统高职法律专业教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相对单一,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使用能力相对薄弱。对学生法律能力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开设相应的法律服务教学,帮助学生能够在法律服务实践过程中,促使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进行非法律处理的能力有所提升。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法律服务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陈宏军,陈桂银,任善茂,陈明,周根来.高职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学生就业分析与课程体系改革思路[J].职业教育研究,2013,11:6-7.

[2]郭菲.文科专业基础课程非工作过程导向的改革思考——以《法学基础》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3,17:61-63.

[3]姬志茹.高职院校专业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析——以《建筑工程法规》为视角[J].中国成人教育,2015,11:148-150.

篇3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而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必须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学生缺乏职业技能素质的训练,培养出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求相脱节。学生熟练的技能和相关职业素质的获得,必须依赖于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实训教学不能离开企业的真实环境,教学内容也必须和企业技术改革及产品更新实时联系在一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11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解决技能人才培养瓶颈的必由之路。

一、高职人才培养的几个基本概念

“高职教育”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以实践教学为主导,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为人才培养基本途径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即合作教育,是指学校与社会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种工作部门之间的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它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模式、教学设计和教育方法等构成要素。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基于市场和社会需求为目标导向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培养人才的一种方式,它利用校企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与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

二、国外校企合作发展高职教育的主要形式

校企合作研究和实践国外起步较早,1871年德国宪法将职业技术教育定为义务教育。1900年德国让企业参与职业培训,承担培训的主要责任,企业和职业学校互相合作、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双元制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合作办学形式。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典型代表。(2)学校主导、企业支持形式。英国“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学工交替”教育属于这种形式。(3)企业与学校合股办学形式。这是发达国家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果。(4)企业独立办职业学校。20世纪中后期崛起的日本、韩国都有鼓励企业创办学校的政策出台。

近些年,我国教育理论工作和职教实践工作者在总结校企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模式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三、我国校企合作的三个层次

我国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虽然我国高职院校大都在进行校企合作的实践,但大多处于较浅层次的合作,对校企深层次合作的实践和研究不多,校企合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障碍。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滞后于实践,缺乏对实践的归纳和总结,不足以回答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很多研究者引介推广国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先进经验,但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地区差异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不能照搬照抄。所以深化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和本校特点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仍然需要进一步地探索,更需要大胆地创新。

四、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校企合作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和职业院校发展的现实需要,我院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电算化专业被确定为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在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1.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建立由市财政局、行业学会、相关企业和学校等组成的财经系校企合作理事会,形成“合作办学、资源共享、共同育人、指导就业、互惠双赢”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专业理事会下设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就业指导专门委员会进行对口指导工作。并注重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定《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校企专业建设实施管理细则》、《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社会服务实施细则》、《学生就业管理细则》等规章,细化管理并开展工作。

2.进行人才需求调研和岗位面向分析。在系校企合作理事会指导下,到相关行业企业广泛进行市场需求调研。依托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会计职业岗位分析研究,探究会计从业岗位发展的内在规律,确定会计岗位(群)并梳理岗位要求;参照会计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会计岗位要求确定学习内容;通过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实施、指导实习训练,参与人才培养与评价,共同完成人才培育过程。

3.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专业岗位分析及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创新“以岗定学、校企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把人才培养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侧重于基础岗位训练,掌握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第二阶段:侧重于核心岗位训练,实现“一技之长”专业能力的。第三阶段:进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整个培养过程始终贯穿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提升,通过三个阶段培养,最终将学生培养为合格的财务人员。

五、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实施

以培养会计电算化专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借鉴“双元制”教育理念,以会计从业岗位发展的内在规律为线索,以会计岗位职业环境和实务为载体,按岗位工作任务组织项目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实施“以岗定学、校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1.进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开发团队首先充分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实践专家座谈会,分析确定专业面向的工作岗位(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岗位对应的工作任务及其工作流程,归纳工作任务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要求。按照“岗位群―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课程体系”的课程设计思路,从岗位、任务和能力三个维度对课程进行定位;依据“以岗定学、校企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结合会计电算化专业的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将每一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分解为基本素质、职业基础能力、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几方面,同时将职业资格证书内容融入课程之中,构建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体系。

2.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外引内培相结合,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通过进修、企业培训,培养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课程开发能力强的专业骨干教师;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与企业合作,聘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提高他们的课程组织能力,形成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带头作用;实施双师素质工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参加全国高职师资培训、国内进修,与企业开展技术应用合作和培训项目服务,多渠道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利用济南市区各国(地)税局、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依诚信咨询有限公司、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精灵时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基地兼职教师优势,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职业规划、职业素养等指导教育,深化“品质”教育,着力培养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建设综合性实验实训基地。在校企合作理事会和相关委员会指导下,深化“以岗定学、校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体现会计电算化特色,融企业认知实训、会计手工实训、财务信息化应用实训、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实训、企业经营实训、企业信息化实战演练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内实训基地;采用学院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和技能型师资,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打造区域会计岗位服务中心、企业职工培训及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多层次、宽范围、联系紧密的校外实训基地,全面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确保毕业生半年顶岗实习”的安排要求。

篇4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师资队伍 结构 对策

师资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是影响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决定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高职院校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和资队伍素质。

当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和问题

1.当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结构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一般由老教师、年轻教师、企业引进和兼职教师等四类人员构成。

(1)老教师。这类教师来源于原中专学校的教师。其特点是:①忠诚敬业。②知识面宽。不少老教师在其多年的教学活动中,讲授过三门甚至更多门课程,一般都掌握了多门课程的知识;③教学经验丰富。老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较高;④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老教师们,有的下过海,有的在企业长期兼职,有的经常带领当时的中专学生在企业实训或在校内指导学生实习。所以,他们具备了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基本特征;⑤职务高,职称高。老教师们大多数已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许多人担任了院系部领导或教研室主任等职;⑥老教师掌握的现代新知识少,不擅长现代化的教学手段;⑦学历杂。这支教师队伍中,有本科学历、专科学历,甚至还有中专学历,也有少数在职研究生学历。从总体上讲,这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值得信赖的师资力量。但是,在未来五到十年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将会退休。

(2)年轻教师。这类教师是高职学院成立后,各学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其特点是:①非师范生多。高职院校新招进的大批年轻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多数是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的学生,他们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短,也没有系统地学习教育、教学理论;②专业实践经验少。年轻教师几乎未参与过社会实践,他们不熟悉企业生产、销售流程及相关专业技能,动手能力不强;③高学历者多。年轻教师以大学本科学历为主,有少量研究生学历,还有的是从教后,参加了研究生班学习,取得研究生学历。他们掌握了所学专业的新理论和新知识,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和教学软件进行现代化教学;④从业志愿不定型者多。一些年轻教师不安于高职教学工作,其中一些人还在寻找机会,希望到机关或有影响的企业谋职。总之,这是一支掌握现代专业知识,但专业实践经验不足、教学能力有待提高、充满活力的师资力量。他们是高职学院未来发展的希望和依靠。

(3)企业引进。这类教师是学校从企业或行业引进的人才。其特点是:①人数少。在各高职院校中,企业引进教师的人数仅占学校教师总数的5%左右;②实践经验丰富。这类教师一般有五年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他们曾经是企业的业务或技术骨干,有的还具有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等技术职称;③专业理论知识陈旧,不熟悉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教学工作经验。

(4)兼职教师。这类教师是各高职学院聘请的高校、企业、行业的兼职人员。其特点是:①挂名者多,兼课者少。有的兼职教师仅在学校挂名,从不授课;②流动性大。兼职教师和学校没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有的还在多个学校兼职,他们往往以其工作方便性或报酬的多少来决定其的兼职自愿;③管理难度大。兼职教师们通常是以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为主,他们要遵守各自所在单位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难以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连续为学生授课,经常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④许多兼职教师不了解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责任心不强,不善组织教学活动。

2.当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可知,当前,我国多数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是“四低”现象并存。即: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低、双师型教师比例低、企业行业引进教师比例低、稳定的兼职教师比例低等。“四低”现象的存在,影响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就是要实现由“四低”到“四高”的转变——实现高职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高、企业行业引进教师比例高、稳定的兼职教师比例高等。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

高职院校应按照高学历,双师型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具有“四高”特点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1.多渠道引进高素质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1)引进高学历师资,提高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高职院校引进师资的重点一般应是研究生以上学历。从当前的实际来看,不少高学历人才一般不会将高职院校作为其择业首选,他们更愿意到经济发达的地区、大型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或本科院校发展。所以,仅靠高职院校自身的竞争力是难以吸引高学历人才的。高职院校吸引高水平师资需要政府部门在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2)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提高企业行业引进教师比例。增加实践课和实训课的开出率,必须有足够的实训指导教师;提高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有高质量的实训指导教师;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必须有专职的实训指导教师。要实现上述目标,高职院校就必须大力引进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解决实训师资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废除企业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的政策限令,打通企业编制与事业单位编制的界限,为企业人员(包括私营企业人员)到高职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自身必须深化改革,制订优惠政策,吸引行业企业的优秀人才。

(3)聘请兼职教师,提高稳定的兼职教师比例。兼职教师的加盟,能改变高职院校的师资结构,补充专职教师的不足,解决实训指导教师的数量,提高实训教学水平。在国外,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比例普遍较高。德国高等专科学校中,兼职教师占60%~80%;美国社区学院兼职教师占60%以上;加拿大社区学院,兼职教师的比例高达90%。国内外实践证明,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对高职院校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高职院校要多渠道聘请兼职教师,逐步提高兼职教师的比例,形成实践技能课程和实训课主要由具有相应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高职院校要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保持和兼职教师的常态化沟通,并创造条件将优秀的兼职教师引进学校,变成正式的专职教师。学校还可以聘请已退休且身体健康的老会计师、老工程师、老推销员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2.建立学习、培训机制,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形成

高职院校教师要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学校也必须建立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健全的师资培训机制,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1)增强师资培训的针对性。在教师培训中,要针对不同类型教师的短板,制订培训计划,设计培训方案。通过针对性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和教学理论水平等,使他们成为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的主体,成为未来合格的专业带头人;通过针对性培训,让引进教师和兼职教师了解和熟悉高职教学特点,掌握基本的教学理论和方法;通过针对性培训,帮助老年教师掌握现代教学技术,促进其知识更新等。同时,要加强对年轻教师、引进教师、兼职教师和新招聘教师的高职教学理论、教学规律、教学艺术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2)构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学习机制

①发挥教研活动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高职院校要明确教研活动的功能和作用,创新教研活动的形式,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教研活动不单纯是行政事务性会议,它的主要功能是教学活动的准备与教学活动的总结。前者是讨论教学内容、制订教学计划、协调教学关系、讨论教学方法。后者是总结教学经验和教训。通过教研活动达到教师间的互相交流和相互促进,尤其有利于年轻教师的成长。教研活动应至少每周一次,要恒久坚持。此外,学校还应邀请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

②发挥传统的听课制度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落实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制度,使教师在互相听课中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取长补短的目的。老教师要听年轻教师的课,以学习他们的新知识,帮助他们发现教学活动中的问题;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年轻教师听老教师的课,以学习他们的教学艺术、理论知识和教学态度;年轻教师、老教师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的课,以向他们学习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知识。高职院校应探索听课这一形式的具体实施方法,制订促进教师间互相听课的制度,并长期坚持。

③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平台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企业经历”是认定“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校企合作不仅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训问题,也不仅是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问题,它也应当是校企双方合作培训人员的平台。校企双方要实行人员互聘、互相兼职的常态机制。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到企业兼职、调研、讲学等。坚持新任教师深入企业一线顶岗实践制度,在实践中锻炼年轻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

此外,学校要保证教师学习、调研的经费支出,并实行专款专用。

3.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教育,稳定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必须重视师德教育,贯彻落实国发〔2012〕4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2)人尽其才,发挥各类教师的专长。只有人尽其才,才能发挥人才的作用,体现人才的价值。据上述分析,四类教师各有所长。老教师德高望重,教学经验丰富,知识全面,学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建设和指导年轻教师方面的带动作用;年轻教师有活力,掌握现代教学技术,学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改革、多媒体教学中的骨干作用;引进教师和外聘教师实践经验丰富,学校要发挥他们在实践教学中的独特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政府部门的推动和改革外,高职院校自身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相关制度,营造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的内部环境。核心是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制订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和企业优秀人才的制度;制订鼓励教师深入企业调查、兼职的制度;制订企业引进人才和双师型教师职称晋升的办法等。

总之,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双师型”为主体,有“四高”特点的师资队伍,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它需要政府的推动,社会的支持和学校的坚持;更需要制度的保障,方法的创新和教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查达德.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个问题[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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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键字:Android;精品课程学习系统;通信技术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是全国最早创建的五所法律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为了提高学校现代化教学的建设水平,学校更新教育管理理念,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在先进的、高性能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之上,构建我校法律事务、社区法律服务、保安三个示范专业公共课程的精品课程资源以及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系统。传统的精品课程资源都是要通过计算机才能访问的,如果离开了计算机,课程的学习就无法进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提出了利用Android平台,通过移动手机来访问精品课程学习资源,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1.1 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现状

    任何教学资源信息化的建设,必然涉及到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共享和管理。法学基础理论与实务、宪法基本理论与实务、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等课程作为我校法律事务、社区法律服务、保安三个示范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是学习人数最多,使用范围最广的。目前我校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就是以示范专业公共课程为重点,采用先进的多媒体交互技术手段,建成了网络精品课程以及课程资源库,实现学生通过校园网络,随时可进行专业课程的交互学习;教师可通过课程资源库进行备课,通过多种检索方式,采用星树图展示课程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媒体文件。目前由校内自主开发的精品课程已达140余课时,师生反应教学效果好。

    1.2  Android平台的选用

    Android操作系统是Google推出的一个完整、开放的手机平台。Android 支持wifi、WebKit 浏览器,拥有pushmail、Google等众多网络应用。另外,由于Android操作系统是开源的,所有厂商和个人都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开发,开发商推出的Android设备。

    (1) HttpURLConnection

    在HTTP通信中主要有两种访问的方式,一种是POST;另一种是GET的请求方式。GET可以获得静态页面,也可以把参数放在URL字符串后面,传递给服务器。而POST方法的参数是放在HTTP请求中。部分实现代码如下所示:

URL url = new URL ("192.168.1.10:8088?par=123456");

HttpURLConnection urlConn= (HttpURLConnection) url.openConnection ();

InputStreamReader in = new InputStreamReader (urlConn.getInputStream ());

//接下来对输入流进行处理。

    (2) Apache HTTP客户端

    使用Apache提供的HttpClient接口可以进行HTTP操作。在Servlet编程中可以通过HttpServletRequest和HttpServletResponse来表示请求与响应。Apache HTTP客户端对请求与响应进行封装,根据请求方法的不同,得到HttpGet和HttpPost两个对象,响应对象是HttpResponse,使用DefaultHttpClient执行请求获得响应。部分实现代码如下所示:

String urlstr = "192.168.1.10:8088/servlet/LoginServlet";

Htt pPost Request = new HttpPost (urlstr);

    2.4  通信数据加解密算法

    为了加强手机访问数据的安全性,在精品课程学习系统的通信过程中采用了AES的加密算法,AES 算法具很高的随机性,很强的扩散性能和抵抗分析攻击能力强。实现AES 算法的程序对手机处理器内存等硬件的要求很低,所以这个算法可以广泛在Android 系统的智能手机上应用,并且可以很大程度可以保证手机用户的账号和资金等方面的安全[6]。

    3. 总结

    我校以移动学习为目的所开发的精品课程学习系统,对于学校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内容和研究课题,同时对于帮助学生从更多渠道获取学习信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移动学习是一个充满活力、孕育希望的研究领域,如何让移动学习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是值得我们广大教育者深思的问题。此外,移动产品中大多数都是集成游戏软件,给人们提供娱乐的资源,而对于学习资源则相对较少。希望以后国家教育部门能在此领域给予更多的立项,大力提倡移动学习,让技术为学习服务,开发出更多有利于学习的资源。

参考文献

[1]林永兴 李晓蕾.基于Android的校园助手手机应用程序的研究与设计[J].硅谷.2012年3期.

[2]刘必刚.Android通信模块的设计与优化[D]. 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5月.

[3]董思博.基于Android平台的通信系统设计与实现[J].科技传播.2011年4期.

[4]黄星文.基于Android的手机通讯协议应用研究与实现[D].兰州大学.2010年4月.

篇6

一、目前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课时压缩与课程内容多的矛盾。随着应用型本科院校对课时的压缩,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大纲的内容,如何处理学生学精、学透还要同时满足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这一矛盾急需解决。扩招后学生学习能力差异的增大和实训教学手段单一的矛盾。中国现在的高校教育模式已经由精英模式培养转变到了大众模式培养,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多和班级容量的扩大,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差异较原来明显,而现在的教学手段还相对单一,对于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优化。最后一个主要问题是师生课后沟通交流较少导致课程效果不尽人意。一些教师课下同学生的沟通较少,再加上人数多,导致一些学生对课程内容有疑问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课堂教学内容的改革

本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立于2006年,2009年开始正式招生,为地方性本科院校,立足于为地方的基层政府组织、事业单位、社区和企业培养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经过大量统计,企事业用人单位对该专业人才的培养能力需求为:第一,理解执行能力。要对国家和地方的各种政策法规能很好的熟悉理解并具备实际的操作和执行能力;第二,评判能力。对于具体岗位的具体评判标准要非常熟悉;第三,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包括对不同部门和部门内部及对外的协调沟通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四,分析决策能力。第五,撰写报告的能力。第六,自我学习能力及其它能力。从社会需求出发,教学内容试图从情景模拟教学、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教学三方面改善。内容的取舍和选择。我们采用的教材是云南大学崔云武教授主编的《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第二版),该书是一本国内经典的教材,内容非常全面,受限于课时的因素,结合社会的需求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取舍,因此对公共事业管理过程的内容进行了相对压缩,去掉了与《管理学原理》课程相重复的内容。同时增加了实践教学的内容,使课堂活动实践化。其中尤其是模拟情景教学模式的应用,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分如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案例的选择和设计。该阶段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案例的选题既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满足企事业单位对学生能力的要求,同时又要与教学大纲吻合能在规定时间讨论完成,具有较强的身临其境的效果,情节设置要有矛盾并且没有固定的答案和唯一的结论,能引起学生讨论的兴趣且能从中获得一定的能力;第二步,充分的课外准备阶段。这一步主要是考量学生能在浩瀚的互联网世界和图书馆如何快速准确获取自己想要的知识。由于学院该课程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学生的能力还停留高中水平,而中国传统的高考模式培养缺失了培养学生如何在浩瀚的网络里快速寻找自己目标的能力。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自己了解的学情有意将不同背景的学生分组,然后再分工合作,这样能保证每位学生从同组不同的人身上学到自己欠缺的能力,在必要的时候,教师可以身体力行的参与,鼓励学生参与团队的合作,发挥每个人在团队中的最大潜能,感受团队合作带来的成功,并将收集来的资料整理消化。

第三步,课堂情景模拟阶段,包括学生的还原情景、讨论分析和教师点评。在学生为主体讨论演绎的阶段,教师仅是一名听众,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教师一般禁止参与到讨论中和点评,尤其不要随意中断学生的创新性想法,对一些学生之间有歧义的问题,也尽可能由学生来讨论、消化理解。进入学生总结阶段时,除了总结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点评其他组的观点。最后教师给出自己的总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努力和付出,尽管有可能不完善,但以赞扬鼓励为主,对学生忽略的问题可以稍加补充,促进学生理解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提高。其次是案例教学法应用到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的课堂教学中。选择要与时俱进,比如由2008年12月发生在上海市闵行区的一次居民暴力抗击强拆的事件导入问题。图一中的案例为事发时的画面,画面解释:政府的铲车在拆迁一栋楼房,楼上女士站在楼上向楼下投掷燃烧瓶,引起铲车起火冒黑烟,随后消防车赶到灭火后,用高压水枪喷射楼上的人,铲车继续强拆,女士接着投燃烧瓶,再着火,再灭火,再喷射,如此反复“激烈交火”。教师由此提出问题:强制拆迁,暴力反击,责任在谁?接下由学生讨论发言,教师再进行分析。首先从《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物权法》、《宪法》修正案(13条)之间的冲突讲起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怎么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再从古代孟子的“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解释,讲到借鉴美国的如何在公有私有之间寻找平衡,到韩国的依法治理一草一木。使学生明白只有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中国的市场经济才可能具有持续健康长期发展的活力。最后给学生留下课后思考题,如何平衡公有和私有之间的矛盾。如此由现实图片新闻导入式的设计问题使学生整节课不感觉到乏味,虽然整节课只是举了这一个案例,但从学生的讨论过程中,能感觉学生对公共事业管理中存在的事情千丝万缕、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妥协有一定了解,对于培养学生的分析决策能力和理解执行能力有一定提高。

最后,讨论式教学法在整个课堂教学应用。不是给学生填鸭式的灌输尽量多的专业术语、知识,而是要让学生自己发现一些问题,能:“悟”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一些道理,简而言之就是通过讨论式教学,让学生拥有自学和继续学习的能力,“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学生拥有自学能力,才能更好地胜任相关的工作,在如今快速变化的社会拥有立足之地。通过讨论或议论式教学让学生明白当代社会自学能力的拥有养是其受益一生的宝贵能力。在实际教学中,通过以上三方面的课堂教学内容的改革,学生普遍反映良好,感觉从课堂上学到了知识,理解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相关内容,不在为应付考试而学,课堂发言人数增多,课堂气氛活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实训课的开设

针对扩招后学生学习能力差异的增大和实训教学手段单一的矛盾。首先,学院加大了对基础性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课题申请学院给予大力支持,优先考虑立项,对于学习能力强且有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的学生,鼓励其参与到教师的科研课题中,具备一定能力后,学生可以自己名义申报系里的学生课题并立项,系里并且配备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结题后由教师评委团评审,对于完成优秀的课题推优和奖学金评选工作中有一定的加分,极大程度调动了学生参与的热情。同时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管理信息教学实验室,实验室采用的设备是由南京奥派公司开发的公共管理教学平台,可以通过模拟仿真各种案例的虚拟环境来进行公共事业管理的相关教学内容。开发的基础性实验有政府审批流程和政府绩效管理等。其次,积极联系和扩展了校外实践基地。系里积极主动联系政府部门和社区开展项目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同时为学生提供了校外的实践机会,让学生掌握了公共事业管理事务的基本操作,提高了其实际操作应用能力,联系的校外实践单位有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政府政务大厅等。与此同时,学校还积极邀请政府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到学校以讲座的形式,利用政府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和现身说法来指导学生的实践学习。最后,开展了模拟听证会议,模拟听证会形式为公交车票价是否应该上涨,参加者包括虚拟的公交公司负责人、乘客代表、专家学者、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旁听的新闻媒体等。这样不仅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也可使学生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大大缩短了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寓学于乐,学生们在教师的指引下,归纳所学理论知识。

四、师生课后有效沟通和真心关爱

针对师生课后沟通交流较少导致课程效果不尽人意的问题。首先教师要有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热爱和敬业精神,与学生课下像朋友般相处,学生尊重你,有问题才会愿意与你进行交流和沟通,教师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热爱程度也会直接影响其教学态度和课堂效果。其次要有积极专研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热忱,通过在职学术交流、短期培训等方式积极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结构,适应社会需求。有条件的话,积极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国内高校访问学者,吸取教学经验,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在校内通过同行听课来提高自己的讲授水平,师有一桶水,才能给学生一杯水。最后,在每阶段的教学活动结束后,会通过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征求学生的课堂感受,分别对共性问题和个体问题用不同的形式答疑,包括电子邮件、在线交流等,以达到提升学生能力的目的。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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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主要采取撰写毕业论文的方式。本科生毕业论文经历选题、开题到撰写完成交由指导教师审查、通过答辩等各个环节,据此认定被考核的学生是否符合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要求。由于毕业论文能够训练学生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案例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能够在检验大学生专业素质、学习能力、学科知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毕业论文一直是大学教育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理论掌握情况、能否运用法学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

 

但是,当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考核以论文为主要方式,而且多为理论性研究论文,学生的论文存在无问题意识、无创新观点等问题,教材表述式和资料堆砌式的论文较多;毕业论文拼凑、应对甚至抄袭的情况严重。这些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评价标准,也影响着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及其社会评价,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学本科教育。

 

二、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的多样化

 

法学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对学生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要求相对较高。笔者认为,改善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过于单一的办法就是设定更为多元的考核方式,给予学生足够的选择空间,使其能够按照兴趣和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现实,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探索。

 

以个人考核与团体考核为标准,可以将毕业考核分为“独立完成型”和“团体协作型”。

 

第一,“独立完成型”可采取调研报告、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等方式。

 

调研报告方式较适用于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类的选题。同时也适用于法理学中人权保护情况、宪法实施问题等须要进行社会调查、联系实际情况说理的选题。与毕业论文方式相比,调研报告重在对数据进行统计、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结论,更注重考察学生是否掌握了调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过一手资料对实际情况的进行总结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论难度比不上论文,但是它能较好地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专题研究方式较适用于对特定法学领域中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如消费者反悔权问题、证券交易合适性原则等等。专题研究要求对具体问题的产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域外借鉴等作详细研究,由一点向纵深挖掘。与毕业论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针对性、务实性,更能突出学生对问题细节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现实生活中影响较大、较为典型案例作为分析样本,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说明法理、论证制度、提出建议,进行法律分析,较适用于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专业的选题。作为毕业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应局限于法条的解释和适用,而是应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既有案例对法律适用的疑问和挑战,从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的一种较具特色、也较符合“职业教育”目标的考核方式。法学专业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种职业操作技艺培养,也是引导学生像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的逻辑训练”。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书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种法律文书,所以留给学生选择空间也较大。学校也可以根据不同法律文书的难易程度和考察重点,对作为毕业考核方式的法律文书写作进行一定质与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诉书、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中选择。

 

第二,“团体协作型” 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专项项目等方式。

 

近年来,模拟法庭已作为法学专业必备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在各法学院校普及开来。“模拟法庭的建设与运行使其充当实训基地建设的主力军应为理所当然”,时也可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核方式,可由教师指导学生挑选典型案例,由即将毕业学生自愿结成小组,准备相关材料、分饰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体。在“考试”过程中可通过考察学生们的起诉书、判决书、辩护意见以及模拟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理是否准确、法条运用是否得当,证据与使用是否正确等判断参加学生是否符合合格标准。这种考核方式不仅能够考察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情况,也是对学生通过专业训练习得法律实务能力的一种检阅。

 

法律援助专项方式可以看成是高校法律诊所教育成果的考察和延伸。目前,我国法律诊所案件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指导教师自己承办的案件,一是与当地司法援助组织合作获得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后者的数量呈现急剧增长的趋势。法律援助指国家通过一定的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确需法律帮助的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扶并减免费用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近几年来,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活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逐渐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学校通过诊所教育向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既使学校获得了法律教学的实践渠道和案源,使学生充分参加了案件处理过程,提高了其法律实务技能,又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效途径、节约了司法资源。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完成情况,来考察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的水平。当然,是否要通过这样方式进行考核首先应当由学生自愿选择,由于法律诊所课程一般从大学二年级下半学期开设,大四上半学期结束,所以学生可以申请以自己处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毕业考核方式,学院批准后,可以指派考核教师对该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考核和指导,综合学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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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定的法学专业课程有14门,法学理论课程以法理学为代表,同时在各个部门法中也都涉及本部门法的相关基础理论教学。法理学虽然不是具体针对研究某一部门法学或某一项法律制度的学科,但对学生以后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就法学基础理论本身的学科背景来看,它以人文社会科学为背景,在大学生的相关背景知识空白的情况下来讲授这样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理论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重点。同时由于理论教学内容本身的抽象化、理论化、体系化,使得如何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生动形象地讲授法学原理理论成为教学时的难点。授课老师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讲,要讲清楚,讲得浅显易懂不容易;学生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学,抽象晦涩,内容庞杂,体系难以理清。在理论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是渐渐向学生展示法学理论自身丰富而深邃内涵的过程,格言似的语言展现的是精妙的原理和崇高的精神,曾有学生深深为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所着迷,并说法学的基础理论是一件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然而这件艺术品并非没有瑕疵,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以哲学为背景的法律中的基础学科所展现的深奥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法在社会实践运行中与现实生活的冲突碰撞,司法、执法过程也时常遇到各种困难。应当清楚看到,法学理论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法学理论教学的困惑所在

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提出的当下,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法学教育日臻成熟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和考验,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样给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提出了课题。

困境一,法理学以哲学为背景进行研究,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这样就不免与现实产生距离。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以为以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学习,提供一般规律性的法学方法论的导引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学基础理论的导引性就显得很乏力,各个部门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托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运行来完成,反观法学基础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则明显微弱得多,表现出处理各类问题层面上的渗透力不足。然而,法学基本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学理,其干预力应当在广度上、深度上都是完整的,但事实是法学理论在指导的深度上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在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发生了断层。这就导致了法学基础理论在作为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中处境尴尬。以每年全国性的司法考试为例,司法考试的应然状态应当是法律人由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发展的一个关节点,而恰恰在这个关节点处,法理学发生了断层。从而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平时所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在司法考试中通常不是标准答案,而司法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在真正法学理论中又经不起推敲,这一点在法理学中表现尤为突出。担负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意义重大的司法考试中的应试法学理论与真正的法学理论之间产生了的巨大冲突。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也值得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

困境二,我国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法律文化积淀层面、还是法律价值内涵、技术制度层面都与西方法理学有一定的差距。在教学活动中,许多法律著作通常的写作模式都是:就一个问题列举许多西方学者观点,论述其优缺点,最后提出法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在批判其他观点的狭隘性、局限性过程中提出后者怎样具有超越性。但是,这种观点无非是以上各种观点的总结和捏合,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和高明,即所谓的“折中说”。诚如学者说:“所谓‘折中说’,即是没有学说,因为根本没有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的法学教育习惯在这样一种亚健康的思维模式下发展,总是在批判他人观点中寻找,在整合他人观点中获得成就感,那么,我们的整个法学教育就真的很难步入法律的理想家园。

困境三,法学基础理论一向被认为是一位表彰权利的勇士,但是在权力面前却失去了太多的骨气。法律为政治统治服务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突破法律所秉承的原则,唯政治统治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法学理论中许多优秀的价值理念,完美的技术制度,神圣的精神内核,当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政策意向发生冲突时忽然变得苍白无力;而当政治统治发生需要时,却动辄任意修改法学基础理念,影响其价值取舍,撼动其基本根基。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对法治精神的实质内核应当是一种坚持,而不是对政治的一种迎合。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各个部门法的基础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当充当开山铺路的急先锋,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一个克服政治任性的过程,法学基础理论应当为依法治国寻求更多的理论支撑点,而非为政治的任性提供自圆其说的依据。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才能步入真正的良性循环。

三、法学理论教学的解决出路

以上,是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法学教学活动,基于和学生的深入交流、归纳总结的思考所得。这些方面的困惑应该说不仅是对当前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效果的困惑,同时也是对整个法学教育发展的困惑,更是法学理论教学在法学教育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鉴于此,结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自身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在今后的法学理论教学活动及学习中,应该作出一一校正,教学手段及方法适时作出适当的调整。

首先,为了解决第一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基础理论课在倡导学习运用法律原理的同时,应当注重对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法律事实调查、搜索、归纳、提炼、分析、认证的能力。这并非是简单的调查搜集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思维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客观事实,提醒学生对某一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以法律事实的探知作为第一手材料的。从现实角度出发,对事实材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关系进行提炼、认证,最终获得对事物的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借以试图联结法律基础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断层,加强法学理论在司法实践层面的渗透力。考虑到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浙江警察学院《法学导论》的授课计划特意尝试安排三次实训课程,分别以读书报告会、案例分析、主题辩论等方式开展,实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生活,学生参与热情较高,教学效果反映良好。

其次,为了解决第二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理论课应当注重强调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学理论是思辨之学,法学理论课程当然应该是培养法律思维②的学科。通过对法学理论的学习掌握,培养学生形成运用法律思维的思考能力,把现实案件中各种要素转换成法律要素,再通过各种不同思维模式将各种要素整合,最终形成对问题的看法和结论。法学理论课应当重视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认识、辨别、解决能力,形成自己独立的法律思维模式,面对问题有自己观点,而非人云亦云。笔者提倡学生对问题大胆提出独到看法,不要动辄适用“折中说”,禁止向“折中说”逃逸。应该认识到,法学理论这类基础理论学科的教学宗旨是培养能提出问题和集中注意力寻找未知问题答案的人才。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的夯实,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形成法治观念,引导其领悟法学智慧和掌握各种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能力。因此,建立在服务和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的能力培养,才正是优秀的法学理论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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