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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3-03-06 15:58:0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劳动保障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篇1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

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鉴定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

㈣召开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集中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临时监察行动。

篇2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鉴定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的若干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

㈣召开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集中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临时监察行动。

篇3

一、树立“广就业”理念,筑牢民生之本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促进就业平台。加强镇街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镇街采取新建、置换或租赁等方式,确保对外办公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加强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服务半径约2公里、服务范围1000—2000户的标准划分社区,在每个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设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服务窗口,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二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等促进就业系列政策,发挥好政策效用,引导劳动力多渠道实现就业。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制度。确立80户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制度,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调控失业措施提供依据。严格裁员报告制度,对个别企业需要裁员的,严格进行审核调查,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措施。一是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定期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镇街的联系,摸清扩建、新建、投产、在产等各类企业用工现状,搜集企业用工信息,利用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站、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及时对外公布,实现“信息无遗漏、信息覆盖全方位”。二是优化劳务对接服务。改变“以市内人力资源为主,以市外人力资源为辅”的就业服务观念,同时抓好市内、市外两种人力资源的就业服务。在市内,举办好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对市外,加强与等劳务输出大省以及省内鲁西南地区的联系,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吸引外地劳动力到打工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三是优化扶持创业服务。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储备库,并利用各种渠道,向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重点人群进行项目推介,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加强对创业培训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示范体系和创业孵化体系。四是优化就业援助服务。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对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确保及时认定率达到100%。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年度内每人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信息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100%。

(三)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优化实训基地内设施设备,重点对服装加工专业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途径、激励办法、资金投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的进程,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完善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情况,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建立“全保障”体系,夯实民生之基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稳定正常参保缴费。将正常参保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人数多、管理规范的企业做为稳定缴费对象,定期进行缴费情况调度,确保正常缴费单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额稳中有升。二是推进新增参保缴费。将参保缴费不稳定的企业、新建扩建企业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推进缴费对象,采取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手段,调动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参保扩面增长。三是加强社保欠费清理。用好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按月统计企业欠费信息,形成简报提供给各镇街及市直有关单位,确保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及时了解企业欠费现状,促进形成清缴欠费合力,督促欠费企业及时清理欠费。四是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安排好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环节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确保年内参保率达到60%以上,确保6月底之前发放首批养老保险待遇。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设置基金管理机构。把握好全市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参照人社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设置基金管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优化保费征缴模式。优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划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模式,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单位管理,减少社会保险缴费环节,避免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三是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基金运行定期报告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建立起基金内控责任追究机制和基金内部审计稽核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搞好四险市级统筹。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系统、基金、账目等方面的对接,确保顺利实现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市级统筹。

(三)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一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用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的死亡信息共享制度,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对死亡人员按规定停发养老金,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同时,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二是落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流程和办法,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继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指标控制,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疗费无违规支出。三是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所在镇街的沟通,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对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构建“大维权”格局,维系民生之安

(一)抓好劳动纠纷超前预防。一是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2次以上针对企业经营者以及劳资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用好企业联络人制度。利用好全市规模以上的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按月收集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搞好劳动纠纷排查。组建劳动仲裁、监察、联合执法小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对各类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同时,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实现企业的动态管理。

(二)完善劳动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心下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对已经独立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的镇街,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以及调解方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对尚未独立开展工作的镇街,协助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二是完善调解前置工作机制。突出使用调解手段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案件立案前进行案前咨询调解,在送达应诉文书时进行庭前建议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庭中程序调解,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后事实调解,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自愿接受调解,从而避免因劳动争议加深而导致争议双方“反目成仇”。三是完善沟通先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工伤认定“沟通先行”,对所有工伤案件,提前与企业以及所在镇街就认定问题进行沟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伤认定无异议,切实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

(三)推进劳动合同科学管理。一是推进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运用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对不按要求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的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督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以及处于劳动保护四期之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坚持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集体协商的原则,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力争到年底,大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覆盖比例。三是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四、创新“精服务”管理,心谋民生之利

一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全市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参照上级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办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坚持“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确保通过“三定”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转变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实行学习培训层级管理,分层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年度重点培训内容,纳入各层级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安排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

篇4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篇5

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法宣传阶段(**年11月1日—11月10日)。采用多种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年11月11日—20日)。各类用人单位对**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数及人员构成情况、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年11月21日—24日)。县劳动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市劳动保障局、涉及建筑企业的,抄送建设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年11月25日—2007年2月12日)。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普遍检查和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逐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监管、强化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实网格,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在街道形成普法宣传、日常监管、执法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在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先行开展。其他中队可根据各自实际适时准备。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劳动监察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8月31日)

1、科学调配人员

按照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试点街道安排或派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同时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科学配置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2、办公场所和设备配备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现与本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联网,配备微机、办公桌椅、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3、制度建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制定街道劳动监察派出机构的执法职责,赋予相应的执法权,同时建立监督、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机制,按照台帐规范、职责清晰、运转有序、考核有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4、加强指导和协调

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人员配备,破解人员短缺、设备落后问题;从内部管理上健全基础台帐、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日常监管的有效运行;从业务工作上强化普法宣传、延伸维权服务、实行分类监管、快速案件调处,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三)自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试点中队要按照人员到位、硬件配齐、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执法到位的标准,逐项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检查情况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争取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组织成立试点专项工作小组,逐一听取和查看试点中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篇7

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利用现代通信、信息技术、金保工程的建设成果,在全省建立标准统一、服务规范、联动响应的12333综合咨询服务体系,创建全省12333政务服务品牌,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二、明确工作职能,完善服务功能。12333咨询服务的主要职能是通过电话和网络统一对外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畅通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的渠道,实现业务联动,实现咨询平台信息整合、咨询查询办事、维权、民意反馈、政策沟通协调、政策宣传六大功能,对外服务公众,对内为业务经办和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三、夯实基础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加强系统建设和技术保障,整合政策和业务经办内容,完善政策法规库、自动语音、传真目录库、业务查询库等,编写全面简明、使用方便的咨询服务指南。制定政策和经办信息及时沟通、咨询信息反馈、培训考核、业务联动、业务管理、疑难处理、统计通报等制度,确保咨询服务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四、做好信息沟通,实现业务联动。加强政策和业务信息的沟通,确保12333在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业务联动,对咨询员进行及时培训,对疑难问题认真处理、及时解答,对投诉举报、等事项及时办理。咨询部门要将咨询服务的热点和难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为政策制定、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五、狠抓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并落实各项服务规范,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强12333业务管理。建立质量监控及考评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用真心、诚心、热心、耐心为服务对象提供标准统一、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六、强化培训考核,建设专业化的咨询服务队伍。择优招聘、充实咨询员队伍。高度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灵活、高效、制度化的培训机制,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全面提高咨询员的理论业务水平、服务技巧和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培训、评估、激励、淘汰”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报酬和绩效挂钩,优化人员结构,建设一支有专业水平、有敬业精神、有优良工作作风、团结稳定的咨询员队伍。

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各类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以企业及职工为核心的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着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培育亮点,形成特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公务人员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能力。

2、着办抓好以“三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新法普法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局计划安排,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送法上门、广场咨询、集中宣传等活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重点是围绕“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的三大要求,针对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到企业作专场讲座和专项法律服务,全面、准确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努力化解劳资矛盾和纠纷,积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和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3、着力抓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建立完善中层干部与规模企业联系走访制度,局每月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到结对挂钩企业宣传法规政策,接受咨询服务。二要结合工作搞普法。特别要注重结合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执法、结合典型事(案)例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以及“企业服务年”等活动搞宣传、搞教育、搞指导,寓宣传指导于日常工作、执法之中。有针对性地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掌握劳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标准、原则和方法,提高其依法管理的水平;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有效地化解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职工爱岗敬业、为企分忧、诚实履行劳动合同,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诉求、理性维权。

4、着力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平安*、法治*、和谐*建设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市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每月一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每月一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和推进“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班车”、“农民工学法周”和“依法行政宣传咨询服务月”、“百村结对、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局搞好《法制园地》的宣传,努力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明年全面完成普法任务做好考核验收准备。要对照市“五五”普法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完善、补缺工作,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台帐和相关制度,积极做好迎检准备,不断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坚持做好普法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当前新形势下普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长期普法的思想,深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2、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组织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确保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动员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标准质量到位。要认真落实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基层劳动保障所要结合自身业务,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使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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