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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分析了太原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详细阐述了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探讨了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以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紫线规划,历史文化遗产,风貌
1太原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在春秋时代,太原已建有城邑,称晋阳城。后相继为赵国都城、秦汉重镇、北齐别都、盛唐北京,以及后唐、后汉、北汉的宫阙之地,素有“龙城”之称,太原有史可考的历史已有2500年。从宋朝初年毁晋阳城而重建,至今已有1000年历史,这1000年城市发展的空间就在于旧城。历史赋予旧城丰富的遗产,纯阳宫、文庙、督军府等文物古迹众多,传统民居和宁化府、清和元、开化寺等老字号,记录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城西水系、拱极门遗址等古迹传承着历史的记忆。这些文化遗存完整地展现了太原历史的发展脉络,清晰地反映出地方文明的进步历程,这些历史文化遗存不仅对现代人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于后代也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兴起,在旧城改造中,开发商片面追求土地及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大拆大建已造成反映太原特色的居民区几乎消失殆尽;见缝插针现象屡禁不止,使原保护规划中的视线走廊造成阻碍;城内部分文保文物历史建筑仍被一些单位占有,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周边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方面,从不考虑协调;部分文保单位和历史街区,因旧城改造的需要而被当做破旧建筑拆除,如八路军办事处、裕德里民居、上肖墙民居等。清代的开化寺民居被数十户居民当做住宅;古关帝庙、圆通寺、以及散布在市区大量寺庙都处于无人问津的废弃状态,年久失修,日益破损,绿化建设严重缺乏。在太原旧城出现的大规模改造热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旧城居民的居住水平,对城市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城市建设在某些方面的短期性致使名城保护处于被动和消极的状态。不仅给城市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而且对旧城的历史文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建设性破坏。作为省会城市,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其发展速度较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同时对旧城改造的进程也加速了,在这种背景下,旧城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就变得尤为紧迫。
2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
1)依据“先急后缓”的原则,明确主城区的紫线控制范围。从历史和现代情况分析,太原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主要分布于主城区;从规划管理的角度,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即主城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规划层次;从城市建设的趋势分析,主城区范围是建设量最大,建设速度最快的地区,也是保护与发展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故紫线规划控制范围为太原市主城区范围内已公布的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主城区范围以外的部分将来作为二期陆续进行编制。
2)通过现状调研和分析,从历史遗存的集中度、风貌的整体性以及规模的完整性方面进行了初步评价,结合与其他城市历史街区的对比,认为应将文庙历史文化风貌区、钟楼街传统商业街和坝陵桥街区作为三个历史街区。
文物建筑属于历史建筑的范畴,历史建筑还包括一些非文物的古建筑和优秀的近现代建筑。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的界定一般是指从l9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末建设的,能够反映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包括反映一定时期城市建设历史与建筑风格、具有较高建筑艺术水平的建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经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物。对它的评价标准为建成三十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a.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b.反映太原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c.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d.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e.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这样主城区范围内划定73处历史建筑。
3)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将历史街区紫线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核心保护区;指历史街区中由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应最大限度、尽可能地包含历史街区中保存着历史信息的遗存及载有真实历史信息的传统建、构筑物。建设控制区:指为确保历史街区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控制的地区。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历史建筑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历史街区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将历史建筑紫线保护范围分为绝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绝对保护区指历史建筑本身,包括历史建筑本体及其围合的院落和必要的通道。划定的73处历史建筑的绝对保护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围合院落式建筑,一类是相对独立的建筑。前者多为文物单位,以传统建筑为主,采取建筑围合庭院的布局,此类建筑的绝对保护区必然包括建筑本体和院落空间。后者多为近现代建筑,采取现代建筑的设计理论,以独立式建筑为主,其绝对保护区应包括建筑本体和相对围合的空间(如工人文化宫),以及必要的通道和空间(如原市政府办公楼)。在划定绝对保护区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许多历史建筑l临城市规划道路,有些城市道路红线与历史建筑本体有冲突,考虑到历史建筑的不可再生性,依据紫线优先的原则,建议局部调整红线或调整规划道路断面设计,缩窄人行道。2)个别历史建设与规划道路红线存在严重矛盾。如校场巷工程师楼、川至医院、博爱医院等。规划综合考虑规划道路的层次及调整的可能性,依据紫线优先的原则,采取了调整规划道路或历史建筑整体迁移保护的方式解决。3)对于其他矛盾,如历史建筑保护与危旧房改造等问题,依据紫线优先,抢救第一的原则,严格划定绝对保护区。风貌协调区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只重视历史建筑本体保护,而忽略周围环境,整体风貌协调的问题,主要考虑历史建筑的外部环境,控制一定范围内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协调,保证历史建筑景观不受破坏而划定的区域。风貌协调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索:
1)原则上要考虑历史建筑的观赏视线要求,避免新建建筑对历史建筑的视觉干扰,尽量保护历史建筑的原有环境格局和风貌。具体划定时,要结合现状地形地物,提高可操作性,为严格规划管理创造条件。2)由于历史建筑尤其是文物建筑周边大多是危旧平房区,综合考虑历史建筑保护与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在一些具体地段,将风貌协调区划分为A,B两区,并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A类地带:是为保护历史建筑环境景观而设置的地带。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小品建设及修筑消防通道,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对现有违章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迁,一时难以拆迁的房屋,可以维修利用,但不得增加建筑面积,不得提高建筑层数。B类地带:地带内建筑物的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历史建筑高度。地带内邻近历史建筑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历史建筑的道路、视觉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
3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
1)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为太原市人民政府将来制定《太原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提供技术依据,加强了对太原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在城市的历史与现实之间画条紫线,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了保护要求、丰富了保护内容、完善了保护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城市传统文脉,构建太原城市特色提供了合理的思路。
2)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态度,根据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概念,对每个单位进行深入地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综合考虑区域、街道、院落、建筑各个层次,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保持风貌的整体性。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民间音乐包括宜宾民歌槐花几时开、金沙江下游船工号子、南溪哈号、屏山薅草歌、江安打莲枪等优秀传统民族民间音乐,这些不同种类的民间音乐各具特色,同一类的音乐也因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的不同而风格各异。特别是著名的落魂腔,中央电视台曾数次对其进行采访,令人惋惜的是这样一种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现已失传。
二、图书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图书馆是收集、整理、加工、保存文献资料并传播正能量的信息中心,关注并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图书馆不可推卸的神圣使命,它是一种职责、一种光荣,更是一种新的发展。
(一)图书馆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
责任《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指出:图书馆具有加强文化遗产意识、提高艺术鉴赏力、促进科学成就和科技创新、支持口述传统文化保存和传播的职能。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好在此范围之内,因此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阶段都需要图书馆的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以及开发等各个阶段,都需要相关文献的支撑。而图书馆的基本职能就是收集、整理、利用文献。图书馆所收藏的地方文献对民间工艺、表演艺术等都有比较详尽的记录。图书馆应充分利用其研究成果,积极参与开发、整理、搜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三)增加馆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口述等方式得以流传,而图书馆主要是采集纸质文献资料。在全社会都在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中,图书馆也应积极利用其传统与现代手段对一些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整理。这不仅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扩大了图书馆的工作范围,增加了珍贵的馆藏,同进也起到了对流传于民间的文化进行传承和宣传的作用,从而能使读者更好地利用、学习、品鉴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图书馆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历史文化的延续
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于民间,形式多样,是人们对现实生活表现形式的一种总结,既是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象征,也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不可再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人为载体,有的项目已面临失传的尴尬局面。图书馆通过挖掘、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变“口口相传”等传统方式为可长期保存的文献载体形式,是对人类智慧结晶的延续,也为后代子孙留下了丰富的可再学习、再利用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历史作用和社会作用。
(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图书馆职能的延伸
图书馆作为保存与传播知识文化的场所,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既保存有大量形式多样的地方原始文化资料,又可广泛利用现代知识、技术将可变的活态形式变为可见、可用的数字化或文献信息形式进行保存,极大地丰富了图书馆地方文献的数量。在整理、保护过程中也进一步增强了图书馆功能,拓展了服务平台。
三、图书馆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将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作为图书馆常规工作之一,以形成图书馆的特色馆藏,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和不懈的探索。针对宜宾市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的进展,本文认为图书馆还需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之一是具有非物质性,在未开发或表现出来之前,一般存在于持有者的脑中,表现为口头传统、手工技艺等形式,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遗产形态。只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存在,其技艺不但可以复制,还可以进一步创新,所以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非遗持有者实施全方位的保护,不要让他成为历史典故,真正做到传承性的保护。
(二)图书馆主动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调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成要素之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和立档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区、县图书馆,对本区域的民间文化接触较多,如民间风俗、礼仪等。图书馆可组织本馆馆员联合或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对本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记录、整理,充分发挥馆员的学术研究能力。
(三)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措施中包含宣传和弘扬等。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的收集、传播集散地,利用多媒体网站开办专题讲座和视听资料以及进社区、进军营、配合学校素质教育以及依托遍布于全国各地区的国家数字文化网或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体系等方式方法,使广大读者认识非遗、了解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图书馆传播信息的功能。
(四)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扩大文献采集
图书馆一般是政府组成部门文广局下属的负责文献收集、整理以及宣传文化知识正能量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应充分得到政府支持、授权,切实解决人员、编制、经费和技术人才引进等问题,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图书馆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如确立图书馆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下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等。传统图书馆主要关注的是已形成文字的文献,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应将那些流传于民间的口传心授、口口相传的民间文化知识、技艺收入文献采集范围。运用声、像、文字三位一体的现代手段,使民间文献制作走向多样化。除挖掘民间文学、音乐、故事、手工艺等作品外,对那些维系族群的生存史、民情风俗及其衍生物也应兼收并蓄并进行文献化,使图书馆文献馆藏内容、形式多样化,极大地丰富图书馆馆藏资源。
(五)建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保障体系
图书馆的职能之一是对文献的保存和利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过程中,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地方文献特色,通过多种方法、手段和途径,制定相宜的保护策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保障与服务体系。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采集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大多以非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出版,通过采购手段一般无法有效征集,因此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地方文献的收集手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拍摄,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田野搜集、确认、建档、整理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科学采集制度。
2.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信息特长图书馆在收集、分析文献资源中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作经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文化遗产,其特点决定了非遗用一般方法难以长期保存。必须运用特定的方法,发挥图书馆信息技术的特长。如对口头传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音并转化为语言资料记录保存;对传统表演艺术进行摄像,全面记录其原始形态,然后再运用数字化存储技术进行转换处理,从照片、录音录像中再现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改变传统图书编目方法、规范非遗分类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内容复杂、形式多样,且传播大多为非正式形式,如即兴表演、口技等。因此传统的纸质文献编目方法无法操作,不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保存。因此各馆应组织专家、学者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细则,以实现图书馆非遗文献编目的可规范控制。
4.增强馆际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大量散落于各地,表现形式多样,单靠一馆难以收集。可由市(区)馆牵头,联合各县图书馆进行集中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选派专人走访非遗传承人,对非遗资源进行甄选、鉴定、评估并进行相应建档,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质量。
5.加强非遗数字化存贮,建立相应数据库搜集和收藏社会风俗、民间传说的地方文献是图书馆的重要社会职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师徒或团体的形式流传下来的,逐渐形成今天的技能或习俗技艺,其形式和特点决定了用传统方法难以长期保存。因此图书馆应该充分发挥先进的现代技术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音、图片、影像等原始资料采用数字化贮储方法,将活态文化转变为有形文献长期妥善保存,并为读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多种检索途径,实现对非遗文化资源的充分应用。图书馆对已搜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在进行深加工后,可利用现有数字信息技术,通过音频、图像等技术,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与整合。有条件的图书馆可建立搜索引擎,并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联网,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资源共建共享。
四、结语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利用 体系
中图分类号:J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362-02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印记,也是未来人类文化创新的素材来源之一。河南省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大省,具有悠久的历史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河南省各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五百余项。毫无疑问,“遗产”同样也是资源,是未来我们无论在精神文化方面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资源。
当前,社会的极速发展对社会各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相同,信息化浪潮形成的爆发式发展,正在逐渐改变着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这些冲击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信息接受渠道与过往任何一个时期都不相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为文化资源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其中保护与利用问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随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逐渐推进,新型业态的快速崛起,各行业呈现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的大调整,传统单一的方式已经无法很好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因此,一种集成多元化手段的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极为重要。
二、时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要求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因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目前存在有较多的说法。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基于较为权威的一个概念界定,就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由这个概念的界定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会根据环境变迁与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的创新发展。当我们的时展处于历史中一个全新局面的时候,无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本文具体梳理如下:
1、保护与利用的共存性
“遗产”是对代表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的各类文化资源遗存的很好的形容。我们面对“遗产”首先想到的是保护,如何保护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是货币遗产,我们觉得保护是将其存入银行,但其中还会面临贬值的危险。因此,此时保护与利用就必须联系起来。利用的本意是选择更好的、稳健的方式使遗产增值,这无疑是对其最好的保护。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商业化的影响体现在更多的领域,因为我们无法回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要求。当我们面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问题时,如果只提保护不提利用,就会变得非常被动。我们传统意义的保护,无非就是依赖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平台组织各类受时间限制的活动,如庙会、展演等。而保护与利用的共存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或传承群体、受众、媒体渠道、商业等因素紧密的聚合起来,以保护为目的,以利用为方法,以多种力量的聚合为形式。
2、传统传播形式与现代传播形式的组合
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以传承者现场展示,受众到场观看为主要形式。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信息接收渠道与接受习惯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使遗产本身与受众的距离逐渐拉大。这种距离不但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人群逐渐缩小,最终成为传承者自娱自乐的游戏,同时也会造成传承者通过遗产获得的收益逐渐萎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巨大的限制。因此,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风貌的基础上,我们要积极的将其传统的传播形式与现代符合人们信息接收习惯的传播形式组合起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影响力。
3、传承者与受众群体同样重要
在过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观念过于保守,通常会简单的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重视其传承人,而利用就是积极的去申报遗产级别,从市级一直到世界级,越高越好。申报成功以后,可以更好的提升该遗产所在地的知名度,然后搭建文化平台吸引外来投资。当然,保守的观念并非错误的观念,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对于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的解决并非最有效的方法。首先,我们必须肯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们必须要重视该遗产的主要传承者,使他们能够更加原貌的将其传承下去。但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无法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从宏观角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我们有义务让尽可能多的国人认识它,并对它形成记忆,乃至喜爱上;从微观角度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收益来源是数量庞大的普通受众,我们要重视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才能将他们的目光吸引过来。
综上所述,时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使我们要从观念上改变我们的保护观与利用观。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必须要原汁原味的传承,但我们可以根据时代的要求尽可能的创造其与当下时代的交集,是保护与利用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体系,使之能够流传的更为久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角度
今时今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面临着崭新的局面,面临着时展的要求我们要面临许多问题,但也有更多的有利条件。正如前文所述,我们正处在与过往其他时期完全不同的新时代,在缺乏历史借鉴的情况下,促使着我们必须透过一个新的角度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新问题。与过去单一的保护与利用方式不同,在各项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有了更多保护与利用的手段,通过这些多元化形式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我们初步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为保护与利用的未来良性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路,进而形成文化收益与经济收益的最大化,使政府、传承者、受众都能作为这个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取得自己需要的收益。本文对这一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尝试性的思考,具体总结如下:
1、政府主导,形成体系框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新体系的建设,因为涉及遗产门类广泛,行业众多,因此并非某个传承者或民间团体能够搭建起来的,而受众处在整个环节中较为被动的一方,只能引导无法对其提出要求。因此,由政府主导,搭建平台来统筹规划最为现实。在这里,我们需要认识到,与过去政府单纯的政策、资金扶持不同,最重要的是由政府主导的平台构建。这个平台可以由政府召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与相关行业专家一道形成一个协会式的组织,完善基础理论研究与创新发展研究,拉近相互之间的距离给互动发展带来可能。而这个协会式的组织并非最终形态,它只是一个能够进行力量集合的框架。建设这个框架以后我们可以继承多元化的手段向其中填充内容。
2、在体系中形成普及化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就是以传承者为原点,辐射尽可能多的受众人群,形成该遗产传承与利用的丰厚土壤。在广大群众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与传播,既是弘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也能够提升当代青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此外还能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商品化的时候,拥有庞大的消费人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并不是能够通过一两次的活动就能够完成的,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中。而这种普及也不能依靠单一的手段,需要多种手段并举才能产生最大的效力。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第一点中所说的协会,编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物,作为青少年学生课外阅读的内容,并且可以将相关内容变为电子读物,丰富阅读的渠道与形式。其次,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制作相关的动漫产品,如动画片、文化用具及一系列的衍生产品,使之能够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再次,制作相关系列纪录片,通过多种传播平台进行传播。我们需要认识到。相关知识信息的普及并非短时间内能见到收益的,因此必须通过长效机制来坚持。
3、将信息化平台融入体系
人们常说,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在几年以前,这个说法刚提出的时候,很多人对这个说法似懂非懂,朦朦胧胧。但是,时至今日,我相信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的人对这个说法都形成了很深的认同。现在人们对于信息的要求比之以往更为多样,实时、在线、真实、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体系如果缺乏了信息化平台的融入,那么在当前社会中无法解决许多现实性的问题。在这个体系中的信息化平台可以由几个方面组成:首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数字化专业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依托大数据技术可以保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极大丰富,将文字、图片、表演视频、演示动画都集成在一体,使受众能够获得远比现场观看更为丰富的信息,同时它的在线性可以让受众的观看不受时间的限制;其次,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云空间,云空间可以让更多的人通过更多的网络连接方式获得相关信息,把移动互联网络融入到传播形态中;最后,还可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的网络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及时发送相关信息。
4、将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融入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历经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大量的成功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让我们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并由此可以探寻出新的发展途径。文化商品化是文化创意产业成功的因素之一。当我们谈及文化的时候尤其是文化遗产的时候,总是会选择性的回避金钱与商品两个字眼。因为我们往往会习惯性的认为文化是高雅的,商业是庸俗的,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相关。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毫不避讳的探讨这个话题,甚至应该主动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与市场化。文化创意产业有时能够产生聚合器的作用,将不同种类的文化素材经过加工之后多元化的呈现出来。通过文化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联合,将人们往往不可见、不可用的文化素材转变为现实中可见可用的产品形态。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在多元化的今天,我们也要采用多元化的方法与手段有效的促进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同时要说明的是,我们的探讨内容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优点与魅力的基础上,去寻求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体系能够有效的集成政府、传承者、受众等社会因素,使目标一致,力量凝聚。同时,这个体系也能够聚合信息化时代各类新技术手段,为保护与利用提供更多的方法与手段。新的角度,需要人们改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认知定式,寻找更为全面有利的形式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发展,并以此在文化与经济双重发展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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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文化遗产主要分为有形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物质文化遗产。无形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表达、民间科技、社会习俗、认识记录几个方面。有形物质文化遗产中又包括:遗址遗迹、建筑物、纪念性景观、地方土特产品、文献与遗物几方面,具体有形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下:庐山遗址遗迹中包括古人类生活遗址(如亭子墩新石器晚期村落遗址)、军事遗址、古战场(如庐山植物园内的日军轰炸弹坑)等。建筑物有宗教庙堂(如东林寺、罗汉寺、白龙坛、广佛寺、天王庙、太乙宫等一百多个)、佛塔(如舍利塔、天池塔、普超塔等十几个)、碑林(如白鹿洞碑刻等六处)、历史建筑小品(如琵琶亭、静观亭等几十处)、传统建筑(如匡庐诗社等)、桥梁(华封桥等十多处)、近现代建筑(如波黎公馆等十多处)等。纪念性景观包括洞穴(如莲花洞等十多处)、泉(如墨仙泉等十多处)、水井(如金井、修井炼丹井)、岩石(如刘仙石等)、潭池(如出木池等十多处)等。地方土特产品包括菜品饮食(如石鱼、云雾茶、石鸡、石耳)、手工艺品(如星子金星砚)等。文献与遗物包括古旧图书资料(《庐山志》等)、宗教典籍(《华严经》等)、书画(五百罗汉图、唐伯虎《庐山图》等)。
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
2.1庐山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1法律不健全。虽然200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说明了我国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可是仍然没有达到法律高度。另外关于江西省下达的关于文物保护的文件,没有制定详细的符合当地现状和地方特点的措施,《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内也没有具体指出文化遗产的损坏惩罚及处理办法。
2.1.2管理体制混乱。从古至今,庐山在直属管辖范围方面一直比较混乱,近代以来,前前后后调整多达20次。“一山多治”的尴尬局面,把庐山从一个整体变得支离破碎,导致资源浪费,并且损害了人们对庐山的地理认知。
2.1.3人口压力问题。山上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和游客,给庐山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且人们的遗产保护意识薄弱,使得资源上的损耗及环境污染等方面都不容小视。庐山周边区域的城市化发展也在逐年提高,山上和周边人口数量带来的压力已经非常之大,人们生活用地比如农田菜地的开垦,工业上工厂的建立及污染物的排放都不同程度地给庐山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负面影响。
2.1.4旅游业的影响。旅游虽然在很多方面能为城市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但是旅游业对于文化遗产的负面影响也不容轻视,游客对于文物的直接破坏表现在:攀爬拍照、乱写乱涂鸦乱刻字、乱扔垃圾、折损植物等等方面;间接破坏表现在:汽车尾气污染、白色污染、水污染以及生态环境平衡被打破等。
2.1.5自然因素影响。如2005年9月受台风影响,庐山出现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暴雨,使得多处景点遭到洪水、泥石流的破坏。对于自然界来说一些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如风化现象、微生物的生长、温度的变化、风雨、湿度等等,但对于文化遗产而言可能是慢性毒药。
2.2庐山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针对上面谈到的关于遗产保护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对策:
2.2.1普查文化遗产。关于庐山世界文化遗产普查,是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庐山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大调查运动。这样不仅能系统地认知,更可能深入发掘一些未知的文化遗产,甚至还能更加详细地获悉每个资源每件遗产的说明,统筹规划,查漏补缺。庐山遗产种类繁多,这样能使我们对它有一个通透的了解。
2.2.2完善法律法规。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比较成功的案例。比如意大利,一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早就颁布了许多法令来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这是我们不得不认真学习。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立法体系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两方面问题。首先国家层面上,我国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相对落后,至今连一套完整的“国家文化遗产登录法”都没有定制。其次在地方层面上,可效仿四川省颁布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针对庐山区,江西省也可颁布类似“江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对庐山风景区的所有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保护。
2.2.3平衡各主体利益。文化遗产保护中利益相关群体很多,从政府各部门到当地居民、企业、个体经营户、游客等等,都是风景名胜区的利益关系者。各利益主体所关注的问题不同,他们有的注重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有的是关注旅游业带来的利润最大化,有的是关注自然风光,如何权衡各关系之间与文化遗产的利益关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2.2.4优化管理体制。庐山的管理是“一山多治”的混乱局面,必须统筹规划。从上级到下级系统的管理,从大局出发,摒弃私念,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多方配合,一起共同创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庐山风景区现状的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体系,是当下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2.2.5研究保护技术。不光是从立法和管理体制上说,我们还应加强技术层面上的保护措施。技术保护的话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需要培养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利用教育资源优势,多方位培养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科技学科专业人才;其次要运用传统保护技术的同时开发新型现代的保护技术,比如在遗产保存方面互联网、3D立体模型、数字图像技术等等。
3结论
关键词: 中国文化遗产 文化生态 保护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虽然中国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数越来越多,但近年来与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的负面新闻也在与日俱增。长城被破坏、敦煌莫高窟壁画脱落、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残破、孔府孔庙孔林被淹、黄山、泰山建索道以及张家界武陵源、九寨沟游客过多等新闻频频传出。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一、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中国文化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中华五千年历史进程留下的无数历史文化遗产,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和魂,是创造美好生活的不竭动力。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1.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乡规划。必须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
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随着测量速度的提升,测量形式也由量变引起质变,由单点测量革命性的进化到面测量阶段。数据也由少量的特征点的数据升华到海量数据的点云阶段。从硬件方面来说,1995年Cyrax推出世界上第一个点云获取的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原型产品,当时点云获取速度100点/s;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最新一代的产品中,扫描仪的点云数据获取速度达到100万点/s。从软件方面来说,随着硬件的提升,点云数据量急剧膨胀,如何浏览、处理、分析和展示海量的点云,成为软件研发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如何在点云中提取需要的信息并最终以成果的形式加以呈现,是点云技术运用的关键。点云处理软件的研究,也是逆向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目前,通用的成熟的点云处理软件,主要包括Polyworks,Geomagic等。
2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中点云的应用
建筑文化遗产负载着历史与文化信息,总是以各种形式各种载体体现在现实空间之中。建筑文化遗产不是永存的,随着岁月的变迁和外界环境的变化,建筑文化遗产会慢慢消逝。尤其是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急剧变化,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原有的建筑遗存消失的速度大大加快,如果不能及时加以发掘和保护,则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消逝。而给建筑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尤其是数字档案,无疑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的一个前期环节。随着科技的进步,给建筑文化遗产建立数字档案的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点云作为一种新的测量技术,又被称作“实景复制”,是一种非常适合建筑文化遗产的技术手段。点云技术应用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有如下优势:首先,非接触的数据获取方式,在不触及文化遗产的条件下进行保护研究,从而减少保护干预中的不必要破坏,提高复原遗产古貌的准确性;其次,扫描速度快,获取数据的外业工作时间大大缩短,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强度,减少了重复测量的次数,节省了人工;第三,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获取的数据精度高,减少了传统人工获取数据的偶然性误差;第四,改变了传统的数据采集方式,无需搭建脚手架,直接在地面获取完整数据,提高了工作安全性;第五,数据记录全面翔实,且展示成果多样。由于点云技术在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上述独特的特性,因此自2000年以来,点云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国内的一些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和实践之中。代表性的有麦积山石窟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颐和园标志建筑———佛香阁精细测绘、中国古建筑精细测绘———晋祠圣母殿精细测绘、中国古建筑精细测绘———山西万荣稷王庙、山西平遥镇国寺天王殿与万佛殿精细测绘、北京先农坛太岁殿古建筑精细测绘、武当山南岩宫两仪殿精细测绘与三维建模技术研究、三维激光扫描测量建模技术研究及在故宫古建筑测绘中的应用(国家测绘局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另外,长城、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乐山大佛、佛光寺、普乐寺、宁波保国寺、开平碉楼等一批国内的历史建筑、石窟、寺庙等建筑文化遗产,都有了点云技术的运用[2~5]。
3点云的精度
作为基础数据,点云的质量直接影响后期处理的成果的精度。点云的精度一般包含了单点测量精度、角度精度、表面模型的精度、标靶的精度、双轴补偿器的精度等。国内学者对于扫描仪的精度指标,已经有了一些探究[6~8]。其中,前三者与数据获取的硬件设备紧密相关;而模型表面精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软件的算法。距离精度是指沿着激光发射装置和被测物体的连线的方向上,测量值和真值之间的偏差。点位精度是指垂直于激光发射装置和被测物体的连线的方向上,测量值的与真值之间的偏差。距离精度和点位精度,统称为点云的范围噪音。范围噪音与数据获取的硬件设备的精度直接相关,也与外界环境,比如温度、气压和被测物体本身的反射率相关。并且,由于激光测量的误差始终存在,决定了范围噪音随着硬件技术的提升只能尽可能的减小,不能完全杜绝。图1显示了同一个被测物体(横线代表被测的墙面)的高范围噪音和低范围噪音的数据,其中的小圆点代表了点云数据中的一个点[9]。需要强调的是,范围噪音是一个基于单点测量的精度的概念,它是多次重复测量的单点精度和重复性的度量,不是整体点云的绝对的准确度。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描述点云的处理结果精度的概念:模型表面精度。所谓模型表面精度,是指利用软件对点云中的大量的散点进行统计分析后,建立表面模型,得到的模型与真值之间的偏差。以图1中的两个数据为例,分别对两个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模型之后,拟合出来的模型平面将非常接近。并且拟合出来的结果与真实墙面之间的偏差要大大小于范围噪音。也就是说,由于模型表面精度是对大量散点统计计算后得出的结果,因此其比范围噪音在数值上更小,也即模型表面精度要优于范围噪音。模型表面精度与点云的质量有关,也与软件中的算法有关。
4点云的数据处理
点云作为基础数据,记录了目标对象的坐标信息、反射率信息和纹理信息。而对点云的处理,主要分为色彩的处理、点状和线状特征的提取和体特征的提取。点云作为客观世界的真实记录,色彩还原是基础的步骤。原始的点云数据一般都是单色或者假彩色。单色是给点云赋予了单一的色彩,而假彩色则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比如点云中点的反射率的强弱(返回激光与出射激光之间的能量比值)或是点的高度,有规律的赋予每个点彩色信息。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而言,一般需要还原为真彩色的点云数据。通常,采用高分辨率的数码相机记录下真实的色彩和纹理,通过软件,进行纹理映射,将点云还原成真彩色。对于点状和线状特征的提取,一般在现有的点云处理软件都可以实现。点状特征比较容易提取,可直接在点云中捕捉。线状特征可直接通过捕捉关键点生成,也可通过软件中的一些算法实现。比如利用徕卡的基于CAD的CloudWorx插件,可在CAD中打开点云数据,进行切片处理,得到的点云切片可通过软件自带的拟合功能,将直线、圆、弧段等线状特征通过计算自动拟合生成。对于体特征的提取,如果对象是规则的几何体,可通过点、线、平面、柱体、台体、球体等或它们的组合加以实现。而对于建筑文化遗产中的非规则对象,特别是中国古典建筑和雕塑等对象,其表面是复杂曲面,无法通过规则的几何体进行表面建模,就需要专门的软件进行体特征的提取。这类软件主要有Polyworks和Geomagic等。其方法是通过一定的算法,构建对象表面的三角格网,从而形成对象的表面模型。再通过专门的虚拟现实软件,比如3Dmax或Skyline等展示平台,可以将建筑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展现。图2显示了点云技术对一座钟亭的数据处理流程和成果形式。
5成果形式
点云在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
5.1原始点云
点云数据是实际物体的真实尺寸的复原,是目前最完整、最精细和最快捷的对建筑文化遗产现状进行档案保存的手段。点云数据不但包含了对象物体的空间尺寸信息和反射率信息,还可以精细的保留对象物体的纹理色彩信息;结合其他定位仪器可以将整个对象数据放置在一定的空间坐标系内。通过点云处理软件,我们可以在点云中实现漫游、浏览和对物体尺寸、角度、面积、体积等的量测。彻底替代了传统的用皮尺测量的方法,直接将对象物体移到电脑中,利用点云在电脑中完成传统的数据测绘工作,是完全地将实景复制到了电脑中。
5.2线画图件
作为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建筑文化遗产的成果之一,是各种的线画图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这些图件可以表示建筑物文化内部的结构或构造形式、分层情况,说明建筑物的长、宽、高的尺寸,地面标高,层顶的形式,门窗洞口的位置和形式,外墙装饰的设计形式和各部位的联系、材料及其高度等。利用点云数据,在CAD中使用基于CAD的点云处理插件,可以方便的做出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和正射影像图。不但制图速度大大提高,也提高了制图精度,还大大减少了外业人员的工作量。
5.3网络
利用各种点云软件和三维展示平台,扫描的点云可以在互联网上,让远端用户通过互联网有如置身于真实的现场环境之中。的点云不但可以网上浏览,还可以实现基于互联网的量测、标注等。有利于数据共享和现有文物的网上展示。尤其是对于一些不宜长期向公众开放的文物景点,通过网上的彩色点云数据,可以满足公众的网上虚拟浏览的需求。
5.4数字化模型
点云技术比较适用于建筑文化遗产中的古典建筑、古墓葬、石窟、佛像、雕塑等的虚拟再现。扫描获取的数据可以利用专门的点云处理软件进行建模,构建表面格网模型,再通过纹理映射或是导入到其他三维软件中进行纹理贴图,最终得到建筑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的模型。
5.5建筑文化遗产的视频资料
结合点云处理软件的空间漫游和电影动画制作功能,在扫描后的点云中设置漫游路径,可以实现有如真实空间中的漫游效果。通过点云处理软件自带的记录功能,可以将漫游过程录制成视频文件,这是虚拟漫游的很好的工具,也有利于作为成果进行保存、宣传和展示。
6研究和应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