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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普法8篇

时间:2023-03-03 15:58:5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市场监管局普法,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市场监管局普法

篇1

按照《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工作安排》,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本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现将X年以来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开展工作。X年以来,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与查处取缔相结合、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下发《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X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等部署文件,通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宣传、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组织市局、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X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X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市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设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学习。

(二)开展设备安全宣传“八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八进”活动,不断扩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的覆盖面。采取送特种设备法规、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读本、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发放安全宣传手册、播放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教片、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咨询、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安全标语等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七进”活动X场次,宣传教育群众X人次

(三)强力推进特种监察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全系统的X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骨干参加了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培训有力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力量薄弱、监察能力不足等问题,强化了特种设备执法监察和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力推进。共委托X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特检院X分院举办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X期,培训、复审作业人员X人次,其中复审作业人员X人,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从源头上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梦质监安全行》宣传和“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主题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检验机构、天然气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借助新闻报道、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本局网站、微信、微博等资源媒体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六)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主宣传教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加强自主安全教育。督促使用单位在生产一线现场设置横幅、标语、安全宣传栏,不定期宣传安全知识、公开安全工作要求、公布安全生产违规典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达到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安全应急处置和防范的能力,全面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和自主宣传X场次.

(七)有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有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特别是特种设备领域执法办案力度,积极发现案源,做好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X起,已办结X起、行政罚款X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一)存在问题。X、个别使用单位不重视特种设备工作,管理安全意识淡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重视,无证上岗、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现象仍然存在。X、由于工作监管面大、量广,不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有效开展精准普法,全面普法。

(二)今后努力方向。X、加大特种设备执法力度。强对特种设备各类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规则》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X、开展许可事中事后普法。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划归X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情况下,强化特种设备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普法宣传全覆盖,每年制定具体普法宣传计划。X、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篇2

一、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基本情况

两费停收之前,受体制因素影响,基层工商的执法办案工作呈现出群管群办的特点,凡是有执法权限的部门都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各单位执法工作缺乏统一协调,导致执法力量相对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许多县级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比如2009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出台了《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有效解决了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市工商局出台《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之后,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据职能有效分割权限,防止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按照执法领域的划分,市工商局现有3个执法科室(直属局)和9个中心工商所,有执法办案人员127人,其中工商所执法人员86人,负责辖区内各类案件的查办工作。该局按照属地监管、相对集中、分工指导原则,通过进一步梳理、整合机构内的行政资源,推进监管执法专业化,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系。该局结合近年来全员办案、专业执法的优点,减少执法层次,科学界定了部门内部的管辖权限与范围。例如传销、商业贿赂、外商投资企业违法、两虚一逃、品牌车超范围经营案件和天然气质量不合格案件由公平交易局独自立案办理;成品油质量不合格案件、商品展销会案件由市场监管局独自立案办理。明确的职能权限分割,防止了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

(二)案件办理灵活分配,防止出现对管辖权界定模糊的案件相互推诿的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一般类型的案件和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办理权限内的案件由各辖区工商所立案办理,同时,公平交易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涉及不正当竞争法规案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案件;市场监管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内办理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经纪人违法案件;消保科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流通领域食品类质量不合格案件和消费维权案件。另外规定:科(局)办理上述类型案件必须向工商所通报,对同一个监管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出现科、局、所重复检查。这样一来,既有原则性的执法领域划分,又不太过拘泥和教条,业务科室、直属局、所上下联动,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了案件管理规范化。

(三)对特殊案件特殊分配,防止出现行政执法资源浪费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工商所和相关科室、直属局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处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相互移交;重大特殊案件局长和分管局长可指定办案单位立案办理;12315投诉、申诉、举报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各个科室、直属局、所的管辖范围进行分流,有效减少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执法效能低的情况。

二、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执法办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整体不高,执法力量不能有效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是受基层执法人员办公设备和知识结构的影响,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询问、取证等执法专业知识掌握不够,这就使得基层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受到限制。特别是近年来数字化办公系统对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给一些计算机基础较差的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定工作难度,致使案件查办时间相对较长,效率不够高。

(二)执法监管意识不强,工作模式存在形式主义。由于传统工作职能和业务知识,造成了基层工商所的执法监管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还没有将依法行政的观念摆到正确的位置。主要存在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规范、发现案源难、法律法规不熟悉等情况,不能有效的树立执法威信。

(三)执法权限不够集中。目前我国大部分基层工商部门还没有达到真正集中办案的要求,尚未形成一支统一的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仍然存在执法不统一、检查不到位和执法权威不凸显等问题。例如:各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力过大,对同一类型案件,作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导致处罚畸重畸轻的问题。出现了同类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近,但处罚结果却不一样的现象,有失公平,影响了工商机关的形象。此外,“小局大所”改革后,虽然有效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了基层工商所,但同时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减少,对于一些大要案件,仅靠科室的力量难以有效查处。

三、加强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执法技能的培训,努力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的办案人才。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落实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二是丰富培训形式,要改变只学习书面知识,不重视实践的简单培训模式,采取执法讲座、典型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培训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三是定期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质量好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对案件质量较差的案件,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从而达到规范全局执法办案工作的效果。

(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管意识。在公众眼中,每个工商干部的一言一行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代表着整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要坚决遵守各级“禁令”,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议论多的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制约机制,针对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和检查,特别是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肃纪律作风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能使领导放心、群众舒心、上下齐心的工商队伍,树立基层工商所一流工作质量、一流服务水平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奖惩机制,在普法中强化监管。要真正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必须建立执法办案人员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办案热情,激发办案潜能,充分挖掘案源,同时要建立完善惩戒机制,才能规范行政执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此外,应该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推行“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强化监管”的做法,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组建成12315执法及工商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拓宽案件渠道,让大家都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权益,打击违法行为。

篇3

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一)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

以现阶段我市登记的39561户个体工商户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确定“个转企” 重点培育对象。

(二)加大力度做好个转企引导工作

对拟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登记工作,对具备开办企业、公司条件的引导其办理企业、公司登记;对生产型、服务型、商贸型个体工商户要重点做好“转型升级”登记引导工作。

(三)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指导、填表、申请、审批、发照等实行“一条龙”服务,采取提前介入、延时服务、贴心服务、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个体工商户转企时,在其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不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原字号、商标。支持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的股东。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可使用原企业名称,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可以在原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体工商户获得驰著名商标、“守重”企业等各种荣誉称号在转型后仍可延用。

(四)为转型成功的企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及时提醒已经转型成功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报,并积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帮助他们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我市今年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户数为195户,完成比例为100%,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户数为175户,完成比例为299%。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时建立并完善窗口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牢记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提交材料,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及办理流程,受理人员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一次性了解清楚并一次性解答清楚,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不致使服务对象多次来回往复。并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向社会公开法定审批事项、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投诉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三、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

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无污染、不扰民的前提下,放宽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小微企业经营场所。支持小微企业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经营场所。

根据《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承诺应就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等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申请人凭《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

四、加强小微企业监管

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清理打击力度,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规范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提高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五、强化小微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2018年以来,临清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与共享工作,作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小微企业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的目标的重要举,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在提升信用监管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基公示与共享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涉企社会共治、构建诚信体系的基础,能够为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为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对平台大数据的有效管理运用,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于8月8日在行政服务中心举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山东)”工作推进会,市直63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推进会,会议对小微企业提出了部署和要求,建立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责任追究、奖励等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转变。

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逐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行,为各协同监管单位开通“双随机、一公开”模块,并印发操作指南,进一步推动集涉企信息互联贡献、大数据监管、联合抽查、综合执法、联合惩戒于一体的新型执法体系的形成,释放市场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截止11月30日全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公示率100%。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归集公示。同时,指导各业务部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小微企业基础数据库和信用监管信息公示应用平台功能,教育非小微企业守法经营、重视信用。通过小微企业信息公示,提升企业“珍惜信用、维护信用”的意识,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服务部门操作平台”,为各部门提供应用操作,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厘清了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了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办理登记缺少技术支持

 现山东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更新后,支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方便企业进行登记注册,但是该系统无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选项,致使企业只能选择到登记窗口现场报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特别是随着商事登记改革的推进,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越来越简化,投资者大多数直接选择办理新公司设立登记,并不选择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对于设立企业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了解有限

我市登记窗口放有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咨询时将办事的流程和提交材料会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而且在公共邮箱中提供提交材料申请表格和模板,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填写。可即便如此有些办事人员在办理过程中不理解需要提交材料的内容,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认为办理企业提交材料相对个体工商户多,而且升级后在税务机关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对也会增加,对升级企业有畏难情绪。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建议定期开展培训、宣讲会,或者充分利用普法宣传等契机,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加大力度宣传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事登记改革的内容、成效,办理企业登记应注意的事项,企业经营中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等,激发社会公众的创业热情,让企业明白开办,守法经营。另外大力宣传现代企业制度的比较优势,切实打消广大个体工商户的思想顾虑,提高“个转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篇4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也是以“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敬老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老龄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按照省市老龄委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敬老月”系列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老龄委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工作,对全市“敬老月”活动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市卫健局牵头制定2020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将活动内容和形式细化落实到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等单位从实际出发,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敬老爱老活动。

二、分工协作,注重实效

(一)开展“情暖重阳”走访慰问活动

一是10月23日,受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的委托,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健康事务中心负责人一行先后到太和街道、金华镇部分百岁老人家中走访慰问,带去了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对高龄老人的节日问候。二是市老龄委下拨“重阳节”慰问活动经费20余万到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高龄老人进行走访慰问,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三是市级其他部门均不同形式的开展了走访慰问。如市商务经合局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深入到联系的贫困村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市残联深入敬老院为失能老人送去辅具,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对离退休人员中的部分高龄、困难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上节日祝福和慰问品。四是各志愿服务团队和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响应,组织各界志愿者广泛开展义诊、理发、修脚等各种助老、爱老、敬老活动。

(二)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

一是启动实施“智慧助老”医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引导并帮助老年人在医疗机构正确使用数字信息化工具,努力消除老年人就医面临的“数字鸿沟”。同时,要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日常服务需求。二是开展“我行我健”健康宣讲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老年人健康管理、营养膳食、心理健康和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症等疾病预防,通过集中宣传、社区活动、广播等多渠道开展了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专题展板3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开展免费健康义诊,市中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乙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市镇村各类为老活动,结合专业知识,广泛开展义诊和咨询,为广大老年人带去健康红利。

(三)开展老年文体活动

一是10月23日,射洪市2020年“敬老月”活动暨庆祝重阳敬老节文艺汇演在新世纪广场隆重举行,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杨奎南出席并讲话,全市20余支老年协会队伍参赛,活动圆满成功。二是10月25日,射洪市卫健局(老龄办)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主办的“射洪市2020年孝老敬亲庆重阳”活动在武安镇磨嘴村隆重举行,来自自贡军魂艺术团、射洪市巾帼志愿者联合会的节目表演精彩纷呈。三是团市委、复兴镇等其他部门和基层协会以文艺表演、茶话会、先进表彰的形式开展了集体活动,群众反映较好。

(四)开展“护你周全”老年维权活动

一是市法院利用“敬老月”契机,加大对老年群体自身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射洪电台《以案释法》栏目,普说赡养老人相关知识、解读《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老年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老年人更好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诉求。二是市商务经合局、市残联等其他部门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家庭老年人网络防骗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五)开展敬老爱老模范事迹评选活动

为突出“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活动主题,在全市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射洪市老龄委已组织开展2020年射洪市“敬老爱老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处于综合评定阶段,预计11月上旬开展表彰活动。

篇5

一、全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基本状况

县委、县县政府高度注重食品安全工作,食品监管部分围绕职能、积极协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起“县政府指导、部分分工、社会参加、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成了“县政府负总责,监管部分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系统,食品安全总体保证水平稳步提高。

1、市场监管法律力度大。积极发展食品安全专项整理行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理制度化、标准化,对重点期间、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种类增强监管,严查餐饮单位无证无照运营行为,重点整理学校食堂、农家乐旅行点和小型餐饮单位。年以来全县组织发展了食品增加剂专治、食品安全整治、“创卫”食品卫生整理、问题乳粉彻查等4个大型专治行动。各食品安监部分依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践,在各监管领域发展了24个专治行动。各乡镇、部分共组织市场监督检查9700余户次,监督频次均匀每户到达4.5次以上。密集的专治构成了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有力标准了食品市场次序,全县食品安全情况明显好转。

2、法制宣传工作求深化。坚持县政府指导、部分施行、言论指导、企业参加,多方式进行宣传活动,获得优越宣传结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县司法局将《食品安全法》纳入全县“六五”普法方案,县县政府指导就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了专题电视发言,各乡镇、各食品安监部分积极发展宣传“四进”(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活动,各部分组织食品安全司法培训20余期,受训2000余人次,村级宣传栏建设到达100%。年以来,全县共发展社区集中宣传活动4次,向社会印发《食品安全法》单行本3000册、《食品安全常识问答》等宣传材料15000余份,承受群众投诉征询830人次,吊挂宣传横幅30条,坚持永世性宣传牌30余个,工作网站、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频频,全民食品安全认识有用增强。

3、示范创立活动见实效。经过锁定创立目的,明确创立责任,落实创立办法,深化创立活动,顺利完成创立省级卫生县城和旧县、茅坪场镇创立宜昌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目的。围绕“创卫”工作,县食安办牵头发展屡次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督查,组织4次部分结合行动,检查市场主体392户次,下达“创卫”督办通知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330余份,督促整改所存问题,实时消除安全隐患。以创立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为契机,乡村建起一指示范基地、农家店、乡村超市、食堂、餐馆、加工企业,这些示范点以点带面,为广大农民供应了更为便捷安全的消费情况。2012年,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消费安全水平,作为全市确定创立省级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的独一县市区,全县积极行动,缜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办法,已具体启动创立工作。

二、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标准整治,全县食品市场次序虽然分明好转,但仍存在一些尚待处理的问题,食品安全工作面对着新应战、新工作、新情势,全体情势仍然严肃。

1、食品安监机制不顺。一是法制系统有待健全。就我县来看,食品安监部分主要有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经济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辨别负责分歧环节、种类及领域。《食品安全法》虽确定了环节监管为主、种类监管为辅的监管形式,相关法制系统建设却相对滞后,与之配套的详细操作制度、方案和当地法律尚未出台,监管责任落实上易现“破绽”。二是乡村食品市场的部分监管责任尚不明确。以熟食成品等食品市场为例,全县现有熟食品、腌成品、豆成品、糕点制售加工个体户63家,这类食品制售加工点都属于“前店后厂”的运作形式,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此前,均由卫生部分执行行政答应并实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多部分监管职能穿插其中,监管接口较多,食品安全隐患易现相似领域。

2、行政法律保证力量不足。全县分布着2137家食品生产运营单位(户),其中餐饮单位及食堂616家。在有监管权限的部分中,从事食品安监的专职人员只要80余人,相关于点多面广线长、本质良莠不齐的治理对象,全县食品安全保证工作压力极大。与此还,工作经费紧缺、法律配备不足、查验设备掉队等实际要素都严格制约着监管工作的落实和整理管治的力度。尤其在乡镇、乡村等最基层,“五小”食品单位仍占有着主要市场,在基本设备、从业人员本质、制度建设、保证办法等方面存在突出缺陷,整治难度大,加之县级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具体和深化辐射到乡村,全县食品安监力度分布不均衡,基本单薄的地域依然得不到有用保证。

3、大众安全消费认识不强。大众易受消费水平、常识条理及传统观念的影响,选购食品首先思索价钱、光彩、口胃等要素,却往往无视食品安全问题。因为人们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假劣食品的辨识才能有限,多数消费者尚逗留在“想选不知如何选”的阶段,对食品安全不安心、购置食品大意、进口食用担忧是大多数群众的消费近况。此外,一旦消费者本身权益受到损害,遍及不足维权认识,或许虽有维权认识,可以为为了价钱低价的食品而承担维权的往复费用和检测、判定费用,费时辛苦,反而不肯意主张权益。以上要素都直接成为低成本、低价钱的食品违法行为繁殖的泥土。

4、食品从业人员本质不高。部分生产加工、运营者不足需要的安全认识,从供货商购进食品或原资料时只关怀价钱,却不索要票证,不检验供货方的相关答应证及检测申报,一旦呈现问题,基本无法查询,追查责任和依法索赔更是无从谈起。甚至还有少量生产运营者不足基本司法常识和责恣意识,不知法懂法或知法犯法,单方面追求经济好处最大化,成心制售冒充伪劣食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抛在脑后。

三、对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全体保证水平的对策建议

1、执行科学规划,壮强法律力量。一方面要增强组织指导,完善责任系统。加大食品安全指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坚持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具体监管、具体承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分职责,完善责任追查制,对食品安监部分进行严格评断、审核,保证县政府、监管部分、企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责任系统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增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本质。从抓法律人员的本质教育着手,发展政治本质和业务才能培训,经过创办培训班、深化调研、常识竞赛和集体学习评论等方法,不断增强法律人员“食品安监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理念,为法律队伍建设供应思想和组织保证。

2、整合行政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本着科学监管的理念,执行食品安全收集化动态监管,构建多部分信息共享的监测收集平台,扩展监管范围,提高协作才能,加强监管的科学性、合理性、有用性,着力构成上下联动、结合监管、区域协作的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处理食品安监职能过于涣散的问题,集中各部分的监测查验设备、法律配备和专业技能人员,优化资源装备,有用防止多部分反复抽检、部分区域呈现“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监测机构和查验设备反复建设等状况,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法律效能和监管水平。

3、创新监管方法,延长监督收集。整合监管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延聘乡镇和乡村食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增强食品安全基本单薄地域的治理和保证,将食品安监触角延长到最基层、最前沿。坚持社会化监治理念,经过招募食品安全监督意愿者、坚持食品安全统一告发投诉平台、制订信息告发奖励制度等办法,构成全民关怀、大众参加的监督收集,保证全县食品安监网“纵向究竟,横向到边”。改进监管方法,将打假治劣和扶优壮强相结合,以保证和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标准,发扬食品企业本身辨伪识劣的优势,联手企业发展打假维权行动。还,支持鼓舞企业运用高科技防伪手段和实时向监管部分供应线索信息,助推全县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4、发展专治,突出打假治劣。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法律力度,坚持发展结合时节性、节庆性、种类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专治行动,把打击假劣食品作为长期重点监督工作抓好抓实,严把关隘,扫除隐患。突出“两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种类),执行“三项落实”(落实检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工作),具体清算和大力整理食品生产加工、运营企业,严格查处无证照生产运营行为,针对食品安全事情实时处置,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实时申报,坚持打击风险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治制度化、标准化,以专治带动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稳固整治效果,为坚持全县食品安监长效机制供应基本性保证。

篇6

【关键词】道路运输 市场监管 从业人员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入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服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入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E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性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是道路运输监管管理的重要范畴,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中,坚持安全与建设并举的方针,把运输安全工作充分融人到公路施工、维修、养护中,这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内容,一是在公路、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安全性能,提高安全防护标准,确保消防、抗震和保护设施齐全有效;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三是规范维修作业;四是加强对危险路段、易发生事故路段、危险桥梁、陡坡、视距不良路段警示警告标志设立;五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除雪防滑工作。

总之,既然把道路运输行业定义为公用事业,那么对此行业进行经济性和社会性市场监管就是顺理成章的政策取向了。根据我国当前把道路运输行业视为一般服务行业的做法、我国道路运输业市场竞争不完全和运管部门管理缺乏力度的现状,必须加强政府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M].商务印书馆,2001.

[2] 张昕竹:中国规则与竞争:理论和政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篇7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04年以来,陆续出台了*、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7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措施,结合闽政〔2004〕10号和闽政办〔2005〕3号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基础工作,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按照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行督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尚未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设区市和省级单位,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省信用办和省监察厅要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快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企业信用服务水平。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中介机构、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下同)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支持省政府特许经营的省企业征信机构及时对全省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上公开的企业信息进行征集,保证数据实时更新。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必须依法披露,并在监管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广泛利用征信机构的征信调查、信息征集、资信评级、催收欠款、咨询培训和研究报告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改善财务结构,实现信用增级,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公信力,改善自身贷款条件,扩大融资规模。积极推广和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制定便利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和分类管理流程,建立适应我省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授信范围和监管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行我省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孵化服务。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行业协会信用建设,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牵头制定行业的信用建设规划和行规行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会员的诚实守信行为进行表彰,对会员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帮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使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此项工作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信用度。扩大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覆盖面,当前要继续推进经济鉴证类和律师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同时要将劳动服务、婚姻、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也列入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范围。要抓好中介机构信用的基础建设工作,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信用检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经营管理、营销活动和宣传推介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服务。此项工作由省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三)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实施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各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提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扩大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实现依法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评估、披露、奖惩体系。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快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进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业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系统,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加强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健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税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税”系统建设,完善与提升纳税人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收信用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管理和使用机制。积极运用省国税局、地税局集中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产品的加工与处理,规范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并通过分级、分类、属地管理方式,实施对A级信用等级的激励优惠,对B级信用等级的辅导宣传,对C级、D级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措施,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信用意识。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三)完善工商合同守信管理体系。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负责。

(四)完善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依托“金质”等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推进企业产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定期产品质量信息。制定质量信用分类办法,构建质量信用信息网络,收集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质量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按照《*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和完善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省食品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此项工作由省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价格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诚信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对于价格信用基础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但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的单位,通过培训辅导加以完善。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六)完善商务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加快“*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动我省商务领域信用记录电子化,定期信用信息,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和机制,并应用信用约束手段,实行商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制定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健全对本行业管理对象信用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信用信息征集办法,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办法,以及奖惩的制度与措施。此项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八)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依法实现联合监管。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托省企业征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依法逐步将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各自拥有的本省信用管理数据库通过“数字*”政务网进行相连,使政府各职能部门采集的监管对象信用信息能够互联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制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政策法规,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通过推行行政性、监管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等五类失信制裁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司法处罚等惩戒。同时,要相应健全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待遇,引导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此项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切实推进信用法规建设。省各牵头责任部门应加快起草、推动出台有关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方面的规章和相关制度,并逐步上升为地方法规,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出台的《*省加快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工作意见》,明确培育信用需求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带头使用信用评级、评估报告等信用产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引导各类主体应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扩大信用经济规模,降低交易风险。

篇8

一、强化法制培训,筑牢执法基础

我局把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作为加强法制建设的关键,自20*年5月份以来,我们高度关注“两费”征收问题,未雨绸缪,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执法队伍的岗位练兵。

一是开展学法研讨活动。在分局办公网开设“法制学习园地”,由法制科专人负责收集和定期更新学法内容,选取具有代表性、贴近本局工作实际的法制文章和典型案例在办公网上,供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研讨借鉴。

二是抓好重点人员、重点内容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及办案技能参差不齐的情况,采取因人而宜、因人施教的分层培训方式,对不会办案的人员加强基础办案知识培训,对熟悉办案的人员侧重办案技巧培训。对工商所的案件主办人、法制员等办案骨干采取在分局法制科挂职轮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其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由工商所法制员采取集中辅导、实践帮带的方法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重点抓好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办案程序、常用法律文书制作、网上办案操作流程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三是坚持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考”学法活动。按照执法人员每周掌握、了解一个法律知识点的目标,将本周需要掌握了解的法律知识点以“每日一题”、“每周一案”的形式通过分局办公平台,指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案,法制科每周对答题情况进行通报。每月末,根据本月学习内容,随机抽取题目、抽取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季度工作考核。通过人人参与答题这种形式,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是召开行政案件评析研讨会。从当年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中挑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案件主办人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现场操作,实时显示案卷相关内容,介绍基本案情以及调查取证、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定性处理、遵守程序、文书制作等环节的经验教训、心得、见解或意见、建议,供与会人员借鉴和评议。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把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加强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针对本局实际,着重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实行案件集体会审制。由分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局)、法制科相关人员组成案件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业务科(局)按照职权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进行集体会审,案件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基准对案件的处罚金额进行研究,集体审议决定后再告知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规避了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干扰,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二是整合执法力量,理顺监管执法职能。“两费”停征后,我局对机关执法职能相关科室及基层工商所执法力量进行了整合,建立起了以基层工商所为监管基础,以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市场监管局为办案龙头的执法体系,从而形成了执法合力。同时,对机关各职能科(局)及工商所的监管执法职权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划分,并实行立案会知制、案件归口办理移送制及涉企检查备案制,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良性机制,有效避免了职能交叉、越权办案、多头检查、重复处罚的现象,促进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增加案件办理透明度。充分发挥网上办案全程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严格程序设定,特别是对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告知时间、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期限等,法制科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的监督更加方便有效,使案件办理的每个程序都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执法办案实现了上下畅通、运作高效,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四是规范查扣、罚没物资管理程序。我局对办案机构查扣、罚没物资纳入统一管理,建立了登记台帐,对扣留(封存)物品、销毁、拍卖没收物品行为进行规范。对查扣、没收物资,每半年由法制科、监察室、财装科会同办案机构,依据备案台帐进行查验,做到帐物相符。

三、强化人性化执法理念,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我局把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作为加强法制建设的根本,积极转变执法理念,采取人性化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有机结合,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一是强化外部宣传指导。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厂、进社区“四进”活动,热情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有效化解执法办案中的矛盾。

二是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实行轻微违法预警制。我局法制科对现有工商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确立了12种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预警制。对发现情节轻微的违法违章行为,本着“注重教育,先行引导,预防为主”的原则,先实施书面预警,限期改正。通过实施预警制,防止和减少了严重违法案件的发生,同时也改变了重处罚、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的执法模式,更好地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理念。

三是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简单的无照经营案件和案情复杂、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争议较大的案件,分别制作了相应的说理式办案文书参考样本,文书制作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使自由裁量有充足的理由,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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