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8:5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监局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㈠、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加大源头执法打假工作力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确保定期监督检验计划任务的按期完成。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人生财产安全和定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加大抽查频次,严格依法进行后处理,协助企业整改,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不断强化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充分发挥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坚决依法打击制假窝点。
2、加大许可后续监管力度,打击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加强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等许可后续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正规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扶优治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突出执法重点,保护人民切身利益。重点组织好对农资、建材、低压电器、絮用纤维制品、医疗器械、婴幼儿及儿童用品等涉及人生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组织开展好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超市、批发等环节,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业的计量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国家、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㈡、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三大安全”
1、强化监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认真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加快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预防和应急事故快速反映机制。加强对发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按照发证要求进行生产。对应办证而未办证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协助办证,对应予查处的无证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机制。加强定期监督检验和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及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以及添加非食品原(辅)材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要追查到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监察到位,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协管员协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主动进行设备监检、定检,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锅炉和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在册在用设备监检、定检率达到100%,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巡查,保障烟花鞭炮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企业建档管理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认真完成定检计划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批批检验的有关规定,重点打击烟花鞭炮生产、批发、仓储等环节,存在的假冒、使用违禁药品,以及其他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烟花鞭炮质量安全。
㈢、发挥部门优势,服务企业发展
1、认真做好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进一步完善计量器具动态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验计划,督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定。配合上级部门抓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计量器具上门维修服务,保证县内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 、“计量四进”等活动。
2、积极开展能源计量,淘汰高能耗产品。认真落实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大力推行能源计量,淘汰高能耗产品,实现节能降耗。全面清查各种在用特种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督促使用单位自觉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特种设备。加强锅炉水质处理的培训和监察,帮助使用单位提高设备使用效率,节约能源。
3、完善产品标准档案,提高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相关产品标准,鼓励企业开展良好标准化行为认定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标准化水平。积极争取将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产品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服务。定期统计、分析县域产品质量状况,帮助企业制定不合格产品整改方案,依法督促产品不合格企业整改,不断提高全县产品质量水平。
5、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主动为申请人提供帮助。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热情提供帮助和服务。重点做好组织机构代码、计量器具强检等行政许可工作,积极指导、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商品条码等由上级质监部门许可的事项。
6、认真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促进农业产业化。针对我县是个农业大县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科学分析、论证,选择一至二个农产品项目,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和产业化程度。
7、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行国际标准管理体系。指导、协助有实力的企业开展ISO9000、ISO1400等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按照上级的部署做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帮助企业争创省、市名牌产品,提高企业的品牌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8、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升地方品牌价值。深入挖掘具有地方特色产品品牌价值,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立项,申报一个具有保护价值的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地方品牌效应。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㈠、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客观分析上年度收支情况,结合本系统财政体制和本县经济发展现状,充分考虑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制定好本年度预算收入计划和年度预算开支方案。重在规范各项执收行为、加大公务开支削减、压缩力度。确保全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㈡、抓好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年纪检部门检查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向测评反映出的问题,制定好年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聘请具有代表性的行风监督员,促进本局的行风、作风建设,逐步扭转各种不良风气,提高部门整体形象。
㈢、强化奖惩激励机制。结合本局实际,重点细化财务管理、法制管理、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年度目标考核等制度的奖惩激励办法,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行为,提升部门形象
㈠、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年初系统的制定好学习计划,采取送出去培训、请进来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并建立相应的考试、考核奖惩制度,力求教有实效、学有所得。
㈡、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梳理,针对过来反映强烈、问题频发的方面,结合实际出台操作性很强的具体管理细则,作为现有制度的补充和完善,重点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扭转不良影响。
㈢、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严惩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本局纪检组的基建监察工作力度,一是做好与纪委、优化办、检察院等部门的汇报、协调工作,及时互通和反馈信息。二是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和组织纪律教育。三是提高行政相对人回访面和走访频次,及时掌握相对人对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工作人员的行为状况。四是加大纪检办案查处力度,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增强震慑力。
五、加强基础建设,推进事业持续发展
㈠、筹建食品检验中心。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抓住机遇,争取支持,积极筹建省级食品检验中心怀化沅陵分中心。提高我县食品检测能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㈡、增强执法装备。通过压缩公务开支和多渠道筹措资金,购买2台执法车辆,缓解我们一个山区大县只有一台执法车辆,却要同时履行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食品、特种设备、烟花鞭炮质量安全几大职能,长期靠租车的困境。同时,要有计划地配备部分产品便携、快速检测仪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监管的技术水平。
㈢、改善办公条件。我局现有办公场所占地面积仅有300多㎡,建筑面积总共才900多㎡,连部车子都没有地方停,办公条件是全市系统最差的,要扩建检验室已经没有任何余地,严重的不适应履行职能的需要。为了促进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好三年规划,发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的好作风,逐步改善现有的办公条件,建立和完善各项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高部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外部关系,改善执法环境
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工具,扩大正面宣传。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宣传媒体扩大宣传、报道,争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对部门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一方面,加强对正规企业的监管。首先,实行包厂责任制和驻厂责任制。在我局原有驻厂员的基础上,乡镇政府又派驻一名专职驻厂员进驻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安监局干部分包、乡镇干部驻厂,包企干部一天一入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大大提高了企业生产安全系数。其次,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周组织两项常规检查,检查入企业、入工房,不留死角死面。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也经常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大到企业生产、贮存,小到工人服装、所带钥匙、汽车防火帽,凡是涉及安全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到了实处。第三,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春节前期,重点抓了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布设、检查和整治,确保了销售安全。为保证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的生产安全,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9月1日至10月8日,一律停止涉药作业和经营活动,并严格实行驻厂员、企业领导24小时驻厂带班和日报告制度,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另外,利用春节、暑期停产的有利时机,指导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对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完善,进一步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经省市有关专家验收,已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经常性开展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拉网式排查,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县城及城乡结合部进行不间断地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经营行为。为强化检查效果,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投入17万元购置了斯巴凯烟花爆竹探测器等执法仪器设备,以高科技手段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质量。
2、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确保“两节”、“两会”、春季干燥期、“五一”和“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期、国庆60周年、冬季等重要时期的生产安全,我们联合公安、建设、质监、交通等部门,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轻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排查活动。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敬老院、粮仓等单位也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类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分级管理和监控台帐,落实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定措施、定资金“五定”措施,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到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100余家,下发执法文书200余份,立案查处企业16家,依法取缔氧气、乙炔非法经营单位4家,罚款25万元,保证了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
3、推动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认真总结去年星级企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范围,督促新建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目前,4家四星级以上企业通过了市局验收,5家四星级企业和5家三星级企业通过了我局组织的初审验收。42家单位正在按照要求进行软硬件的健全完善,力争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4、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8月份至11月份,我们相继督促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经营企业,认真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企业完成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基础上,县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标准规范进行了初审,对审查时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了积极整改,全面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目前,2家经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已顺利通过市安监局验收,6家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已上报市局,正在等待市局评审验收。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面向社会抓宣教。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了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1000多份,并就群众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大力普及了安全知识,提升了人民安全意识。二是突出主要群体抓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乡镇安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到目前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各类人员1700多名,并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三是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利用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声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知晓率、覆盖率不断提高。
6、积极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积极开展“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7月28日,组织各乡镇长、安监站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通知》和《“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宣传及“黑名单”曝光工作方案》。并实行了局级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乡的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推动了行动的开展。同时,专门从县安委会有关单位抽调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了11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为将此次行动推向,8月14日、9月12日分别召开了执法特别行动调度会,对在全县开展执法特别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期间,还派出2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执法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行动效果。特别行动以来,共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11家,排查各类隐患533处,整改485处,行政处罚13万元。
7、全力做好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的危化工作。为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我们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规定各相关单位自9月1日起,严格执行销售、使用流向登记制度,详细记录销售、使用的品种、数量、流向情况。同时,实行严格的流向登记、实名购买、验证销售等管制措施,对不按照要求实行管制措施的,一经发现,吊销相关证照,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经过全体安监人员的共同努力,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8、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周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知识活动的有关要求,5月12日,会同民政、卫生、公安、文教、交通、气象等部门开展了防灾减灾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应急宣传资料1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百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为更好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推广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知识,9月22日上午,配合县应急办组织举办了应急管理知识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全县各行各业及广大群众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我县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6月17日上午在实验小学组织了近400名师生参加的地震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抵御灾害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11月8日上午,在县第二中学组织2000多名师生、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乡镇主管副职、安委会成员单位只主管副职、各重点企业厂长参加了消防疏散演练,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9、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勤政高效、廉政自律、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开展“项目建设、效能建设”、“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主题教育等活动,全局干部清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强化全员学习。全体人员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省“干部作风建设年”要求,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间,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了为民、务实、奉献意识。到目前,共学习40余次,撰写个人心得体会100余篇。同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8月7日,我局组织部分班子成员到赵县安监局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9月6日,聘请珠海海莱特科技公司技术员到我县,为局机关和各乡镇安监站人员进行烟花爆竹探测仪使用要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用高科技手段执法业务水平。三是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涉及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摸底调查,并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同时,重点抓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政处罚、安全培训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动态公开,及时修订职权目录和编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和复审换证等9项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水平偏低;三是部分单位麻痹松懈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明年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紧紧围绕市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安全责任,完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根据企业实际,从四个方面着手,夯实企业基础。一是督促企业针对实际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全员安全责任,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和责任机制;二是督促企业改善企业安全设备,为从业人员提供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督促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四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轻纺、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因素产生,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职责,完善企业用工机制,加强现场作业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局机关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推进廉政建设执法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安监站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逐步改善乡镇安监站办公条件,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作用,继续对培训合格的安监站人员实施委托执法,切实体现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5、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数据库,随时调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治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推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化普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加强重点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由过去的事后处罚前移到事前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处罚来警示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增加乡镇安监站相互交流学习机会,努力提升乡镇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社会影响。
8、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各相关行业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突出加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帮助和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督促企业配齐、配足救援设备和救援器材,指导并参与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自救能力。
一、召开局机关“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安排:8月20日。
二、制定“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安排:8月21日。
三、成立“道德讲堂”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时间安排:8月21日。
四、安排“道德讲堂”前期建设筹备工作。
1.活动内容:利用局机关会议室作为“道德讲堂”宣讲场所,局活动领导小组准备好相关学习教育资料,并积极与市内外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联系,邀请他们来我局宣讲。
2.时间安排:8月下旬-9月上旬。
五、开展“道德讲堂”宣讲工作。
1.活动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美好乡村建设”联系帮扶工作,我局重点开讲三类讲堂:一是机关道德讲堂。选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主讲对象,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二是行业道德讲堂。以倡导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对我局机关窗口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村镇道德讲堂。面向我局“建设美好乡村”联系村,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根据农民价值观、接受特点和生活习惯,开展新农村道德宣讲。
2.时间安排:从9月份开始每个季度开展一次。
六、组织开展“道德讲堂”辩论讨论会。
1.活动内容:在聆听了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述的先进事迹后,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道德讲堂”辩论讨论会,以总结点评等形式,评议身边的好人好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的道德境界,更好的服务安全生产工作。
2.时间安排:每次“道德讲堂”宣讲结束后3天内。
七、开展“道德讲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1.活动内容:借助“机关道德讲堂”建设,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局领导班子作为主讲人带领全局机关干部在机关日常集中学习会上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列》等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2.时间安排:从9月份开始每月一次。
八、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总结上报工作。
按照《罗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罗府〔20**〕18号文)要求,结合各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在全区真正建立起基层管理与职能、行业部门双覆盖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格,形成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继续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方案要求,全区开展的“四大”行动、九大专项整治活动将持续到年底。我局将继续组织协调建设、质监、交警、消防、安监、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四大”行动、九大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九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情况及时报告。二是继续深化开展城中村、高层楼宇、“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城中村内灭火器的统计和配备、老旧房屋的检测和空楼、“房中房”的整治和两周一报等各项工作。
(三)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严防死亡人数指标被突破。
继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营运三轮车、摩托车、单车、校巴、非法营运蓝牌车、无牌假牌车和违停车辆的整治,加大对驾驶员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行人违章穿越马路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前做好“春运”的筹划,完善安全应急机制,防范重特大发生,严防死亡人数指标被突破。
(四)组织开展节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确保节假日辖区平安
在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提前制定平安夜、圣诞、元旦、春节节前安全检查方案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驻点监控方案,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治安全隐患,做到检查一个,整治一个,消除一个,落实值班责任人员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平安。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始终按执法模范县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加规范、更加文明、更加有效。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不定期集中学习,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工作。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日常下乡执法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平台,积极深入企业、社区、家庭、校园、农村,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县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继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七)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同时加强我局自身网站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宣传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效应的法制宣传。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股(室)、队要把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出各自股室的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计划,计划要落实到具体人员。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推进安监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十精神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安监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防止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三、完善学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完善安监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法培训,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考核、考试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要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定期轮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考试。
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领导班子要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重点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安监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安监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建立学法制度,学习与即将提交会议进行审议的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促进审查工作的规范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理顺安监部门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市政府做好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清理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对清理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巩固流程优化成果。
(二)继续做好扩权强县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审核公布调整的扩权强县下放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协调解决扩权过程中的相关具体问题,确保扩权事项落实到位,有序交接。
六、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安监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本部门安监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规范执法内容,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实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的文书和案卷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行政处罚公信力。
(三)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个案监督,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机构职能、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积极利用科技手段,促使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规范。认真总结、推广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推动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行政执法监察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工作,严格实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的规定,严禁以罚代刑,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正当,文明、公正、规范执法。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实行重大复杂案件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层级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责成有关行政机关整改和纠正。落实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问责制度,提高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全面落实“马上就办”,紧扣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线,促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条例》贯彻和落实
1.深入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局党组要把《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要把《条例》纳入集中学习的内容,通过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全面掌握、自觉贯彻落实《条例》。
2.完善配套制度。局机关效能办要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尚未建立的抓紧建立,有不相适应的抓紧完善,要在原有建立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按要求建立民主决策制、社会评议制两项基本制度,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基本制度,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形成配套,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要在不断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切实改变重制度轻监督的现象。
3.落实主体责任。局机关效能办要依法履行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职责,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内容,优化工作程序,用好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发展。
4.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肃纪的要求,开展《条例》宣传,围绕动员、讨论、查摆、整顿、提升等环节,强力推进“马上就办”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并曝光有关问题,扭转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提升执行力。
(二)强化红线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开展“四不两直”大检查。要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形式主义,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企业持续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曝光,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检查制度,使暗查暗访成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常规首项选择。
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大力提高事故查处工作效率,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
(三)强化优质服务,推进“马上就办”。
1.全面推行“马上就办”标准化建设。继续全面落实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总结、推广各级“马上就办”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发挥辐射效应和引领作用,全面推行“马上就办”标准化建设。
2.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组织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确保简政放权真正到位、见效。
3.强化执纪问责。按照《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市区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监察建议、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政自觉的形成。
4.提升办理群众投诉质量。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实行24小时受理来电投诉工作制度,确保效能投诉渠道顺畅、运行处理及时规范;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一些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实行重点办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着力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满意度。同时,还要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实行“一诉一整改”,完善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认真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投诉季度综合分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办件质量,确保每一个投诉件的办结质量。
(四)突出科学导向,深化绩效管理。
1.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统一规范绩效管理的程序、方法、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绩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2.开展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借签其他单位的好的做法,把绩效管理考评作为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平台、完善干部激励机制的抓手,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指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来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效率、创新意识,提高执行力,加大绩效奖惩力度,破除平均主义,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把安监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效能工作的组织工作。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是股室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股室目标管理贯彻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高质量地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省、州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加大对乡镇安监站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明确界定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对象,强化乡镇安监站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4、科学统筹、保证质量。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的能力、装备条件和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实际状况,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县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州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推进生产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努力提升企业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县安监局执法检查职责。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对全县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2家井巷开采非煤矿山企业、18家重点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和5家行业监管及职业健康监管企业(企业名单见附2)开展执法检查,对乡镇安监站负责执法检查的对象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乡镇安监站执法检查职责。乡镇安监站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配合县安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执法检查频次。县安监局对全县计划检查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全年最少开展4次检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每月最少1次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湘政发〔2010〕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见附件2)
(五)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与职业健康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文件精神,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安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计划执法工作,将其列入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县安监局局机关各职能股室(队)、乡镇安监站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更为详细、可操作性强的阶段性执法计划,同时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全年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各股室(队)、乡镇安监站相关执法计划应按要求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计划执法重在落实主动执法检查发现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责任。各监管执法主体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对上级安监部门委托检查的企业,要将所检查的有关情况向相应的上级安全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