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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全整治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整治乱卸倒、乱堆放渣土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运输处置各类违章行为,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消除渣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摸清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状况;
2、严查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等运输业务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个人;
3、严查驾驶人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渣土运输行为;
4、严查无资质企业或个人参与建筑垃圾及地材运输行为;
5、严查未按指定线路、未按指定地点、未按规定使用GPS、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行为;
6、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出车检查检验制度。
三、整治方法
渣土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渣土管理处负责全面排查摸底五城区渣土车辆数量、安全技术状况、经营模式、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遵章守纪以及异地渣土车在当地营运等状况;排查摸清在建施工工地净车出场设施建设使用状况;组织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车辆半年审验。
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协助渣土管理处核对已注册渣土运输公司车辆GPS在线及规范使用状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1日至8月30日)
1、施工工地检查。针对排查摸底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相应措施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抓好落实。日常检查工作由渣土管理处会同市建委文明安全施工监督站组织实施。
2、组织联合执法。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交巡警支队,每月10、20、30日组织集中行动,并视情增加检查执法频次;其它日常性检查执法工作由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按照职责组织实施。
3、属地配合监管。各区市容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各区实际,组织联合执法,强化对属地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管。
(三)“回头看”阶段(8月3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单位)分析、总结前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研究规范管理,制订相应的长效管理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落实。
四、整治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根据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细化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健全整治工作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工作。市市容局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渣土车安全形势分析会和整治进展情况分析会,分析研究渣土车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强化管理。执法队伍要采取科学灵活的执法手段,有效打击各类违章行为,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服务理念,主动协助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加强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把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三)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水利部直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地方所管辖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通信工程建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检查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六)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指导、督促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4月中旬-9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评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于每季未将有关情况和年未将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总结报告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一、主要任务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全县旅游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摸清隐患存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全县旅游安全环境,坚决防止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大检查活动工作重点
(一)旅行社企业。旅行社租(使)用车辆情况,包括车辆选择、用车合同,旅行社责任险、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导游员安全培训以及旅游团队用餐规定等。
(二)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餐馆。烟感、喷淋、燃气自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以及消防安全布局等问题。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等情况。
(三)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度假区。主要包括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及演练等情况。
(四)“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管理。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管理以及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本次整治大检查活动为期60天。按照企业自查、县区旅游局检查、省、市旅游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各有关乡镇、旅游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旅游安全整治活动,迎接检查。
1、旅游企业自查。全县各有关乡镇、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游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本企业积极开展旅游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旅游安全事故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能当场整改的旅游安全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严防死守,明确人员和责任,确保安全。
2、县旅游局检查。在各旅游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旅游安全隐患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处罚。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15日至20*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2010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为契机,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为核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迅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电子溯源管理,加大食品特别是食用油脂的抽检力度,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重点结合“放心油脂”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全区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销售基本信息,加大打击无证照回收、违法提炼“地沟油”的窝点力度,杜绝销售劣质油脂和“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4年5月24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
区局召开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大会,集中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展开、有序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25日一6月4日)
各分局要对全区所有饭店、宾馆、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所有涉及用油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展开调查摸底,建立全区食用油用油单位(个人)、餐厨废弃物收购单位(个人)基础数据库。并与所有的食用油使用单位签订《食用油采购、使用承诺书》。
各分局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并将电子档报区局消保科备案。在6月4日前完成对餐厨废弃物收购单位(人员)的核实调查工作,建立废弃油脂加工点台帐。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5日一6月25日)
各分局在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开展整治工作。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回收、违法提炼“地沟油”的窝点力度,杜绝销售劣质油脂和“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规范“地沟油”回收、提炼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油脂的单位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注册登记部门负责从事废旧油脂的回收、提炼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审核发放工作;监督管理科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废弃油脂的回收提炼的行为;市场合同科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规范农贸市场内现场加工食品的经营行为;监察室负责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消保科负责通过报纸、电视、活页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来,负责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工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两高《司法解释》要宣传到位,对《司法解释》的宣传文本要张贴到街道、社区、市场等经营者相当集中的场所,并拍照留存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杜绝国庆节“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高安市人民政府、高府办字[20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国庆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召开是我国人民的重要节日和重大喜事,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非常特殊的重大意义。我们每位工作者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要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严肃地对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农机运输车辆、成人农机学校、筠州中学等重要点单位、重要事项的安全。
二、落实责任,积极排查
在“十一”前夕,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农机站)、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职责范围,全面展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农机监理站要组织人员,深入乡村道路进行巡查,督促整改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市农机学校要加强对教练员及学员的安全教育,车、人不带病上路,并做好车辆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故障,确保万无一失;筠州中学要加强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对饮食卫生、校舍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集中精力,重点整治
1、时间要求。从200年9月28日开始到党的十七大会议结束止为这次重点整治的时间范围。
2、职责范围。市农机监理站重点加强对不由交通部门投资修建养护即乡村道路行走的,凡在农机部门办理注册登证手续的拖拉机、变型机、农用车等以及根据赣公交字[200]167号、高公交字[200]80号等文件精神由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市农机学校、市筠州中学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安全。
四、整治内容
1、农机监理员进村入户,做好农机安全的宣传,排查隐患。
2、查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农用车载人或其它违法行为。
3、打击无证驾驶、无牌上路及逾期不参加安全检验的。
4、对教练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5、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6、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扫、消毒。
7、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五、整治措施
1、从9月28日开始,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从10月1日起市农机监理站抽调人员组成路检路查组,每天对重点路段、重点村镇进行巡查;其他局属单位各自进行安全巡查。
一、整治目的
通过本次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及“火灾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轻纺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防范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治理制度,努力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为20*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轻纺城建管委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成立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周俭任组长,周美凤、周小东任副组长,轻纺城建管委、*县消防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中国轻纺城各专业市场区。
(二)整治内容:
1、轻纺市场内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情况;
2、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年8月开始,到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10日前)。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8月11日至9月5日)。结合活动方案,组织各市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果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20*年9月6日至9月20日)。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四)验收阶段(20*年9月底前)。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市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年10月5日前上报轻纺城建管委、县消防大队。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减少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取得实效的必要手段,各市场要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防雷安全为重点,以建立防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杜绝特大雷电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集中整治,着力治本,务求实效,促进全省防雷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和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提升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国家和省里有关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雷电事故隐患整改率、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检测率、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特大雷电安全责任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二)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防雷减灾监管体系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认真贯彻落实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接受法定服务机构的检测、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新(扩、改)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防雷装置“三同时”制度,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依法规范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杜绝无资质、超资质作业。督促各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技术研究和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六)广泛宣传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防雷知识,提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雷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做好各项防雷安全工作。
四、整治范围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石油、化工、医药、油墨造漆、涂料、电镀、粘合剂、制氢(氧)等生产场所;油库、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备站、液化气LNG储备站、管道燃气;大型厂房、露天生产装置等。
(二)人员密集场所。办公楼、医院、学校、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车站、码头、图书馆、体育场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电子信息系统。邮政、通讯、金融、证券、广播、电视、供电、供水等部门。
(四)在建大型工程、重点工程。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从2012年6月8日至6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整治和检查阶段。从6月21日至9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防雷设施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三)总结和评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防雷安全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在整治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情况调度。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认真抓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各级气象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旅游、石油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防雷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落实。对本单位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要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该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新(扩、改)建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应该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各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防雷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县(市、区)的各有关部门要巩固5月份的全国防雷宣传月活动成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防雷安全意识。各地要设立防雷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受理隐患举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