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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3 15:57:2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篇1

六五普法已经结束,我们要根据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五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同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良好开局,要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政府多投入多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要破解“最后一公里”普法教育的问题,让法治文化飞进百姓家,要在内容和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结合受众自身特点和需求选取相适宜的普法工作方式。

二、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要求,以下基层为工作抓手,摸清实情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机关干部联所工作。根据局党组的要求,要大力促进机关干部下基层联系司法所,宣教股的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联所工作,自愿参加联所工作的可给予相应的经费侍遇。联所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学习基层工作技巧,体察基层工作实情,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在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同志的同时,应当密切联系当地群众,做到一切工作办法来自群众,一切工作依靠群众,一切工作为了群众。 2、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联所工作的要求,负责联系所所在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每人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宣传栏、民意恳谈会、法制课堂和现场法律服务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村入户入人心”。 今年年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为主,走访时在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要积极宣讲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群众中树立法制观念,弄清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摈弃不信法的错误理念。5月份,每个工作人员要在自己所联系的村里以法制讲座、现场法律服务、出版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在农村形成法制宣传浓厚氛围,密切结合“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工作。6月份,以乡镇党委政府中心组学法用法活动为重点,同时开展农村村支两委干部学法活动,使干部在管理服务群众的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7月份,以服务和支援群众“双抢”生产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8月份,针对学生放暑假在家无人看守,容易发生因下塘下河洗澡而伤亡事故的情况,积极宣传《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9月份,利用青少年学生全部返校开学的时机,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法制课堂、黑板报和学校广播等载体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正确人生观念。10月份,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宣传活

动,使他们能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安定社会秩序。11月份,针对秋收过后农村闲散人员增多的情况,重点宣传《刑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起到震慑犯罪,保护善民的作用。12月份,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大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宪法日”活动,在年底再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3、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更是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重要途径。只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做尊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才能有效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今年要做到:

(一)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讲师团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实施中心组学法计划。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中心组成员的法律素质。

(二)举办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以法制专题讲座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辅导。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三)加强集中教育培训。要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结合不同类型培训的实际情况,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安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

(四)鼓励自学自修。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践,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和论文。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改革创新,鼓励探索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学法用法新方式。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改革,加强网络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法治文化和法治创建活动。要大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大力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依法决策示范班子等创建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学习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总结表彰。年底要结合综治年度考评和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方案,对各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该项工作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篇2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为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坚持把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局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在民政局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民政局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1.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1.各业务股室应根据职能分工,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充分利用媒体普法,宣传民政政策法规,落实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普法网络空间。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媒体普法。

3.加强民政法治培训。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先行学法等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把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干部的必训内容,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四)深入开展民政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开展法治宣讲等方面的更大作用,落实以案释法普法责任。

2.持续开展公益普法活动。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广泛利用媒体、电子屏、宣传展牌、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救助、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志愿服务等法治惠民活动,让民政政策法规主动走向社会。

3.推动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创建单位法治角、宣传专栏等普法阵地。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指导各地村、社区设立普法宣传专栏、橱窗等。

4.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5.12防灾减灾日、儿童节、建军节、重阳节、烈士公祭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进社区、村、单位等开展宪法、法律、民政政策法规的专题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普法宣传

(五)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完善民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开展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法治观念贯穿民政建设全过程。

2.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通过开展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加大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社会治理水平。

3.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充实普法力量,开展民政普法骨干培训,加强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接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监督;接受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积极配合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纲要。

(二)加强活动宣传。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单位电子显示屏和网站等多种载体,加大宣传普法依法意识,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优秀事迹,刊播普法依法公益广告,加强普法依法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群众对普法依法工作的知晓率。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布置好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学习的法律知识,制定学法制度,提出自学要求;同时,结合阶段性的民政工作重点,组织不定期的集中学习。

篇3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要求,适应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着力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着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1、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法治信仰教育。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推动法治信仰、契约精神、规则意识的牢固树立。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人们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开展互联网管理、公共安全、行政调解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水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把握经济新常态下我市水利工作的本质特征,以“五水共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三改一拆”、防汛防台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为抓手,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重要水法规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省水文管理条例》、《省节约用水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做好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宣传工作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中心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学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准则、效能建设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

普治并举,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与水利建设相结合,加强工程预算、合同、招投标、财会审计等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宣传教育与水政执法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和程序,提高水政执法质量,保障我市水事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加大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

加强青少年水法规宣传教育,通过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巡回讲课,开展校园法治漫画征集、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图片展览等活动,深入宣传“五水共治”和保护河道、节约用水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节水护水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居民学法用法

加强取用水企业水资源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举办研讨会、专题节水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取用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水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依托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开展“东方法制园”主题宣传,向新居民需求服务站赠送水法规宣传资料。

(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

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水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水法下乡”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村水法宣传。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农民信箱、农村广播等阵地,扩大水法宣传覆盖面。深入研究适合农村农民特点的水法宣传教育新模式,提高教育针对性。

四、学习宣传安排

(一)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开展水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水政执法人员(包括镇街道水政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坚持新任水政执法人员在聘任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组织开展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法律学习。以讲座、知识竞赛、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两次或以上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

(四)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集体学法。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财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水利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培训。

(五)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和效能建设教育。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廉政、勤政、能政和依法行政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团结、务实、高效、规范、安全”的水利队伍。

(六)组织开展水法宣传月宣传活动。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在三月重点宣传水法律法规,要求计划周密、内容丰富,形式创新,宣传面力争达到全市全覆盖。

(七)加强特定时间集中学习宣传。加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提升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八)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契机,以打造“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校园”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水法十进”活动。今年重点推进水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和进企业工作。

(九)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在加强和创新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加强水利建设成就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成就的宣传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有关要求,查漏补缺,梳理总结,确保高标准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各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水利工作宣传,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篇4

一、指导思想

*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平安创建和普法教育为重点,按照区上开展平安创建和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平安创建和法治氛围,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主题

构建平安*法治*和谐*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宣传月活动以开展“一学三讲”,创建平安*为主题,大力宣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

创建提出的任务、要求,大力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青少年和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提高法律素质,营造好法制宣传氛围。

四、宣传月活动计划安排

根据区上安排,结合*实际,镇上计划安排以下宣传活动:

(一)、召开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居委)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

(二)、3月17日在文昌宫、3月18日在花背溪开展综治、法制专项宣传活动,相关单位、部门参加,各单位部门组织宣传资料500—1000份;

(三)、举办一期综治、法制专栏,书写标语30份。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在学校开展“带平安创建知识回家”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

(五)、举办综治、法制培训班。

篇5

的自查情况

20__年镇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金治区[20__]6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加快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2、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工委、政府始终把“五五”普法工作和司法所建设纳入了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创建和谐庙李的底线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安排,计划分析、分类指导、交流经验。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法律氛围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我镇充分利用媒体、会议、标语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

2、结合实际进行法律宣传培训。我镇针对本辖区实际,结合居民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先后四次开展送法律知识进小区,主要宣传《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计生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劳动合同法》、《安全法》、《交通法》等,使他们真正受到了法制教育,形成了人人学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良好法治氛围。

3、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我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镇,构建和谐庙李”为主题,大力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辖区居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加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积极推进国家机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进程,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镇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结合“五五”普法,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1、始终坚持领导到位。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要求各单位、社区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6

第二条普法联络员,是指在各镇、街、场,区属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组织及市直属部门(以下统称“各部门”)中选任的专职或兼职负责部门法制宣传具体业务,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普法联络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热爱法制工作,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依法治区上下联络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的普法联络员由个人自愿报名、部门组织推荐,上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各部门均应当选派一名普法联络员。

第五条普法联络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同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各阶段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向本部门领导提出建议,参与制定相应的本级规划、计划,并及时报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贯彻落实区普法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并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三)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动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先进典型。

(五)及时反映本部门需要上级统一组织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重大活动情况。

(二)贯彻落实区普法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并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三)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动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先进典型。

(五)及时反映本部门需要上级统一组织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重大活动情况。

(六)做好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参与配合和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六条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全区普法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持和召集,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经验。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联络员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内容根据每年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联络员每年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一次,主要内容是本部门、本单位的学法、执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自身履行联络员职责的情况。

(四)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联络员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情况,以及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勤登记,作为联络员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

(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完成任务比较好和工作成绩突出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怠于履职、不正确履职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提出解除其普法联络员职务的建议。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支持普法联络员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个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所在部门应当在5日内函告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依据规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新任普法联络员人选。

篇7

2、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机制。首先,从政府到各村委会都建立健全了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健全了普法工作学习制度、检查制度、培训制度、考试制度等。其次,建立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目标机制,分级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或普法计划,按照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制定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解决各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强化村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不断推进行政村工作的开展。

3、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将公务员、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列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首先,征订了普法教材,印制农民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读本近千册,印制农民普法歌宣传单近3000份,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民学法难道问题。其次,不断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利用行政村法制学校、广播等阵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普法骨干培训。今年坛城司法所为中小学校上法制报告会4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360余人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和公民道德知识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进乡村等,使法律宣传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做到使广大干群人人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文明氛围。

4、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村进程。扩大基层民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首先,抓好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统揽全局的作用。其次,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健全村民公约,全镇14个村委会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完善居民会议和议事制度,集体讨论决定本居住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打井、修路、挖沟等等重大集体事项,都由村民集体讨论解决,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最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措施,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依法治村健康发展。

5、认真开展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2009“12.4”宣传重点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主要内容。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农村、中小学和机关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当作目前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镇直有关单位:财政、地税、国税、工商等单位举行了法治座谈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提前准备,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篇8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1  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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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2〗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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