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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0-07 08: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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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1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本文就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资产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策略的探讨,努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保障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各单位在日常办公运行中使用的电脑、办公桌椅、执法用车、办公用房等方方面面都是国有资产在支撑着每个单位、每名工作人员的每项工作运行。国有资产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即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建造的。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直接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挥职能起基础性保障功能,关乎一个单位的社会形象,也关系到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

(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正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这就要求各项管理工作都有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就财政管理系统而言,资产管理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提供资产存量信息,可以为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科学调配资产提供依据。资产管理也是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效实施政府采购,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资产管理基础之上。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实现源头治理腐败的需要

党的十以来,许多厉行节约的措施都直接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例如,公车制度改革,治理车轮上的腐败问题,以及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重新制定等等,都是从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入手,治理腐败的同时实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上多头管理,部门间缺乏沟通

就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来源的渠道看,对于基建项目、大型固定资产购建等资产的形成,从投资计划立项、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评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年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日常管理等环节看似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实则效率低下,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较多。大型购建项目通常需要发改委、建设、国土、财政、环保、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批,而这些审批部门相互之间并没有统一的业务数据链接平台和统一的工作规划,并且由于每个部门的规定、编报口径不一致等等原因,若想顺利通过各项审批,通常是比较困难的,这也是社会上普遍反映的“事难办”的症结之一。在正常的程序下,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申请购建,可以说是时间长、困难大,容易贻误实际工作。

(二)日常使用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长期以来,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重钱轻物”思想比较普遍,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管没有真正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要求。在资产日常使用管理中,资产的实物管理还普遍停留在依靠“人治”的状态。许多单位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个别资产,考虑到将来处置时审批手续办理比较困难,在核算时采取化整为零或“费用化”的处理办法,出现未入资产账的现象。对于接受捐赠的资产,由于信息不对称、手续流转不规范等因素,往往出现接受方不入资产账的情况。资产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更是没有硬性规定和操作性,许多人普遍存在“公家的东西耐用”的思想,只使用不保养,一旦出现问题就要报废重新购置,有的则过度保养,甚至成为变通处理各种费用的一种手段。一些资产未按照规定流程处置,将性能较好、实际价值较高的资产廉价出售给利益关联方,共同侵吞国有资产。个别人员将体积较小、价值较高的资产(如笔记本电脑、照相机)长期私自保管,个人使用,随着时间流逝及岗位变动,以各种借口据为己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财政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社会机构鉴证缺乏独立性

一是在资产增加环节上,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预算相脱节。资产的增加应该与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为实现工作目标服务。在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未制订的前提下,先期编制部门预算,其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必将大打折扣。二是在资产日常使用环节上,财政部门的监管工作几乎为“空白区”。虽然按照要求各单位应定期进行盘点工作,并且定期进行资产年度检验上报工作,但能够此项工作有效执行的单位比例较小。三是在资产的清查和处置环节上,未真正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形同虚设。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流于形式,多数单位资产长期不对账、不盘点。四是目前的委托机制存在一定不足。财政部门通常将盘盈盘亏资产的核实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社会中介机构在接收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后,为其出具鉴证报告。由于鉴证费用通常由委托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支付,受经济利益引导,社会中介机构通常很难确保执业的独立性。

(四)管理人员从业门槛较低,业务素质良莠不齐

由于实物资产工作要求的技术含量不高,主要是对人员道德品行和责任心要求较强。如果单位管理实物资产的人员责任心、业务能力都比较强,则此项工作整体情况会较好;而实物资产管理员一旦道德品质差、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不强,加之必要的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流失及管理风险必将增大。如果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资产管理工作只能流于表面形式了,由此造成许多单位缺乏定期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疏于日常管理,资产统计不实、账实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资产管理人员与财会人员的沟通不够,财务人员埋头进行会计核算而忽视实物资产真实状况,缺少责任心。实物保管员不熟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不熟悉业务流程,通常按照前任口口传授的土办法或者自己编制的流水账进行登记,由此导致单位资产管理出现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均应完善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的行政办公室、财务、考核、信息化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日常管理办公室,由单位专兼职保管员、财务会计人员组成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资产管理具体工作。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领导责任,以此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问题。要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克服“重钱轻物”思想,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安全完整。

(二)健全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流程

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应切实理顺财政内部、主管部门和单位内部三方的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职责。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资产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应按照财政部第35和36号规定,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建立健全实施细则或办法,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1)要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进行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增强财会人员及保管人员的岗位制约意识。按照内控不相容岗位的要求,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实现内部有效牵制、相互制衡。

(2)要建立和完善资产购置及维护费用公示制度,以信息化核算为依托,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贴标签”管理,即: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要在发放前将本单位设计的“资产标签”进行粘贴,对以前的固定资产采取分步骤向前推的做法,结合资产盘点粘贴标签,确保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除土地、房屋类)均有显眼的国有资产标识。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资产清查盘点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对使用人员起到提醒作用,避免与个人资产混为一谈。要对各项资产日常运行维护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公示,强化资产定期保养工作的同时实现“阳光财务”的目的。

(3)要建立健全大型资产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库建设制度,按照单位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对于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由于涉及资金大、购建时间长,一般当年预算内资金无法安排,应先列入资产项目库中,根据实际分阶段实施。

(4)要完善财政资产清查及资产处置制度,改进资产清查及资产处置环节中的鉴证委派制度,由财政部门进行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避免与经济利益挂钩,确保中介机构执业的独立性。同时,财政部门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完全依靠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应从制度上制定一定的抽查比例,对重大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实质行核实抽查,杜绝资产处置环节可能存在的共同舞弊行为。

(三)把好出入口关,提升使用效益

要按照国有资产形成的来源、日常使用、清查盘点、处置报废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重点是管住“两头”,即入口和出口问题,严控制资产的来源和资产处置行为,同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行为,杜绝资产名存实亡现象。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也要发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用。例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标准管理,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已经腾退的办公用房应按照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拍卖、招租等手段,取得收益,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和流失。

(四)做好培训工作,完善考核机制

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为全面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国有资产管理要实现管理现代化,改进目前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人员素质是根本保证。要树立资产管理人员“能管”、“会管”,特别是“敢管”的意识。同时,财政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抽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对资产管理工作质量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树立优秀典型,增强资产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要将资产管理列入本单位工作考核,由单位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资产数量和质量,同时验证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效。对资产管理好的部门进行奖励,管理差的要予以处罚,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王栋,杨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探析[J].中国政府采购,2007(12).

篇2

1 国有资产与高校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基于国家权力的行使而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国家拨款、接受赠与等形成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根据规定④,高校国有资产是各高校中属于国家所有而为高校占有和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范围包括:国家拨付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

高校的国有资产一是用于开展教学、科研正常活动的国有资产,二是用于从事教学、科研等有偿服务活动的国有资产,三是用于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国有资产。高校国有资产是完成各项教育与科研任务,实现学校各项工作计划,以培养各类高级人才的物质基础。具有来源渠道多元化、形态的多样性、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并存等特点。

2 加强高校国有资产内部管理的重要性

(1)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高校国有资产内部管理。

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物质条件,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必须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提高办学效率,降低办学成本。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密切相关。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强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可以有效降低高校办学成本,进而提高办学效能。

(2)现实状况促使我们必须加强高校国有资产内部管理。

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在资产配置环节,由于缺乏必要的、严格的审批控制,资产配置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资产使用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共享与监督机制,资产使用效率较低;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家底不清;部门、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公平等。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于2006年7月1日出台实施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必将有力地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地进行。

3 现行高校国有资产内部管理的问题描述

(1)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

单位国有资产从购置、验收、核算、使用、保管、调拨、处置等一般都有一套规范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或因为认识不到位,或因为手续繁锁等原因,不按流程执行,不按规范操作,导致单位或个人随意处置、任意调拔、去向不明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混乱。

(2)办公用设备较难管理

办公设备,由于其移动方便,随着时间、人员、科室的变化,较难管理,形成长期账实不符。虽然每年都进行国有资产盘点,但往往由于资产交接手续不全,无法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3)忽视对设备的保养

忽视对设备的保养,或用修理来替代保养,无形中缩短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4)对国有资产清视不够

国有资产清查是单位财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国有资产盘点,对单位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使用状况、科学分析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信息,但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对国有资产清视程度不够,往往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有的甚至简单地把账面国有资产从一个报表换到另一个报表中,就算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任务,而没有真正深入到现场,对每一项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核对,更没有对清查后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使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失去了它应有的作。

4 思路及对策

(1)国有资产岗位分工控制

不相容的岗位应该相互分离,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国有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保管与清查,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等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等,应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彼此之间相互分离,形成合理的监督制衡。

(2)国有资产业务授权批准控制明确

必须明确国有资产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程序及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对于超越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例如,规定国有资产的购置预算须经单位高层领导批准,取得和处置须有管理部门领导的书面批准,国有资产的内部转移必须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等。

(3)国有资产取得和验收管理

建立国有资产购置预算制度,控制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对于重大国有资产的采购过程应当规范、透明。由项目检测部门批准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国有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分配手续。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确认国有资产的建造成本,保证国有资产计价的准确性。资产管理要将资产相关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流程化,建立与各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相适应的管理,实现跨部门的协同工作。在资产的实物管理、静态管理的基础上,扩大资产的管理范围,强化资产的价值管理,做到资产的动态管理,落实资产的效益管理。

(4)国有资产使用与维护管理

建立归口分级管理与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国有资产的实际存在和合理养护;建立明细分类辅助账,保证国有资产折旧方法的合理准确;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使用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每年年末与财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检查、分析,核对账实,如有差异及时分析,报批后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5)国有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

篇3

一、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

*年以来,三地经过不断探索,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占有、使用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有效地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

(一)*省“统一政策、分级监管”体制。*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委、省政府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管理局)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负责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管理局与财政厅、国资委的职责划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涉及资金问题的处理意见由省管理局与财政厅会商;事业单位转制的企业,由省管理局会同国资委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并移交国资委监管。

*省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模式,即建立统一政策、分级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管理局受省政府委托,作为一级政府(省直)资产所有者代表,以省直113个行政事业主管部门为依托,建立了省直各主管部门对1361个基层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分级监管体制。同时,为发挥各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法定权限内切实履行资产监管的责任,针对垂直管理单位占用的资产分散于各市县区的特殊情况,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突出的行业特点,省管理局委托部分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目前,已委托省工商局、地税局、劳教局、教育厅、广电局、卫生厅等13个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其所属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达600多个。

(二)*市“政府委托授权管理”模式。*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起步于1997年,其改革探索被概括为“*模式”,即“政府委托授权管理”模式。主要是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制度,由市国资委与有关管委、办、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书,委托其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在国资委登记建账,其中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市国资委委托*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理局)管理,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委社会事业处管理。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批复》,成立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即市管理局国资处,以下简称国资办),对市级机关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实行单一注册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由财政拨款形成的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来自市级机关100多家单位(包括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形成了纵向由市级机关各部门到所属事业单位、横向由经营性单位到非经营性单位的管理格局。在资产的配置、处置上,建立了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资产购置预算和配置由市管理局负责,申请使用和报废资产由财政局与国资办会签,避免了国资管理部门“管而不理”的问题。

(三)*市*区“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市*区政府从20*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基本做法是,将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建立产权政府所有、管理部门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具体由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管理局)和资产使用单位构成“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区财政局作为固定资产产权所有代表,行使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的监管职能,负责监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并对资产实施调控;区管理局在财政局监督下,负责统一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产权,即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监管;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对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实物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一模式充分考虑了区管理局与财政局、资产使用单位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比较科学、规范的资产管理体制。

二、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三地在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的前提下,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拓展管理范围,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省主要工作成效。省管理局首先开展了国有资产专项检查,进行了产权登记,摸清了国有资产存量,为解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问题打下了基础。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监管方式。今年4月,经省国资委同意,制定了《*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

(二)*市主要工作成效。市管理局自2001年开始,实行了“三核一评”(即核准单位户数,核定产权性质,核实资产存量,评比管理单位),并与资产使用单位签订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2005年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已增加到60个。同时,由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专项审计,防范资产监管风险。在资产配置和处置上,市管理局与财政局、国资办会签审批,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预算约束。

(三)*市*区主要工作成效。从20*年开始,区管理局连续三年开展了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行“资产条形码”网络信息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分级网络体系,实现了对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网络动态管理。在资产处置上,采取集中收缴、集中处置的方式,优先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教育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然后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拍卖。同时,制定了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由区管理局对经营性用房及相关收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践经验与启示

(一)理顺职责关系,注重协调配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和权责分工,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做好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各项工作。如*省实行委托管理,充分调动了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市管理局将日常核查与协同相关部门监督相结合,一方面与财政局对限额以上资产配置、处置申请进行会审,另一方面配合审计局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区建立“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区财政局从财政监督角度把好资产生成支付入账和对账关,区管理局从实物信息监督角度把好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实物动态变化关,各单位从日常管理角度把好资产使用维护关。

(二)做好基础工作,规范管理行为。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重实物轻价值、重购买轻处置、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资产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还很严重,资源配置标准不一、各部门占用资产不均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只有从夯实管理基础入手,以规范管理行为为重点,才能切实抓好资产日常管理。如*省建立了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制度,定期开展资产专项检查工作,并且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市自2001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三次清产核资,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区也从2005年开始,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了网络动态管理系统。三地都把基础工作和规范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强、执行到位,有效地加强和改进了资产管理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显现,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不断适应形势要求,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三地在近年来的资产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广泛应用先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一是在资产购置和处置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如*市通过整合后勤资源,进行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区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采用招投标等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进行资产评估、出让、出租等操作。二是在资产使用的管理上,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和程序设计的作用,引入目标管理等理念。如*省对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市通过开展“三核一评”活动,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性资产管理责任协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四、对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今年6月,财政部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局至今未能与其在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达成一致意见,相关办法也没有及时出台,对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们认为,我局应积极借鉴地方的实践经验,理顺外部关系,转变传统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体制、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和加强研究上,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一)理顺与财政部的关系,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抓紧出台中央级管理办法是目前的当务之急。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和管理的复杂性,财政部、国管局、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应当探索建立财政部—国管局—各部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具体分工如下:

财政部作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重点是进行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管理。国管局在财政部的政策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工作重点是开展清查统计、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向国务院和财政部定期报告资产管理情况。各部门按照相关制度标准和管理程序,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下属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审批其他事项。对于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单位和行业特点突出的事业单位,如海关、国税、科教文卫、新闻出版等,还可以实行委托管理,由各部门根据统一政策,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实施办法。

在这种体制下,管理方式将由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转变为以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为核心。具体而言,国管局主要负责制定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各部门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报国管局备案;国管局通过专项检查和清查统计对各部门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结果报国务院和财政部,也可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告。这种管理方式,一是扩大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范围,可以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负起资产管理的责任;二是减少了财政部、国管局日常管理的事务,使其集中精力于完善制度标准和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为实行资产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基础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要求,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改进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一要进行资产清查,摸清底数,这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全面开展资产清查难度很大,可以考虑先进行专项资产核查,如土地、房屋、公务车辆等。前不久,国办转发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开展中央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工作,为土地资产清查创造了良好条件。二要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创新资产处置方式。目前,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管理行为不够规范,部分单位不仅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而且在资产的出租、出让和报废等方面也存在较大随意性,资产处置后很难通过资料准确地反映出来。为此,必须切实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非转经”审批,对长期闲置或超标配置的资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处理。要认真执行报废审批制度,防止可用资产提前报废,尤其要严格防范一方面报废可用资产、一方面申请购置同类资产的现象发生。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实现各部门闲置资产的合理流动,使其及时转化为有效资源。

(三)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1998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初步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但在以下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根据财政部的两个办法,尽快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等配套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健全国有资产标准体系,包括配置标准和处置标准等;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垂直管理系统和特点突出的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五是针对公务车辆、经营性用房、闲置资产等,制定专项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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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管理 预算管理 问题 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与预算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两者的有机结合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以及如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是一项改革创新工作,需要不断的探索与实践。

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意义

2006年国家财政部分别颁发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以制度的形成对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进行规定,强化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这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由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形成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规范性、科学性,直接决定了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与公平性。预算管理是资产管理的前提,资产管理是预算管理的基础和延伸。预算管理通过增量来调控资产存量,这是加强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

通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达到强化和抓好资产管理的目的。同时,通过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如各系统、单位在《办法》的框架下,针对本系统、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办法或制度,有效开展资产管理,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有关数据资料,为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资产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可以说,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关系的实质就是资产存量管理和增量管理的关系,即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并通过资产购置和资产调剂两种手段,达到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和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目标,这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新机制建立的内涵和意义所在。

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还存在如下的一些管理问题:

(一)部门预算安排与单位资产存量关联度不高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主要是财政预算分配的结果,因此预算管理模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形成、使用和管理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我国的预算管理模式目前仍然是以控制投入为重点的传统管理模式,即以控制支出为主,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着重于控制投入,即严把资产增量审核审批关,而对其现有资产存量的关注度不高。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数额实施,以控制超支为管理重点。这种以控制支出为主的预算管理模式过多地重视资产的增量管理,而对资产存量难以实行全面的管理,难以使资产增量管理和资产存量管理得到紧密的有机结合,甚至存在管理脱节。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管理的主要目标仍是预算收支活动的合规性,而支出活动结束后形成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以及其他非预算所形成的资产,往往管理缺位。

(二)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关联性较低

在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归各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在传统的预算管理模式中,资产形成后由单位和部门无偿占有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缺乏绩效考评机制。财政部门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和资产增量时,既要考虑单位行使职能任务的需要,又要考虑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如资产管理是否规范透明,资产的使用效率高低等因素。目前,由于仍然缺乏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配套的绩效考评制度。所以不少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把财政经费当做“唐僧肉”,千方百计地争经费、争项目,并且着重于购置,忽视于管理,结果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闲置,甚至流失,资产利用绩效低下。以投入控制为主的预算管理模式,很难充分满足资产管理的需要,例如与投入控制为主的预算管理模式相适应的预算会计体系,难以为资产管理提供充分的财务信息,对接仍然不全面不科学,还缺少一套科学的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

(三)资产状况与人员结构缺乏配比

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是由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是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以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资产的配置标准为依据,确定一个与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适应的人员结构和资产配置标准,作出合理年度预算安排。如人均办公用房及基本办公设备的配备、不同技术和职级科研人员的专用和通用设备的配置,都应该遵循有关的标准进行合理配比。但实际上由于缺少统一的配置标准或虽有标准但没有严格执行,造成预算安排和执行缺乏有效约束,尤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预算安排仍然存在随意性,一些单位仅仅从自身发展考虑,盲目地争资金、争资产。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也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大打折扣,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同时政府主管部门缺乏对单位已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统筹调配,造成资产重复购置以至浪费,利用效率不高。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提高认识是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工作的重要前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与预算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两者的有机结合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主要是历年预算资金分配所购置的结果,是资本支出形成的,同时又是考量新的预算年度增量资产投入的必要条件。

因此,把握和做好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有利于科学合理安排资产预算,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准确核算行政成本,推进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毕竟是近些年才正式推行的一项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改革创新工作,既面临着新的机遇,又面临各种挑战。单位领导的重视十分关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亲自过问,直接指导,由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牵涉方方面面,各部门既协调动作,又要明确分工,规划、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配合。各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订统一政策、程序、方法和步骤,统一部署;同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流程,完善制度

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预算单位需提交房屋建筑物、机动车、大型设备(以下简称“三项资产”)的存量情况表,凡涉及“三项资产”的支出预算,需同时提交增量资产计划,并有机地融入到财政预算的“二上二下”程序中,即预算单位在申报年度财政预算“一上”时,提交存量资产情况和增量资产申请计划,等待财政部门预算控制数“一下”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个性年度部门预算和增量资产计划,进行“二上”的程序,财政部门将财政预算草案报同级政府和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程序通过后,“二下”将新的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各单位,预算单位根据资产增量计划和预算,并依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规定实施资产增量和资产管理。

(四)把握原则,规范标准

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性强,从购置、登记、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规定,尤其对于“三项资产”的增量配置,应当把握如下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科学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从严控制,厉行节约;购置资产要本单位所履行的职能相适应;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根据实际,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施。在配置增量资产前,必须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和单位人员定编情况等有关规定严格对照审核和申报。

(五)讲求方法,把握重点

通过固定资产卡片式管理及资产清查工作,单位确实掌握本单位的资产存量情况,为新增资产的配置计划和预算提供可靠的基础。在做资产计划时,必须对“三项资产”的存量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重点是:“三项资产”存量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三项资产”增量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增量资产配置申报依据的充分性以及增量资产计划与单位实际需要、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职能任务是否相适应,力求实事求是,准确全面,把握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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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30日,财政部部长签署财政部第35、36号令,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年7月中旬,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这两个《办法》的公布实施和全省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和我省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近两年,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逐渐起步,不断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其目的就是:总结回顾我市两年来资产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年资产清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两年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回顾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物质保证,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来,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理清工作总思路,确定改革总目标

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这项新的改革任务,为了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推动工作开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勇于开拓、稳步推进”的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摸清底数就是通过资产清查把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核实清楚,做到账实相符,以此作为今后增减变动的基准数;夯实基础就是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大胆开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逐步建立“资产、资金、采购、使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管理格局,形成“资产配置、日常监管、资产处置、收益管理”共为一体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在理清总思路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了“第一年摸清底数,第二年规范完善,第三年起深化提高”的工作方针,具体讲就是*年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底数;*年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核查,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收益管理;2009年起继续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积极探索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我市“家底”

资产清查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从*年1月开始,历时十个多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任组长的*市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市资产清查日常工作;同时各区县、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也都相应设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纪检(检查)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逐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清查任务按期完成。

这次清查,基准日为*年12月31日;范围为*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以上单位兴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企业和附属、下属的社团组织等。全市共3287户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其中行政单位983户,事业单位2258户,社会团体46户。

按照《*市*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财政局于*年2月9日、10日举办了两期资产清查业务培训班,对市级和区县的30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于3月13日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市财政局肖西平局长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监察局局长樊华就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提出要求;常务副市长董军围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4月20日,市财政局又对纳入扩大范围的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清查补充表的单位有关人员180余人,进行了报表及软件培训。

为了按期完成我市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市清查办建立了资产清查报表审核汇总工作机制,层层把关,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可靠。在汇审前,市清查办及时下发了《关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审核汇总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清查报表审核程序、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制定了审核、汇总工作流程。在清查报表审核方式上,对市级部门采取由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初审、清查办复审、单位纠错的方式。对区县上报的清查报表采取交叉互审的方式。清查中,户县对所属234户行政事业单位采取科室同志“承包制”,每个同志全面负责承包单位的培训、业务指导、报表审核等工作,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未央区在审核汇总阶段采取了“两上两下”的方法,即先由财政局各业务科室专管员对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返回被清查单位,由清查单位修改后再经专管员审核无误后,上报区资产清查办,如再发现问题则由被清查单位和中介机构及时修改纠正。同时,该区严格资产清查结果公示制度,详细规定了公示内容,公布了区清查办举报电话,接到的举报全部得到了落实,追缴了违规资金,切实保证了报表质量。

此次资产清查有两点值得总结:一是专项审计分“两步走”,以确保清查工作质量。经过认真筛选,共委托32家中介机构对市本级519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了专项审计。为了保证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时间和审计工作质量,同时又不影响清查报表的上报,我们采取“两步走”的审计工作方式,即要求中介机构在5月上旬单位报表报出前只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并指导帮助清查单位填报清查报表。报表上报后,中介机构继续完善审计工作,对清查单位申报的损溢进行鉴证,6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出具正式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这种专项审计方式在全省都是创新。二是资产核实工作采取“四堂会审三集中”的方式,以确保核实数据真实准确。参考中、省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印发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办法》,详细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安排,*年9月10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在全省率先铺开,由市财政局资产处牵头,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中介机构及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共同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进行集中核实。尤其是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的全程参与,掌握了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的第一手资料,为随后的收缴、处置提供了条件。

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市级519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核实工作,各单位帐务调整工作也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同时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及时完成了2768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核实工作。经清查核实,全市3287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0.6亿元,负债总额167.6亿元,净资产总额223亿元,比核实前账面净资产增加11.6亿元,增幅5.5%,基本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

清查核实期间,市清查办、区县清查办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同志加班加点,废寝忘食,通宵达旦,一丝不苟,表现出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经过宣传动员、培训指导、清理自查、督促检查、审核汇总,资产清查结果于*年6月8日提前两天上报省清查办。经过省清查办的考核评比,我市资产清查工作荣获全省一等奖,圆满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待会我们还要对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行通报表彰,有52个部门被评为资产清查先进单位,19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在座各位以及各级各部门资产管理战线上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清查办对大家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获奖部门和个人表示祝贺。

(三)制度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形成

制度建设一直是资产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两个“暂行办法”以及中、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尤其是结合*年全市资产清查和核实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办法》、《*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基本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同时,我们已完成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操作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内部审批程序》、《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意见》等办法的起草,近期即将印发执行。市级部门和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如我市国家安全局在资产规范化管理方面就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尤其是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成了市级部门纷纷学习和效仿的典范。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量化为考核指标,列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莲湖区2005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配备数量、更新条件以及公务用车的审批和采购程序。未央、高陵、蓝田等区县也及时出台了各自的资产管理办法。

(四)创新管理方式,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财政部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部门与行政单位之间资产管理的信息交流平台,以全面、及时地掌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实现对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为行政事业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创造条件。*年,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就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思路、总体框架、系统建设规划、网络支持及业务分工等进行了具体设计。*年,我市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市,为了做好试点工作,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确定了市级10个部门65户单位和新城、莲湖、碑林、未央、阎良、高陵六区县为试点范围。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加强培训指导,上门安装软件,并与专业软件公司配合,深入6个试点区县进行工作督促和业务、技术指导,以保证整体工作进度。目前,市级试点部门的网络建设、系统软件安装、清查数据倒入工作已基本完成。高陵县试点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进展快速,目前已完成财政与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横向网络建设,全县50个主管部门已完成数据录入、修改和核实工作。其他试点区县也正在积极地进行网络建设和数据收集工作。试点工作完成验收后,预计我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在2009年全面推开。

(五)调研成果丰富、转化及时,宣传工作不断加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吃透问题,理清思路,稳步推进。*年以来,我们相继完成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现状调查》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调研课题。通过调研,确定了我市资产管理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年,围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管理方式的调研,为下一步制定车辆、办公用房等重要资产的配置标准提供政策依据,以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在做好调研工作的同时,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也不断加强,六月底我们和*日报社共同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知识竞赛,在市级各部门和区县的组织参与下,共收到答卷1200多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宣传。今天大会结束后,还要分别举办区县和市级部门业务培训班,也是为了加大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

(六)资产管理职能逐步拓展

一是抓热点和难点,切实加强对临时机构资产的管理,政府“公物仓”初见雏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针对一段时间,我市阶段性活动多,临时机构设置频繁的情况,2005年,市委领导在有关会议上明确要求:“市财政局应制定管理制度,凡各种阶段性活动配备的办公设备,在工作结束后必须收回,以便将来统一调配使用”。据此精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临时机构的特点,*年,我们制定了《*市市级部门临时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临时机构的概念、范围、临时机构各项资产的取得、日常管理、机构撤销时资产如何处置以及财政对其上缴资产如何调剂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办法出台后,市财政先后完成了“世界古遗址理事大会”等价值百万元设备的收缴,部分设备调配给“欧亚论坛”、“世界客属第二十二届恳亲大会筹备委员会”等使用,累计收缴、调拨资产价值达200万元,“公物仓”建设初显雏形,彻底杜绝了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结束后“人去楼空、资产无踪”的现象,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是配合政府北迁,积极发挥管理职能,做好资产整合利用。政府行政中心北迁,是我市政治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其中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整合利用问题,为了保证纳入市行政中心搬迁范围的市级机关单位现有办公院落和房产移交至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进行拍卖、转让,同时妥善解决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的办公问题,我们积极参与北迁单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确权工作,加强与行管局、国土局、房管局以及相关搬迁部门的联系,核实有关情况,提出确权意见,以保证“北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日常监督检查常抓不懈

日常监督检查,是加强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年,为了防止资产清查“前清后乱”、“边清边乱”,巩固资产清查阶段性成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县财政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进行整改。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绝大多数市级部门、单位落实了资产管理责任制,健全了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了审批程序,真正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年,我们采取处室自查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23个部门所属的61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了相关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单位和个人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夯实了管理基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使用。周至县财政局坚持按季逐单位检查核对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国有资产总量。新城区财政局对全区各单位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监督管理。

二、目前我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也逐步步入了正轨,但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意识淡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重视,“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缺乏效益意识、管理意识、责任意识。个别区县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还不健全,管理职责还不明确,“缺位”现象普遍存在。如有的单位将资产管理职责笼统地归于财务人员,而对内部资产使用部门、技术鉴定部门、维护保养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具体,导致事前、事中监管缺位,往往是查出问题后才由财务人员补办相关手续。*年资产清查中全市资产损失7.05亿元,在认定损失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上至领导下到具体经办人员都说不清原因,甚至找不到原始依据,究其原因就是管理“缺位”造成的,看似有人管,实则无人承担责任。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行为缺乏有效制度约束

管理制度的缺乏和滞后,是造成资产管理工作出现诸多漏洞和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是资产管理审批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审批制度,没有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各环节进行硬性约束。比如以前我市对资产处置的政策,只是明确规定报废资产由市罚没公物管理中心统一收回处置,处置收入上缴国库。但对于闲置、不需用资产的出售、转让或进行资产投资,则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一些部门不经审批擅自处置闲置、不需用资产,且处置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处置收入也不上缴财政,造成诸多问题。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资产监管无章可循,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移交、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实物资产定期清查报告制度不健全。三是缺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致使单位成本意识淡化,责任意识不强,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本次资产清查中市级单位共申报被盗、盘亏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达8,276万元,占该项资产损失近四成。

(三)部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账实不符现象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账务不健全、核算不规范、年终清理结算工作不扎实。有些单位只设固定资产总账,没有明细账或者没有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品名、数量、单价等进行账务登记,难以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如某单位账卡制度不健全,实物与账面数相差很大,无法核对,清查时采取了账面数全部盘亏、实际清点数全部盘盈的方法,清查结果是实物盘盈1,000余万元、盘亏达1,300余万元。我们在资产核实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认为依据不充分,要求单位提供近年来此类设备共计购置了多少、领用了多少、报废了多少、库存还有多少,单位无法提供。因此我们对这些损失也无法核批。有些单位购建资产只列支出,不计资产,甚至对完工交付使用的资产不入账,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通过清查发现大约有10多个部门30多万平方米、价值11.7亿元的房产存在这个问题。还有一些单位长期以来不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理结算,资产账目混乱,底数不清,尤其是在机构划转、单位搬迁中造成资产丢失、随意处置等问题较为普遍。如我市几家单位合并,涉及资产的重新分配,由于盘点工作不扎实,账实脱节,再加上搬迁中责任不明确,资产随意处置以及丢失造成损失106万元。

(四)部门、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尽合理,资产使用效率亟待提高

一方面由于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不完善,相关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和配置资产时,缺乏科学的参考依据,从而影响到资产配置的合理性。根据资产清查统计结果,市本级行政单位平均5人1辆车,但是不同单位之间差距较大,有的部门平均2人1辆车,有的部门则平均30人1辆车;市本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33,114平方米,人均24.55平方米,而有的部门人均100平方米,远远高于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由于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还未建立,不能准确掌握单位资产存量,尤其是不能全面掌握单位利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事项,导致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并影响到资产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五)资产监管缺位,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

多年来,没有专门的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履行专职管理职能,资产监管缺位,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造成资产流失。比如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工作中,有些单位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对投出资产疏于监管,导致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如市本级对外投资总计1.81亿元,*年应收收益107.8万元,实收53.2万元,投资收益率仅为0.6%。还有的单位将资产擅自转移给下属单位,由下属单位经营,规避财政监管,经营收入随意支配,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隐性流失;一些单位处置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也不在相关交易机构竞价交易,甚至搞人情交易,导致国有资产被贱卖。

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在一些部门单位存在,也在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正是因为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市政府在*年3月份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按照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近期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先进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的配备,确保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事有部门管、业务有人干,特别是个别未设立管理机构和明确工作人员的部门会后应尽快落实。二是保证“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模式中各自的管理职责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做好本系统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监督核查,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和使用考核机制。三是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明确部门内部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相互配合,建立健全“资产、资金、采购、使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继续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配套办法

我市的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尚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例如,如何做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备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问题、如何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问题、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的问题以及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与收入监管问题等。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围绕上述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工作,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在已出台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评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及特殊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力求全面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加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在*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2009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要通过试点对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工作进行全面检验,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系统,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保证信息系统在全市的全面推广。今年的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业务量大、涉及单位多,区县财政局、市级试点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应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系统业务的准备、运行及总结工作,包括试点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基础数据的导入,系统权限管理和数据库备份等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发扬大局意识,确保这次试点工作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人员到位、技术有保证、经费有保障、信息畅通、协调配合。各试点区县、市级各试点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试点运行工作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系统测试存在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未纳入试点的区县和市级部门,也要积极准备,提前了解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尤其是对*年资产清查卡片数据要妥善保存,对资产相关信息不全的要查找资料,核实准确,以确保明年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建成并运行。

(四)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预算大部分形成了资产,因此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原则,要把资产的配置、资产的日常动态监管、资产的处置及其收益紧密结合起来。

1、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实物费用定额是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预算安排的盲目性、随意性,达到科学配置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因此,应抓紧研究制定资产配置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为了稳步建立标准体系,应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制定出部分资产的标准,如办公用房及其维修改造、部分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的配置标准。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划分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定额标准,逐步予以完善。

2、试行资产配置预算,明确资产配置工作流程。据了解,财政部在布置2009年中央级部门预算时,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我们计划在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成运行后,在2009年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时,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由市财政局各支出处室会同资产管理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计划。初步考虑是,以后各单位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年度资产购置计划报财政部门进行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单位资产现状和配置标准进行审核,经财政部门核准同意的资产购置计划,作为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和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下年财政预算或单位其他资金能够解决的,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下年财政预算或单位其他资金无法解决的,资产购置核批指标三年内有效,购置资金落实后列入部门预算。完成政府采购后,单位领回实物资产使用,并记会计账和资产账,同时采购部门应将采购清单提供给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一份,作为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查依据。

(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处置行为

在资产使用环节,要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做到家底清楚,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花大力气改变“重购置、轻管理”的现状,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或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加以制约,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这部分资产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避免出现产权纠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在资产处置环节,要不断规范资产的处置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原则、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严把审批关,各部门和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及申报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属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管不严,是导致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之一。为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把资产收益管理作为资产管理的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目前,市财政局印发的《*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收益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同时,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意见》,总体思路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净收益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七)加大行政事业资产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清查资产,发现并纠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二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尤其应加大对涉及资产处置管理、收益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检查力度,起到以点带面,逐步规范管理的作用。对重大资产管理事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分别加强对过程环节的控制,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逐步探索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对资产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加强宣传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要靠广大资产管理干部来完成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是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要加强政治理论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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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了思想。

二是摸清了家底。

三是积累了经验。

但也应该看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脱节,管理措施不规范,产权登记不及时,有的甚至没有资产的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监督机制不完善,“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非转经”项目和资产处置履行正常报批手续未能引起高度重视,造成一定程度的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对资产家底的历史沿革和变化了的情况了解不深、不透、不清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创新管理,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监管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我们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拥有监督管理权、投资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担负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必须开拓创新,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有序运作。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坚持政策统一、分级管理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科学合理的形成机制、高效节约的使用机制和由资产调节、交易、报废等构成的处置机制。各单位要在市国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严肃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制度,资产的调拨、拍卖、租赁报批制度,单位经费开支的审批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要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管理部门要按照签约部门行使的权力、义务和资产保全指标,对签约部门进行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资产保全考核指标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将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保全考核指标的,对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扣减奖金,并相应扣减单位经费。根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保全管理考核计算办法》,主要考核国有资产保全率,辅助考核固定资产利用率、国有资产占用费上缴率。签约部门每年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要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书面报送市国资管理部门。委托期满后,市国资管理部门对签约部门实行目标考核,并在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中提取一定经费,专项用于奖励。

三要进一步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强监督是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增值的重要手段,市国资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有关监督管理措施,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市审计部门在部门领导干部届中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一项审计重点,详细审查帐目、盘点有关资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监督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和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问题,属于单位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失职的,要根据性质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依法收缴其有关资产及所得利益。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典型问题,要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真正做到依法治产和违法必究。

三、明确职责,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产,对国家政权建设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签约共有69家单位,涉及资产49.77亿元,委托管理期限为4年。签约仪式结束后,就意味着政府以契约的形式,将“国家所有,政府行使所有者权利,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委托给各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并要求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维护好国家的所有者权益。

各行政事业单位受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占用的国有资产拥有使用权,负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它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按照国有资产保全、增值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把加强委托监管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检查,确保委托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在规定权限内的资产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审批工作,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增值保值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强化国有资产处置责任。要严格按照现行的财务规定和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的制度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检查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国有资产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有关资产变动的申报手续。各行政事业单位以购置、无偿拨入、捐赠等形式增加国有资产时,要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建立资产帐目,并与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衔接,做到帐实相符。行政事业单位除全额拨款单位以外,国有资产均实行有偿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财务规定标准以上仪器设备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国资管理部门审批。规定权限以下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有偿调拨、变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必须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处置的资产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底价实行拍卖或协议转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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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南宁两种模式分析

(一)深圳的政府分级授权管理模式

1.建立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

深圳市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按照宏观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管理与委托管理。明确市财政局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授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市卫生局等单位分别对本系统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专项管理;对于占有、使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较多的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局直接授权其经营管理。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日常管理和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产权政府所有,管理部门分级监管,单位使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在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设立管理机构,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各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委托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办理产权登记(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按权限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专项资产管理部门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2.紧紧抓住产权管理这个核心。

产权管理是资产管理的核心。通过分析研究,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首先归纳总结出十大类问题,征求产权管理部门意见,为做好产权登记管理打好基础。然后对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制定具体对策和解决办法,确定管理原则和工作程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最后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各类实际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①市直机关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统一收缴至市财政局,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②按人均19平方米标准重新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富余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统一管理,调余补缺。③对涉及法律纠纷的房产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债权债务情况,指定专人与市法制局一起调查取证,参与案件诉讼过程,代表市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利,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④对各单位所办社团组织和未脱钩企业无偿占用的房产一律予以清退或按规定收取租金。⑤对未结算的房地产项目,责成原建设单位限期结算;因增加建筑面积或更改设计方案而欠付工程款、地价款的项目,由资产管理部门分类核实后上报市政府。⑥与市消防局进行积极协调,对一些建设时间较早、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建筑物,按照既不违反规定又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原则,共同研究解决办法。⑦对一些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具消防验收证明或涉及法律纠纷暂无法办理房地产证的物业,由市国土规划部门先予冻结,待问题解决后再予办理。

3.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法制局、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起草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行为。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机关事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性法规和规章,确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形成机制,建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形成审核制度,对超过一定金额的大额资产的投资、购置进行决策前审核,防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形成的随意性。三是建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四是制定“非转经”资产和培训中心收益管理办法,按有偿使用原则征收资产占用费,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的过程,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分散到统一的过程,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需要从工作计划的落实、管理制度的制定、改革方案的实施等方面做好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既坚持原则,又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实际问题。

(二)南宁的政府授权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模式

1.政府授权威宁公司统管所有事业性国有资产。

南宁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营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公司——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威宁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营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国有资产。威宁公司是由南宁市国资委授权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

2.摸清家底,接收资产。

威宁公司接收的资产包括: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法人团体、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铺面等国有资产产权、股权。接管的主体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开办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以及举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咨询服务中心、工贸公司、经营网点、内部商店、合资或合作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向威宁公司结算办证工本费,其余费用全免。通过各经济实体的人员、房地产以及各种无形资产整合、产权置换和出让,把资源集中到几个专业性强的优势企业,将其做大做强,然后进行公司化改造,最终使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

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与威宁公司建立租赁关系,威宁公司根据国资委规定的优惠租金标准向各租用单位收取租金,由此实现国有资产建设、投资、使用、补偿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租金既可由财政部门安排列入各单位预算,统一支付给威宁公司,也可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威宁公司从应上缴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收益或利润中扣除。在财政办公经费固定的条件下,这既可以约束各单位多占用资源的内在冲动,又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调剂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各单位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的问题。威宁公司则通过租金收入,实现办公用房投资、建造、再投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 

4.着力盘活国有资产。

通过资产营运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威宁公司对接管的铺面进行整合和专业化管理,公开挂牌竞价出租,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同时,通过房屋置换,优化资产结构,开发市中心地产商业潜能,使国有资产实现增值。

5.塑造新型国有资产专营公司。

威宁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企业,既承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职责,又通过市场化资产营运和规范的国有资产财务核算,建立国有资产价值补偿机制,向国家上缴税收,统一向财政部门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非转经”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出租收益和利润、折旧基金等,减少国有资产收入的分配层次和分配成本,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威宁公司在国资委的领导下实行董事会、监事会、党委、纪委和经营班子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均由市委组织部任命和管理,且都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而作为企业干部对待。

6.高度重视,强力推动。

威宁公司是一个权责统一的管理机构。它不仅仅是一个“账房先生”,而且是一个“东家”,对不按时间安排办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变更手续的,立即停止或暂缓拨发该单位预算经费,直到该单位完成国有资产产权变更手续为止,以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深圳、南宁模式比较及启示

深圳和南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深圳的做法主要是根据公共财政理论与框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重新梳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归政府,按照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并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同时,十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圳模式的特点是以产权管理为核心,按公共财政理论与框架的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南宁成立的威宁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门营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公司,由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营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国有资产。这是仿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做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管理。威宁公司是由南宁市国资委授权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南宁模式的先进之处在于其市场化程度高,其做法对营利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借鉴意义。但笔者认为,公共财政体制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能否完全按照市场化来管理还有待商榷,并且,在当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理顺的条件下,威宁公司是受市政府委托成立的,显然要受到行政干预,公司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行,最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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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院校; 国有资产; 无形资产; 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06.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3-0065-01

地方院校办学经费来源相对单一,长期以来经费投入不足。在现行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普遍是重购置轻管理,出现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现象,浪费了宝贵的办学经费。而通过转变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共享,提高资产管理综合效益,有助于节约办学经费,对于提高地方院校综合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1.1国有资产概念模糊,资产管理观念落后

国有资产不仅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和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包括各类专项资金、各类科研课题资金以及学费,也有学校自筹资金及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款等[1]。

在实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高校普遍没有树立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意识,在使用中既不算折旧,也不计算盈亏。注重于购置资产,不重视管理与使用资产,注重有形资产的管理,忽视对无形资产(如科研技术、成果、专利等)的开发、利用,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与浪费,也使得高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造成较大的漏洞。

1.2学校内部部门条块分割,职能重叠,管理有“死角”

“大国有资产”概念中,高校资产包括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国内高校基本没有集中、统一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大部分高校根据资产类别的不同分类归口管理模式,设立不同的机构来管理。流动资产由财务处管理,房屋资产由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各校区等不同部门管理,物资设备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对外投资、校办产业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管理,无形资产由科研处等部门管理等等。这样一种分块管理的体制,一方面容易造成同一块资产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管理经营;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管理上存在“死角”,某块资产权属不清,无人明确负责,学校的资产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和使用。

1.3管理手段不够先进,数据一致性差

目前高校普遍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和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但在实际管理中重视购置建账,轻视资产清查审计,造成高校固定资产普遍账实不符,致使两套信息系统实物资产账务和财务会计账务数据一致性差。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未实行完全成本核算,从账面上看十几年前购买的设备竟然仍是原值。学校长期不清查审计、不核对实物资产,实际占有和使用固定资产的单位,在固定资产发生增值或减值时,因对实际使用未造成大的影响,所以不及时到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也造成了账实不符。对于因年久损坏无修复价值、技术淘汰、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报废报失固定资产,由于责任难以划分、历史遗留问题、申报手续繁琐等,多数高校都因缺乏相应处置规范制度,无法下账,造成账实不符。

1.4无形资产管理流于无形

高校无形资产可分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高校各种技术专利、著作权等;标识类无形资产,包括学校校名、校徽、域名、各种注册标示等;以及学校的整体形象产生的声誉类无形资产。

地方院校普遍对无形资产价值认识不足,仅仅注意到知识产权转让时的价值,忽视了整个无形资产的权益。在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不注重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制度不规范。多数地方院校没有无形资产台账,仅仅依托科研处登记技术专利明细,对于在科研活动中自行开发或购入无形资产进行记录时不规范。

2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和对策

2.1明确高校国有资产内涵,强化管理意识

明确国有资产概念的内涵,提高认识,不仅注重实物管理,也应加强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应被高校视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责任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成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在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和部门目标考核机制。

2.2调整部门分工,明确职能,扫除管理死角

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应突出财务部门的管理地位,对国有资产分类归口管理,减少管理部门,对产权、管理权、使用权界定清晰。高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负责高校对外投资和经营;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学校其他部门只拥有使用权。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才能做好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等工作。

2.3加强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

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国有资产配置、购置、建账、使用、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与监控。在固定资产发生增值或减值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调整账面价值使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对于报废报失固定资产应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做销账处理实行固定资产清查审计工作常态化,逐步,做到账实相符。借助信息平台,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统一,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管理中,逐步做到增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加强资产共享管理,逐步将资产日常使用和管理维护数据纳入信息平台中管理,实现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数据分析挖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4规范无形资产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地方高校应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意识,规范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开发及使用行为,明确资产产权界限。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的价值量化管理,对自创或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在使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时,通过评估确认无形资产价值。利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和现行市价法等四种评估方法,结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划,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建立适应高校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在进行无形资产的转让或投资时,应通过正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对其进行评定和估算,使用法律的手段加强保护知识产权。

2.5用绩效考评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对国有资产绩效考评应着眼与资产使用对教学和科研的贡献、科研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资产的利用率、维护保养等方面。加强对学校内部资源的整合,对于大型仪器设备、房产等资源纳入统一协调管理,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提倡资产在校内外的开放共享,同时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与管理,弥补共享设备的维护保养成本,最大限度地提升设备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避免资源浪费。

3 结束语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从固定资产管理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转变,从重视账物一致管理向资产增值保值、使用效益管理转变是一个不断规范逐步完善的过程。从资产的配置、购置、使用、处置都需要制度保障,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部门责任考评中,才能确保高校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王晓华.关于规范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8.

[2] 曲艳梅,李冬,刘晓东.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J].绿色财会,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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