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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3 15:56:2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检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检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工作要求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易地扶贫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案,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本方案所称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监督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5、《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

6、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7、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

三、监督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监资料。

2、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后,监督机构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监督组,具体实施监督工作。

3、项目监督组根据监督工作相关依据及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编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要求、监督抽点、频次及相应监督方式,并与工程开工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并下发《工作计划》。

4、项目监督组根据拟定的《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监督抽查内容、频次、节点开展监督工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规定下发监督处理文书或上报上级部门实施行政处理措施。

5、按要求填写监督工作记录,收集整理质量监督档案。

6、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监督工作有关规定,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善监督档案,在规定期限内整理立卷,符合要求后向档案室移交。

四、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及组织形式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五、监督方法

1、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督小组,原则上应到场参与监督验收过程。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现场管理规范的项目可采用事后核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验收参与人员资格、组织程序及行为和重点部位的实体质量。

2、实施重点控制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前通知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到现场抽查。

3、项目监督小组应对工程使用主要承重结构砌体材料、钢筋等实行现场抽样检测,抽样数量参照市建设工程监督抽测有关文件执行。

4、除对质量控制点实行定点检查外,监督小组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随机抽查。随即抽查内容为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六、监督措施

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各责任主体应予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并最其真实性负责。发现质量问题,可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一般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报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后上报监督小组留存备案。

2、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问题,应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在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和监督部门未下发复工通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恢复施工。

3、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擅自施工或采用欺瞒手段上报处理结果的,一经查实,监督小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4、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法法律法规的质量行为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将按照市建设工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七、监督要求

1、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质量监督工作小组。

4、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篇2

【关键词】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对象、质量监督的内容、质量监督的时机

前言

质量监督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的检测活动满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 对检测活动中的人员、设施、环境等影响实验数据的因素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它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同时也是管理者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渠道。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 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 是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

一、质量监督与内审的区别与关系

有效地开展质量监督活动首先要明确质量监督和内审的区别与联系(见表1)。

1、质量监督是科室内部监督本科室,内审必须是交叉审查,也就是说本科室的不能审查本科室的质量情况。

2、质量监督针对检测过程,对于新进员工,新的方法,新的设备等等,需要进行监督。

3、内审的范围是整个实验室。质量监督是日常工作中进行的,并且监督的对象是有界定的。内审是间隔一定频次进行的或者在局部发生紧急不符合时进行的。

表1 质量监督和内审的关系

二、质量监督员的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4.1.10 条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对质量监督员一般有以下要求:

1、质量监督员必须熟悉检测的标准、程序、结果评价,熟悉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2、质量监督人员本身应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适宜担任监督人员,一般应由资深的检测人员来实施监督,高一层次的人员,至少是同一层次的人员来实施监督。

3、监督人员通常是兼职的,可以由专业科室主任或熟悉本专业的技术骨干担任监督人员。

4、监督人员要得到单位书面授权,权力要足够。监督人员可以当场指出问题,责令立即改正;当不符合工作的处置发生困难时,可以直接向质量主管或技术主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以扣发检测报告;对纠正措施的效果不满意时,可以通过和相关人员的沟通,提出整改建议等。

5、监督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数量之比一般在1:5--1:10,不同类型的检测项目(如建筑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空气等)都要有自己的监督人员。

三、质量监督的实施

1、质量监督的对象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5.1.1 条“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他们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第5.1.4 条“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可见准则中的监督主要是对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短期聘用人员要进行监督。人员是第一资源,只有对人员控制好了,才能确保数据正确可靠。监督应覆盖实验室全部检测人员。

2、质量监督的内容

(1)检测人员资格的符合性;(2)熟悉作业指导书及执行情况

(3)掌握检验标准的情况;(4)环境、设施设置和控制的符合性;

(5)样品制备及试剂配置的符合性;(6)抽样计划及执行情况(抽样计划在现场能否获得)

(7)设备操作熟练情况;(8)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及结果判定;

(9)不确定度评审情况;10)结果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3、监督的时机

(1)检测操作难度大的样品、参数时;

(2)检测出现临界值时;

(3)新设备或修复后的设备使用时;

(4)新项目开展时,新标准、新方法(包括标准变更后)刚实施时;

(5)方法偏离时;

(6)进行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时;

(7)首次分包时;

(8)质量仲裁或质量鉴定时;

(9)顾客有要求时等。

4、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1)制定年度质量监督计划,确定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等内容。在做出年度计划的同时,还可结合具体的检测工作,下达专项监督要求,使质量监督员在开展工作时依据充分,有侧重点,使质量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

(2)明确各项目的检测质量关键点,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内容,尽可能使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做得越详细、越具体,以避免质量问题的未被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监督点的设置、质量监督关注点的确立以及监督力度都是影响质量监督成效的重要因素;首先要分析检测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影响因素;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通常包括人员、仪器、消耗材料、检验方法、环境条件、管理制度等;针对这些工作环节设置质量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工作方法。

(3)监督员按计划实施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及时处理和反馈,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进行分析,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每次监督活动后都应有记录,不管有没有发现问题和不符合,监督记录应该详细且真实的反映监督活动。记录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内容包括有时间、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

(5)应适时对质量监督员进行培训,使其能明确和掌握监督的要求,必要时还应编制质量监督员工作方法指导书。

(6)实验室还应对质量监督员平时的监督记录内容适时进行检查和指导,以使质量监督员的工作同样受到“监督”,进一步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5、质量监督工作的评价

实验室应定期从以下方面对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评价:

(1)监督员是否能够验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质量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措施是否有效。

(3)前期质量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在近期监督中是否再次发生。

(4)质量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在体系运行、技术运作中是否发生。

6、监督中应避免出现的问题:

(1)全部是符合。

(2)监督的面较广,不涉及具体项目。

(3)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四、结束语

篇3

一、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方式,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1、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15)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中,质量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常态化。推动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开展监督抽检,主要抽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立抽检台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质量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对区重点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组,实行经常性监督,随时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电站、堤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反复开展检查,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突出对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要素,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办理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法人上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审核。对重大项目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要隐蔽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监督到位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例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书面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区水利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7、继续推进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水利建设任务等情况,合理配置质量监督机构人员,抽调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8、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工作仪器设备,改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条件,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四、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和强化责任追究

篇4

关键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质量监督 有效性

作者从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协作与沟通、提高整体效能、加大宣传力度这几个方面,对于如何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这一问题提出作者肤浅的见解,以期与大家交流沟通。

一、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想提高自身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我们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目标与内容做了如下归纳:

1. 目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宗旨、以正确的计量方法为手段、以规范的操作程序为准绳,得出真实准确的结果报告。

2. 内容:质量监督工作贯穿于计量检定的始终,从最初的合同审评到最后的证书/报告这一整个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属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

二、制定工作方案

要想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就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使所有工作都按部就班的完成。在工作方案当中,要对具体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工作目标、操作方法、监督频率等都有详细规定,使参与质量监督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质量监督工作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在制定工作方案的时候,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 要建立完整、详尽、规范的监督记录登记表。在登记表中,针对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监督内容、负责人员、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时间日期、反馈方式等都有详细记载,这不仅能够起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作用,对于最终报告的形成也具有参考价值,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

2. 要根据具体的质量监督目标以及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阶段目标,以达到机构内部各个部门的所有成员都目标一致、协同作战。比如,在实际工作中,业务部门经常遇到合同评审记录中客户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困扰,这一问题导致机构内其他工作也产生延滞。针对这一情况,在质量监督工作开始的最初阶段,就可将完善客户信息作为阶段行性目标,全体工作人员都为完成这一目标而努力,那么这一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接下来的工作也可以顺利开展,久而久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使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质量监督是一项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要想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保证量值传递的一致性与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就要求不断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监督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协作与沟通

对于任何一个机构来说,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都是提高工作有效性的关键,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中也不例外。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隶属不同部门或参与不同项目的工作人员应该掌握共同的“执法”标准,在宽严程度上保持一致,确保报告的公正性。

2. 共同负责同一项目的不同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于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交流沟通,针对取得的工作成果进行汇报、对于存在的疑问或者困难进行商讨,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 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与内容,同时还要明确机构整体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是执行机构整体计划的过程,不可本末倒置。

4. 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工作技巧、发现的漏洞、存在的问题等及时进行交流沟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五、提高整体效能

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说到底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监督报告的准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客观性。根据相关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因此,可以将质量监督工作与实验室比对、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和重复性考核、期问核查等质量活动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六、加大宣传力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不断完善自身组织结构、提高员工业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社会舆论的力量。质量监督工作涉及到医药、食品、环境、贸易、工程建设等各个领域,对于我们日常生产、生活都有重要影响。因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质量监督的宣传工作,并树立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为质量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这样更加有利于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是笔者对于如何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这一问题的一些肤浅的看法。事实上,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的途径还有很多,本文提到的是比较关键和有效的策略,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广大同行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关注与研究,大家群策群力,共同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史春霞.浅谈如何提高计量检定工作的质量[J].科技情况开发与经济,2008(12).

篇5

一、开展质量兴市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建立责任机制

为加强对质量市兴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明确了质监站、检测中心、建管科对质量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根据建设工作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及时制定了质量兴市活动工作计划和震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计划,做到质量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

为了使全市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建设者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从教育入手,大力开展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首先是加强对质监站、检测中心、安监站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震后新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为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质量安全、质量监督队伍,采用了多种形式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一是送出去学。派监督员参加省质监站,市质监站举办的新标准、新规范培训班多次;二是内部组织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监督人员自学,落实人员组织讨论,然后由老的监督人员重新认真学习规范并向新招聘质量协管人员进行讲课,并定期举办全站的业务考核;三是请省、市、其它站的专家来我局传经送宝。

其次是加强对企业、施工人员教育。全年多次组织各在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培训,重点学习新规范、新规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及震后震害调查和重建等方面的知识。

(三)严格认真,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四川省工程重量监督工作细则》和xx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截止2010年6月报建工程项目132个,总面积145.3万平方米,报建受监率达100%,市政设施工程合格率达100%,下发整改通知7份,停工通知4份,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

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工程的五个单位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并经xx市相关部门现场的实体验收和资料评审。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对每一个建设工程,在管理上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在工程质量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在责任主体上,明确责任主体,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三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四是抓好质量趋势分析。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五是高效率开展对受震房屋震害情况检查。建设局根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的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钢筋砼结构、砖砌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到现场参加,并填写建设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六是加强对质量监督原始材料的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我局对质量监督情况根据职能职责,对质量监督报表、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报表等及时进行整理、上报。: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包括对房地产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篇6

一、开展质量兴市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建立责任机制

为加强对质量市兴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明确了质监站、检测中心、建管科对质量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根据建设工作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及时制定了质量兴市活动工作计划和震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计划,做到质量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

为了使全市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建设者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从教育入手,大力开展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首先是加强对质监站、检测中心、安监站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震后新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为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质量安全、质量监督队伍,采用了多种形式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一是送出去学。派监督员参加省质监站,市质监站举办的新标准、新规范培训班多次;二是内部组织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监督人员自学,落实人员组织讨论,然后由老的监督人员重新认真学习规范并向新招聘质量协管人员进行讲课,并定期举办全站的业务考核;三是请省、市、其它站的专家来我局传经送宝。

其次是加强对企业、施工人员教育。全年多次组织各在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培训,重点学习新规范、新规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及震后震害调查和重建等方面的知识。

(三)严格认真,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四川省工程重量监督工作细则》和xx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截止2010年6月报建工程项目132个,总面积145.3万平方米,报建受监率达100%,市政设施工程合格率达100%,下发整改通知7份,停工通知4份,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

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工程的五个单位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并经xx市相关部门现场的实体验收和资料评审。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对每一个建设工程,在管理上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在工程质量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在责任主体上,明确责任主体,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三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四是抓好质量趋势分析。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五是高效率开展对受震房屋震害情况检查。建设局根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的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钢筋砼结构、砖砌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到现场参加,并填写建设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六是加强对质量监督原始材料的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我局对质量监督情况根据职能职责,对质量监督报表、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报表等及时进行整理、上报。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包括对房地产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篇7

[关键词]土建工程;过程控制;质量监督与管理

土建工程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基础,备受关注和重视。笔者作为一名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土建工程专业的监督,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通过整改、补救等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为今后大型炼化工程土建专业过程监督,控制施工质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 工程质量监督

1.1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监督程序

1.1.1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并进行质量信誉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对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审查;对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1.1.2 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对建设、勘察、设计、总包、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符合性检查;

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与施工和监理的检查结果一致;

核查报验单和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复)验报告、质量控制资料、技术资料等相关质量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按规定对发现的质量行为问题、实体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1.2 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就是需要承担的责任单位、组织或者部门,也包括自然人(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1.3 监督方式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巡监和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停(必)监点监督检查。

2 常见质量问题

2.1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监督注册手续滞后,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质量与验收标准条款内容没有针对性;交工技术文件管理不完善,特别是土建工程类;石油化工行业出台许多专业性验收标准,如:设备基础、储罐基础、道路、竖向等,在有些项目设计中没有得到执行;各类工程检测、勘察设计合同中与质量相关条款内容不完善。

2.2 勘察设计单位

详勘报告不详,勘察点不能反映地质结构实际情况,有的报告在施工平面内无勘察点;勘察人员多数采用直接观察法进行地基验槽,没有相应辅助手段;设计深度不够,白图、电子版图施工,外埠设计代表不能及时到现场服务;重大设计变更处理随意,工程联络单代替设计变更单;设计图纸过于筒化,无剖面,有些结构无图示,大量使用标准图集;勘察设计人员不参加工程验收。

2.3 监理单位

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提供不满足要求;监理人员流动较频繁,造成工作不能连续;对施工所需试验室考核、签认不及时;对实体质量和过程资料检查不全面;不按监督计划规定进行报验,或不掌握报验时机;总监兼职项目情况较普遍。

2.4 检测单位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工程报验;检测机构现场作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全面、检测机构交工技术文件整理归档不规范;

2.5 总包单位

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执行不到位;总包单位质量管理较弱,过多依赖于施工单位管理;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总承包资料整理情况滞后。

2.6 施工单位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质量三检,成品保护执行不到位;现场使用技术规范、标准、图例资料不全;验收规范标准等更新不够,施工方案经常出现过期标准;监督准备情况不好,缺少必要检查条件;实体施工低标准、与设计不符或不满足规范要求。

2.7 过程资料与交工文件

施工过程资料整理与实际不同步;验收资料和施工记录照抄设计说明、规范要求,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总包单位对过程资料签认不及时;技术文件不严格执行归档要求,相关方责任主体单位检查不到位;执行验收标准不明确,行业与地区验收交工资料归档用表同时使用。

3 监督管理

3.1 日常管理

日常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重点,按照监督计划中设置好停(必)监点,开展针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

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加强管理。第三方监督抽查指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的覆盖比例进行的随机抽检,它独立于承包单位直接归属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体系。

3.3 专项监督检查及质量大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由项目监督机构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对普遍发生的土建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掌握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情况检查。

4 结语

虽然按监督程序对工程建设的土建工程进行监督,尽管做了大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也做了积极认真整改,但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一些质量,有些是重复出现、低标准施工还较普遍。土建工程监督管理涉及责任主体较多,质量控制过程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需要所有参建的责任主体单位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时刻注意每个环节的质量要求,才能提高施工质量。

5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讨

随着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根据炼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的特点,开展了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面对石化企业发展需要,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上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建管分离、建监分离,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相对独立,职能相对独立,体现出行使政府的执法监督活动权威性和严肃性。

从以工程施工阶段为主监督方式,转变为对整个建设过程各阶段进行监督;以对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督为主,要向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备案制,所有责任主体,均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推行停(必)监点报监工作计划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行监督档案管理标准,以手工填写资料为主,向全部电子模板化转变。

参考文献:

[1]中国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程序指导手册.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2]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

规范.Q/SY 1476-201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篇8

[关键词]检验检测人员 质量监督员 监督

中图分类号:G8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1-0308-01

0引言

对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来说,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既是对机构检验检测活动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之一,也是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认可认定准则和考核规范中,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均有条款要求,其中在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4.3.2基本要求的g)条款中规定“由熟悉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监督人员对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第4.2.5明确要求:“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由此可见,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检验检测和检定、校准的人员。本人认为对检验检测机构而言,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主要是对在培人员的初始能力和在岗检测人员的持续能力进行监督,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何实施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本人就自己的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质量监督员的设置

质量监督员的设置应是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规模的大小来设置,其基本原则是能覆盖检验检测机构所承检的、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领域及检验检测项目为准,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设置不同的质量监督员。

由于质量监督员的工作不同于一般检测人员的工作,它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也是一项管理工作,加上质量监督员基本是兼职的,所以在任命质量监督员时要考虑:1)业务能力强,检测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机构承检的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2)要熟悉本机构的管理体系,了解过程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具备对存在的不符合能进行原因分析,指导纠正的能力;3)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认真履行职责。

就技术专业而言,质量监督员要求高于一般检测人员、校核人员,通常是由专业负责人或者熟悉本专业的技术骨干担任。其流程是由所在部门推荐,质量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机构下文任命。

2. 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

2.1明确职责、编写程序文件

在质量手册中明确质量监督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关系,赋予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同时为使质量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有依据,编写《人员的监督管理程序》,其监督内容具体为:1)检验检测人员的配置是否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需求,检测人员的资格,能力、设备操作的权力是否进过确认授权,检测人员是否有超资质认定许可范围检测;2)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否正确,方法是否经过证实并现行有效;3)检测人员使用的仪器设备测量范围、准确度是否满足开展检测项目要求,溯源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状态标识是否完整,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核查,检测人员的操作是否按检测方法或仪器使用说明书或操作程序进行;4)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是否对设施环境条件进行了识别并进行监控、记录;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样品、人员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健康环保的要求;5)检测人员是否对样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确认、记录;样品的状态和数量是否适合要进行的检测;6)检测记录的信息是否能复现检测过程,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清楚、准确、及时地进行填写,记录的更改是否按规定进行,记录的各种数据是否正确,记录中数据有效位的保留是否符合要求,数据的计量单位是否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数据的修约是否按规则进行;7)检测报告的格式是否符合认可和行业管理的要求,检验报告的数据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检测执行标准是否正确,检测结论是否准确,对可疑结果是否进行核查,检测报告编写是否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量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报告编号是否唯一,检测报告是否按权限进行了审批;发放是否进行了记录等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员应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力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督,有权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检,或要求有关人员重新检测,必要时有权力终止检测工作,对纠正措施效果不满意的,可提出整改建议等。

2.2制定监督计划、编写监督方案

为确保监督工作能有效实施,每年年初应根据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制定年度监督计划,计划含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等,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质量监督员根据自身监督的专业技术领域对机构年度的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实施。此外,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还可结合机构具体的检验检测工作,制定专项监督计划,增加监督频次,使质量监督员在实施监督工作时依据充分,有侧重点。

监督方案有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日常监督是按年度计划实施的监督:如对人员的资质、授权范围、依据的检验检测方法、所需环境条件的识别,使用满足要求的设备设施、原始记录信息的充分性,报告的准确性、有效性等的监督。重点监督则是对新上岗人员、在培人员和转岗人员的能力,加强岗前培训,对他们的工作过程实施监督;还有首次使用的方法或方法变更;新购置的设备或经过修复的设备;还有多次出现的不符合及被投诉的工作,检验检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及易出错环节等方面。

2.3监督方法

质量监督员在对检验检测人员实施监督时,可采用现场观察、浅谈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工作的理解

钟 妤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南宁 530219)

[摘 要]本文阐述了在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的重要性及如何进行监督。

[关键词]检验检测人员 质量监督员 监督

中图分类号:G8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号:1009-914X(2017)01-0308-01询问或抽查资料、查阅记录、报告,或是通过盲样检测、有证标准物质验证、有效期内存留样品的再测试,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等方法进行。每次监督活动中,质量监督员应现场填写《质量监督检查表》。《质量监督检查表》应有被监督人员、监督时间、地点、监督情况描述、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验证栏目,同时亦有被监督人员和质量监督员签名的地方。特别是产生不符合时,责任人要签名确认,并和质量监督员商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时间,最后由质量监督员签名进行验证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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