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4:0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药品稽查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一、抓基础,日常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日常稽查工作扎实有力。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稽查大队加强日常稽查的力度和频次,扩大监督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扩大案源。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力量向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农村卫生室所等重点地区单位倾斜,加强对各类专科医院、县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厂矿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防范糖尿病、哮喘、风湿类假药、市场上畅销药品的假冒品、违法制剂的制售行为。严厉查处药品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走空票、体外循环、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查处每一起违法案件。对涉及到外地的有关案件,按照国家局和省局案件协查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省局稽查局和省内辖区外发出协查或协助外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增强应急能力,稽查队伍内部通讯渠道保持畅通,各种执法设备能够保证工作需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结合的优势,稽查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药品稽查工作暨药品抽验工作会议,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通报,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了我市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综合水平。
按照省局下发的《山东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2005]40号)规定,认真做好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按时填写、上报《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核查表》和《季度计划抽验不合格药品核查情况汇总表》。
三是举报受理工作认真、细致。稽查大队实行了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9600111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认真地受理对待群众的电话或上门举报、咨询,依据
二、抓重点,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的整体开展
一是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多是药品质量和药品市场秩序问题。当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如违法分子的做案手段日益狡猾;缺乏专项打假经费,打假成本高、造假成本低;邻近省打假力度明显加大等等,形势不容乐观,容不得半点松懈。稽查大队将以下七类药品作为稽查的重点,加强日常稽查:一、上级通报的假劣药品;二、日常收集的各网站、报刊公布的假劣药品;三、日常抽验阳性率高的中药饮片;四、在我市首营的药品和新特药;五、骨科、牙科等植入性器械及使用的药品;六、农村商店兜售的药品;七、名贵药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继续深
请相关媒体记者进行跟踪宣传,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发表文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培训,车载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保障药品检测车能按计划有效运行,我局成立了“药品检测车及车载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时间和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会议之机,对全市稽查人员进行普及性培训。在检测车运行到各区(市)时,由指定的参训人员具体负责操作,逐步实现市局统一调度,区(市)局独立抽样检测的新格局。这样既培训了操作人员,又降低了运行费用。稽查大队把省局省所培训班讲义及快检车数据库中载明的能够快检的品种目录印发至有关业务人员,人手1份,组织认真学习,并将药品检测车开进区(市)局、药检所,请参加省局省所培训的同志现场讲授和指导,让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和操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实践证明,药品检测车不仅是“监检结合”的平台,还是“监检结合”的重要纽带。我局药品检测车在开展以药品近红外检测法为主要检测方法的同时,还计划相继开展药品化学检验方法、药品薄层色谱法和显微镜法。9月份,我局为快检车配置了专用的澄明度检测仪,效果较为明显。
五、认真抓好《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稽查业务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颁布施行后,**市局高度重视,于xx年9月27日举办了有全市药品稽查人员参加的《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培训班。全体参训人员对《特别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就%26lt;特别规定%26gt;答问》,以及国家局印发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文学习。强化稽查执法人员《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在日常稽查中深入开展了《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特别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集中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结合2012年度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确定由稽查队负责对全县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第二类经营企业,在春节后开展一次药品安全监管领域集中检查,现场检查时间截止到2月底,3月3日前完成总结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检查全面覆盖
2、根据县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及时进行总结评估。由稽查队负责对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包材生产企业、二类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年内不少于2次;对二类经营、使用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年内进行1次全面检查。监督检查信息全部登录市局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规范药品委托检验工作。按照要求药品生产、配制单位需检验的一定要检验,自己不能检验的要委托检验,委托检验要符合省市局的有关要求。
三、认真实施专项检查,切实达到“四有”要求
4、结合我县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实际,根据市局第二类监管情况和特定情况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检验条件2个专项检查方案,从2月份开始,由稽查队负责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全部工作在10月20日前结束,11月份进行总结评估。检查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档案、有总结的“四有”要求,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工作中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增加相关专项检查。
四、加快新版药品GMP的实施,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将新版GMP实施纳入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6、开展药品GMP跟踪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由分管稽查队对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
五、加强药品注册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
7、加强对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新标准及时申报补充申请,解决企业在执行新标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8、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等事项的协调工作,根据相应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及时准确。
9、做好《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实施工作。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制剂规范的变更情况,及时开展验证工作,做好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确保制剂规范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0、在稳定报告数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报告质量。全年ADR报告数量每百万人口稳定在1200例以上,其中新的严重病例要达到20%以上,同时要提高报表的分类准确率和报告的均衡性。要加强与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沟通联系,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1、围绕禁毒工作的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梳理药物滥用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公安、卫生等部门支持,推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推行以企业为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试行风险评估干预机制
12、突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质量受权人的工作职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药包材生产单位和二类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13、完善药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历年诚信评价和工作实际,及时采集监管数据,实现动态评价。对评价度低的单位适时进行调整,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随时追踪其整改情况。开展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评估,提升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风险发生。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局,深化改革,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实力;严格实施依法行政,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净化药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的满意度;继续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正确履行药品监管职能,更好地为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思路:
20*年,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工作要求,我局的工作思路是“一改、两促、三加强”。“一改”是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搞好机构改革,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组建好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尽快行使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两促”是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促进日常监管,促进稽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进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三加强”是加强稽查工作,加强为企业服务,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
三、工作要点: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药监局和省人事局的要求,搞好药检所机构改革,组建好药品稽查大队;二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药监局机构改革工作,组建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改革后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职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人员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地招收新公务员,组建稽查大队,加强稽查力量。同时,针对改革后新机构承担的新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局118号文件精神,规范公务员管理,促进队伍建设,做到敬业爱岗,勤奋务实;加强勤政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加强学习培训,尤其是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药品监管队伍,以尽快适应开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各项新工作的监管需要。
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办公用房和执法专用车,改善工作条件,适应人员增加、职能扩大后的需要。
2、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首要任务,在预防非典工作中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贯彻《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继续做好今冬明春非典防治工作。要认真总结2003年在抗击非典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完善本部门预防非典工作预案,做好各项准备,按照市局和县防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当好参谋,严阵以待。在非典疫情来临时,能有效地履行好防非典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职责,确保防治非典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3、以规范农村药房为重点,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农村药房仍是当前药品管理中的较薄弱的环节,因此,规范农村药房工作要继续列入20*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在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将于城镇规范农村药房试点工作经验继续在全县各镇全面推广。到年底,全县所有农村药房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这项工作在20*年的重点是向深度和广度进军:一是搞好回头看,巩固试点成果;二是加强指导,全面推广试点经验;三是加强检查,努力提高规范农村药房的质量。通过规范农村药房,使广大农民的用药质量和用药环境大大提高。与此同时,抓好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
一、__年上半年各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六)加强涉税违法案件分析,定期召开稽查案例分析会,解剖涉税案件违法行为的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行业检查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一、制定依据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工作内容
(一)保证数量,及时按时完成责任目标
根据省局下达的*年450份ADR报告责任目标,我们参照*年的ADR报告完成情况,将目标进行分解见附表,要求及时按时上报,上半年要达到责任目标半数以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
(二)转变思路,创新监测,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对重点品种的ADR监测(如对疫苗、中药、新药等的ADR监测)重点展开,各县(市)选择适合本地区的2个以上品种进行重点监测,并汇总报告数据,形成评价报告,使统计数据集中化、目标化,提高报告质量,于9月份前上报评价报告。
(三)利用地方或本局网络资源,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
要求各县(市)局在本地政府网站或本局网站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专门网页,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网页内容,建成后以报告或信息形式上报市局,要求于5月底完成此项工作。网页基本内容如下:
1、设置下载区,包含ADR申报程序和要求;ADR监测机构备案表;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流程的参考模式(包括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三种模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要求成员单位按季度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有上网条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零报告单位ADR监测情况自查表;并将上诉表格报告情况、报告份额及原因分析按季度汇总报告市局。(以上表格模式可参考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DR专栏)
2、ADR报告表格及邮箱和联系方式,建立在线报告模式,鼓励个人上报ADR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专栏或论坛等,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使ADR工作公开化、大众化、电子化、便捷化。
(四)强化培训,提高基层报告人员专业素质
有计划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培训,在政策宣传已基本到位的情况下,改变以往针对报告单位负责人员的策略,专门对基层报告人员(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员,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员、质保人员)开展培训,邀请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省内专家,或组织局内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好ADR报告人员专业知识基础建设,形成自然上报态势。
(五)重心下移,完善基层监测网络
完善ADR监测网络,侧重开展乡镇、村屯的网络建设。
(六)侧重拓展,增加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ADR报告数
结合我局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ADR工作,以安全信用管理制约其加大ADR工作重视程度,以ADR工作补充完善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并通过计划培训、宣传指导,协调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稳步提升经营企业ADR报告数量。
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底数
组织开展全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各单位要尽快摸清全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完善监管基础数据库和监管档案,形成“一企业一档案”、“一店面一档案”;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批发市场、专卖店、大型商场和美容美发机构等逐一登记造册,掌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现状和监管工作形势,为下一步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做好准备。
二、加强专业学习,提升执法能力
开展全员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年内,分别组织1至2次监管人员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国家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监管人员尽快掌握监督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依法执政水平显著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工作机制
(一)各县市区(分)局要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暂行意见》的要求,理顺局机关科室、队、所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权限。
(二)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备案管理、GMP认证、生产许可初审等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规范开展许可和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三)积极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品种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建立日常检查和执法稽查工作联动机制,在开展好日常检查的同时,加强执法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提升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健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违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执法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一)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国家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人员资质、厂房和设施设备、原料验收与使用、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添加药物等。对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重点检查受托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以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和大型超市为重点,针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销售冒用批准文号及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家局《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法添加药物、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等内容。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要突出重点区域(批发市场、集中街区)、重点单位(大型商场、专卖店、美容美发店)、重点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标识问题产品),对进货来源、标签标识、台账建立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前期国家局对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药物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缓解视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保健食品和抗皱、抗衰老、抑制粉刺等化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从根本上打击和遏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积极开展面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强化企业负责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及从业者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继续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在去年底全市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80%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力求在中央省属单位、困难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上有新突破,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要达到28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8%,力争突破30万人。
(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扩大医疗服务范围。规范“两定”管理,量化考核指标,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采取合同化管理,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增强协议双方的约束机制,共同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基础上实行单病种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一些诊疗项目的收费,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总量控制指标。探索实行复合式结算的科学结算办法。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工作,与不同性质特点的医疗机构签定符合实际的协议,对“三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药品的备药率、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率)及新增诊疗项目使用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医保制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关于企事业单位不参保处罚的规定》、《关于未成年人参保办法》、《关于建立参保职工健康档案制度的规定》、《医疗救助办法》、《关于调整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比例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保证参保面的扩大和医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五)根据县区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对财政出现赤字的县区,积极研究新的办法,努力解决欠费问题,保证医保制度正常运转。对条件好的县区,要尽快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六)建立医保协会。由其承担医保中介、咨询服务、技术管理培训和自律的责任,使其成为联结政府与医保企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七)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使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对卫生行业的服务、引导、规划、监督、规范等宏观调控上来,逐步实现由“办卫生”向“管卫生”的根本性转变。按照“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能分设的原则,将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整合分立,组建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行使综合卫生执法权,加大卫生行政监督,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为各类医疗机构平等、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尽快出台《秦皇岛市区域卫生规划》,重新整合卫生资源。逐步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行卫生工作和卫生资源的全行业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组建医疗集团。新增卫生资源要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转移,向卫生人员培养、医疗条件改善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卫生发展方式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