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1:3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残联法治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夯实工作基础,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总责”的工作机构。健全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治安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司法所、综治办、办及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工作,从而形成了行政正职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由于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工作,带动了街道班子成员、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并且使依法行政工作在人力和财力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2.科学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责任处室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本着先领导再科室后执法人员的原则,每个科室都承担相应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任务,有效的推动了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了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使街道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制度,从决策、管理、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为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深化法制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街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通过集中组织授课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平时学法和工作中用法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参加安宁区公务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了《公务员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完成了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学法,街道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学习了《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农村建设知识读本》等,增强了村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意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使全街道广大干部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增强了各科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做到规范行政行为和完善行政程序,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司法所:突出抓好维稳工作。街道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4名,帮教安置对象49名,其中,有2名社区矫正重点人和11名帮教安置重点人。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多项预案,召开维稳动员部署会进行周密部署,严格实行三级超常管控措施,突出对重点人员及C类社区服刑人员的专人教育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人和C类人员“7包1”和“一盯一”的管控措施,强化了重点人台帐管理。实行工作力量下沉,国庆期间,除了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外,其他同志全部下沉到村和社区,参与村(社区)维稳工作。春节、国庆两次集中走访重点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向30多人送去了慰问金或生活必需品。与山后法庭、派出所建立了维稳联动机制,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业务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和数据,并详细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全年组织开展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4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0余件,成功调解纠纷285件,调解成功率92%。法宣工作方面,配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积极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1000人次。
2.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以确保维稳安全为重点,认真开展防范工作,与驻地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地区的安保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形成了分级控制台帐,并进行了分级控制。加强地区环境建设,制订了“街道年至2012年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上报了村、社区、村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项目,推荐了村创建市级文明生态村。加强对私占道路小商贩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风沙扬尘和道路保洁的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街道现有共有流动人口30700人,出租房屋2400户。做好科技创安工作,今年是科技创安工作的验收之年,街道“三维数字”监控系统平台运行良好。对地区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进一步统计,新增2个应急避难场所,目前共有应急避难场所10个。加强和规范犬类管理工作,举办了养犬管理登记年检宣传活动,并集中进行犬类登记注册。利用各类宣传日,组织多项宣传活动,今年共出动宣传车辆50次,悬挂横幅标语105条,张贴挂图1000余套,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
3.规划工作方面:牵头组织召开了街道土地管理和制止违法建设工作会议,积极主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进程,大力宣传拆除违法建设,与有关企业签订拆迁协议,并全部完成了拆迁工作。研究制定了《街道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全力配合区国土分局完成街道区土地总登记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区建委关于搞好危旧房屋调查摸底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力量对4个涉农社区480户农村民居建筑抗震现状、危旧房屋进行了重新核实登记和上报,并顺利完成了集体危房全面调查工作。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汛工作,组织属地14家开发建设单位,召开了“街道建设工程防汛工作会”,并与建设、施工单位签定了《建设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责任书》。做好《小城街道建设基础数据》、《街道社区建设数据》及《街道征地区片综合价调查数据》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推进街道“村村通公交”工程,对村北路进行拓宽改造,并开通公交车。此外,按照区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利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我们对街道1999年-2010年征地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4.民政工作方面:完成了街道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低收入家庭参照低保家庭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为他们及时办理了各项社会救助。为符合条件的431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卡或优待证,同时为46位90岁高龄老人审批发放了高龄津贴。全方位多渠道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已审批合格城乡111位老人享受居家养务老服券。组织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共接收捐款53171.4元,并及时上缴区民政局。根据区双拥办的部署,开展了“军民鱼水一家亲•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受到百姓的热烈欢迎。按照区民政局社区办的安排对辖区内5个未建立社区服务站的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并顺利完成了建立服务站工作。落实区政府为民办实事折子工程,为14家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方便其日常生活。落实区残联去年年底新出台的惠及残疾人教育就业十项政策,为符合政策的365名残疾人分别办理了生活补助、临时救助和就业、医疗、养老等各项补贴。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落实区残联关于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无障碍推动日的宣传检查活动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宣传活动。
5.劳动保障工作方面:为了切实做好金融危机下再就业工作,推动地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举办两次招聘会,共138家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4562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的有543人。积极开创就业新思路,利用监察带就业,为地区单位推荐31人,得到了上级认可,在全市就业工作大会上做了经验发言。在规范了企业用工“一条街”工作上,今年确定了17家用人单位为“一条街”单位,通过集中规范和整治,带动周边乃至全街道用工规范,为地区劳动和谐创造条件。对各涉农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确保每个纳入范围人群,都能积极参保,并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程序。为稳定就业提高劳动技能,组织兴泉公共管理公司108名职工进行了定岗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培训,由安宁区职介中心老师授课,培训农村劳动力56人。强化对街道受金融危机影响明显的27家企业的监控,确保我地区没有发生裁员10名以上的批次裁员现象。适时对用人单位进行巡察,共完成对用人单位日常巡察98家。及时受理、解决建筑工地劳动投诉案件,累计受理投诉84起,解决工资拖欠1843.92万元,涉及2526人。监察工作获得区先进单位。
6.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对全街道人口信息的统计工作,与综合治理部门通力合作,做到底数清、数据明,为人口决策提供信息保障。与有关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确保户籍育龄妇女100%建卡。根据计生委要求,对人在户不在育龄妇女进行登记造册工作。积极贯彻“三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我与国策共成长”演讲比赛、“与爱同行”征文、举办专题演出等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积极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工作,并向部分已婚育龄妇女发放免费叶酸162瓶。加强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在两个村分别修建两处计生宣传阵地,实现婚育文化环境建设的立体式发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了违法生育的清理清查工作,共清理出违法生育12例,完成5例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审核、申报工作以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的申报工作,分别为123名符合政策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18.45万元、为2404名独生子女发放奖励费135660元。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开展两次流动人口执法检查,促进了持证率的提高。邀请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专家为全街道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其中为107人免费孕检。率先提出创建流动人口示范企业的思路,并选定太村讯润科技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为656人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册登记手续,为105人次出具了孕检证明。协会工作方面,今年先后开展了“迎国庆、颂国策、献爱心”主题宣传活动、“感恩母爱”、“慰问贫困母亲”、趣味游戏和爱国教育系列活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和“国策关怀”行动等。
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点,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来,街道现有的7个村已经全部创建为“安宁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功率100%,其中村成为“安宁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二批“法治示范村”,今年,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社区作为街道首批创建试点,积极争创安宁区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月30日,接受了区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验收,同时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总结街道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经验,并向全区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了汇报。
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完善健全了村级各项制度,各涉农社区、各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如:河湾社区在原有村规民约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监督理财小组职责》、《干部离任审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社区干部述职考核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实行了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实现了村务、财务“两公开”,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街道各职能部门坚持把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街道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项目更新,对上一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定期更新触摸屏内容,在信息索取栏上放置机关各科室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今年以来共计自由领取各种宣传材料6000余份,触摸屏的点击率也有了很大提高,通过建立自由索取和触摸屏,方便群众办事,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了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纪检监察、等部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整改,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限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同时从村、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街道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规范行政行为,避免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而导致出现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案件,街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机关各科室配置了各类法律书籍,加大了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严格规范了行政工作程序。通过各科室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办事,使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未出现差错。
六、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是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充分了解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工作努力,街道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是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人心,各科室、各单位在开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正确地行使了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职能。
三是行政效能得到了提升,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绝大多数都得到了有效落实,街道治安环境、社区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有偏差,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结果轻程序等现象,完全掌握和遵守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仍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纲要》精神和市区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继续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要结合街道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
一、以“*”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2、继续开展“*”普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残疾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残疾人的道德素养,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风尚。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二)重心下沉,活跃基层。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重点在基层。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主题、有内容的丰富多彩的社区、乡镇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2000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诉讼事务90件,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使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得到遏制,占路经营集市得到清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规范,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线路班车正常的经营行为,全面提高客运服务质量。
(二)严厉打击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道路通行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四)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
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先行对外环路以内区域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再对外环路以外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整治效果。本次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1、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从事非法营运、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私自改装机动车车体的车辆和人员情况,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打好基础。
(1)摸清各种车辆的营运状况,包括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的机动三轮车和无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面包车以及货运出租汽车超范围经营的具体情况。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实际存有数量以及私自改装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2月份。
(3)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2月份。
(4)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军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对名单所列残疾(军)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他们及其家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避免发生。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
(1)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这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的残疾人、伤残军人宣传国家有关车辆、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
责任单位:残联、民政局、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3)新闻单位成立专题报道组,开设专栏,宣传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2月份。
3、制定稳控工作预案。此次整治工作涉及的问题复杂,触及的矛盾尖锐,须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前预测、安排和防控,做到关口前移,力争将各种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提前做好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残联。
(2)制定工作预案,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一包一”的工作体系,避免出现上访事件。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4、通告。市政府于2月底《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平度》进行全文刊发,交通、公安、城管行政执法、公路、农机、市场管理等部门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召开会。市政府于2月底召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会。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0日)。本阶段采取先易后难、压茬进行的办法,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各职能部门坚持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年工作,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把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推向深入。
1、规范公交车正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公交车车内卫生差,公交车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公交车站环境卫生差,公交车车体广告乱,公交车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公交车运行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牌、站点不够规范等问题,规划建设公交停车场,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打造公交服务品牌。
(1)集中开展公交车及公交车站卫生整洁专项活动。
督导公交企业集中开展“车容整洁从我做起”活动,与全体驾驶员签订活动责任书,车内外卫生每天至少清理2次,座套至少10天换洗一次,全力做好站点、站牌卫生整洁和公交车车容车貌及公交车站的卫生整洁工作;研究制定卫生保洁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加密公交车运行班次,延长公交车辆运行首末班时间,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督导公交企业严格按照公交车班次安排和限定时间运行,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公交企业相互配合,确保公交车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集中对公交站牌、站点进行科学规范。
安排专人对市区所有公交站牌、站点逐一现场察看,统筹考虑,科学调整,确保公交站牌、站点布局合理,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研究制定公交车考核及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完善细化公交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设立投诉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公交车各种奖励、补贴发放办法,严格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真正做到依靠制度规范公交车管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5)整治公交车车体广告。
对公交车的车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公交车车体广告清除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6)整治公交车乱停乱靠。
加大公交车站外上下客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公交车乱停乱靠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7)全面落实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老年人、残废军人、视力和下肢残疾人等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方便其出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8)转变公交车经营方式,全面推行公车公营,规范经营管理。
在部分线路已实行公车公营的基础上,督促公交企业将目前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公交车全面推行公车公营,使公交车经营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4月份。
(9)规划建设公交车停车场。
完成市区范围内公交车停车场建设规划,新落实公交车停车场2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份。
(10)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
更新公交车16辆;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投放公交车16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1)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让客运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在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的基础上,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2)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引导公交企业以争创“红飘带”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满意在公交”服务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公交车服务质量,使群众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1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公交正常运营。
强化对公交正常运营的行业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促进公交企业服务到位。组织好对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2、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
(1)在对市中心区进行调查摸底和实地勘察基础上,提出临时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意见,确定好5处临时停车场和四条背街小巷,增加临时停车位650个。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市公安局、建设局和所属街道、园区共同现场确定临时停车场地,并研究确定场地改造、建设及管理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3)市物价部门负责尽快制定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物价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临时停车场验收合格后对社会开放,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媒体上临时停车场信息,做好各类车辆的停车疏导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物价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5)在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车辆密集区域,规划设置标识明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满足城市交通和管理的需要。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划定部分路段禁行标识。
(1)确定市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
将市区路以北、南京路以南、郑州路以东、福州路以西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确定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研究制定禁行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设置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
在确定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设置禁行标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
《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平度》进行全文刊发;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3月份。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反禁行标志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确保禁行效果。
根据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集中搞好市区主要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4、整治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坚持疏堵并举,双管齐下。规范出租车正常的经营行为,重点解决出租车内卫生差、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等问题,增上出租车,打造出租服务品牌。同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抽调车辆,分组划片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份。
(2)为下肢肢体残疾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制作配备标志。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3月份。
(3)增上出租车,缓解客运压力。
报批增上出租车手续,科学研究制定增上出租车方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复,做好增上出租车工作,使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通畅。新上出租车采取公车公营的方式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0月份。
5、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逐步对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规范非公路标识,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4月份。
6、集中清理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及市场。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经营、乱搭乱建棚屋、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1)加强国道、省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国道、省道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公路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2)加强县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3)加强乡道、村道穿村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4)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重点清理迁移在国道、省道及县道上设有的集市。对于没有办理市场登记注册的无证集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于手续齐全、但随着规模扩大而占用道路经营的集市,引导业户退路进场经营;对于手续齐全但沿路开设的集市,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立新区域,实施整体迁移;对其他占路经营集市进行规范,引导退路经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市场管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
7、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使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
(1)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突出抓好大型货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查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等农机安全违章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机局。
完成时间:6月份。
(3)对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和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采取流动巡查和错时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整治效果。对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采取现场、非现场等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责令其驶离人行道;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方式,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同时,以教育规范为主,对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采取督促经营门店责任人规范摆放或执法人员协助规范的方式,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3月份。
(三)完善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牛润之任组长,副市长刘波、刘玉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使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得到遏制,占路经营集市得到清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规范,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线路班车正常的经营行为,全面提高客运服务质量。
(二)严厉打击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道路通行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四)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
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先行对外环路以内区域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再对外环路以外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整治效果。本次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1、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从事非法营运、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私自改装机动车车体的车辆和人员情况,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打好基础。
(1)摸清各种车辆的营运状况,包括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的机动三轮车和无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面包车以及货运出租汽车超范围经营的具体情况。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实际存有数量以及私自改装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2月份。
(3)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2月份。
(4)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军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对名单所列残疾(军)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他们及其家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避免发生。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
(1)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这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的残疾人、伤残军人宣传国家有关车辆、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
责任单位:残联、民政局、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3)新闻单位成立专题报道组,开设专栏,宣传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2月份。
3、制定稳控工作预案。此次整治工作涉及的问题复杂,触及的矛盾尖锐,须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前预测、安排和防控,做到关口前移,力争将各种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提前做好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残联。
(2)制定工作预案,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一包一”的工作体系,避免出现上访事件。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4、通告。市政府于2月底《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进行全文刊发,交通、公安、城管行政执法、公路、农机、市场管理等部门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召开会。市政府于2月底召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会。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0日)。本阶段采取先易后难、压茬进行的办法,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各职能部门坚持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年工作,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把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推向深入。
1、规范公交车正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公交车车内卫生差,公交车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公交车站环境卫生差,公交车车体广告乱,公交车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公交车运行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牌、站点不够规范等问题,规划建设公交停车场,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打造公交服务品牌。
(1)集中开展公交车及公交车站卫生整洁专项活动。
督导公交企业集中开展“车容整洁从我做起”活动,与全体驾驶员签订活动责任书,车内外卫生每天至少清理2次,座套至少10天换洗一次,全力做好站点、站牌卫生整洁和公交车车容车貌及公交车站的卫生整洁工作;研究制定卫生保洁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加密公交车运行班次,延长公交车辆运行首末班时间,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督导公交企业严格按照公交车班次安排和限定时间运行,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公交企业相互配合,确保公交车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集中对公交站牌、站点进行科学规范。
安排专人对市区所有公交站牌、站点逐一现场察看,统筹考虑,科学调整,确保公交站牌、站点布局合理,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研究制定公交车考核及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完善细化公交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设立投诉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公交车各种奖励、补贴发放办法,严格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真正做到依靠制度规范公交车管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5)整治公交车车体广告。
对公交车的车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公交车车体广告清除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6)整治公交车乱停乱靠。
加大公交车站外上下客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公交车乱停乱靠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7)全面落实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老年人、残废军人、视力和下肢残疾人等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方便其出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8)转变公交车经营方式,全面推行公车公营,规范经营管理。
在部分线路已实行公车公营的基础上,督促公交企业将目前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公交车全面推行公车公营,使公交车经营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4月份。
(9)规划建设公交车停车场。
完成市区范围内公交车停车场建设规划,新落实公交车停车场2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份。
(10)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
更新公交车16辆;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投放公交车16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1)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让客运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在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的基础上,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2)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引导公交企业以争创“红飘带”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满意在公交”服务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公交车服务质量,使群众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1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公交正常运营。
强化对公交正常运营的行业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促进公交企业服务到位。组织好对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2、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
(1)在对市中心区进行调查摸底和实地勘察基础上,提出临时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意见,确定好5处临时停车场和四条背街小巷,增加临时停车位650个。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市公安局、建设局和所属街道、园区共同现场确定临时停车场地,并研究确定场地改造、建设及管理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3)市物价部门负责尽快制定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物价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临时停车场验收合格后对社会开放,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媒体上临时停车场信息,做好各类车辆的停车疏导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物价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5)在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车辆密集区域,规划设置标识明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满足城市交通和管理的需要。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划定部分路段禁行标识。
(1)确定市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
将市区路以北、南京路以南、郑州路以东、福州路以西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确定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研究制定禁行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设置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
在确定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设置禁行标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
《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进行全文刊发;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3月份。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反禁行标志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确保禁行效果。
根据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集中搞好市区主要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4、整治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坚持疏堵并举,双管齐下。规范出租车正常的经营行为,重点解决出租车内卫生差、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等问题,增上出租车,打造出租服务品牌。同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抽调车辆,分组划片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份。
(2)为下肢肢体残疾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制作配备标志。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3月份。
(3)增上出租车,缓解客运压力。
报批增上出租车手续,科学研究制定增上出租车方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复,做好增上出租车工作,使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通畅。新上出租车采取公车公营的方式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0月份。
5、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逐步对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规范非公路标识,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4月份。
6、集中清理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及市场。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经营、乱搭乱建棚屋、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1)加强国道、省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国道、省道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公路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2)加强县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3)加强乡道、村道穿村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4)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重点清理迁移在国道、省道及县道上设有的集市。对于没有办理市场登记注册的无证集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于手续齐全、但随着规模扩大而占用道路经营的集市,引导业户退路进场经营;对于手续齐全但沿路开设的集市,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立新区域,实施整体迁移;对其他占路经营集市进行规范,引导退路经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市场管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
7、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使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
(1)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突出抓好大型货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查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等农机安全违章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机局。
完成时间:6月份。
(3)对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和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采取流动巡查和错时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整治效果。对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采取现场、非现场等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责令其驶离人行道;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方式,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同时,以教育规范为主,对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采取督促经营门店责任人规范摆放或执法人员协助规范的方式,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3月份。
(三)完善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