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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科技服务论文8篇

时间:2023-03-02 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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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科技服务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障碍因素 对策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机制、科技供体、服务主体等8个方面,对影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转不良的障碍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针对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述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指由服务于农村生产的各行业、部门、组织、集团等组成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系统,依据服务方式不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可分为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科技推广3个体系。涵盖了农村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各种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并使其成功地实现在科技供体(科研单位等)和受体(广大农民)之间的传递,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根本利益。然而,当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系统运转不畅,与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脱离,主要表现在: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分离,各单位之间缺少横向联合,造成农民的技术需求与服务主体的技术供给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农业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转化率低,农民增收缓慢,科技需求热情不高。

2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障碍

2.1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推动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运行并不断向前发展的方式或原理。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制约,中国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各自自成体系,各具体部门在业务上受上一级机构的指导,行政上往往又隶属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多方参与以及地方行政领导的行政干预,致使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缺乏一个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原本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形不成“拳头”优势,既浪费了资源又降低了整体效率。

2.2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

由于目前科技成果奖励机制与市场条件下对科技需求的矛盾,使得作为服务主体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从事科技服务的内驱力不足。不少科研人员仍存在注重理论研究,轻视成果开发;注重基础研究,轻视应用研究的“学院”思想。从确定选题起就只注重著作、论文等阶段性成果,而忽视了产品、产业等最终成果,与农民和企业的生产需求相脱离。造成许多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一方面论文形态、中间形态的成果大量积压推广不开;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农民和农村企业迫切需要的、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造成有效供给不足,使一些农村科技服务工程难以推进。

2.3农村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科技服务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经费短缺。在1981—1985年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35%,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0.57%,而高收入国家则达到了3.23%。但就中国情况,2003年这一比值仅为0.49%,比20年前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略高。国家财政对农业科研投入只占农业GDP的0.23%,不仅明显低于目前美国等发达国家2.02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0.83%的水平,且远未达到FAO公布的1%的世界平均水平。导致许多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无法继续,传统农业技术升级缓慢,成为制约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瓶颈”,使农业科技服务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2.4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方式不规范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仍属于程序性的管理,项目控制也集中在立项时的评审阶段,缺少专业性的评估与服务机构的参与,项目评估的定性标准与量化指标也缺乏规范化管理,这使项目建设后期评估及最终评估准确性较差,难以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效果。且忽视了资金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由于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联结着需求与供给,供求矛盾凸显,加上缺少各类服务机构的有效参与,使项目选择及实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资金与利润回收困难。

2.5农民合作组织综合实力较弱

农民合作组织与区域主导产业紧密相连,是产业化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组织把千万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对形成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薄弱、发展不稳定等问题,技术覆盖面窄且辐射带动能力弱,导致农业科技推广渠道不畅;其次,多数组织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与农户间缺少有效的市场连接机制,劳资双方并没有解决“共享”与“共担”的责任问题,难以成为“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再次,许多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用资金控股并兼任社长(会长)的,农民没有股金、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组织在经营中重盈利、轻服务,根本不能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机构。

2.6低水平农村劳动力存量的限制

农民作为农村科技服务的受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素质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成果转化的效率越高;反之亦然。2005年中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大学只占0.87%,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文化程度较高的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二、三产业部门中,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偏低。由于大量低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存在,他们对科学知识和科技培训的接受异常困难,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变得艰难。还有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小富即安、守成小变的观念根深蒂固,科技需求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和规模。

2.7科技服务人员素质的限制

目前,中国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队伍整体功能低下。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知识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严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产业化要求而且“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致使推广服务效能低。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科技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知识更新速度慢,工作主动性差等原因,出现了动物防疫检验,动植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农事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等环节无人指导过问的现象。另外,许多乡镇服务机构,服务方法及手段滞后,缺少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基层中会利用计算机采集科技信息服务于农民的人员缺乏,导致农业信息很难通过网络进乡入户,从而影响着农村科技传播的速度。

2.8服务机构自身缺陷的障碍

市场越发达,科技服务的范围就越广泛,服务职能也越完备,种类形式也越多元化。而作为服务主体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业合作组织等机构其管理理念仍未完全走出计划经济的模式,组织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不足,容易出现“软制度”现象,造成底层精英人才流失。服务范围仍局限在农业产业这个小圈子里,较少涉及到能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空间的农村二、三产业中;服务种类形式单一分散,重产中技术,轻产前和产后信息和经营。加之技术、物资、资金、供销等部门分割,仍沿着各自独立的系统与农业生产领域发生联系,互不分享,互不配套,很难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延伸后科技服务与培训对市场化、体系化和网络化的要求。

3清除障碍的对策

根据上述分析,为确保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本文认为目前重点在于:

3.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和先进技术的开发,鼓励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社会机构参与,解决农业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服务主体企业化、技术服务商品化、利益关系合同化、服务优质高效化”。

3.2建立科技项目检测评价体系,对项目立申、实施过程及成果转化进行跟踪,对项目评估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成果的实用率和转化率进行全面检测评价,确保农民从鉴定科技成果中获得实效。

3.3把农村科技培训列入到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整合和优化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市、县、乡三级培训基地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中介机构为辅渠道,采用大众传播媒介、课堂讲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多种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陶佩君,崔永福,等.科技部星火富民科技工程战略研究报告分报告——农村科技示范服务体系的研究,2005.12.

[2]杨瑞珍.中外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04.

[3]刘志民,欧阳晓光.多模式复合型:中国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架.科技与经济,2005,(2).

篇2

论文摘要:分析了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构建了其基本框架体系,并提出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应对措施。

发达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产生的,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五级推广体系。并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1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1龙头企业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星火产业带计划、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出企业发展战略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2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以政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主体并存、推广转化、评估、咨询、技术交易、培训、信息、标准研究与应用等服务内容并存,农村、农业、农民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并存的农村服务格局、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3通过企业化的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环境。

4制定出一系列以促进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以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应以政府,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和农户为主体,其中龙头企业是核心,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按照公司企业模式,合作社模式和合同生产模式等,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工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2.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整体框架建设

2.1.1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整体设计

在图1的框架中,龙头企业是连接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分别为政府提供税收和产品,同时需要政府政策、金融和基木设施建设的支持;对科研院所提供资金、项目和其它硬件设施服务时,同时也需要获得技术、咨询和人才的支持;对专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签门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也需要获得供给和销竹市场。对农户也可以自接提供与专业协会相同的服务。与此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使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和农户等两两之间间接互动,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要体现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龙头企业木身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内因和外因作用促使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通过以龙头企业核心,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间接支持,对农户和代表农户利益的专业协会进行产中、产前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从而提高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

2.1.2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政府的政策税收扶持项目资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支持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对专家和研究院建设的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联合科技攻关,专业人才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和管理技术指导;龙头企业内部的战略创新,企业组织创新,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品牌建设,内部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创新、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是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的外部支持体系,该体系推动和促进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

2.1.3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

该服务体系分为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与省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区域中心(与地市县相关部门结合)、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乡镇中心(与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整合相关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其他与农村科技服务相关的组织,实行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中心之间按照企业的垂自一体化组织模式建立紧密的关系,实行科技服务的“无缝”运作。

同时,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结合政府、科协、专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支持,按照“公司+政府+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农户”的思路,形成了市场牵动,政府搭台,高校参与,龙头带协会,协会连农产;种养加下一条龙,贸下农一体化的产业化模式;少i形成了深加下带动,产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依托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的龙头企业运作模式,培育和壮大平要支柱产业,催生和培育了龙头企业发展。

3基于龙头企业服务能力创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措施

(1)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前提下,形成以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利益协调机制为辅的制度建设。实行科技服务市场化,打破农村科技服务垄断和单一化的公益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避免参与者因不能得到合理回报而扑伤其积极性。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科技服务市场经营行为,使具有农村科技服务经营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在规则范围内正当竞争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科技服务市场立法,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应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为科技服务者提供信息预报,降低其市场风险。

(2)创新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模式。一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通过示范,以点带而、以线促而,滚动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组织各方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农村科技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等单位的责任,对实施技术方案、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程,采用合同制,明确实施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对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督导。

(3)培养农村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农村科技服务主体应具有市场信息获取能力,答理控制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政府主要从事社会公益,还不是科技服务的市场主体,因而要培养营销主体,一方而加强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度,走分散到集中的道路,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团,参与到科技服务的市场竞争;一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运用协会组织代表生产者参与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三是建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运用企业经营方式形成科技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培养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还重中间商的培植,特别是技术商队伍和技术咨询公司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4)营造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环境。明确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作为民间组织的合法地位和功能定位,鼓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由技术交流型向专业技术经济服务型、专业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促使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各级政府和主要部门应给予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积极的扶持,如:表彰奖励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与从业人员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给予重奖。工商、民政部门应为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兴办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体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和产品延伸加下的政策支持;教育人事部门应帮助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解决技术培训中的具体困难。则政金融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项目开发、兴办实体所需的资金,税务部门按照则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减免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经营话动的税收等等。

篇3

论文摘要:介绍了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详细地阐述了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现状分析

为了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加快农民增收的步伐,使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长治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以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为主题的“科技兴农”“科技推广”“科技信息乡乡通”和“金钥匙”四大科技工程,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面创新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1.1农村科技服务机构

全市共有政府部门管理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189个,其中隶属农口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59个,占83%归属科技系统管理的农村技术服务机构30个"占37%另外,还有一大批具有农村科技服务能力的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农村技术市场、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2农村科技服务人员

全市共有乡级以上直接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39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6人,中级职称338人,初级职称1005人,同时,还有一大批获得“绿色证书”的乡土人才、土专家、田秀才活跃在农村科技服务第一线,这支队伍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3农村科技工作状况

总体而言,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大都能围绕当地工作,结合农时开展服务。调查表明,认为近年来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的乡镇占58%,办公条件在县乡之间差距较大,40%的农技服务部门有单独的办公服务场所,通讯设施、电话的占有率较高。为使农民得到及时、准确的科技致富信息,长治市从2002年开始共投入120万元,启动实施科技信息“乡乡通”工程。以农村技术服务机构、种养大户、科技推广能手为对象,安装科技信息机355台,初步构建起农村科技信息平台。目前,有12个县、市、区实现了科技信息“乡乡通”潞城市、长治市郊区、长治县和城区的部分乡镇实现了科技信息“村村通”。2004年,全市新增科技信息服务站近200个,使科技信息服务站总数达到了355个。

2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长治市县区、乡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科技服务仍然呈现出。总体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局部服务能力有所弱化的局面。从发展角度看,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

(1)长治市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和机构较多、职能重复。全市有多个涉农管理部门,开展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科技服务机制,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不能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2)原有的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亟待“修复”。大部分乡镇由于没有专设相应的科技管理机构,直接影响到科技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加之,在基层行政体制改革中,各个涉农行政部门在乡镇工作的技术人员工资由原来各技术行政部门发放变为乡镇财政发放,随之而来这些技术人员的工作由原来侧重于从事技术服务变为侧重服务乡镇行政事务,造成乡镇技术人员从事农村技术服务的职能变弱!由于服务能力和经济待遇的问题,大部分科技副村长形同虚设,致使农村科技服务、中转、职能缺失、造成科技信息传达和农民对科技需要的、呼唤、不能、对接。农民群众特别需要科技服务,却不知道何处寻找。

(3)农村科技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共有农业科技人员3636名,与全市农业人口241万之比约为1:663,而农业现代化的标准是农业技术人员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远远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对科技的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农村、县区、行业分布不合理,在农村一线直接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人的不多,而且,在其位不谋其职的情况比较普遍,再加上现行的科技服务管理体制上下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科人员的积极性。

(4)农村科技服务运行机制不活。一是缺乏激励机制,农村科技服务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与部门的自身效益不协调,科技服务单位的农技人员送科技到乡村、。到田间、致富了千家万户,获得的收益回报很低微,除成果在获奖时有少量奖金外,其他几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回报。二是缺乏动力机制,喂入式的政府科技服务行为与市场机制下的农村经营模式的内在要求不协调。再加上农业本身的效益比较低,农民缺乏追求科技的原动力,普及新技术在一些地方难以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缺乏市场机制,农村技术市场发展不成熟,科研与推广、服务与市场之间也没有完全按市场规律运行,行政计划占有较大比例。

(5)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缺乏信息交流和传递。政策和信息对促进地方科技工作及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长治市农村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基层科技服务和科技人员难以及时了解最新科技政策信息,更难以及时向上反映科技服务的需求。

(6)先进科学技术的接纳度低.技术的示范、推广难度大、成本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科技要服务“三农”关键在于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机制,要在科技人员与农民之间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和结合点。在创建新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必须按照“三位一体”即政策、资金、技术加机制的要求,实现“五个转变”。第一,在服务对象上,由原来的一家一户为主转为以科技示范户和承包经营户为主,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第二,在服务内容上,由原来单纯推广农业生产技术转为生产、加工、流通一起抓。第三,在服务目标上,由原有的追求产量最大化转为追求效益最大化,通过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增加农民收入。第四,在服务方式上,由原来的以印发技术资料,开展经营服务为主转为搞技术承包、办示范样板、抓技术培训。第五,在服务范围上,由原来的产前、产中服务向产后延伸。使产品销出去并获得较好利益。实现这“五个转变”是新阶段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出的新要求,是实现“科技兴农”的必然要求。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实行城乡互动、紧紧围绕长治市发展实际,结合城乡科技资源,创新和建立符合农村特点,适应农民需要的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公益、市场主导经济的新格局。其具体对策如下:

3.1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服务体系

创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搭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平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和走农村新兴工业化道路的需要。要把农业示范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主要载体,积极加以培育和扶持,形成社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保障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建立以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的科技专家大院.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办和领办以专家为主体的科技示范园区,并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各区市要把专家大院建设纳入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各级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建设在资金上要给予重点支持,到2007年,市级以上农业示范园区都要建立科技专家大院。

(2)发展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需要,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类专业协会,为农村提供科技服务,并逐步将一些政府承担的农村科技推广职能向专业协会转移,形成外联市场和科研院所,内联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新型农村科技推广模式。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协会、绿色食品协会、奶业协会、肉鸡协会和果茶协会等建设,各区市要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快建立由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参与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协会,实现农村推广科技服务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步推进。

(3)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综合网站。整合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网、技术产权交易网、农村经济信息网等网络资源,形成链接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农产品交易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业示范园区以及种养大户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向社会农村科技政策、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并及时接收来自农村生产一线的技术需求信息和相关的业务咨询,建立快捷有效、双向互动的科技支农渠道。2005年底以前要完成整合工作并实现正常运转。

(4)推广农村科技“110”服务模式。健全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110”热线,服务热线成员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资公司、龙头企业、示范园区、专业协会以及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成,为农民提前、产中和产后信息技术服务。2006年年底以前,由各级科技部门牵头,在整合现有农村科技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设立指挥中心、市级要设立总指挥中心、各区县要设立分中心、镇级要建立服务站点、形成农村科技服务“110”的网络体系。

(5)建立健全农村技术市场体系。要通过发展农村技术市场,把人才、技术、信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到新的水平。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吸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企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和乡土能人进入农村技术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等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多种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技术交易所。深化其功能。提供市场中介、经济、信托、咨询、科技信息等多种中介服务,培养熟悉技术贸易业务的职业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技术市场的法律实施和监督系统,加强农村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建立仲裁机构、为各类主体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3.2提高基层科技服务水平

(1)启动基层科技示范工程,引导科技资源下移。以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三农、问题解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经济发展中关键、紧迫的科技问题,选择一些适合基层实施的星火富民项目,上下联动、基层科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明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典型示范,市、县科技部门工作要向下延伸,向基层倾斜,提高对基层科技工作的覆盖面,将星火富民摆在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长期坚持不动摇,真正把科技的恩惠撒向农村、

篇4

农业科技只有为农业生产实践服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发挥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抓住创新成果的适用性、推广方式的有效性和技术应用的主动性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把科技人员引入生产第一线,把科学技术引入农村第一线,为现代农业提供持久强大的发展动力。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多出农业生产真正实用、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自主创新成果。农业科技创新要紧扣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面向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带有全局性、前沿性、方向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综合研究和协同攻关。不断推动科研单位与成果应用主体之间建立起内在的有机联系,促进农业科技上中下游的紧密对接,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使科研课题切实来源于实践、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集中力量创造出更多有用的科技成果,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千万家”,促进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既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环节,又是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现行的农技推广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难以满足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存在机制不活、手段单一、投入不足、科技与生产脱节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业科技成果就难以更好地转化和应用,农业科技就难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必须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积极探索加快科技成果推广的新模式,加快适用科技成果组装配套和推广示范,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水平。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要大力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吸纳能力。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最终要靠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他们理解、掌握、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近几年来,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还比较低。特别是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农民队伍结构急剧变化,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业劳动者素质呈现出结构性下降趋势。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显得更为紧迫。要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健全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加培训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接纳和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应心系农民,强化服务意识,带头深入农村,切实解决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实际问题。要树立贴近生产、贴近农民的良好风气,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良好作风,力戒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解决农村和农民的实际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多办实事。

篇5

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模式;构建

一、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结构与功能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指由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各行业、部门、组织等组成,旨在通过研发农业生产新科技,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农村科技服务综合系统。不同国家由于资源享赋,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也就各具特色。一般而言,传统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由农村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推广三个体系构成。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农村科技信息体系已成为现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

农村教育体系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基础,其基本职责就是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其文化素质得以提高,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要求。广大农民是农村科技成果的直接使用者,是实现农村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只有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民才能有效地接受和掌握先进的科技成果。在下,农户是生产的主体和最终决策者,农民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农村科技成果的扩散速度,也决定着一项新科技成果能否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建立针对广大农民的农村教育体系,成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农业科学研究体系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关键,其主要任务是针对本国或某一地区的自然资源条件等进行农业科技的创新,使农业受土地等资源的限制得到缓解,增加农业产出,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广大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及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涉农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提供者,是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提供者。农业科研部门所提供的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科技推广及农村生产的发展。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核心,其根本任务就是把农村最新科研成果介绍给农村生产者,它是农村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农村科技体系不同模式的划分,一般是按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模式进行的。而农村科技推广部门与科研单位和农村劳动者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了农村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及高新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经济增长中所占的份额。

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各项功能得以实现的手段,其基本功能是搜集和整理农村科技最新成果,以及受体对农村科技需求等,采用一定手段在农村科技受体和供体间实现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需要借助大量的传媒工具才能实现其功能,它是考察一个国家和地区农村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各系统之间既是相互独立的,相互之间又有交叉,通过横向和纵向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影响着整个系统在总体功能上的实现。

二、当前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发展,但其结构至今仍不平衡,存在诸多的深层矛盾和问题。以农业科研体系为例,目前我国拥有近2000个专业科研机构,虽然已具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但科研设备陈旧老化,研究手段十分落后;科技人员配备不稳定,人员结构不合理;科研成果水平偏低;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偏少,导致应用研究相对滞后,农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已取得很大发展,但至今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主要原因在于:①农技人员精力不到位,到岗率低;农技人员年龄老化,后备队伍建设滞后;②农技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综合业务素质较低,农技服务方法和手段滞后,缺少试验基地、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③科研试验和推广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教育体系还相当落后,对我国农村科技服务的整体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农业科技的推广过程是科技成果的生产者(科研单位)和受益者(生产农户)之间,通过各种推广中介组织建立起来的良性互动过程,只有两者处于水平对等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系统功能的最优。从农村科技服务整个体系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科技教育发展相当滞后,几乎没有针对广大农业劳动者的教育计划和服务部门。农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农村全部从业人员的14%,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2.15%。由于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对新技术缺乏应有的敏感性,也缺乏学习掌握新技术的热情,加上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新技术培训跟不上,致使农民整体上对新技术的吸纳能力较差,导致农民增收难、致富难。

根据有关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为主体,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应主要由国家扶持。然而,由于国家财政困难等原因,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经费投入上总是得不到保证,体现不了公益性的要求;在历次的国家机构改革中,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常常成为地方政府精简的对象,多数精简下来的推广机构被完全推向市场,甚至被拍卖或私有化,造成人员流失和离岗,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陷入“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据资料,发达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普遍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已经达到90%,以色列超过90%,而我国只有45%。这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必然结果和集中体现。

三、我国农村科技服务模式选择

1.农村科技专家大院模式

该模式始于陕西宝鸡,其核心环节是通过激励政策,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领办和创办科技企业,进行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激励政策主要是科技人员以技术参股的形式,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各项措施,进行各项技术模式示范,实行有偿服务。该模式集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培训、推广于一体,实际上是一个由政府引导、项目推动、专家领办、市场化运作、示范引导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科技与农民的对接,实现了农村的信息化,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2.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模式

该模式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以涉农企业为龙头,带动周边农民参与农村科技服务的一种有效形式。在该模式中,专家与涉农企业以技术合作的形式结合在一起,科研机构执行农业科学研究的系统功能,大专院校主要为涉农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包括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技术指导以及相应的产中咨询等。农业龙头企业是农户和市场相联系的纽带,既是农业生产者,又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具有科研开发、成果推广和技术培训等功能。这类龙头企业随着农村科技传播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农业科技传播中的优势和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在推进农业科技传播应用方面,有着其他中介组织无可比拟的优势。

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模式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农民按照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农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组建的,为会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社团性合作组织,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种。其经济活动的一体化程度介于纯粹的企业和纯粹的政府之间,提供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较好地将有关会员与市场有效地连接起来。农民专业协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中间协调组织,代表农户和企业对话,较好地协调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向农民提供科技推广、信息咨询、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的主要力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存在,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的进程,拓宽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内容。

4.农业科技特派员模式

在该模式中,农业科技特派员以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与企业、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了农技推广的“付出――回报”机制,调动了科技人员找项目、抓科技、促流通的积极性。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后通过抓典型、搞培训、钻项目、跑市场、建立利益共同体等方式,为当地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服务。这一模式是对整个农村科技体制的一个改革和补充,不仅有效地推动农村科技服务工作,而且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推进了科农携手合作,造就了一批优秀的科技人才,具有资源整合、示范辐射、组织体系与人才激活三种基本功能。

5.农村科技示范基地模式

农村科技示范基地是在农业科技力量较雄厚、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城郊和农村,划出一定区域,由政府、企业、农户或外商在国内投资兴建,以企业化的方式进行运作,以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单位作为技术依托,集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工程等高新技术为一体,引进国内外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的技术,展示现代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技术和新品种、新设施,对农业新产品和新技术集中投入、集中开发,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基地、中式基地、产业化基地,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一种农业综合开发方式。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可以充分发挥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优势,对农业生产者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其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该模式被实践证明是农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的理想平台。

四、加快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思路

1.支持和鼓励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

要推进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改革,重塑公益性农技推广体制,建立有效的农技推广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要大力扶持准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主体,明确其性质及法律地位,规范运行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提升组织者职业素养。鼓励商业性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做到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促进发展与规范运行相结合,开展培训与合作交流相结合。要支持以农业科技园区为主体的成果示范推广转化基地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科技园区的跨越式发展。

2.分类推进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对于各类事业性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部分可转化为准公益性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政府通过项目方式给予适当资助,为农民提供低偿服务。部分可逐步转制为商业性农村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自身生存和发展。还有部分可通过以各种事业单位为基础,成立合作组织,吸收农民或农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与服务对象建立较为紧密的联系,促进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3.改革农业科研体制,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首先要不断提高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政府应针对各种农村科技需求特点,确定不同的投资政策。其次,要根据科研机构性质、任务和特点,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农业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步伐,逐步建成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区域中心和国家农业试验站为核心的国家农业创新服务体系。

4.引导产学研联合,完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

政府应出台农业院校服务于“三农”的一系列导向性措施,继续推进各类农业科研机构转制,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为依托创办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参与农村科技服务。要改革现行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相互分离的体制,鼓励农业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服务工作,应鼓励成立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创新农业教育投资体制,扩大农业科技教育的规模,集中社会资源构筑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教育体系,完善农民培训体系。

5.确实增加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

鉴于农业科技服务性质,单纯依靠政府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千家万户的技术需求。因此,增加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应在“政府为主,多元投入”基础上畅通主渠道,同时开辟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更多利用涉农企业的资金,引导和加强它们与农村之间的合作,努力形成“主干强劲、枝叶繁茂、纵横交错”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网络。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手段、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技服务体系构建事业。

6.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有关调查,许多农户在购买农业科技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都曾经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这种经历对于心理比较朴实、缺乏经济实力、没有承担风险能力的农民来说,打击是巨大的,其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广大农民对农业新技术产生怀疑心理和不信任感,从而成为农民接受新技术服务的心理障碍。因此,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农村、农业新技术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十分重视规范农业技术市场和农业科技服务主体的行为,不断强化诚信建设,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为农业科技成果的生产、传播和采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志民,王树进,倪浩.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2006(1).

[2]盛国辉.吉林省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5-6.

[3]杜华章,蒋植宝,王义贵.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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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丘模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来,安丘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论文参考。去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在安丘召开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现场会议,把安丘的做法确定为“安丘模式”,在全省推广。

1.主要做法

实施区域化建设,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逐步在全市形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区域,把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从根本上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主要抓了“五个体系”建设:

1.1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省级标准的同时,研究制订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了200多个生产标准,形成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30万亩、果品基地10万亩、标准化养殖基地400个。对所有基地,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保证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按标准化要求实施。

1.2健全控制管理体系,搞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和规范使用

坚持把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作为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农药管理办法》和《安丘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业化学投入品供应管理体制,一方面,强化对标准化基地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应管理,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店。论文参考。在专营店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在基地配备植保员,指导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兽药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直供店67家;设立市级化肥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专营店60家。另一方面,加强对全社会化学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确定15家化肥、农兽药批发企业,负责全市化学投入品的网络建设和批发供应,净化规范社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大环境。

1.3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为区域化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是健全区域化管理科技服务组织。整合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的科技人员,落实区域化管理科研课题,积极开展良种的引进选育和试验示范,以及新农兽药的测试和推广应用。二是加强区域化管理的宣传培训。目前,已聘请检验检疫、农业、外经、畜牧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骨干培训20次,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通过电视台开辟专栏、编发科技宣传册、开展科技下乡等形式,培训农民10万多人次。三是开展区域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成立农业专家顾问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安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网站,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321个,在全市形成了以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为龙头,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协会和生产合作社为纽带,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点面互动的科技服务网络。

1.4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已有的农业、畜牧、质监等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了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和批发市场建立了快速检测点;在外贸食品公司成立了山东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在凌河镇、新安街道分别建设了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企业检测资源为主体,农业、畜牧、质监、环保等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实现了出口农产品从农资、土壤到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的监控和检验检测。

1.5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区域化管理整体推进机制

在国家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政府主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一导三动”的区域化管理推进机制。政府主导,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行政推动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搞好组织协调,实施联合执法和监管。论文参考。龙头带动,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为支撑,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示范带动区域化管理的开展。部门联动,根据区域化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区域化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既各负其责、分工把关,又协作配合、执法联动,强力推进区域化工作开展。全民行动,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农产品安全意识,真正调动全体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区域化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区域化管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2.初步成效

2.1创新了管理模式,建立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通过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组织和机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了政府部门的人力、技术和执法管理资源,形成了长期稳定、联合协作、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

2.2扩大了标准化基地规模,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

全市标准化基地由原来的6.5万亩扩大到30万亩,有效解决了企业基地过于分散、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每建设一个300亩的标准化基地,可节约7.8%的用地,每年节约管理成本10万元,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成本降低15%。

2.3提高了安丘出口农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扩大了农产品出口创汇

安丘区域内各类蔬菜的药残检出率(含药残达标蔬菜)由实施区域化以前的17.2%下降到目前的2.4%。供港蔬菜从未发生投诉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关注》、《东方时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大公报》、山东电视台等栏目对安丘市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2.4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

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有效地控制了农业污染,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2.5培育了新型农民,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开展区域化建设,对农民进行大规模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了大批新型农民,壮大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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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接”是把学校专业教师直接派到县(市、区)、驻在村,实现学校与地方对接,科技与产业对接,教师与示范户对接。实施“三对接”是农职院校发挥传统专业的办学优势,集中人才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培养和锻炼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专业教师可借此机会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转化在产业上、贡献体现在农民增收上,实现自身价值;也是学校实现科学发展,增强在当地经济中的辐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的重要途径。教师服务“三农”的能力在实战中得到长足发展。

一、对接县市,规划产业发展

学校和有关县(市、区)“一对一”的校地挂钩,帮助解决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难题,为对接县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服务,每个产业建立1个科技示范基地,通过零距离科技服务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推进“一县一业”发展,使本区域内的八所农职院校对接县市的主导产业规模扩大了15%左右。教师在开展调研论证,结合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与地方农业部门共同制定高效农业规模化等产业发展规划,为农业产业升级描绘蓝图。在帮助县(市、区)制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教师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二、对接产业,培育“一村一品”

驻村教师充分利用“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平台,开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技术攻关,切实加强种子种苗引种繁育,着力建设科技示范基地,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如在丰县建造国内首家苹果避雨栽培棚,在高邮市围绕全面提升有机稻米、扬州鹅及罗氏沼虾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的目标,着力构建“公司+产业协会+农户”等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制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的科技推广方案,大力开展“订单种养”或“合同生产”。在滨海县推进“良种工程”,实施以苏牧1号白鹅、苏姜黑猪为主的种源引进推广工程,促进两大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一村一品”建设。“一村一品”培育,也加速了院校和教师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对接农户,引领农民增收

即教师与村“一对一”对接。农职院校教师作为对接乡镇的科技特派员,驻村担任科技村长,全面开展驻村入户科技服务,为所在村、示范基地和农户排忧解难,从田头到市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成了当地农民心中科技入户的“活名片”,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欢迎。

驻村教师通过现场指导、集中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服务,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技术指导到位。采用“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方法,指导示范户采用高产高效新品种和高效生态安全新技术。把主推技术与常规技术集成优化,新技术与实用技术配套组装,在示范户中全面推广,提高了技术应用的综合效应,增产增收效果十分明显。二是技术培训到位。建立“驻村教师――核心示范户――辐射带动户――广大农户”的多级式科技推广网络,根据不同特色村、不同农时季节、不同种植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户培训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信息、发放品种简介和技术讲座资料、农林信息资料等形式,使种植户了解、掌握、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三是培育新品牌、开拓市场到位。根据当地实际,帮助成立相关产品生产营销合作组织,辅导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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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农技推广的公益职能,加大了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职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为解决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自2010年开始北京在全国率先推动村级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10个远郊区(县)39个乡镇共选聘村级全科农技员1 039名,围绕村级主导产业开展全科医生式农业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使科技资源与生产初步实现有效对接。发挥社会化服务主体作用1)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民经纪人、批发市场等社会化主体科技服务的积极性,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需求,拓宽服务领域、扩大组织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1]。2)政府与社团组织合作启动了科技套餐工程,市科协所属45家涉农科技社团及相关农业科技组织借助此平台,将科技资源输送到北京现代农业建设中。3)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积极引导农业科研教学人才下基层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至今,累计聘任推广教授(研究员)20人,推广副教授(副研究员)33人,引进和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205项。将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考核,积极引导评价标准向基层、一线倾斜。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示范县、院区(校)合作等服务项目,着力解决产业技术研发、产业技术集成示范和产业技术成果落地的关键瓶颈和农民需求难题,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技术熟化—技术成果扩散的快速通道。目前,已建立了果类蔬菜、生猪、观赏鱼、家禽和食用菌5支产业创新团队;大兴、密云、房山、延庆4个区(县)创建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示范县;中国农科院、市农科院与大兴已连续实施了3期共29个项目的院区合作创新模式。坚持城乡资源互动,强化农村民生科技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不但推动了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更广阔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北京市通过推广应用新能源、农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信息化等关键技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方面,实施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和“三个起来”工程,累计投资近200亿元。村村通光纤网络和村村通有线电视目标初步实现,数字影院、数字家园、爱农信息驿站、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点、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基本达到全覆盖[2]。科技支撑绿色北京建设实施多项科技支撑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工程项目,打造生产清洁、消费友好、环境优美的村民宜居家园。实施了多项科技支撑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绿化美化等技术的转化和应用,打造了生产清洁、消费友好、环境优美的村民宜居家园,促进了绿色北京建设。截至2010年,全市环境优美乡镇累计达123个、生态村达1 204个;创建国家级优美乡镇43个,评出北京最美乡村53个;密云、延庆两县成功入选国家生态县。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市、区(县)级组织比较健全,各区(县)都相继成立农业局,原有农业服务中心依然保留。但区(县)农业局与农业服务中心职能交叉,存在有权无责、有责无权问题;虽然各个乡镇政府都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但存在多头领导、管理体制和职责不清、外聘人员混岗混编现象,致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有缺位,技术入户(村、场)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不强1)乡镇级服务机构存在编制—岗位—人员脱节现象,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专业人员缺乏。以动物防疫员为例,中专以上学历占14.9%,初中及以下学历占60.1%和92.7%的动物防疫员没有系统学习兽医专业知识或缺少兽医工作经验。2)技术服务方式单一、单调等,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推广方法还没有得到普及,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服务工具利用率不高。3)服务领域还比较窄,重点放在产中环节,对于产前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和供应,以及产后的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和销售等配套服务比较缺乏[3]。经费尚未得到足额保障在乡镇层面,无论是专业人员配备还是经费保障,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都处于明显劣势。部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经费没有充分保障,有科技推广经费挪用问题。由于经费缺口大,迫使基层推广人员不得不把主要精力致力于创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推广工作的开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市建设和装备了一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但主要集中在区县一级,技术推广和基本建设项目也主要由县级机构承担,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第一,业务用房不足。由于乡镇农技推广管理体制改革或变动,部分乡镇的机构资产流失严重,不少办公地点房屋年久失修,业务用房匮乏;绝大部分农民培训工作缺少固定培训场所(地),办公条件普遍较差。第二,仪器设备匮乏。据统计,具有简易仪器设备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平均不足10%,拥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和培训专用设备的不足20%。第三,固定的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少,且建设标准偏低,设施设备不配套,不能满足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要求。农业科技信息化、市场化服务能力不强信息化服务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强大支撑。尽管北京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基层农业信息服务能力依然较弱、服务效果不理想。农民科技文化水平较低,制约其获取最新的、有价值的农业信息;部分区域农业主导产业不突出,农民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低,阻碍了农业信息发挥有效作用[4];信息缺乏统一管理,难以保证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社会化主体服务有待强化京郊所建立的农民合作组织多以松散型为主,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大多数组织以技术、信息等服务为主,产后服务少,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综合性合作社等组织少。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尚处于成长阶段,软件硬件配套相对滞后,新技术和新品种自主研发能力也不强,企业+协会+农户生产组织模式还存在筹资困难、法律保障不力、政策措施不健全等问题。高素质的农村人才缺乏虽然实用人才开发增长速度较快,但年轻科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不足,尤其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中缺乏带头人和领头雁。北京城乡客观存在的差异,又使得农村人才队伍正面临着补充少和流失大的双重困境,目前的人才开发政策还不能全面实现广为吸引人才的目的。农业科研与生产脱节尚未完全解决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完善现行科研管理体制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地位和功能一直得不到明确。农业科研院所缺乏统一组织协调和有效合作,无法建立有效的大联合、大协作农业科技服务机制。不同领域农业科研各自为阵,造成良种良法不配套、农机与农艺不协调。农业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率低对农业科研单位考核偏重学术价值而轻生产应用价值,科研项目选题偏行政指导而轻市场导向,使科研成果与生产实际脱节,尤其是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籽种农业、设施农业、精品花卉、高档果蔬、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旅游、景观设计等新兴产业技术需求还未完全得到满足。农业科研院校缺少相关的科技示范与推广专项经费,科技服务难下沉、难维持。对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依然比较重视学历、论文和作者的排名,不太重视基层人才的实际贡献,获奖难、晋升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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