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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技论文8篇

时间:2023-03-02 14:59: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物理科技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物理科技论文

篇1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课堂教学是教师传播物理知识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获取物理知识的主要途径。加强科技意识教育必须从课堂教学做起,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1、突出知识的实用性

物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科学,与工农业生产、日常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紧密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突出知识的实用性。物理知识。物理规律本身就是对自然现象的总结和抽象。通过这些知识的介绍,使学生更加认识到科学知识在日常生活,工农业生产乃至高科技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更加相信科学,热爱科学,树立良好的科技意识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2、注重物理史教学

物理发展史是物理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物理发展史的教学,不仅使学生了解物理发展的历史,一些著名物理学家的典型事迹,同时也能较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科技意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一定要强化物理学史的教学,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选用适当的物理学史材料,如“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实验”、“牛顿运动定律的创立”、“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等,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物理学史教育;同时,在实际教学中,可适当向学生介绍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航天领域和高科技领域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通过这些知识的介绍,可使学生更加了解科学家们对科学的态度,研究科学的方法以及他们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精神,了解科学技术给社会发展和四化建设带来的巨大动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从中受到良好的科技意识教育。

3、加强实验教学

加强实验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观察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解

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同时也使学生受到良好的科技意识教育。根据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经验,笔者认为加强实验教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⑴改革课堂演示实验教学,把部分演示实验改成学生上台演示或边讲边实验的形式,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亲自动手操作机会。⑵注重学生实验教学。对学生实验的教学,教师要求学生按“预习─实验─观察记录─分析讨论─总结报告”的形式进行,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学生认真讨论,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根据实验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实验报告,从而培养学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⑶加强实验习题的教学。对实验习题的教学,主要采取“自设方案─讨论方案─选择方案─实验验证─总结报告”的程序进行教学,让学生亲自参与实验设计并通过实验验证。这样能较好地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以及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二、积极组织开展物理课外活动

物理课外活动也是加强对学生进行科技知识和科技意识教育的重要阵地。与课堂教学相比,课外活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1、趣味外活动中,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精心设计趣味物理实验让学生来完成如“飞机投弹”、“喷气火箭”、“纸锅烧水”、等等。通过这些实验,既能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又能帮助学生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科技小制作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组织学生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科技制作活动,如自制电铃。自制平行光源。制作针孔照相机。制作潜望镜。自制量筒。楼梯电灯开关电路等,并组织展评。科技活动的开展,既能锻炼学生的科技制作能力,又能为学生将来工作后自制简易教学用具打下良好的基础。

3、指导学生阅读科普读物

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教师要指导学生阅读有关的科普读物,使学生更多地了解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的新动向,增加学生的科技知识,并定期组织“实用物理知识竞赛”,以调动学生学习、读书的积极性,使学生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技阅读能力。

4、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科技知识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举办科技讲座时,要认真选择材料,或根据有关资料撰写讲稿,根据平时收集的材料,利用活动课分班级或集中学习,可以收集军事科学、航天技术、通信技术、空间技术、科学家的事例与贡献等材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素质教育,还可以联系社会生活中的物理,让学生自己搜集资料在班上进行专题介绍,还可以利用板报介绍科普知识及物理知识的应用。

5、组织社会调查活动

篇2

 

物理学理论的研究是源于对实验现象的观察、总结和解释,这也成为一种非常通用而有效的科学研究方法。物理教育教学要实现新课程目标就必须要让学生在学习中体会这一科学研究方法,能够用准确简要、逻辑清晰的物理语言来描述物理现象、阐述物理概念、陈述物理规律等。然而,在高考阅卷中发现,很多学生的物理信息处理能力和物理表达能力不高;在教学中也发现不少学生很难读懂科技文章或者对此类文章和新闻毫无兴趣,无法有效提取新闻报纸阅读材料中包含的物理学信息,也不能够将科技文章和平时所学的物理知识联系起来。

 

物理中的科技写作是指对某一物理现象或物理问题,学生通过阅读文献、观察实验等方式获取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和逻辑推理,对所研究的物理现象或问题进行解释,最后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写成报告或小论文[2]。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以及写作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同时对一部分有志于物理学研究的学生来说,还可以从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开始撰写一些有创新性和学术性的科技论文。此处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科技论文写作的重要性。

 

第一,重视科技写作可以加强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应该成为教材学习中的一部分。在这里先以美国流行的《物理:原理与问题》教材为例,该教材分为30章,在每一章节的课后测评都设有“科技写作”栏目,至少一道题,多则三道题,从题目的分类情况来看,主要是以下这么几个方面[3]:

 

1、物理学史:

 

1)实验发展类:例如研究并描述人类测量太阳和地球之间距离的发展史。

 

2)物理学家的生平和影响:如研究并阐述伽利略对物理学的贡献

 

这类型的科技写作需要学生对物理学史的参考资料做调查研究并进行分析总结,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充分了解物理理论建立的过程,从中体会物理学家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学习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同时也可以在研究中发现物理知识的突破和社会生产力以及经济发展的联系。

 

2、生活中的物理学:这类型的题目很多,例如要求用物理学原理解释过山车竖直的环形滑道大多数并不具有圆环形状的这种设计思想,还有研究体重计的工作原理、安全气囊的作用等等。

 

学生通过对这些题目的研究,能够真实体会到物理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对物理规律的理解也会更会深刻,增加对物理学习的兴趣。

 

3、物理学与其他学科:

 

1)物理学与生物学:研究一个人能够无眩晕地忍受的最大加速度。

 

2)物理学与艺术:研究某些乐器,如小提琴或者小号的构造。

 

3)物理学与天文学:研究多普勒效应在天文学上的应用。

 

4)物理学与医学:研究和解释衍射在医学和天文学中的作用。对每一种领域,至少描述两种应用。

 

这类型的题目可以让学生进一步意识到物理学科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而是跟很多学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物理是万物之理并不是一句大话,特别是现在诞生了很多的交叉学科,如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天体物理等等。学生越能够了解物理和其他学课的关系,就越能体会自然科学和谐统一的美感,同时也能发现物理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对其他学科的重大影响,从而对物理学科的学习也会更为重视。

 

4、物理学前沿:例如研究迄今所见的最大质量的粒子的干涉效应,描述实验过程,并说明干涉是怎样产生的。

 

了解物理学发展前沿,对学生的物理学学习十分重要,通过对前沿的了解,学生不仅可以知道物理学在高新科技上已经取得的成就,还能加深对这些成就中用到的物理学理论的了解。有时候,前沿科学中涉及到的物理学并不复杂,以中学的物理知识完全可以理解。而当学生了解这一点以后不但能建立起学习物理的信心,减少对物理学科的畏难情绪,同时也会对当前物理学的应用产生兴趣,增加学习物理的积极性。

 

第二,目前的高考试题越来越重视物理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现在高考题目的改革使得题目都会有一定的生活或科技发展背景。以近年各地高考试题为例,就能发现大量以实际生活为背景或者与科技前沿相联系的题目。

 

如2015年北京卷的18题,以“蹦极”运动为背景,考查牛顿运动定律、动量定理以及功能关系。20题又以常用的一卡通(IC 卡)为研究对象考察电感和电容以及电磁波的相关知识。

 

又如2015年全国课标卷II 中的第18题,是以指南针为载体考察磁学基础知识;而在第25体总,以常见的地质灾害滑坡和泥石流为背景,考察摩擦力、压力等受力分析以及物体的运动等知识,可以说综合应用性很强。

 

尤其是2012年浙江卷的25题,是设计一种提高自行车夜间行驶安全性的“闪烁”装置,在第四问中还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评价,这就直接考查了学生的学术表达能力和科技写作能力。

 

其余各省的考题中这样的题目屡见不鲜,如2015年四川省的物理部分第9题联系到了目前人们关心的严重雾霾天气,并从“铁腕治污”出发讨论地铁的运动,并且计算燃油公交的气体污染物,这就极大增加了物理学习的实际应用价值。可以看出,在平时的教学中如果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蕴含的物理应用,就能让学生在高考考场上遇到这样的题目心里有底,从容应对。特别是在回答非选择题时,能够对题目给出的材料细致分析,从而给出清晰的回答和明确的解释。

 

第三,科技论文写作有利于加强多学科联系,对培养学生的综合性能力有益。

 

关注物理学科和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在物理学科中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操是符合新课标的要求的。而且,在物理教学中加强学科联系,不仅可以实现情感和价值观的教学目标,同时也可以促进学生对各门学科的学习效果。

 

科技论文的写作可以培养学生简洁明朗的写作风格,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和论证观点的严密性。而在完成论文写作中,学生不可避免的需要查询资料并分析整理,这样也会积累很多有用的科技素材,这不仅可以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阅读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同时也可以扩大学生的视野,对在语文课上的议论文写作是很有帮助的。

 

学生在论述物理学史上的一些物理发现的地位、物理人物的成就时,会联系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形势进行分析,并对科学家所处年代的政治经济情况有所了解,特别是物理学的发展常常会受到哲学宗教以及国家政局的影响,因此训练学生的科技论文写作过程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学生对政治历史的理解。

 

如果让学生分析猎豹适合奔跑、鱼鹰能够捕鱼的物理原理,不仅能促进学生对物理理论的理解,学生还能对生物的生活习性和体态特征有更深的感受,对生物学的学习也会更感兴趣。

 

物理和化学之间的联系就更为紧密了,为何收集氢气试管开口朝下、为何收集氯气试管开口朝上,为何我们可以通过火焰的颜色或者液体的色彩来初步判断化学实验的产物,这里面都蕴含了大量的物理道理。

 

物理和体育就更有关系了,在投铅球时为什么老师强调出手速度要快、角度要成45度左右,为何跑步时手臂要前后摆而不是左右摆,这些都是可以用物理知识来解释的。所以学好了物理,对提高体育成绩也有好处。

 

教师在物理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布置一些与物理知识有关的科技论文写作任务,鼓励学生多关注最近的物理进展、科技发明,引导学生自动发掘生活中的物理学应用,从而真正提高学生对物理学习的兴趣和思考能力。 高中物理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能通过物理课程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这些知识与技能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关注科学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而科技论文写作可以在教学中实现这一课程目标。

 

5、总结

 

通过如上三点论述,可知在物理教学中重视物理科技论文写作,不仅可以提高物理教学效果,增加学生学习物理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帮助学生提高物理知识理解能力,还能够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并让学生能够发现学科间的联系和影响,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编辑点评:科技论文写作是改变这种现状、实现这些新课程目标的一个有效途径。这些目标的达成并非易事,需要从物理学本身的学科特点出发,深入研究中学物理教学方法才有望实现。撰写者可参考以上相关内容进行写作。

篇3

注意综合性生物科技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面向21世纪的生物科技发展的重要特点是学科间相互渗透与协调发展。事实上,这种渗透与发展趋势在20世纪就已出现,现代生物学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其他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化学就没有现代酶学,没有X射线衍射及计算机技术就不可能了解蛋白质的三维立体结构,也就没有现代分子生物学。如果说过去的生物科技得益于引进物理学、化学和数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而得到长足的进步,那么,21世纪的生物科技研究就更离不开这些相关科学技术了。生物科技的这一发展趋势,要求从事生物科技研究的人员应具备相当的数理化等基础知识、宽厚的生物学知识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然而,在我国现有的生物科技工作者中具备上述条件者为数不多,相当部分人已知识老化,专业狭窄,与目前生物科技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这种状况是制约我国生物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全球来看,生物科技的蓬勃发展正吸引着大量的优秀人才。近年来,在国外每年学习和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人数迅速增加。以美国为例,在近两年统计的48万博士学位获得者中,生命科学占到51%。大量高素质的青年科学家流向生物科技领域,是美国生物科技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而在我国这种趋势尚不明显。为什么呢?一方面在于我国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适应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全球化趋势,人才培养计划滞后于生物科技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于国内生物技术开发研究起步较晚,生物技术产业尚未形成有效的规模,导致相当部分的生物科技人才流向国外。因此,我国生物科技人才的质和量两个方面都是不足的。对此,生物科技管理工作者应有清醒的认识。针对上述缺欠与不足,我们认为应采取三个措施:(1)打破学科间的界限,积极吸引物理学、化学、数学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参与生物科技的研究与开发,知识互补,相互协调,联合攻关;(2)根据目前生物科技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及时有效地对传统生物科技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大力培养素质优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的生物科技人才;(3)在国内大力发展生物科技产业,有效地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

大力创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强化与企业的联合

从生物科技的发展来看,生物科技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来源于基础研究领域中的突破。而在基础研究领域,重大的发现和突破往往是难以预测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家的观念发展过程。因此,在生物科技项目的确立等方面应该尊重生物科技工作者的想法和建议,给他们以更大的自由空间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创造性。过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科技管理上,人们往往过于强调计划和预测。这种作法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甚至扼杀了创新性的思维与工作。按照上述思路,在生物科技领域自主性研究应大力提倡。然而随之带来的问题是科研经费的不足。长期以来,能够有充分的经费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一直是科学家梦寐以求的愿望。如何增加科技投入,为自主研究创造条件,是摆在科技管理者面前的一项新任务。目前科研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由于基金的申请要求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加之申请者很多,竞争也很激烈,因此课题争取难已经成为广大科技人员最为头疼的事。在国家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努力地从各个生产应用部门争取科研经费是个好办法。上海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与上海新黄浦集团合作成立的上海生元基因开发有限公司(侧重在人类基因的克隆和测序)和上海新黄浦复旦基因有限公司(侧重功能基因的寻找和基因的功能开发)是一个例子。他们通过与企业的联合,不但解决了国家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又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腾飞注入了新的活力。现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对知识的渴望将越来越强烈。管理部门应抓住这一良机,使全社会都意识到科技的发展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促使企业设立各类研究基金,使科学研究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与国际接轨,努力提高论文的质量和增加论文的数量

目前《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技术会议索引》(ISTP)和《工程索引》(EI)检索系统已被国际上公认为评估科研水平的重要评价工具。由于SCI主要涉及基础研究,而生物科技大多属于这个范畴。因此,目前生物科技的综合水平一般可以采用SCI来评价。1996年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编制了以期刊影响因子为主要指标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以此来评价学术期刊的论文被引用情况。所谓影响因子是指在一定时域内期刊论文的平均被引用次数。JCR编制的SCI论文平均影响因子见图1。由图1可见医学和生物学领域的期刊平均影响因子最高,分别为1.959和1.755。从期刊的分布来看,生物学和医学的SCI期刊数量在各自然科学期刊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两者之和占到所有期刊的49%,见图2。这种统计充分说明了生物科技是当今科学技术中最为活跃的领域。然而,从1997年中国作者发表的11584篇SCI论文来看,其中生物学和医学方面的论文数量仅占5.8%和10.55%。这表明,目前我国生物科技的研究还十分薄弱,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及其研究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除了前述的我国生物科技人才培养不足和生物科技产业规模较小以外,我国现有的许多生物科技的研究还处于低水平的重复及跟踪研究上,有创新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很少。由于科学论文的数与量(特别是SCI论文的数与量)综合反映了科学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及水平高低。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注意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另一方面还应该集中现有人才和财力,使有关生物科技的研究贴近当今国际研究的前沿,同时努力寻找和开拓新的生长点。由此努力提高研究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使我国生物科技的研究在国际上占有应有的地位。

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强化专利保护意识

生物科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科学,在农业、医药、化工、环保、能源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正因为如此,在加强生物科学基础研究的同时,将国家有限的人力和财力用在能迅速加强国民经济的有关生物科技的研究方面是完全必要的。目前,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主动投身国民经济主战场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专利保护是实现投资补偿和保证良性循环的有力武器,因此,许多国家都视专利为生物技术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在生物技术专利保护方面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超前意识,他们采取强占基本专利,先期收购专利等基本战略,唯恐错失良机。作者根据《中国专利年度索引》,按国际专利分类(IPC),对1990~1995年在我国申请并授权的涉及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酶学、变异或遗传工程的239项发明专利中的专利权人进行了统计,发现国内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的仅有95项,约占这一领域发明专利的40%;而国外公司或个人作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为144项,占这一领域发明专利的60%。在我国某些投资巨大的生物技术研究的产业化过程中,已经遇到因国外抢占专利而造成法律障碍与纠纷的事件。目前,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关以后,如不注重专利保护,此类事件将会大幅度上升。因此,研究专利工作如何介入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工作模式与运行机制已是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在专利注册与保护方面,外国已有许多经验。例如英国的约翰-英尼斯植物研究中心设有专业公司负责本所基因科研成果的专利申请。研究人员只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其他专利事务均由该公司办理,该公司实际上是一个专利商业化机构,其最终目的是发现基因专利的商业前景并推销专利,加速商品化的进程。借鉴于这些经验,我们在大力倡导科技人员研究和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同时,应该建立公职发明顾问制度,在较大规模的研究机构内部中建立相应的专利机构,改变过去专利机构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脱节的现象,使科研成果处于有效地专利保护之下。

明确研究目标,争取在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

篇4

马克思在定义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时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

本文将讨论马克思《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中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并且证明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概念来证明资本利润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课题的意义

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在中国仍然占据着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引进市场经济后,出现了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的情况。例如,在市场经济中是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而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劳动价值决定商品价格;发展经济需要大量引进利用外资,但是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利润来自剥削。尽管如此,很多中国经济学界的重要人士,仍然顽固地坚持原有观点(1,2)。经过多年的政治宣传和理论教育,“资本家靠剥削发财”已经在中国劳动阶层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工人理论家激烈批判私有化改革理论的基本依据(3)。中国高等院校的经济学教科书仍然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线,仅仅略微增加了一些有关市场经济的内容。虽然有人发出了“改写政治经济学”的呼吁(4,5),但是至今未见行动迹象。对于在大学中讲授西方经济理论,有人提出仅仅“述而不批”或者“批而不透”是不行的,必须“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评析”(6)。中国基本经济理论的滞后状态,可能成为阻碍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障碍,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时,甚至可能成为走回头路的推动力之一。

中国的经济学家现在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既不能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又不能指导制定经济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在中国的独特地位,无法把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放在一个客观的位置上,批判其中违背客观实际的部分,利用其科学成分。

由于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中国很多经济学家正试图通过修正劳动价值论,走出这一两难境地。例如,有人提出不仅活劳动(人的劳动),而且物化劳动(机器等)也能够创造价值,试图在不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为资本利润的来源找到一种正当解释(7)。虽然他们小心地遵循着马克思的思想方法,但是仍然受到了激烈的反驳(8,9)。

笔者认为,尽管面对经济现实,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捉襟见肘,但是仍然占据着中国经济理论的主导位置,除了政治因素,还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劳动价值论无法在实践中进行验证。

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价格取决于其劳动价值。但是,马克思又说,同样时间不同种类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量是不同的,而且商品价格可以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因此,在仅有的两个可以实际测量的参数──商品价格和劳动时间──之间,存在两个不确定的环节,即:

劳动时间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

商品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的关系

因此,对劳动价值论的定量分析根本无法进行,最多只能责问一声:有些商品的价格,偏离其劳动价值的幅度是否太大了?(10)无法使用实际数据验证理论,正是中国经济学家围绕劳动价值论多年激烈争论却不能得到一致结论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

(二)反对马克思的人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资本利润的来源。

马克思的理论在解释利润来源时,直观易懂:人类肌肉和大脑的劳动创造了价值,没有生命的货币、机器和土地不会创造价值,因此利润只能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反对马克思的人只是坚持资本和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应该和劳动一样获得报酬。这种解释与其说是理论,还不如说是对现象的写照,因此缺少说服力。

(三)反对马克思的人,有一种错觉,即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如果存在问题的话,也只是其基础──劳动价值论──存在问题。

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特别喜欢引用一百多年前一个反对者的话:“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思的人的唯一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11)这段话是这种错觉的起因还是加强了这种错觉,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可以肯定,正是这种错觉使得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几乎全部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上。

然而,仔细研读《资本论》,可以发现,至少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中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本文将主要讨论马克思在定义工人必要劳动时间时的一个错误。

一个无法成立的“如果”

我们知道,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他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要求雇佣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12)。

这种思想在农业生产中是基本正确的。因为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仅仅是劳动地点不同,劳动效率是基本一样的,例如,生产一千斤谷物所需要的总的劳动时间是差不多的(和地主雇佣的其他农民合作、使用较好的农具,会提高一些劳动效率),因此,农民只能在相当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劳动时间来补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在工业生产中,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工人在工厂里劳动时,与其他工人合作并使用机器,和他作为个人、在家里独自使用简单的工具从事生产相比,劳动的效率要高得多。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模型是:一个工人每天在工厂劳动12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12个物化劳动小时(马克思用来衡量价值量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价值单位”。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一个“物化劳动小时”,即一个价值单位)。然而他一天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有6个价值单位。资本家把新创价值的一半(6个价值单位)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另外6个单位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他的利润。在这个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均为6小时。剩余价值率(马克思用来衡量剥削程度的指数)是

6/6=100%

马克思在定义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时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既然工人在生产劳动力日价值(如3先令)的工作日部分内(即6小时内──引者注),只是生产资本家已经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是说,只是用新创造的价值来补偿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所以,这种价值的生产只是表现为再生产。因此,我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不以他的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这种劳动对资本和资本世界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工人的经常存在是它们的基础。”(13)

这段话有几层意思:

(1)如果工人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

(2)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6个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3)这6个小时的劳动只是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所以称为“必要劳动”,这6个小时就是“必要劳动时间”。

(4)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必要的,因为不论他是为资本家劳动还是为他自己劳动,他都必须进行这部分劳动。

(5)这种劳动对资本家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资本家需要工人能够长期进行劳动,而且不断有新的年轻工人接替年老的工人。

然而,上述第二点是存在问题的。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资本家之所以成为资本家,是因为他预付了货币,准备了机器等各种生产资料,把工人组织起来,实行分工和协作,使生产这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一个工人“独立地”劳动,怎么会有这些条件呢?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商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生产商品实际消耗的劳动时间,而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14)。如果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6小时,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那么,一个人即使耗费了12个小时才能生产出一件这种商品,他的产品的价值仍然只有6个价值单位,而不是12个价值单位。

由于一个工人独立劳动时没有和工厂相同的“其它条件”,所以,他生产同样的产品劳动时间要长得多,但是产品的价值只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他要在家里创造出6个价值单位的产品,劳动时间将不止6小时,而是几倍甚至几十、几百倍于他在工厂里的劳动时间。保守一点,我们假设需要两倍于他在工厂劳动的时间,即12个小时。

根据马克思的定义:“必要劳动时间”等于生产生活资料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对于一个工人来说,他原来为自己劳动时,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需要工作12小时。现在他在工厂里,也是劳动12小时才能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对他来说也就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了。

如果我们假设生产同样的产品,独立劳动需要的时间是在工厂劳动时间的一倍以上,就可能出现负的剩余劳动时间,即工人在工厂劳动比独立劳动更合算(见表1)。

也就是说,马克思仅仅注意到“必要劳动”的必要性,是不以工人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但是他没有注意到,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却是随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变化而变化的。

表1:对工人劳动时间的分析

在工厂劳动

(生产一件产品需要6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50%,生产一件产品需要12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25%,生产一件产品需要24小时)

劳动时间

(小时)121212

产量

(件)210.5

产品价值

(例中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工厂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即6小时;每件产品的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1263

工人得到的报酬6

(工人得到新创价值的一半)6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3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

必要劳动时间

(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量为6个单位)6小时12小时24小时

对工人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独立劳动时获得同样报酬所需的劳动时间)12-12=0(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计算)

12-24=-12小时(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I计算)

对资本家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工人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创造工人工资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12-6=6小时

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工人在工厂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和其他工人合作,必要劳动时间比他独自劳动时要短得多。因此马克思遗漏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

马克思的那段话实际上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如果工人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由于其他条件完全不同,他平均一天要劳动更多的时间,不仅可能超过6小时,而且可能超过12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因此他在工厂里劳动可能比自己独立劳动更加合算。工人在工厂里劳动,不仅可能不受到剥削,反而因为和现代化的生产方式融为一体,使自己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尽管他只能得到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实际报酬仍然比自己独立劳动时高得多。”

对于工人来说,在工厂劳动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但是对资本家来说,由于他准备了机器、组织工人相互协作,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余劳动时间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利润的确来自这些剩余劳动时间。

但是,能不能因此就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不能。因为剩余劳动的出现,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劳动效率的提高,来自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协作,而这一切均是资本的贡献。

把劳动效率提高产生的成果强行归给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借助汽车,人们可以缩短从一地到另一地的时间,但是谁也不会把时间的节约归功于乘客的两条腿。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愿意制造汽车了。

把工人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是不准确的,这段时间实际上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维持投资者继续投资兴趣的“必要劳动时间”。利用资本,工人可以大大提高自己劳动的效率,获得独立劳动时不可能得到的报酬。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工人为资本工作,为维持投资者投资兴趣而工作,也是在为自己工作。

我们可以看到,和分析商品交换时一样(15,16,17),在分析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也要考虑“劳动时间”以外的因素,例如不同劳动条件下生产效率的差别。工业生产方式中这种差别非常显著,是不能忽略的。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和地主一样,资本家也只能通过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价值才能获得利润。在工业生产方式中,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概念来证明资本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错误的原因

人们可能难以理解,为什么伟大的博学家马克思会犯如此简单的错误,把一个影响波及全人类的重要理论,建立在一个可能性等于零的假设上。笔者认为,问题在于

(一)马克思没有正确理解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本质动机。

马克思说“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18)。也就是说人们相互交换商品是为了互通有无。但实际上不是这么简单。

亚当·斯密有一个经典的关于商品交换的例子:“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么,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19)也就是说,捕杀海狸的渔夫和捕杀鹿的猎人,为了互通有无,按照“等量劳动相互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然而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

我们假设一个渔夫可以用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一个猎人可以用一天的时间捕杀一头鹿,他们两人在市场上交换各自的产品。

斯密没有告诉我们如果猎人去捕杀一头海狸的话需要几天时间。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猎人也能够用两天或不到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他就会自己去捕海狸,而不是花两天时间先去捕两头自己不需要的鹿,然后再来和渔夫交换一头海狸。因为这至少将额外增加交换产品的麻烦。就好像我们不会用5元钱买一本我们不需要的书,然后去旁边的柜台费一番口舌换一枝价格为5元的钢笔。我们肯定是直接去买那枝钢笔。

猎人不直接去捕海狸,而是去捕鹿,然后再用两只鹿换一只海狸,充分说明对于他来说,间接地得到海狸比直接捕杀海狸对他更加有利,最可能的原因是:只要花费较少的劳动。因此,猎人捕杀一头海狸肯定需要两天以上的劳动时间。我们不妨假设是三天时间(这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但是足以说明问题)。

因此,当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时1:2时,猎人用两天的劳动产品:两头鹿,可以换得他本来需要三天时间才能获得的一头海狸,因此他可以节约一天的劳动时间。

猎人需要一头海狸,这是他参加商品交换的出发点(他为什么需要海狸不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但是,这不能成为他进行商品交换的根本动机。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那头海狸。仅仅因为先捕杀鹿,然后去交换海狸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海狸捕杀者──渔夫──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

猎人捕杀海狸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经验、合适的工具、居住地离开海边较远等等因素。

同样道理,渔夫需要鹿,不能成为他参加商品交换的理由。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鹿。仅仅因为先捕杀海狸,再去交换鹿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鹿捕杀者──猎人──交换劳动产品。

渔夫捕杀鹿之所以需要较多的劳动时间,可能同样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捕鹿经验、合适的工具、需要额外的时间进山等等。

因此,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是节约劳动,而互通有无仅仅是商品交换的表面动机。

由于我们(包括马克思)身处一个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的社会,当我们需要某种物品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去商店购买,而极少考虑自己制造的可能性。当孩子要吃巧克力时,我们总是花几块钱去商店买一包,而不是花费整个星期天的时间自己在家里制造,尽管这样可以彻底杜绝孩子吃到伪劣产品的可能性。人类自己制造所需物品的念头,已经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而退化得差不多了。反映在经济学中,就是错误地理解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仅仅是互通有无。当代经济学把“偏好”作为商品交换的出发点显然也是存在问题的。

由于马克思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只注意到了商品的物质区别,而没有注意到交换双方获得同样的物品需要不同的劳动时间(这种差别正是商品生产者利润的来源(15,16,17))。因此在讨论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他没有注意到同样的劳动时间对交换双方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也就不可能发现:从工人的角度看,必要劳动时间可能等于或者大于在工厂的总劳动时间(分别对应表1中独立劳动方式一和二)。

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用自己的劳动换得货币,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被马克思忽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工人因此得到的货币要多于自己独立劳动、然后出售产品所能获得的货币。劳动和资本结合后所产生的利益增值,是雇佣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长期和平共处、雇佣制度得以稳定存在的基础。

(二)马克思没有把对工业生产方式的理解应用到对劳动和资本交换过程的研究中去,仍然使用农业时代的观点看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讨论了分工、协作和使用机器对商品生产的影响,说明他对工业时代已经有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然而他是在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确定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之后,才引入这些范畴的。这充分说明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并没有考虑工业生产方式不同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因此,在研究工人劳动报酬问题时,他只注意了“劳动时间”一个因素,却忽视了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同样时间的劳动会创造不同量的价值。

马克思有一个错误的观点,他说:“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一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20)这是和他自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完全自相矛盾的。协作可以缩短生产商品的时间。因此,在同样的时间里,1200个工人相互协作,生产的商品数量肯定多于1200个单独劳动的工人。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样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因此,1200个工人协作劳动创造的价值肯定多于他们分散劳动的结果。

(三)马克思的论述方式存在问题,很多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展开,没有加以仔细的推敲,因此难以发现自己的错误。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很多至关重要的地方,往往寥寥数语,几笔带过。对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另一个重要的例子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

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观点,在他的经济理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却非常简单:“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4)那么,具体如何确定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只给了一个简单例子:“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14)可是,在蒸汽织布机刚刚开始被使用,产量远远低于手工产品时,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等于手工织布的一半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除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恒等于最短必要劳动时间(这和马克思的定义相冲突)。因此,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推导出的结论应该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和生产它所需的劳动时间长短有关,还和它在各种不同生产方式中的产量有关。只有用蒸汽织布机生产的布大大超过了手工织布的产量,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等于(严格地说是“接近”)用蒸汽织布机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与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量有关,还与不同生产者的产量有关。即使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不变,只要企业主调整各自的产量,就可以改变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的价值。

与此同时,马克思常常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不惜笔墨,反复论述。例如,他花费了二十多页的篇幅,讨论“20码麻布值1件上衣,1件上衣值10磅茶叶,所以10磅茶叶值20码麻布”之类的问题(21)。尽管如此,这一长篇论述中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错误。

例如在讨论一种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变化、其相对价值也将发生相应变化时,马克思列举的第二种情况是:“麻布的价值不变,上衣的价值起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羊毛歉收而增加一倍,现在不是20码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21,第68页)羊毛歉收为什么会引起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根据常识,只要羊毛的质量没有变化,工人生产上衣所需的劳动时间不可能因为羊毛歉收而发生任何变化。马克思这样说,其出发点显然是:羊毛歉收,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上衣厂的资本家必须花费更多的货币去购买羊毛。多支付的货币属于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可以折算成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羊毛歉收后,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把构成商品成本的不同因素全部不加说明地换算成“劳动时间”一个因素,然后再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

结论

(一)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

(二)本文的分析并不需要以否定劳动价值论为前提。相反,在本文的论述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所以,即使劳动价值论成立,剩余价值理论也不能成立。因此,《资本论》没有证明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

结束语

《资本论》中简短有力、象现代广告的口号一样简洁明了的结论(例如,“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22),很容易引起文化程度不高的劳动大众的共鸣,得到他们的认同;而它壮观的厚度和拗口晦涩的论述,给真正想研究它的知识分子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只有象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结合对实际经济活动的深入观察和理解,坚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逐字逐句地推敲分析,才能在马克思的文字丛林中理出一点头绪来。

1997年8月于上海

参考文献:

1,傅军胜:“全国劳动价值论研讨会综述”,《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35页

2,钟粟:“经济学家面临选择”,《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26页

3,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1期,第54页,全国总工会工运研究会1996年年会介绍。原载于《改革内参》1996年第19期

4,王则柯:“还得下决心重写政治经济学”,《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9期,第31页

5,黄佶:“赞成:政治经济学的确需重写”,《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第43页

6,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5期,第44页,原载于《当代思潮》1996年第6期

7,钱伯海:“论物化劳动的二重性”,《学术月刊》1995年第7期,第24页

8,梁劼:“物化劳动果真创造价值吗?”,《学术月刊》1996年第7期,第75页

9,顾钰民:“再论活劳动是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学术月刊》1996年第11期,第71页

10,王则柯:“‘物以稀为贵’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2月版,第353页,注3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63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2页(其它版本《资本论》中的此段中文译文见注)

1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52页

15,黄佶:“剩余价值不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民主中国月刊》,1993年11月号,第28页

16,黄佶:“利润:消费者给生产者的报酬”,《民主中国月刊》,1994年10月号,第38页

17,黄佶:“商品不是等价交换的”,《中国研究月刊》,1995年7月号,第68页

1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182页

19,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42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358页

2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61至87页

2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5页

注: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第一卷德文版第一版翻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9月版,第190页:

“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作为独立的劳动者,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注1:“独作为独立的劳动者”:原文如此;2,着重记号是原有的──引者)

篇5

论文关键词:密切协作,物理课改

 

物理实验员是物理实验仪器装备的管护者和准备者,也是物理新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实验员长期从事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和使用工作,他们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管护和熟练使用仪器装备的方法经验。任课教师是物理演示实验、学生探究实验的主要实施者和指导者,在物理实验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实验员与任课教师由于在实验教学中的角色分工、侧重点不同,所起的主要作用也各不相同。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物理实验效益,有效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把物理新课程改革“凸显物理学的学科特点,全面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实践和创新能力”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彻底消除有些教师认为实验员所从事的工作只是一些教学辅工作,对物理教学所起的实际作用不大,自己才是物理教学的主要承担者等一些偏见,以及个别实验员对自己工作的性质认识模糊,认为只要自己工作努力、不需要任课教师的协助支持就会做好实验管护工作等的错误观点。实验员与任课教师都是课程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物理实验教学的整体系统,互为依存。

因此,二者在实验教学中必须互相尊重、通力合作、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而不是相互脱节、相互指责、要求不统一,让学生无所适从。这样,即使再好的仪器装备也发挥不出它应有的效用物理论文,实验教学的效果就会大大折扣!只有二者在工作中紧密协作,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就会有效地提高物理实验教学的课堂效益,把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下面阐述一些笔者的做法与经验,与各位同仁交流和共享:

一、互相尊重、密切协作

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思想基础论文的格式。由于物

理学特有的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特点,实验员与课任教师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教学系统中不可分割、紧密联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教学分工的不同,没有地位的高低、主次之分。实验员是任课教师的参谋和助手,课任教师是实验教学的主导者和引领者,彼此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默契配合、各负其责。

课任教师要尊重、理解、支持实验员的工作。督促要求学生严格按实验的操作规程进行,带头爱护实验仪器,实验毕与实验员一起检查验收仪器装备的使用情况,督促学生按实验要求,认真填写实验记录档案,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素养和严谨的实验习惯等。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各地教育资源的合理整合,大多数学校的学生探究实验都是按两人一组配备的,组数较多,仅凭课任教师一人进行全面指导会难以兼顾,这就需要实验员给予积极协助指导。

同时,二者在实验教学中的指导方向各有其侧重,优势互补,实验员侧重于仪器设备等使用方法指导,而任课教师则侧重于实验原理、实验步骤方法、实验数据的处理等方面,二者恰当有机的结合、互为补充,将会发挥各自的长处,最大限度地提高物理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

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实验员与课任教师也毫不例外。实验员熟悉物理

仪器装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课任教师要虚心向实验员学习请教,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特别是年轻教师更要向实验员拜师学艺,逐步摸索仪器设备的使用要领,在学习和使用中提高自身的实验技能,改进实验方法,这也是物理新课程资源建设的需要。实验员应把平时发现和积累取得最佳实验现象的技巧,及时传授给任课教师。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地区经济的日益强大,物理实验设备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这就需要课任教师必须同步更新实验技术,凭过去的老经验是行不通的。

如现今条件较好的学校都更换了过去简陋的实验台,代之以美观漂亮、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实验台,数字化的实验设备也逐步走进了中学物理实验室,成为物理实验教学中的一大“亮点”物理论文,课任教师就必须熟练地了解和掌握其使用方法,便于在实验指导中做到心中有数。

实验员也应该向课任教师学习。由于他们长期直接从事课堂教学,对物理实验原理,教学重、难点的确定与突破,学生观察点的把握,以及物理实验效果的是否明显,对物理规律、物理概念的认识理解都有深刻的体会与感悟,在仪器的使用和实验的改进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独到的见解,实验员必须悉心关注和收集,这虽然是一些点滴经验,但都是最实际、最有效的思维“火花”,长期积累应用,就会促进教学资源的共同利用。

如做静电感应的演示实验时,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直观地观察到感应起电的实验现象,在球形导体上贴上了几根红丝线,这虽是一个简单的改进,但实验效果却非常生动直观。实验员保留了这个微小的改动,一直沿用至今。

三、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物理实验员与课任教师的工作是衔接紧密、协调一致的,二者互为依存、各有特

点。实验员为物理实验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和技术支持,而任课教师是实验教学的具体实施者。二者相互支持、配合默契,才能取得物理仪器管护与提高实验效益的双嬴!

如物理仪器的管护离不开任课教师的支持配合,而物理实验器材、材料的充足提供、实验指导也离不开实验员的全力以赴,只有二者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实验课堂结构、实验效益的最大化论文的格式。

四、相互补充、全面发展

实验员与课任教师是组成实验教学最关键的两个因素,课任教师在演示实验中要

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有关仪器装备的管理要求,在学生探究实验中事先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强调仪器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学生树立爱护仪器设备的自觉意识,真心诚意地理解支持实验员的工作。

而实验员在实验中深入课堂,一方面,检查督促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及时处理实验中的突发问题;另一方面,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当好课任教师的得力助手。同时,由于学生之间的智力差异、生源地的差异、及动手操作能力等的差异影响,全部学生不可能在有限的实验时间内都能达到预期的实验要求,总有一些学生希望在课外时间继续进行实验练习。因此物理论文,实验员可在课余时间开放实验室,指导有实验需求的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练习探究,以作为课内实验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五、相互交流、彼此沟通

相互交流是人们之间消除矛盾、的最好办法。实验员与课任教师在仪器

使用和准备实验时,由于他们对问题的理解、认识上必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必须相互交流、坦诚相见、反复实验、尊重科学、大胆改进,以提高物理实验效果为共同目标。

如笔者用摩擦力演示仪演示滑动摩擦力时,实验员提出要用硬塑料、硬纸片等材料制作几种不同的接触面,和原仪器较粗糙的接触面相比,既减小了摩擦力,保持了测力计指针的相对稳定,便于学生观察,又直观地显示了不同材料制作的接触面相对滑动时产生摩擦力的明显不同的现象。最后,实验的实际效果也验证了这一点。

篇6

问卷中涉及学员教学参与程度、学习动力、网络资源利用三四个项目共8个问题,其中教学参与度3道题,学习动力1道题,资源利用4道题。问卷调查时间为2013年8月至9月之间,历时约一个月,这期间由于大一新生刚刚入学,未列入调查范围,从大学二、三、四年级三个年级中随机抽取学员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大二学员40名,大三学员40名,大四学员40名。由于院校的特殊性,调查对象均为男性,包括本院各个专业。问卷采取当场发放当场回收的方式,由相关学员分别带到自习教室或者宿舍发放,并当场回收,确保问卷有效率,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二、结果分析

1.信息化资源利用不足,教学时空受限。

作为部队院校,由于管理上的特殊性,学员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受到限制,网络资源利用有严格的管理审查程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员利用信息化资源的空闲时间。信息化资源利用调查显示:63.3%的学员接触民网时间每周在1小时以下,72.5%的学员接触时间在3小时以下。如何利用一些规定范围内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其利用率一直是军校信息化教学改革的热点。

2.激励措施不充分,学员教学参与程度不高。

现行的教学考核机制重“教”而轻“学”,这在提高课堂授课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很少有机制能将学生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能力培养情况进行及时反馈,通过学生考核来评价教师授课质量。经调查显示85%的学员课上较少或者仅是偶尔,甚至根本不参与课上互动。原因多在于不好意思(28.5%)或者跟不上教员进度(35.7%),还有些学员不善于表述(18.4%)或者怕说错了(8.3%),另外,还有7.5%的学员出于从众心理———别人不参与,2.5%认为教员不会注意到自己,所以懒得回答了,其他原因占5.8%。主动参与课堂互动的学员有13以上是为了争取好成绩。如何广泛调动学员课堂参与积极性是教学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难题。

3.展示平台较少,学习兴趣不浓。

据调查显示,39.2%的学员学习动力来源于为今后发展做准备,还有28.3%的学员出于争当优秀学员或者不给连队“拉后腿”,仅有23.3%的学员是感兴趣才学习。如何激发学员兴趣是今后教学努力的方向。

三、《大学物理》实验班课程设计

1.教学内容,注重把握“一个方向”。

这也就是瞄准教学内容为军事人才培养服务的目标,增强学科军事应用背景,例如在导体教学中我们引入了电磁脉冲武器的内容,从军事问题入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电磁感应学习时又介绍了系列电磁炮的工作原理,为学员今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基础;而光电效应部分也涉及了微光夜视仪的知识,等等。

2.教学方法,遵循“两条原则”。

其一,以“学员位主体”,通过学员主动参与,设置本讲小教员、实验小助手等,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其二,以“教员为主导”,通过启发式教学,设置讲座课,讨论课等,提高学员的科学素养。

3.教学手段,突出“三点运用”。

首先,突出信息化教学资源的运用,拓展教学时空:在实验班教学中,为了克服学员时间不自由、上网不方便的问题,利用大学物理辅导时间,安排适当教室,使学员完成课前预习,课后查找资料的部分任务,减轻课下负担。其次突出课上互动平台的运用,体现课堂参与:在内容适当的位置设置“本讲小教员”,根据预习作业的完成情况,选取学员完成部分内容的讲解,而对于一些习题课,可放宽学员讲解时间,比例可增加到授课时间的50%,这有助于学员课后自学能力的培养以及表达能力的锻炼。最后,突出课外教学环节的运用,强化知识探索———小论文、小制作,甚至是制作一道题目的动画(可用PPT、MATLAB等各类软件)作业的布置,都使得学员课后要不断地尝试、探索,这种探索的过程就是学员创新、实践等各种能力提高的过程。

4.考核方式,体现“四化特色”。

课程考核的目的是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以综合能力培养为目的的考核模式,不仅对学生,对教师也是一种挑战。本文根据我院现状,结合现有资源,建立了一套模块化的考核内容全面化、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人员多元化、考核制度健全化的综合考核体系。

5.教学效果分析。

篇7

本文作者:郑皎工作单位: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国内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笔者近来对国内一些物业公司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目前我国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做了如下归纳。(一)目前国内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第一,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由于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未按会计制度设置明细账、会计资料手续不完备、会计科目使用错乱等现象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些公司没有清晰准确的财务报表为管理者提供分析材料。第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国内物业公司总体上看,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比较薄弱,整个行业至今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财务管理办法,导致很多企业内部没有制定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投融资手段比较局限。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受“物业管理不过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水电维修”等之类井底之蛙的观念影响,筹资困难是当前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中小物业公司的头号难题。本身物业行业利润率就偏低,再加上经营规模比较单一,这就导致在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上的选择余地非常小。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物业公司就选不到好的投资项目。第四,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由于对资金管理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周期变长,滞留资金多,不仅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影响了企业整体的资金营运水平。(二)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财务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很多物业公司的领导认为,物业公司对财会人员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只要会简单的日常收支记账足矣。这就造成物业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水平不高,甚至无证上岗、没有会计技术资格证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第二,财务管理制度过于多元化。有些规模较大的物业公司拥有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有能力制定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供本企业参照执行。但是有好多物业公司由于组建方式不同,参照上级主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多种多样,没有一个统一完整的标准供参照执行。第三,投融资管理缺乏科学性。物业公司受自身经营规模和资质等级的限制,往往缺少好的投资项目,即使遇到好的投资项目,由于没有专业的决策者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大多是靠感觉进行决策,也没有组建好的投资管理团队,经常会导致这些项目面临很大的风险。随着物业管理需求的增大,物业管理也逐渐走向市场化和专业化,这就要求投融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业知识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第四,资金管理力度不够强。由于物业公司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往往在项目的资金投入前没有去做充分的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缺乏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导致项目的资金回收期变长,甚至有的资金无法回收,造成资金的大量积压或流失,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了企业整体的盈利水平。(三)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第一,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定期培训是很多优秀企业采用的提高人员素质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此外,公司还应按业务的需要合理配置财会人员,要求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日常发生的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操作执行,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在社会上公开招聘有丰富经验的专业财务工作者。第二,制定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要想充分落实好理财的自,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完整的、规范的、适合本企业生存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第三,拓展和开发新的投融资渠道。物业公司作为盈利性质的服务型企业,只靠物业费的收入是不够的,必须拓宽服务经营的范围,才可能创造更多的利润。但是物业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尽可能选取中短期投资,减少长期投资。另外,物业公司在做好内部筹资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去探索外部筹资的渠道,例如,银行贷款。第四,加强企业资金管理能力。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企业没有资金,如同人没有血液。因此,首先,要提高企业的成本控制意识,要求劳动密集型的物业公司必须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其次,物业公司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控制系统。最后,物业公司应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

构建物业公司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物业管理企业中更是如此。目前很多物业管理企业都是微利经营,有的甚至会有亏损,这就要求必须构建一个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供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参照借鉴。(一)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构建的必要性第一,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立足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目前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弱点就是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这样会导致决策层没有科学的、准确的、能够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的第一手资料可以参考。随着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作保障。第二,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加强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企业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都有计划、协调运作的作用,通过有明确职责、适当的风险控制机制来贯彻落实。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自身设定的财务表现水平,同时还能不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是避开财务风险的有力保障。企业的生存全靠资金,不管是筹资还是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要想科学的避开风险,就要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市场环境下,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二)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原则第一,真实可信,实事求是。企业的管理者每做出一个决策都要用科学的态度,以事实和正确的信息为基础,这就要求企业提供的各类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尤其是各项财务数据必须是真实、及时、准确的。如果数据掺假,就会影响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判断,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二,系统管理,领导重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采用系统的方法,就是将财务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大系统,在管理的过程中要遵循其层次性、整体性、目的性的思想,对组成财务管理体系的各个子系统也要进行监管。第三,利益兼顾,持续发展。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就是要兼顾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管理者、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倡导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因此,构建科学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财务管理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三)物业公司科学财务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第一,财务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当今社会信息化对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目前国内很多物业公司掌握的信息比较滞后,信息反馈的能力也比较薄弱,使财务工作显得很被动。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应该在预算管理上多下功夫,要在每个经营项目开始之前,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财务决策,围绕项目编制出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预算表,组成一个完整的预算体系。第二,财务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在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成本控制,可以事先限制各项费用和消耗的发生,有计划地控制成本的形成,使其不超过预先制定的标准,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按照成本控制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第三,财务绩效评价。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实施后,为了检验其实施效果,要对物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营运水平、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内容作出评价,以能准确反映这四方面的各项定性指标和各项定量作为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本地区甚至全国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综上所述,构建一个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是势在必行,全面高效地建立以财务预算管理为前提,成本控制管理为重点,财务绩效评价做保障的财务管理体系,为我国物业公司提供一个良好的借鉴。

篇8

库恩的范式理论是针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而提出的,同时也被广泛引用到科学研究之外的其他领域,现代生物科技作为科技发展的一个特殊部门,范式理论当然的适合对现代生物科技的研究。如果能够构建出现代生物科技的范式,根据范式理论所主张的在科学实践活动中树立被公认的范例,形成科学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并成为科学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那么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会被规范到被公认的框架之中,执行着共同的准则,而这样的框架和准则是世界性的,也就是国际间所共同认可的,同时,这样的框架和准则是有利于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发展的,包括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现在和将来;而一切不符合人类社会共同体的,也就是超出框架之外、违反准则的行为将受到禁止、谴责和应有的惩罚,如此一来,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是良性的发展。这些都有赖于现代生物科技范式的构建,而事实上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容易引发伦理方面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其中又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科技发展的“旧范式”和“新范式”之间的问题,也就是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科学革命”;另一方面是科学技术和伦理之间谁者为先的问题。

1、从“科学革命”的角度讲

首先我们假设现代生物科技完全能够按照其积极的一面来发展,同时会形成一种新的为人类所共同接受的科学技术现象,或者我们承认现代生物科技具有积极的一面,而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依然受到广泛而激烈的争议呢?这可以从库恩的范式理论来解释,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仍旧处于“旧的范式”里边,而现代生物科技作为一种新的科学技术现象只是处于一个初级的发展阶段,或者说它们尚未成熟,没有达到能够冲破旧的范式,塑造新的范式的水平。库恩通过对大量的科学史实例的思考,比方亚里斯多德“物体自由落体的速度和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的结论被伽利略的比萨斜塔试验的事例,可这一错误结论却被人们一直承袭了二千多年;以及诸如此类的后面的结论对前面的结论的改进,而前面的结论却也被人们接受并存续了一定的时间情形,使得库恩想到了各个时期科学发展的“当前性”,库恩认为每一种科学传统在当时当地的历史语境中都是合理的,[5]而对科学思想史达到更好理解的途径是站在当时当地的语境中去考察不同时期的科学,而决不要将它们看作是现在科学的绊脚石。[6]科学发展的合理和进步存在于当前人们一致认可的共同认识当中,这也就是科学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也就是库恩所思虑到的“范式”。而这一范式就是对“常态科学”中科学群体共同分享的一系列模式和假设的一种概括。在这种“常态科学”中,也就是已经形成的范式里边,科学群体通常都在严谨的逻辑框架下运行,如果没有大胆的探索精神并提出新的理论足以冲破旧的范式是断不可以打破这些框架的。而处于“常态”下的科学家们并非就是客观的,但他们有理由持守“正统”的理论,并倾向于在现有的架构内寻找问题的答案。譬如,公元三世纪希腊天文学家阿利斯塔克就提出了行星围绕太阳旋转的理论,但是当时的科学群体却以托勒密的地心学说为正统,没有准备好接受这一认识的飞跃。所以就现代生物科技群积极的一面而言,我们可以予以发展,事实表明这也是一种需要,而现在所遇到的争议就有如以上所举的例子,人们特别是科研群体仍旧处于“常态科学”的范式当中,没有意识到建立一个新的范式,而实际上仍不是时候,这倒不是说现在人们对科学技术所持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是错误的,也不是说据现代生物科技群重新塑造的范式不存在瑕疵,而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况且现代生物科技群现在仍未达到这样的水平。但现代生物科技群仍在发展,而且是迅速的发展,这就难免导致一些科研活动及其成果超出于当前科学群体所持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的框架之外,而这一框架的形成和应用已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为科学界所推崇,也为社会所接受甚至深入人心,所以,当有谁动摇到这一框架时,首当其冲必是业已形成并稳固实行的伦理准则,伦理问题也就随之而发。

2、从科学技术和伦理之间谁者为先的角度讲

科学技术总是一往如故的追求创新的向前发展,而伦理则追求尽可能的稳定,科学技术的开放性和伦理的保守性形成了一定的对比关系,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同伦理的维护产生摩擦也就在所难免,问题是当两者指向共同的主体人本身时,触动了最敏感的伦理准则时,两者在短期内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调和,冲突也就变得异常激烈。如果基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而构建出新的范式的话,那么,人们就会问科学技术和伦理到底谁应该得到优先考虑,这其实就是科学家同伦理学家争论的焦点所在,一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改造伦理、引领伦理的发展;一是以已有的伦理准则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事实表明双方的争论各有其合理的依据,首先是科学技术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甚至本身就是人类文明成就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使得伦理方面很大程度上去除了落后的一面;紧接着是伦理规范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评价、指引和辩护功能,而对于科学技术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伦理规范可以进行有效的防范,指引科学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健康的发展。当然这只是在科学家同伦理学家之间展开的争论,虽然这一争论具有代表性,但由于现代生物科技涉及的问题具有广泛性、根本性和敏感性,所以对其争论也就变成全人类的了,而且各界有各自的评判标准和看法,结果导致基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进行新的范式的构建困难重重,因为范式的构建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得到“公认”,才能形成科学研究者群体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而目前的背景情况不具备构建新的范式的条件。面对现代生物科技范式的构建难题,或者说对于现代生物科技难以在世界范围内不能形成共同的评价标准,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和伦理的评价的之间的冲突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而现代生物科技发展遇到的伦理问题也就在所难免。

二、现代生物科技和伦理的协调发展方面

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快速发展,而相反的伦理特有的保守性,导致现代生物科技对伦理的冲击越发的明显,使得已有的伦理的条条框框难以满足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下反衬出伦理的缺位。

(一)从伦理学的变革进程来看

现代生物科技的起步发展刚好处于伦理学的变革时期,因为现代生物科技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人类进入分子生物学时代后才正式发展起来的,在元伦理学出现以前,规范伦理学一直都是西方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形式,规范伦理学主要是对义务和价值的合理性等最一般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的研究,而到了20世纪初往后元伦理学又成了西方的一种主要的伦理思潮,元伦理学最初由新实证主义者提出,并为后来各派沿用,形成了直觉主义伦理学、感情主义、语言分析学派、伦理自然主义等派别,侧重于道德语言中的逻辑分析,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这两个术语以及环境伦理学的概念被越来越普遍地使用,促使应用伦理学作为一个术语得到了承认,应用伦理学也就作为一门同理论伦理学相异的新的伦理学出现了,这是在现代生物科技出现前后伦理学的发展线路,反映了伦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相应探索,而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包括在其中,只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伦理的震动更为激烈,以致伦理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好调整跟上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步伐。

(二)伦理学的探索发展及其遇到的困境

1、关于近代的规范伦理学

从近代的规范伦理学来看,以康德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在近代社会的大发展中遇到很大的困难,规范伦理学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所要到达的目标就是说明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人本身的行为做到道德上的善,无论是对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原则的研究,还是对于具体道德问题中道德的一般原则的解释和说明,规范伦理学都是力图将伦理规范通过演绎的方式转变成重要的行为准则并得到普遍化,可是实践中确实难以做到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社会总是在发展变化,新的事物新的现象也会不断的出现,而规范伦理却难以应对,这是理论和实践相脱节所导致的结果,这就必然的引发伦理学的变革,诚如康德所言,“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属于理智世界的存在者,人只从自由的理念来思想他自己意志的因果性”[7],规范伦理学是应该重新使用理性考虑新事物新现象了,而在伦理学的变革之前和变革之中,以及虽经变革却仍未找到适当的行之有效的伦理途径或找到但尚未得到完善的时间里边,伦理对于社会各方面的规范作用仍可以被理解为有所欠缺的,也就是缺位了。

2、元伦理学的出现

当规范伦理学所主张的伦理规范的普遍化要求遇到严重阻碍后,伦理学逐渐偏向纯粹理性层面上的研究,这就是元伦理学或形式的伦理学的产生,最初由新实证主义者提出,并为后来各派沿用,元伦理学侧重于分析道德语言中的逻辑,解释道德术语及判断的意义,将道德语言与道德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分开,主张对任何道德信念和原则体系都要保持“中立”,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问题。元伦理学是排斥传统的伦理学的,因为元伦理学不主张提出任何关于实践的指导与建议,只是把伦理学的任务限制于对伦理学的概念与判断作性质与用法上的分析工作,这是脱离实践的带有“经院”性质的研究方式,难以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具体到每一实际伦理案例当中。另外,在具体的研究中,元伦理学有时会机械地搬用自然科学的机械符号和公式,这些具有形式化和脱离实际的倾向,也受到许多伦理学家的诟病。当然,元伦理学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其对于新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科技的指引和规约方面显得很欠缺。[8]

3、应用伦理学的探索

为了解决元伦理学存在的这些问题,人们急需一种切实可行的更有效的伦理学,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伦理关系,现代生物技术当然的包含其中,而因其在伦理方面的敏感性,现代生物技术也应该是伦理学发展研究首要考虑的对象之一。针对元伦理学向纯粹理性的方向发展的的情况,伦理学重新朝着实质性的方向探索。伦理学进入应用伦理学的发展时期,伦理在实践中的应用,比如在医学、政治、法律、生命、环境等方面的应用,都使得应用伦理学大受欢迎并得到长足发展,其中在医学、生命、环境方面研究很多都和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有关,比如干细胞技术在治疗方面的运用,克隆技术对生命现象的研究方面影响,转基因技术的运用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应用伦理学对实践性的回归,其实也是对伦理学的回归,因为伦理学本来就是一门实践的学问,而更为重要的应用伦理学有针对性跟上现实的发展需要进行研究,既明确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同时也考虑它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在研究的内容方面也从以往伦理学所关注的态度、情感、愿望转到更多的关注境遇、需要和利益,这些都是适应现实中新发展的需要,而“应用伦理学的任务……在于对现存的不同立场进行调节从而达成共识”[9],这一意图对于诸如现代生物科技这样容易引起分歧的领域是很有针对性作用的。不过,应用伦理学的发展的时间较短仍是不充分的,而就如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它在跟着现实的发展而发展,这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再加上其所遇到的现代生物科技的复杂性、敏感性和不确定性,另外,应用伦理学需要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作指导,也就是和理论的伦理学的配合,所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应用伦理学仍难以对现代生物科技进行有效、完善的指引和规范。其实,应用伦理学所遇到的困难在现代生物科技所产生的伦理问题及其解决的研究方面具有普遍性,一方面就是作为研究的途径的一方自身仍不完善,或者在新事物新现象新形势下需要调整或做新的探索;另一方面就是现代生物科技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可谓前所未有,而且解决起来甚为棘手。所以,现代生物科技发展下伦理的缺位也就成为事实,而现代生物科技发展下带来伦理问题也就难以避免。

三、法律对现代生物科技合理发展的规制方面

在现代生物科技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法律规制和伦理引导是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合理发展的两大重要途径,我们已经知道伦理的引导方面是存在不足的,然而我们可以借助法律的途径加以解决,可事实上,当前法律规制方面也是存在不足的。下面就分为法律规制对伦理引导的补充作用和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法律规制对伦理引导的补充作用

立法和伦理之间本来就是相通的,法律本身就包含着内在的道德属性,包含着基本的伦理目标和道德准则,分析法学家哈特认为,“不容认真争辩的是,法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的发展,事实上既受特定社会集团的传统道德、理想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个别人所提出的开明道德批评的影响,这些个别人的道德水平超过流行的道德”。[10]富勒强调法律自身是具有内在道德性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不是某种添附或强加到法律的力量之上的某种东西,而是那种力量本身的基本条件。”[11]而比如我国古代的法律就带有明显的伦理属性,法律中的公平正义来源于伦理调节中的公正原则,而正义是立法和伦理追求的共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伦理逐渐的分离,法律具有明确的形式性,以权利义务并重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并辅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伦理规范则具有模糊性,主要存在于人们的共同意识之中,它强调义务的遵守,但通常缺乏强制的力量[12],但伦理依然为社会成员的法律活动提供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准则,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当伦理关系由之前所关注的态度、情感、愿望方面转到更多的关注境遇、需要和利益方面,这些涉及境遇、需要和利益方面的问题更多的需要法律的规制,才能更好的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从这方面讲,法律对于伦理所要达成的目标具有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可是,由于现代生物科技所导致的伦理问题比较复杂,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在伦理学层面的探讨处于模糊的状态,也难以形成较为明确的统一的看法,加上现代生物科技仍处于快速发展当中,而且存在不确定的因素,比如转基因技术会不会带来危险或者什么不良的结果,对于这些人们很难做出准确的把握,而这些都是客观因素,是目前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所以法律也很难茫然下结论,就目前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除了基于已有的专利法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在专利方面的规制外,极少有正规的完善的法律对现代生物科技做出规定并进行规制,甚至是没有,有的只是一些政府出台的一些行政措施,比如,在我国有关于克隆技术的由卫生部在2003年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库相关技术规范、基础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关于干细胞技术的由科学技术部在2004年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虽然国际组织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制定了相关规定,但在一些地方得不到很好的响应,当然这些规定同各国的研究和看法是有出入的。所有这些导致法律方面的欠缺,对于伦理方面的补充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当然,相关的制度规定对于伦理的基本原则的落实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只是这种作用显得较为疲弱。

(二)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

富勒认为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13]对于人类行为的合理化、更符合伦理的要求方面,法律的这种调节作用是很独特也很重要的。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就是指法律的制度化、强制性和预防性,法律可以就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需要调整的现象作为一种法律关系通过相关立法使其制度化,并在往后进行强制性的执行,比如对于具体的现代生物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投入使用,再到对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责任承担和相应惩罚都得到明确的规定,做到法治所主张的有法可依,对有损害人类福祉违反伦理要求的予以强制性禁止,对已经造成的损害进行严厉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的是一种严格的责任要求,不管造成损害的主观因素,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和接受相应惩罚,这能够培养一种以未来的行为为导向的,预防性的、前瞻性的责任意识,这也是20世纪初德国著名哲学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责任伦理”的要求,这样一来,就可以借助法律的强制力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合理的发展,预防问题的产生。而这首先就需要对客观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并进行相应的立法。可这恰恰就是目前没有做到的事情,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相关立法可以说只是处于探究的阶段,现代生物科技在短短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被“打得措手不及”,其速度及所达到的深度远超出的人们的预料之外,以致现代生物科技的每一次突破都引起一阵哗然,所以,有关现代生物科技的立法研究显得亦步亦趋、莫衷一是,只能针对一些已经引发较为严重问题的科技项目做出规定,而这些规定显得比较仓促和零散,效力也一般,覆盖面也不广,一般都是一国内的个别科技项目。所以,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在伦理方面所注重的需要和利益问题,法律具有的针对性的制度化、强制性和预防性的调节作用却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各方存在分歧

(一)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和谐发展的理念摇摆不定

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其展现的利益和风险都是明显的,正因为其固有的利益使得人们愿意对其进行大力的发展,也正因为其存在的风险导致了伦理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人的尊严等诸多方面。因此,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如何在利益和伦理之间取得平衡发展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在利益方面得到最大化而将风险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就是对现代生物科技发展和谐理念的追求。海德格尔认为,“目的王国必须在存在的意义上加以把握。目的乃是实有着的人格,目的王国乃是实有着的人格自身之交互共处”[14],“它(目的王国)是实有着的人格之间的王国,而非什么某个行动着的自我与之相关的价值体系”[15],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来说,更应该考虑到它的发展会带来的整体效应,特别是防止负面的效应,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进步,而和谐的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进行协调来达到一种安全、有序的状态这方面尤为重要。可现实中出现的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人性存在的贪婪导致的对利益的无节制的追逐,结果使得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伦理规范造成很大的破坏,以至到了无视伦理的存在而肆意发展的地步。另外,对于科学研究的进行也受到人的好奇心的影响,科研活动在不停的解开有关生命本身的令人好奇的谜团,在这种好奇心的影响下,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是否适合伦理的要求逐渐被忽视甚至被漠视。所有这些导致的共同结果就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在认识方面对于和谐理念的摇摆不定。其实,对于和谐理念的摇摆不定同人的核心价值问题是有关联的,首先是,关于人本、人道、人权和人的尊严等问题,都受到人们所广泛关注,并进行深入的探讨。在西方,广义的人本主义在古希腊就已经萌芽,它强调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或本体的哲学思想;在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思想,更是以极大的热情肯定人的尊严和人的力量,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赞誉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康德把“人”放在他道德学说的核心位置;人权理论的发展也对人的尊严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世界人权宣言》序言首句写道:“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的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平等的基础”;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很多关于人本的思想,比如老子里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荀子也写道,“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篇第九》)。通过对这些有关人本、人道、人权和人的尊严等问题的思考,人的核心价值一直都得到肯定,以致没有其他因素能够对其挑战,同时形成的伦理规范也坚定的护卫着这一立场,而这一立场也可谓是根深蒂固,一直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步伐都是较为缓慢的,也不会动摇到这一立场,就是到了近代以来生物科技以外的那些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由于研究的对象在生命体主要是人之外,所以对于人的核心价值的威胁也不是很严重。然而到了现代生物科技发展时期,情况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由于各种新疾病新问题的出现,亟需找到新的解决途径,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针对对象直接指向人甚至深入人体,这些对于人来说都是新情况新现象,以致从一开始,现代生物科技就广受争议。当这些新情况新现象和伦理方面根深蒂固立场相碰撞时,问题也就爆发了,而人们又没有现成的解决办法或据以参考的先例,人们只能通过现时的探索以求解决的办法,而在这陌生的领域中探索难免就会出现摇摆不定的现象,伦理问题也就随之而出了。

(二)缺乏有效的统一的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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