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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通知8篇

时间:2023-03-02 14:59:0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复试通知,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复试通知

篇1

陈午晴:近年来,国家更加重视和挖掘传统文化价值,一些人也萌生了复建和重建历史辉煌的想法。但我个人认为对圆明园进行纯粹的复建、重建,意义不大。若想要证明民族复兴,首先要明确一点,民族复兴不是复制传统,而是应该正确对待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创造。

记者:这些年来,人们围绕有关圆明园的修复、重建问题争论不休,这是为什么?

陈午晴: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这些争议,无论是强调表现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优异性,还是主张维护历史原貌,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了国人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情绪。今天的中国人,想要证明自己并得到世界的肯定,无可厚非,只是类似复制传统的这种行为,未免表面化了一些,甚至显得有些浮躁。

记者:为什么圆明园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您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圆明园究竟意味着什么?

陈午晴:公众对圆明园的高度关注是一种社会现象,可以称之为“圆明园现象”。这种现象的诱因,也就是圆明园本身存在的历史意义、教育意义、警世意义,以及由此引发的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有对西方列强野蛮行径的痛恨,有对“万园之园”遭受毁灭的痛心,有对大量国宝珍品流失的惋惜,有对晚清政府软弱颓败的无奈。所以,一到圆明园纪念日或是发生有关圆明园的事件,公众自然就会关注。

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建筑,圆明园既是文化的结晶,也是智慧的结晶,它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作为一座由民脂民膏筑就、供专制帝王享乐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为后人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警世的范本;作为中华民族屈辱历史的见证,圆明园是历史留给国人的一个“心理阴影”。但如何知耻而后勇,是更为关键的问题。

记者:这种“心理阴影”给大众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才能消除?

陈午晴:其实,就是面对“”这段历史时,国人难以认同、接受和正视的一种心理感受和负担。有人认为,这种“心理阴影”是不能消除的。但我认为可以消除,正视历史是走出“心理阴影”的唯一途径。

中国在近代历史上曾有一段时间积弱积贫,这需要我们去了解它的原委,正视它的存在。时间有助于人们理性地正视历史的创伤。随着时间推移,历史创伤的愈合并不意味着淡忘过去,相反,它可以帮助人们放下“包袱”,重新开始。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强盛、民族振兴,都会为国人增强民族自信创造条件,从而驱散历史留下的“心理阴影”。

记者:在关注圆明园的人群中,以中年以上的专家为主,这是否是年轻一代国耻教育淡化的表现?对于圆明园,您认为社会应保持什么样的关注度较为合适?

篇2

关键词 浮油;浮筒;优化设计;分离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6—0130—02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对石油需求的增长,水上石油运输已经成为了不可缺的一部分,随之而来的溢油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严重污染了海洋的各个角落,不仅严重损害了经济利益,对海洋环境,生态、资源和人类健康更是产生了严重威胁,且不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溢油会隔绝海水与空气,造成植物缺氧,动物窒息,进而降低海洋的自净能力,破坏海洋的生态平衡[1]。如何高效快速地对溢油进行回收处理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关注的重要课题。海上浮油处理设备主要应用于海上漏油事故中对油污的回收和清理,以减少海面浮油量进而降低对事故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海上油污的回收还可避免过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在处理漏油事故中方法落后,主要依靠人力收集浮油,工作效率低,急需一种实用且易推广的海上浮油处理设备。目前应用于实际的海上油污处理设备很少,且制作成本过高,工作效率低,难以推广使用。本设计应用相关原理,设计成的浮筒式的浮油回收设备,在漏油事故中可用于对海水表面浮油的收集工作。其构造简单,生产成本低,可在货船,油船上备用以及时处理海上漏油事故。

1 海洋浮油的处理技术

海洋浮油的处理方式按其性质可分为3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2—3]。

1.1 物理法

物理法是指不改变油的存在方式,将水和油分离出来,一般通过吸附材料,或者机械设备来回收浮油。目前国内外处理浮油的主要方法是物理法,该方法特别适用于回收油层较厚浮油。但是其缺点是受风浪、粘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1.2 化学法

化学法主要有化学试剂法和燃烧法。化学试剂法主要适用于处理油膜较薄的浮油,选用化学试剂最重要的就是毒性要低,降解性好;燃烧法是指用火把油点燃,简单方便,反应快效果好但容易破坏生态平衡,浪费资源。

1.3生物方法

生物法是利用油类作为微生物新陈代谢的营养物质将浮油降解,进而达到去除浮油的目的。当溢油处理时物理法和化学法都不适用,此时生物法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它的经济性、高效性、无二次污染等特点是其他两种方法无法比拟的。

2浮筒式的浮油回收设备设计原理

浮筒式的浮油回收设备运用物理法进行浮游回收。该装置由主机和控制箱两大部分组成。主机包括浮筒、进水管、堰板、集油箱、喷水推进器和油位控制器,控制箱有电气控制系统、油泵。

2.1浮筒

浮筒,即组合式模块,它以高分子聚乙烯为原料,通过吹塑工艺加工而成,可漂浮在水面上,他是一个革命性的产品,是目前最好解决水陆连接问题的产品。浮筒因为其良好的抗冲击性,防UV,防腐蚀,稳定的性能和合理的价格开始慢慢在国内流行起来,最重要的是它对环境无害,而且基本不用维护。不管是深水浅水,动水静水,咸水淡水,冻水热水,净水污水,机会只要是有水的地方,浮筒都可以物尽其用,浮筒组成的各类产品具有变化无穷、自由组合成各式形状,简单且快速的安装和拆卸,对环境无害,轻巧、稳定和安全,100%免维护。因此该回收装置中应用了浮筒的各个特点,进一步的发挥了浮筒的特点。

2.2 进水管

在进水管开端安装带折堰的收油头,让水表层的浮油通过堰顶流入集油容器内,随时调节油层与进水管之间的液面变化。且在进口处设置滤网,对浮油进行初步过滤。在进水管末端使出水断面增大,使水的流水速度减小,根据比重比,使油水分离。

2.3油位控制器

油位控制以一个浮动操作的阀门控制着集油箱顶部油的厚度,当油层达到一定厚度时,开动油泵,将浮游吸收到指定位置。

2.4集油箱

集油箱设置成圆筒形状,且具有多个进水管,确保回收装置在喷水推进器作用的每个方向都能进行浮油回收,且可以提高溢油回收效率。

2.5 喷水推进器

本装置采用喷水推进系统,该系统不仅环保无污染且节能,装置中的喷水推进器设计成双进口,一个置于海底与海水相连,另一个与集油箱的吸水口相连,使油水分离后的水,通过水泵的抽吸,这部分水有一定的能量,能直接进入喷水推进器进水口, 节省了部分能量。该装置机动性能和操纵性能好,依靠两部分能量,通过喷射出的高速水流实现回收装置的各个方向的前进和倒航。

2.6设计原理

使用时将主机放入有浮油的水体,主体靠浮筒的浮力漂浮于水面,调节浮筒与集油箱的相对高度,使集油箱保持平衡并且淹没于水中,接通电源,并调节好喷水推进器的最佳转速,整机即可投入运行。

浮油回收装置

吸收器系用重力分离原理,在工作前先把水充向集油箱内,利用水泵从吸水口抽取箱内的水,在喷水推进器和产生的负压的双重作用下,浮油和水的混合物迅速进入进水管,由于进水管的出水断面的扩大,水的流速降低,靠比重差油上浮于分离筒顶部积存,当油积存到一定厚度时油泵启动,推进器不停地将水面浮油压人分离筒内,且对各个方向进行浮油回收。上述过程重复进行,水面浮油基本收尽。

3设计特点

本设计的特点是海水与浮油在集油箱内分离,避免将水和原油的混合液体一同吸入船舱中。这样被送到船舱内的浮油浓度可以保证一定的高度,节省了船舱的容积,保证了工作效率。应用了喷水推进系统,代替了推进器,不仅可以很好的控制装置的运行方向,而且环保节能且无污染,充分利用了油水分离后水的能量。

本装置相对同类处理设备具有以下优点:工艺简单,成本低,工作不依赖特殊船只且单个设备体积小因而便于快速投放,并可在油轮、平台、原油码头等地储备以备不时之需,工作方式灵活,可根据不同工况采用不同组合形式。特别是本装置独立性好,不受环境及辅助设备的影响,投放快速多样,是本回收装置的最大亮点。

4 结论

浮油回收技术在我国还是一个初期阶段、是一个新生事物,主要表现在研制和生产规模、水平相距甚远、在产品的系列开发大型化、装配齐全配套方面还有一定距离。本装置采用重力分离,由产生的负压作用和喷水推进器将水压入集油箱内。由于具有油水分离功能,所以回收效率对波浪不敏感,该装置可以提高回收浮油的效率。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在操作的灵活性方面、回收浮油角度方面、需进一步创新改造、使浮油回收技术在各个领域中发挥更大效益。

参考文献

[1]周李鑫,濮文虹,杨帆.海上溢油回收技术研究[J].油气田环境保护,2005(3):46—51.

篇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建立稳定长效的乡级统计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努力改善乡级统计工作条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各级领导要重视统计工作,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乡政府要把开展乡级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解决好统计工作的办公用房,按要求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必需的办公用品。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乡级政府要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健全乡级统计组织和统计网络。各乡(镇)、办事处要配备业务能力强、具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人员从事基层统计工作,乡镇不少于3人,办事处不少于2人,并指定一名乡级领导负责统计工作。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乡级政府调整统计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征求县级统计部门的意见。要关心统计专业人员的成长,凡在统计工作岗位工作多年、确实做出了成绩的,要及时给予奖励。以第二次经济普查为契机,逐步建立乡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名录库。

三、强化乡级统计人员培训

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基础、统计专业、统计调研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对统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统计人员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强化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乡级统计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乡级政府在培训时间和培训经费上给予保障。

四、大力推进乡级统计信息化建设

县、乡政府要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目前没有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的乡级统计机构,相关县、乡政府要尽快给予解决。乡级统计机构尽快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的电子化,建立县—乡联网报送系统,实现乡级统计资料网上向县级以上统计部门直接报送。

五、规范乡级统计业务工作

县级政府统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制定乡级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有关制度,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乡级统计机构要组织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统计人员进行必要的统计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报表。

六、坚持依法统计

县、乡政府要加强对乡级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统计,正确使用统计数据,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县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报表,防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盲目攀比。要防止和纠正不依法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或篡改基层统计数据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4

专项检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

通过专项检查,要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

专项检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监察、发改委、、煤炭安监、招商、工会、三镇四办和经济开发区组成两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组织力量对举报投诉案件进行专查,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其中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各组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统计报表报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办、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镇、办、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进行执法检查;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工资支付的检查,并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发改委负责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检查;安监局负责采煤、矿山等相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检查;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大清欠力度,坚持依法处理。重点做好建筑工程等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清理工作,化解拖欠隐患。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

(四)不断完善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已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障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同时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等,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在相关单位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处理。畅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裁决。要进一步加强元旦、期间的值班工作,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紧急或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及时总结情况,认真报送材料。

1.请镇、办、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于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移民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库区和深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脱贫步伐。

二、工作目标

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通过五年的时间将我县十七个乡镇场属于边远山区、库区约1.5万余人,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地实施移民搬迁,通过在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安置后,逐步使他们走上致富道路。

三、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和协调发挥有关单位的作用,调动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

四、搬迁范围及原则

搬迁范围,全县十七个乡镇场范围内的库区、深山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少数民族特困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其具体搬迁条件是:

1、生存条件恶劣,经常性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水旱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

2、至今未通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地区;

3、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低、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的地方;

4、信息闭塞,土地资源有限、贫瘠,缺乏脱贫致富基本条件的;

5、扶贫开发的投入成本高,致富潜力难以发挥的;

对符合上述移民搬迁条件的地方,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先远后近的要求,实行整体搬迁。

五、安置方式

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群众自愿选择,实行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移民投亲靠友、自谋出路安置,自谋出路安置的享受同等的资金补助。有土安置要保证移民人均0.5亩以上的耕地;对无土安置的农户,要加强培训,帮助其广开就业门路。

六、机构与部门职责

县里成立“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林业局、水利局、地税局、国税局、建设局、农发办、农业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供电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全县移民扶贫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省、市出台的移民扶贫政策提出相应的措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凡有移民扶贫任务的乡镇场均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抓好移民扶贫工作的落实。同时,县、乡领导小组要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对迁出、安置等各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县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对移民扶贫的领导、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全责,县、乡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迁出组:主要负责迁移对象的调查、确定、验收等工作,确保移民能整体迁得出;安置组:主要对各乡(镇、场)、村申报接收移民的点进行调查、核实和验收(包括划分山地水田、宅基地、生存环境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移民安得下,长期稳得住;综合组:主要负责资金管理、接待、规划方案制订、材料整理、上报、归档等,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配套组:主要负责政策配套(迁入地的土地资源调整、发证),基础设施配套(迁入地的交通、就学、就医、饮水、通电),主要解决移民富得快和长治久安的问题。迁出乡镇负责宣传动员,制定移民搬迁方案,提交移民搬迁名单,落实搬迁户,与移民户签订《移民搬迁协议》,组织移民搬迁,督促移民拆除原居住地旧房,办理户口和山权转移等手续。安置乡(镇、场)负责落实移民安置点,编制本乡(镇、场)的移民安置规划,征划山、林、水、田和宅基地,协助国土部门办理宅基地和山地权属的发证,检查验收移民建房情况,按建房情况发放移民建房款。组织实施安置点移民通路、通电、通水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修建。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负责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政策和其它服务,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各有关单位具体职责是: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政策到位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发展计划委员会: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协调移民安置总体规划与我市其它规划的关系,负责做好同扶贫办所实施的村级规划项目的置换工作,确保以工代赈资金对移民开发的支持。

审计局:负责对移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

财政局:负责移民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

公安局:负责移民搬迁人员的户籍转迁,做好移民过程中涉及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处理;

民政局:负责移民人员中各种救济对象政策的落实,协调好五保户、孤寡老人的安置工作;

教育局:负责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布局、选址、新校建设、旧校扩建,确保移民户子女就近就学;

卫生局:负责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卫生医疗点的资源整合和合理布局、选址、新建工作,确保移民人员就近就医;

供电公司:负责移民安置点所涉的生产、生活用电线路的架设,所需用电的供应,确保新村建设过程中及移民点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

农业银行:负责对困难移民户必要的生产、生活贴息贷款支持;

农业信用社:负责对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贷款的移民户给予信贷支持。

七、安置点和安置规划

1、移民安置点必须具备移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并要预留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

2、各安置乡(镇、场)应按以下要求落实移民安置点:

(1)每个新建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移民不少于5户;

(2)每户批准建房用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3)耕地面积人均不低于当地标准,所征划的耕地与建房点就近连片,耕地的复种指数不低于200%;

(4)交通便利,如确属条件所限,移民建房点与公路(简易公路)间的距离不超过0.5公里;

(5)输电线路(低压线)的连接点与建房点较近,如条件所限,低压线连接点与建房点距离不超过0.5公里;

(6)人均划征山地1亩,水面0.1亩;

(7)不得将地界不清,权属不清,与其它村组有纠纷争执的耕地、山场、宅基地征划给移民;

(8)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本乡镇安置,即由边远山区库区迁往本乡(镇)圩镇或相邻的村、组。

3、各乡(镇、场)在落实安置后,分安置点填报《移民安置点申报表》,提交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验收合格后,正式确定为移民安置点。

4、移民安置总体规划,由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编制。有关乡镇场的移民安置规划,由该乡(镇、场)区移民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并由安置乡(镇、场)党委、政府提出安置移民申请,交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八、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

1、区移民搬迁是扶贫式移民搬迁,政府只给予自愿搬迁的移民政策性补助,移民在安置点兴建住房的缺口资金由移民自筹解决。省、市筹措资金按每人元,主要用于补助给移民个人搬迁和兴建住房,县财政按每人配套元,主要用于移民迁建点的基础设施修建费不足部分。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解决移民扶贫资金缺口资金。

2、区搬迁移民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以下对象、标准发放使用:

(1)凡已经县移民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搬迁的移民,按人均补助元的标准,发放移民个人迁建费;

(2)根据各安置乡(镇、场)安置移民的人数,按人均元的标准用于安置乡(镇、场)帮助移民安置点修建饮水、输电、便道、水利等基础设施,不足部分由有关单位筹集;

3、移民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移民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负责审批发放移民扶贫个人补助款及基础设施补助款。

4、县区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区移民搬迁经费专户,实行专项管理。

5、移民扶贫的资金运行实行报帐制,凭正式票据到县区移民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帐。

6、移民个人补助款,按其搬迁进度分三次发放,即:在移民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后发放30%;在安置点打好住房基脚(每栋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发放60%;拆除原居住地房屋后,发放剩余款。基础设施补助款分两期拨付,根据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和资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0%预付工程款,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7、严格履行移民扶贫经费的审批手续。移民领取个人补助款,凭《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以及户主身份证,经安置乡(镇、场)移民领导小组,与县移民扶贫办共同审核后才能发放。

8、凡在计划安置乡(镇、场)落户的移民户、非有土安置的移民户以及投亲靠友等形式安置的移民户,一律在县移民扶贫办领取移民个人补助款。

九、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区移民搬迁宣传提纲,迁出乡(镇)应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村入户,按宣传提纲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对象的思想工作动员移民搬迁。

2、凡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向所在乡(镇)政府自愿提出搬迁申请,并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和《移民搬迁户承诺书》。

3、迁出乡(镇)根据移民户的申报,对要求搬迁的移民进行调查核实,详细了解搬迁理由是否成立,搬迁人口及其成份(即是否农村人口、无国家保障的非农业人口或国家有保障的离退休人口),一并造册登记。

4、迁出乡(镇)将移民自愿且符合搬迁条件的名单报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以户为单位,下发《移民搬迁通知书》,迁出乡(镇)政府与核准搬迁的移民户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

5、迁出乡(镇)组织移民搬迁,办理移民退耕和山权、户口转移等手续。移民在迁出地的耕地由原所在村组接收,报上级有关单位减免农业税。

6、安置乡(镇)根据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安置计划,按照本意见第七部分“安置点和安置规划”第2条要求,落实移民安置点,仔细确定宅基地的方位、面积,耕地的座落地、丘数、面积及复种指数,山场的座落地、界址,并造册登记。

7、安置乡(镇)提交以新建点为单位的《移民安置选择表》,以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验收合格后,正式确定为移民安置点。

8、以迁出乡(镇)为主,安置乡(镇)协助,组织移民到安置乡(镇)的移民安置点看点。

9、安置乡(镇)编制安置规划,向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乡(镇)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10、安置乡(镇)组织修建移民点的基础设施,在移民搬迁前,保证搬迁公路畅通,生活用电线路到点。

11、移民在安置点兴建住房,安置乡(镇)应帮助解决建房时的困难和问题。

12、迁出乡(镇)督促移民户按时拆除原居住地的所有房屋。

13、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移民安置建房、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修建情况和旧房拆迁情况,退耕、山权、户口转移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定。具体工作时间见工作安排时间表。

十、移民搬迁与安置计划

县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迁出和安置乡(镇)分别下达年度搬迁人数和安置任务计划,各迁出、安置乡(镇)按计划落实移民人数以及落实安置点。

十一、本《实施方案》各条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由区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年移民扶贫任务分配表

2、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

3、区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

4、移民搬迁通知书

5、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

篇6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县经济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服务业进行全面调研,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清我县服务业发展现状、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搜集筛选“十二五”服务业中重点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增加值高、就业面广、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区域服务业体系,全面提高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二、调研重点

1、生产业: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方面。

2、生活业:主要包括商贸服务业、文物旅游业、家庭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方面。

三、调研方式

赴各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采取座谈会、看资料、听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

四、时间安排

本次调研活动从月1日开始,到月10日结束,共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制定调研方案,抽调培训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阶段。调研组赴各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采取座谈分析、看资料、走访等方式进行,掌握第一手资料。

第三阶段:报告起草审议阶段。各分组撰写调研报告。召开相关专家、镇、部门和重点企业座谈会,评审讨论调研报告。各调研组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后,将调研报告和征集到的“十二五”服务重点项目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规划编制审议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调研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县“十二五”服务业规划,并提交县政府审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服务业发展调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调研的督促协调工作。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同志兼任副主任)。

六、工作要求

1、各调研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调研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按时间节点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县级相关部门及相关调研对象要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做好资料、数据的收集、存在问题分析、落实措施等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各镇及参与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

篇7

1、支付宝芝麻分开通时间是2015年7月,芝麻分主要通过五个方面的维度综合评估,包括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和人脉关系。根据这五个方面的维度情况,更好的了解用户目前信用状况。

2、信用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避免过度消费,按时偿还各类账单,及时缴纳水电煤气费等。

3、保持一定的互联网消费,并且拓展线下支付场景,如餐饮、超市、便利店、外卖等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篇8

患者,女,22岁。因“发热、头痛、腹痛、腹泻、呕吐3天,神志异常8小时”入院。3天前无诱因出现低热,发热前无明显的畏寒、寒战,同时伴有头痛,并出现腹痛、腹泻,排稀烂大便,7~8次/日,大便无黏液、脓血;呕吐胃内容物2~4次/日。予口服抗生素(具体不详)等治疗后腹痛缓解,腹泻次数减少,但仍有发热。8小时前出现发热加重,伴剧烈头痛,并呕吐胃内容物1次,随后出现不语、烦躁、呼之不应、小便失禁。急诊收入院。病人2周前有咽喉痛、咳嗽,自行服药治疗仍有时咳嗽。半年前因发现反复双下肢出血点及瘀斑,经住院骨髓穿刺确诊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一直服用泼尼松、地塞米松,血小板(50~120)×109/L。

体格检查 体温38.9℃,脉搏120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10/65 mm Hg。表情淡漠,呼之不应,体格检查不合作,有躁动。满月脸,双下肢多个散在分布的瘀斑,大小约1 cm×2 cm,皮肤有痤疮样皮疹,多处紫纹。瞳孔等大等圆,光反应灵敏,咽部充血,可疑白膜,颈部抵抗感阳性。心率120次/分,节律整齐,各瓣膜听诊区无病理性杂音。双肺听诊无异常。腹部检查未发现异常,四肢肌张力正常,凯尔尼格(Kernig)征、布鲁津斯基(Brudzinski)征可疑阳性,无脑神经及周围神经定位体征,未引出病理反射,余查无异常。

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血红蛋白132 g/L,白细胞18.0×109/L,中性0.87,淋巴0.09,单核0.04,血小板59×109/L。尿常规、粪常规正常。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19 U/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60 U/L,γ-谷氨酰转肽酶(GGT)42 U/L。总胆固醇(CHOL)6.86 mmol/L,甘油三酯2.0 mmol/L,高密度脂蛋白2.6 mmol/L。血尿素氮8.1 mmol/L,血肌酐91.4μmol/L,血糖7.6 mmol/L,血钾4.0 mmol/L,血钠137.6 mmol/L,血氯91.1 mmol/L。碳酸氢根29.8 mmol/L。脑脊液常规:压力300 mm H2O,色微混浊,黏蛋白试验(+++),红细胞75.0×109/L,白细胞1.15×109/L,中性0.63,淋巴0.37。脑脊液生化:糖6.13 mmol/L,蛋白1.21 g/L,氯化钠108.8 mmol/L;脑脊液涂片革兰染色未见细菌,墨汁染色未见隐球菌,抗酸染色未见抗酸菌。凝血功能正常。肥达反应(-)。外斐反应(-)。头颅CT无异常。X线胸片检查示支气管炎改变。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B超肝、胆、脾、胰、肾未见异常。

入院诊断 ①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化脓性脑膜炎?病毒性脑膜脑炎?②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③皮质醇增多症。

第一次查房(入院第2天)

进修医师报告病历如上。

住院医师本病例特点如下:①青年女性。②急性起病,进行性加重。③临床主要以发热、呕吐、头痛、精神症状、昏迷、脑膜刺激征等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为主。④起病时伴有腹痛、腹泻等消化道感染症状,2周前有咽喉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⑤有反复血小板减少、紫癜、瘀斑,骨髓穿刺确诊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服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⑥有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史,满月脸,皮肤痤疮,多处紫纹。⑦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比例明显升高,血小板减少;血生化示“高脂血症”、血尿素氮增高;脑脊液压力增高,白细胞高,分类以中性粒细胞为主,有红细胞,蛋白高,氯化物低,但糖正常;脑脊液涂片染色未见细菌。⑧X线胸片示支气管炎改变。

根据以上的病例特点,本病例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皮质醇增多症”的诊断应是明确的。病人的主要症状是“发热、头痛、神志异常”。急性起病,有发热、腹泻、咽喉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血常规中白细胞升高并有核左移现象,说明存在感染;有头痛、呕吐、精神症状、昏迷、脑膜刺激征等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脑脊液压力增高,白细胞计数增高,分类以中性粒细胞为主,蛋白高,氯化物低,支持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目前根据临床表现、血象、脑脊液改变,诊断为细菌性脑膜炎的可能大。但本例脑脊液的糖含量未见降低,不太符合细菌性脑膜炎的脑脊液特点。

病人入院后经抗感染、降颅压及对症治疗,一直高热未退,体温最高达40.2℃,神志不清,浅昏迷状态,病情严重,病原尚未完全明确,并有因“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史,使病情更为复杂,请上级医师指示诊治。

主治医师在讨论本例诊断之前,我们先复习一下各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脑脊液特点。临床上通常可根据脑脊液的性质将脑膜炎划分为化脓性、浆液性及出血性3种。

化脓性脑膜炎 主要由于细菌感染所致,其脑脊液特点是压力升高,外观微混浊或毛玻璃样,细胞数>1 000×106/L,分类以中性分叶核粒细胞为主,蛋白显著增多,而糖及氯化物明显减少。浆液性脑膜炎的病因众多,最常见由病毒感染引起,但结核杆菌、真菌、螺旋体、寄生虫等感染也可表现为浆液性改变。

浆液性脑膜炎 脑脊液的特点为压力升高或正常,外观澄清或微混浊,细胞数通常<1 000×106/L,分叶以淋巴细胞为主,蛋白增多,糖及氯化物大多正常(结核菌及真菌感染例外)。

出血性脑膜炎 脑脊液特点是压力升高,呈血性混浊,白细胞也增多,且白细胞与红细胞比例>1:500(此特点有助于鉴别蛛网下腔出血)。

根据本例脑脊液的检查结果,应着重于化脓性与浆液性脑膜炎的鉴别,化脓性的改变较接近,所以暂时认为“化脓性脑膜炎”的可能性最大。

主任医师 同意以上分析意见。结合本例病人发病时间短,以发热、头痛、意识改变为主要表现,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明显升高,有脑膜刺激征,脑脊液的特点均符合“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表现,但目前的病原学诊断未明确。临床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病原主要有细菌性、病毒性、真菌性、螺旋体性及寄生虫性5大类。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及其他化脓性脑膜炎 流脑的临床特征是高热、头痛,皮肤黏膜瘀点及脑膜刺激征,脑脊液呈化脓性改变。本例的临床表现较符合流脑的表现,但仔细分析尚有不符的临床表现,如病人年龄22岁,而流脑发病年龄多为青少年;其次,病人皮肤虽然有瘀点,但经仔细了解后,瘀点在发热、头痛之前已存在,而且近日无增多及变化,瘀点应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有关;再者,流脑较难解释本例脑脊液中糖含量正常的现象。同样的理由,也不支持其他病原(如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杆菌)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的诊断。

病毒性脑膜脑炎 病毒性脑膜脑炎可分为流行性及散发性,流行性如流行性乙型脑炎,有严格的季节性;散发性病毒性脑膜脑炎则可由多种病毒引起,如常见的肠道病毒(柯萨奇病毒、ECHO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腮腺炎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

病毒性脑膜脑炎的临床表现为发病急骤,有发热、头痛、呕吐、全身不适,严重时出现嗜睡、烦躁不安,甚至意识障碍。脑脊液检查特点为无菌性浆液性改变,压力正常或升高,外观多清,蛋白增加,细胞数浓度增加,以淋巴细胞为主,糖含量正常。脑脊液中糖含量是否正常是病毒性与细菌性感染的重要鉴别依据。

结核性脑膜炎 结核性脑膜炎起病常呈慢性或亚急性,病人以全身不适、发热、头痛等症状起病,发热与头痛是最常见及最早出的症状。脑脊液多呈浆液性改变,其压力大多升高,清、无色,或微混浊,静置后可有薄膜形成,细胞数增多一般在(50~500)×106/L,分类以淋巴细胞为主,蛋白明显增多,而糖与氯化物减少。本例为急性起病,病后进展较快,出现神志异常表现,而脑脊液中糖未见下降,这些与常见的、典型的结核性脑膜炎不甚相符。本例起病前有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药的病史,故一定要重视结核菌感染的可能性。

真菌性脑膜炎 真菌性脑膜炎主要见于新型隐球菌脑膜炎。其临床表现、脑脊液特点与结核性脑膜炎非常相似,难以区别,诊断依赖于脑脊液中发现或培养到新型隐球菌。

螺旋体脑膜炎 包括钩端螺旋体脑膜炎、梅毒性脑膜炎、回归热螺旋体脑膜炎,后两者临床目前罕见。钩端螺旋体脑膜炎即脑膜脑炎型钩端螺旋体病,其临床表现发病急骤,在畏寒、寒战、高热、全身肌痛等钩端螺旋体病的基本症状上,出现头痛、呕吐,甚至神志异常、昏迷。脑脊液检查压力升高,蛋白含量增高,白细胞计数增多,淋巴细胞为主,糖正常或稍降低,氯化物正常。

寄生虫性脑膜炎 主要由阿米巴原虫、肺吸虫、猪囊虫等寄生虫导致的脑膜(脑)炎,易误诊为病毒性脑膜(脑)炎,但临床上罕见。

综合病人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尤其是脑脊液检查结果,认为本例病原学诊断尚未明确。目前考虑“化脓性脑膜炎”的可能性大,主要与病毒性、结核性、隐球菌及钩端螺旋体等导致的脑膜脑炎进行鉴别。

要在治疗同时,继续观察病情变化,并复查脑脊液及血清钩端螺旋体抗体的检测。

第二次查房(入院第7天)

进修医师病人入院后持续高热,体温39~40℃,用亚冬眠疗法治疗,近2天体温在37.5~38.2℃之间,3天前出现频繁四肢抽搐发作,经用抗癫痫治疗,目前仍有肢体抽搐发作,经用抗癫痫治疗,目前仍有肢体抽搐,昏迷加深,瞳孔对光反应迟钝,颈部抵抗感阴性,角膜、腹壁反应消失,并出现左下肢肌张力减低、余肢体肌张力高,余无定位体征,双侧巴宾斯基征阳性,皮肤瘀斑无增多或减少。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红蛋白124 g/L,白细胞9.73×109/L,中性0.77,淋巴0.23,血小板151×109/L。血、脑脊液培养目前无菌生长。血清钩端螺旋体抗体阴性。昨日复查脑脊液常规:压力250 mm H2O,澄清,黏蛋白试验(++),红细胞15.0×106/L,白细胞150.0×106/L,中性0.23,淋巴0.77;脑脊液生化:糖5.81 mmol/L,蛋白0.82 g/L,氯化钠118.2 mmol/L,脑脊液涂片革兰染色未见细菌,墨汁染色未见隐球菌,抗酸染色未见抗酸菌。

主治医师入院初主要考虑化脓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并采用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进行治疗,但病情加重,昏迷加深,出现肢体抽搐,左下肢肌张力减低等表现。复查脑脊液呈现典型的浆液性脑脊液改变,而且糖含量正常。目前的临床表现加重,而脑脊液较入院时检查无论压力、细胞数,还是蛋白含量有好转。两者出现不符现象,如何解释?

主任医师本例急性起病,迅速出现脑实质受损的临床表现,抗生素治疗无效,2次脑脊液中糖含量正常,脑脊液较符合浆液性脑膜炎的特点,所以应怀疑入院时的“化脓性脑膜炎”的诊断是否正确。

由于“结核及隐球菌”感染常呈慢性及亚急性起病,病变主要在脑膜,对脑实质的破坏一般较轻或在晚期出现,脑脊液中糖含量多降低,这些均与本例表现不符,而且目前未能找到结核及隐球菌的病原学依据,所以临床上可以认为本例结核及隐球菌感染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病人病前无钩端螺旋体的疫水接触史,血清钩端螺旋体抗体阴性,故可排除“钩端螺旋体脑膜炎”。

病人起病后发展急骤,很快出现精神症状、昏迷,持续高热,脑脊液白细胞计数增高明显而葡萄糖不下降,涂片染色未见细菌,包括抗酸结核杆菌及新型隐球菌,目前出现以弥漫性脑实质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故“病毒性脑膜脑炎”可能大。本例3月份起病且缺乏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流行病学资料,可排除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可能。由于病人起病初期有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表现,应可能是肠道病毒导致的“散发性病毒性脑膜脑炎”。

可采集病人的血清进行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ECHO病毒)等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抗体检测,以便明确病原学诊断。

由于目前尚无针对散发性病毒性脑膜脑炎的抗病毒药物治疗方法,所以,本例的主要治疗是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当然可以尝试使用利巴韦林(病毒唑)、阿昔洛韦及中药清开灵等进行抗病毒治疗。

最后诊断为埃可病毒脑膜脑炎。

后记

经抗病毒及对症支持治疗,病人病情好转,病人神志已转清,无发热,仍有身痛、头痛、乏力等。体格检查:左下肢肌力Ⅱ级,四肢肌张力稍低。

于入院第15天行腰椎穿刺术;脑脊液常规:压力140 mm H2O,无色、清亮,黏蛋白试验阴性,红细胞10×106/L,白细胞40×106/L,中性0.09,淋巴0.91;脑脊液生化:糖4.6 mmoL/L,蛋白0.3 g/L,氯化钠114 mmol/L;脑脊液涂片:革兰染色未见细菌、墨汁染色未见隐球菌、抗酸染色未见抗酸杆菌。血清埃可病毒的特异性抗体检测呈现阳性反应,确诊为“埃可病毒脑膜脑炎”。后转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至痊愈出院。

出院后1个月复诊,神志清晰,四肢活动自如,体格检查无脑膜刺激征及病理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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