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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诚信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心中信守诚信,方能宁静安心,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信所存,义之所存也。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2021,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1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诚实、守信一直是华夏民族引以自豪的品格。“言必信,行必果”、“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这种优秀文化熏陶了我们几千年。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中华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早在古时,诚信就已受到了重视。著名教育家孔子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如果不守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条件。就连伟大的奸雄曹操也深知守信之重要:要夺取天下,赢得天下人之心,不守信焉能服众?
其实,做到诚信并不难,关于它,我们身边就有不少——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去玩,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原来是车胎爆了。我们只好到附近的车行去修,修车的是一个老头,他笑眯眯地接过自行车,动作熟练,仔细地检查后,告诉我们车胎被硬物刺破了,并给我们内外胎都换上了新的,而且只收了25元,我想他肯定是一个善良热心的人。这场**结束以后,我们觉得很口渴,就到较远的商店去买饮料,付钱使才发现妈妈钱包不见了,一定是落在修车那里了。这就麻烦了,如果别人拿了不认帐我们也没办法,包里可有好几百块钱了呀!正当我们急匆匆往回赶时,迎面却碰上了那个老头,手里捏着妈妈的包,气喘吁吁地赶过来:“你们的钱……钱包忘拿了,不……不然就麻烦了!”我们高兴得不得了,十分感激,真是一个诚信善良的好人呀!
你知道这个故事吗?早年在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后来,许多日本人到这里观光旅游,据说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诚信。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骗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只购得4瓶啤酒,尔后,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
有人说,诚信是金。而我认为金子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更胜于金。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诚信,纵然有万贯家财,又有什么意义可言?诚信是无形的财富,是人间最美好的财富!
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2老人们都说:“生命比什么都重要,没有了生命,一切就都失去了意义。”珍爱生命,一直都是人们广为宣传的。可见,生命的确很重要。
看过今年3.15晚会后,我有一个很深的感触:世间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信。
3.15晚会上,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的惠仁医院有许许多多的特殊病历。
病历上所记录的人有的根本没有做过一些所谓的检查,有的则根本没有生过病、住过院,这很让人感到奇怪。医院填写这些病历又有什么用呢?原来,医院是盯上了由社会承担的医疗保险款。
医院先通过各种优惠手段,如:允诺随时免费做个检查,或者是亲戚朋友可以随便拿一点药,来骗得人们的医疗保险卡,然后,再根据卡内的真人真名制造假病历,一种是虚构住院医疗价格,另一种是纯粹的假住院,以此来进行骗保。这真是令人震惊!若不是有一个神秘的业内人士亲口所说,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医生是白衣天使,悬壶济世,人们崇敬医生,赞美医生,为什么医院里还能干出这种勾当?
有人说,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图财害命。他们为了一己之私,拿走老百姓的救命钱。他们的诚信哪去了?良心哪去了?这样,人们还能安心就医吗?
人没有了诚信,何以安身立命?没有了诚信,何以生存发展?没有了诚信,何以存活于世?诚信,使人在社会最基本的处事原则,是人处社会的通行证,使人走向未来的得力助手!
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油漆工,给一户人家粉刷墙壁,承诺把房间全刷干净,可是就在他即将刷完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刚刚刷好的墙壁弄脏了。他补上后,发现两次的颜色不一样,于是不得不重新全部粉刷,并向房主说明了原因。虽然因此他并没有赚到钱,但是他却赢得了房主的信任,也获得了诚信这块金字招牌。后来成了一名很有成就的商人。
我想,是诚信塑造了他,是诚信造就了他的成就。试想,如果当初他就为了一点点的钱,糊弄过去,也许到现在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油漆工;即使成为了商人,那也只是奸商,不会有所作为。
诚信有时就这样决定了人的一生。可见,诚信比生命更重要!没有了诚信,人生将会是什么样?社会将会是什么样?我不敢想象!
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3诚信是一团火,它可以让人充满向上的热情,促使你做事尽心尽力,无怨无悔。
有一次我陪妈妈在超市里购物,付款时,收银员找了我们20元。回家后,我们把钱拿出来仔细一看。嘿,居然是一张假钱!爸爸知道后不禁大声说道:“居然是一张假钱,那百货公司还有没有诚信了?”妈妈也随声附和着说:“就是,他们以后一定一个东西都卖不出去!”爸爸对我说:“你出去吧,这二十块你自由处理,快点!”我和妈妈异口同声地说:“这样不好吧!”爸爸不由分说,把我推了出去!
我出门后先后在附近找了两家便利超市,有一家是由一个做事认真的老板娘看管着,一位看上去很年轻的叔叔去那儿买东西。付款时,老板娘把钱举起来仔细地看了又看,又抖了抖,听了听声音,确认不是假钱后才说了一声:“你走吧。”我好奇地问她:“阿姨,你这么认真,不怕别人不在这买你东西吗?”她微笑着说:“小朋友,诚信是人类的脊梁,你这么小,是不懂的。”老板娘的这句话一下子让我的决心产生了动摇。我像一只小老鼠一样灰溜溜地。
我又去了第二家,店里有一个7、8岁的小妹妹,她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看上去天真可爱。我决定在这里用掉那20元钱。当我准备买下一件20元的商品时,那个小妹妹对我说:“小哥哥,建议你买另一个,它更实用。”看到小妹妹真诚的脸,我的心又一次翻腾了,就像一片大海。听完这句话,我用掉20元钱的决心一下破碎,我走到外面,把它撕了个粉身碎骨,扔进了垃圾桶里。我拍拍手,悬在半空的心这才平静了下来。
我像霜打的茄子,回到了家,向爸爸说明了一切,想不到爸爸非但没有生气,而且还很高兴,他说:“很好,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儿子,你令我很自豪,我受宠若惊,这都是诚信的功劳。
我心里默念:给心灵一片净土,给诚信一片天地,人生的道路让我与诚信同行!
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4谈起”诚信“一词,不禁使人反思它其内在的谊意义。然而,诚信是什么,人们的理解各有不同。就拿我来说吧。过去,我只是无知地认为诚信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罢了。但是,我也太天真了,把诚信想得那么地幼稚。那么,诚信究竟是什么呢?我始终感到迷惘。当我在读了,《诚信是什么》这篇文章后,受到了启发,对当初诚信的理解有了质的变化。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李明与他爸爸去菜场买葱准备回家做红烧鱼,由于李明爸爸刚好身上没带零钱,全是100元的人民币,一时找不开。好心的卖葱大妈先让李明与他爸爸先拿葱回家做红烧鱼,然后再送葱钱也不迟。回到家,李明爸爸不想去送葱钱。李明死活不同意,讲道理给爸爸听:”诚信很重要,人要讲诚信,大妈种点葱不容易。“最后,李明还是说动了爸爸去还钱。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这就是我找到的什么是诚信的正确答案。
掩卷沉思,主人公一语到出了诚信的真谛,澄清了我思想上的迷雾,不禁为自己过去的幼稚无知而感到羞愧。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不是诚信真正其内在的意义,只不过是诚信的一面罢了。诚信就是诚实,讲信用。诚信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里里外外,生意场上要讲信用,要公平竞争,不能使用旁门左道;买卖场上要讲城信,要货真价实,不能以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利益;考场上要讲诚信,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要用炸骗手段作弊。
我觉得诚信好比是一面忠诚的镜子,它会毫不隐瞒地告诉你,你的心灵上有没有污斑。我还觉得,在思想里,人们也不能没有诚信这面忠诚的镜子。一旦没有了这面镜子,我们内心的美与丑就没有了可以衡量的标准了。正如古代一位君王李世明所:”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诚信对社会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假如这个社会一旦失去了诚信,人们生活在互相猜疑中,那社会将会怎么样。
感谢你《诚信是什么》,你使我变得更加成熟。你不仅使我认识了什么是真正的诚信,而且使我懂得了今后我的一生该怎么过,怎样做人!
高三诚信议论文范文5“诚是做人的核心,信是做人的根本。”是呀,我们应该讲诚信,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要养成一个诚实守信的乖孩子。
在我们的成长中,一定有不信守诺言的人,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吧:一天下午放学,东东的好朋友明明来找东东玩,说:“明天下午在操场上打篮球,”东东说:“我一定会去的。”但是洋洋也去找东东玩,让东东明天下午和他一起去看电影,东东也答应了。到了下午,冬冬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去看电影还是去打篮球。东东虽然是一口答应了,但是他不管是去哪一个,都会对一个人而不遵守诺言。
这个事例就告诉我们:在信守诺言时一定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这样才能遵守自己的承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才不会让自己在同学的心目中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
在我们的身边,一定会发生许多这样的小事,但一定会影响我们的一生,这些小事会使我们悲伤,使我们兴奋,是我们高兴,使我们愤怒,这些平平凡凡的小事,也会给我们的人生上一场重要的课。
我来给大家介绍另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我们班的两位同学平时是的朋友,但是因为一件事让她们的关系破裂了。星期六早晨,她们商量好一块去北区玩,但是我们班的那位同学从九点一下等到了中午的三点,在太阳下整整晒了六个小时,她非常生气,在星期一,那位同学连忙向她解释,但是那位同学不再理她了,从此她们就没再说过一句话。就这样的一件事情,让两个同学关系特别好的同学而变成了陌生人,说明了信守承诺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会有许多忐忑,也会有许多劫难,只要我们抬起头,勇敢的往前面冲,也会让我们领悟到许多的道理,许多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们还小,但是我们更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做一个在大家心目中的乖孩子、懂事的孩子,这样我们才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言必行,行必果。”说过的话就一定要做到,否则会被人认为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所以就要说到做到,不能表里不一。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唯有背好诚信的行囊,才能步履平稳的踏过人生的一道道坎坷,走向辉煌的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诚信的议论文高一,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诚信的议论文1“诚”是一种品质,“信”是一种评价。诚信可以体现出每个人的品格,也是一个人立身于社会的资本。诚信时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它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
生活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能广泛的交友;学习中,诚实的人他的成绩才会踏踏实实地上升;工作中,只有诚实的人,才会事业有成。
生活实践中,我经常答应别人的要求,我也经常能做到,我是一个非常重视诚信的人。我讨厌不诚实的行为。初三的假期中,老师答应带我们出去郊游。我们很高心。三天之后在学校集合。但是,就在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没有去,只有我们的班主任,他一个人去了,我们都没有做到诚实守信,将老师一人留在学校等我们。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这让我们十分惭愧,又十分地敬仰,中够我们敬仰一生。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及其守诚信的人。无论什么事,只要他答应,就能办到。这次活动,我悟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做人要做一个守诚信的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根,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做人之本。
诚信在生活中既显得平凡又显得普通,它不像金钱那样有诱惑力。也没有多么的娇媚。诚信是一种品质,当自己做错事时,能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就是诚信的表现。
我国古代,就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话,讲的也是诚信。鼎盛唐朝,康乾盛世,还有今日的中国,能在世界中举世瞩目,其原因就是应为守“诚信”,我国正是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才使我国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在日本的公司中,诚信经营是每个公司的经营理念。日本的餐馆也一样,餐具每用一次,都要洗七遍,是日本餐馆中的规定。他们都是非常注重“诚信”二字的。
当今世界我们新一代的青年人,更应该注重“诚信”二字。因为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立足之本,我们更应该注重诚信二字。我们也因该时刻铭记着罗曼罗兰所说的“有了诚信,人生的小船才不会被金钱荣誉的大海所吞没。”
让诚信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作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里。让我们的生活因为诚信而更加美丽。
诚信的议论文2“吴静,100分,第一名!”当老师喊出这句话时,我心里很高兴:原来同学说的是真的!今天第一节课,我们进行数学考试。考试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和周围的同学对起了答案。可没对几道,洋溢在我脸上的笑容就一下子僵住了:怎么能忘画直角符号哪?这下可完了,唾手可得的100分又要和我说再见了!
课间操上,我还在埋怨自己的粗心大意。可不久,却听到一个学生嚷嚷道:“吴静是班里的第一名,的100分!”这个消息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一声声“祝贺”声中,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老师没看出错误,给了满分?错误那么明显,不可能!
上午第三节是品德课。我心不在焉地翻着书,心里反反复复想着这件“好事”该怎么办?想了一节课,头都想疼了,可还是没有想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希望那个同学看错了。
可到了下午第一节课,我最后的希望彻底破灭了。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中,我拿着100分的卷子不知所措地到座位上。当我仔细地查着卷子时,发现错题旁画着鲜艳的红钩钩。老师果然没有发现我的错误。
100分就握在自己的手上。只要我动动笔,在那个不起眼的地方描一下,把错误改过来,这个梦想就可以实现了,而且没有人会怀疑。有了100分,回家就可以实现任何愿望,更重要的是我的虚荣心会得到满足。
可是,这100分根本不该属于我呀!如果我拥有了它,那和作弊又有什么两样?荣誉的光环固然美丽,可想到是“偷”来的荣誉,倒让我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似的,心里空荡荡的……终于,当老师再次表扬我时,我鼓足勇气,捧起那“珍贵”的100分,向讲台走去……
那天放学,我前所未有地激动,因为在诚信和荣誉面前,虽然有过矛盾,可很庆幸,我最终选择了前者,心里是那样坦然和轻松。
诚信的议论文3泱泱古国,悠悠华夏。五千年的历史轨迹,五千年的文化传承。五千年的风霜雨雪没有将龙的传人的那些优良传统埋没,而是历久弥新,薪尽火传,古人推崇诚信者,今人厚爱诚信者,历史选择诚信者。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者,发乎礼,义者,发乎情,止乎心,正乎身。在儒家看来,行仁施义的先决条件为内心的向善,所谓勤心诚意者也。心中信守诚信,方能宁静安心,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义者亦应以诚信为本。义之所存,诚信存之也,读《大学》《中庸》,一字以蔽之,诚也,诚包罗万象,诚信是它的具体体现。
在滚滚而来,浩荡而去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的诚信者比比皆是,荆轲于“风萧萧兮易水寒”中作别太子丹,壮士一去,只为报知遇之恩,虽蹈死地亦无怨无悔。伍子胥逃离楚国,得吴王重用,答应替他报仇,从此伍子胥尽心辅佐,纵然之后受猜忌可仍然不改忠心。陶朱公荡舟西湖之上,得以“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秘诀便是诚信经商,后世徽商,晋商皆履行了这一原则,才有了商行的繁荣昌盛。
诚信在心,将诚信发挥在经商致富中,可以家财万贯;将诚信延伸到安身立命上,可以后世传颂;将诚信拓展到八荒六合,四海之内,则可万民归心,顺天地阴阳、法四季轮回,运之则五岳震荡,百川奔涌,诸侯朝服,天下匡正。屈原被发行呤泽畔时,叹“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他愤恨那些“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他忠君恋阙,心系国家,屈子一跃,一河碧水为之激荡,千载令名不朽。刘邦入守关中,之所以可以深得民心,在于履行约法三章,秋毫无犯,刘备跨有荆益,保其岩阻之碍,与邻国交好,于内则治民,诚信于民,是以三分天下;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对百姓有诚信,天下人拥他,他便要对万千黎民百姓谋福祉,是以创造了“贞观之治”……凡此种种,皆言诚信为人立身之本,天道酬诚信。
因此,传承民族的美好品质,将诚信贯穿在身心中,用诚信指导我们为人处事,则人生得以绚烂,事业得以辉煌!
谨记,天道酬诚信,诚信伴我一路前行。
诚信的议论文4古语常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悠悠五千年的中华历史,沉淀出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如果说忠孝是成人首责,那么诚信就是为人之本。一个时常失信的人,他的人生可以说是失败的人生。
生命中不可丢弃的财富就是诚信,没有了诚信,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有一则寓言中的年轻人在海中遇难,他以一样精神换取上帝的帮助。如愿,他平安到达了一个经济繁华的城市,开始了他的事业,却久久没人和他交易——因为他抛弃了诚信。在许多人看来诚信并没财富来得重要,但他们忘了,没有诚信,即便现下财富再多,欺骗会把它压榨的一分不剩。丢弃了诚信,就像本该属于天空的雄鹰放弃自己翅膀,等待它的只有死亡。因为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试想,濒临倒闭的海尔公司,如果没有厂长张瑞敏举着沉重的铁锤用诚信砸毁76台冰箱带给顾客的欺骗,怎会有海尔现今的成功。如若他们没有秉着“真诚到永远”的信念,诚信对待每一位顾客,怎会有这般具影响力的傲人佳绩。是诚信创写了历史佳绩,是诚信树立了张瑞敏的厂长威严!有如此诚信之人,但也不乏可笑的愚昧之徒,为搏美人一笑,周幽王以国家为赌注,以诚信为笑料,数次烽火戏诸侯,终落得国破人亡的结果。参天大树挺拔耸立,靠的是深扎大地的根的默默支撑;凌云高楼气势撼人,来自厚重坚硬的基石无语的支撑;而人铮铮铁骨能傲然独立,靠的就是诚信这根脊梁的支撑!
一支泠泠金步摇,可将一头乌丝装饰得金光闪耀;一抹浓厚胭脂粉,可将一脸岁月沧桑掩盖得光鲜艳丽;一袭华丽金缕衣,可将一身单调点缀得花枝招展。可光艳的外表永远只能表于外,无法成为自身内在的魅力。人们自信的认为,外表的华丽定能夺得他人青睐的目光,而内在的美与丑无伤大雅,然而一味的做足“面子”工程,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其最终得来的结论只有一个——中看不中用!诚信于人是渗透人的灵魂的美德,是为人之本。人生本就是一张纯洁无暇的白纸,任你在其中挥毫泼墨,欺骗就是败笔的斑斑墨迹,可将一幅画卷毁坏,因为当木已成舟,就无物可遮掩它的瑕疵了。
诚信的议论文5大家都知道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而诚信就是社会的支撑点,是社会的生命之灯。
孔子早在古时就说过:“民无信不立。”可见,“诚信”二字早在古时就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固然,诚信的缺失对于一个人而言更是一种人性之莫大悲哀。人要讲信义,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俗语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程颐也曾说过“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对事情要负责与对人守信是统一的。对人守信落实到行动上,就是一种对事负责的态度。对事负责是对人守信的具体表现,只有对人守信的人,才能对事负责;只有做到对事负责,才使对人守信得以真正落实,而不是一句空话。拉罗什富科说过“意志薄弱的人,一定不会诚实。”出尔反尔的事多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少了,信任没了,诚实还有何用呢?于是,信少,诚少,诚信自然也就少了。
而关于诚信的话题,我开始觉得沉重,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的确生存在一个缺乏诚信的时代,这种现象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人们对物质的依赖,说简单一些,一个字——钱。莎士比亚说过“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人们似乎可以为了钱,为了生存,抛弃一切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诚信,比如友谊,比如灵魂,但是我认为这种背叛诚信的行为,也终究会因为抛弃诚信而反被社会抛弃。那“三鹿奶粉”血一样的教训,不禁让我至今还心有余悸。
保险诚信问题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人们对于保险的不信任。而人们对于保险不信任首先是从人们接触保险开始的。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来看,主要是保险人的展业、签定保险合同后的保单有效期以及理赔期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又以展业和理赔最容易产生不诚信现象。
(一)保险人的展业期
保险人尤其是个人人的展业是人们接触保险产品的第一步。通过展业这一阶段,保险人向客户介绍保险公司的产品和各种保险服务,并尽力去促成保险产品的交易。由于个人人的工作业绩与个人的佣金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诚信现象容易产生。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保险人的专业素质不高。
保险合同条款涉及许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一般人很难看明白,而我国的保险人只是经过短短的几个星期的培训之后,就上岗进行展业,他们往往对合同条款不是很熟悉,因此也很难向客户解释清楚,严重的会引起客户的误解,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也很常见。
2.某些人的道德素质不高。
在展业的过程中,存在着误导客户的行为,有的过分扩大保险产品的功能;有的承诺不能实现的投资回报;有的只讲收益,对风险避而不谈;有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没有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推销一些不适合消费者的产品,并且在推销过程中,隐瞒保险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比如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甚至受益人;
3.有的保险人存在着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不属实资料的情形。
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后,需要填写投保书,投保书里的内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事实来填写,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依据。如果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通过审核发现此保户不符合承保的条件,从而不给予承保,那么人的努力将会白费,而人也将拿不到佣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就会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隐瞒一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的事实或引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虚假的资料。在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会产生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各种纠纷。
(二)保单有效期
对于寿险产品来说,它的有效期大多超过一年,有的长达数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生活比如家庭住址等方面往往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而这些方面可能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若保险人联系不到他们,因此会出现因为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使得保单无效等情况。同时由于保险人的淘汰率比较高,一旦经手的人被淘汰,这些保单就会成为孤儿保单,即使有新的人来接手,他们也会因佣金的关系不把精力放在这些保单上,而是去开拓新的保险客户资源。
(三)理赔期
理赔是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对自身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过程。理赔是最容易产生双方纠纷的环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往往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多赔偿;保险公司从自身角度出发,希望能够尽量少赔偿,于是就有了赔与不赔,多赔还是少赔的问题。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促使理赔部门尽量减少理赔的支出,这样产生的一个消极影响就是本应该得到赔偿的可能不赔,本该多得到赔偿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能够得到充足的赔偿,从而使得保险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作用。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索赔过程中对索赔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不是很熟悉,因此索赔程序比较麻烦,再加上保险公司的理赔花费时间长,服务质量也不是很高,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产生索赔难的认识。
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险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险人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使人具备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咨询。因此为了提高他们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必须提高人的上岗持证率。只有人的持证率的提高,才能进一步促使他们的专业和业务水平的上升。
第二,要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了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保险公司在引进人的时候,应严把质量关,应把那些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人吸纳进公司来。
第三,明确保险人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保险销售模式,决定了保险人尤其是个人人的地位。他们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委托合同,因此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因而不能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保险人对工作的不敬业,以致为了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对保险人应该进行分流管理。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差、业务能力弱的人淘汰;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险人吸纳到保险公司里,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剩下的人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员工。
第四,构建保险人信用数据库,进而加强保险人的信用机制建设。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进入这个数据库,了解各个人的信用情况,从而选择自己可以值得信赖的保险人。同时要将那些不合格的人实行黑名单制,在数据库中充分的显现出来,真正做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
(二)加强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建设
理赔将意味保险公司现金的支出,这是保险公司都不想看到的,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险公司首先要正视理赔的意义和重要性。理赔在一方面意味着保险公司现金的流出,尤其是遇到巨灾理赔时,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该意识到在理赔的同时,这也是检验公司是否能够履行承诺的重要环节。如果理赔处理的恰当、及时和合理,可以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更加信任,他们不仅会继续和公司合作,而且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客户资源,无形之中给公司做了广告宣传。其次,保险公司要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把理赔程序简单化、通俗化,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再觉得索赔难。
(三)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培育并积极倡导诚信理念
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应继续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保险人、保险人等市场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对它们的重要性。并使诚信文化建设逐渐成为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强化保监会的信用监管职能
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监管,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保险行为主体有法可依,能够自觉的去实现诚信行为;同时对守信者要给予奖励,对失信者加大它们的失信成本,以保障保险市场的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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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顾客心理安全需求等问题。为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
「关键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社会信用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但这一原则的理论阐述和现实的实践活动存在差异。分析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背景
1、最大诚信原则的落实已成为时代难题
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改革力度的加大,社会不和谐问题也日益显现。不和谐的原因是风险的存在,风险存在的原因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导致风险是因为竞争。竞争有良性竞争和恶性竞争,良性竞争本身不是把对手击败,而是比对手领先。但当前保险竞争主体越来越多,却没有一家是又快又好稳健经营的领跑者,几乎全都成为恶性竞争的追随者。恶性竞争就好像一个险恶的漩涡,大家都往里跳,谁都迷失了方向。这是因为产品同质化和费率市场化,导致可供竞争主体选择的空间非常有限。恶性竞争的结果是行业内相互抵毁,违背价值规律高抬手续费、降低费率。
保监会从今年四月开始在广东、湖南试点打击三高:高回扣、高返还、高手续费,以维护市场有序和行业形象。同此,“诚信危机”已成为道德伦理之外的商业景观,“失信”已经是中国社会中很普遍的现象、很危险的事实、很可怕的后果。人们惊呼保险不保险。
2、失信惩戒已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诚信危机的出现,尽管已到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程度,但终究不能被道德伦理所接受、不能被人们良知所接受。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从风险机制建设和行政方面的态度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为了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保险监管已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监管体系框架[1].其中之一就是市场行为监管,其核心内容就是诚信有为、失信惩戒。
3、诚信建设已成为共同主题
商品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品质问题要求当事人能否按照最大诚信原则在法制建设机框架下自控、在伦理价值下自主、在风险机制下自省,否则导致契约品质问题出现。尤其是保险业,由于契约的附合性和射幸性,更容易诱发这问题的出现。诚信体系建设已成当务之急,诚信建设评价标准已纳入监管的常规检查内容。人们普遍认识到:今天的诚信、明天的市场、后天的品牌。
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运用的目的
1、解决保险经营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当事一方对自己的认知远远高于另一方对他的了解。保险经营尤其如此,对于保险人而言,投保人转嫁的风险性质和大小直接决定着其能否承保与如何承保。然而保险标的是广泛且复杂的,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却远离保险标的,而且有些标的难以实地勘查,而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却最为清楚;因此,保险人主要也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是否属实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于是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对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一般难以理解与掌控,对保险人使用的保险费率是否合理、承保条件及赔偿方式是否苛刻难以了解。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于是也要求保险人基于最大诚信履行其应尽的此项义务[2].
2、解决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人应履行其对保险条款的告知与说明义务。另外保险合同又是典型的射幸合同。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而投保人购买保险仅支付较少的保费,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或给付标准是保费支出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因此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已远远高于其所收的保费,倘若投保人不诚实、不守信,将引发保险事故陡然增加保险赔款,使保险人无法承担而无法永续经营,最后将严重损害广大投保人或被保人利益[2].
3、基于保险产品特殊性的需要
尤其是寿险产品它是无形产品,是将无生命的产品赋予生命的意义。永续经营永续服务是其特有的职能,诚信便是其生命意义的组成部份。
4、满足客户购买的心理安全需求
保险是客户不需要时购买为需要时使用,寿险购买的还是一份期望、一份尊严、一份生活品质。特别需要保险人用诚信满足客户的心理安全需要,以减少客户的心理成本。
三、最大诚信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最大诚信原则产生初期主要是约束投保人的工具,保险人往往以投保人破坏此原则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平等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现代立法已予修订,即最大诚信原则同时适用投保人和保险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增加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所以,保险诚信原则运用的主体应当同时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同时涉及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目前,虽然《保险法》对当事人双方的诚信行为提出了法律要求,但保险理论的阐述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较为全面,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关系人的要求则不够,而在现实中保险公司存在的诚信问题较多,它产生的负面影响辐射较广。
一般理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由三条重要的法理组成,一是告知,二是保证,三是弃权与禁止反言[4][5].最大诚信原则主要针对投保人或被保人而言,为了保持合同的公平原则,后来才产生了对保险人具有约束力的自动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4].这一内容明显与社会现状相违背。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投保行为规范是保险活动的开始。新《保险法》对投保人这一主体在该环节的诚信要求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合同是典型的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就是告知。实践证明,保险人危险负担的有无或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能否恪守诚信原则。因此,为避免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就首先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如实、准确、无保留地向保险人告知其投保标的的一切重要情况。其次,投保人必须履行通知的义务。《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另外《保险法》有关投保人应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规定也体现出法律对投保人的诚信要求。
诚信原则对保险人也有明确规范要求。《保险法》第106条、第1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归纳起来,《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诚信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客户如实告知义务,二是对保险合同内容如实说明、解释的义务。
1、诚信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一是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三是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2)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这一主体而言。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
2、不诚信行为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信息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为了争夺客户资源造成遵纪守法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绝大多数,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6].
四、贯彻最大诚信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业的顺利发展,需要加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诚信教育与体系建设。现实中,人们感到社会缺少诚信,并不是诚信内容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而是缺少对诚信行为的激励和保护。尽管国家在加强法制保障、加大诚信宣传、加大失信惩戒、考核保险诚信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没有对诚信行为起到有效的保护和推动作用。为此,必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现代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曾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2、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在诚信方面已经加强,对失信惩戒的力度也在加大,已经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行业自律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力度也在加大。但在如何站在维护行业的整体诚信形象方面、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如何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加大惩戒方面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并加大惩戒尺度。
3、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一是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二是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诚信数据的管理制度,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无法规避。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已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营销员持证上岗规定的出台,建立保险营销员专用网络,强化了营销员的诚信行为,但各保险公司之间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平台,如公众网站,现场常设咨询台等[7].
4、结合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诚信宣传教育
保险行业应按照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要求,联系客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员工进行诚信有为教育。
5、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注入活力
目前,各保险竞争主体的营销体制普遍采用保险人制。保险营销员处于“城市边缘人”的尴尬地位,无法在社会中树立诚信形象。同时由于首期高佣回报的利益冲击,使一些营销员没有将诚信植根于保险职业的生命之中,见利忘义。如果采取职员制营销,改变营销员身份,将会大大提高诚信水平。
6、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
目前保监部门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行为考评体系,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与之相对应的考评指标,更没有形成一套常规的考评考核工作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考评体系与科学的考评指标。在这方面,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两年的诚信考评工作,考评体系按3大类36项量化成100分制的考评指标,以80分以上作为合格标准,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保险公司将上报中国保监会和相应的总公司,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吴定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创新性行业,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Z]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文件,中国保监会办公厅,20065
[2]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84-85
[3]穆圣庭,徐亮关于保险合同主体中的最大诚信原则问题[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287-290
[4]朱应芬,王瑞兰,王时芬等保险学教程[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55115
[5]许谨良保险学原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0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都有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让更多的中国人富裕起来,但也应该看到的是,有很多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了自己,急功近利,言而无信在日常交易中频频出现,客观上导致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相互欺骗,社会诚信度下降,人们开始怀疑一切。这种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充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主导生产,而不是由政府强制,让市场主导经济发展这种情况下,能够极大的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但同时也容易诱发人的贪欲,求利心理。特别是当个别人在牺牲了诚信能够换取经济上的最大利益后,就会引发更多人的效仿,不诚信会渐渐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另外中国的传统文化由于长时间受封建意识的影响,人真实的欲望难以表达,谄媚常常换来好处,诚信却令人处处吃亏的思想根深蒂固,进而使社会诚信度失衡。而不诚信的最大后果就是交易难,交易成本高,交易风险大,经济发展缓慢。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公证的作用就尤其的突显出来,也正是这样的情况才使更多的人们把希望寄托与公证。公证能够给人放心,而法律所赋予公证的三大效力更是努力把风险降到了最低:
第一、证据效力。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一旦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将“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列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之一。
第二、强制执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
第三、法律要件效力。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若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书是国际交往中各国公认的文书,它不同于一般文书,具有效力上的公示性、公信性以及适用上的普通性、跨越性。公证文书的出具,体现了不应被怀疑的诚信原则,体现在对当事人事实的一种真诚的记录。它的信誉就是公证文书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并且其效力遍于全世界。
如此有力的效力让公证成为人们信赖的标志,公证成了繁杂的交易中能够让人安心的一块净土。但同时也是一些不法之徒千方百计想要利用的工具,公证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与不诚信的人打交道,如有些审办涉外公证的当事人办理假学历,假经历、假亲属、假结婚等;还有的当事人拿着假公章、假营业执照、假证件申办经济合同公证。也有经过公证的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擅自违约,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有的招标单位企图以公证为幌子,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等等。作为预防性的法律证明机构,公证肩负着对被证明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调查、审查、把关工作,是预防纠纷的一道重要防线,而这道防线的巩固凭的就是评价诚信的公证人的诚信。
然而近年来,尤其是当武汉体彩舞弊案和西安宝马案之后,公证业的诚信受到空前的质疑。不知不觉中,公证这个靠信用吃饭的行业,开始面对诚信的流失。自公证机构改革以后,公证机构不再是国家机关,而是自负盈亏的事业法人和中介机构。进入市场以后的公证机构,既要行使国家的公共证明权利,又要填饱自己的肚子;一方面要坚守诚信原则,一方面又要忍受利益的诱惑。可是,利益要求最终会决定行为方式,加之无相应立法,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一暂就是二十多年,公证法迟迟不能出台,使公证行为本身就缺法可依,导致公证机构可以随意拿作为国家公权的国家证明权作换取部门利益的筹码,参与非法利益的再分配,甚至做腐败和作弊的帮凶,完全背离了公证的初衷,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加剧了社会的不诚信度。导致这样的结果,也就是国家证明权成为商品的主要原因是:
公证市场化导致国家公共证明权利成为商品;由于从前的行政体制下的公证机构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将其转制为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组织,然而改革并不是要把公证处完全推向市场,公证行为完全市场化运做,那样势必导致公证业如菜市场,国家证明权如白菜土豆般交费即与。
公证处管辖范围不明,公证处之间竞争激烈致使公信力下降;曾经一度出现没有出不了的证,什么处女公证,整容公证,爱情公证,绝食公证,只要在我的公证处办理,就绝对配合当事人的请求,服务周到,价格低廉。为的就是争取案源,与其他公证处竞争。也就是说,蛋糕只有一块,谁的“服务”好,吃到的就多,而不是分割好给每人,慢慢消化。
公证业务无法定与非法定之分,统统归于当事人自愿,公证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不去努力迎合当事人的需求,就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更难得到这笔业务。看一些地方公证处网站上刊登的公证人员为争取业务而奔波的文章,宛如一般商品的推销,这既是公证业的无奈,也是法律界的无奈。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日前在安徽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表示,中国的公证应当实行实质公证,不能市场化。张福森指出,公证市场化,必然与公证制度的基本定性相悖,也会带来过度竞争,导致公证的公信力下降,进而危及公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必须注意防范和坚决制止。他认为,公证机构的设置、布局和公证人员的执业准入,不能由市场说了算,司法行政部门要代表国家进行调控,并发挥主导作用。要坚决遏制公证机构通过回扣、协办费等手段争揽证源的不正当竞争。
诚信正是在市场竞争中流失的,或者可以说有市场经济的地方就有丧失诚信的条件,而作为建立和巩固诚信原则的公证制度,应该立足于市场经济,又不可自身市场化,如球场上的裁判,不能参与角逐,但又不能离开球场,这样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又不至于偏袒任何一方。公证机构虽然不是裁判,却永远是各种交易的见证人。既要射门,又要吹哨的裁判没见过,将公证处定性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事业机构,却又指望其执行国家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也同样是鱼与熊掌兼得的美丽幻想。
面对市场经济下的诚信流失,笔者认为应当由以下方式来固本防失: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在即将出台的《公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法定“必须公证”事项,把公证的业务来源在法律上加以强制,同时也是诚信保障在立法上的表现。也只有先以立法的方式确定“必须公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证的公正;
第二、明确公证机构性质,即使为事业机构或合伙制,也不能简单的推向市场,要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明确责任,从行政管理角度确保公证的行为严谨;
第三、规范证据搜集制度,同时注意公证机构对于证据搜集硬件设施的保障,减少失误,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公证的证据合法有效;
第四、加强公证人员素质建设,推进公证员职业化进程。诚信更多的还是要依靠公证员的自身素质,只有公证员爱岗敬业,坚持法律与事实,才能在工作中作到诚信为本;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诚信已被人们公认为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原则之一,更多地应用于职业道德的规范和行业内外竞争的秩序化。诚信不仅属于道德和法律的范畴,也属于经济范畴。现代意义的诚信是在中国传统信义原则的基础上并借鉴西方管理制度的一些经验形成的全新的理念,其出发点和目的是保证社会活动的顺畅进行,各方在诚信原则的协调下都能获得自己的利益,从而达到一种“双赢”或“多赢”的态势。世界经济学制度主义的创始人凡勃伦认为,诚信作为一种“人类制度”在市场经济的现实条件下,它遵循投资、收益、支出、回报等经济学的规律,可以用货币曲线来描绘。“诚信”的观念原本就是在人们追求利益的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通常情况下,诚信是要付出“成本”才能得到的,有了初级的诚信后还要付出维护诚信的成本和扩大诚信的投资,才能获得回报和源源不断的收益。诚信的投资与收益关系为正比关系,投资越大收益越高。但是这种比例关系还要考虑客观条件的因素,比如社会信用环境等。
二、诚信缺失的经济学分析
在这里,笔者用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人性假设理论来分析诚信缺失的原因。
“经济人”假设包含的基本含义:第一,“效用最大化”;第二,“有限理性”;第三,“机会主义行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或者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人”,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私利,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因而经济人要追求金钱或物质利益,而诚信是获得这些的手段之一。对诚信缺失原因的分析不妨建立在个人对成本收益比较的基础上。
如果市场主体是诚实和守信用的,就会给他带来好处,使他很容易地找到交易伙伴,低成本地进行交易,最终获取利润。此时,人是一个经济人,诚信是利益之源。另一方面,维持诚信也是有代价的。在交易中,必须要守诺,即便是自己遇到重重困难,会受到很大的损失,也必须要守信,以维持信誉。
市场主体是否坚守诚信取决于守信的机会成本与不守信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如果维护信用要付出极高的成本,诚信的动机会降低。如果不诚信会给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的损害,诚信的动机就加强。事实上,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是非常高的。都不遵守约定,则互惠的交易不能实现。其实每个人本质上都还是认同诚信的,而且诚信也能增进所有人的福利。那么为什么诚信又会缺失呢?诚信是在相互交往中实现的,问题也就出现在交易对象之间的博弈中。我们可以从这种博弈当中来分析市场交易主体的机会成本。交易实际上是一个囚犯困境式的结局:如果大家都信守承诺、诚实交易,对双方来说会形成双赢;如果一方守诺而另一方背信,背信一方就能得到比双方都守信还要高得多的收益,而守信者一定损失惨重。结果,当对方遵守承诺时,守信固然有益,而背信则更是暴利;而当对方不守约定时,守信就损失惨重,背信则可避免损失。这样一来,无论对方守信与否,背信都是最佳选择,因此双方都会选择背信。由于不守诚信,交易就无法开展,因此结果一定劣于都守信时的状况,此即囚犯困境,因此双方的机会成本都是相当大的。
在市场主体的交易中,不同情况决定了其机会成本的大小,也决定了其是否诚信。情况一,如果双方之间的交易是一次性的,结果诚信缺失的概率就非常大。不过,如果反复交往,结果会有所变化。因为一次易中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要小得多,而获利更多,而在反复的交易中,如果一方失信,则会导致对方的不信任,因此对方就会加强防范风险的措施,甚至会取消交易,机会成本就会大得多,自己获利的概率就要小得多甚至会付出极大的代价。因此无限连续交易博弈,每次交易的均衡都表现为双方都遵守规则、坚守诚信,因而是最优结局。情况二,和不同的人交易,每个人都只交易有限次数,但与不同人的一系列交易在时间上错开,而且其交易对象相互之间拥有共同的信息,这也等同于与同一个人连续交易,其结果是双方也会选择守信。情况三,和不同的人交易有限次数,但其交易对象也在时间上错开,但并不共享信息,或信息共享的范围是区域性的。由于信息传递的阻塞导致信息不对称,因此结果跟第一种情况是一致的,欺骗的动机会强化,而诚实的心理会减弱。
正如亚当·期密所说:“一个人如果常常和别人有生意上的来往,他就不盼望从一次交易契约来图非分的利得而宁可在各次交易中诚实守约。一个懂得自己真正利益所在的商人,宁愿牺牲一点应得的权利,而不愿启人疑窦。”
三、诚信构建的理性思考
1.建立以强制性建设为主的诚信制度
上述市场主体在交易博弈当中诚信缺失的分析是建立在没有外界约束的情况下,而外界的约束最好的方式便是制度。有效率的制度不仅会减少直接监督、法律制裁等方面的成本,而且可以通过对个人利益的尊重,消除损害他人利益的不良动机。制度的设计应该在承认个人利已动机的前提下,设计一套约束规则,使经济主体在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动机驱使下,能服从制度制定者的意图。
制度的形成有诱致性方式也有强制性方式。诚信的诱致性的制度变革,内涵着市场主体在博弈中自己教育自己,制度安排所需时间相对太长,故此,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诚信的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即政府在构造有关诚信的制度安排中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强制性的推动作用。对我国构造诚信的制度安排的总体判断是强制性制度安排和诱致性制度变革的统一。但是,因为诚信的诱致性建设所需时间太长,所以,从总体上讲,应当是强制性推动为主的。
2.诚信制度的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
由于市场主体的“经济人”属性,在博弈当中是出于自利的目的进行成本收益比较而决定是否守信的。而在现实当中,之所以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不诚信,是因为不诚信的低成本和维持诚信的高成本。我们在制度设置中就必须针对“经济人”的自利目的,加大对不诚信的打击力度,增大其不诚信的成本。只要在制度中适当设计规则,使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是可信的,并且惩罚的力度足以抵消不诚信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人们就不会有激励去背离规则的约束。在社会上出现那么多不诚信现象主要原因就是现阶段我国诚信制度不健全,不诚信获益,而诚信相比会“吃亏”,在巨大的利益诱惑这之下,作为“经济人”必然会选择不诚信。因此,在诚信制度建设中,核心是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让“经济人”为其不诚信付出应有的代价。
3.诚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诚信体系的建设
我们在分析诚信缺失的原因时得知,不诚信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就应通过诚信体系的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银行对个人信誉的记录就是一个信息共享机制,警察局对个人违法犯罪等污点的记录也是一个信息共享机制。这些机制足以保证一个人的交易信用为其他人获知,从而使得他的交易具有无限连续的性质。诚信体系在我国虽然已经受到重视并着手开始建设,但是以诱致性为主,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具有制度约束力的统一的诚信体系。这正是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既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银行信用记录体系,也缺乏其他传递和共享个人信用的机制。因此,应该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体系,让个人的诚信记录成为共享的信息。信息的共享可以将交易或交往变成无限连续的博弈,从而增加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
总之,市场主体的“经济人”属性在交易博弈中追求功利最大化是诚信缺失的经济根源。而要扼制“经济人”的不诚信就要强制性建设有效的制度进行外在约束。在制度设计中一是要加大不诚信的机会成本,同时要建立全国性的旨在信息共享的诚信体系。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缺失企业管理
1关于诚信的理解
在传统道德中,诚信被视为“立人之道”、“立业之基”、“立政之本”。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必须是多边诚信。企业要有诚信,金融服务业要有诚信,中介机构要有诚信,消费者要有诚信,政府更要取信于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与标志。
在电子商务领域,企业、消费者、银行等任何一方诚信缺失,交易就不能顺利实施。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把诚信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入到企业文化的核心。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完成自己的消费活动,是电子商务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参与者,其诚信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界共同努力。银行、信用卡公司、认证中心、保险公司等电子商务的中介机构在参与电子商务的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可靠服务。此外,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等更应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讲诚信”。
2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
2.1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网络具有公开性,商家和消费者的个体信息在未征得同意时不得公开,否则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而目前很多商业性网站并不注重对客户信息的保护,甚至有时将客户信息资料,如名称、营业地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个人的姓名、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和公司经营信息、公司员工资料以及个人的家庭住址、家庭电话、个人工作信息、简历等作为商品在出售。于是,商业秘密和隐私将可能受到侵犯,且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2.2网络诈骗
有些网站利用虚假的公司名称、地址等诱导和欺骗消费者,而网站本身既没有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也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却在其网站上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待其向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入款项后便不知下落。
2.3商品质量低劣
有些网站将质量低劣的商品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以此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后往往费时费力四处投诉,而网站则不肯承担责任,使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兴趣和信心受到极大地损害。
2.4违法经营网上行
有些网站利用法律空档,大打“球”。如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销售,于2004年3~8月加入阿里巴巴网站成为诚信通会员,并委托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Internet上制作网页,涉及产品展示、公司介绍、供求商机等。在“企业经济性质”中,均表述为“私营独资企业”;在“注册资金”栏目中,为“人民币1000~5000万元”;在“年营业额”栏目中,为“人民币300~500万元”;在“年出口额”栏目中,为“人民币1000~5000万元”;在“管理体系认证”栏目中虚假表述为通过“ISO9001”认证等。而事实是,4家企业的组成形式均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无注册资金栏目,实际上也没有500~1000万元……据悉,宁波北仑工商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停止在网上含有虚假内容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各罚款2300元。
2.5不履行服务承诺
说一套做一套。有些网站承诺消费者在购物后一定时间内送货上门,但往往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送达,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还有的网站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进行售后服务,甚至将全部责任推到消费者头上,如此等等。
3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3.1原因剖析
(1)立法滞后。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才开始实施。它的实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可以说它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规范,目前实施的法律规范显然不足以完全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诚信。
(2)利益驱动。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诚信缺失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此外,一些网站的经营者仅仅注重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经营网站,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很难让人满意。
(3)信用障碍。近年来,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但这些信用信息基本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人们很难利用,甚至有时不得不对信用信息本身持怀疑态度,这就为少数人、少数用户、少数企业说谎、失信、欺骗、诈骗提供了可趁之机。
(4)意识淡薄。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任何企业、商家、消费者,乃至一个国家,诚信都是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是进入电子商务这个国际大市场的资格,是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必将对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
(5)缺乏管理。对参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没有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以集中、统一、规范的形式反映消费者个人资信与交易记录等信息,如消费者基本资料、经济信用资料、社会信息与特别记录等。重要的是消费者的信用信息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对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资格评审不把关,身份认证不到位,信用档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虚假网站、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公司、虚假中介机构等的不断出现。
3.2对策分析
(1)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电子商务立法工作,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明确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法律责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务商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使得电子商务有法可依。《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就迈出了很好的一步。立法,不仅能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繁荣发展。积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培养人们的信用消费习惯。信用消费概念不局限于贷款消费,还包括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的互相信任和采用先进的电子信用支付手段,如信用卡、支付宝等。这些意识或习惯可以大大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
(2)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网站)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可靠。其基础性设施主要体现在资格认证和信用认证。目前,国外典型的信用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其中大力发展商业性第三方担保机构,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应有针对性地加以借鉴。
(3)加强行业自律。电子商务行业应当反对采用一切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做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掌握的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等。我国各地应逐步制定出电子商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准则。
(4)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要尽早建立跨区域的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客观、中立、公正的原则,整合税务、统计、工商、质监、金融等系统中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资源,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提供信用查询、公示企业守信或诚信信息、受理信用的投诉、受理信用的异议等服务,来营造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5)增强政府引导与管理能力。各级政府要扮演好引导、扶持电子商务的角色。政府对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建立对我国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企业增强电子商务交易信用风险防范、建立企业电子商务风险评价体系等,也是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应鼓励各地电子商务行业大胆探索、不断完善。各级政府还应大力改善相应的政策环境、机制环境、产业配套环境等。专家普遍认为,体制重于技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网络经济发展的体制和环境,依然是重中之重。
(6)促进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发展。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旨在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资信评估平台,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该联盟致力于营造放心的网上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以“鼎”为标志,就是要把业界优秀、领先的企业聚集在一起,以诚信的经营理念、团结与协作精神,共同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壮大。加盟,遵守联盟公约,促进联盟的发展,可以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参考文献
1方真.电子商务必须完善诚信机制[J].中国电子商务,2004(2)
2刘珂尘.诚信,中国电子商务的前途[J].电子商务世界,2004(12)
1.会计审计工作中的诚信问题。一个企业的经营过程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多数企业会严格按照规章来办事,但是个别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诚信问题:第一,个别企业盲目追求自身利益,粉饰财务报表和体系,利用各种技术和手段将真实的财务报表隐瞒,用一份虚假的报表来迷惑大众以达到自己追求利益的目的,这就出现了财务报表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第二,会计审计中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在财务工作中造成财务信息失真。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最终为企业管理决策中存在重大过失埋下隐患。
2.诚信的重要性。我国坚持市场经济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追求自由,自由环境下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诚信是保障经济能够自由健康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则。会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种经济得到运行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若是诚信问题出现在会计工作中,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必然是不可估量的。会计行业是对诚信要求最为严格的行业,若是会计行业中失去了诚信,那么独立的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了。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说,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方、审计单位一味迎合,抛掉自己的专业素养,只顾自身的利益,不能如实评估实际资产诚信价值,制作出虚假的审计报告,这不但损害了会计行业的诚实信誉,还会损害到国家利益。
目前看来,我国的会计行业的确出现了所谓的诚信危机,并且已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会计师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仅对自身有利,对被审计单位也是有利的,所以说这种诚信问题是被审计单位默认的,他们喜欢这样的审计报告。在这个恶性循环当中,受益的是当事人双方,受损害的外部企业和社会。因此,这是恶性循环得以长存的道理所在。
二、会计审计诚信价值的博弈理论
经济学领域有一种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并且有着深远影响的方法论,即博弈论。博弈论主要集中在博弈双方或多方就彼此之间存在的对抗、冲突等进行讨论。市场经济运行原理也可以通过博弈论来进行解释,市场经济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看作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主体,不同的主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但是这些主体所掌握的信息量是不尽相同的。就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市场经济机制相对成熟,信息流量大,流转速度也快,不同的主体之间掌握的信息量也可以更加对称。此时,博弈的结果是呈现均衡趋势的。但是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甚至落后的地区,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完善的,信息量很小,信息流转速度慢且相对闭塞。此时,博弈的结果就要取决于各个主体掌握的信息量的大小,谁的信息量大且有效,谁就是这场博弈的胜出者,非对称信息也是通过这种形式表现出来。
三、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状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