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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材料8篇

时间:2023-03-01 16:26: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高企申报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高企申报材料

篇1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现将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8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具体注册操作程序见附件1),依据网站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网络填报

2021年度高企申报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统筹开展评审方式进行。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封皮并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上传。

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申报企业需将所有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完整。证明材料上传要严格按照每个部分(如:知识产权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等)下方的“附件”要求进行,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进行自检,上传完成后请再次检查上传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

注意:申报企业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认定机构。

(四)区市审查推荐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逐条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就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2)、推荐函及《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周内报送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金宏账号。

(五)大数据筛查

市认定机构将区市推荐的待评审企业信息按照高企认定相关条件要素进行大数据比对,建立申报企业诚信数据库。将比对通过企业移交专家评审,对存疑企业,由区市联系企业核实或补充申报,对失信企业,将按照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与有关部门共享。

(六)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相关条件且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的企业进入下一环节。评审结束后,企业可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七)市认定机构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市认定机构对已通过专家评审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根据综合审查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专家现场问询”或“委托区市实地核查”。市认定机构根据综合审查、现场问询及实地核查意见研究确定认定名单,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市科技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进行抽查,被抽查企业应配合市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无异议及经异议核实处理无问题的,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九)材料提交

企业申报材料包含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

纸质申报材料应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正反面打印,书籍式胶装成册(书脊处由上至下打印企业名称及认定年度)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准备专门的申报材料档案存放场所,妥善保管企业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评审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分2-3批申报,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第二批为8月31日,第三批视情组织,具体截止时间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请申报企业掌握好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在每批申报截止前,在系统提交推荐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意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出具诚信承诺书(附件4)、同意第三方机构查阅有关高企主要数据,填写《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附件5)作为附件材料提交。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企业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后须认真检查,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存档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二)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从事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要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需出具诚信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附件7)。区市需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3)中完整、准确地填报参与的服务机构。市认定机构将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等方式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不定期中介机构服务质效及中介机构黑名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各区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服务和指导企业申报,按照《高企认定管理区市承诺书》(附件8)要求,把好审核关,确保申报和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企业撰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企业报送材料。

市认定机构在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评审、认定等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企业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填报申报材料。各项通知和信息以市科技局网站为准,请申报企业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区科技局       88729903

  市北区科技局       83087107

  李沧区科技局       87637835

  崂山区科创委       88999909

  西海岸新区工信局  85161795

  城阳区科技局       87866475

  即墨区科技局       88519934

  胶州市科工信局    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       88382077

莱西市科协        8840563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82020767

  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  86767641    

2.市高企服务咨询电话: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85631057  85938025

3.市高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85911985

  市财政局税政处      85855902

  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83931229

4.QQ咨询:

工作交流1群:218554860(已满)

工作交流2群:193921684

工作交流3群:634880107(已满)

工作交流4群:455078931

(往年咨询群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加群)

 

    附件: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简要说明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3.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服务机构汇总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

6.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

7.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

8.高企认定管理区市承诺书

 

 

   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篇2

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认定工作有几个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分别在“省网”系统提交初审意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二是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复审,分别在“省网”确认推荐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联合推荐函和《推荐企业清单》。三是认定机构前置审(核)查。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对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四是加强指导、帮扶、推荐。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做好宣传、动员、初审工作。科技、税务部门辅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并提醒和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部分技术领域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行业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重点把控;积极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国网”和“省网”的申请材料两者缺一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认定。五是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

二、尽快开展培育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名单(含重新申请认定企业名单),督促指导做好培育入库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对象,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真组织今年高企认定申报辅导工作。科技、税务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服务企业分别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并确保在确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

时间安排

第一批:

企业网上申报:4月25日-5月28日

县区初审推荐:5月31日-6月11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审(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业网上申报:7月26日-8月27日

县区初审推荐:8月30日-9月10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审(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工作。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将联合组织专家对县区推荐企业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评审。预评审时间:第一批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为9月18日至9月20日。评审后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请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报企业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将通过复审的企业推荐给省高企办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南昌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申报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五、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科创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南昌市科技创新平台(ncskj.cn)申请科创券,用于高企认定的技术资询和专项审计工作。其中,技术咨询可申请2万元,专项审计可申请1万元。具体申请事项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创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号)。

六、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文件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必须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要求:

1.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5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网(innocom.gov.cn/)完成发展年报的填报工作。

2.填报火炬计划统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3月31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计划信息系统(tj.ctp.gov.cn/)完成火炬计划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3.填报企业年度研况报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写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对不履行上述监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做出如下处理:

1.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南昌市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七、企业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提交认定申请。申请认定企业提交认定申请的程序为:备案登记(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企业自我评价——网上注册——准备并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复审——推荐上报省高企认定办。

八、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联 系 人:王荣献             联 系 人:王宇欣

联系电话:0791-83884249      联系电话: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文辉

联系电话:0791-88607671  

邮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各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我省今年将开展2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江西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同时满足高企认定八个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三)“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jxgqrd.com/)”注册登记(以下简称“省网”)。申报企业在“科技部服务平台”注册填报后,需在省网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企业填写、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必须在“国网”和“省网”分别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务必确保“国网”和“省网”所填资料数据一致。在省网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前,请企业按实际情况准确选择初审推荐单位、所在县(区)、所在开发区、主管税务部门等必填信息,不在开发区内企业可不选。

(五)初审推荐。

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附件2)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分别在“省网”系统提交初审意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赣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科技部门会同设区市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复审,并分别在“省网”确认推荐。科技、税务部门要在初审推荐截止日期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联合推荐函和《推荐企业清单》至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

(六)认定机构前置审(核)查。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七)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八)公示、推荐报备和备案。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国家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推荐报备。国家认定办审核后,确定通过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三、有关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定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各申报企业要明确以下事项:

(一)加强指导、帮扶、推荐。请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做好宣传、动员、初审工作。科技、税务部门辅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并提醒和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部分技术领域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行业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重点把控;积极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国网”和“省网”的申请材料两者缺一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认定。

(二)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中介机构须按要求如实出具审核(鉴证)报告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4)。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除将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外,还将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税务部门要对照推荐要点,明确职责分工、核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省高企认定办将加大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财务等内容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发现造假、一票否决。

(四)我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从未指定或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高企认定咨询和服务,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以省高企认定办指定机构的名义开展中介服务。

(五)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企业须对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四级目录(例:一、电子信息/(一)软件/1.基础软件/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填报技术领域。

2.由于系统存储原因,企业须在“省网”扫描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在“国网”只须扫描上传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认定办不收取书面申请材料。

(七)时间安排

第一批:

企业网上申报:4月25日-5月28日

县区初审推荐:5月31日-6月11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审(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业网上申报:7月26日-8月27日;

县区初审推荐:8月30日-9月10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审(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认定办地址和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813室

省科技厅联系人:熊剑波 张绪波 

联系电话: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税务局联系人

联系人:企业所得税处 李丽萍

联系电话: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平台”技术支持

单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俊峰  刘聪

联系电话:0791-88302858

 

附件:1.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2.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中介机构声明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技术领域

企业

注册地

所在开发区名称

是否重新认定

主管科技部门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备注

1. 不在开发区内的,所在开发区名称一栏不填;

2. 推荐盖章分为3类:1.设区市或赣江新区科技部门会同设区市税务部门推荐并盖章;2.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县(市)税务局、所在县(市)税务局推荐并盖章;3.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会同区内税务部门、设区市税务部门推荐并盖章。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

 

序号

审核要点

工作分工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门

2

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

税务部门

3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科技部门

4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部门

5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门

6

企业填报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信息

税务部门

7

企业申报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数据是否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最新数据一致

税务部门

8

企业是否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归集研发费用,设置专用研发费用辅助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进行核算。企业申报表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相关数据

税务部门

9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部门

附件3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2.本企业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以及本企业留存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业愿为上述承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机构声明

 

    本机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提供给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资质证明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本机构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篇3

今年8月,我作为专家评委参加了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主要是对申报的交通类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评审情况谈谈这一轮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几个突出特点,以及对相关PPP项目准备工作的建议。

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呈现出来的特点主要有:

1、申报项目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

项目总数达到700多,单交通类就有157个,相比第一批的两类项目(新增和存量转换共计120多个),第二批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反映出地方政府对运作PPP的热情高涨,认识在加深,动员工作也更扎实。有的项目申报材料准备精心,内容要素齐备,方法深度符合规范,质量很高;但也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极简单,要素缺失,甚至出现实施方案只有一页的!

2、咨询机构作用彰显

从评审情况看,有咨询机构参与协助的申报项目,材料质量明显要高过无咨询机构参与的申报材料。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是在财政部76号文近一年,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后大半年,地方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在经过比较充分的动员后进行的。借助市场提供的机会,参与PPP服务的咨询机构数量得以充实、专业能力获得快速成长,为政府方客户运作PPP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撑,总体上切切实实提高了项目准备的质量。

3、政府方实施机构主体合规性差

这批申报项目近1/3在第一阶段的定性筛选中出局,重要原因是项目确定的实施机构主体不符合规范。财政部113号文第十条规定“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申报项目,将国有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定位为项目实施机构,这是完全错误的一种项目结构设计。我们知道,实施机构是在PPP项目中代表政府方的主体,是公权力的代表,应该由具有公权力代表资格的政府机构出任。但是,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政企不分,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边界模糊问题,使得大量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国有企业承担和完成。当项目运作方式转换成PPP时,地方政府仍然习惯性认为,下属部门及国有企业应按“谁家孩子谁抱”的原则,把PPP项目简单视为分配任务,交由原先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国有企业继续负责,后者自然“被动”成为实施机构。

4、存在变相融资

虽然财政部57号文明令禁止将变相融资包装为PPP项目,我们还是遗憾地从第二批申报项目材料中发现多起名为PPP,实质是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的变相融资。当然,经过博弈,地方政府变“聪明”了,他们即便想通过PPP变相融资,在实施方案等书面材料上包装更加隐蔽,识别难度大了。我认为,单靠项目入选评审这一道关筛选判断还不够,今后应结合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PPP全过程进行监管,让“假、伪”PPP无处遁形。

5、按绩效付费意识弱

申报材料中,不少项目实施方案似乎直接脱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PPP实施方案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这些要素如何展开和设计不甚清楚。例如,编制人对“产出说明”不能正确理解,常常将其描述为硬件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而没有意识到PPP的产出说明是专指以绩效指标反映的项目综合产出―服务能力及其效果。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申报项目的回报机制中按照绩效付费思路设计很少,即使提到内容也不准确。大多数项目体现的还是“建设工程+融资回报”的思路。

6.两个评价论证的责任主体不清

由于了有关操作指引和填报要求,第二批申报项目的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至少内容形式上有了,完全缺失两个评价论证的申报材料很少。但是,究竟应该谁来做PPP项目的评估论证,认识和操作方面尚存在误区。我认为,物有所值评价(VFM)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FAA)可以看作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的可行性研究,由综合部门如发改、财政在一个区域/一级财政的层面上根据项目重要性、优先度以及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承受力总盘子进行综合权衡和取舍更为合理。

申报项目中屡见不鲜的由某个行业管理部门甚至国资平台公司自行委托咨询机构做VFM+FAA的做法,很容易让两个评价论证流于形式:谁也不会让咨询机构评价出一个不可行的结论!更进一步,项目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也无法掌握评价论证所需的优先顺序、综合财力等关键数据和信息。承接的咨询公司同样很难保持独立公正性,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7、社会资本中民企外资少

在进展比较快的、有披露投资人的申报项目中,多数是央企和其他地方国企扮演社会资本角色,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社会资本的很少。这一现象反映出地方政府PPP项目的潜在投资人市场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但需要政府注意民营外资参与PPP项目的关切,真心诚意地引商、兴商和稳商。

给政府PPP项目准备及采购工作提几条建议:

一、过去半年多,各级地方政府出于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引导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有序进入PPP咨询服务,同时也提高政府方采购咨询服务的效率,建立了许多不同层级的咨询机构库,有省级、地市级,甚至还有县级。存在大量重复的报名、提交资料,有的地方还提出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先免费编制一个PPP项目的实施方案来测试水平等闻所未闻的奇招、怪招,让咨询公司不胜其烦,苦不堪言。同时,重复建库也浪费了政府的大量行政资源。强烈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建立一个分类别的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需要时都可以引用。

二、建议在PPP实施方案中及PPP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将PPP运作时间计划(至少涵盖项目识别、准备及采购三阶段的时间表)作为一项重要的必填要素和考核标准。明确的运作时间计划一方面对政府行为提出了约束性要求,形成所谓按时序的项目储备库(pipeline);另一方面也给潜在投资人提供接触项目、开发项目的重要指示性信息。这在国际上是通例,在我国大范围推广应用PPP的今天,有必要考虑它的作用和管理意义,尽快推行。

三、建议示范项目应该要求申报地方政府签署承诺函,承诺入选项目后续实施时,未经同意不得对项目申报方案做重大改变,若有违背,视做放弃示范/退出示范名单处理,返还享有的优惠扶持等等。以此约束过去常见的申报材料写的天花乱坠,实际执行走调离谱的情况。

篇4

【关键词】高企;评审认定;问题;初探

1 企业申报

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是申报高企的前提,坚决杜绝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企业申报材料要严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材料,避免滥竽充数多多益善得不良意识存在。目前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财务核算问题比较突出,很多企业没有完全按照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进行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一方面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积极参与意识,做到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要求。“高企认定办法”规定企业申报高企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上述六项除第1项是从高企认定管理网上按规定提交打印生成外,其它均属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形成的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备资料,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避免滥竽充数,现实工作中很多企业把不属于高企认定必备材料装订进去(如:荣誉证书,人员毕业证等),企业既让费人力物力不说,还给专家评审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量。总之,申报材料应遵循真实,简约,准确,效用原则,力戒繁冗。

2 评审认定

企业申报资料上报后在满足评审条件下有专家对企业上报材料按照“高企认定办法” 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进行评审,目前主要从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能达到高企认定标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1:在评审过程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两项比较清晰判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项下专家评判依据不太一致,应该对《工作指引》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进一步解读,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成果转化量化项目数有些专家简单等同高新技术产品数,作为企业可能多项成果转化在同一个产品了,作为评审专家还应对“高企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精新研读,从而避免判断认定不精准,给企业造成不公平。

2:成长性指标中总资产增长(10分)建议修改为净资产增长,从企业财务的角度,总资产的增长不能很好地反映企业的效益质量,企业逐年增加负债也会保证企业总资产的增长。也是容易人为调控因素之一,作为净资产增长才能更好的反应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益。

3: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高企认定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必要条件,企业申报材料 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界定要求有中介机构按照“高企认定办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从法律的角度应具有至高权威,除非违规虚假。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始终存有争议,存有主观臆断现象,缺乏客观公正。

4: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管理有待规范。加强中介机构的职业责任,在出具报告的同时,指导企业完善财务管理,保证所出具的报告与企业会计帐表协调一致,报告的数据依据充分合理。多数中介机构在资质上没有问题,个别审计机构存在着未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要求,出具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审计报告,特别在研发费用归集方面,未能真正有效地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和财务核算,为了使企业的研发占比达到规定比例随意归集相关费用。一些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对高企认定政策理解不透彻,如对研究开发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进行鉴证过程中,对所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要求往往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因此,中介机构很难对高新企业的几大核心要素作出客观公正地评判。存在利益驱动下的不严肃,失去了报告的权威有效性。在今后高企认定工作建议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审计活动,对中介机构应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加强自律不出违规报告。对有问题的中介机构建议列入不诚信单位,直至取消中介资格。

3 政策落实

篇5

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

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

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

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

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

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章,负责人签章。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

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

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

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

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

三、工作责任制度版权所有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

(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篇6

关键词:项目管理;技术支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遵循创新基金的管理要求,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电子政务能力,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贴近服务;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后期管理,减低材料制作难度,简化申报流程,增强地方管理部门的参与程度和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一、系统目标

借鉴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系统的经验,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实际管理情况,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从项目申报、审核、受理、评审、监理、验收等全过程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为加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原则

系统支撑较大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浏览、交互、检索文档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对占用较少的硬件资源。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系统建设将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速、安全可靠。

(二)实用性和易用性原则

系统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用户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的使用,用户终端全部采用浏览器方式。具有快速部署、零客户端维护、操作简便的特点,具有易用性。

(三)成熟和先进性兼顾

在项目管理系统的技术选择上,始终兼顾成熟和先进性,选择当前国际上先进、成熟而又实用的技术,在满足系统各项功能稳定运行基础上体现技术创新,不盲目、片面追求技术的先进性。

(四)可扩展、易扩展原则

系统采用标准的SSH软件开发架构,严格按照表现层、逻辑层、数据层进行程序设计和开发,方便日后代码维护以及新功能模块的植入。在数据的扩展上,利用系统后台可视化的工作界面,进行数据的增加,或通过数据库管理工具,创建新的数据库、词典。在应用的扩展上,具有良好的外接接口,将来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充,整个系统中能够方便地添加新的业务模块。

三、系统用户分析

项目管理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类用户:

(1)领导用户。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数据、合同数据、监理数据、验收项目、历史项目,掌握统计分析数据。

(2)管理用户。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及管理员分配的权限,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管理、评审管理、立项管理、项目推荐、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验收管理、信息查询、汇总、统计分析等操作。

(3)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用户。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推荐、合同数据的审核、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组织项目验收及验收数据审核等工作。

(4)专家用户。负责评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根据评审要求、评审时间,阅读项目材料、填写评价表、打印、签字、提交,完成评审或项目验收工作。

(5)企业用户。全省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可在线填报项目申请材料,立项后填写合同书,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定期在线填写项目监理半年报、年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在线填写验收材料。企业用户是本系统用户的主体。

四、系统功能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统对一般创新项目、科技小巨人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三大类项目进行申报、评审、监理、验收管理等一站式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一)项目申报管理

通过项目申报管理,企业可以申报新项目、修改项目、删除废项目。申报项目确认不再修改后,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可以打印正式纸质材料。

(二)申报项目认证

企业将填写完毕的申报材料发送后,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附件材料进行核实、查验。同时,对企业填写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企业调整并完善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正式版本。最后,对认证过的项目填写认证意见,并将项目发送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受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将在项目受理环节查看到这些项目。在受理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用户可做形式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并给出相关结论,依据这些结论,项目转发到对应的角色进行处理。根据工作要求,处理结果分为:受理通过、发送至评审环节,受理暂缓,受理不通过、项目退回,不予受理、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

(四)项目评审管理

受理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管理环节,完成评审项目确定、专家选择、专家评审项目、查看专家评审意见,处理重复申报项目等有关项目评审管理方面的内容。

(五)项目立项

项目管理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管理,由管理部门填写立项意见、立项金额。立项后的项目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六)项目合同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完成立项合同签订工作。一是合同信息的填写,由企业完成项目合同的填写;二是合同信息审核,通过信息查看合同内容情况,审核、协助企业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七)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项目进入监理期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则需要启动合同变更流程。

(八)项目监理

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内需要上报半年报和年报。在半年报与年报执行期间,项目执行企业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项目的执行情况上报到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企业项目原来的执行进度,检查、审核企业所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并将审核结论及立项企业上报数据与材料提交到管理中心。

(九)项目验收

企业在项目合同到期前2个月启动项目验收的工作。企业填写好后提交验收申请表,科技管理部门逐级审核企业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给出审核意见。验收会后进行专项信息的录入、审核。

(十)专家信息管理

专家信息管理包括专家信息维护、专家密码维护和推荐专家三部分功能。

篇7

各县(市、区)政工取评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年度全市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全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渐少

政职[****]**号,浙企政职办[****]*号,政职办[****]*号、政职办[****]*号、职改办[****]*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申报时间和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于月*O目前

将审核盖章的《申报___职务评审对象花名册》(并带软盘)及相关材料送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将于*月下旬对申报中级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月中旬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同时完成申报高级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三、报评材料

、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仍按浙企政职办[****]*号文件执行

****年度申报高级政工师岗位人员培训班拟定于*月底在杭州举办,

各地各单位要在*月*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准备参加培训班

的人员名单报我办。

*、政工师评审材料

()材料清单一式*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一式*份。其中呈报

单位意见栏要求概括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业务总结一式*份。内容为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

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字数在*千字以上;

(*)《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

表(公示表)》,一式**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并公示有关材料,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5)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一

式*份;

(*)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份。须提供任用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论文*篇和三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成果(包括策划和组织的活动、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工件报告、经验推介或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案例等);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综合C级或省外语等级考核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复印件一式*份;

(*)所在单位是企业的,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份,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份;

()破格申报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人对照破格条件写出破格理批注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

(0)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挂钩的,需提交相应的证书;

()填报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

(*)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验审原件。所有申报材料(除《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用A*纸外),须中文打字,统一周A*纸复印。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外,其它材料一式*份整理成册。

*、助理政工师评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份。

(*)《晋升(推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0份,要求申报对象如实准确地填报并公示有关材料,推荐单位要根据申报对象公示情况如实签署有关意见。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份。

(*)所在单位是企业的,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

*份,并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份。

(5)必须提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后撰写专业论文篇和*个最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成果,并提供复印件*份。

(*)专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后获得的荣誉称号的证书或奖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份。

()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需确认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要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份,并提供学历证书和二寸半身免冠近照*张。

四、材料要求

根据职改办[****]*号文件的要求,各申报对象要翔实、准确地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对于必须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职改)部门提供的材料,申报对象不得自行填写;对于要求公示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及时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否则无效。

五、答辩事项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主要是考察评平对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意识以及提供业绩材料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另行女排。

篇8

关键词: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取证

中图分类号:F42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0-0021-02

资质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通行证,我国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资质管理是勘察设计企业增加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前提,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是企业信誉和实力的象征。

1 当前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背景

1.1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增速呈现“新常态”

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勘察设计企业数量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业务板块出现了调整,设计业务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根据住建部的2015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05-201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总体维持着增长趋势,2009 年以后总体出现了增速放缓的情况。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有20480个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与上年相比增长6.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利润总额1623.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企业净利润1320.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年末从业人员304.3万人,与上年相比增长21.6%。[1]

显然与当前大形势相得益彰,本文后面以某勘察设计院为例,该院近年来设计业务板块发展方兴未艾,测绘业务有所萎缩,除了测绘资质不高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减少的大背景也是原因之一。

1.2 国家实行资质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

资质申报、年检等事项流程清晰、表格较多,要求信息量大,涵盖企业的诸多方面。为减少资质主管部门和企业数据统计整理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国家运用现代企业管理信息化这一高效手段,建立了资质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比如企业资质申报只需按照要求网上提报相关资料,由企业资质管理部门按照预先编制的应用程序,通过网络调取、查询、筛选、使用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达到资质管理工作的事半功倍。资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减少了资质升级过程中人工审核的随意性,对企业申报材料严谨性、针对性提出更高要求。

1.3 国家下放资质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 程序[2]

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受理和审批,由住建部下放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非中央建筑企业的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特级、一级资质受理由住建部下放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例如关于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产等相关资料的审核委托初审机关实施,住建部组织抽查,不再进行全面的重复审查。减少资质准入事项,客观上为企业资质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弱化了行业壁垒,加上市场竞争主体增多,预计企业资质的“价值”将不断贬值,将引导企业从资质管理向品牌管理转变,让资质管理仅仅是入场券,勘察设计企业将面临更大挑战。

2 某勘察设计院资质现状分析

某勘察设计院共有员工60余人,设计、勘察、测绘三大板块发展不平衡,该院认真分析了未来五年发展环境和市场竞争优势,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规划,采取咨询、勘察、设计专业特色突出的战略模式,依托内部、力拓外部、立足本地、辐射周边,不断拓展铁路、建筑、市政等板块的咨询、勘测、设计业务,将该院打造成基础管理扎实、机构运转高效、核心竞争力突出、具备相当设计能力与规模的优秀设计企业。见表1。

在分析上表该院资质情况及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市场竞争理念下,资质规划的核心工作应是快速实现测绘资质升级,快速扭转测绘业务的被动局面。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资质维护关系到企业生存,资质升级关系到企业发展,后者达到“质的飞跃”,是企业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产值规模、实现利润上升的关捩点。

该院在测绘升甲级资质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负责资质申报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申报材料不完整,导致第一次申报被拒回。比如省国土资源厅需要企业提供第三方关于企业业绩证明,该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未搞清楚何为“第三方”,误将企业上级机关作为“第三方”,造成第一次申报失败。

二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数量不足。该院最终采用外聘注册人员解决此问题。

3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重点

3.1 开展资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为维护好日常资质管 理工作奠定扎实的知识基础

对资质管理人员的培训应该着重解决干什么、怎么干和在哪些范围内干三个问题。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资质规划、申报、变更、延期和年检等管理工作,二是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即资质的获得和保持。

要围绕企业资质管理的两大部分,加强对资质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一是组织年度资质增项、升级计划的实施;二是根据资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资质增项、升级计划,制定资源整合使用建议方案;三是组织编制资质增项、升级申报材料;四是做好资质证书的日常变更、年检等工作。同时要对资质管理相关文件对其进行交底,使其掌握勘察设计行业资质法律体系涉及文件,如《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

3.2 全面掌握资质升级申报要求,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 且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

根据测绘甲级资质申报程序要求,首先企业按照所属关系,将申报所需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初审,最后报国家测绘局审批并颁发《测绘资质证书》。比如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条件包括办公场所不少于600 m2,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 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3]

资质管理人员应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深入研究,争取理解和领会文件的内容和意义,避免填报材料时出现失误。另外还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条理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3.3 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注册取证和人才培养工作

建立健全注册人员奖励办法,出台注册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等各项激励政策,加大对拟升级资质所需各类注册人员取证的奖励力度,特别是紧缺专业,鼓励员工积极报名参考。注册工程师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建立培养长效机制。

建设部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在勘察设计单位推行个人执业资格认证制,推行持证上岗。近两年来,国家加大执业资格管理,取消了一批资格证,但加大工程行业资格管理。

随着各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的加强,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责任也逐渐增强,对企业资质审批的关键考核因素也集中到企业所属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业绩的认定。因此,加强注册工程师的培养工作,是关系企业生存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因素,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注册取证和人才的培养工作。

3.4 加强沟通协调,构建良好的属地关系

住建部要求,央企三级公司资质日常维护与资质的增项、升级,全部归属地管理。资质管理工作尤其资质申报不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在整个申报全过程,都需要和主管部门进行大量的沟通协调。与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才能精准把握资质申报的要求,才能做好每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关键性考察指标。

本文前面列举某勘察设计企业与主管部门没有密切沟通,浪费了申报时间,也增加了人力和时间成本,充分证明沟通的重要性。这就需要注意沟通方式方法和沟通的频次,另外最关键的是要实事求是,以企业业绩为支撑。企业要以提高竞争力、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为要旨,精心打造企业品牌,为实现资质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4 结 语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新常态大背景下,机遇和挑战并存。涉及到资质申报,企业应知己知彼,掌握资质升级申报的要求,提高申报效能;在资质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中,应发挥前瞻意识,确保资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参考文献: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J].中国建设 报,2016(08.30).

[2] .浅析中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及对策[J].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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