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4:4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年度和X年度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使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一、严格审查,促进依法决策
1.完善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审查队伍。
为对县政府分管领导批转的《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一是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1名,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综合股负责的工作格局,壮大审查工作力量,筑牢法制审查防线;二是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审查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被按规定》、《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二是在全县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完善落实审查流程,严格审查程序。
法制综合股工作人员对送审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对未提供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前置程序佐证资料的重大事项要求补充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退回,不作合法性审查;对资料齐全的重大事项,着重审查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是否合法。经审查,《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适当,内容与上级政策不抵触。我局同意。
二、开展证件年审,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露依丹”为你整理了这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队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2020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7个,行政处罚案件20起,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按照要求我队主要通过文字、照片、音像等记录形式,利用移动执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我队在准备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多环节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会作出决定。
二、取得成绩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方面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公开、透明的全过程执法,让被监管单位及人员更能理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纠纷率明显下降,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推进道路运输重点工作,我所实施三项制度如下: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负责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法制审核,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哪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做了解释,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和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核作了说明。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逐项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事项。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宝渭府法发[]4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区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区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按照分局党委统一部署要求,中梁派出所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