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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3-01 16:24:1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1、市级考核目标:“221”;即:签约项目2个、开工项目2个、投产项目1个;

2、局工作目标:“5335”;即:签约项目5个、开工项目3个、投产项目3个、储备项目5个。

3、具体目标任务:中小企业科签约技改项目2个、开工项目2个、投产项目1个、储备项目2个;

内贸发展科签约项目1个、开工项目1个、投产项目1个、储备项目1个;

外资外贸科签约项目1个、储备项目1个;

安全科签约项目1个、开工项目1个、投产项目1个、储备项目1个。

二、工作专班

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科,由同志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服务、经费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考核奖励

1、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所有工作专班人员,一律交纳风险抵押金500元。以科室为单位与项目建设总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相应科室的引进项目工作任务挂钩。

2、按照全市考核项目的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的返还抵押金500元,并奖励该项目专班人员各2000元;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返还抵押金500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结转下年。彭承勇同志、陈永兰同志、赵建中同志完成市级考核目标视同完成目标任务。

3、局未纳入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人员提供信息,该项目投产验收后,视同专班人员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主动争项目,想方设法引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集中精力抓项目,掀起项目建设新。

2、强化项目服务。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全程调度项目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尽力为企业“开绿灯”。

3、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办公会,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篇2

为加快推进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工业重点项目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

按照"集中全部力量,以工业项目建设为重点,采取超常规运作,实行滚动发展"的原则,从2007年起,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246工程"。即,每年建成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0项,在建及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40项,开展前期工作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60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246工程"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新建、续建、改造项目并重,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要在1000万元以上;二是紧紧围绕我市四大支柱产业,加快上下游配套和深加工项目建设,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综合产出功能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三是按照工业项目集群化发展方向,引导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聚集,优先支持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二、目标任务和实施标准

1、目标任务

2007年,必保建成投产工业重点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1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亿元;在建及新开工工业重点项目40项,项目总投资52.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亿元;前期推进项目60项,项目计划总投资7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今后三年,必保开工建设工业重点项目100项,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其中必保竣工投产60项。到2009年,所有已投产项目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6亿元以上,利税3亿元以上。2、实施标准

(1)竣工投产项目。项目当年竣工投产,正常运行,并体现出经济效益。

(2)新开工项目。项目当年土建工程开工,即开始施工打桩或技改项目已订购设备并实现财务支出。

(3)前期推进基本落实项目。项目当年确定投资主体,完成工商注册、项目批复、用地核准(预审)、环评批复手续,做到四件齐全。(4)前期推进项目。项目确定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

(5)项目技术依托标准:按照《*市加强产学研合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类项目都要寻求技术依托单位,并与之签订责任状,确保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撑。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责任推进机制

1、制定计划。按照滚动实施的原则,由市发改局提出各年度工业重点项目"246工程"项目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于年初下发实施。对年度续建、新建及前期推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个别调整和替换,但原则只增不减,保持总量不变。2、实行领导包保及责任推进机制。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分别落实市级领导包保,制定项目建设推进计划,从项目前期运作、落地建设、竣工投产到发挥效益等实行全程包保。3、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对"246工程"项目,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末考核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调度会议,重点调度投产项目及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每个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年末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强化和完善综合服务体系

1、建立协调服务机制。一是建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规范简化办理程序,实行限时服务,对重点工业项目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二是建立"一条龙"亲情代办、领办机制,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责成专人帮助企业领办或代办前期相关手续;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做到"中心"之外无审批、无收费。2、加快完善项目建设条件,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246工程"项目,优先保证项目所需土地、水、电、路、热、气、运输等各项建设条件,并积极帮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优先申报争取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扶持政策,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三)优化项目建设软环境

1、建立涉软案件追究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大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干扰、阻碍项目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涉软刑事和治安案件。2、建立项目收费、罚款审批机制。对"246工程"项目罚款超过5000元(含5000元)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必须报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批。3、建立项目审批备案及合同备案机制。项目审批备案由市发改局负责,备案要程序化、规范化;项目合同签定及备案,由市商务局参与和管理。4、加大对工业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市广电局负责对"246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营造发展氛围。

篇3

一、重大意义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的第一年,又是审计机关成立25周年。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站在加强宝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高度,深刻分析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审时度势,决定把今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并迅速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明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新一轮思想解放为先导,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掀起项目建设的热潮,以推动宝鸡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式发展,为全市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指明了方向。解放思想,是活的灵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但目前的现实情况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上出现了与时代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少数干部中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自满意识,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保守思想和求稳怕乱、怕担风险的畏难情绪;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习惯于条条框框、按部就班,缺乏敢闯敢试、敢冒风险的胆略和气魄;有的虽然口头上喊解放思想,遇到实际问题却不解放思想,一味地强调客观原因。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举措;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发展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所在;是激发创造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审计干部职工树立开放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审计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就是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站得更高、想得更深、看得更远、干得更实,准确把握国情、市情和审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而有利于坚持工作准则,做到客观公正;有利于把握服务本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利于把握工作方针,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有利于坚持依法审计原则,增强工作规范性,克服随意性。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暨项目建设年活动,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唐俊昌、市长戴征社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抓住如何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与服务宝鸡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找差距、添措施、求突破、谋发展。通过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审计干部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使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激发活力,改进作风,与时俱进,创新审计事业的发展思路,凝聚审计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成效,为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宝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通过思想解放大讨论,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必须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审计机关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紧密;突出重点,作用发挥更良好;严格程序,项目质量更优秀;清正廉洁,审计公信力更高;全面建设,审计执行力更强。

审计工作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程序与效率的关系;依法与求实的关系。

审计人员要做到:与时俱进,学习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业绩好;崇尚法制,遵章守纪作风正;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效率高。

三、讨论重点

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要重点在强化“五种”意识、实现“五大”突破上下功夫。全市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讨论,提高认识,落实行动:

一要围绕回顾党的改革开放历程和总结审计机关成立25年的不断发展过程展开讨论,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不敢解放思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客观背离、知行脱节;二是不愿解放思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小进则满、不思进取;三是不会解放思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心浮气躁、学习不深。

二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开讨论,认识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探讨如何创新审计理念,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科学确立新时期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有效指导审计工作发展,更好地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三要围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展开讨论,认识我们存在的不足。查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思想不解放的具体表现,剖析其产生的根源和危害,切实增强“五种意识”:忧患意识、战略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在预算执行审计、经责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企业审计、效益审计和计算机审计、审计公示、决定执行等方面寻求突破,服务发展、服务项目、服务民生。

四要围绕提升审计质量展开讨论,认识并找准审计工作为党委政府服务的切入点。寻求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如何引起领导关注和群众支持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要围绕提高审计队伍能力素质展开讨论,认识培养审计人员刻苦学习开拓务实的品格、敢于碰硬铁面无私的精神、坚持原则依法审计的能力、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作风的丰富内涵及其重要现实意义,不断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本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要围绕审计管理展开讨论,认识如何开展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如何开展文明审计,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出进一步改进审计管理的新举措,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1、思想发动、学习教育阶段

依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4月25日召开科以上人员参加的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我局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作好精心准备;5月初,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专题部署;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发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解放思想大讨论和项目建设年活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思想解放的有关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定》、赵乐际书记的讲话,以及总理年初在审计署视察时的指示、袁纯清省长在全省审计工作会上的讲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的自觉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大讨论活动中去,迅速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热潮。学习讨论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每个干部要积极参与,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集中讨论与分组讨论相结合,不断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这一阶段分别安排举办一次科以上干部讨论交流会和全机关干部参加的科室代表学习心得交流会,并组织一次科以下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

2、对照分析、查找问题阶段

要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开展“五个怎么样”对照检查: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得怎么样,看发展和改革的意识浓不浓,大局观念强不强,行动自觉不自觉;二是精神状态怎么样,看抓工作、干审计的责任心、进取心强不强,有没有主动想事、谋事、做事;三是工作作风怎么样,看个人素质强不强,能力高不高,与所担负的职能要求适应不适应,工作中还存在哪些方面的差距;四是审计质量与成效怎么样,看审计监督、服务宝鸡经济发展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高不高,效果好不好,还有哪些方面的弊端和不足;五是审计的长效机制怎么样,看加强审计机关建设以及履行审计职能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对照检查,切实做到领导成员有调研报告,领导班子有改进方案,人人有心得体会。同时,要按专题、分层次由下而上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会,最大限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增强大讨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阶段安排3名局领导进行党课辅导。

3、理清思路、整改提高阶段

要在大讨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讨论成果,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局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围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按照边查边改、逐步深入的要求,将落实整改措施与促进工作相结合,对能够解决的,立说立改;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具体办法,明确时限,务求实效。要召开大讨论活动和项目建设年活动总结会,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通过解放思想、促进项目建设、推动加快发展的具体意见,并认真抓好2008年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五、几点要求

开展新一轮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大主题活动,也是今年我局各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确保取得成效。

一要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领导,成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暨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胡德成任组长、党组成员和汪彩玲、谭鸿彬任副组长、各科(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环节工作的安排落实和具体指导。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局办公室、综合科、局党总支抽调人员及时做好方案制定、材料整理、信息报送、归纳总结等工作,精心设计各种活动载体和讨论主题,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在全局迅速掀起大讨论活动的热潮。

篇4

一、目标任务

对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加强与项目引进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的沟通联系,着力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二、责任人员

招商服务中心领导和相关干部

三、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全县历年来已签约未开工建设项目、正在建设项目或拟竣工投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一是协助项目引进单位或企业办理名称核准、工商注册、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证照,办理能评、立项、环评、安评、消防和土地“招、拍、挂”等相关手续。二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涉及项目建设的各类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包干负责制。按照“一个引进单位、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责任干部、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全力做好与项目引进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具体安排见附件1),全面掌握项目办证、审批、供地、主体工程建设等情况。

(二)实行安商服务联络员制。按照“一对一”的方式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三)加强日常推动。一是8月21日前收集好各项目引进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商服务分管领导和责任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二是项目正式签约后,要主动介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及时下发《抄告单》给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时限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要督促项目引进单位于每周五下午15:30前将《每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反馈表》报至我中心。

(四)变被动服务为主动对接。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要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每周到项目现场不得少于2次,每周至少1次主动对接相关县领导深入企业走访,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为推进项目建设掌握第一手资料。

篇5

新民村是较为偏远的库区、老区、苏区、贫困村,全村管辖10个村民小组,450户1796人(其中男性954人,女性842人,库区原迁移民470人,移民自然增长人口1112人,二、三组淹田不淹房220人,2008年之后新增人口58人),约占全乡人口6%,属于全乡中等人口村。新屋村所辖面积11000亩,其中山林面积9000亩,水域水平面积2000亩,常用耕地面积403亩(人均面积只有0.22亩)。目前村里低保、五保贫困人口280人,单亲人数9人,全村劳动力1213人,其中80%人口均外出务工。全村现有在职干部5人,党员36人。由于地域偏僻、交通不便,居住环境极差,经济基础薄弱,造成了今天贫困的局面。

一、美丽家园建设原则

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以解决移民村存在的居住条件差、家庭收入低、功能设施短缺等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房屋改造与环境整治相结合,项目建设与产业扶持相结合,完善设施与健全功能相结合原则,不断加快移民小康村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布局优化、道路、沟渠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净化、设施配套化、环境美化、服务强化”的“八化”要求,将新屋村建设成居住条件良好、产业布局合理、移民生活富裕、功能设施配套、村庄环境优美的移民小康示范村。重点抓好“三个一”工程建设:“一房”即,对全村151户土坯危房按照村庄规划进行改造升级,同时,按照建设新型社区目标,一组和二、三组就地集中统一建移民新区;“一业”扶持产业发展,采取项目扶持方式,大力发展林果业和养殖业,不断增加移民收入;“一整治”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功能、配套设施,建成美丽宜居村庄。

三、投资概算

(一)、安居工程(采取新建集体点和原地折建两种方式)。

1、集中安置示范点(二个点)

新屋垅(一组)37户,需投资75.096万元。

(1)平基:填方1456.09方,挖方19333.1方,10元/方,需资金20.79万元;

(2)道路:总长约550米、面积2220㎡,75元/㎡,需资金16.5万元;

(3)公共活动场所:面积620米,75元/米,需资金4.65万元;

(4)自来水390米,50元/米,需资金1.95万元;

(5)排水沟,长450米,150元/米,需资金6.75万元;

(6)石坑浆砌长70米,宽0.6米,高1米,380元/方,需资金1.596万元;

(7)绿化,需资金15万元;

(8)垃圾收集屋,需资金0.3万元;

(9)太阳能路灯10盏,4000元/盏,需资金4万元。

(10)勘测规划监理费3.56万元。

万家窝(二、三组)37户,需投资85.41万元,

(1)平基:填方6323方,挖方18312.8方,10元/方,需资金24.64万元;

(2)道路总长约950米、面积3800㎡,75元/㎡,需资金28.5万元;

(3)公共活动场所:面积385㎡,75元/米,需资金2.9万元;

(4)自来水735米,50元/米,需资金3.7万元;

(5)排水沟,长750米,150元/米,需资金11.3万元;(6)绿化,需资金6万元;

(7)垃圾收集屋,需资金0.3万元;

(8)太阳能路灯10盏,4000元/盏,需资金4万元。

(9)勘测规划监理费4.07万元

以上二项需投资160.131万元。

2、原地拆建91户,2万元/户。

(二)产业发展

1、种植业:建油茶基地300亩,600元/亩需资金18万元;荒山造林500亩,300元/亩需资金15万元;

2、渔业:我村水域面积较大,网箱养鱼是我村的主导产业,准备发展30口网箱,规格24×24,1万元/口需资金30万元。

以上二项需投资63万元。

(三)村庄整治

1、村庄绿化,准备将道路拓宽,栽种绿化树苗,需投资10万元。

2、环境整治需资金20万元。

以上二项需投资30万元。

四、资金计划

美好家园建设工作计划投入资金约555.131万元;其中,争取省移民局扶持资金253.13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2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的项目扶持:1、房屋改造二个示范点资金160.131万元,151户以奖代补302万元;2、产业扶持项目资金63万元;3、村庄整治30万元。

五、工作重点

(一)房屋改造

采取原地改造升级和集中统一建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建设、统一补助标准,分类、分步实施,完成危房改造151户,其中集中居住小区新建60户。

1、改造办法:①根据省移民局要求,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所在规划区辖内老百姓,愿拆建的先报名交1万元保证金,同时由村干部组织召开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并选举产生工程监管小组成员,对施工中质量问题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监管,商议房屋户型,并讨论是统建还是自建,根据农户的意愿进行实施。初步调查80%农户愿统建,自建者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划图纸实施,并签订协议限期完工。超期者取消相关补贴优惠政策。;②集中统建的打好地脚梁时付总工程款所差部份的40%,房屋封顶时再付40%,交房屋锁匙时,付清所有房款;③施工进度:A、2014年5月25日之前必须折除土坯房,6月10日之前要完成土地平基,B、6月10日至9月10日,集中点所有房屋必须完工,三通要到位,C、9月10日至10月30日之前,所有附属工程全部完工,房屋交付老百姓使用。

2、补贴标准:①分散自建危房改造,按照户平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②集中建新房移民户,均按照户平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三通一平及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扶持。

3、集中居住点布局:新屋垅和万家窝二个集中点根据移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拟采用一户一院(即前宅后院)、3--7户联立,数幢并立的住宅院落布局,每户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房屋以二层半至三层设计,集中统一建一层,户型二室一厅,确保十年不落后。

(二)产业扶持

1、油茶业。由于我村荒山较多,土地多为砂石土壤,适合种植油茶,油茶作为纯天然绿色食品,产业前景光明,是我村的传统产业。我村计划在泥坑垅开发油茶基地300亩,采取统一规划、统一造园、统一调苗、统一管理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建园。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几年以后,既能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又能为村民提供长期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

2、荒山造林。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至使我村荒山面积大,有效资源得不到很好利用,为了充分开发荒山资源,发挥山地优势,计划荒山造林500亩,采取统一规划、统一造林、统一调苗、分户管理方式造林。若该项目顺利实施,能解决我村移民增加瓶颈问题,增加移民收入。

3、渔业。我村水域面积在燕厦乡各村中是最大的,有1000亩水面面积(实际养殖面积约200亩)。村委会决定充分利用水域面积的优势,计划在高滩畈建30余口不投饵网箱,规格24m×24m,并聘请专家前来指导,引进最新的养殖技术,以此为示范点,带动全村渔业发展。

(三)村庄整治

按照“布局优化、道路、沟渠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净化、设施配套化、环境美化、服务强化”的“八化”要求,努力打造和谐优美的“移民新村”。

1、村庄绿化。对全村道路两旁栽桂花树2000株,统一规格、统一标准。

2、村庄整治,实施亮化、净化工程,建立排灌体系,电网改造升级,设施配套的移民文化活动广场,建立配套完善的环境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村庄环境整洁。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屋村美丽家园建设专班,由支书任组长、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组组长、党员代表、有威信的移民代表组成,对建设项目实行一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年终考核结账。

2、科学制定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编制好示范点村庄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房屋改造、村庄整治等专项规划,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3、严格资金管理。建立试点资金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制度,全面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七、工作要求

1、请求省移民局解决缺口资金253.131万元。

2、安排启动项目和启动资金。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武鸣城区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采取各种检查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和监管不到位行为。

(二)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项目清单、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做到检查前有明确通知、现场检查时规范记录、检查后及时印发检查意见,并跟踪落实,确保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

(三)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明确生产建设单位在水保方案编报、方案变更报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防治措施、保障水保设施安全运行、落实水保监测、定期报告方案实施情况、组织水保设施自验、履行验收申请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自觉履行法定职责。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对武鸣城区区域内2020年以来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报备擅自投产使用、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弃土弃渣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方案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后续设计情况,主体工程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变更情况。

(二)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方案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进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重点对大型弃渣场和取土场、高陡边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检查。

(四)规费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21年2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六、现场检查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检查项目及检查方式。

2.印发检查通知,明确具体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提前7天告知参检各方。

3.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迎检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准备书面汇报、设计文件等材料,并通知水土保持施工、监测、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检查阶段

1.检查项目建设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检查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用地的表土剥离和利用情况,弃渣是否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等,对大型弃渣场、取土场和高陡边坡应重点检查。现场检查应详细记录检查地点(如标段、桩号)、措施类型、设计要求、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并拍摄现场照片(照片上应显示日期)。

2.检查内业资料。查阅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员安排和工作制度等资料,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及招投标工作资料,水土保持监理机构组建和人员组成文件以及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月报、季报、总结报告)、监理日志,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组建和人员组成文件以及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季报、年度报告),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报批资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和整改落实资料等。

3.交换意见。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应与建设单位现场交换意见,做好现场笔录。

(三)整改落实阶段

1.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核实检查情况,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监督检查意见送达生产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2.督促整改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根据监督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并在收到监督检查意见2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应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工作咨询。

3.跟踪落实问效。对生产建设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建设单位,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内部审议、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要求,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七、廉政建设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要强化廉政意识,杜绝腐败行为。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或相关人员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生产建设单位指定或推荐水土保持中介服务机构,或参与有偿中介活动。水土保持监测、评估、方案编制等单位应当坚持廉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职工作,不得瞒报、漏报、编造数据。

篇7

一)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事项不清晰、不透明。也直接影响着项目能否如期开工建设。市虽经多次对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权力、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清理。不掌握何类项目及何种标准的项目该由本部门审批、管理,行政审批是项目建设必须面对的第一“关口”这个“关口”否明了直接影响着项目建设的审批效能。但有些部门仍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职责。提供相应服务;单独成系统的如建设项目审批,未形成完整的系统审批流程和机制;加之有的部门对行政管理等权力职责公开、公布不到位、不及时,使企业和项目单位无法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审批事项及流程、要件、标准、先后次序等事宜,往往是瞎子乱撞,东一头西一头,不能系统、规范的申办各种行政审批证件,走了很多弯路、回头路或重复路,极大的增加了企业、项目的成本,延误了项目建设的时间,甚至使一些好的项目因错过了时机、商机而流产、下马。

二)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办理时限长。市自年起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到103大项、236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已由年的1784项。年又启动了建设项目的审批提速,使项目建设的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同时又配套出台了行政审批监督办法》行政审批机关联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法》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规定》等规章制度。但是由于有效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致使这些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一些行政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要件、时限、流程等,未执行市政府新制定的行政审批标准;有的部门擅自增加审批要件;一些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还未全部进入;已进入中心审批的项目,还存在授权不到位和体外循环的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某些中介服务,如技术、咨询等是办理项目审批必须提供的前置要件,一些与项目审批有关的中介组织出具相关评价、论证、可研用时过长,使项目审批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进程。

三)行政收费项目多、标准高、弹性大。收费依据、项目、标准不清晰。交多少费用。个别单位及人员在收费过程中,一是有的收费透明度不高。企业和项目单位搞不清楚到底要交什么费用。执行标准因人而异,自由裁量度太大。如不按其要求交费,就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迫使企业人员想尽各种办法去迎合,违规操作,甚至知法犯法来争取利益,给职能部门“创收”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给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涉企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企业负担沉重。如年全市涉企收费为48.46亿元,占收费总额的79.8%全市收费领域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扣除土地出让金,市涉企收费为17.46亿元。有的行政收费有法律、法规依据,有的只有文件甚至是一些过时的文件为依据,个别的没有依据。有些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下属事业单位或机构,强制服务,搭车收费,不服务乱收费,甚至提前收取税费,给项目单位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负担,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埋下了隐忧。

四)行政检查多。行政处罚随意。有些执法部门和人员。执法随意性较大,不严格依法办事。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对管理难度大、没有利益的违法行为,不论性质、情节轻重,或视而不见或蜻蜓点水;对有些违法行为想罚多少就罚多少,不讲合理裁量,完全凭自己的好恶、心情、利益执法。有的部门把辖区内和能够提供服务管理的企业、项目单位视作唐僧肉,十天半月检查一次,隔三差五抽样化验一回,年中来调研,年末来座谈,稍有怠慢,就十分不悦,伺机报复。有的部门为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下达罚没指标,造成乱罚款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

五)项目建设供地难度大。征地拆迁不及时。有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国家和省国土部门审批。无法开工;有的项目土地权属不清,迟迟拿不到手续。影响开工;有的项目毛地实施挂牌后,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完成拆迁净地;有些项目因立项、规划工作等进展缓慢,不能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导致项目建设的其他很多手续无从办理,基本建设无法开展,严重制约了项目建设的进程。

六)政府职能部门作风较差。服务意识不强。有的部门和人员。把分内的工作当成对别人的恩赐,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办事推诿拖拉,层层设卡。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两头热、中间冷”中梗阻现象。即上面领导重视、政策宽松,下面的企业、项目单位积极踊跃,而中间某些政府部门及办事人员不温不火,甚至横生枝节,吃拿卡要。很容易办的事情,就是拖着不办,想要好处,还不明说,靠折腾企业进行暗示。有的部门及人员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许多企业和项目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项目单位怕打击报复、穿小鞋,对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和事敢怒不敢言,严重挫伤了企业和项目单位的积极性,破坏了项目建设的法制环境。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效率不高。目前我市尚处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初级阶段”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所存在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一些体制没有从根本上排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机关管的事情过多,一些执法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比较突出,造成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省、市、区、县执法部门在执法方面职责划分不明确,对同一管理对象,一个执法部门有权管理,另一个执法部门也有权管理,省级部门可以进行管理,市、区、县各级执法部门也同样可以管理,造成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据调查,有的项目企业成立不到半年,市、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就到该企业进行各种检查30多次,为此,企业不得不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应付行政机关的各种检查,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另外,经费保障体制也制约着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有的部门,尤其是一些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经费全部靠罚款、收费解决开支,有的主管部门对下级下达高额上缴经费指标,搞层层分解并同拨款挂钩,造成乱执法状况的加剧,必然会出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不少行政机关的领导。甚至有的认为依法行政妨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还存在模糊认识。妨碍项目建设,决策时,不能把决策是否合法放在首位来考虑。甚至在本部门搞“人治”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不遵守法律,不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和实施行政管理,也不擅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有的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未真正树立起来,服务意识较差。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有的人员不是把自己看成人民的公仆,而是做官的老爷,片面理解“执法必严”原则,对群众、企业冷、硬、横,依仗权力践踏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循私舞弊、。有些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较低。市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格率平均为64%平均分数为52分,甚至某执法人员仅得2分。此外,参加测试的中层领导干部成绩明显低于一般执法人员,而且参加考试时纪律较差,甚至出现个别领导干部找人替考、谎报年龄等情况。这些都反映出我市行政机关领导及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法律素质依然偏低,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中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这就难以避免在执法中出现越权执法、程序违法等问题,少数“害群之马”更是、弄权勒卡,损害政府形象,破坏了项目建设的法制环境。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够到位。尽管国家、省、市一直强调简化审批流程。但个别部门往往采取明减暗不减的方式,由于行政审批或多或少会给部门和个人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减少审批环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是市直部门转移、下放县、市(区)事项存在该转没转,该放不放”问题;二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不够彻底,个别无法律依据和已经明令取消的项目未被废止;有的行政审批标准、流程不尽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复杂、不合理;三是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未建立起牵头办理、联合审批等制度,推诿、扯皮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四是对审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大,个别单位对已明文取消的审批事项没有公布,不少企业和群众至今还不明白各部门具体有哪些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或下放、转移等;五是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组织缺少相关管理规范,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中介组织脱胎于行政部门,与行政机关明脱暗不脱,工作作风与行政效能拖拉;有的行政职能部门借助权力,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甚至恶意串通,谋求中介费、回扣等非法利益,以此来规避法律的规定。

四)行政收费清理不及时。监管不到位。为什么“越权立项、无证收费”等行政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一些行政单位会不顾后果、不顾影响地乱收费?笔者以为。收费后本部门有利可图。行政乱收费的根源,其原因之一是部门利益驱动。主要在于行政部门获取利益的冲动”再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行政收费的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罚缴分离制度落实不好。没有逐部门逐项目对行政收费进行彻底的清理,向社会公布;未能坚持经常性清理制度,目前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底数不清,一笔糊涂帐。三是对行政收费监管不力。一些违法实施行政收费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调查、处理和纠正,直接责任人未得到应有的制裁,一些因违法实施行政收费而尝到甜头的部门还普遍存在

五)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较弱。责任追究流于形式。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公正执法的保障。行政执法权同其他权力一样。就会产生腐败。一些违法执法行为得不到纠正,缺少监督制约就会失控、滥用。行政执法活动中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手段简单,监督乏力所致。从监督体制上来说,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处于监督地位的政府法制机构还不健全,有一些地方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没有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法律业务素质较低,经费不足,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另外,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依法追究过错行政执法责任的机制未真正建立起来。项目建设审批领域存在问题之所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主要是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审批部门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监督部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长期以来,执法部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而各级政府的层级监督虽然做了大量的监督工作,但由于受机构规格低、人员少、监督手段单一软弱等因素影响,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对违法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多,追究责任少,乌纱帽”铁饭碗”很少触动。行政执法违法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成为乱执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六)项目用地及拆迁受政策和手段等因素制约严重。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紧张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必然性。一方面国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土地利用计划势必年年吃紧;另一方面,建设用地问题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一是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期。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体规模偏小。作为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之一,自年土地调控政策实施后,国家在用地审批上环节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长。二是市错过了用地储备的良好机遇。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各市、县政府均有征地审批权。沿海城市借机几乎将发展预留地全部批完,与之相比我有相当大的差距。年土地调控政策实施之前,没有抓住通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综合利用总体规划》赢得宽松土地政策的大好机遇,只注重沿袭传统的一事一议”跑部进京”做法,而忽视了从规划这个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征地拆迁主要受政策法规不完善、补偿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缺少手段措施及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征地拆迁的效果和速度。

三、对策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明确执法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对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置且实际又十分必要的机构,就应当设立;对于可有可无、执法工作量小和职能重叠交叉的执法机构,必须撤销、合并;一些隶属关系颠倒的执法机构,应该加以理顺。要明确界定行政执法机关权限,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职权范围。二是合理划分市和区县(市)执法权限。对行政执法权该上收的上收,该下移的下移,该集中的集中,以解决行政执法职能上下一般粗的问题,简化执法中间环节,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层次,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应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尤其是要重点解决部分基层事业单位靠罚款、收费开支问题。四是继续推行综合执法。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有一个机构代表本部门统一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彻底杜绝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为企业和项目单位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减轻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压力。

二)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一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将法律知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经常性的法制知识讲座和集中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市当前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项目单位和企业的首要任务。应当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对拟提拔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逐步推行在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班子中配备一名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者法律教育学历的领导干部。二是抓好中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要切实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使其在执法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基层执法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要经过法律知识考试,尤其是要严格要求一线执法机构的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任用。三是抓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学习培训要避免走过场和形式化,可以采取实务讲座、案卷评查、案例分析、现场观摩、情景模拟、随机抽查、笔试、口试、问卷调查、建立学习档案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进行培训和考核,促进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四是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测试。五是要进行服务意识和执法理念教育。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教育执法队伍,切实把服务作为执法的目的把执法作为服务的手段。要从思想观念上将服务放在首位,执法程序、政策制度、处罚措施等方面充分体现服务的首要位置,并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要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所有的政府机关都是服务机关,所有的工作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国家公务员都是服务员。

三)结合政府流程再造。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清理、压缩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由市场中介组织负责;能下放的权限坚决下放;对各部门已取消、转移、下放的审批事项,取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不相适应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和要件;制定新的行政审批标准。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做好衔接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要全部进入,规定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不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要建立预约制和委托制,并向社会讲明原因。加大行政审批运行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消除暗箱操作,让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开化。二是强化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定《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斩断个别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

四)加快行政收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问题。一是开展行政收费清理工作。建议由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各类行政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可高可低的按下限收取;严禁各级、各部门随意设置收费项目。二是强化调整行政收费管理机制。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与执法部门利益脱钩,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取消一切收费提成。执法部门的各种收费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执法部门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重新核实,全额拨付,不搞收费返还。政府及物价部门对保留下来的收费项目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并印制收费手册,发放到企业、群众手中,使收费公开化、透明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是加大行政收费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实施行政收费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不仅要依法收缴或责令退回违法收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要移交或提请有权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严重影响企业和项目单位的违法收费,要公开曝光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在实施力度、实施方式和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调整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职能进行合理配置。形成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机构规格。各级监督部门直接对政府首长负责,赋予监督部门必要的监督权和处置权,减少来自各方面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干预,使其真正做到有权监督、有能力监督。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档案网上公布制、执法状况公开制、重大违法案件点评制、个案考评制、媒体曝光案件跟踪制、管理相对人联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等执法监督制度,使监督工作重点实现从监督整体到监督个体的转移,从监督部门到监督执法人员的转移,从建立健全制度到真正落实制度的转移,切实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制定并不断完善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扩大评查范围,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的同时,探索开展对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各级政府及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规范执法。四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和限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标准公布执行。当前可以先期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法定种类和罚款幅度内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根据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标准。通过建立裁量基准、典型案例类比、行使裁量权说明理由、公开、备案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实施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公正。五是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建立统一的投诉案件受理、办理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核查企业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围绕企业或项目单位反映强烈的新闻媒体反映的重点问题实施跟踪问效和明察暗访,整合投诉、暗访、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案源,着力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违法案件,严肃处理执法违法问题和执法违法人员。六是深化行政复议机制改革,提高行政应诉、应议水平。以进一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重点,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探索区县(市)开展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通过个案发现并纠正机关普遍存在违法和不当的执法问题。强化行政应诉、应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应议的能力和工作水平,实行行政应诉应议工作部门首长负责制,对工作失职的人员进行问责。

篇8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包括:

(一)使用国家、省、市出资、融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二)列入市和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大中型重点项目;

(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稽察,是指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稽察特派员依法行使稽察职责,负责对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对稽察情况和稽察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机构设在发展和改革部门,主要负责稽察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派出工作,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及地方的关系;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或者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受理被稽察单位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和管理规定、稽察特派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举报,并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收集、整理、汇总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概算控制进行动态分析,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将稽察特派员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同一稽察特派员对同一项目的稽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第八条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九条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条重大项目稽察,可采取定期稽察或不定期稽察,全面稽察或专项稽察等方式。

稽察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稽察特派员与监察、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人员联合进行稽察,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稽察工作,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某项内容进行检验和鉴定。

财政、审计、建设、监察等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检查做出的结论,能够满足稽察工作需要的,稽察工作机构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一条发展改革部门每年需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计划,稽察工作机构根据年度项目稽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稽察工作,并应于实施稽察工作三日前通知被稽察单位。特殊情况需要立即开展稽察的,以及对计划外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的下列内容进行稽察:

(一)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建设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的权限、履行法定的程序;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设管理、建设环境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被稽察项目的会计资料、财务情况和概算控制、投资来源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情况汇报,参加被稽察单位召开的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了解相关情况;

(二)查阅与稽察项目有关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会计、财务资料,要求被稽察单位对有关稽察事项作出说明;

(三)现场查验、核实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四)向财政、审计、建设、监理、质检等部门及金融机构调查了解被稽察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四条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稽察工作,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稽察特派员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察报告;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被稽察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

(一)项目单位(项目法人)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依法撤销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并责令其停止建设。

(二)对于应申报审批(核准、备案)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经申报但未获得审批(核准、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内容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可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三)对于使用中央、省和地方政府预算内投资或预算内专项投资的建设项目,经稽察发现有挪用、挤占、抵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直至暂停项目建设。

(四)对有工程质量问题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可要求相关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可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直至令其停止项目建设。

(五)在稽察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除依法对项目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外,还应将相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权限的,及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被稽察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对重大项目依法进行的稽察,如实提供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阻扰、拒绝和隐匿、伪报。

第十八条稽察特派员在履行职责中,不得干涉、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不得泄露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隐匿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不得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不得接受被稽察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或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在被稽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违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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