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22:5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检察院消防安全制度,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山东青岛市建管局近日启动了安全预警谈话机制,8家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被“请”到建管局接受“特别提醒”。据悉,8家被“传唤”的建筑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安全施工隐患,如个别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数量、频率均达不到要求;有时施工现场在塔吊、深基坑、施工用电等方面存在事故隐患,还有个别建筑企业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严重。据介绍,启动安全预警谈话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避免各类安全隐患,通过与在安全问题上打“马虎眼”的建筑企业负责人谈话,采取“先礼后兵”的方式,使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中国安全生产报)
北京一司机二环路“漏油”被控危害公共安全
北京华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司机高淑宝因在二环路遗洒柴油,妨碍交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诉。近日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已受理此案。
2005年4月22日凌晨5时许,高淑宝驾驶公司所属的油罐车,从雍和宫工地返回公司车队途中,因忘记关闭油罐车取力器及输油球阀,致使油管爆裂,大量柴油遗洒在二环主路,湿滑的路面造成多起翻车、追尾等交通事故,10余辆车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坏,部分车内人员受伤。后来,高淑宝在被他人告知漏油后,关闭取力器和输油球阀驾车逃逸。
事后,公司主管领导刘某等人为掩盖遗洒柴油的事实,向民警提供了虚假证明及假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而涉案的9名嫌疑人之间订立了攻守同盟,毁灭了相关证据,并将高淑宝和当天同在车上的两人送往郊区藏了起来。事故发生后,北京交管、消防、环卫等部门联合行动,实施了封路、清污、交通分流等措施。因案发时正处于早高峰时段,致使交通陷入瘫痪达3个小时。此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409万余元。
遗洒事件发生后,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西城交通支队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追查遗洒车辆及肇事司机。民警调查了全市18个区县43家油料库的十几万项出入库记录,足迹遍及5省9市,行程6.3万多公里,侦查1500辆油罐车,直到同年7月中旬才锁定肇事车辆。同年8月16日,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对二环路洒油事件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正式立案。同年9月19日,西城公安分局调查后将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淑宝构成因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至西城区人民法院。
(中国青年报)
京九・鹰厦线钢轨开始“体检”
为确保铁路大动脉的运行安全,从5月11日开始,南昌铁路局对管内京九、鹰厦铁路近900公里的线路钢轨进行探伤检测。
此次“体检”的探伤检测车,从京九南线上的吉安火车站开始工作,途经兴国、赣州、定南等站后,绕道从赣龙线进入福建省境内,再经龙岩、漳平、永安、南平、邵武等站转回江西鹰潭站,完成对鹰厦线上的钢轨探伤任务;最后再返回南昌,对京九线南昌至九江段钢轨进行探伤检测。探伤检测的钢轨总长达881.85公里,预计18天完成。
据了解,钢轨探伤车所检测出来的钢轨分析数据,将在24小时内抄报给线路钢轨的所辖单位。对于探伤车检查出来的伤损钢轨,铁路工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校核、处理,以确保铁路的技术状态良好,保障列车运行安全。
(中国安全生产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整治重点环节,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公安部消防局表示,这将是指导“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领导重视 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办公室、德育处、总务处、保卫科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 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5、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我们专门聘请了4名专职保安,加强了学校的安全工作,同时我们还在学校重要部位加装了24个摄像头,视频监控率达到100%。
6、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学校保卫科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种制度,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做了5块展板,8条横幅,各班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板报,学生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手抄报,学校长期用电子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为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卫科会同各部门做了大量档案资料。
7、能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学校设立了“扫黄打非”办公室,制定了“扫黄打非”各种制度,学生举办了“扫黄打非”手抄报,各班举办了“扫黄打非”主题班会,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扫黄打非”示范学校。
8、能做好宁夏安全教育平台和禁毒教育平台的管理工作,今年我校的禁毒教育平台成绩满分100分,名列惠农区第一名,禁毒知识竞赛成绩平均分94.46分,名列惠农区前列。
9、能做好学校禁毒工作,能积极按时上报惠农区禁毒办和惠农区教育体育局要求的各种禁毒档案材料。
10、能做好学生矛盾调解工作,一年来,共妥善处理大的学生打架事件11起,没有造成学生家长上访事件。
11、学校在今年召开各种安全主题班会28次,其中交通安全主题班会6次,预防溺水主题班会6次,消防知识主题班会4次,防震知识主题班会4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4次,禁毒知识主题班会4次。开展防震逃生演练4次,消防知识讲座4次,交通安全讲座4次。开展国旗下安全知识演讲8次、使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两年来学校未发生学生溺亡等亡人事故;
学校建立了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机制,今年开展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排查10次、消防安全排查12次、食品安全排查10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学校和辖区派出所、卫生、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联防机制,和派出所联系10次,和检察院联系6次,和卫生部门联系10次,和司法局联系13次,各部门定期在学校召开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5次,职能作用发挥的好,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三、齐抓共管 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交通、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月工作。学校安全教育月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月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3月份,我们请惠农区公安局的同志来我校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4月份为我们请消防队的同志来我校对学生进行了消防知识讲座。5月份进行了2次地震演练活动,提高了全校师生的防震抗震意识。6月份,我们聘请园艺派出所的同志来我校给我校全体师生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九月份,在“9.11”来临之际,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紧急疏散演练同时。10月份,我们聘请惠农区消防队的同志来学校给学生进行了消防逃生演练。同时,还进行了食品宣传周活动,各班进行了食品安全主题班会,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汛前,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加强校园用电安全检查等,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重庆市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和金融中心,物产丰富,辖区内既有煤矿,也有非煤矿山,同时还是综合交通枢纽,尤其是水路交通十分繁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积广、任务重。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开创了“疏堵结合”的特色管理方式,有效治理了各类隐患,事故防控效果明显,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趋好。
“四大举措”推进打非治违
重庆市为了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推行了“四大举措”,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角落。
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把握重点
重庆市安监局抓住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转让相关证照、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等6项共性和10项个性特征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细化摸底排查职责,全面动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疏堵结合,完善政策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集中整治思路,加强政策研究,确保打击处理效果。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析疏理非法违法类别、行业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构建安全生产新模式,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增强集中整治效果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安全生产监管局与公检法司和监察等部门支持配合,形成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增强执法效果。对突出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和企业,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追责问责。
健全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重庆市安监局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以强大的声势和社会舆论监督,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对于已经查处的有非法违法行为的事故单位,安监局将它们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法纪保障 构建长效机制
为了确实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依托法律保障,稳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重庆市将“打非治违”纳入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内容,作为各级行政的监察重点,公检法司等部门强化了法纪保障,形成了执法声威。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综治办都出台了专门的法纪保障文件,保证“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展开。重庆市安监局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思路,注重政策研究,构建新的安全监管模式、完善打非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本。比如,针对农村摩托车违法载客突出的现象,安监局开展了“有牌证、限二人、戴头盔、靠右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为使摩托车“有牌证”,重庆市从税费减免入手,将摩托车上户费由2800元降到168元,并开展上门服务,实现摩托车上户率90%以上、守法率从23%提高到95%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4%。
为了切实增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能力,重庆市安监局将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着眼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去年已评估定级的1万8655家企业重新评估定级,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隐患全员排查、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严格做到“五落实”,即目标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保障落实、工作落实;在严抓严管的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状况分级评估、动态监管的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情况良好的企业进行奖励;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对其发展实施约束。
“点 线 面”结合 治理消防隐患
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庆市安监局从“点、线、面”入手,开展消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了重庆市的消防安全。
“点”
重庆市安监局明确主攻重点,确定了四类重点“针对”整治。针对全市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合法性,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针对消防产品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针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集中开展“清积患、查违章”专项整治;针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查设施、试运行、督管理、促维保”专项整治。同时,建立全程督检、考评奖惩、责任倒查“三项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到位、推进有序、成效扎实。
“线”
重庆市安监局着力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按照不同行业划定了4条监管“线”。
一是完善“网格”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单位自主管理、基层组织行政监管、消防部门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消防管理新模式,实现农村、社区管理“网格化”,重点单位、高层建筑管理“户籍化”。二是落实行业监管机制。提请市政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消防责任,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及安全监管职能,确保责任落实。三是固化“全警消防”模式。打破警种界限,进一步明晰各警种消防工作职责,大力推行“多警联动、巡消一体、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完善分析、研判、点评、通报、奖惩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合力。四是坚持“全民消防”战略。进一步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在农村地区创推“消防工作三员”自治模式,依靠群众力量,提高火患发现率和治理率。
为切实解决我区夜市监管难度大、经营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差、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餐饮油烟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食品安全无法有效保障等问题,对我区XX街、XX街夜市、XX个餐饮摊位进行综合提升改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抓手,运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手段对夜市进行升级改造。引导夜市经营者由室外转入室内经营,露天夜市升级为小餐饮集聚区,达到“入店经营、规范有序、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安全保障”,充分体现民族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的总体目标。
二、领导组织
成立XX区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XX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XX区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XX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XX区法院副院长
XX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XX区委区政府督察局督查室主任
XX区发改委副主任
XX区财政局副局长
XX区住建局副局长
XX区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XX区卫健委副主任
XX区应急局副局长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区商务局副局长
XX区文旅局副局长
XX区公安局副局长
XX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XX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XX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XXXX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XX
XX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XX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XX街道工委主任
XX菜市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XX街道工委主任
XX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食品夜市升级改造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和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做到的交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
一是逐步实现夜市管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转变目前政府既负责夜市经营管理又负责夜市监督管理的模式;二是划定夜市升级改造;三是对非划定夜市依法查处;四是帮助企业策划、规划好夜市升级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二)落实夜市经营户登记或备案工作,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夜市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将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纳入区政府“三大攻坚”“五个突破”“五大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争取市政府夜市升级改造工作在资金方面的奖励或支持。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商户的思想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办)
(五)负责提供对XX小吃街、XX蔬菜市场两个初步搬迁地点提出规划意见。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六)负责指导确定后的选址施工意见、整体设计,确保达到统一经营、统一风格,食品安全达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负责夜市餐饮经营户油烟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招商洽谈,出台夜市搬迁政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八)负责夜市管理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新门关办事处、菜市办事处)
(九)为夜市配套公共停车场。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十)大力宣传我区夜市升级改造工作,使此项工作广为群众知晓,利用新闻媒体引导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前去消费。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一)引导旅游团队积极向游客推荐我区升级改造过的夜市进行饮食消费。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加强夜市周边市容秩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夜市范围以外的流动商贩。
(责在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乡办)
(十三)对夜市经营场所的选址、规划、审批、建设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四)为夜市配套公共卫生间。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
(十五)对区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十六)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消防安全指导,并做好夜市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区城管局对辖区内的夜市进行调查摸底,针对每个夜市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升级改造方案,于7月31日前将方案及夜市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和规范升级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是做好划定夜市的升级改造工作。对设置不合理、需要重新调整布局的夜市进行调整,对需要搬迁、整合的夜市按照方案进行升级改造,使各项工作达到整治标准;二是对长期扰民、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非划定夜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1日)。
做好市领导小组要对我区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工作,一是非划定夜市是否依法查处;二是划定夜市是否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三是各项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夜市管理水平是否提升,卫生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地方特色是否突出、文化氛围是否浓郁;五是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
五、资金保障
(一)夜市升级改造所需资金,遵循企业出资为主,财政适当奖励的原则,从设施设备投入、改造进度等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经费由区财政拨付。
(二)对改造过程中自愿进入美食城等小餐饮集聚区进行经营的夜市经营户,政府应做好对接工作,鼓励有关单位减免或缓收摊位押金、减少营业额提点、减免摊位管理费用等,缓解商户过渡阶段的实际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夜市升级改造工作是巩固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廉权益的需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专人主抓,精心组织,各司其职,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加配合,形成合力。
夜市升级改造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定期、不定期通报信息,相互沟通,形成上下一致、部门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此项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则,不断增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一个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
附件:
XX区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基本标准
一、硬件设施基本要求
1.面积:具备与供餐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功能间或场所。
2.布局和建筑材料:食品原料粗加工、热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无交叉;地面平整、不渗水,食品处理区瓷砖墙裙到顶,天花板应由防腐、防水材料制成。
3.原料清洗:根据加工需要应分别设置肉类、蔬菜类和水产品清洗固定水池或者清洗容器;提倡“净菜入场”,尽量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4.餐具洗消:夜市应统一进行餐饮具洗消。使用化学法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水池,并保证上下水通畅;配置和餐具数量相匹配的专用消毒设施,如:洗碗机、消毒柜、消毒池或热力消毒设施等。提倡使用热力消毒,鼓励采用洗碗机进行餐具洗消。
5.冷藏(冻)设施:有足够、有效冷藏(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6.三防设施: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风幕机等;各个摊位要使用透明展示柜、加盖防尘罩等方法做好“三防”;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设有金属防鼠隔栅。
7.废弃物处理:加工和就餐场所设有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及时清运。
8.专间操作:如有凉菜、裱花蛋糕加工,必须设立专间,并符合“五专”要求(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
9.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
10.卫生间:应建设公共卫生间,位置设置合理,远离食品处理区。
11.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方便外地游客消费。
12.整体形象设计:夜市要依托周边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进行形象定位和商业布局,在菜品特色、装饰风格、员工形象等方面着重突出XX文化地方特色。
二、夜市管理要求
1.夜市经营要进入室内,逐步退出露天夜市。
2.进入夜市从事食品、饮食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XX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XX省食品小摊点各案卡》、健康证,其他行业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指定位置悬挂。
3.夜市由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4.夜市管理公司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对经营户定期进行考评,实行准入与退出机制。
5.夜市管理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管理档案。
6.夜市管理公司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及项目,定期开展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夜市管理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利用X食考核APP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考试,并建立管理档案。
8.夜市管理公司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9.食品、饮食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10.对经营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米面油等大宗原料采购、统一餐具清洗消毒、统一管理制度要求、统一工作服装、统一铺面风格等。
三、食品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XX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市委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102号)要求,在*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的通知》和省、市《*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079.74件,查处案件907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
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一)进一步深化开展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举措,把建设平安村作为平安建设龙头来抓。
(二)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和规范化建设,推进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综治委和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加大督查及考评力度。
(三)成立爱民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整合公安、司法、武装、安监、民政、、工商、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力量,联合开展和谐平安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推动“平安乡镇”创建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四)切实以各村为重点抓好基层和谐平安创建,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无的村。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要求,落实创建措施,继续抓好边际地区、校园周边、农村家庭和平安医院的平安创建工作,积小安为大安,为断扩大平安创建面,提升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借鉴星子县农村和谐平安协会建设的经验。
二、继续推进十防建设,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五)继续加大“十防”建设力度,强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学习瑞昌市“十防”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十防”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力争09年度使我乡公众安全感达到95%以上。
(六)关注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
(七)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边际地区的治安防范,构建网络化治安巡防工作的格局。
(八)借鉴平安奥运志愿者队伍经验,大力发展和谐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党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等参与和谐平安建设。
(九)扩充群防群治队伍,要根据治安防范需要,充实专职治安巡防力量,我乡专职治安巡防队伍人员不少于6人。
三、开展“三个排查”整治,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十)从打牢综治基层基础入手,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将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排查调“急、大、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及山林纠纷、农民工返乡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及“民转刑”案件发生。抓好农村治安专项整治、加大“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禁力度。继续抓好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传销和“黑网吧”等点整治。
(十一)切实按照中央综治办和省、市、县综治委的要求,各村、各小组及乡直单位要加强矛盾纠纷排调组织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调网络。
(十二)严格执行《江西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做到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全,乡综治办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十三)认真贯彻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公字[2007]102号文件的规定,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机制。
(十四)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四、创新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十五)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出租屋和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到位、效果好。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深化“为了明天”创建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乡团委要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严厉打击幕后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
(十七)巩固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成果,加强基础工作,推动有效衔接管理。乡司法所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十八)做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国内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把新型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综治目标管理,纳入当地平安创建范围。
(十九)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五、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十)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委(办)例会、五部委联席会议、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帮扶、述职讲评等制度,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问题。
(二十一)认真落实发号文件规定,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绩效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进一步规范综治责任人奖惩和提拔任用操作程序。规范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继续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十二)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单位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并严格兑现奖惩。
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十三)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老龄委的合作,加强由“五老”人员组成的宣传队伍建设。
为巩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深化烟花爆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职责,继续保持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保障中泰街道全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反恐WW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2018年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实行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各类事故发生。
二、打非治违内容
烟花爆竹“两关闭”经营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证件到期(超期经营)、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行为、销售实名制登记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整治。
三、禁燃区域划分
绕城线以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区政府发文为准。
四、职责分工与检查机制
(一)属地日常监管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和频次,在节后日常期间,各属地对零售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文书和照片记录,发现隐患要督促零售店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化力量,对农贸市场、杂货礼品店、超市、丧葬用品店、废弃厂房、出租私房、公共场所等开放空间和一般场所进行巡查。
(二)部门联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由各相关科室、中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打非小组,对烟花爆竹市场及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和联合打非整治工作。在日常期间,根据职责划分,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抽查和暗访。对涉及烟花爆竹领域的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及时移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意识,积极配合烟花爆竹行业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内部的指导服务工作。
(四)跨区联动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形成合力,协调沟通周边区域烟花爆竹联防联管工作,严防周边区域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加强与周边地区安全监管的信息联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掌握辖区烟花爆竹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周边地区外来非法烟花爆竹和异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做好沟通并制定措施。
(五)事项分类分级处置
简单事项:由网格人员、派出所等巡查人员现场处理并立即制止,如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使用明火、电瓶车充电、灭火器缺失等;
常规事项:属地发现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非法储存、异地经营、设摊经营等行为,由镇街(平台)牵头,组织辖区综治、安监中队(经发科)、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站所和行业协会予以处置,如零售店拒不改正或者存在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等情况,向职能部门上报处罚建议书,由上级职能部门会同属地进行查处。
专业事项:由上级职能部门牵头,街道配合,共同协商处置,如涉“两关闭”、非法经营、涉恐行为等;
重大事项:上报区大联动办统筹协调处理,如群体性等涉及WW安全隐患事项。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
12月开始,对各自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动员,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联合打非阶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
2018年1月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相关执能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集中检查,重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
(三)第三阶段:日常监管阶段(2018年3月-9月)
巩固元旦春节期间打非成果,制定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对照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并消除。
(四)第三阶段:攻坚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2月)
集中开展第四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辖区烟花爆竹监管力度,提炼并总结年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绩,为年底烟花爆竹安全收官打好攻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各项烟花爆竹打非举措,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专项资金投入,加强条块纵横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烟花爆竹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为巩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深化烟花爆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职责,继续保持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保障中泰街道全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反恐WW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2018年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实行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各类事故发生。
二、打非治违内容
烟花爆竹“两关闭”经营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证件到期(超期经营)、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行为、销售实名制登记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整治。
三、禁燃区域划分
绕城线以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区政府发文为准。
四、职责分工与检查机制
(一)属地日常监管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和频次,在节后日常期间,各属地对零售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文书和照片记录,发现隐患要督促零售店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化力量,对农贸市场、杂货礼品店、超市、丧葬用品店、废弃厂房、出租私房、公共场所等开放空间和一般场所进行巡查。
(二)部门联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由各相关科室、中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打非小组,对烟花爆竹市场及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和联合打非整治工作。在日常期间,根据职责划分,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抽查和暗访。对涉及烟花爆竹领域的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及时移交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意识,积极配合烟花爆竹行业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内部的指导服务工作。
(四)跨区联动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形成合力,协调沟通周边区域烟花爆竹联防联管工作,严防周边区域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加强与周边地区安全监管的信息联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掌握辖区烟花爆竹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周边地区外来非法烟花爆竹和异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做好沟通并制定措施。
(五)事项分类分级处置
简单事项:由网格人员、派出所等巡查人员现场处理并立即制止,如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使用明火、电瓶车充电、灭火器缺失等;
常规事项:属地发现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非法储存、异地经营、设摊经营等行为,由镇街(平台)牵头,组织辖区综治、安监中队(经发科)、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站所和行业协会予以处置,如零售店拒不改正或者存在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等情况,向职能部门上报处罚建议书,由上级职能部门会同属地进行查处。
专业事项:由上级职能部门牵头,街道配合,共同协商处置,如涉“两关闭”、非法经营、涉恐行为等;
重大事项:上报区大联动办统筹协调处理,如群体性等涉及WW安全隐患事项。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
12月开始,对各自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动员,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联合打非阶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
2018年1月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相关执能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集中检查,重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
(三)第三阶段:日常监管阶段(2018年3月-9月)
巩固元旦春节期间打非成果,制定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对照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并消除。
(四)第三阶段:攻坚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2月)
集中开展第四季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辖区烟花爆竹监管力度,提炼并总结年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绩,为年底烟花爆竹安全收官打好攻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各项烟花爆竹打非举措,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专项资金投入,加强条块纵横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烟花爆竹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