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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2-28 15:37: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落实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落实工作方案

篇1

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是省、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和评定县(市、区)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落实2011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增强在全省、全市发展大格局中争先创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作为促进发展、引领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县长助理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贸委、县招商局、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局、县工业园区办、县产业化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房管局、县扶贫办、县水电局、县电信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经济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旅游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招商局局长、县人行行长、县农业局局、县农业产业化办主任、县工业园区办主任为成员。

(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上、县林业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为成员。

(三)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计生委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为成员。

(四)社会稳定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局局长、县综治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为成员。

(五)民生工程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房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水电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电信公司经理金刚为成员。

(六)政务环境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局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为成员。

(七)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八)省评县(市、区)工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工业园区办主任、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九)省评县(市、区)农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委农工部副部、县统计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为成员

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所负责考评指标的县级数据汇总送审和上报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确保所负责考评指标在全省、全市争先进位。

各相关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考评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1),具体负责七项考评落实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三、要进一步明确七项考核评价的内容

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评工作的内容分为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固定资产投资七大项,还有全省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先进县(市、区)2个单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9。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纪委要求,切实把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四城联创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创建工作效能,推荐四城联创工作。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贯彻落实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召开动员学会,配合部署,制定一系列活动方案。

三、活动内容

(一)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调查研究工作。突出调查研究主题,围绕主题合理安排行程;改进调研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制定调研学习活动计划,定期学习和调研,通过各科组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调研,以解决实际问题。

(二)注重会议活动实效。减少会议活动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活动会议,凡能以电话、电报、文件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要注重会议活动实效,争取开短会、讲短话、解难题。

(三)精简文件简报。减少简报和报刊数量,增强文件简报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反映重要动态、重要经验、重大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并减少发文数量,严把文件质量关和程序关,大力推进网上办公,逐步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领导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带头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手大脚、讲排场;严格公务车辆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公司领导带头廉洁自律,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亲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索取资助,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单位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提倡带着问题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积极鼓励干部网上学习。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中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创建工作困难,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坚持签到两次,每月个人请事假不得超过两天。

(四)严肃上班纪律,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严禁迟到、早退、空岗。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串岗、离岗、闲聊、干私活等庸、懒、散、乱、不作为行为出现。

篇3

一、整改目标

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为重点,从严从实整改落实,切实增强自己在牢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抓政治教育工作力度

存在问题: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抓的不牢,干部理想信念滑坡。

整改措施:正确履行党委副书记职责,扎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整治教育。

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强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存在问题:党建工作落实不力,基层组织建设保障不力。

整改措施:(1)强化思想认识,摒弃党建工作由专职副书记抓的思想,主动作为。(2)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克扣市上下拨的任何村级组织建设经费。

完成时限:长期

(三)农业产业发展搞形式,助农增收效果差

存在问题:注重产业发展规模,忽视效益及日常管护,对产业发展多样化思考不足,产业链条单一。

整改措施:合理产业布局,强化产业示范园建设,带动边远村社共同发展,引进柑橘等新产业,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提供智力保障。

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落实机械教条

存在问题:工作图应付,依葫芦画瓢。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乡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杜绝“一阵风”现象。

完成时限:长期。

(五)关心群众工作差

存在问题:深入基层时间少,领导接访制度坚持不好。

整改措施:乡党委制定《干部驻村工作办法》,明确领导干部深入村社时间,全体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并接受大家监督。进一步落实好领导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表达述求的渠道,积极化解相关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

(六)维护群众利益做的不好

存在问题:执行惠民政策走样,解决空巢老人,受灾群众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严禁任何挤占、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的情况,由乡纪委牵头,明察暗访,走访群众,对出现问题的村绝不姑息;积极探索农村空巢老人、受灾群众的扶持办法,改变过去简单地给一点钱解决临时问题,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科学合理引导空巢老人、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完成时限:长期。

(七)履职尽责做的不好

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不严,财务公开监管不好。

整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组织新一届三委干部积极参加岗位培训,熟悉政策,明白礼仪;加强农村财经管理制度,由财政所牵头加大对各村财务审计工作,确保给老百姓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完成时限:长期。

(八)机关习气严重

存在问题:安排多,落实少;关心下级做的不好。

整改措施:(1)强化工作落实,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合理统筹安排。(2)制度机关干部生日、生病、困难慰问制度,加大对干部关心力度。

完成时限:长期

(九)工作缺乏新目标,缺乏新动力

存在问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创新思维不足。

整改措施:加强担当意识,增强发展创新思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实现工作创新。

完成时限:长期。

(十)公务接待铺张浪费

存在问题:来客接待好面子,超标准接待。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相关要求,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修订《机关后勤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

完成时限:2014年7月底。

(十一)存在享乐主义思想

存在问题:进城开会、下村调研车来车往,工作日中午有饮酒现象。

篇4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突出了政府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着力于解决影响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对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贯彻实施《条例》是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的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三、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是当前贯彻落实《条例》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将《条例》学习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从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四、明确职责,不断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

《条例》的颁布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条例》中的各项条款,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条例》的有效落实。

市委宣传部:将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纳入全市年度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全市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对我市重大全民健身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市体育局: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承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鼓励体育类社团、民办非企业等群众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全民健身中开展宣传、科学健身指导等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督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

市文明办: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考核内容。

市发改委:结合《条例》将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增加对体育健身实施的建设力度,满足不同人群对体育健身的需求。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督促做好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和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农民体育协会,指导开展农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市农民体育竞赛活动;培训农村体育骨干,发掘、整理和开展(传承)农村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并组织市级机关干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恢复开展工间操活动;定期举办市级机关体育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努力建设、完善市级机关全民健身阵地。

晚报社:全面宣传、报道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和重要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市教育局: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尚未向社会开放的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市队校办运动队、特色体育学校和幼儿园。

市公安局:组织学习《条例》,了解和掌握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依法保护公民参加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安全,依法对健身、培训场所实施治安管理。

市民政局: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督促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市老龄委:依法保障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

市财政局: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农村和社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补助经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组织开展系统内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开展体育趣味健身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严格管理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安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或预留地的,应当依法调整城乡规划,并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在土地出让时,应根据规划要求,将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投标人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和建设实质;对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置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督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文体站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全市文化体育设施为市民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指导、督促各类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市卫生局:开展健身康复和健身医疗并实施监督;组织宣传健身康复、体育医疗知识,开展健康咨询、预防健身创伤等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全市公共体育规划编制工作;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应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居民住宅区、商业小区、公园绿地的规划要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按规定配套体育设施建设;在老居民小区整治时,积极配合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工作,鼓励居民住宅区内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市林业局:新建或改造公园、公共绿地等场所,应结合自身条件和环境,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安装适合多种人群锻炼的全民健身设施;公园、公共绿地的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将公园、绿地、小区的体育设施纳入全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公益广告、公益性体育彩票广告审批,维护户外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环境。

市旅游局:在规划、建设旅游景点时,必须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体育休闲区域,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以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

市民宗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民族体育健身活动。

市工商局:依法为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市质量质监局:对体育健身器材,特别是在高危险性体育活动中使用的体育器材,应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市总工会:动员全市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市团市委:动员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工作。

市妇联:动员全市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市残联: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康复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体育竞赛,选拔培养并向省、国家输送残疾人体育人才;组队参加省残疾人体育比赛。

市工商联:指导个体和私营企业积极投入到全民健身活动中;举办全市个体和私营企业体育竞赛和趣味运动。

各区、县政府: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任务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实施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规划和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区级各类体育健身比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加强领导,不断强化全民健身工作的考核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全面推动《条例》的落实,从年起,市政府将以“目标任务书”的形式,每年下发群体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并实施重点项目督查报告制度,全年安排1-2次督查会。为促进贯彻《条例》工作的落实,我市将结合各区、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实际,结合《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制订贯彻《条例》的考核办法,通过强化监督激励机制,确保我市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狠抓落实,着力做好当前重点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关键措施,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兴起全民健身的新热潮,努力将法律条文真正转化为全民健身的实际行动。当前和以后一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做好全民健身的“三纳入”工作。市、区、县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明确保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农村和社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补助经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列入每年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充分发挥每年8月8日全国全民健身日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结合实际,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并定期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高度重视青少年健身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学生走进操场、走进自然、走到阳光下,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篇5

一、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和原则

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为现行有效的各级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行强制法》的规定,现行有关行强制的规定与《行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和废止。具体包括: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强制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扩大规定的;设定行强制措施或者行强制执行的;规定的行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或者行强制执行程序与《行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县(区、开发区,下同)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实施(含牵头实施)部门协商配合实施部门提出废止或者修改的初步清理意见,提交本级府法制部门审核。其中,拟废止的,提出废止的理由;拟修改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府法制部门审核后,按相应规定履行修改或者废止程序。

、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本级府法制部门。

二、时间要求

府各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初步意见及清理情况统计表,于年月日前报送府法制办审核,清理意见应同时报送相关正式文本。

各地区、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清理结果汇总表要在12月1日前报府法制办汇总。部清理工作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清理结果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

篇6

随着现代社会转型进程的推进,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原有纠纷解决机制已难以适应社会纠纷解决中出现的新需求、新动向,以及法院和社会对调解制度观念的理性转变。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建立集宣传、教育、化解“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探索新时期社会矛盾基本规律,利用现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建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派出所联合调解室,完善基层调委会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提高调处效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原则。一是加强以镇综治工作中心为核心的主平台建设,整合综治、法庭、公安、司法、、劳动、土管、城建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好维稳核心平台作用;二是建立与孙端派出所的联合调解工作平台,配备专职调解人员,并视情抽调公安、法庭、司法、工商、劳保等部门机构人员到联合调解室参与调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高质量调整好各村(居)、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基层维稳联调平台,按“六有四落实”要求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实现基层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

(二)以民为本原则。组织建设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先导,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做到进一家门,解一家难,切实把基层调委会建设成服务群众的“窗口”。

(三)注重实效原则。在开展“大调解”工作过程中,坚持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工作实效上,注重调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以深化思想认识作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着力解决调处机构建设中存在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效果、脚踏实地的作风,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大调解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一)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大调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大调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二)镇司法所具体负责大调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派出所、法庭,指导、帮助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对基层调委会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

(三)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配合,做好联合调解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各类民间纠纷;

(四)法庭配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各类纠纷调处工作的衔接,加强对大调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和决定,支持大调解工作;

(五)镇财政部门落实大调解工作经费,确保列支。

四、方法步骤

大调解工作分准备、实施、完善三个阶段,时间为二个月(10月16日——12月15日)。

(一)准备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及派出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镇司法所内下设办公室;召开大调解工作协调会议;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派出所联合调解室定点,选择合适的工作场地。

(二)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包括四方面工作:镇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重新调整和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孙端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层人民调解员管理和奖励的暂行办法》,明确相关纠纷调处工作程序和补贴方案;对镇联合调解室实施装修,落实各项软硬件设施(配备专职调解人员,购置电脑、打印机、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等),确保在11月10日前进入运行阶段。

(三)完善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主要是进一步完善联合调解室日常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名称、标识、标牌、文书、制度、登记、统计台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管理机制;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逐步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

篇7

一、计生工作主要任务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和兑现奖励率达100%;(3)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4)干部与群众的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5)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6)每个社区要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站式”管理服务站、封闭式住宅计生宣传服务小区、五有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及开展帮扶助困幸福工程等专项工作,夯实计生工作基础;(7)每季度落实好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和所有新婚、怀孕、当年生育对象的宣传访视及二孩跟踪工作,见面率达100%;(8)及时准确登记、录入流动人口的管理信息和协查反馈信息率达100%;(9)完成流动人口已婚育妇一年三轮“B超”双查应检人数率达100%;(10)政策外孕情落实“四术”补救措施率在100%。(11)违反计生行为政策外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达100%;(12)继续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暗访和举报活动。

二、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

街道计生办和各社区按《水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对照年初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抓。一是每日对流动人口新增、注销进行采集登记管理录入省级平台,发现孕情及时与户籍地通报情况;二是每月对迁入、迁出、出生、死亡、新婚统计和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及父母光荣证等工作进行落实并按时上报计生信息报表;三是每季度对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宣传访视对象上门随访签字;四是每半年对常住人口一般对象和未婚青年男女开展面访,全面走访常住户,同时,向居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对病残儿、伤残扶助死亡家庭,按规定统计上报对象;六是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七是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征社会抚养费力度;八是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将婚检率、优生检测率、群众来访来信答复满意率稳定在100%;九是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及时准确完成。

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奖励办法

按照区域网格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对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下奖励不含区拨款的奖励金额)。

1、每月对每人所管辖片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数按管理一人0.08元给予核算计生巡检费。社区书记主任、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巡检费100元。社区工作人员巡检费由各社区承担,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巡检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2、街道计生办每月到各社区抽查,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第一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5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3、街道(半)年度对各社区计生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300元的奖励(标准参照水工委[]4号文件)。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4、加大政策外孕情跟踪及知情选择的力度。一是责任人能及时发现并报告政策外孕情,并跟踪到位主动做好孕妇及其亲属思想工作,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引产一例奖励300元,人流一例奖励150元;二是做好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工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一例奖励100元,上环一例奖励3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5、上级计生部门计生专项检查,总分排在全区前三名的(含第三名)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200元,计生办每人奖励20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6、凡在两年一度的省市计生考核抽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社区奖励3000元;获得第二名或第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1500元、500元。计生办人员的奖励办法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另行决定。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7、为积极推进阳光计生,促进工作和谐发展,年终将对如下计生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一是年内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二是完成街道向各社区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内容及各项工作指标任务。三是计生单项通报排名累计位居前5位。四是积极动员育龄妇女落实“四术”措施有效及时、例数多。以上各项,经年终统计,综合排名前5位的个人和第一名所在的社区书记或主任由街道统一安排外出疗养五天。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8、完成大额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奖励。一是大额征收款在区回拨奖励款中70%奖励社区用于计生专项经费,其中的5%奖励给社区书记主任、计生有关工作人员。二是在年终综合考评中,对在征收社会费养费任务表现好的,给予优先考虑。

9、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完成一例视情节奖励100——300元。

四、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处罚规定

1、各社区计生责任人每月准确及时上报计生信息月报表,计生办对人口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巡检队以微机提取数据和下各社区入户走访抽查(检查标准见社区计生考核月量化表总分100分),对社区和个人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排名,一是总分低于90分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巡检费50元。二是连续三次总分在90分以下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该社区书记主任应在街道社区例会上作表态性发言。三是根据计生工作实际,计生办对单项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排名见(附表二)。经统计,个人工作成绩低于街道平均率每一个百分点的扣当事人月巡检费5元。

2、街道(半)年度计生工作考核中,总分在90分以下,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150元。

3、在上级考核中,被考核社区排名在市或区倒数后三名的,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200元。

4、计划生育工作被市、区计生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黄牌预警告的社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扣该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副主任每人扣300元,社区计生委员、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扣100元。同时街道计生办要帮助、督促相关社区限期整改,直至摘牌为止。街道计生办主任和该社区书记在街道通报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5、出现政策外孕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造成政策外生育的,所在社区书记主任每例扣100元,社区计生副主任每例扣50元,计生片区责任人每例扣500元,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和包社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承担与社区书记主任同样的责任,并取消集体和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育妇,造成当年度政策外生育现象,要负责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

7、其他计生工作不落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篇8

一、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零售业务处除处长主管外,由一名副处长专门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实施。

2、对上级行的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下达贯彻。

3、针对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和业务开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4、根据上一年度对执行规章制度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重点监控行。对重点监控行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帮扶。

5、配备专职检查辅导员负责检查辅导,检查辅导执行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馈信息。

二、培训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1、要求零售业务专业人员每月学习规章制度的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2、对零售业务科长和检查辅导员每年对规章制度的培训不少于2次,对全体零售业务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8小时。

三、调研分析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1、每月组织一次全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汇报会,及时反馈各支行在内控防范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零售业务处根据所反映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2、每半年召开一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案例分析会,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防范风险的手段。

3、定期编发《辅导员通讯》,及时交流各支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表扬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批评和督促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部门和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1、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突击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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