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汉语论文8篇

时间:2023-02-28 15:35:5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汉语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汉语论文

篇1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

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

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

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

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

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

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

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

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

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

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

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

能,这是为什么?

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

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

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

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

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

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

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

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

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

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

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

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

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

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

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

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

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

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

“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

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

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

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

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

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

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

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

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

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

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

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

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

”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3.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

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

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

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

方面进行验证。

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

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

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

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3.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

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

一斑”的作用。

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

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

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

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

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

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

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4.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

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

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

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

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

(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

,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

,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

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

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

(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

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

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

(5)他的病治好了。

(6)这首诗背下来了。

4.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

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

(7)敌人打退了。

(8)我们打退了。

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

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

的主语理解成受事。

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

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

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

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

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

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

“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

(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

(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

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

不成立。又如:

(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

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

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

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

)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5.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

(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

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

如:

(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

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

不改变句意。如:

(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

,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

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

(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

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

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

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

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

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

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

“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

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

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

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

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

(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

(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

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

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

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

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

(13)谁的孩子妈都爱。

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

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

(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

(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

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

(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

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

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

(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

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

,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

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

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

](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

(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5.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

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

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

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

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

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

。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

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

(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

(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

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

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5.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

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

(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

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

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

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

(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

(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

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

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

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

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

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

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

.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⑦此三例转引自徐枢《从语文、语法和语用角度谈“名(受)+名(施)+动”句式》,载《语法研究和

探索》

篇2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

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

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

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

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

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

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

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

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

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

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

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

能,这是为什么?

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

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

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

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

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

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

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

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

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

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

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

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

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

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

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

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

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

“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

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

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

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

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

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

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

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

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

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

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

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

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

”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3.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

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

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

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

方面进行验证。

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

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

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3.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

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

一斑”的作用。

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

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

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

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

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

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

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4.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

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

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

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

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

(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

,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

,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

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

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

(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

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

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

(5)他的病治好了。

(6)这首诗背下来了。

4.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

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

(7)敌人打退了。

(8)我们打退了。

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

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

的主语理解成受事。

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

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

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

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

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

“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

(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

(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

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

不成立。又如:

(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

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

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

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

)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5.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

(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

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

如:

(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

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

不改变句意。如:

(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

,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

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

(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

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

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

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

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

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

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

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

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

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

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

(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

(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

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

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

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

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

(13)谁的孩子妈都爱。

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

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

(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

(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

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

(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

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

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

(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

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

,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

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

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

](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

(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5.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

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

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

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

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

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

。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

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

(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

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

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5.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

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

(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

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

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

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

(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

(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

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

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

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

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

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

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

.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⑦此三例转引自徐枢《从语文、语法和语用角度谈“名(受)+名(施)+动”句式》,载《语法研究和

探索》

篇3

口译,作为入世后的严重短缺岗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报考口译证书的热潮一时风起云涌。然而,要想成为该行业的佼佼者甚至成为众人瞩目的“金领一族”绝非易事。口译受训者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语言功底,过硬的心理素质,机敏的应变能力,丰富的百科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艰苦训练,掌握一定的口译技巧。口译受训者在上口译课或课余做口译练习时,会碰到相当数量的长句,听完后觉得脑子里不是一片空白,就是只剩下只言片语,没有一个连续完整的印象,更不用说顺畅地说出口了。我国的翻译教学也一直流行以句子为意义单位的句段翻译,整理提供但这种对原语进行“切断式”处理实际上并不利于原文的理解。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谈一些看法。在分析长句特征之前,有必要先对长句这一概念作一解释。汉语中的长句一般是有着严密的结构,规范的语法,优美的措辞。但在口语中,长句有时(如有稿讲话,念稿发言)会呈现出上述特点,但更多地是由结构、语法趋于简化,不太注重文采的分句构成,所以与前者有很大的区别。口译是一种通过口头表达形式,将所听到(读到)的信息准确而又快速地由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进而达到传递与交流信息之目的的交际行为

1、其语言载体为口语,表现为输入信息时的原语和输出信息时的译语;其基本过程是输入、解译、输出,表现为一个连贯单向的流程。输入阶段是对来源语语流的听辨以及对其的初步理解,一旦在此处少听、未听或误听,就会使译员在后面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因此信息输入要求非凡的听力、反应力和抗干扰力。

现在要讨论的就是汉语长句即时译成英语的问题。本文认为,对汉语口语中长句特征或者说规律的总结,对于译者之后的解码、记录、编码等过程是大有裨益的。以下几点主要是通过与汉语书面语作比较得出的。第一,从长句本身构成来看,整体上是趋于简化的。由于口语的暂时性,上的相对迅速性,使得话语语句不可能如书面语般的紧凑、周详、细致。首先从语法来看,句中某些在口语里完全不影响交流的语言结构、用法,在书面语中却显得不那么合理。“今年国民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定为7%,是经过我们周密考虑,考虑了各方面的不利因素,包括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等等因素来考虑指定的。”划线部分出现结构混乱,前后重复现象。在实践中会发现,汉语长句一般是由内部结构清晰明了的分句组成,外加一些简单的状语性质的修饰成分。这些集群中分句或短句都是主谓宾型的,甚至只是其中一二个成分。“你看我们这四年,物价一点也不涨,掉得也不是很多,在1%的上下浮动,恰到好处,足见中国的功夫是不错的。”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再来看口语修辞,与书面语的文辞不同,口语修的是语辞,其中“被动修辞”--利用语流停顿、语气顿挫等方法对口语言语作出的修饰或调整,占有重要地位

2、其目的是确保前后句子内容的明确通顺,这也符合陈望凡先生提出的“消极修辞”(即被动修辞)中的“四端”要求。但在句中也经常使用一些诸如插说、跳脱等修辞方式,这也是受口语结构松散的影响。同样要指出的是,在正式场合(如会议,会晤)的口译,其原语和译语都很正规,表现为规范的词汇、句法和大量的积极修辞,但口译语言载体是口语,受其瞬时性、即席性影响,大多口译追求的是全面,准确,通畅;更何况会议口语的发言,与笔头文章相比,逻辑远不及后者严密,修辞也不够丰富。第二,从长句前后关系看,属于意合法联句。也就是说,分短句是划归前一句还是属后一句的标准是视其意义是否完整一体。原因有二:其一,口语中没有标点符号,口译人员只能完全以意义的完整性为准来划分句子,这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其二,只有在相关成分(常见的是状语+分句结构)构成了同一连贯的意思处断句,译员才有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差内通过智力机制活动重组出符合目的语的表达形式。“我想,这两家公司合并是不是能够成功,或者说会不会修成正果,会有自己一个非常美丽可爱的孩子,那就是被市场的认可,我想还是需要时间来检验//因为那个合并宣布才刚刚开始,但是我相信,卡莉女士要打造一个新的HP,合并在中间只是占了一个很小的部分。”

这里在斜线处断句是比较理想的。当然,除了意合法外,还有其它参照值,如语流的停顿,语调,声调,语气,手势以及表情等语言外信息,可作为判断的辅助手段第三,从长句的表达内容看,存在信息冗余现象。这容易使人觉得这一特征与长句的第一个特征--结构简化--有冲突之处,这主要是受口语信息的模糊与松散性所影响。因为一般口语表达都没有绝对要求辞藻华丽或是信息准确,所以才表现为此处简化与冗余并存的趋势。冗余度高的信息可以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罗嗦言语,它们往往与句法等结构性的虚词有关,但也可以是话语者需要以反复等措施予以强化的言语,这与关键、主干性质的实词有关。

这意味着,冗余的言语是话语者即席进行言语计划时为争取时间而产生的意义不大的言语,如例4中前大半部分讲的就是一个意思,即公司合并能否成功,因此通过译语对原语的加工,试译为:Timewillgiveusanansweraboutwhetherthemarriagebetweenthetwocompanieswilldevelopintoasuccess,thatistherecognitionbythemarket.最后,从出现的场合来看,长句在一些正式场合出现频率很高,如涉及政经的会议、讲演以及一些需要“套话”的场合。除了上述特征分析外,对为何长句会让人头疼这一问题的了解也有利于口译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试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英汉思维方式的差异。这是原语译语的比较问题,涉及到两个层次。第一,英语重个体思维而汉语重整体思维。英语强调形式结构程式,表现在语言上是追求结构上的严谨性;汉语强调整体平衡,整体程式,在语言上要求全面、周到,突出整体性综合框架,而不惜重复。第二,英语重逻辑思维,反映在语言上重形合和形式规范,语法呈显性;汉语重直觉思维反映在语言上则是意合,更具模糊性,语法呈隐性

3、较之书面语,这点在口译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如下例,“我们只是考虑一个问题,就是说在世界的500强中的公司来选择符合广东的产业结构调整,能够结合得最紧密的这些公司他们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头面人物作为我们的顾问。”当时译文为:(Thereisnootherstandards)butonlyone-thecompaniesshouldbeintheFortuneTop500andtheirindustriesshouldcome,shouldbecomeincompliancewiththefuturedevelopmentofGDProvince.Weinvitetheleadership,themanagementofthosecompaniestositonouradvisorycouncil.很明显,译者此处的拆译以及措辞运用都体现了双语的差异。其次,原语文本的因素。一般来说。较长的复合语句信息浓度高,包括原语的显性信息以及一些隐性信息。而译者主要受自身生理、双语掌握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要全面转译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在理解、记忆基础上抓句子的信息要点并结合相关背景信息,而且要保证无遗漏、无纂改以及使译语句子易于为受众接受。这等于从另一方面对其能力,主要是信息保持能力和长句辨析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将加重他们的智力负担。此外,如前所述,由于存在语义重复或无关语句(口头禅,语气词等),进一步使得智力的合理分配成为影响口译交际效果的重要问题。再次,译者本身的因素,包括其双语水平、记忆力、笔记技术等等。

当然,双语水平高低是口译成败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最为人熟悉,所以这里重点讲记忆问题。复合句中的复杂程度与语流的阻塞有关,而分句的连接处最容易出现阻塞。也就是说,语句越长、越复杂,人脑对它们的感知能力就越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可能与“短时记忆”的储存量有一定的关系。根据心理语言学原理,人的短时记忆听觉加工系统有一个阀值,也就是说有个限度,在不借助视觉等其他媒介是通常很难对比较长的复合语句进行纯粹听觉上的加工;何况有时因句中措辞不熟悉而产生不适应,会要求付出更多的生理能量

4、这也是越长的句子越让人头痛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借助记忆+笔记+语速控制的综合技术。前面的分析都是为口译实践服务的,因此,下面就具体操作层面,通过实例作一下简要介绍。汉英都有长句,但句子结构差异很大,在口译时要注意以下技巧。第一种,断句,即把一句译作多句。汉语长句切分成几句来译,才能意思明了,结果利落,合乎英语习惯。原文:“五百年前,就是明朝年间,广东的商品经济已具有相当规模,形成了四大市场,即香市、药市、花市、珠市,其中以东莞的香市最为兴盛。”译文:Morethan500yearsago,duringtheMingDynasty,Guangdongwasboostingcommodity-orientedeconomyinalargescale.Therewere4majorbazaars,thatis,ofaromaticspices,Chinesetraditionalmedicine,flowerandpearl,amongwhichtheoneofaromaticspicesinDongguanwasthemostthriving.一般而言,可切分处不仅落在并列或承接关系的分句间,还存在于转折关系,总分(分总)关系的句群中。第二种,区分主从,即在逻辑分析基础上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确定主句和从句,按照英文习惯加以调整。产出的译文有两种常见形式:状语性质的从句和定语从句,前者又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表原因、条件性质,方法、手段性质,方式、状态性质的分句群均可转化成相应的状语从句。原文:“新科技产业园占地72平方公里,地处中国最发达的南部沿海经济带和亚洲最著名的穗、莞、深、港经济走廊中段。”译文:Coveringanareaof72squaremeters,theLakeissituatedinthesoutherncoastaleconomicbeltwhichisoneofthemostdevelopedregionsinChina,and,inthecentralpartoftheeconomiccorridorcomposedofGuangzhou,Dongguan,ShenzhenandHongKong,whichisthemostfamousinAsia.第三种,省略,即删掉重复或不影响实质性内容的部分,主要包括显性重复部分和推理性的隐性部分。当然,有时候译员为争取更多喘息、思考时间,更便于听众理解,会反其道而行之。原文:“想要请教的是,在中央政府对香港经济的困难和困境的时候,会采取什么样具体的措施来加以支持。”译文:SomyfirstquestioniswhatspecificmeasureswouldthecentralgovernmentadoptifHongKongeconomyweretofacedifficulties.简言之,本文试从汉语长句自身特征这一角度来探讨口译中长句难译的问题,并就这个问题给阐明了了几大相关影响因素,最后概述了三种应对技巧。希望本文能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对广大口译爱好者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口译实践来促动口译理论的发展,为国内翻译学界的这一相对滞后领域贡献各自的力量。

篇4

20世纪汉语诗歌发生了重大变化,新诗即是执意区别于旧诗的特定概念。但,新诗的特征是什么?新诗与旧诗有哪些联系?什么是新诗传统?却是困扰我们的诗学问题。

古典诗歌经过两千余年才完成了自身的演变过程。新诗拥有举世瞩目的古典诗歌的雄厚基础,本当可以取得比较满意的生长周期,但新诗由于在与旧诗的决裂中诞生,带有“先天贫血”,加之历经困扰,因而延缓了本世纪新诗的发展过程。然而作为一种新生诗体,又总是以潜在的生命力,寻找一切复苏和健全自身的机遇。伴随着每一次对新诗的重新认知和艺术建设,都有利于新诗向现代汉语诗歌方面的艺术转变。

本文运用“汉语诗歌”的概念,旨在切入百年来中国新诗发展的基本规律,追寻新诗的汉语言艺术的本性。

一、“新诗”的猝然实现:中国诗歌的自由精神的张扬与汉语诗意的流失

19世纪西方科学文化的迅速兴起,构成对中国古老文化的严峻挑战,“诗国”便渐渐有了闭关自守的顽固堡垒的意味。中国诗坛的先觉们走出国门,睁开眼睛看世界,引起了对“诗国”的反省,“别求新声于异邦”(鲁迅)。然而能否在汉语诗歌的基础上实行变革?则成了20世纪诗坛的焦点。“诗界革命”虽未促成新诗的诞生,但梁启超、黄遵宪等并不割断与诗国传统的联系论诗,还是可取的。新诗作为“五四”诗体解放的产儿,是背叛传统汉语诗歌的“逆子”。“五四”先驱出于要改变几千年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诗国”面貌的良好愿望,便采用了“推倒”的简单化的方式。所说“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表明了这种“革命”———“推倒”的决心。他们疏忽了一个事实:古代诗歌的格律化与白话化,几乎在同步演变。至唐代产生的格律诗又称近体诗、今体诗,从“白话”的角度理解这一命名,似乎更为贴切。即使“古体”,也发生从“文言”到“白话”的演变。李白的《蜀道难》、杜甫的《石壕吏》、岑参的《白雪歌》等,可视为半“自由”、半白话诗。唐诗宋词得以在民间留传,乃至成为今日儿童背诵的启蒙课本,岂不正是其白话格律或白话古体的原因?“五四”变革者对白话或半白话的近体诗与文言散文及其他韵文不加区别,打破“格律”,同时也将充满诗意的白话口语的炼字、炼句、语境、意象等一起“推倒”了。这种在“短时期内猝然实现”的新诗,使凝聚了中国人几千年审美感知的诗性语言在一夜之间流失殆尽。“五四”先驱们让对“诗国”的叛逆情绪,掩盖了对古典诗歌艺术价值的认识,他们以惊慕的目光投向西方,而没有注意到国门打开之后,中国几千年的诗歌库藏同样对西方产生着新异感和吸引力。譬如,美国现代意象派诗人庞德十分推崇中国古典诗歌语言的神韵,译著《神州集》(1915年)中突出移植创造了汉语诗歌的新奇动人、富有意味的意象。

几乎在一张白纸上诞生了新诗,一切都回到了小孩学步的幼稚状态。“诗该怎样做”呢?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变得很自由的新诗”,“有甚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①,虽在提倡很自由地说真话,写口语,却没有划清诗与文的界限。提出关于新诗体节的“自然节奏”、“自然和谐”②,也因宽泛而难以作诗的把握,当时诗坛处于茫然无措之中。有趣的是,变革家们虽然执意要“推倒”旧诗,但写起诗来却“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脱不了古体词曲的痕迹。只是光顾得模仿古典诗词的意味音节去保持“诗样”,却忽视和丢掉了诗意空间建构的方式,致使专说大白话,诗味匮乏。俞平伯试验用旧诗的境界表现新意。他曾作切肤之谈:“白话诗的难处,正在他的自由上面”,“是在诗上面”,“白话诗与白话的分别,骨子里是有的”③。刘半农得力于语言学家的修养,他驾御口语的能力、大胆的歌谣体尝试、及其“重造新韵”、“增加无韵诗”、“增多诗体”等主张④,对于草创期诗歌的转型、特别是新诗体建设,具有倡导性意义。

等先行者在一片荒芜中矗立起新诗的旗帜,难免显得创造力的贫乏,便不得不从西方诗歌中汲取灵感。伴随20年代始,郭沫若的诗集《女神》出现在诗坛,意味着新诗的长进。与其说是从西方闯入的“女神”,不如说是“五四”时代呼唤的“女神”。郭沫若从西方浪漫主义诗歌中汲取了诗情,在感应和效法美国诗人惠特曼那种摆脱一切旧套的博大诗风中,把自由体连同西方现代诗歌惯用的隐喻和象征的诗意方式一起引进来了。这就增强了自由的新诗的形式内涵,弥补了草创期新诗的不足,具备唱出“五四”时代最强音的可能。郭沫若感到“个人的郁结民族的郁结,在这时找到了喷火口,也找出了喷火的方式”⑤。那种“天狗”式的绝唱,“凤凰涅*$”似的再生,“炉中煤”燃烧般的感情……一个个形象感人的博大隐喻,凸现着思想解放和“人的觉醒”的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精神。郭沫若可称为“中国的雪莱”,“是自然的宠子,泛神论的信者,革命思想的健儿”⑥,将诗视为自己的自由的生命。然而“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诗形”,诗人任其情感随意遣发,无拘无束,让自由精神之马冲破了一切已成的形式,越出了诗的疆界,导致诗体语言的失范、粗糙,散漫无纪。郭沫若对“美人”的比喻,不尽妥贴。因为“美人”本身首先是人体美的展示,而“不采诗形”,岂不丧失了诗美传达的媒体?

新诗自由体的匆匆登场,决定了汉语诗歌的命运。可以说,“五四”“诗体解放”并不属于自觉的文体革命。但“诗国革命”作为“五四”的突破口,却实现了文学思想的解放和转变。先驱们致力于使诗和文学从森严壁垒、保守僵化的封建意识王国里突围,回到人性复苏、个性解放、人格独立的现代精神家园中来。“新造的葡萄酒泉/不能盛在那旧了的衣囊/我为容受你们的新热、新光,/要去创造个新鲜的太阳!”(《女神之再生》)郭沫若对新诗的贡献,不在于引进自由体,而在为高扬新诗的自由精神创造了现代隐喻的诗意方式,这个“新鲜的太阳”,揭开了20世纪诗歌的黎明的天空,使汉语诗歌进入了现代精神的家园。

作为舶来品的“自由体”,如何植根于中国诗苑?回答很简单:要契入中国诗体艺术,成为现代汉语诗歌的自由体。郭沫若的大多数自由体诗是激发型的,伴随“五四”浪潮而起落,缺乏汉语诗性语言那种不可磨灭的光芒。“五四”以后,他明显重视了汉语诗歌的音节和“外在的韵律”,甚至趋向半格律体创作,出现了《天上的市街》、爱情诗集《瓶》中的《莺之歌》等具有汉语特色的作品。但后来多数篇什已经意味着他的诗力不足而失去了艺术探索的能力。

旧诗体在“五四”诗体解放的大潮中并未消亡,反而更具个人化写作的性质。郁达夫一方面肯定和称赞新诗“完全脱离旧诗的羁绊自《女神》始”⑦,一方面又有对“诗国”的眷恋,表现了运用旧诗体创作的兴趣和才情。他和形成与郭沫若之间新旧体诗互比互补的“创造”景观。这一典型个案,构成了第一次汉语诗歌转变的窘迫情境。

二、从“模仿”到“融化”:二三十年代形成汉语诗歌艺术转变的契机

任何民族的新旧语言文化之间有着不可割断的内在联系。新诗与母体的隔膜是暂时的,终究要返回对母体的追认,不过历经了一个浪迹天涯的过程。

中国新诗的“贫血症”,以西法治疗滋补,尽管不能“治本”,但也会“活血强身”,拓宽视野。中国自文学革新后,诗界百无禁忌,是诗人敢于试验和探索的年代。走出国门与留在国内的诗界有识之士,纷纷向西方现代派诗歌寻找新诗的出路,20年代中国新诗形成了全方位的开放态势。尤其是象征主义诗歌艺术那种富有内含力和迷离色彩的诗意方式,似乎成了拯救新诗的灵验秘方。这一时期新诗明显向内在、含蓄、浑沌方面转变,虽未很快转化为汉语诗歌自身的特色,乃至是一种模仿或复制,然而,新诗即使充当西方现代诗歌的“拿来文本”,也会给汉语诗歌带来新异感,进而反观自身,达到对异质语言艺术的汲取和融化,激活现代汉语诗歌文本。

一位优秀诗人不管接受多少外来诗歌艺术的影响,都离不开深厚的民族语言文化和诗歌传统艺术的支撑。20年代中后期中国诗人从“打开国门看世界”进入“从世界回首故国”。创造社穆木天的《谭诗———寄沫若的一封信》(1926年1月4日)⑧,与稍后周作人的《<扬鞭集>序》(1926年5月30日)⑨,颇能表明这一历史性转折,也可以理解为新诗开始对母语的追认。穆木天留学日本,从熟读法国象征派诗歌和英国唯美派王尔德的作品开始新诗创作,但他没有一味陶醉于“异国熏香”,而是审视和反思新诗自身,主张“民族彩色”。他认为“中国人现在作诗,非常粗糙”,批评“是最大的罪人”,“作诗如作文”的主张是“大错”。周作人明确提出建立新诗与汉语诗歌传统之间的联系,“如因了汉字而生的种种修词方法,在我们用了汉字写东西的时候总摆脱不掉的”,并认为汉语诗歌的字词组合及修辞方法具有超越时间的延续性。即是被认为“欧化”的诗人李金发,也批评文学革命后“中国古代诗人之作品”“无人过问”的倾向,主张在创作中对东西方的好东西进行“沟通”和“调和”,而体现在他的诗作中只是欧化句法与文言遣词兼而有之⑩。穆木天从对“诗国”艺术的勘探中,提出“纯粹诗歌”的要义有四:(一)要求诗与散文的清楚的分界;(二)诗不是说明,而是表现;(三)诗是大的暗示能,明白是概念的世界;(四)诗要兼造型与音乐之美。这显然是对的新诗理论的反拨。如果说穆木天的“纯粹诗歌”已找到西方现代主义诗歌与中国古典诗歌艺术的契合点,那么周作人特别强调的“融化”概念,则是实施创造性转化的内在机制。他认为“把中国文学固有的特质因了外来影响而益美化,不可只披上一件呢外套就了事”。“新诗本来也是从模仿来的,它的进化在于模仿与独创之消长,近来中国的诗似乎有渐近于独创的模样,这就是我所谓的融化。”“融化”,是实现汉语诗歌的艺术转化的必不可少的中心环节。新诗由于发生了诗歌语言传统之力与现代诗歌艺术方式的双重危机,因而“融化”意味着新诗向民族化、现代化的双向转化。新诗从“模仿”到“独创”的实现,是一个寻根和创新的过程。一方面从“诗国”中汲取母乳,恢复和增强汉语诗歌的固有特质,一方面使“拿来”的西方现代派诗歌艺术真正为汉语诗歌艺术所汲收和消化。新诗彻底摆脱“模仿”的印记,表现为回归母语的自我消解。“独创的模样”,固然要使汉语诗歌的特长和优势得到充分的展示,但也透视着世界诗歌潮流的艺术折光。“融化”发生的基因,在于中西诗艺的相通之处。譬如,19世纪末西方开始流行的象征手法,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也包含有象征因素。穆木天称杜牧的《秦淮夜泊》是“象征的印象的彩色的名诗”。周作人认为“象征实在是其精意。这是外国的新潮流,同时也是中国的旧手法;新诗如往这一路去,融合便可成功,真正的中国新诗也就可以产生出来了”。“真正的中国新诗”正是以复苏汉语的本性与孕发更多的诗意为目的,与以前的“新诗”划清了界限。

二三十年代诗人并未普遍形成明确的现代汉诗意识,即使突入“融化”的创作状态,也并不意味有了实现汉诗转变的艺术自觉。我们只能从各路诗家勇于求索、自由发展的扑朔迷离的态势中,去辨析和描述新诗向现代汉语诗歌方面转化和发展的轨迹。

一种是从诗形切入,试验作汉语形式的新诗。1926年4月新月社闻一多、徐志摩等创办《晨报·诗镌》,提倡“诗的格律”,无疑是对初期新诗的散文化弊端的匡正,造成了新诗形式重建的氛围。然而闻一多所说的“格律”,是英文form的译意,具体指“视觉方面的格律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听觉方面的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瑏瑡。中外诗歌在视、听觉方面的格律因素,固然有相通之处,但汉语方块字有着自身独有的组织结构和美学特征,也更易于造成诗的视觉方面的建筑美的效果,并表现了与字母文字不同的语境方式和操作程序。闻一多提倡的“新格律”,并非如有些论者和教科书中所说是“中国古诗传统与外来诗歌形式的结合”。考察当时在《诗镌》、《诗刊》上流行的四行成一节的“豆腐干块诗”,包括被认为“新格律”范式的《死水》,很难说体现汉语诗歌的“格律”,更谈不上与汉字词汇的诗意方式融于一体。光图有词句的整齐排列,而缺乏炼字炼句炼意的工夫,就建构不起汉语诗歌意义生成系统的优化结构和诗意空间。这种不能发挥听、视觉方面的汉语诗歌特长的“格律”,难免有西洋“格律”的汉译化之嫌。朱自清评论“他们要创造中国的新诗,但不知不觉写成西洋诗了”瑏瑢。当然,他们有些作品,如闻一多的《一句话》、《收回》,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偶然》、《沙扬娜拉》第十八首等,比较切入现代汉语的音乐节奏,自然流畅,在整饬中求变化,避免了因对字词的相等对应的刻意追求而出现的滞留感。

在新月派的新格律试验中,朱湘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现代汉诗的特色。这位对西方诗体和诗律学研究颇深的诗人,具有鲜明的民族语言意识,自觉发掘古典词曲和民歌的形式结构的美。如《采莲曲》,即是从六朝骈散和江南民歌中脱出来的。《摇篮曲》、《催妆曲》、《春风》、《月游》等,是将英国近代格律体、歌谣体与我国民歌民谣相融合而创造出的歌谣体,音节流转起伏,韵律回荡优美,并构成整体匀称的方块字排列的形式美(建筑美)。如何增大“新格律”的汉语诗意空间?仍处于探索之中。如果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创造了人类自由性灵所依恋的“康桥世界”这一意味弥深的音乐境界;那么朱湘的《有一座坟墓》、《废园》等篇什,则在对某种情绪和灵魂的深度显示中造成了较大张力的诗意场。这对于汉诗传统形式的开拓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新月派作为“第一次一伙人聚集起来诚心诚意的试验作新诗”,客观上沟通了诗人对新诗汉语艺术形式的重视,影响了一代人的创作。30年代中期,林庚的四行诗、九行诗、对诗行、节奏和口语化的追求,也体现了现代汉语特点,有人称为“现代绝句”。

十四行诗(Sonnet),作为从西方引进的特殊的格律体,为不少诗人所喜欢、试验着写过。但真正能够切入现代汉语的音节和诗意的方式、试验出色者,当数早年加盟沉钟社的冯至。他的《十四行集》,并不严格遵守十四行的传统格律,主要利用十四行体结构上的特点,适当融入古典汉语诗词格律的有益成分,旨在追求现代汉语的音节和语调的自然,体现了浓郁婉转的东方抒情风格。在诗意表达上,虽明显受里尔克的影响,却完全从自身的艺术体验出发,以精妙含蓄的汉语,抒写内心真实。冯至的十四行诗,不是一般的移植和仿造,而是不同诗歌语言之间的转化,是对西方十四行的一种变奏体。

再一种是从诗意结构切入,运作现代汉语诗歌的象征艺术表现。象征诗派与新月诗派大体上是平行发展的。从李金发最早以“诗怪”出现在诗坛,到戴望舒被称为中国的“雨巷诗人”,表明象征派诗的演变,以汉语诗意质素的增长为标志。李金发的诗,既是异端,又是垫脚石。“异端”相对于传统而言,带有“革命性”意味。李金发诗的深层的内心体验的个人象征意象,以几分生涩而又十分耐味的神秘感,浑沌感深度感,显示了突破传统象征、给个体生命内涵赋形的可能。然而这与现代汉语诗歌还相距甚远,仅是汉语诗歌转化中的特有场景。戴望舒、卞之琳正是在这一场景中推动了象征派诗的汉语化进程。他们不是照搬波德莱尔、魏尔伦、叶芝、里尔克这些象征派、现代派大师,而是着眼于寻找西方诗与汉语诗的艺术契合点,“做‘化古与化欧’结合的创造性转化的工作”。卞之琳甚至认为戴望舒开始写诗,“是对徐志摩、闻一多等诗风的一种反响。他这种诗,倾向于侧重西方诗风的吸取倒过来为侧重中国旧诗风的继承”瑏瑣。戴望舒的前期代表作《雨巷》,将法国早期象征派诗人魏尔伦追求语言的音乐性、意象的朦胧性与我国晚唐的婉约词风相融合,使“中国旧诗风”发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创造性转化”。《雨巷》的现代汉语意味,不仅表现在“雨巷”这一富有民族情结和充满汉语诗意的象征体的朦胧美,还突出体现了以诗人情绪为内在结构的现代汉语音节的韵律美,叶圣陶称赞《雨巷》“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瑏瑤。诗人注重汉语音节,并不影响内心开拓及诗意发掘,因为音节安排服从并巧妙融入象征的诗意方式之中。卞之琳将中国古典诗歌的含蓄与西方象征主义诗歌语言的亲切和暗示、中国传统的意境与西方的“戏剧性处境”、“戏拟”相沟通和融合,形成了汉语诗歌的独特而富有表现力的现代口语方式,具有“行云流水式”的音韵节奏的效果,和具有深层象征蕴涵的诗境建构方式。诗的口语化叙述方式的戏剧化、非个人化倾向,决定了诗中的“我”、“你”、“他”(“她”)互换的特点,有利于达成曲径通幽的诗意传达和多方位、多层次的诗意结构空间。这即是卞之琳诗歌的现代汉语的智性结构和深邃的哲学境界。

象征派诗歌艺术对于丰富新诗的艺术表现力,拓深意境,实现汉语诗歌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艺术实践意义。在后来民族救亡和长期战争的背景下,多数诗人转向爱憎分明的激情歌唱。但臧克家的《老马》、艾青的《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等优秀诗篇,仍以象征性而显示出不同凡响的艺术力量。

对新诗的现代汉语形式的创造和探索,未能成为后来诗人们的自觉。甚至戴望舒后来受法国后期象征派诗的影响,也在追求诗的情绪自由表达和口语化中,失去了汉语音律的节制和用语凝炼。30年代后期有论者明确提出:“假如是诗,无论用什么形式写出来都是诗;假如不是诗,无论用什么形式写出来都不是诗。”“口语是最散文的”,“很美的散文”“就是诗”,因而提倡“诗的散文美”瑏瑥。这实质上是郭沫若自由体诗风的延续。当时萧三、李广田等曾对新诗形式的欧化倾向、“散文化风气”提出过批评,但对新诗的“完美的形式”的具体建构也说不清楚。40年代在“诗歌大众化”的理论下,民歌体诗盛行,由于诗人的感情定势、缺乏汉语意象营造的深层结构而流于诗意肤浅。

三、五六十年代海峡一隅风景看好汉语诗歌转变的延续

当50年代中后期“左”的政治笼罩诗坛,大陆诗人的内心真实封闭起来,失去了自由的歌喉,海峡彼岸却异军突起。从“现代”、“蓝星”、“创世纪”等诗社的兴衰沉浮中,可以窥视台湾现代诗歌对母语的回归和探寻。这些诗人大都是从大陆抵达台湾,其中纪弦、覃子豪、钟鼎文等本来就是三四十年代的现代派诗人。纪弦以笔名路易士活跃于诗坛,并与戴望舒创办《新诗》月刊,1953年在台湾创办《现代诗》,继续倡导和发展现代派诗。他提出“新诗乃横的移植,而非纵的继承”的“西化”主张,瑏瑦对于输入西方现代主义诗歌流派的观念和技巧,打破台湾威权政治禁锢文艺的僵化局面,使诗人获得创作自由,发生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背离了民族文化的传统,理当受到覃子豪等诗人的批评。在西方文化无遮拦地进入台湾的特殊文化环境中,骨子里有着炎黄语言文化意识的台湾诗人,在西方现代主义诗潮与中国古典诗歌、现代诗歌传统的撞击中站稳脚跟,探寻现代汉语诗歌的艺术轨迹。这就使汉语诗歌的艺术转变并未因为大陆的政治运动而中断,新诗在海峡一隅获得了生存环境和艺术发展。

在中国当代诗歌发展史上,台湾诗歌不单填补了“”期间诗苑的空白,同时也最早进入与西方诗歌对话,在处于新诗发展的“前沿”充当了承上启下的角色。倘若对这一特殊角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就会疏忽汉语诗歌转变的内在逻辑。台湾五六十年代诗歌在变动的多元格局中呈现着生机,运用现代技巧进行自由的精神创造,已成为诗坛风尚。所谓“台湾新诗长达近二十年的论战”,表面上看是围绕传统的“离心力”与“向心力”之间的冲突,实质上“离心力”也受着传统之力的制约。创世纪诗社以“新民族之诗型”为要旨,他们虽像游向大海的鱼,因对新异感的热恋而表现了对传统的远离,但飘泊的游子最终心系本土的语言和诗歌艺术。从洛夫的《石室之死亡》(1965年)到《魔歌》(1974年),就是这一过程的深刻体现。台湾现代派诗歌的探索免不了带有试验性,但实现汉语诗歌转变需要在充满探险精神的试验中实现,关键在于这种试验能否催促汉语诗歌艺术特征的形成和成熟。那种“无根”的试验,必然带来诗歌的“失血”,并因“飘泊无依”而生命孱弱。

台湾诗人深受艾略特等20世纪现代诗人的口语叙述的影响,形成了自由舒展的口语化诗风,与戴望舒、卞之琳的现代诗风一脉相承。现代汉语自由体诗的口语化,是一个动态的诗学概念,不仅使诗性言说处于不断变化的时代语境之中,同时还能注入和激活诗的现代汉语的质素和精神,消解新诗创作中挥之不去的译诗化印记或模仿痕迹。

艾略特曾称现代最佳的抒情诗都是戏剧性的。我们已有卞之琳把“戏剧性处境”、“戏拟”的方式运用于诗创作中的成功经验。曾专修过戏、演过戏的痖弦,擅于把“戏剧性”化为诗的因素,活用为一种睿智机巧的口语叙述方式。在痖弦的诗中,这种戏剧性表现又自然融汇于民谣写实的诗风之中,形成了诗人的自然淳朴而又谐谑或嘲讽的现代口语抒情腔调。诗的“戏剧性”,旨在构成诗意的效果。譬如《乞丐》,诗人进入“乞丐”的体验角色,充当叙述者,又是被叙述者。叙述口语,既具有浓厚的民谣腔调,又是充满戏剧性氛围的诗性表现。于俗常的喜剧调侃中构成讽喻人生的无奈和悲剧的深刻意味。痖弦独特的叙述口语方式,表面上通俗轻松,且带有一种甜味,而骨子里却是深沉的,包含着传统的忧苦精神。

“新民族之诗型”揭示了汉语诗歌艺术的内涵:“其一,艺术的,非理性之阐发,亦非纯情绪的直陈,而是意象之表现。主张形象第一,意境至上。其二,中国风的,东方味的———运用中国文学之特异性,以表现出东方民族生活之特有情趣。”瑏瑧中国自由体的口语化离不开新诗的汉语艺术传统,不可不发挥汉语“意象”、“意境”和“东方味”的优势。应该说,余光中、郑愁予等诗人的“新古典”探索,比“创世纪”诗人更明显地表现了发扬汉语诗歌传统的艺术自觉。早期作为现代派的余光中,60年代诗风回归传统;郑愁予被公认为台湾诗坛最富有传统精神的现代诗人。他们致力于汉语诗歌的美丽意象和音韵流风的捕捉,把握汉语字词组合和修辞的特有魅力。譬如:“一把古老的水手刀/被离别磨亮”(郑愁予《水手刀》),“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余光中《乡愁》),像这种现代口语的抒情诗句,因意义的敛聚而富有凝重感和艺术生命情趣。“新古典”重视诗的音乐性的传统,将古典诗词的声韵音色的美融于现代口语的自然韵律之中。余光中批评某些现代诗读起来“不是哑,便是吵,或者口吃”的现象,认为“艺术之中并无自由,至少更确实地说,并无未经锻炼的自由。”瑏瑨现代诗人不是着眼于字面的抑扬顿挫,而是以文字来表现情绪的和谐,以现代人的感觉和情绪融入诗的音节和节奏,情绪的起伏跌宕构成诗的韵律。余光中的《等你,在雨中》、《三生石》等,近乎新格律的独创形式,构成了内在情绪与口语音节的高度融一。

实现古典诗词艺术向现代汉语诗歌转化的难度在于向内心的突入,对现代口语的诗性表现功能和审美趣味的开拓。洛夫在跟语言的搏斗中寻求“真我”口语意象。他在诗集《无岸之河·自序》(1970年)中宣称这辑诗最大的特征,“是尽可能放弃‘文学的语言’,大量采用‘生活的语言’”。这既避免了诗的语句的“枯涩含混”、意象的“游离不定”,同时诗意也“不致僵死在固体的语义中”。当然,生活口语以实用的传达为目的,诗的语言乃是表达,是一种审美形式。洛夫多年来从西方超现实主义的诗与中国悟性的禅的相通中寻求口语意象的内涵力和形而上的本质。超现实主义的“自动语言”与禅的“拈花微笑”,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超现实主义诗人认为,只有放弃对语言的控制,真我和真诗才能摆脱虚假浮出水面;禅宗主张“不立文字”,以避免受理性的控制而无法回归人的自性。可见“自动语言”与“拈花微笑”都是企图表现潜意识的真实。洛夫采用这种表现方式的合理因素,克服了“自动语言”反逻辑语法的倾向。他着眼于禅的悟性与超现实主义的心灵感通的契合点,发挥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而又含有无穷之意趣的审美效果。洛夫主张的“约制超现实主义”,更融入了现代精神和技巧,使它形成一种具有新的美学内涵的现代汉语方式,这种语言方式不是工具,而是把握自我存在和人类经验的本身,而且又不断改变平常习惯语言的意义。这在《魔歌》中已得以引证。

尽管还不能说台湾诗坛已经产生成熟的现代汉语诗歌文本,但六七十年代台湾现代诗寻求回归和再造传统的艺术经验,却也呈现出现代汉语诗歌的艺术建设的动人景观。

四、新时期现代汉语诗歌的本质特征的形成,对新诗体形式再度误读还是着力探寻?

新时期诗歌变革与世纪初诗体解放一样,侧重于思想精神的解放,而非自觉的诗歌艺术革命,然而也是背负着大半个世纪的新诗经验而进入新鲜广阔的世界。中国古典与现代、西方现代与后现代、台湾40年各种诗歌艺术和诗潮,纷至沓来,构成新时期诗歌丰富复杂、迷离激荡的背景,这酝酿了一场根本性的艺术转变———新诗由充当“工具”回归精神家园。这不是简单的回复,而是在诗的现代化意义上的抵达。世纪初诗体解放属于语言形式本身的变化,是通过思想解放而达到诗体语言的解放(自由)。新时期诗歌语言由充当政治工具的角色,转变为灵魂和生命的存在(栖所),是作为载体、媒介的诗歌语言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是通过思想解放回归诗的本质意义上的本体。具体表现为诗人由“代言人”向个人化写作的转型、由对社会、人生的咏叹到生命体验的突入,诗性言说由大一统格局向多元方式的转型、由传统的抒情向抒情与叙述的分延。从而大大拓展了诗性表现的领域,形成现代汉语诗歌超越传统诗歌的本质特征。

七八十年代之交,当一批老诗人以传统的抒情方式唱着“归来者”的歌,朦胧诗崛起,揭开了个人化的抒情的序曲。朦胧诗人开始因个人化的抒情及新的艺术手段带给诗坛陌生感,反映了四五十年代以来形成的“充当人民的代言人”的“我”与诗人个人的“我”之间的反差。而消除这种差距,意味着诗人找回丢失的自我,返回内心体验的真实。朦胧诗的个人化抒情,并非孤立的现象,是在对“左”的政治和传统思想文化的批判中所表现出的个性自由精神和崭新的理想主义的光辉,显示了新时期中国人的心灵的苏醒,是对“五四”新诗的现代传统精神的张扬。在艺术上,与中国三四十年代的现代主义诗歌相衔接。特别是戴望舒诗歌讲究旋律和意象的朦胧美,穆旦诗歌的凝重和现代知性———充沛坚厚的主体精神,对舒婷、北岛等朦胧诗人发生了积极的影响或心灵感应。诗人的群体意识与“代言人”,是有着明显界限的不同概念。个人化抒情并不排斥诗人切入社会和人生的群体意识倾向。如牛汉的《华南虎》、《梦游》,曾卓的《悬崖边的树》、《有赠》,邵燕祥的《五十弦》等,总是以强烈深厚的个人情感的诗性抒发,表现了对社会和人生感受的普遍经验的凝聚力。“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一样要遵循个人化的抒情。只是体验的角度不同。新时期诗坛的“李瑛现象”,可以视为现实主义诗人的个人化抒情的艺术实现的反映。这位随同共和国的步伐走过半个世纪的创作生涯的诗人,从80年代后期起,抒情主体发生了由战士的身份、“人民的代言人”到诗人个人化的剧变。李瑛诗歌创作从此走出了不少老诗人走不出的困惑。诗人自我意识的强化,并未改变对人民关怀的初衷,从李瑛诗歌的穿透时空的广漠深邃的生命世界中,仍然带有凝重的历史感、沧桑感。当朦胧诗沉沦之际,却是李瑛、老乡、曲有源、姚振函等新现实主义诗歌兴起之时,这说明个人化抒情已成为新的抒情传统。它不会因为新潮迭起而被另一种语言方式所代替。辛笛、陈敬容、杜运燮、郑敏等现代诗人,当年就是以个人化抒情而步入诗坛,历经半个多世纪而不衰。朦胧诗的沉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发展,朦胧诗人又不能调整自己,确立新的正面现实的勇气和位置,势必使诗丧失了原先的震惊效应。倒是舒婷抒写爱情、杨炼吟咏历史等诗篇,留下了较长的回音。朦胧诗的批判精神和个人化抒情的风格,不会过时。朦胧诗对新诗体虽然没有多大突破和创造,但在意象营造中充满才情和奇想的隐喻方式,具体清晰而整体朦胧的特征,仍是对新诗的汉语艺术特性的发挥和创新。我们不能认同朦胧诗“仍是以西方诗歌为原型的汉诗”的说法,瑏瑩至今尚未发现朦胧诗中有模仿西方诗歌的迹象,这在中国现代主义诗歌中尚属罕见。从朦胧诗中仍有名句传世这一事实,也能说明这些篇什已经具备现代汉语诗体形式的某种特征。朦胧诗之后,海子、昌耀、西川等将朦胧诗的个人化抒情传统继往开来。他们远离“社会中心”,避开尘嚣,为世纪的落日铸型,在寂寞的荒原上建构心灵———语言的栖所,展示承受人类苦难的灵魂。

诗如何表现现代中国人的真实存在,表现生存体验的原生态?是80年代后期提出的重要诗学命题。在后新诗潮兴起与海峡两岸发生诗艺交流的背景下,出现了口语化叙述的诗风。这种客观陈述的诗性言说,直接进入生命存在,表现生命的脉息,敲击存在的真髓,更能显现诗歌语言的真实和本色,消解了传统抒情中容易出现的浮夸和矫饰。后新诗潮对诗风起于生命之流,及其向适应这一新的表现领域的客观陈述的转型,起了启动和推动作用,而在叙述方式上则带有随意性、翻译性语感化的倾向,消减了诗的形式价值。特别是有些青年诗人的才华浪费在对“不可知的生命内部”的探索。当后新诗潮匆忙演绎西方诗的“后现代”时,台湾那脉口语化叙述的诗风,由于历经了由模仿西方回到探寻民族语言本性的过程,则以初步入乎现代汉语诗歌的语言姿势,影响了大陆诗歌的语言转型。林染、冯杰等一批中青年诗人对台岛诗风很快产生感应,潜心于自身生存环境的体验,凸现诗的生命意象的民族审美特征和本土气息。90年代新潮诗人也开始自我调整,正面现实人生和社会历史。如同属对女人的爱情体验,翟永明的《十四首素歌》,与被称为“黑洞意识”的《女人》组诗明显不同,诗人从社会现实的大环境中探测“黑洞”,表现了对母女两代人的爱情悲剧的痛苦体验的深度。一种诗风并不单单因为起于新潮而盛行,还在于它是否拥有自己的大地和天空,拥有母语的力量。

一种新的诗风的流行,可能意味诗的新变和发展,但并不表明诗的成熟。90年代诗歌因赶“风”、随“风”而导致大面积“仿制”、“复制”的现象,乃至使叙述口语变为诗人圈里的“行话”,造成诗歌语言的飘浮或套式。所谓“口语”也成了读者难懂的“咒语”。新诗的语言形式,成了20世纪尚未很好解决的遗留问题。

不管是口语化叙述还是个人化抒情,都只是作为一种诗性言说的方式,具有传达现代汉语诗歌的本质意味的可能,但建构相应的语言形式,却是需要反复琢磨、独具匠心的智性创造的艺术过程。新生代诗人以“现代汉诗”自诩,但又很少有人重视对现代汉语诗体的探寻。他们以“的《尝试集》也是从一种语言方式向另一种语言方式的演化”作引证瑐瑠,以在“一张白纸”上标新立异为荣,认同世纪初把自由体误读为“无拘无束”、“散漫无纪”。这似乎成了中国诗歌变革的劣根性表现。至于还抱着“左”的新诗传统,“九斤老太式”地数落新时期诗歌的论者,却也不讲诗的语言形式,在他们看来完全是“内容决定形式”。只有那种饱经诗坛必要忧患而又长于艺术涅*$的诗人,终究悟出现代汉语诗歌的真正含义;只有那种操守纯正的诗歌艺术、走着自己寂寞的路的诗人,懂得要写什么样的诗。真正优秀的诗篇,总是离不开汉语艺术的独到、精当、奇妙和高超的表现力而动人传世。

正如世纪初诗体革命而引起二三十年代的新诗建设,新时期诗歌的本质意义的回归,必然也伴随对诗的语言形式的探寻。新诗的现代汉语言艺术的成熟,必将由新世纪诗人去收获。

注释:

①《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10月初版,第128页。

②参见《谈新诗》,《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294—311页。。

③俞平伯《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新潮》2卷1号。

④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新青年》3卷3号。⑤郭沫若《凤凰·序我的诗》,重庆明天出版社1944年6月版。

⑥郭沫若《雪莱的诗·小序》《创造季刊》1卷4期。

⑦郁达夫《<女神>之生日》,1922年8月2日《时事新报·学灯》。

⑧《创造月刊》1卷1期。⑨《语丝》第82期,收入周作人《谈龙集》,北新书局1927年12月初版。

⑩李金发《食客与凶年·自跋》,北新书局1927年5月版。

11。闻一多《诗的格律》,《晨报副刊·诗镌》7号。瑏瑢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10月版。

12。卞之琳《戴望舒诗集·序》,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2月版。

13。杜衡《望舒草·序》中引语,上海复兴书局1932年版。

14。艾青《诗论》(1938年-193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15。纪弦《现代派的信条》,台湾《现代诗》第13期。

篇5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结构是非自主的。人类基本的认知能力和来源于经验的认知模型在语言中有广泛的体现,因此,语言结构为研究基本的认知现象提供了重要线索,人类的认知规律也会影响语言结构的选择。

图形与背景是认知语言学中的重要概念,这两个术语最早来自完形心理学中的形基知觉。图形指某一认知概念或感知中突出的部分,即注意的焦点部分;背景即为突出图形起衬托作用的部分。这一理论表明,当我们观察外部世界时,都会形成一个认知场,这个认知场就是由图形和背景两部分构成。在认知语言学分析中,图形与背景是认知运作和语义结构重要的和基本的特性。图形就是所要描写的对象,背景是其所处的环境。对图形的选择决定于注意的焦点、移动方向、观察的方位等。图形和背景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位置关系,对象的所处位置、颜色对比、动静对比(易于移动的物体倾向于成为图形,但是在大量移动的物体中静止的物体又倾向于成为图形)、大小对比等都是区分背景与图形的因素,在一个认知场中,得到突显的部分是图形,没有得到突显的部分是背景,图形与背景相比总是更容易识别,更容易引起注意,也更容易记忆,并且更容易建立起一定的意义来。①例如,“在的右边。”和“在的左边。”这两句话虽然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但前一句中的“”是作为图形出现的,因而受到重视,“”是作为背景出现的,在人们的感觉中被忽视了;第二句正好相反,充任图形的是“”,充任背景的是“”。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同一对象会因为充任图形而得到突显,若充任背景则被忽视。

从图形-背景论分析存现句

一、存现句的内涵

存现句作为汉语中一种特殊而重要的句式,传统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观点:

从句意角度:吕叔湘最早从句义入手,指出“这一类有无句单纯表示事物的存在,也可称为存在句。”②张静认为存现句是表示主语有什么,在何处。或者只是叙述出现了什么,消失了什么的无主句。③

从句式结构角度:认为这种句子是由“处所词+动词(着)+(数量词)名词”三部分构成。④

同时从句意和句型入手:以宋玉柱为代表,认为它是表示什么地方存在着什么东西或人的句子。⑤邢福义在《现代汉语》里说“存现句是表明人或事物的存在、出现或消失的句子”。⑥

我们从各家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的落脚点显然是句子的语法结构,都是从句型、句义来下定义的。

二、图形-背景论分析存现句

运用图形-背景理论从人类认识事物的认知模式角度来描述存现句存在的合理性。存现句相对于相关的同义句式,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句末呈现焦点

在语言研究中,图形-背景是一种认知结构或认知模型,图形是所要描述的对象,认知上较突显,背景是其环境,认知上不太突显。就句法结构而言,在一个简单的主谓宾句子里,主语是图形在语言中的现实化,宾语是背景在语言中的现实化,谓词是联系的中间环节。图形-背景理论为主谓顺序的合理性提供了认知上的理论支持。转、主于句末,方所词语(时间词语)位于句首的作用

存现句相对于相关的同义句式,结构上的特殊性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能给人提供不同的意象和感觉。存现句中的主体名词相对于相关的同义句式,它的位置在句末。

烟尘滚滚的场地上狂怒地蹦跳着一只斗牛。——一只斗牛狂怒地蹦跳在烟尘滚滚的场地上。

这组句子中,后一句式中主语的位置突出了“斗牛”对“蹦跳”,“两条汉子”对“立”的支配作用,前一句式中“斗牛”和“两条汉子”都是处于宾语的位置,就无法突出这种作用,但是却强化了“斗牛”蹦跳时和“两条汉子”立着时的状态。

方所词语(时间词语)在一般主谓句中位于动词之前或句末,存现句中的方所词语(时间词语)则必须放在句首,用图形-背景理论来解释,它就是充当了一个大的背景,位于句首更能起到展示大背景的作用,并能够使读者的注意力首先集中在这个背景上,然后再过渡到图形。

河堤上扔着我的镰刀和草筐。——我的镰刀和草筐在河堤上扔着。

试比较例的前后两个句式,后一句式中读者的注意力焦点是由已知物“镰刀和草筐”开始,然后扩展到环境“河堤”上,我们对环境认知的整体性以及关注的强度就会受到影响,前一句式则在我们认知尚处于空白状态时将一个环境“河堤”充塞到我们的视野中,从而保证只有在这个较为稳定的环境被确立为整个认知的背景时,对“扔着镰刀和草筐”这个对象的接受和理解才能顺利进行。另外,句首的方所词语(时间词语)之后直接与动词性词语相接,没有名词性成分干扰对方所词语、时间词语的理解,更保证了对背景的心理注意。

在实际言语交际中,这两种句式都是人们经常用到的,说话者究竟用哪一种,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据个人的主观意图而定,不过,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当我们说某部分是图形,另一部分是背景时,并不意味着背景不重要,只是说它不是焦点。但没有背景是不行的,一方面,没有背景句子不能满足完形特征,另一方面,没有背景

图形也得不到烘托。

结语

总之,认知语言学在分析句法时告诉我们,语言结构是基于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对语言的运用与我们怎样感知周围的事物和情景有密切关系。认知语言学对句法的分析不是试图说明句法之间的转换关系,也不是论证句法如何与客观事物相对应,而是试图阐明人们观察和认识事物的方式决定语言的形式。存现句的作用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知上的框架,它首先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背景,然后将一个对象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引入,作为轮廓鲜明的图形放置在背景下。作为一种特殊的句式,存现句通过主移到句末,成为句末焦点,句末图形,从而引起读者对其进一步的关注。运用图形-背景理论分析,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任何一种语言形式,不管它表面上看来特殊与否,在本质上都遵循了人类的认知规律,都反映了人类的认知结构和认知过程。

参考文献:

[1]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张静主编.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4]雷涛.存在句的范围、构成和分类[J].北京:中国语文.1993.

[5]宋玉柱.语法论稿[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5.

[6]邢福义主编.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篇6

[关键词]存在者;指代词;本在;准则;断真;判断词

关于汉语的判断词“是”和判断句问题,历来是我国语言学界关注的焦点,许多著名语言学家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但大半个世纪过去了,无论是判断词“是”产生的时代、它与近指代词“是”的关系,还是“……是……”“……是……的”两种判断句式的性质和相互关系等问题都仍然是一谜团。近年来,在我国语言学界苦于找不到突破口、对“是”的研究处于相对沉寂之时,“是”却成为我国哲学界关注的热点。“是”之所以成为我国思想界关注的焦点,是因为西语的系词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如果稍稍关注一下哲学界的讨论,我们会意识到,这和我们讨论了整整大半个世纪的判断词“是”有多么密切的联系,并提出我们的汉语言学从未提出过这个问题:汉语“是”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词?上古有一组词,如“惟”“为”“乃”也都曾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为什么是“是”而不是其它词发展为判断词?我们发现,这些问题不是传统语言学所能应对的问题,因为“是”的问题既是一个语言学问题,更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当我们超越传统语言学、站在语言哲学的高度而又以严格的语言科学方法来探讨“是”的问题时,我们发现,“是”之所以发展为判断词的全部秘密隐藏在这里:它自产生之日起就集形而上学本在、存在、存在者三个核心概念于一身。

一.tobe与形而上学的三个基本概念

从语言学角度看,“是”是现代汉语里一个非常基本的词,称为系词或判断词,相当于英语的tobe或德语的sein。[1]而对哲学界来说,全部哲学中没有一个比“是”更为重要的概念了,因为它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以至于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对being[2]意义的探索史,在20世纪发生“语言学转向”以后的哲学、尤其在语言哲学中,对tobe或sein的研究更已成为一大学术前沿。我们之所以在“是”问题上面临许多困惑,就因为我们所面对的远不止是一个语言学层面的词汇问题或语法问题,它涉及深层的哲学-文化观念及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棗对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理解。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的语言学是“外在的句子理论”,把“‘是’降格,弄成为‘系词’”[3],这是我们无法解开“是”问题的斯芬克司之谜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是”问题的性质。

本在、存在、存在者,是形而上学的三个核心范畴。在西语中,这三个基本概念不是体现为三个词,而是体现为一个词,即系词。从语言学角度看,系词tobe是一个意义系统,有三个基本义项:本在、存在、存在者。西语是形态语,这三个形而上学基本概念是由tobe一词的不同形态体现的。tobe的动词形态(am/is/are)即存在,动名词形态being有形而上学“本在”、“存在者”两个意义,being表示“存在者”时,可带上复数形态即beings;表示形而上学最高概念“本在”时,它不能带复数,而且须大写为Being。因此,tobe一词是以三种形态分别表示形而上学这三个最基本的概念的。

本在(Being)又叫“本真”[4],指本真状态,即万事万物之最终的原因。“存在者”(beings)是本在所显现出的各种具体形态,亦即我们理解的世界万事万物。“存在”(am/is/are)是本真状态的展现或外化于世。“存在”作为“本在”或“本真”的基本展示方式,其重要功能之一表现为“断真”。实际上,所谓“系词”是从语言学的语法角度讲的,从逻辑学角度讲它的作用就是断真。本在是什么,什么存在着,存在者与本在是什么关系等等都是断真问题,断真问题和本真的问题是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二者不可分割。同时,断真问题与存在者问题,也互相依存,不可分离;因为没有存在者就没有断真对象,也就没有断真问题。因此,西语系词一身三任,将全部形而上学三个核心概念系于一身。下面是希腊语、英语和德语系词的不同形态所含这三个意义的情况:[5从语言学层面讲,“断真”是个二价动词,它本身即内含着两个方面的语义指向:断真对象和真本身,但跟其它动词不同的是:其它动词所含几方面的语义指向,是需要外在于自身的其它名词性词语来补足说明的。如二价动词“学”本身已蕴涵着两个向度的相关语义:“学”的主体和对象。但完成“学”这个过程,是靠其他两个相关词如“我”和“英语”补充“学”,构成“我学英语”来完成的。对语言学来说,tobe的特殊性在于:起“断真”作用的tobe不需要外在于自身的断真对象和断真依据,它自身就内含断真对象和“本真”意义。而这一切,都因为tobe不是个普通动词,它所包含的秘密是哲学家们一直在探索、而且还将永远探索下去的。这一重要事实不为我们的语言学界所了解,因此,对汉语“是”问题的探索也就长期难有进展。

二.实事求是之“是”、判断词“是”和指代词“是”与“本真”“断真”和“存在者”

(一)汉语“是”具有“本真”和“断真”意义

关于汉语“是”,我国语言学界和哲学界都有自己的困惑。语言学界的最大困惑是:“是”的意义系统和功能极为复杂,这些意义或功能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比如先秦的“是”一般认为是近指代词,可是,一个代词怎么会发展成一个判断词?哲学界的主要困惑是:西方的tobe具有多种形态,形而上学的三个基本的概念本在、在者、存在是tobe的不同形态表示的;汉语的“是”虽然意义上与西方的tobe接近,但“是”没有名词性,该怎样准确用汉语来对译西方tobe这个概念?这是关系到对西方形而上学重大问题的准确理解的大问题。

语言学界的困惑是源于对哲学存在论问题的不了解,而哲学界的困惑则源于对汉语“是”的历史的不了解。当我们站在语言哲学的高度来审视“是”的历史,我们发现,汉语“是”本身具有名词性的“存在”意义,这就是“事实求是”之“是”;“是”的指代义相当于tobe的“存在者”意义,因此,“是”的指代义与它的判断意义也就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汉语属于非形态语,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是”主要只用于断真,即只用作判断词,但在历史上,“是”却并非只有一种词性、一个意义,只是它的不同词性都只用“是”一个形式体现,而西语的tobe的若干意义则是用它的不同形态体现的。

“是”产生之初即有的名词性的本真义,即“实事求是”之“是”。《说文解字》:“是,直也,从日正。”段玉裁注:“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以日为正,则正于日也。”《尔雅·释言》:“是,则也。”郭璞注:“是,事可法则。”《说文》作为最早的字书,是专门讲汉字的本义的;《尔雅》这部最早的辞书,也是讲字的基本意义的;它们对“是”的意义的解说,历代语言学家从未提出异议。仔细分析“是”字的形体和古人对它的解释,可以看出“是”包含两个因素:准则、断定。“日”即准则,以“日”为标准断定其它事物是否“直”“正”即为断定。以“日”为准则,反映我们祖先原始时期的存在论观念棗自然神崇拜。“日”即万事万物之源,即“本在”或“本真”。《尔雅》所谓“法则”,是将抽象的形而上学概念具象化的一种表述:“法”,《尔雅·释诂》:“法,常也。”这个“常”是常理、规律之意;如果将它形而上学化,就是“道”。所谓“实事求是”之“是”,就是指的这个形而上学之“道”。“道”是我国形而上学的最高概念,如果抽去具体的哲学内容,就形而上学最高概念这一点看,“道”就相当于西方形而上学的“本在”。因此,“是”从产生之时起就含有“本真”意义。

“是”的“日”是“本真”义,而以“日”为准则断定世界万事万物(存在者)的性质即为“断真”。“是”作“本真”讲时,它是一个名词;表示判断时,它是一个动词。也就是说,汉语“是”同西语tobe一样,既含有being的名词性的“本真”义,又含有动词性am/is/are的“断真”义。二)汉语“是”具有“存在者”意义

“是”自产生之初即含有“本真”义,但语言学家们看到的事实是:“是”在上古文献中却主要是用作近指代词。如:“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6]“萋兮斐兮,成是贝锦。”[7]“晋人御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8]“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9]因此,语言学界关于判断词“是”的讨论从一开始就定位在“是”是什么时候由代词变成判断词的。这个定位有一个预设:代词“是”与判断词“是”是两个不同的词。因此关于“是”问题,就一直沿着“是”原本是个代词、后来才变为判断词这个方向行进着。可是,为什么代词“是”会变成判断词“是”?上古指代词“斯”“兹”“乃”都是代词,为什么它们没有发展为判断词?

王力先生对“是”为什么发展成了判断词有一个解释,他说:“在先秦时代,主语后面往往用代词‘是’复指,然后加上判断语”;“‘是’字经常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这样就渐渐产生出系词的性质来。”[10]王力先生所说的是上古文献中常见的这样一种情况:

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孟子·梁惠王下》)

从上例我们看到,这些“是”的显著特征是,它们总是处于一个语段的开头,但它们的前面又有一个实际的主语,如“是折枝之类也”前有“王之不王”。这就是王力先生所说的“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王力先生是首先把“是”看作代词,将它解释为复指前面的主语,而把“是”后的成分看作谓语,因此这个“是”是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但是,对这类处于“中间”的“是”,还有另一种意见:这类“是”为判断词。

认为此类“是”为判断词的一方提出的重要论据是《论语·微子》中下面一段对话:

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

这段对话有两个事实支持“是”为判断词的意见:一、“是鲁孔丘之徒与”的“是”只能讲成判断词。因为“是”不作人称代词“你”讲,也不作远指代词“那”讲,只作近指代词“此”讲,即使可作“那”讲,也正如王力先生所说:“因为桀溺当面问子路,不可能说‘那人是鲁国的孔丘吗?’”[11]这样,这个“是”就只能讲成判断词。二、此段对话中“为”与“是”交替使用,作用相同,如果“为”具有判断功能,“是”也具有判断功能,而“为”具有判断功能是基本共识。但持否定意见的一方问道:既然如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什么不能换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为知也”呢?[12]这两种意见长期争论而没有结果。

认真考察两种意见和他们的论据,就会发现更多的问题:

一、上面的例子中,争论双方都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是”和“为”的语法位置不同。4个“为”判断句,有两个问句,两个答句。问句的“为”前都带有主语,只有答句明显的是省去了主语。而3个“是”判断句,[13]有两个问句,一个非问答句,“是”却无一例外都居于句首。不仅在这段对话中是这样,前面所列举的具有判断性的“是”无一例外都居于句首棗这正是主语的位置。

二、如果“是”“此”“斯”都是近指代词,这类“是”又作主语,为什么同样是近指代词的“此”“斯”不能出现在这一位置上,就是说不能替换这个“是”,而“是”却能替换看起来处于同样位置的“此”“斯”呢?例如:

“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左传·文公七年》)

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论语·尧曰》)能。“是”的这一超出“此”“斯”的功能,是不是就是“为”所具有的判断功能呢?

三、一个词的发展变化总有其内在的根据,“是”也不会仅仅因为外在的原因就由代词变为判断词。汉语历史表明,这类原来只能出现在主语位置的“是”,后来前面能带主语和状语,成为了真正的判断词。代词和判断词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吗?

语言学上长期争论的两派虽然观点截然不同,但却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是沿着非此即彼的思路进行的。下面我们将要证明,这类“是”既不是纯粹的代词、也不是纯粹的判断词,而是同时具有代词性和判断性的判断性代词。

我们已经看到“是”只能居于主语位置,而且能替代近指代词“此”“斯”,这充分说明“是”确实具有指代功能,这也是以王力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语言学家为什么认定“是”为近指代词的原因。但“是”却不仅有代词性,还有判断性。前面我们已经指出,“是”具有超出指代词“此”“斯”的功能,而“是”和“为”能能交替使用,作用相同,因此“是”可能还有判断功能。下面我们将进一步确证:“是”所超出指代词“此”“斯”的功能,正是“为”所具有的判断功能。

我们知道,语言的形式是读音,不是文字。语音形式本身反映语言的结构和层级性,但这种层级性被平均占有相同空间的汉字所掩盖。要认识语言现象,就必须摆脱文字的干扰,直接从语言形式棗语音入手。当我们直接从语音入手时,我们发现“是”和处于相同文字符号序列的“此”“斯”读法不同,而与“为”的读法相同。

语流结构的松紧反映语言结构的层次,层次高、结构关系松散的就读得较为舒缓;层次低、结构关系紧密的必然读得相对紧凑。主谓结构较之述宾结构层次高,读得就较为舒缓;述宾结构较之主谓结构层次低,读得就较为紧凑。上面例句中,“此”“斯”与其后的成分之间有一个语音间歇(表现为“此”“斯”读音延长),反映出二者之间结构较为松散;“是”和“为”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相对而言没有语音间歇,反映出二者之间结构较为紧凑。这就是说,语音上反映出“此”“斯”在其语流中是居于主语位置,它们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为主谓关系;“是”与“为”在其语流中居于谓语的述语位置,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的关系为述宾关系。这说明,这类“是”具有超出“此”“斯”的、与“为”相同判断词功能。

上古判断句主语为复杂短语时,用“是”复指这个复杂短语、同时兼表判断,也就是说,这类“是”一身而二任,同时具有代词和判断词的功能。

发现这类“是”同时具有指代功能和判断功能,也使过去长期争论无法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为什么“是”能替换“此”“斯”?因为“是”具有指代功能。为什么“此”“斯”不能替换“是”?因为“是”还具有判断功能,而“此”“斯”只具有指代功能,没有判断功能。为什么“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能换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为知也”?[14]因为上古判断句主语为复杂短语时,用“是”复指这个复杂短语、同时兼表判断,“知也”是判断句的宾语,它前面是主语和系词的位置,而“为”只有判断功能,只能填补系词位置,而无法填补主语位置;只有一身而二任的“是”才有资格出现在“知也”前主语和系词的位置上。

剩下的问题是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判断词“是”与指代词“是”有什么内在联系?这才是“是”的斯芬克斯之谜。这是语言学无法解决、更准确地说是语言学无法提出的问题,因为语言学知道两点:一、词义的发展要有内在联系;二、指代词与判断词没有语义上的内在联系。这就是为什么王力先生从纯形式的“中间”位置来解决此难题、而此后也没有人就此提出质疑来讨论的原因。没有人提出质疑,并非意味着这一问题得到了满意的解决,而是我们没法解决这个斯芬克斯之谜。语言学的困惑是:判断词“是”与指代词“是”有什么内在联系?而哲学的困惑是:汉语的“是”为什么没有名词性的“存在者”意义?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西语tobe是一身三任,集形而上学三个基本概念于一身;汉语“是”有“本真”(准则)和“存在”(断真、判断)意义,一身而二任,但似乎还缺少tobe的beings所有的“存在者”意义。然而当我们把语言学的问题和哲学的问题联系在一起,一切便豁然明朗,语言学的问题正是哲学所寻求的答案:“是”的近指代词意义就是形而上学“存在者”的汉语形式。

形而上学“存在者”(beings)概念指世间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它是本在(本真)的显现形式。“存在者”对本在来说总是具体的,但又不等于某个具体存在者。因此名词性的“存在者”在语言上体现为同属体词的、可以代表任何事物的指示代词“是”(此、这、这样),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这样,正如古希腊语、德语和英语一样,汉语的“是”也是一身三任,同时具有“本真”“断真”“存在者”三个义项;不同的是西语的系词是以不同形态体现形而上学这三个基本概念的,而汉语是以“shì”这个唯一形式表示这三个概念的。西语和汉语系词体现这三个形而上学概念的对应关系如下:

三、是的“本真”意义与判断词

对语言学来说,判断词仅仅意味着和某种句型相联系的一个语法词;而对哲学来说,它意味人的存在论观念的全部秘密。即使我们不得不把它“降格”当作“系词”来讨论,我们也必须以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是”不是一个自身没有意义、纯粹只是一个语法标记的语法词,它本身蕴涵着“断真”意义和判断标准“本真”的意义。这样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汉语发展史上,那些曾起过判断作用或曾经常起判断作用的词,如“惟”“为”“乃”,都没有发展成为判断词,因为从形而上学角度讲,它们都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或者不具有形而上学的最高意义,因此即使它们也曾处于与“是”相同的语法位置,但都注定不能发展成判断词。

“惟”在上古文献尤其《尚书》中起判断作用。如《禹贡》:“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厥土惟塗泥,厥田惟下下。”《盘庚》:“非予自荒兹德,惟女含德不惕予一人。”《说文·心部》:“惟,凡思也。从心,隹声。”《尔雅·释诂下》:“惟,思也。”这就是说,“惟”的本义泛指思维,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的概念,与上述三个具有存在论意义的核心概念无直接关系。但是思维与判断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思维的形式就是判断推理,这大约是“惟”曾起过判断作用的原因。

“为”从上古起就常常起判断词作用,如前文所举《论语·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考察甲骨文“为”“从爪,从象”,“卜辞作手牵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马以前。”因此,从哲学的角度讲,“为”是个形而下的普通动词,也没有发展成判断词的内在依据。[15]

“乃”在上古也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中古以后在口语中逐渐丧失了判断性。它作判断词的例子如《左传·宣公四年》:“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史记·高祖本纪》:“吕公女乃吕后也。”关于“乃”的本义,《说文》:“乃,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乃”也与形而上学无关,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判断词。

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一组词,虽然历史上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但最终都没有成为判断词。“是”之所以能发展成为语言学意义上的判断词,不是任何语言学意义上原因,而是因为“是”是集“本真”“断真”“存在者”意义于一身的汉民族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它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判断性,因而注定会发展成为判断词。

篇7

提到“体”(aspect),一般认为它是一种语法范畴。《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中说:体是“动词的一个

语法范畴,用添加前缀、后缀或变化中间元音的方法来表示。‘体’表示的时间概念不多,而是表示所叙述

的动作的类型和动作是否持续。”(第30页)《语言学和语音学基础词典》说:体是“对动词作语法描述

的一个范畴(与时和语气一起),主要指语法标志动词表示持续或表示活动类型的方式。”(第41页)在

现代汉语中,一部分形容词也有体的分别,所以《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说:“体的范畴表示动作(

或状态)的过程”。(第471页)

现代汉语中是不是有在体的语法范畴?有不少语法学家对此作了肯定的答复。王力把体称为“情貌”,

他在《中国现代语法》中认为:“大致说来,人们对于事情和时间的关系:第一,着重在事情是何时发生的

,不甚问其所经过时间的远近,或长短;第二,着重在事情所经过时间的长短,及是否开始或完成,不甚追

究其在何时发生。前者可以罗马语系(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为代表,后者可以中国语为代表。”

(第151页)高名凯在《汉语语法论》中说:“汉语语法构造,则没有时间,而有‘体’。”(第189

页)由张斌、胡裕树给《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撰写的条目中认为:现代汉语同古代汉语的差异,在

词类上的表现之一是“动词时态范畴的出现。”(第178页)龚千炎在《谈现代汉语的时制表示和时态表

达系统》中说:“现代汉语只有‘体’的语法范畴而无‘时’的语法范畴。”[①]相比之下,否定的意见

不多,但确实存在。徐烈炯在给《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撰写的条目中说:“汉语没有时的形态范畴

。有些语法学家认为它有体的形态范畴,例如‘着’表示进行体,‘了’表示完成体等。但是这样的分类是

不够精密的,例如‘台上坐着主席团’的‘着’字表示的是一种静止的状况,而‘屋顶上盖着一层厚厚的雪

’的‘着’字表示的是动作遗留下来的状态。至于‘了’,它确有完成体的功能(做了一件好事),但有时

‘了’和‘着’却很难区分。例如‘开着窗户睡觉’:‘开了窗户睡觉’,‘着’和‘了’在这样的上下文

里几乎是同一意义。因此,汉语语法学家没有采用体的范畴,而把这一些词作为动词词尾或语气词来处理。

”[②]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影响的语法教材和论著在涉及到这个问题时的下述做法:不明确断言体的

语法范畴的存在,但又介绍体助词。比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版)中,是在说明动态

助词“着、了、过”的时候才介绍由它们表达的几种体。熙《语法讲义》中认为“了、着、过”是动词

后缀,分别表示动作的完成,动作或变化的持续,曾经发生某事或曾经经历某事,他也不提及体、时态或动

态。大家知道,除去少数人之外,国内语法学家如果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词的语法范畴,那么体便是唯一的

范畴。对于这样一种语法范畴,上述教材、论著的作者为什么要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呢?我们揣测,这可能

是为了控制教材的难度,也可能是服从整体的基本框架,但是不是他们也觉得直截承认体是语法范畴不太合

适呢?看来未尝没有这个可能。

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某些虚词,它们表示体的意义,这几乎是不可抗拒的。如若不然,对“了、着、过

”这些助词又作何种解释呢?然而,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则如上文所

述,就有分歧了。从表面看来,这种分歧并非原则性的。因为不管怎样,毕竟大家都承认现代汉语中有表示

体意义的手段,承认体意义是有几种类别,这就够了。至于它们是否上升为语法范畴,尽可以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但是若能透过表面现象作一深入的思考,就会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可以轻视的问题。体能否成为

一种语法范畴,这个问题本身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对它的探讨涉及了对现代汉语语法学分类框架赖以构

建起来的几条重要规则的反思,循此探求下去,我们得到的收益可能是极为重要的。退一步说,如果我们仅

仅把注意力限制在体本身的范围内,那么这种探讨也不是无足轻重的。初步的考察表明,即使我们目前尚不

能对现代汉语中的体能否概括为语法范畴作出明确的答复(因为它涉及的是一个全局性的思考),我们也能

透过对此而作的辨析和思考,对现代汉语中的体概念有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全面的认识。

在《理论语言学引论》中,莱昂斯区分了三种语法范畴:首要(primary)语法范畴指词类,次要(secon

dary)语法范畴指时、式、格等,而主语、谓语、宾语等属于功能范畴(functionalcategories)。按照这

样分类,体若作为语法范畴属于次要范畴。次要语法范畴又可称为狭义的语法范畴。如高名凯所说:“以狭

义的意思来说,语法范畴则指一般语法学家在词类下所讨论的名、动、形容等词所有的形态变化所表示的那

些语法意义的概括。”[③]这种观点,和前文所引《语言与语言学词典》、《语言学和语音学基础词典》

的说法都相吻合。显然,它们的共同性源于对普通语言学理论的遵守,众所周知,这种理论得以建立的材料

基础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主要是印欧语。

正是在这方面,现代汉语吴现出另外一种面貌。正如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指出的:“汉语

语法的最大特点是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我国某些兄弟民族语言和西方语言里边用形态成分来表示的概

念,汉语里边或者不作表示,或者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第1页)这些半独立的词(即虚词)在语法上

往往有这样的特点:经常附着在实词之上,全也经常附着在自由短语之上。

利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体意义,是现代汉语表示体的主要语法手段。这一点,在各家的研究中都有反映

。王力在现代汉语中分出七种情貌,除了普通貌是零形式之外,其他六种都用情貌成分表示。这些成分按今

天的一般说法,包括助词“着、了”,趋向动词“起来、下去”,语气词“来着”和动词重叠。高名凯认为

现代汉语中有三种体,“这些词,除了叠动和加强是重复或连用词外,其他的则由补助词表现之。进行体和

起动体的虚词加在具有动词功能的词之前,这些虚词多半还带有规定者的意味。完成体和结果体的虚词则是

加在具有动词功能的词的后面的,这些虚词都是实词变来的,其本身本来可以具有动词的作用。”[④]高

名凯所说的虚词,今天分别称为副词如“正在、刚、才、恰”,助词如“了、过”,动词如“到、中”。《

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提到了五种体,其中三种用助词“着、了、过”表示,短时体(或尝试体)用

动词重叠表示,可能体例如“说得清”“听不懂”。“说得清”“听不懂”之类,按吕叔湘的看法,是由在

复合动词中插入“得、不”构成的。龚千炎在文章中分出了八种体,分别由时态副词如“曾经”,准时态副

词如“就要”,时态助词如“了”,准时态助词如“起来”和语气词如“来着”表达。

以上各种表示体的手段,除去动词重复、连用、零形式以及动词“到、中”等之外,都是或多或少地具

有附着性的词,其中体助词或语气词是公认的半独立词(熙认为“了、着、过”是词缀),至于时态副

词之类,有人不同意它们是半独立的词,但它们具有附着性是不能否认的。

概括地说,现代汉语中用半独立的词表示体的意义时,它们的附着对象可以是动词、形容词,也可以是

谓词性短语,又可以是一个句子。例如:

①屋里的灯还亮着。(“着”附着在形容词后)

②师傅们曾经不止一次地批评帮助过他。(“过”附着在谓词性短语后)

③程斌终于找到一个没人坐的座位了。(“了”附着在句末)

④洗干净了一盆脏衣服。(“了”附着在谓词性短语后)

⑤今天星期一了(“了”附着在名词性谓语句末)

这种现象表明,即使我们承认半独立的词表示体的意义是外部形态,也无法把有关体的形态变化看作是

汉语动词、形容词所独有的特性。这意味着如果在现代汉语中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它并不仅仅属于动词、形

容词。由上文可见,一部分语法语学家在给现代汉语建立体的语法范畴的时候,已经表现出了一种把该范畴

扩大到谓词短语乃至句子之上的倾向,只是由于他们尚未对此作出理论化、系统化的概括,这一点目前表现

得并不明朗。这一做法一旦变得明朗,则势必导致对体一类次要语法范畴的定义作出重大的修正。果正这样

的话,其影响无疑是重大而广泛的。

徐烈炯认为现代汉语中不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其理由不外乎相应的概括缺乏一贯性。应该承认,徐烈炯

所指出的现象的确存在,它们的存在也不是偶然的。比如“菜热着、上着石膏、晾着衣服”都可以或者表示

运动、动作正在持续,或者表现运动、动作造成的结果正在持续。又如“他当了三年主任”和“他当过三年

主任”意思不同,但是“北京他去了三次”和“北京他去过三次”意思差不多。“画了一幅画”和“画着一

幅画”意思不同,但是“穿了这件衣服真好看”和“穿着这件衣服真好看”意思差不多。另外,还有一种现

象徐烈炯没有提到,即有时候用不用体助词意思也差不多。《现代汉语八百词》曾指出:表示复数的“们”

,表示完成的“了”等半独立的词,“它们的主要特点是缺少普遍性:有的场合一定要用,有的场合可用可

不用,有的场合甚至不能用。……‘你看见〔了〕没有?’和‘我已经知道〔了〕,你甭说了,里边的加括

号的‘了’都可以用可以不用的。”(第1页)在新闻报道尤其是新闻标题中可用而不用体助词主要是“了

”这种现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例子几乎可说俯拾皆是:

⑥浦东开发又有一个新题目(新闻标题)

⑦由市委、市府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今天上午拉开帷幕。(新闻正文)

有时候标题不用“了”,正文则用“了”,如:

⑧英重新关闭与爱尔兰通道(新闻标题)

⑨英国警方5日重新关闭了爱尔兰与北爱尔兰之间的三条通道。(新闻正文)

根据普通语言学理论,语法范畴的建立是有条件的,“构成语法范畴的基础是对立关系,因此,范畴必

须包括两个(或者更多)相互处于对立关系的同类语法意义。”[⑤]比如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的对立。兹维

金采夫认为:“语法意义用语言中具有体系性的某种标志来表达,这就使语法意义变成了语法范畴。”[⑥

]对此我们的理解是指语法形式必须系统地表示语法意义,如果不系统,就不能概括出语法范畴。用这样的

标准衡量,现代汉语中的体的语法意义似乎无法上升概括为语法范畴,因为甚至像“了、着、过”这类体助

词在表示体意义时也缺乏一贯性,又何谈系统性呢?不过,我们也应该进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一贯性是否

意味着无例外。如果承认一贯性并不排除例外现象,那么结论就可能不同了。

弗·帕尔默在《语法》中说:“英语的过去时不只是指过去的时间。它还有另外两个功能。”(第21

3页)即除指示过去时间,如Hecameyesterday.(他昨天去的。)之外,还能一、用于间接引语,以便符合

“时的呼应”这条规则,如HesaidhewenttoLondoneveryday.(他说他每天去伦敦。)二、表示“不

肯定”,不太可能或不可能,如Couldyoupassmethesalt?(您能否把盐递给我?)IwishIknew.(

我希望我知道(某件事))IfJohncame,Ishouldleave.(如果约翰真会来(这是不可能的),我就走。

)尽管存在上述两种用法,但是它们并没有阻碍语法学家从英语动词的形态变化中概括出“时”的语法范畴

,其原因在于英语动词的这类变化在本质上和现在时、过去时的表达存在系统的相关性,其他与此不一致的

现象是非本质的,并且是有条件的,可以得到解释。

在俄语中,大部分动词构成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的对立;但也有少数动词是单体动词,要么属于完成体,

要么属于未完成体;另外还有兼体动词,其中的大多数形式既可用于表示完成体,也可用于表示未完成体。

如果使用兼体动词,有时候体的意义“只能根据语句的总的意思来确定,例如:

(附图[图])

尽管如此,但因为动词的大部分有体的对立,因此这种对立成了“体的体系性的范畴特征”,[⑧]并

且使得语法学家得出“体的范畴囊括一切动词”[⑨]的结论。

由此可见,在有形态的语言中确定诸如“时”、“体”这样的语法范畴时,国外语法学并没有把一贯性

等同于无例外。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表示对立意义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区别是否有基本的,或者说本质上

系统的区别。现在我们不妨对本节开头所说的三种情况也作一番考察,看看它们反映的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以下顺序讨论。

情况一、“着”有时表示运动、动作的持续,有时表示运动、动作造成的结果的持续。这个现象其实不

难解释,问题和“着”无关,而和动词有关。根据马庆株《时量宾语和动词的类》一文的说法,“坐”这一

类词是强持续性动词,“盖”这一类词是弱持续性动词中的“挂类”。前者带时量宾语时表示动作行为持续

的时间(左按:如能带“着”,则也表动作行为的持续),后者加“着”既能表示动作行为本身的持续,又

能表示动作行为造成的状态的持续。可见,不论情况如何,“着”表示持续意义这一点并没有变化,其他意

义的变化仅和动词的语义特征相关。

情况二、“了”和“过”,“了”和“着”有时可以互相替换而意义基本不变。对这个现象目前似乎还

不能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解释,但它大体和句子的时相有关,特别和动词的语义特征有关,则似乎是能够肯定

的。这里我们先提出下列三条可作进一步修正的规则:

一、当后带动量成分并且该动词可后带“了、过”时,非持续动词后面的“了、过”可以互换,如:

⑩去了一次——去过一次

①①伤了两回——伤过两回

①②合并了一次——合并过一次

二、当表示一种特征或伴随方式时,弱持续动词的一部分,即马庆株所说的“挂”类动词后面的“了”

和“着”可以互换。比如:

①③穿了这件衣服真好看——穿着这件衣服真好看

①④开了窗户睡觉——开着窗户睡觉

三、在存现句中,持续动词后的“了”和“着”可以互换,如:

①⑤床上躺了一个人——床上躺着一个人

①⑥盆里栽了花——盆里栽着花

情况三,体助词“了”可用而不用。我们对此的解释也是初步的,可作进一步修正和补充,其条件如下

一、当动词具有完成的语义特征时,后带的“了”才可能不用。如“金融市场出现危机”。但是这一点

和整个句子的时相有关。如“金融市场将出现危机”因时相制约,该句不能加体助词“了”,也不能表示完

成的意思。“坐”无完成的语义特征,但在“他坐一会儿就走了”中,却因时相制约而带上了完成义。

二、当满足条件一时,如果是单音节动词,大都仍须后带“了”,若是双音节动词,则大都可能不用“

了”,如:

①⑦小张丢了一把伞——小张丢一把伞

①⑧小张遗失了一把伞——小张遗失一把伞

三、若补语是表结果的双音节动补短语,也可能不用“了”,如:

①⑨队员们登上峰顶

四、若非充当文章标题,以上不用“了”的可能性要成为现实,往往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上条件中的一个

1.有后续句,如:

②⑩小张遗失一把伞,小王也遗失一把伞。

2.句未使用否定副词“没有”或语气词“了”。如:

②①小张丢伞没有?

②②队员们登上峰顶没有?

②③小张丢伞了。

事实上,条件四中的第2项小条件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若符合该条件,即使动词不具有完成的语义特征

,也常可不常体助词“了”。其原因自然在于“没有”表示的是对完成的否定,而语气词“了”则表示对变

化的肯定。

以上分析表明,情况一其实不能证明“着”在表体意义时不具备一贯性,情况二、情况三则很可能是有

条件的,它们并不能在根本上动摇“了、着、过”之间的分工,也不足以消除用体助词“了”和不用“了”

即所谓的“零形态”之间的区别。因此欲凭此据来证明在现代汉语无法概括出体的语法范畴,其说服力是不

强的。

以往的讨论的特点是大多把体当作一个语法范畴、语法概念看待,其实,对体应该从语义、语法(词法

和句法)、语用三个平面来看待和研究。如果我们能够这样放开眼界,那么对问题的认识可能会更为全面、

准确和深刻。

首先,体是一个语义概念。即使像俄语那样存在体的语法范畴的语言,其中的动词之所以有体的语法特

点,也是因为它们具有体的语义基础。如果某种语言无法在形式有系统地、有区别地表示不同的体,该语言

中就不具备成系统的语法上的体,那么就更加有必要给语义体以更大的关注。韩忠诰在《德语动词的体》中

认为:“在德语中,动词的体没有固定的语法特证,没有形成独特的语法体系,而是从语义角度出发,用不

同的语言手段表示出来。因此,在德语中,体属于动词的语义范畴,表示出动作行为的特征”,[⑩]当代

英语中有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把be、have等看作助动词的语法学家认为英语中存在体

的语法范畴,但如果把be、have等看作链接动词(catenativeverb),则应该承认英语中不存在体的语法范

畴。Huddlesfon和Rodney认为,在英语中体意义与其说是语法的,不如说是词汇化的,为了避免术语“体”

在意义上的混淆,有必要把语法体和语义体区分开来。[①①]

国内语言学家在研究动词时,用“完成”、“持续”、“状态”等语义特征给动词分类,在本质上就是

对语义体的一种分类法。

其次,体也是一个语法概念。当某种语言中使用某一些语法手段、语法形式来表示不同的体意义时,体

就同时成了语法问题。自然语言中表示体的语法手段可以是词法范围的,比如俄语中的ⅡPOPeB3a(完成体)

——ⅡPOPe3aя(未完成体)(剜穿、切穿);也可以是句法范围的,比如汉语中的“了、着、过”等;又

可以是词法、句法兼有的,比如若把be、have等当作助动词,则英语中的be、doing(进行体)——havedon

e(完成体)(干、做)就是这样构成的。

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法体和语义体有很大的必要性,这不仅因为归根结底语法体是在语义体的基础上建

立起来的,而且因为作了这种区分之后,十分有利于防止在研究中把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混淆起来。在汉语

研究中,防止混淆这一点尤为重要。陈平在《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中说,他讨论的时间系统“

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语法范畴。”[①②]可是这个时间系统赖以建构的三元中,有两元都是语义性质的结

构:句子的时相结构由句子成分的词汇意义决定,时制的九种基本形式是一种逻辑分类。时态结构(即体结

构)是什么性质,作者没有明说,但从其陈述看,恐怕仍在是语义结构。这样一种类型的系统还说是语法范

畴,其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上古汉语中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没有像“着、了、过”那样比较纯粹的表示体的虚词等,但这并不说

明上古时候说汉语的人不能意识到体的区别,不能在说话时表达这些区别。“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也

。”(论语)一句中,对动作完成的肯定和否定,是能过句来语气词(矣)和否定词“未”表达的。“既曰

归止,曷又怀止?”(诗经)中,完成的意思是用副词“既”表达的。上古汉语缺乏的是语法体,不是语义

体的表达手段。研究上古汉语所能表达的语义体,是语义研究,研究上古汉语是怎样在句子中用词汇等手段

表达语义体的,是语法研究。注意研究中的这个差别,对于把握好现代汉语中体的多层次分析,同样具有重

要意义。

体又是一个语用概念。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人们不太注意的体的类别和人们怎样使用句子即怎样实施以言

行事行为有关系这种现象上。这方面的情况现在研究得很不够,本文也不想展开讨论,这里打算说一下两个

处于语用、语法、语义边缘上的问题。

一、有些体意义的表达看来和语句内部的上下文有关。我们曾经提到过:体助词“过”在“我吃过粽子

”中表示“经历”,在“我吃过粽子了”中表示“过去完毕”,区别就在于前者句末没有带语气词“了”,

后者句末使用了语气词“了”。[①③]这说明体意义的表达有时会产生变化,而条件可以是话语内部上下

文的变化。

二、有时候,所谓的体的语法意义其实是语用性质的意义。曲卫国的谈论英语中现在完成体的意义时认

为,过去对这个体的研究都囿于语法或语义层面,把本来的语用含义当成了语法意义。他说:“所谓的‘现

时关联’,‘不确指’或‘延伸’并不是语句的语义表征(semanticrepresentation),因为它们不是现在

完成体这个结构内在的、一定有的语义,它们借助于语境,经过推导所获得的,正如Mcloard所指出的那样:

‘它们是由说话者在一定的交际语境里赋予的,并取决于人们对事件和后果一般和特殊联系的理解。’”[

①④]因此现在完成体是一个语用推理的触发器。

类似的情况在现代汉语中也存在。动词重叠表示的意义,有的认为是短时态,有的认为是尝试态,都属

于体的范围,[①⑤]比如:

②④下班后逛逛街。(表时量短)

②⑤他挥挥手表示告别。(表动量短)

②⑥你去摸摸,看它烫不烫。(表尝试)

我们认为动词重叠表示的语法意义只是短时态,尝试态不是语法意义,而是在短时态的基础上形成的语

用意义。这样分析的主要理由在于:基本上动词重叠具有短时的意义,可以说是无条件的,而尝试义的形成

却是有限制、有条件的。以“摸摸”为例,在例②⑥中,它当然表示尝试,可是短时的意义仍然存在。然而

在下句中,“摸摸”只保留短时义,不具有尝试义:

②⑦你去摸摸菩萨,会有好运的。

动词重叠而产生的尝试义是句义制约的产物。人们正是根据句子的意义来推断其中的动词重叠是否表示

尝试义的。马庆株指出“自主的持续性动词可以重叠,非自主动词和自主的非持续性动词一般不能重叠”,

[①⑥]他的说法基本上符合实际。这就为解释在短时义基础上怎么会产生尝试义提供了一个方便:重叠动

词在句中充当谓语主要成分时,它的主语常常是有生的,极可能是人,而生物实施短时动作总有原因,一个

基本原因便是尝试,当谈论的是打算实施的动作时就更是如此了。

观察表明,在这方面,主语的类别对于形成特定的句义制约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

②⑧车轮转转又不转了。(表短时)

②⑨他转转车轮,很沉。(表尝试)

当主语都由指生物或指人的词语充当时,句中其他成分的语义制约作用就凸现出来了。如:

③⑩你要是不信,就再去看看。(表尝试)

③①你要是有空,就去家里看看。(表短时)

由此可知,动词重叠后表示的尝试义是语用推理的结果,动词重叠形式在这里的作用相当于一个推理触

发器。过去的研究忽视了从语用的角度看问题,不仅使得解释复杂化,而且未能抓住本质,不能不说是一个

很大的缺陷。

谈到体,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动词的一个语法范畴,其实这一种限定对现代汉语而言是很不合适的。现

代汉语是一种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的语言,它表达体的方式,同印欧语系诸语言有较大的甚至很大的

不同。如果我们承认在现代汉语中有体的语法范畴,那么为了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也就得对其他的次要语

法范畴如“式”、“数”等作相同的处理,这样,就会导致分类框架的大变动。同样,如果我们能对“了”

的用与不用,“了”和“过”可有条件地替换的现象等作出合理、概括、系统的解释,并对其他的半独立词

的类似用法也作出同样有效的解释,那么我们所描绘出的现代汉语就很可能不同于今天所描写出的面貌。正

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体的研究具有超出其自身范围的价值。

从研究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也许是一件好事。因为缺少形态变化,就促使我

们更加关注汉语的语义层次;因为半独立的词在运用时比较灵活,难以捉模,就促使我们更加关注它们的使

用条件;因为形式相对难以把握,意义和形式之间的关系显得纷繁复杂,便促使我们多从语用的角度,结合

对句子的理解策略的研究去寻找原因。为了较深刻地了解现代汉语中的体概念,我们或许不应该首先在语法

范畴这个问题上多纠缠,而应该如上所述的那样,在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平面上对现代汉语的体进行全面

研究。在这种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体概念,概括出来的体的构成系统和表达方式,以及或许由此而建立起来的

体的语法范畴,可望能更准确地反映现代汉语的面貌,因为说到底,人们在语言交际活动中表达出来和理解

到的体意义,本来就是语义、语法和语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①载《中国语文》1991.4.第252页。

②第471页,左按:“语气词”似为“助词”之误。

③见《汉语语法论》第104页。

④见《汉语语法论》第198—199页。

⑤见《汉语语法修辞词典》第497页。

⑥见《普通语言学纲要》第386页。

⑦⑧⑨见《俄语语法》第350页、第348页、第34页。

⑩载《现代外语》1993.4.第35页。

①①见EnglishGrammar第73页。

①②载《中国语文》1988.6.第401页。

①③第四届现代语言学研讨会论文《关于动态助词“过”的几个问题》。

①④载《外国语》1994.2.第50页。

篇8

论文摘要:汉语成语足汉语词汇系统的特殊部分。中国文化在成语的生成和使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语修辞现象即根源于中国文化。本文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文化心理、审美情趣以及汉语与汉字的特点等多角度探讨了成语、修辞与中国文化的关系。

不少成语是语言中的活化石,它们大都来源于古代,贯用于古今,承载着极其丰富的文化信息。汉语成语数量大、内容丰富、使用普遍,反映了汉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成语的产生与使用也是汉族人民修辞活动的一部分。本文试图从文化背景角度对成语与修辞作些探讨。

1成语与修辞密切相关

成语与修辞密切相关,有三层含义:

1.1成语是修辞活动的产物

《周易》说:“修辞立其诚”。修辞立其诚,主要体现在语言交际双方要有“合作精神”。语言交际双方都有双向沟通情感和信息的良好愿望,组织或调整自己的话语,把交际活动进行下去。这就要求语言表达要有表现力和说服力。于是人们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表达方式,即修辞技巧的运用。这些修辞技巧有的十分精妙准确,为后代人们一再模仿沿用,久而久之,就出现一批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词组或句子。成语就是其中沿用至今、具有特殊含义的固定词组。

1.2运用成语本身就是一种修辞现象

人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为达到良好的交际效果,常常选用一些富于表现力的句式或语言材料。成语是一种既富于表现力又简洁通用的“语言材料”,所以被人们普遍使用。因此,从广义上说,“运用成语”也是一种修辞方式。

1.3成语是多种修辞方式运用的成果

成语的生成、构造或使用牵涉到许多修辞方式,系统研究成语,可以发现许多修辞方式的影子。例如,如鱼得水(比喻),移风易俗(对偶),国破家亡(互文),磨刀霍霍(摹状),白山黑水(借代),而立之年(割裂),千钧一发(夸张),阮囊羞涩(用典),老死沟壑(委婉),瓜字初分(隐语),逃(桃)之夭夭(双关),关门大吉(反语)。

研究修辞方式在成语中的运用,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了解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

2成语修辞的文化机制

2.1务实精神与具象思维

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发达,铸定了中国文化具体务实的传统。章太炎所说的“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较准确地刻画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重实际而默玄想”的民族性格}z}。这也影到了中国人的说话方式,简洁具体,有理有据。这个“理据”往往指的是生活事实的验证和古圣先贤的经典论述。

这种具象思维,使人们在言语活动中,遇到稍微抽象的东西,就把它具体化。汉语成语多用比喻、摹状,就是这种具体化的反映。“危如累卵”(比喻)让人头脑中浮现出“许多鸡蛋垒在一块儿,随时可能崩塌”的画面。“磨刀霍霍”(摹状)使人仿佛看到奋力磨刀的样子,听到磨刀的声音。

这种具象思维,也使人们想把自己的论述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中国人素来“崇古”,古圣先贤的语言、古人的事迹,都被时间赋予了经典的地位。于是人们说话作文,总喜欢引经据典。许多成语既是人们引经据典的成果,也是后人经常引用的“经典”。如“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论语》),“阮囊羞涩”(古人事迹)。

2.2喜新求异、含蓄委婉的文化心理

古人在具体务实的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又有追求遣词造句的新颖奇特的心理。韩愈在《答李诩书》中提出“惟陈言之务去”,主张语言运用力求独创、新颖。可见,喜新求异是汉语修辞活动的一个传统文化心理。另一方面,中国人以含而不露为美,喜欢含蓄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两方面都要求语言交际时“换一种说法”。古代的文人雅士,说话作文时追求“雅言”、“美辞”,创造出许多打破常规的表达方式,促使一些修辞方式的产生和推广。我们可以在许多成语中看到这些修辞方式的运用。

例如,说“贫困、没钱”平淡无奇,就用典故“阮囊羞涩”(用典);用“白山黑水”代“东北”,用“苍山洱海”代“云南”(借代);截取孔子的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中的“而立”、“不惑”造出成语“而立之年”、“年届不惑”等(割裂);“瓜字初分”旧指女子十六岁,就是拆“瓜”为“二”“八”、蕴“二八一十六”之意(隐语)。儒家文化讲“礼”,“尊人抑己”,许多成语都有这种色彩。如“客人来了”,说“大驾光临”,自家因此“蓬草增辉”。“自己死了”谦称“老死沟壑,’(委婉)。另外中国人也不乏幽默的细胞,“逃跑”说成“逃(桃)之夭夭”;“不得不关门停业”说成“关门大吉”(反语)。夸张修辞格直接创造了非现实的诡异画面,如“气吞山河”、“天翻地覆”。

2.3均衡对称的审美情趣

均衡是美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汉族人民修辞活动中的一种审美情趣。中国传统思维有一种朴素的辩证观,即以二元对待的观点来看待、分析事物,重视事物的关联、对立及其变化。故在语言表达时,常用字数相等、结构相似的语词表达相同、相反或相关的意思。成语中运用对偶、互文、双关、借代,就是这种均衡对称的审美情趣的体现。成语内部语素对偶、互文,前后对照,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成语字面意思与实际意思,通过双关、借代巧妙联系,有虚实映衬之美。

汉语成语多采用“四字格”,就是因为“四字格”四个字两两相对,完全符合均衡对称的审美要求。

2.4汉语与汉字的结构特点

汉字是表意文字体系。汉字形音义的特点是成语修辞的基础。方块汉字,有立体感;字字分写,形式整齐;元音辅音相间,音节分明、洪亮,有节奏感,容易形成“四字一组”的成语。四个字两两相对,非常适合对偶、互文。汉语中同音词大量存在,有利于构造谐音双关。汉字字字分写,可以随意截取,重新组合,适合用典、借代、割裂等辞格的运用。汉字形体由有意义的部件“拼装”而成,可以通过“析字”构造隐语。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