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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支部班子成员,通过组织、开展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形成的共鸣和感受:
基层党员的声音主要还是由于组织的一些活动安排而发出,主动发声的机会不多,频率不高,看似热闹,实则微弱。作为执政党一份子,参政议政的热情也就大打折扣,于是混迹群众之中,起不到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上应该警惕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我们的制度性措施扭转这种局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忙于日常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不够,学习时间不够。
2、在基层中亮身份,表明态度做的不够,没有起到战斗堡垒和纽带作用。
3、基层党员的诉求没有及时重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群众路线坚持的不够扎实。
2、脱离基层,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够有创见性地开展活动。
3、保守、机械、不知变通。
4、工作热情不够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及时直传下达,下情上达。
2、到需要的岗位上去,表身份态度、讲原则守纪律。
3、立足岗位,亮身份表态度,在群众这中要起到引领作用。
2017年4月9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组织 委员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同志们的帮助,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剖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制定的整改措施为行为准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积极度有欠缺,态度不够严谨。
2、工作中有抱怨,有时会有烦躁。
3、理论学习程度不够,主观上有惰性。
4、组织委的工作中有工作滞后的状况出现,有敷衍情绪产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性修养仍有欠缺。
2、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够。
3、深入群众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做到上下沟通。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继续增强个人的党性观念。多进行理论学习,多反思,多体会。
2、工作中要积极面对,多想办法,多与老师沟通交流,面对困难不抱怨。
2017年3月28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宣传 委员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以前总以教学第一为借口,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支委工作也欠主动,更少有时间自我反省。参加这次民主生活会以后,我触动很大,感受颇深。作为党员,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宣传支委,更要牢记职责,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高中部的宣传鼓动工作。一个人,只有不断地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才能扬长补短,不断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理论水平仍有待提高。
2、工作中创新意识仍有待增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2、工作有顾虑,不大胆。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要加强理论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2、学习他人长处,尤其是年轻同志,要活到老学到老。
2017年3月 28 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通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予整改,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理论学习程度不够
2、只埋头苦干而与同事交流不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性修养仍有欠缺。
2、深入群众不够,不能做到及时沟通。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个人的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与老师的沟通和交流,要以诚待人,注意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峨山县结合实际,建立了以“定目标、定岗位、定措施、述优评优”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一评”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证党员的先锋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定目标,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的培训机制。明确提出农村党员要做党在农村政策法规的明白人、做实践群众利益的贴心人、做发展市场经济的引路人、做公民道德建设的文明人。围绕这一目标,认真实施《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规划》,加大对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今年上半年,县委共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村“两委”干部392名。各乡镇也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了对村组干部和党员实用技术、技能的培训力度。
二、定岗位,建立无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途径,根据农村无职党员的条件,采取党员支部定岗、公示明岗、考核评岗的办法,试行将无职党员编入经济发展参谋岗、环境卫生监督岗、工程项目监督岗、社情民意信息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科技扶贫结对岗等岗位,向党员发放实绩登记卡,使每一个有能力的无职党员都有发挥作用的舞台,调动了农村党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定措施,健全党员正常管理机制。认真实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考察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把好入党质量关。重点发展生产一线、有文化、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青年入党,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党员行为监督卡制度,加强对农村党员日常的监督与管理。细化量化对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和处置办法,建立了后进党员结对帮教制度,加大组织教育、限期改正、劝退等措施的落实力度,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抓评议,规范对农村党员的考评机制。在党内民主评议活动中引入述优评优的工作机制,把对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情况与年终的民主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严格评议程序,牢牢把握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民主评议、组织处置等各个环节,保证对农村党员考评的实效性和公正性。
支部班子成员,通过组织、开展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形成的共鸣和感受:
基层党员的声音主要还是由于组织的一些活动安排而发出,主动发声的机会不多,频率不高,看似热闹,实则微弱。作为执政党一份子,参政议政的热情也就大打折扣,于是混迹群众之中,起不到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上应该警惕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我们的制度性措施扭转这种局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忙于日常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不够,学习时间不够。
2、在基层中亮身份,表明态度做的不够,没有起到战斗堡垒和纽带作用。
3、基层党员的诉求没有及时重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群众路线坚持的不够扎实。
2、脱离基层,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够有创见性地开展活动。
3、保守、机械、不知变通。
4、工作热情不够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及时直传下达,下情上达。
2、到需要的岗位上去,表身份态度、讲原则守纪律。
3、立足岗位,亮身份表态度,在群众这中要起到引领作用。
2017年4月9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组织 委员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同志们的帮助,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剖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制定的整改措施为行为准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积极度有欠缺,态度不够严谨。
2、工作中有抱怨,有时会有烦躁。
3、理论学习程度不够,主观上有惰性。
4、组织委的工作中有工作滞后的状况出现,有敷衍情绪产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性修养仍有欠缺。
2、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够。
3、深入群众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做到上下沟通。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继续增强个人的党性观念。多进行理论学习,多反思,多体会。
2、工作中要积极面对,多想办法,多与老师沟通交流,面对困难不抱怨。
2017年3月28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宣传 委员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以前总以教学第一为借口,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支委工作也欠主动,更少有时间自我反省。参加这次民主生活会以后,我触动很大,感受颇深。作为党员,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宣传支委,更要牢记职责,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高中部的宣传鼓动工作。一个人,只有不断地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才能扬长补短,不断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理论水平仍有待提高。
2、工作中创新意识仍有待增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2、工作有顾虑,不大胆。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要加强理论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2、学习他人长处,尤其是年轻同志,要活到老学到老。
2017年3月 28 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委员制定整改清单检查材料
三中高中 支部
做为支部委员,参加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感受:
通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予整改,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理论学习程度不够
2、只埋头苦干而与同事交流不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党性修养仍有欠缺。
2、深入群众不够,不能做到及时沟通。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个人的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与老师的沟通和交流,要以诚待人,注意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保障我镇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根据《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隆政办发〔2008〕9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隆民发〔2013〕2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6月15日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核审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年审对象
三阁司镇辖区内正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
二、年审内容
坚持“以户为单位”进行保障的原则,按照“从最困难的群众保起”的基本原则确定保障对象,一定要确保重点对象保障到位;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停止保障,对应保对象保障到位,确保应出即出、该退尽退。主要审查低保对象家庭的年收入状况,及其劳动能力、身体状况,住房、日常消费等情况。
三、年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低保年审工作从2013年6月15日开始至2013年7月1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6月15日—6月17日)。各驻村干部将《隆回县2013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查公告》张贴到村(居),积极宣传低保年审工作,营造氛围,确保低保户家庭主动配合此项核查工作。
2、本人申报(6月18日—6月19日)。低保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享受或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如实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简称申请表)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审批表》(简称年审表)。
3、入户调查(6月20日—6月22日)。驻村干部和村(居)支两委成员要100%入户调查,逐户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相关情况。
4、民主评议及公示(6月23日—6月29日)。各村(居)必须召开由驻村干部、村(居)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民主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5、镇人民政府审核( 6月30日—7月4日)。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资料等形式进行复查、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村(居)委会再次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汇总后报送县民政局。
6、县民政局审批( 7月5日—7月10日)。县民政局根据呈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批,确定保障标准后,反馈到村委会第三榜公示。
四、低保对象“进退”要求
(一)必须“进”入农村低保对象的:
⑴残疾类:
① 一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必须无条件享受农村低保(资料上必须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② 二级残疾人(未吃五保的)原则上要解决农村低保,因家庭条件优越而没有解决的必须向镇社会事务办提供书面形式予以解释(资料上必须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③ 未分家且有两个三级(含)以上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只需登记残疾人信息)。
⑵其他因年龄问题暂时不能享受五保的:无儿无女年龄不足60周岁的孤寡“老人”(50周岁以上)。
⑶父母单方死亡且年龄不足16岁的“孤儿”(不能同时享受五保)。
⑷因患重大疾病而使家庭特别困难的(必须附上清晰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⑸其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
(二)必须“退”出农村低保对象的:
①低保对象已死亡的。
②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现金的。
③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具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④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
⑤家庭收入明显增加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⑥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或有赌博、吸毒、等行为尚未改正的。
⑦非因拆迁或其它正常原因近期调整住房,购买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
⑧家庭实际生活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水、电、气、通讯费用支出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
⑨无特殊理由、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
五、程序上要规范
1、各村(居)驻村干部和固补干部为该村(居)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吸收党员骨干、组长、群众代表等成员参加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团,驻村(居)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低保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组长会议民主评议逐个确定,以确保农村低保评定和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低保年审工作中,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低保政策,明白低保申请条件及申办程序,使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社会救助观念,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3、各驻村(居)干部、村(居)支两委要强化责任,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分解到组,低保对象只能在评议会上根据政策和家庭困难情况逐个产生,必须坚持“个人申报—驻村干部和村(居)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的工作程序, 1500人以上的村(居)必须至少有两处醒目公示处。同时,做到每次民主评议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字。
六、注意事项
1、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2、要坚决杜绝“合户保”、“平均摊派”和“低保轮流吃”的现象。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最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的一种政府救济制度,不是社会福利,不能平均享受,更不能人人享受和轮流享受,不能把动态管理,人员有进有出错误地理解为轮流保障;决不允许以一户挂名保,而后将低保资金再重新分配或挪用做为村组公益款项使用。
3、镇下达的到村(居)指标数,不得再将指标分解到组。各村(居)按照镇安排的指标上报低保人数,不得突破指标(指标安排见附表3)
4、严禁现任村干部及其家庭、直系家属享受农村低保,确因突发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程序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5、各村(居)务必对无劳动能力或因病、因残、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及因自然条件恶劣无法生存的家庭实施重点保障,首先纳入保障范围;对重点保障对象,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全额纳入保障范围。
6、不得出现死亡未报和“吃空饷”等现象,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死亡未报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必须追回有关人员所冒领的保障金。
7、重新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必须填写《隆回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报镇社会事务办;继续享受低保的农户必须填写《隆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年审表》(一式两份)。低保对象必备资料:
①低保对象本人申请书;
②低保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存折及复印件;
③低保对象最近2寸照片3张;
④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需出具相应证明。
每次负责评议和年审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人情保、亲戚保、自己保、合户保等违规现象。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三个不能”、“四个100%”,即:该有的年审程序一个不能少;该走访的对象一个不能漏;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能保。村干部应对申报对象逐户走访,走访率达到100%;完善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台账完善率达到100%。 民主评议到位,民主评议率达到100%;三级公示到位,张榜公示率达到100%。
七、奖罚措施
在低保年审期间,镇党委政府将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低保评议程序、公示等内容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且严格按镇绩效考核扣分到村:
1、未按程序确定低保对象的,扣2分;
2、不符合政策享受低保的,每例扣2分。
3、凡因低保确定不当引发到省、市上访的,每例分别扣3分、2分;
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
第二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碰到非凡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碰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对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非凡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七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非凡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教育培训职能
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转化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
三、转化治理职能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治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治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治理。
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治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
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治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治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治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假如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厉处理。
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
第二条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 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 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 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 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七条 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 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 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条 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一条 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 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 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职能
第十五条 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 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 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1》
三、转化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 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
第二十二条 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 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 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 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 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这次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对2009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刚才,7个部门领导作了表态发言,从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总体要求,特别是结合本部门实际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都谈了一些非常好的意见。我相信,在过去评议工作的良好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今年下发的《实施意见》,大家结合自身实际,一定能有效促进当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结合《实施意见》和今年评议的具体要求,再强调以下三个问题。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是我省的“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同时也是我省对省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第二轮政风行风评议的第二年。认真抓好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尤为重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具体体现。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同时,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重要课题和基础性工作。当前,我省党员干部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还存在一些不良作风,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比如,有的宗旨意识不强,不关心群众疾苦;有的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有的惧怕困难、畏首畏尾;有的精神不振、作风漂浮;有的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就是要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把良好的作风体现到实际行动和工作之中。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单位,从领导干部到职工群众,都应该保持和弘扬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的作风,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地开展。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同时,也是我省抢抓机遇、提档进位、实现弯道超越的关键一年。从1-5月份数据来看,湖北经济总体状况是不错的,GDP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4.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3%,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6%。截止6月中旬情况看,湖北省经济的基本面和发展趋势没有变,但经济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保增长的压力很大。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既赋予了政府部门和行业发展更加艰巨的任务,也给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条件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每个部门和行业都是严峻的挑战,必须有良好的政风行风作保障、作支撑。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难攻坚,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作风建设,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既处在多种机遇叠加的发展黄金期,同时也处于各种矛盾累积的凸显期。当前,影响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仍然不少,由此引发的上访甚至时有发生。这些矛盾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具体操作和落实过程中,由于考虑不周、作风不实、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抓行风,树新风,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省政府对这方面工作高度重视。去年省政府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今年又以责任为核心,推动能力建设。这些工作,对推进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部门和行业在政风行风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党和人民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比如,有的执行力、公信力不够强;有的群众观念不牢,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效率低下;有的部门行业利益至上,在出台政策法规制度时存在着明显的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滋生不正之风的源头,等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有利于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坚持立党为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深入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为抓好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工作的落实。就当前来讲,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关键是要找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多年来民主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群众的希望所在,提高工作质量的要求所在。如何找准问题,关键是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敞开大门,广纳民意。依靠群众、发扬民主,是保证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方法。在评议过程中,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评议工作的支持。要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地、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丰富民主评议的活动载体,积极拓展群众监督和反映诉求的新渠道,特别是要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开展领导接访日活动、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上征求意见、领导干部下访等有效方式,搜集各方面反映,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二是要对照检查,客观分析。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作为这次评议的重点,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对照评议内容,把严格进行自我解剖和诚心听取群众意见紧密结合起来,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真正找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民主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汇总,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一定形式在本系统和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要把接受评议代表的检查评议作为帮助本部门、本单位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良好契机,主动接受监督,客观介绍情况,如实提供资料,耐心作好解释。对评议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研究,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迅速整改,及时回复。
(二)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是保证评议工作顺利实施、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评议工作纪律,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地开展评议活动。去年,一些部门反映,市州评议分值偏低,不利于上下联动,不利于调动基层参与评议、切实整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今年,省纠风办在认真调查研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湖北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适当降低了集中评议的分值,增加了市州评议的分值。综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本级统计部门,认真组织好群众满意度调查,科学设置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满意度调查操作程序的监督,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使评议结果准确反映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真实水平。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整改。衡量评议工作是否取得实效,最终要看群众、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发展好、维护好、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一是健全整改制度。要对群众、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整改情况督查制和整改责任追究制。二是明确整改重点。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放在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上,从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对列入整改的问题,要注重整改质量,逐条抓好落实,并及时向群众通报反馈整改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对涉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决不能袒护姑息,要认真查处、快查快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评议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以评议活动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于长远建设,注重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巩固评议成果,进一步树立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新形象。当前,一是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和行为,建立严格的内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权的监督和制约。二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防止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执法扰民等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运行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要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公开办事制度,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五是要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服务承诺制的内涵。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效如何,领导是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投入主要精力;班子其他成员要齐抓共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实行责任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主动接受监督,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敢抓敢管,抓出实效。各级纠风办、评议代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被评议部门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评议工作组织不得力、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又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一个好的评议方案,是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2009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内容和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对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做准备,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今年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各被评议部门的工作也很多。因此,各被评议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把评议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具体化,加强督促和指导,真正做到中心工作与评议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这次政风行风评议,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各级纠风办、评议代表要会同被评议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办法,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评议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党委的要求,搞好科学发展观系列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厌倦情绪、应付心理和工学矛盾。做到“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又好又快发展成为自觉行动”。注重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 公安各项工作。
二、遵章守纪,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遵守 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三、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树良好形象。
三、加强同所内民警、群众、干部等的相互合作与交流,增强团队意识、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人师表,积极参加行风评议,自觉抵制乱收费、乱摊派。
五、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六、坚持原则,维护团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投身到工作中去, 时时处处做群众的表率,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为党旗争辉。
七、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密切联系群体,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八、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一岗双责”。崇尚科学,拒绝迷信,不参加组织。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做守法模范。
九、廉洁奉公,发扬奉献精神,践行“三个代表”,自觉与腐败现象和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党员创先争优”活动。
十、遵守“”制度,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缺点和错误,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及时加以整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党员个人保存,随时对照,自我约束;一份由派出所党支部保存。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自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党支部书记(签章): 党员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