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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暖冬行动”主题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协调联合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着力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爱在流动、暖在__”为主题的第四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暖冬行动”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关怀关爱育龄群众、倾情服务流动人口作为活动主旋律,贯穿于活动始终,扎实开展主题活动。要与相关部门联手,与“三下乡”、“三万”、“第一书记”、“小康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生育文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义诊咨询、优质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
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服务流动人口,突出做好流动人口优质服务。组织以乡、村计生干部、信息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计生便民服务队伍,为返乡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生殖健康检查和上门随访咨询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办(换)婚育证明、发放宣传服务手册和慰问信等宣传品、落实法定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等八项免费服务。开展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上门服务活动,掌握返乡流动人口需求状况。积极推行定点服务和上门集中服务的做法,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进矿区等活动。开展便民计生服务,通过上门发宣传单、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返乡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产、生活等需求,核实基础信息资料,协助办理相关证件。与劳动就业部门联手举办回乡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集市”,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创业问题。与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给予他们必要的扶持和救济,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符合计生奖励政策对象,确保奖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倾心服务流动人口,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
二、组织好“二条例一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活动
省人大颁布《*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省政府通过《*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均将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二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一是要着力武装骨干。县、镇(乡)、村三级要认真组织广大计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学习,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着力提高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要把“二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政策宣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阵地宣传、媒体宣传、标语宣传、文艺宣传和宣传品入户到人,以及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开展的集中宣传咨询等经常性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安、工商、卫生、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行业优势,结合办证验证、市场巡查等进行面对面宣传,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着力抓落实。各地要对照“二条例一办法”,抓紧做好各类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制定修改完善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 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努力推进流动人口网络信息化应用建设
1、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运用维护,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要规范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乡(镇)、村两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经常性动态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社区和用人单位、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单位信息采集责任和报送制度,组织好信息比对和筛查核实,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变动情况。二是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利用乡(镇)、村两级月例会和村级流动人口月报告单制度,落实流动人口月信息报送录入。建立完善乡、村两级信息互通机制,尤其是乡级办证信息和PADIS系统接收下载信息要及时反馈到村级。三是要切实加强全员流动人口数据信息更新维护,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村级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和外地提交的通报信息,每月要及时录入更新。乡镇要加强对村(居)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以乡镇为单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测,确保数据库信息变动及时,数据真实准确,做到人、报告单、数据库信息、统计汇总数相符。
2、进一步加强PADIS流管子系统运用,着力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要健全完善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省对接系统运用工作制度,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日登录、周督办、月通报、年评估制度,完善网络层级监管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的接收和核实反馈,更新全员数据库信息。加强流动育龄妇女信息提交、通报以及引用建档。
3、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查验入库工作。一是要加强流出育龄妇女办证换证服务与督办工作。实行流出育龄妇女凭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乡(镇)直接办理,全面取消办证审批表或申请表及逐级审核制度。推行由村级妇女委员、信息员代办送证上门服务。规范乡(镇)、村两级办证信息交流与录入程序。实行市内流动代办证、PADIS系统提交督办证、区域协作服务办证等,努力提高流动育龄妇女办证率。二是要坚持经常性查验入库制度。把清理登记与查验婚育证明有机结合,加大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力度,按规定验证、建育龄妇女卡、提交通报流出地、录入全员数据库。加大对未持证人员的催办与PADIS平台提交落实力度。市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持原籍证率达100%,努力提高省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持原籍证率。
4、加强流出人口的跟踪服务管理。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通过有效联系电话、QQ群、亲情聊天室、流出人口信息联络员和PADIS信息平台、区域协作交流、流动党支部、劳务派遣工作站等途径,着力落实有效联系,搭建两地协同共管平台,落实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利用传统节日和春耕秋收农忙时节、子女上学等外出人员返乡之机,组织开展上门随访服务,落实个性化服务管理,做到计生宣传、办证验证、有效联系、生育节育、技术服务、奖励优惠、便民维权等“七个落实”。
四、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
1、进一步巩固县内“一盘棋”,突出协同共管。加强与市内其它县市区的交流协作,实现服务共担、信息共享。加大流动人口办证验证、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交流协作与督办落实力度,加强个案和专题的双边或多边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和协同服务,力争市内流动育龄妇女持原籍证率、优质服务到位率、出生统计准确率、孕情登记及时率、违反政策怀孕落实到位率达到100%,综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落实到位及时。
2、进一步加强市内外协作交流,着力协作与交流并进。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与市内其它县市区的联系,协调完善协作联系、信息交流、协调共管与联合执法、双向服务等制度,努力构建定期通报和专题发函、电话交流等沟通方式,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的协作交流机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专题交流和双边或多边会商,在孕情跟踪服务管理、两非案件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管理互动、服务共担。
五、统筹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无缝化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入部门职能工作之中,纳入农民工联席会议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内容。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和部门行政职能改革调整,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住建、国资等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门验证把关与信息共享、联合管理与综合执法、均等服务和政策创新等综合管理制度,创新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行以房屋为基础,强化房屋业主责任,实行各方联动,综合施治,以静制动的流动人口“以房管人”工作机制;整合村级资源,以党建工作为载体,把人口计生融入党建工作的流动人口党建带计生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法人责任,以企业工会和计生协会为载体,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属地服务,构建企业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构建“人口计生牵头、房产协助、社区管理、物业配合、业主参与”的住宅物业小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加强军地联合,构建“军地共建、双管双助、综合施治、互动双赢”的军民共建协作双赢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提升流出“以外管外”的跟踪服务管理模式,规范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基础信息跟进共享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流动人口无缝化服务管理机制。
六、着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
2006年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版权所有
我区自属地管理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流进人口呈逐年递增之势,对我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管理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流动人口采取公平对待、加强管理、深入服务为原则,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派出所、工商、城管、村建办、医院等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顺利开展。
二、健全网络,规范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首先加强网络建设,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这就要求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计生网络队伍,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妇女主任队伍建设,对全区7个社区1个居委会的计生妇女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对于不合格、没有责任心的计生干部坚决不用,调离岗位。同时通过培训有关的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提高计生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指导员队伍,使得计生网络得以健全,社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例如今年7月份××*社区一男青年与湖南省怀化县的女青年同居后v版权所有怀孕,因该户住房较偏僻,幸被社区指导员及时发现,上门做了工作后落实了补救措施,避免了一起早婚早育。
第二,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与企业单位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大部分工作在单位,居住在社区的特点,采用了企业单位与租住地共同管理的方法。对企业采用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并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责任。今年我区××××针织厂就发生流进人员计划外怀孕,社区妇女主任与工厂共同做了工作后,才得以落实补救措施。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由社区统筹管理,同时对流进人员做到每月见面一次,每季度清理一次,每半年查验一次的方法及时掌握孕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今年9月份管理区集中清理流进人员1592名,其中夫妇双方流入472对,已婚女单方156人,末婚女青289人末婚男青年153名,清理时为49人做了尿检,共发现有计划怀孕1人。无计划怀孕3人,其中2人落实了补救措施,1人回老家流产。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今年共为256人办理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在对流进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还存在问题,主要是随着流进人员的增加,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比例明显增多,而且流动性比较大,他们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躲避计划生育管理,因此很难及时清理到,即使清理到了,他们又会躲到其他地方,今年××*卫生院生育的6对外来人员中,无计划生育就有3对,都是租住在相邻的镇上,临产了才跑到偏僻的小医院生育,这类人员证件不全,无法找到确切的户籍地和住所,也为落实补救措施带来了困难。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我们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充分认识到领导重视和部门齐抓共管是关键,村民自治和企业共管是核心,健全的网络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是基础,优质的服务和广泛的宣传是动力。今后,我们将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服务,与暂管中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市人口与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每季开展一次以流进人口为主的清理登记工作,排查信息,摸清底数,力求做到五个清,即:流入总数清,人员结构清,孕情清,居住地清,工作单位清,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查验证明等落实到每个流动人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人口环境。
其次是规范和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的规模和流动频繁决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流动人口需求,省人口计生委改变了过去把所有流动人口“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管理方式,按照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一是规范了《婚育证明》管理。明确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经常性、制度化的管理和服务,其他人员作为一般性管理,及时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这样,不但大大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婚育证明》的流入人员,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在本地有效的临时《婚育证明》;对婚育信息完整准确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办理有效期为3年或5年的《婚育证明》,以便建档立册,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这样做,一方面加强了管理,减少了漏洞;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流动人口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回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二是以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主要目的,统一规范了流动人口表、单、卡、册的管理。增加了服务内容,强调了依法维护流出人口合法权益。流出人口因居住、就业等变化频繁,使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难以到位,违法生育较为突出。在目前,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和服务体制,还未很好建立的情况下,户籍地有必要也有责任加强管理,为现居住地实施管理创造一定的条件。要加强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的管理,并增设“落实奖励优惠政策、金额”等服务项目。要求户籍地村级统一建立基础档案,记载每个流出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外出时间、地点、办证和从业等基本情况,力求做到人头清、婚育清、措施清、去向清的动态管理。
第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有新起色。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跨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去年培训班以来,我省信息平台交换工作有很大起色。20*年12月21日至20*年3月20日,我省共提交信息9216条,反馈率为30.35。今后,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对下一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乡位于朝阳东部的城乡结合部,为适应农村城市化进程和要求,1993年7月成立地区办事处,行使农村和城市双重管理职能。全地区行政辖区面积15.33平方公里,辖区内有中央市属单位14个,下辖村民委员会5个,社区居委会24个,各类乡属企业、公司共计26个,直属单位8个。
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及周边交通畅通便捷,十分有利于人口流动;近年来,本地区农村城市化进程迅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特别是近年来大规模征地开发、各类建设工地繁多和以各类大型建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门店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活跃,形成了对各种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再加上区域内及周边大量廉价农民房的存在等等,吸引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到我地区务工、经商、暂住。据地区公安户籍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地区现有总人口97,872人。其中本市常住人口61,220人(户籍人口32,363人,人在户不在35,031人,户在人不在6174人),本地育龄妇女13,146人;外来流动人口30,478人,已占地区人口总数的31%,其中外来成年育龄妇女7749人,已占本地区成年育龄妇女总数的59%;地区人口密度达3993人/KM2。由此可见,我地区不论从人口总量来看,还是分别从本市常住人口数量和外来流动人口数量来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繁重、挑战严峻。
“九.五”中后期以来,面对严峻的挑战和一个不是十分坚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地区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班子提出了: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振兴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经过千方百计、坚持不懈、上下同心的艰苦努力,到“九.五”末我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开始进入平稳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地区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优化发展环境、创造新优势,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任务服务为目标,准确把握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以争优创先为标的、以改革创新为武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全制度为基础、以宣传服务为先导、以综合治理为保障、以群众参与和群众满意为标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在流动人口问题上,确立了以下工作指导思想:要懂得人口流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正确认识和评价流动人口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将流动人口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财富、资源和市场,根据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以及流动人口的需求,加以管理和服务。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的原则是: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法定职责,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齐抓共管,两者都要抓、管理和服务两手都要硬、都要有效。
几年来,地区各级按照以上工作目标、思路、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办事处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联系实际,扎实工作,初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探索出了一套基本切合我地区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办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连续两年被市、区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先进单位。曾多次接受市、区计生委领导的检查与指导,并得到充分肯定。下面就*地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上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各位同行汇报如下:
二、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确保投入,健全机制,保障有力
为实现在一个较短时期内振兴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力求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工作的“双飞跃”,地区领导对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自身做起,做到了统筹领导、支持即时、确保投入、责任明确“四到位”。
一是正视不足找问题,统筹规划常商议。新一届地区领导班子敢于正视存在不足和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从方法、方式上寻求突破点,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工作中加以统筹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工作支持即时,经费、人员保障到位。一方面支持计生办在各级深入开展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地区上下各级在流动人口工作上统一了认识。对制约和阻遏工作向前推进和发展的重视户籍人口、轻流动人口,重行政干预、轻依法行政,重管理、轻服务,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主观努力等过时思想和认识进行了破除;另一方面确保工作资金和人力投入到位。几年来,全地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投入逐年递增,仅去年一年为流动人口投入经费几百万元;保证工作人员的队伍的稳定和壮大。除要求各村、社区居委会、中市单位、派出所等都有一名流动人口专管员和一名协管员外,全地区又设7个流动人口管理站,另聘协管员30余名,协助派出所工作民警,负责对地区外来人口进行管理。仅地区计生办就聘用了两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
三是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障。建立了规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明确由地区一名党委副书记和一名副主任亲自主抓,明确了机关科室和村、居委会、中市单位的工作职责,确立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制定了《*地区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几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领导班子在流动人口工作上的高瞻远瞩和在具体工作上的“四到位”是确保我地区流动人口整体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短时期得以振兴,“双飞跃”目标得以实现,工作水平得以不断提升的关键保证。
(二)结合实际,摸清底数,健全制度,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服务任务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要实现工作目标,必须首先对行政管理服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按照上级领导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要求,健全相关专业管理服务制度,不断夯实、规范、完善开展工作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调查摸底制度化、经常化,对地区流动人口的整体状况和计生管理服务主要对象的相关数据和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确保工作有的放矢。为此,我们调动一切力量,发挥专管员、协管员、协会会员、优秀积极分子的作用在全地区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排查,并根据掌握的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查。计生办和外来人口办公室设计制定了9中表格,按外来人口的分类、行业、居住点、工作地点等明确划分,力求流动人口数据准确真实。
二是根据市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要求,健全了一系列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工作的基础性制度,并将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思路贯穿于制度和机制创建的全过程,使机械的制度在人的创新和发展中可以不断适应情况的变化,焕发出常新的生命与活力。几年来我们建立健全了近十项基础性工作制度:
1、协管员工作制度。一是各级坚持聘用流动人口计生专兼职协管员。二是抓好协管员培训,以确保工作的需要。全地区现有各级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45名。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办理、查验登记、限期办理制度。
3、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合同制度,落实“通过本地人管好外地人”的原则。一是与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签订三种流动人口计生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二是狠抓合同责任的落实。
4、基层外管站协防协助制度。一是要求在我地区暂住、务工、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先到所在社区或村外来人口管理站进行登记,登记须出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写清籍贯、来京目的及暂住地点,办理出租房屋的相关手续,严把“入口关”。二是以登记为基础依据,及时与相关单位、雇主、房主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等;三是基层外管站协管员要承担通知属地有关流动人口和相关当事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地区计生办进行验证,或参加学习培训等职责。
5、建立孕情保健检查制度,形成了“大孕检”服务工作模式。具体作法:一是将自己的组织网络优势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设备优势相结合,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二是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心关爱育龄妇女的理念贯穿于孕检工作全过程,在孕检工作中融入避孕节育健康咨询、发放药具、法规宣传和情感交流等多项工作,形成了“大孕检”服务工作模式,融洽了双方关系;三是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漏检者到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补检??和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地区孕检工作效率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80%以上。
6、联合检查执法制度。一是检查执法经常化;二是检查执法针对性强,目标明确。针对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难点进行;三是强调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公正合法;四是协调公安、外管、综合治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以确保了执法工作收到实效。
7、双向管理工作制度(略)。
8、微机管理与基础帐册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登记统计制度。一是按照市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三级规范的要求,建立和规范各项统计基础资料。二是分省建立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数据库,方便了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
9、基础工作制度。一是做好辖区流动人口药具规划,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机,满足流动人口的需求;二是建立《生育服务联系单》制度,方便有生育规划者生育前在京的就医保健。
10、检查考核工作制度。将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地区计生工作考评之中,实行领导(企业法人)责任制。每年同户籍人口工作同验收、同考核、同奖罚。
(三)因地制宜,规范管理
基础管理与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就是抓落实;抓落实关键在于找到切实可行的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因地制宜,决定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把流动人口现住地管理落实到实处。
一是以现居住地为主,落实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村、居委会推行现居住地管理,将外来人口视同户籍人口一样管理,做到同样建卡、建帐,同时走访宣传,同时上门服务,同样纳入指标考核。与出租房主签订责任书,督促房主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定责任。如:*村古典家具一条街,过去有许多房主只顾出租房屋,而外来人口只要价格合适,无论什么样的人就可以租赁,问题不断的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地区、村两级因地制宜,及时拿出有效的措施,规范了管理,现在*村古典家具一条街井然有序,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全地区出租房屋2766户,出租房屋11149间,居住的1万余名外来人口已纳入正规管理。
二是以经营地为主,落实对市场、店铺的管理。针对我地区*市场、半壁店市场、白云市场、兴隆建材家俱城等,我们采取了地区党政领导与单位公司法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地区计生办负责对单位和公司计生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市场与各店铺逐级签订责任书,市场有一名专职计生干部对市场日常管理与指导,负责检查、督办《婚育证明》:对未持证者,及时发放限期办理《婚育证明》通知书;对市场成年育龄人员登记造册、建卡;采取集中组织或分别监督的办法,让市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检查。经过层层抓落实,这块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
三是以用工单位为主,实行“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由于我地区各中市单位、区属单位和本地区内各专业公司招用着大量的外地工,人员结构比较混杂,我们本着“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地区办事处分别与这些单位签订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纳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之中,其中计生办工作人员定期到各单位检查、督促、指导。如:去年非典时期,在各单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地区办事处从村居抽调100名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开展工作的人员到各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有40人是我们的计划生育干部,不仅做到了对疫情的控制,而且对孕情进行了排查,这样既明确了管理责任又规范了各单位的工作。
(四)依托协会优势,深化宣传服务,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融洽双方关系
勇于探索,创新务实,依托协会优势,深入开展生育文化宣传是我们*地区工作的一个亮点。为使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我们把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爱健康、关心计划生育、关注困难和需求、关怀流动人口、优化发展环境”等理念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把管理、宣传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
一是在2002年成立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基础上,5个村委会和4个中市单位分别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分会,会员达1243名,其中党团员占20%,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通过协会为流动人口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利用我地区“人口培训学校”和各单位多功能学习活动室,请市区计生委领导、专家教授指导、咨询、讲课,各单位还定期为流动人口举办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培训班,用播放光盘和流动人口现身说法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了外来朋友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三是利用各村的良好条件,组织外来流动人口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如:北花园村组织的流动人口协会书画比赛,有20余名外来流动人员参加了比赛,其2人作品获得了3等奖;*村每周举办一次我爱家乡流动人口歌咏比赛和组织市场流动人口开展沙弧球、台球、舞蹈等健身活动,增强了外来朋友的身心健康。
四是地区办事处及时和各工地单位联系,先后在田华建筑五公司、白云市场等为流动人口举办了“关爱健康、相信科学”男性健康知识活动,为千余名流动人员送去了生殖健康用品、计生宣传材料和毛巾等小礼品,温暖了外来朋友的心。
五是关注流动人口的困难和需求,真心实意地为他们的生产、生活办实事。如地区计生办常年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去年9月1日,在地区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支持下,帮助200多名流动人口的子女重新走进了学校,并为孩子们购买了必备的学习用品。每逢重大节日,计生办都对流动人口进行走访慰问,并对困难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特殊帮助。今年春节前,安徽一名育龄妇女要回老家过年,由于某单位拖欠她的工资,她及时找到了流动人口协会,经过协会和劳动科协调,把拖欠的工资及时的发给了她,该育龄妇女这样说:成立流动人口协会就是好,为我们办实事。
(五)实行综合治理,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到计生、综治、劳动、派出所等多个部门,为确保工作实效,我们建立了综合治理、综合协调机制。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抓好流动人口婚姻证明关,对涉及各部门的必须密切配合,对手续不全或无手续者立即促办,并下发通知单,回原籍办理办齐各种手续。
二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协商,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排除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20__]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今年以来,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办证200人,办证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3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3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证》,做到“流而不失、动而有控”。双向反馈:即凡外出流动人口、做到定期检查孕情、环情、尤其对20-49岁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到流入地乡(镇)以上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环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双向管理:即凡需长期外出或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居民小组、街道、楼栋、物业小区等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中心户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灵通、管理到位。五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责任制,把居住地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六是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即流动人口必须先办理、交验《婚姻证明》,然后才能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其他证照。七是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均组织了以工商、公安、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一,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把面对面上门宣传作为重点,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说一句知心话,送一份宣传品,办一件实心事,解一个难心题。将计生宣传服务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内的摊点、巷道和醒目的地方刷写永久性标语,在楼栋间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我们坚持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月*日,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交流了各地的经验,部署了下一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到会并讲话,助理巡视员**作工作报告。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助理巡视员**参加了会议。
**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省流动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省内与省际人口迁移总量达到700万人左右,占全省总人口的16.5%,其中跨省务工的农民超过500万人,居全国第三位。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省今后人口迁移与流动还将进一步加大。
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克服怨天尤人,畏难退缩的无为思想,又要坚持客观分析,科学对待的求实态度,准确把握工作规律,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理念要变。要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从对流动人口的被动控制转变为主动服务,从“劳动力管理”转变为“市民化服务”。
二是目标要变。从单纯完成人口控制目标转变到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关注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方法要变。从单一管理转变为综合治理,更加注重沟通协调,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科技运用。
**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的突破。流动人口的背后直接联系着广大农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流动人口的利益,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的局面意义重大。各地在机制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握五条原则:
第一、优质服务是核心。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通畅的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体系。要努力拓宽服务渠道,为流动人口解决居住、就业、子女受教育等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二、依法行政是保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是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生育政策的保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三、综合治理是关键。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各部门在工作上互相配合、管理上联合执法、信息上互通共享、办证上合署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信息平台是依托。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监控力,增加透明度。
第五、健全网络是基础。各地要积极联系,搞好协调,主动加强与本地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聚集地人口计生部门的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域协作制度,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形成合力。
**强调,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加强领导上有新的举措: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注意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
二是投入保障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三是协作配合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强化全局观念、整体观念、系统观念,跳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局限,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融入、渗透、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社会经济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版权所有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要把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及时跟踪流动人口发展变动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关注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以及权益保障的合理需求,注重研究新情况,着力破解新难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近年来**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说,今后一个时期**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探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