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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从租住在汽车北站的农民房,到省人民大会堂不过8公里。这8公里,张武平不知曾走过几千个来回,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坐在大会堂里听市长作报告。
张武平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气质。他说,他的人生遭际就是浙江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缩影。
邮递员张武平,像只梭子在杭城穿梭15年
1998年,张武平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一名临时工。自那时起,他每天凌晨3点起床,4点准时赶到外东山弄,再用42秒时间清点装袋250份报纸,然后开始一天紧张的投递工作,直至下午4点收工。
“除了20分钟吃午饭时间,其他时间全都用在工作上。同事们都说我像织布机的梭子,在杭城大街小巷不停地穿梭。”谈起工作,张武平脸上透着自豪。刚参加工作那会,大街小巷错综复杂的门牌号着实令张武平伤透脑筋。为提高投递效率,他想过很多法子,最后发现还是“土办法”管用:请师傅把各家各户的门牌号画成一张张路线图,然后反复强化记忆。凭着这股韧劲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他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大替补”。
“大替补”的位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坐的,只有对辖区内所有道段的行走路线、用户分布都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做“替补”;“大替补”的位子也不是人人都愿坐的,因为“替补”没有固定的投递路段,只要遇到哪个路段邮递员无法出勤或是其他紧急情况,“替补”就得顶上。换句话说,哪个路段最紧急最危险,“替补”就出现在哪个路段;哪个路段没人做,“替补”就做哪个路段。大雪天,他得推着小车踏雪而行;台风日,他得挪开地面横七竖八的树枝顶风前进。
15年,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为用户着想”的人生准则。工作15年,张武平跑了15万公里,投送各类报刊邮件800多万件,从未出过一次差错。张武平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赏,被誉为“超级邮递员”。同样,他也以每月至少收到一封感谢信的方式证明着自己在客户心中的价值。
2012年3月,张武平当选杭州市人大代表。“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虽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但充其量是个劳模,要想当好代表仍需从头学起。”眼看再过一个月就要召开人代会,张武平积极参加新任代表培训,并马上着手准备建议。“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会议,但我必须要带着建议进会场。”作为杭州百万农民工的一员,他很清楚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工作生活在这个大都市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一个为他们说话的人。
代表张武平:“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正当张武平热火朝天地准备建议时,一些冷言冷语也在他耳边不断响起,有人质疑他的能力,有人以为他在作秀,甚至有人认为他“只是个举手代表”。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质疑声不仅没有令张武平气馁,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履职动力,“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当出个样子,绝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其实,熟悉他的同事都知道张武平是个善提建议、敢提建议的人。
早在1999年,工作刚满一年的张武平就直接给杭州市邮政局投递局局长写了一封信,开门见山地说:“杭州邮政一家独大,在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当时邮政系统尚未开始改革),造成一些邮递员自我优越感太强,不知道处处为客户着想,长此以往会丧失客户对邮政的信任……应该大力提升邮递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局长收到信后不仅没有责怪他“找麻烦”,还当众表扬他“是一个处处为邮政局着想的好员工”。后来,他又向邮政局领导提出了推行“无纸化征订单”等建议,均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在2012年4月召开的杭州市人代会上,张武平向大会提交了精心准备的《关于将村邮站纳入行政服务体系管理的建议》。“村邮站信报箱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也应该是杭州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和谐幸福杭州’的重要内容。”张武平说,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他深知农村寄信收信有多难,希望政府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事实上,张武平提这件建议还有一个考虑,就是便于监督政府落实,毕竟在邮政方面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自该建议交办后,张武平紧盯该建议落实情况,经常就此进行走访、调研。
正是在张武平的督促下,杭州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并提出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任务。此外,有关部门还专门下发文件,将村邮站的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
该建议的落实为张武平的代表履职生涯开了一个好头。谈及今后的履职打算,张武平说,他会牢记自己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往后会在农民工就医、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代言,“毕竟我是农民工,身边接触的也都是农民工,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心思,我都懂。”
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张武平也早早地准备好了自己的建议。“浙江省异地高考方案虽然已经出台,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杭州参加高考了,但如果他们在杭州只能上一些比较差的高中,那高考依然考不过城里的孩子,这对他们依然不公平。还有,杭州的公租房几乎都是农民工建造的,可在申请入住时,农民工群体却被排除在外,这和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应该进一步放宽申请门槛。”此时的张武平在准备建议时,显得比2012年成熟多了,建议的针对性也强了很多,他还说:“这两件建议,我会在我的任期内一盯到底,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代表的这个群体最关注的问题。”
张武平小档案
张武平,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杭州市邮政局邮递员。
会 风: “八项规定”带来清风正气
少了以往司空见惯的地毯和鲜花,匆匆赶来开会的李代表步入会场后并没有感到不习惯,反而心头觉得一阵舒坦。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厉行节约之风的确给人代会会场带来了更多的清风正气。会期时间压缩了,会场布置简化了,会议经费使用更严格了,总之,会风的转变让她觉得很是欣慰。
一般活动不得请假,不得赠送礼品、纪念品、书籍和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应该说,这是每年都有的会议要求,不过今年贯彻得更为严格彻底。同样,在会议的相关审议中,代表们也被要求不汇报本单位工作,“要讲短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与大会议题无关的话”,多反映来自基层、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审议好“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讲实话、忌空谈、少表态、多提议,在李代表看来,这才是回归了人代会的应有之义。
其实,人代会的会风转变从去年年底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就已经开始了。市人大常委会一改以往大规模的“一走而过”为精心挑选的“小型多路”模式,代表们有了更多选择,也可以在视察中和政府部门进行更好的互动,从而为人代会上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提前铺垫热身。
细心的代表还发现,今年市长的补充政府工作报告这一议程不见了踪影。不用打听就知道,这一定是改进会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电子化: 让会议更高效精简
大会新闻组是跑了多年人代会的吴记者最熟悉的地方,也是大会近300名记者的“大本营”。往年人代会上,记者们几乎每天都要跑一趟新闻组领当天的材料,在一摞一摞的文件中找自己要的那一份,有时候去晚了就只能得到“材料发光了”的回答。今年开会第一天,吴记者按照惯例熟门熟路地去新闻组领会议手册和政府工作报告,不过这回他却两手空空、无功而返。墙上贴着的通知明确告知,为减少纸质文件,实现电子化阅文,所有的大会文件都可以在代表网或公共邮箱里供大家查看下载,记者们“抢报告”的传统一去不复返。
进了小组会场,放眼望去,今年的会议桌面也“干净”了很多。往常各种参阅材料、纪念册把桌面堆得满满,有的代表团因为材料多,代表们甚至要用上了拉杆箱。这一回,轻装上阵的李代表体会到人代会推进电子阅文、纸质文件“瘦身”后带来的便捷——会前有光盘,会议期间有电子文件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参阅材料、大会的各种文件,都可以根据代表各自的需要浏览和下载。果然是“电脑在手,资料全有”。“以往会上发放的各种参考资料好是好,可是每个代表一套,拎来拎去很不方便,也不是每个人每份材料都需要。”曾经身陷“文山”的郑代表表示,“减负”后大家各取所需,轻松很多。
今年的人代会,纸质文件减少了,除了一些不宜上网的内容外,大会文件电子版都能在网上查到,纸质简报也可以在大会指定的电脑上阅看、打印。
直 播: 让人大和老百姓走得更近
人代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一直关心政治的普通市民来说,虽然不能亲临现场感受大会的氛围,但今年人代会的新闻显得尤为热闹。如果你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就能看到庄严的世博红厅里,台下代表们济济一堂,台上杨雄市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转天换个时间,出现在画面上的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作为推进常委会信息公开透明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首次进行电视直播,向全上海2300万市民传递人大一年来的履职信息。如果你刚吃完晚饭,翻开报纸就会发现,各大报的重要版面几乎都被代表们的审议风采、意见建议所占据。如果你打开电脑,东方网、新民网、解放牛网或许正在图文直播人代会的专题审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如何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如何健全……一边是代表们“毫不心软”地直言询问,一边是政府部门开诚布公地坦然应对,双方时有交锋,会场气氛热烈。要是你正看得兴味盎然,但又有事要开车出门,那也不用遗憾,打开车载收音机,东广新闻台FM90.9正在同步直播食品安全专题审议。这可是人代会专题审议首次通过电波走进千家万户,首席主持秦畅亲自上阵,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负责人一起,现场点评发言内容、介绍代表专业背景,比在网络上浏览还要“有料”。除此之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题审议还首次在法治天地频道进行了录播。
如果你是80、90后,更偏爱新媒体,那你在刷微博时一定能刷到“上海”为此次大会新开设的“两会要闻”、“两会声音”、“微访谈”等丰富多彩的内容。第二年进入人代会现场的“小布”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会议有关信息百余条,用碎片化的新闻方式解读代表履职过程、传递代表声音,图文并茂,深得人心。会中,市民政局局长、宝山区区长、市疾控中心主任还做客“上海”,和网友就大家普遍关心的养老、禽流感、地方规划发展等问题进行积极互动。
“两个月前初审时,我们提出了部分项目说明不清、部分项目预算应核减等建议,这些都在提交大会的预算草案中予以吸收,并作出了相应调整。”3月7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天,看到提交大会的部门预算草案时,海洲街道市人大代表小组的代表们除了欣慰,也显得比往年从容,“在此之前,已经审了四轮,早已对预算草案了如指掌。再也不用担心人代会上审查时间短,而且审查思路清晰,审点明确。”
“人大审了四轮,我们也进行了两次大修改,这样的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我们心里也更有底。”几位列会的部门负责人表示。
提得坦然,审得从容。这都得益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去年起试行的“渐进式”财政预算审查模式,它既是应新预算法提出的新要求所推出的新举措,更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在预算监督方面的新探索。
起自全体代表重点审查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批准的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在人代会召开前,将本级预算草案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人代会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新预算法要求延长会前审查时间,扩大收集意见的范围,让代表广泛参与、充分发表意见。要实现这一目标,原来的财政预算审查规程就得修改。”2015年8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审查规程修改问题,决定将预算草案审查提前至人代会召开前两个月,让全市254名市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部门预算进行提前审查,尤其是每年选定的重点审查部门。
2016年元旦伊始,离海宁市人代会开幕还有两个多月,海宁市250多名人大代表陆续收到了市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昌街道办事处等重点审查部门的预算草案。
1月11日,市环保局局长姚卫东带领财务人员来到长安镇,亲自向该镇市人大代表汇报环保局预算草案编制情况。与此同时,其他重点审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都上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并接受询问。
“随着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环保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适当增加与环保执法相关的资金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在对环保局的预算草案进行初审时,长安镇的24名市人大代表特别关注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中,包括了市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保洁、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服务外包费用,那局里原来的人员、经费是否已相应核减?”硖石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部分草案内容提出了质疑。
1月中旬,同样的场景在许村、斜桥、盐官等海宁市各乡镇、街道集中上演。全市15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分别对5个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草案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建议。为此,每个代表小组都形成了各自的书面意见稿,经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财政局和各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促使市政府相关单位开始了第一轮预算草案大修改。
将预算审查提前至人代会前两个多月,这在海宁市是第一次。让全市15个代表小组254名市人大代表一起提前审点部门预算,这在海宁市也是一次新尝试。对5个部门的预算草案,竟提出百余条意见建议,这在海宁市更是史无前例的。
承在专业小组专业审查
在全市代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1月26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财政预算审查工作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决算咨询小组成员,对市政府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专业审查,尤其是5个重点部门的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据介绍,财经工委的预决算咨询小组是海宁市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的专家小组,组成人员大多从事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在代表就钱“该不该花”进行重点审查的基础上,他们将侧重于“该如何花”进行审查,比如一些预算科目的编制是否符合上级政策,一些专项资金的切块分配是否合理。
曹智慧,市人大预决算咨询小组副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审查会上,她的发言针针见血:“一是审计结果和财政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于预算草案的力度还要加强。比如2015年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发现基础数据不准,存在滞留镇级财政、难以核拨下去等问题,这些都未反映到2016年该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中;二是经常性专项预算与上一年度专项执行情况对接不够;三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期40亿元,同比增长90%,增幅较大,应进行说明。”
与此同时,其他咨询小组成员也从各个角度先后提出了60余条意见,涉及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法性、数字勾稽关系的正确性等诸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梳理这些意见、建议后,正式以书面形式交市财政局和5个重点部门研究处理,要求与代表初审意见一并进行修改,并于一周内将修改结果反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对应的代表小组。
一周后,相关单位按期反馈了意见落实的情况:财政局对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90%情况增加了相关说明,细化了各地块预计出让收入,并对照预算草案和2015年度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及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了部分专项资金的安排;环保局的预算安排中适当增加了环保执法人员的工作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局对3个服务外包项目中重复计算的人员和经费作出了核减……
市环保局局长姚卫东认为:“这样的审查有‘挑刺’,也有‘栽花’,对规范我们的财务管理很有好处。”
2月2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依法对拟提交人代会的财政报告进行预审,第一轮初审和修改情况同时提交会议。
“有了之前代表和专业小组的初审,感觉今年的会前预审更有针对性,审议时也更有抓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规程带来的新变化表示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邓灿阳认为,有初审做基础,人大常委会的预审更加全面,财经工委则可以把精力主要放在初审意见未落实或落实不全面的部分内容,为常委会提供更精准的参考。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 并继续完善财政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准备提交市人代会。
合于人代会审查
3月6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开幕。在此之前,大会秘书处已将第二轮修改完毕的市本级和部门预算草案,提前10天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至全体市人大代表审查。
“两个月前初审时,我曾提出,市级财政安排11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为7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没有明确具体人数。这次提交会议的草案中,我看到已经补充了具体人数,但据我走访了解,这项惠及全市老年人的政策知晓率并不高,如何确保该政策落实到位?对该专项资金是否有绩效评价?”来自丁桥镇的市人大代表姚明祥,对民政局的部门预算草案提出了质疑。这也是他两个月来第二次就该项资金提出质疑。
“这两个问题其他代表小组和预决算咨询小组都提出过,所以从1月份至今,我们已经按照意见对预算进行了完善。”市民政局局长刘纪清显然有备而来,回答问题时底气十气,“我们将会同承保单位通过电视台、报社定期向社会宣传该政策,同时将保险宣传册发放到户,确保符合政策的老人都能知晓和享受该项政策。另外,我们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就该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为使代表审得更到位,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海宁日报》以整版图文的形式,就今年预算审查规程调整的背景、目的、变化,以及会前两轮审查、修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解读。
“原以为太专业,怕自己看不懂。经过会前的两次‘实战演练’,现在懂多了,相关部门要想蒙混过关都难。”在人代会审议时,一些与会代表又提出了新的意见建议,经大会秘书处整理后交相关部门立即研究修改,并将修改情况书面印发全体与会人员。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