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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育法论文8篇

时间:2023-02-28 15: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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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育法论文

篇1

[关键词]在家教育;教育选择自由;教育立法

王某与侯某2000年11月因感情不和离婚,经协商,孩子明明(化名)的抚养权归侯某,但事实上明明一直由母亲王某抚养。2004年6月,侯某将正在幼儿园的孩子带走,在家自行教育,一直没有让孩子入学。2006年,王某认为侯某的做法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对抚养孩子极为不利,遂上法院讨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维持父亲侯某的抚养权,同时也要求侯某尽快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此案审理的虽是父母的抚养权问题,但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在家教育这一新问题的关注。在家教育与义务教育的关系为何?是否为父母可以选择的一种教育形式?应当如何从法律的视角看待这一新的教育现象?

一、在家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homeeducation、homeinstruction或homeboundeducation),是指处于学龄阶段的儿童,不去公立或私立学校,而是选择在家,主要由其父亲或母亲进行教育和管理,接受其父母认为最适宜的教育。

在家教育最早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原是一种旨在传播的行为,而作为一场社会运动,则起源于20世纪中后期,最初的倡导者是莫尔和约翰·霍尔特(JohnHolt)。20世纪80年代莫尔夫妇出版了《在家中长大的儿童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学校》,认为“真正的教育”在强迫、高压下、竞争的学校环境中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而最文明的方式就是让儿童完全脱离学校,在家中接受教育。在家教育的先锋霍尔特致力推动在家教育作为公立教育之外的选择,主张由真实世界构成理想教室,依儿童的兴趣自主学习。

在家教育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在西方国家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争论期,其时存在主义的人文主义盛行,在家教育与反战、学生运动及妇女解放并列成为当时的反主流文化运动。著名的在家教育倡导者约翰·霍尔特及伊万·伊里奇点燃了对公立教育体制不满的火种,导致了学术界、教育界及新闻界对公立教育的鞭挞。这一时期对公立教育的批评与争论,提供了私立学校与在家教育的成长空间。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的对立期,大量在家教育案例出现,教育权的争议成为当时的重要议题,法院对于父母教育权与强迫入学法的判决结果造成了教育权在父母与政府之间的重大转移。20世纪80年代中期合作期,许多父母开始主动寻求与学区教委会、校长及教师进行合作,也有一些学区提出明确的合作政策,更多合作方案出台,奠定了在家教育的发展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强化期,随着网络系统的发展,在家教育的相关研究、刊物及教材陆续出版,一些组织相继成立,在家教育开始盛行。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区分期,在家教育逐渐区分为宗教派别、在家教育中心(NCHE)及坚持教育理念的全国在家教育协会(NHA)。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家教育在西方国家呈快速发展趋势。据美国家庭教育调查(NHES)统计,1999年,美国在家教育的适龄儿童约为85万,占全美学龄人数的1.7%;到2003年,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统计,全美在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从幼儿园到12年级,5-17岁)达到大约110万,占同类在校学生人数的2.2%,四年间增长了29%。[1]美国在家教育法律保护协会(HSLDA)认为在家教育的人数还会增长。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丹麦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在家教育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过程,至今已形成为一种特定的与学校教育并行的教育形式,数量呈稳定上升,并形成了全国性的互助和资源网络系统。

二、在家教育的法理基础与法律规制

在家教育的法理基础是父母教育权的理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享有一定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普遍承认的法律原则。根据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3项的规定:“父母有优先权利选择子女的教育方式。”1966年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第3项也规定:“本公约各缔约国应承诺尊重父母及法定监护人的自由,使其能为自由选择公立学校以外符合国家最低教育标准的私立学校,并确保子女接受符合其信仰的宗教及道德教育的自由。”进一步将父母的教育选择权确认为两个方面:一是为其子女选择非公立的学校,另一个则是确保其子女所受的宗教和道德教育与其自身信仰一致。至于父母是否有权选择在家教育以替代正规学校教育的问题,国际人权法没有确认,因此,这样一项权利是否存在主要是在国内法中决定的事情。

教育法的法理看,由于教育乃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立法授予政府权力,以强调一定年龄之学童就学,如无特殊理由,父母不得有所异议,[2]强调国家的教育权。而在家教育则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1972年,美国第一宗在家教育判例——尢德案出现,此案涉及到美国境内一支基督教的特殊族群——阿们宗派(Amish),他们坚信现代文明将使人类生活堕落,因此在美国各地过着工业革命前的纯朴农耕生活,并坚持其子女念完八年级即应辍学回家接受父母提供的职业教育,以应付未来的农耕生活,此举被认为违反义务教育法而遭威斯康辛州政府。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州固然有教育权,可以强迫学生接受基本的教育,但州的教育权必须与父母的教育权取得平衡。由于阿们宗派所提供的职业教育并非不适当,因而州政府宣称的利益受损并不明显,故判父母胜诉,为在家教育争取到合法地位。

但法院也指出,此案的判决是基于对阿们宗派宗教自由的尊重,仅适用于传统孤立的社区,并非确认父母可依自我的信仰为子女安排教育而完全不顾州政府的规定。因此直到1980年,美国仍有30个州不承认在家教育的合法性。但作为要求教育多元化、自由化、民主化,尊重父母教育选择权的一项教育改革运动,在家教育此后得到了迅速发展,经过短短13年,到1993年,全美50个州均将在家教育合法化。其他国家的在家教育也经历了类似的从不合法逐渐到合法的变化过程。

国家在决定是否允许在家教育的时候,不仅需要在国家教育权与父母教育权之间取得平衡,还必须在父母的教育自由与儿童的权利之间努力取得平衡。父母虽然在如何教育他们子女的问题上有免受国家干预的自由,但国家也有义务确保所有儿童接受能够促进“谅解、宽容、友好及在自由社会过有责任感的生活”的教育。[3]因此,父母的选择自由与儿童探索多种观点和思想的自由之间也存在一个平衡的问题。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决定了在家教育是否合法,也决定了国家对在家教育进行何种程度的监督。

三、在家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在家教育在我国属于新现象,也未形成如西方国家那样的潮流或运动,但侯某案的发生以及此前的上海孟母堂事件都传递出一个信息,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选择的重视,在家教育问题必须得到重视。侯某抚养权案审理的虽是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但因该案中考察抚养权归属的主要依据是侯某实施的在家教育是否有利于明明的身心健康并能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是简单以在家教育是否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来决定抚养权,还是对侯某的在家教育成效进行实际客观评价后再做出决定,既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也提供了一个审视在家教育法律地位的良机。转考察在家教育的合法性,可以从法律和宪法两个层面进行。在法律层面,由于本案发生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前,因此应以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作为判断依据。1986年《义务教育法》有两处规定与本案有关,分别是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以及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形式为“入学”,“学”可以是公立学校,也可以是民办学校,但不包括家庭;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唯一合法例外是“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此时由父母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予入学。由此,明明属于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果他属于法律规定的“疾病或特殊情况”,可以由其父亲申请免予入学。但本案中,明明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疾病或特殊情况”,其父亲也未提出免予入学的申请,因此,其父亲侯某的在家教育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

若从宪法层面分析,我国宪法在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明确将教育子女列举为一种权利,但这不意味着父母教育权没有宪法依据。因为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并不代表着宪法不保护。如现行宪法也没有列举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但并不代表我国宪法就不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4]61父母教育权作为一种自然权利,是先于国家而当然享有的权利,即使宪法没有明确列举,国家也必须给予尊重和保护。而且根据宪法第4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协助儿童实现其基本权的父母,也理应具有教育自由。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本身并不排斥父母的教育权,也不必然排斥在家教育。

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我国宪法权利需要部门法细化和实体化的状况下,父母教育权的具体范围须从《义务教育法》及其他的法律规定加以确定。而我国无论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还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都只是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入学接受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必须使其子女按时入学”,并未向父母提供选择在家教育的自由。对于这种状况,有研究者指出,有两种解决办法的途径,一是根据宪法来修改普通法律,使在家教育具有合法性;另一种则是努力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寻找解释的空间,保持法的安定性。而解释的空间则在于,现行义务教育法虽未明确将在家教育列为例外,但也未明确排除。因此,如果在家教育达到了相当于学校义务教育的标准,就应具有合法性。[4]64-66

本案中,法院最终选择从判断侯某实施的在家教育是否对明明的身心健康有益作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法院在经过审慎的调查后,承认父亲侯某自行实施的在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故判父亲侯某可继续其抚养权。但仍指出,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宪法对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家庭教育虽然对学生个体更具有针对性,但毕竟不够系统和全面。家庭、学校应互相配合、密切联系,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因此要求侯某应当尽快解决明明的上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

因此,到目前为止,除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父母作为例外,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未赋予父母选择在家教育的自由。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选择多样化需求的日益增强,借鉴发达国家的教育立法经验,也有必要对父母的这种选择给予重视并保留可能的讨论和认可空间。

[本文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助课题“受教育权利研究”(项目编号:200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NationalCenterforEducationStatistics.HomeSchoolingintheUnitedStates:2003[R].WashingtonD.C.:DepartmentofEducationinU.S.A,2006.

[2]秦梦群.美国教育法与判例[M].台北:高等教育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62.

篇2

由于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学生的交际水平,因此,教师在法语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向学生介绍法语的文化背景,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法语文化,熟悉中法的文化差异,如果教师只关注单词和语法结构,会极大地挫伤大家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学生表达自身的法语思想学会在适当的场合运用适当的法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指出学生的问题,尤其是文化方面的,适当罗列一些日常生活的例子,让学生了解法国人说法语的习惯,这样能够更形象生动的展现出中法文化差异,学生能够准确恰当地说出法语,避免只讲述法语语音和词汇的情况。此外,教师应该多比较中法文化,增强学生对法语文化的敏感性。

2.教师应持续进行法语教学学习

教师应该不断为自己充电,进行法语学习,尤其是文化方面的变化,日常积累时不能只上升法语基础方面,应该重视法语文化方面,多阅读这方面的小说、多看这方面的电源、多听这方面的音乐、多关注这方面的网站等等,总之,让自己爱上法国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法国文化,在课堂上能够更好地向学生展示,提高学生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3.法语课堂上多进行法语语境训练

为了锻炼学生的能力,可以以课堂讨论的方式,讨论的范围主要是法国文化方面,这些也是学生关注和感兴趣的,刺激他们多说,还可以模拟法国的日常生活场景,用法语展现出日常生活,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既掌握了法语,也熟悉了法国文化,此外,还能够发现学生身上的文化问题,及时纠正,效果显著。

4.要求学生课后多了解法国文化

课上,教师可以播发一些积极向上的法国电影和音乐,提高他们的法语文化素养,教会学生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掌握法语学习方法,这些是书本上学不到的,需要学生慢慢领悟,但是由于课堂上的时间有限,只靠课堂上的有限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此外,由于课后的时间比较多,教师多鼓励学生阅读法国书籍,书籍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特点等等,还要多看法国电影、多听法语音乐、多浏览法语网站等等,此外,教师可以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课下以组的形式查找资料,并进行整理,上课时按组进行汇报,这样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国文化的了解,并且还提升了表达能力,总之,通过这种多途径的学习,能够让学生感受法国文化,深层次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进而提高自身的法语能力,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语法上比较中法文化

由于两个国家的文化不同,导致这两种语言的语法句子结构不同,汉语中很多句子没有主语和谓语,但是法语句子中必须有主语,这充分显示了两种语言的差异,尤其法语重形式的特点反映了法国民族文化,因此,教学中比较法语和汉语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

6.结束语

篇3

"轻负担,高质量"是目前学校教育中的中心环节,同时,它又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是比较困难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课堂的教育效率不高。教育活动本身可以是一种精神性的生产活动,沿用经济学的概念可以将教学效率表示为

教学效率=教学产出(教学效果)

教学投入

而教学投入的直接表现是师生双方时间、精力的投入,可见要提高教学效率,先有教师的教是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学生的配合,而这两者结合的好坏,就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

二、研究的目的: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是从宏观角度入手,改变传统的教育方法,运用现代的教学方法,变原先教师学生的单向交流模式为教师=学生的双向交流活动,在教师"教好"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学生学的积极性,实行教法,学生的整体化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效率。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

1、教学活动的成效首先取决于教学中人际关系的正确处理,教学中正确的人际关系是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这是交往双方各以对方活动来调节自己的活动,使双方的活动不仅是同步的,而且是高度协调一致的关系,因此,必须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2、教学活动的协调性取决于教学双方共同遵循学习的规律性,在遵循学习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教依据学,要学教于导的相互制约性,教师的教只有依据学习规律才能对学生的学习发挥主导作用,学生的学习只有在正确的指导条件下,才能有效地发挥主动作用,获得最佳效益。

3、教学是一种人际交往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经验的传递使学生头脑中建立起一定的心理结构。

四、研究的内容与操作程序:

1、建立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陶冶功能和启迪功能。众所周知,人生存在社会上,就必然要受到一定社会关系的影响,"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情境教学,是教师寓教学内容于具体形象的情境之中,如榜样作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课内游戏,角色扮演,诗歌朗诵等等,这些都会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暗示作用,通过它来陶冶人的情感,净化人的心灵。

情境教学中的特定情境,提供了调动人的原有认知结构的某些线索,经过思维的内部整合作用,人就顿悟或产生新的认知结构,情境所提供的线索起到一种唤醒或启迪智慧的作用。比如还处于某种问题情境中的人,会因为某句提醒或碰到某些事物而受到启发,从而顺利解决问题,因此,情境教学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适应能力。

2、情境教学法的使用:

①为学生创造愉悦轻松的体验。教师在注意肯定思维的"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这样就可以使学生把思考和发现体验为一种快乐,而不是一咱强迫或负担,教师要在轻松愉悦的情境或气氛引导学生产生各种问题意识,展开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寻求答案,分辨正误。

②要在师生的互重互信下充分发挥学生的自己性。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情境教学的基本保证,只存师生间相互信任和尊重,教学活动才能顺利展开,而也只有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自我评价"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新精神,才能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

③要注意调节学生注意力,使他们达到集中与轻松并存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暗示学生称为"创作力的假消极状态",这时,人的联想自由驰骋,情绪随意起伏,感知在暗暗积聚,技能在与日俱增。

3、坚持"自学"与"导学"相结合:

①"自学"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是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核心,后以在教学中,一定要强化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创造条件让学生动运用多种感知器官自主地学习。可以适当地指导学生进行"自读、自问、自查、自测、自结"。

自读自问主要用来预习新课,在自读的基础上可进行几个自问:如:①文章的段落如何划分?②段与段之间有何联系,有何标志?③课文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精采的语言?④从这篇范文有哪些是值得借答的?"自查、自测、自结"主要用于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为了进一步解决文章的重点难点,读者讨论预习和教师提问中的各种问题,也是同学检测自己能力的时候。学生在这里既可以使自己的设想答案得以肯定,又可以解决许多不能解决的问题,用于自我总结。

②"导学"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教室就好比是一个舞台,教师在这儿兼任"导演"和"演员"的重任,在这里,教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才能和主演表赋,彻底提"满堂灌"的困境。

①善于课堂提问: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课堂提问是集体学,习中引起互助活动的刺激,它有利于学生之间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A、分析教材,受教材要求为教学问题,语文教材常将教学要求编写成课后思考题,这些思考练习题,问题性作业表明了教材的重点、难点,教学中扣紧这些设计问题情境。

B、分析学生,教学者应从学生的角度设问,估计学生掌握新知识可能出现哪些不懂的问题,善于在教材的重点或懂理不学不透的地方设问。

C、要注意分层提问,要注意不同的教学对象的提问的侧重要有所不同,不能对好生差生问同一个难度的问题。

②要善于提出学习要求,善于指明重点。

教师要善于根据课文的不同特点,提出具体的不同的要求,每一次提问都

必须以落实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为要旨;要结合教学内容,针对教学的重点,难点精心设计几个关键性提问。

③要善于组织讨论与评讲小结。

教师在组织讨论时,要对讨论哪些问题,用什么方法讨论作具体指导,指导完毕后,要进行必要的评讲小结,给学生以肯定自我的机会。

4、建立立体化的教学结构。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现象,这个现象不应该局限于课内,这应该与课外、校外相结合的,与将教学外向纵深延伸,向课外延伸;培养出开拓型,创造型人材。

①教育目标要立体化。

在德育方面,不仅要培养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的品质,还要培养他们科学的价值观,在智育方面,不仅要培养他们学习的应用能力,还要培养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体育方面,不仅要使他们有健全的身体素质,还要培养他们为人类解放奋斗的精神。

②教育途径的立体化。教育途径要多渠道,除课堂教学外,还要进行课外教育,如开展第二课堂,开发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举办各种讲座、竞赛、展览等,还可以进行校外指导,由家庭、社会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卫生等方面的教育。

③教育方法的立体化。在目前的信息时代,应充分利用电教媒体,有效地使用电脑、电视、录音、录像,甚至电脑等媒体教学,使教学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直接表现各种事物和现象,充分感知教材,还可使抽象的东西受成具体的东西,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以上各种研究内容表述为程序为:提问校内第二课堂

自学导学讨论情境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小结校外

(课外)(课内)(课外)

五、研究的方法:

本课题准备采用比较法,因为比较法可以把所研究的个别事物,纳入广阔的背景中,从而更好地提示教育有普遍规律。把所教两个进行班分别列为实验班(初二(3)班)和对照班(初二(1)班),并分别把两个班的同学划分为A、B、C三档,以实验班的B档同学为实践研究的基准点,进行实践研究。

六、研究的效果及对效果的分析:

实验前实验后

A档平均成绩

B档平均成绩

篇4

(一)确立学校德育目标

1.将高远的志向作为德育培养的目标。志向主要指的是一个人内心对某一事物或者目标的向往,并为这一向往而付诸努力的过程,能够突出展现学生对未来美好生活不断追求的一种积极昂扬的精神。高远的志向,不仅能够体现现代社会的内在层次性,同时还能够体现时代具有的前瞻性特征。因此在德育教育理论发展中,要将自强不息、不懈努力、奉献祖国等作为培养学生高远志向的主要内容,使得学生能够怀有远大抱负。2.将高雅的情趣作为德育培养的目标。情趣是一个人拥有的情调趣味,或者是这个人内在的情意、志趣,高雅的情趣和低俗的情趣对于一个人道德影响巨大。高雅的情趣是积极的、文明的、健康的,与现代社会发展的科学性和文明性相得益彰,同时也与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相符合。因此,在德育教育理论发展中,要明确地将培养学生高雅情趣作为办学目标之一,积极开办学校礼仪教育、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志愿服务活动等人文娱乐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健康审美观,增强学生对美的理解和欣赏能力,从而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创造美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养成高雅的情趣,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的同时,也能将未来的世界创造得更加美好。

(二)明确学校德育内容

学校德育内容的明确要求学校能够充分利用学校的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促进其在教育理论中的发展。1.物质文化资源层面的利用。物质文化主要指的是学校的建筑设计、空间设计、人文景观设计以及园林绿化情况等所展现的风格形态。一个学校的文化水平和文化样式主要通过物质文化资源呈现出来,因此可以说,物质文化资源是学校文化存在的基础。只有对学校的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才能够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凸显出学校本身及学生的自身道德价值取向。由此可见,学校德育的建设离不开物质文化资源的建设,学校应从各个场馆、校舍、广场、雕塑等文化建筑开始,丰富学校精神内涵,营造良好的学校文化氛围,使学校德育能够充分融于教育理论发展之中[3]。首先,在建设学校场馆及校舍等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将古典因素与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的方式,展示学校浓郁的人文教学氛围,更新陈旧的配套设施,营造出新的教学精神风貌。通过建立学校博物馆、陈列馆、纪念园等能够展现学校发展历程的馆区、园区,充分凸显学校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优秀文化传统,同时有效促进学校文明的继续传承。同时,学校还可以在本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的优秀内涵,进一步丰富学校的文化底蕴。学校广场的建设也是有讲究的,可以在广场的适当位置设置一些与学校校训、校风等密切相关的雕塑,凸显学校文化主元素,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另外,还可以通过积极成立心理咨询室、网络实验室、自动录播室、演奏厅、体育馆、创作室等能够充实文化内涵的专用教室,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德育情操,为学生的德育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其次,还可以对校园内的植物种类、园林广场、道路建筑等命名,充分展现出学校办学的“生态文明”、“和谐开放”、“开拓创新”等价值追求,例如可以将学校的主要道路命名为“致远路”、“求实路”、“思源路”等,将学校的主要建筑物命名为“格物楼”、“育才楼”、“知行楼”等。另外还可以在学校办公楼、行政楼以及宿舍楼等楼梯间的墙面上张贴一些能够展现学校校训、学校精神的名人格言以及学校美术班学生的毕业创作作品等,同时也可以在教学楼的楼梯间墙面以及教室墙面上将一些能够体现学校优良学风的人生格言、励志格言等张贴上去,通过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时刻陶冶学生以及教师的情操,从无形中帮助学生塑造高尚的人格,树立高远的志向[4]。最后,学校可以通过提倡学生对校园环境进行自主设计,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将学校的德育办学理念很好地灌输到学生的思想理念中,形成学校与学生在道德精神层面上的统一和融合。2.精神文化资源层面的利用。精神文化资源层面主要包括学校发展历史文化的沉淀、学校校训以及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首先,一个学校可以将其办学的理念浓缩在校训之中。校训能够很好地将一个学校的办学传统体现出来。校训不仅是一个学校文化与历史的积淀、人文精神的高度凝练,更是校园文化与教学理念的体现。校训作为校园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在制定校训时应该结合校园文化突出校园特色。以某高校的校训为例,“饮水思源,宁静致远”。该校训主要蕴涵三重含义,自强不息、精忠爱国、勇于承担。这种校训不仅能够激励师生的爱国情怀,更他们让对未来怀一种积极宁静的心态去创造。这对于学校、对于师生都是有积极的作用的。其次,历史是学校的根,文化是学校的魂,学校应该传承历史,丰富文化。将学校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断地挖掘出来,建设以校友名人榜、校史课等为重点的课程,打造具有校园文化特色的文化品牌,突出体现老校的文化韵味,扎根文化基础,进一步发挥出文化的励志、继承作用。另外,还可以通过建设校史陈列室,将校园风云史、传奇故事以及名人校友提词等呈现出来,同时还可设置贵宾接待室,接待一些外宾或是历史研究人员。再者,还可以修建一些名人墙砖,将对学校有贡献、捐助者、优秀师生以及杰出校友的名字刻在墙砖上,介绍其光荣事迹,表彰其精神,让师生以此为榜样。除此之外,还可以开设相关的校史教育课程。把校史中经典的故事、人物事迹提炼出来,编排整合,作为教育新生的入学课程,为新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激励学生传承优秀的文化。最后,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一个学校办学的核心和信念所在,体现了一个学校的办学方针及灵魂,是一个学校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以某高校的办学理念为例,“发展教育”,该教育理念总的来说,囊括了四个发展观。即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观、综合且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增长极限观。从理念的操作层面来讲,可以将学生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尝试发展、自觉发展以及超越发展阶段[6]。但就学生个体而言,“发展教育”的理念应该重点以学生为核心,让学生做到不断地挖掘自我、超越自我。从一个新的起点出发,去尝试、去发展、最后超越自我,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创新发展,达到学校教书育人的目的。

二、学校德育在教学实践中的发展途径

(一)构建学校德育教育体系

首先,联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种力量,建立起开放的德育体系。在学校方面,要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来统筹领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小组应当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德育处领导、团委领导和年级部主任等。在社会方面,学校应该充分利用政治资源、法律资源、科技资源、环保资源、军队资源等,促进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发挥作用,如可以聘请法律专家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等。在家庭方面,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学校开放日、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互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到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中来。其次,将团委、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三股学生自治力量联合起来,建立起学生德育管理的自主体系。依靠团委、学生会和社团委员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三者对学生事务的管理协调作用,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德育教育工作中来,通过自主策划、组织和实施一些大型活动,如读书会、人文沙龙、体育竞技、艺术展览、志愿服务、科技大赛、暑期实践等活动,将德育教育的理念融入日常学生活动中。此外,在学生自主组织的学生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学校行政人员的管理协调作用和教师的指导作用,要鼓励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形成全员参与德育教育的局面,将德育精神普及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个角落,促进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构建学校德育办学模式

1.架构学校德育教育管理平台。学校德育教育要发挥学校德育教育管理平台的作用,就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在教师管理层面上要建立起三级平台的管理架构。第一级平台以班主任为核心进行班级管理,第二级平台以年级部为核心进行年级管理,第三级平台以学校德育处为核心进行全校范围的管理。三级平台协调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学生进行自我德育管理。要尽量避免包办式德育教育,重视激发学生自我德育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在学生管理层面上要建立起由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联合管理的学生自我德育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学校中学生自治的各个组织,如学生会、团委、学生社团、学生协会等为主力,立足于学生的利益,在学校的指导下和教师的协助下,进行德育教育工作的自我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相结合,共同促进、共同进步,有利于学校德育教育的成功开展。2.营造学校德育教育资源网络。德育网络营造的关键在于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学校、家庭、社会等都是德育资源的重要来源。首先,在校内资源方面,要充分重视校训的作用,注重校训的内涵,将勇于承担、自强自立、精忠爱国等理念融入校训之中,通过校训感染学生;此外,编写相关读本,讲述校训精神、学校历史等等,作为学生德育课程的必读书目。选拔德育骨干对校训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校训解读课堂讲解研究成果也是发挥校训作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其次,在学校推进德育主题教育,可包含多个主题,如责任意识教育、法制知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感恩父母教育、爱护环境教育、公德意识教育等等。最后,将家庭和社会的德育资源与学校的德育资源相结合,建立起德育资源网络,让德育工作在家庭和社会中持续开展。3.铸造学校德育教育特色品牌。首先,要重视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心理辅导活动和心理知识培训活动。依靠学校负责心理教育的专职教师,建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打造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其次,要重视学校师生的身体素质,规范体育锻炼活动和课间操活动,在体育锻炼活动中锻炼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团队意识,增强他们的体质,打造有学校特色的阳光体育;最后,注重学校德育主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其时效性,打造有学校特色的德育教育。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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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式上:以身作则,讲究规范,以德化人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理论比较全面、系统。他不仅强调对幼儿的教育务须抓住时机,还强调在教育方式上应当以身作则、讲究规范、以德化人。颜之推指出“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暗化,自然似之。”

就是说,人在成长时期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善于模仿他人行为。作为家庭教育中担当“教师”职责的父母,如果不严于自律,不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则难以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难以为幼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因此,根据颜之推的观点,作为家庭中的长辈应该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要以身作则,懂得“身教重于言传”的道理。讲究规范也是颜之推家庭教育理论的重要内容,他认为儿童是学习语言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教他们学习规范的语言,掌握标准的语音。颜之推十分重视幼儿时期的语音、语用、语法、语义等方面的规范学习,他还强调对幼儿进行规范性语言的教育将直接影响儿童将来的学习,而且在幼儿的语言发展中父母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颜之推对幼儿语言规范学习的相关研究成果在今天的儿童学习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孩子没有经过正规的普通话训练,以致成年后难以矫正其不规范的发音和语词运用。这就启示我们,作为父母在家不仅应该懂得规范语言的学习对幼儿的成长的重要性,还更应该为幼儿提供一个规范文明的语言学习环境。此外,在如何培养幼儿的问题上,颜之推主张“以德化人”,即以儒家孝悌为中心的伦理道德教化儿童。颜之推以“教妇初来,教之婴孩”为例来表明要把子女教育成有封建思想道德的人,就必须以道德教化之。但颜之推一再强调在儿童的品德塑造方面最重要的不是长篇说教,而是有效的长者示范。也就是说在教化子女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过程中,作为父母应该注意自己的言与行,为子女做出良好的表率。通过这种长者示范,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

教育策略上:严慈相济、爱教结合、环境熏陶

前已述及,颜之推主张在具体的教育方式上采取的是以身作则、讲究规范和以德化人。然而,在中观策略上则主张严慈相济、爱教结合和环境熏陶。颜之推在面对子女教育上,特别注重把勤于督导与慈爱结合起来,他认为“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也就是说,严格的家庭教育才能使子女成材。颜之推进一步认为,幼儿无知无识,他们通常是根据父母的呵责与赞许而决定其行为是可行还是不可行。此时,如果父母放任自流,任其发展,那么孩子容易形成傲慢、自大;如果父母只是一味严加呵责则容易丧失孩子的主见和自我行为能力。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当注意到其行为对孩子的导向作用,分清爱与严的关系,否则会导致两个极端:一是父母对子女的过度关心、过分溺爱,养成孩子常以自我中心行事,而不顾及他人感受;二是导致过度专制,由于父母过度严厉的教育方式令孩子自感没有自由。

因此,父母在教育子女时一定要注意严慈相济,融爱于教育中,在教育中传递爱。当然,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持一致的教育观念也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不仅不能使孩子产生正确的是非观念,反而会相互消减教育的影响,使孩子无所适从、不知所向。除此之外,颜之推在教育孩子的策略上,还强调环境熏陶的重要性,认为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极大。他指出,“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人在年少的时候,心神还没有定,与关系较好的人在一起,熏陶渐染,潜移默化,其言笑举止,虽然无心学习,却自然相像,何况是有意学习的那些较为明显的操行艺能呢?由于处于幼年时期的儿童,其心无杂念,容易受到身边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与品行端正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自己也耳闻目染,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反之,自己也染上恶习,甚至走上邪路,这就是“必慎交游”的道理。

教育内容上:自立自强、虚心务实、立志向上

颜之推的家庭教育具有明确的教育内容,其主要集中于培养幼儿的自立自强、虚心务实、立志向上。在培养幼儿自立自强方面,颜之推指出“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当自求诸身耳。”因此,他警戒子孙不能成为“上车不落则著作,体内何如则秘书”式的社会寄生虫,而应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激起了我们对当今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反思。当前,由于一个家庭大多只有一个孩子,以致于大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有过度保护以及宠爱、溺爱等成分,这不利于孩子将来独立面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与问题。除了要培养子女的独立自强之外,颜之推还强调养成孩子虚心务实的好习惯。他指出“夫学者,所以求益耳,见人读数十卷书,便自高自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人疾之如仇敌,恶之如鸱枭,如此以学自损,不如无学也”。

篇6

传统的语文教学方法多以传授现成知识为主要目的,视学生为单纯接受知识和记忆储存的容器,因而主要是注入式教学法。它的特征被概括为“三中心”,即以教师为中心,教材为中心,课堂教学为中心。其致命弱点是:强调教师如何去教,束缚了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忽视了学生在教学这一特殊认识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新时期广大语文教师正是以纠正这种错误偏向为突破口,进行不断实践,创造出许许多多富有时代色彩的教学方法。对此进行综合考察发现,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

1.强调教与学并重

新的教学观念认为,学生也是教学方法的主体,教师的教法归根到底是通过学生主体活动来获得效能。学生这种主体地位的确立,引起人们对学法和学法指导的重视。许多语文教师都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教师引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从而使学生学会学习。象钱梦龙教师的“‘三主’‘四式’语文导读法”、魏书生老师的“课堂六步教法”等,既重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索的精神。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生的学法,也是教师教法的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是给学生现成结论,而是给学生激励、点拨、启发、引导,教会学生如何学。教和学不是割裂的,而是统一的,是教学并重。强调教与学的辩证统一,既重视教师教的方法,也重视学生学的方法,这是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的首要特征。

2.注重智力与创造力的培养

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是以发展学生智能为出发点,它的核心是发展学生的创造力。为创造力而教,为创造力而学,是现代与未来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规定。广大语文教师顺应这一社会发展的要求,把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创造力放在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位置。如陈钟梁老师的“问题教学法”、洪镇涛老师的“语文教学八字法”等等,都是通过创设一定的情境和活动,激发和引导学生积极思维,主动探索、发现,尽量地发展学生认识的可能性,提高学生的智慧潜力,培养他们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进行研究、探讨和创造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和创造力是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的基本特征。

3.突出教学方法的情趣性

教学方法本身具有“刺激”功能。它的用途不仅在于传授知识,还在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引起他们对解决各种问题的兴趣,刺激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积极的参与意识,变苦学为乐学。同时,还十分重视学生的学习情绪、体验在学习中的作用。在教学中教师创设一定的情境,或利用一定教材内容和艺术形式,使学生通地体验客观事物的真、善、美来陶冶性情。比如李吉林老师的“情境教学法”就是借助各种手段,让学生在一种愉快的环境中充分调动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和谐作用,造成一种最佳的心理状态,发挥学生潜力,高效率地学习,从而“带来儿童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的协同发展和令人愉快的效果”。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和情趣生活是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的一个显著特征。

4.重视教学方法的综合优化

传统的讲授法、谈话法等都只是一种单一的具体方法,教师在教学过程的某一阶段单独使用。从整体观点看,传统教学方法的单一性,难以适应当代语文教学任务的多方面性和综合性。因此,教学方法必须由多因素构成,使具体的不同的教学方法按教学的需要和一定规律排列组合,使之互相取长补短,以发挥整体综合效应。如黎世法老师的“六课型单元教法”、上海育才中学的“八字四步教法”等等,都是把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方法。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的这种“整体化”特征,使其与传统教学方法的单一性、具体性区别开来,成为自身的又一重要特征。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会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教学方法进行新的探索,但就宏观而言,以下几方面值得注意,它们将是未来语文教学方法发展的大趋势。

1.追求教学方法运用过程中的教学民主性

教学方法是一种教学主体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教学方法主体(学生和教师)间相互作用表现为两者之间对教学方法使用和控制的互动性。师生都有主观能动性,他们互为认识的主体,他们互相认识、互相合作对教学方法的实践和运用起决定作用。教学方法主体间的互动性使人们认识到只有当师生配合默契、合作和谐时,教学方法才能最有效地实现“教学相长”。而教学主体间相互合作和谐则表现为教学方法运用过程中的教学民主性,即师生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民主合作精神的发扬,能促进教学方法更适用于学生创新和探求能力的培养。魏书生老师民主化教学的探索表明,师生之间相互作用的和谐性,直接影响教学方法运用的效益,乃至影响整个教学效果。因此,探索如何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创设融洽的民主气氛,追求教学主体相互作用的和谐性,将是今后语文教学方法研究的主题之一。

2.重视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协调发展

教学方法研究十分关注智力因素在学生智能发展中的作用,而对教学过程中的情意侧面重视不够。近年来,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对非智力因素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认为人的意志力、兴趣、情感、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对学生能力和智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时期语文教学方法开始重视非智力因素对学生智力活动所起的动力、定向、维持和强化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教育观由“智能教育”向“人格教育”的转变和人们对语文学科人文特性认识的加深,人们会更多地关注语文教学方法的情意性。这一点我们会从于漪老师的情感教学中得到启示。可以说,如何使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实现理智和情感的统一,是今后语文教学方法研究的又一重要课题。

篇7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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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法制教育的重视不足法律基础课尽管都写入了独立学院的教学计划,但学生必修课时、开课时间等都比较短,学生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已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第一步,但仅仅依靠课堂上的法律知识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教材内容涉及法律知识比较少,应用性不强。

1.2师资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独立学院的法制教育并非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而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专业法学教师或党团管理人员兼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二是部分聘请的专业法律教师由于数量较少的原因,同时还要承担本专业的教学任务,难以肩负全院的法制教育。

1.3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一是教学方式单一。法制教育必须重视理论性和实践性并举。但是,在目前的独立学院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授课内容缺乏有针对性的案例分析,从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难以获得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很难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最终忽略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二是考核方式单一,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开设一门课程,考核方式主要是笔试,考核内容还停留在法律的纯理论知识上。

1.4参与度差独立学院现行的法制教育停留在课堂教育层面,缺乏实践性,因此,参与人员除了授课教师外,就是学生,没有相关专业人士的参与,法制教育的参与度较差。同时,枯燥乏味的教学内容很容易导致教、学双方参与积极性不高。

2独立学院法制教育模式创新

2.1全员参与,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和教育过程中应该成为特色鲜明的一项重要工作,身处于教育环节的每一个人都应当参与到其中,树立法制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理念,认识到法制教育在独立学院高等教育当中的重要地位,发挥自身作用,为法制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动力。第一,开设专业课程。独立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上,应将法制教育作为独立学院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在学分的设置上予以侧重。同时,在课程设置上必须体现实践教育内容。第二,独立学院的学生管理队伍,如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和辅导员队伍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时,应将法制教育贯穿其中,成为一项常规学习内容,开设针对这些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课程,以提高其法制教育水平。第三,作为接受法制教育主体的独立学院学生,应积极参与到法制教育过程中来,加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探索和实践有效的自我法制教育和法制学习方式,培养法律意识,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2全过程参与,开辟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独立学院在教学理念上重视实践的理念有助于法制教育实践的开展,其独特的教育理念也有助于法制教育实践方式的践行。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第一,在进行法制理论教育的同时,运用丰富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第二,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致力于将理论授课转化为实际运用。第三,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第四,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

2.3全方位参与,让法制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生活独立学院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组织较为完备。应当在这些组织的活动开展上进行积极引导,将法制思想、法制意识和法制学习贯穿其中。第一,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活动开展时,可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检验法律基础课学习成果。第二,可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第三,积极与地方法律机关联系,联合开展“阳光法庭”等学校、机关合作的法制教育。第四,结合学院园区教育管理“六进”工作,独立学院的法制教育也应逐步深入园区,围绕同学们身边的事、身边的人,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将法制宣传和法制学习向园区内的学生们普及。开展诸如“预防销售诈骗”、“警惕电话讹诈”、“如何依法维权”等宣传学习活动,有利于建设园区文化的同时,将法制观念和法制教育深入人心。第五,积极开创内化式法制教育方式。将法制教育与校纪校风教育联系起来,协调统一。校园内部要有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的风气,并以人性化的制度方式体现,切实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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