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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市低保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1-31 13:58:0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乡镇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乡镇城市低保工作总结

篇1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13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源军子”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民政办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民政办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办结合我镇实际,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特困供养工作

(一)东岳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及消防改造。

一是东岳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于2021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完成招标,2020年12月进场,总工程投资55万元。改造内容主要是包括厨房及储物室的适老化造,公共卫生间的的改造以及主楼住宿房间的墙面刷新、浴室改造、阳台护栏安装等。二是东岳镇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总资金为25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底完成财评,拟于2021年1月完成招标。该两项项目的实施极大解决了特困人员的养老问题,改善了集困人员居住条件和的生活水平。

(二)东岳镇特困人员常规救助。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管理工作。目前我镇特困老人63人其中集中供养供养18人,分散供养45人,对象每人每月按标准进行生活补助,且账目完善,有发放底册。同时按特困救助要求,2020年为我镇特困老人进行医疗救助人135人次,资金8.85万元.

二、城市、农村低保工作

按疫情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工作程序,同时扩大了大病对象救助范围,2020年我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实现民生兜底,新增低保50户1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84人,低保调标21户,42人其中建档立卡17户35人;截止到2020年12月我镇共有城市低保户2户,4人,农村低保户310户,446人。实现应保尽保。

三、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东岳镇东岳村日间照料中心、八面稻香湾养老服务点,团结养老服务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为我镇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人5000余人次;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持续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700余人。三是完成2020高龄补贴970余人发放,发放补贴金39万余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4人,慰问金额0.4万元,走访困难老人1人,慰问金额0.05万元。

四、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始终是我镇工作的重点;一是全镇现有残疾军人14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带病回乡36人,复员军人16人,参战人员42人,铀矿开采人员1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43人,烈士子女1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放。二是我镇十分重视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政策法规,努力做到退伍军人及家属和接收单位“双满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做好公益岗位的申请和通知工作,我镇现有涉军公益性岗位5人。三是完成东岳镇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5村1社区及镇上均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并协调县退役军人局资金1.5万元用于我镇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氛围营造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场所建设。四是我镇于2020年3月完成全镇退役军人781余人的大走访并完善其一卡一档和建立台账。五是2020年为我镇793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八一慰问金。

五、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为实现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我镇一是以提高火化率、查处乱埋滥葬为抓手,对全镇殡葬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了火化率100%;二是我镇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户长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实现广泛宣传,三是我镇2020年为164人上报办理免除丧葬费17.96万元。四是我镇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2020年骑龙公益性公墓现已完成提档升级工作,东岳社区大湾仙鹤林公墓已进入施工阶段。

六、临时救助工作

我镇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简化疫情期间申请流程,同时结合扶贫走访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要求镇村干部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截止目前,我镇全年累计临时救助69户19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9.943万元,其中急难型救助8户23人,救助资金3.66万元,为特别困难急难救助家庭申请慈善会救助2户,慈善救助资金总计3万元,及时有效缓解了因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了“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

七、残疾人工作

(一)残疾人办证工作及量服工作

2020年以来我镇残联一是为150余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申请,发放残疾证111本,为27名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申请了办证补贴。二是对量服平台1018名残疾人信息进行了更新、录入,在12月上旬对残疾人享受资金进行了完善。

(二)残疾人补贴工作

一是为全镇重度残疾人356人申请并发放了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发放资金34万余元,二是兑现了全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1人,发放资金23万余元。三是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26人金额2.97余万元。四是为14名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1.5875万元。五是帮助全镇有就业创业条件的14名建档立卡残疾人申请、发放了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4万元,完善了相关资料。

(三)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康复工作

一是为42名残疾人申请、发放了轮椅5个、其他辅助器具38件,二是为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申报了假肢安装补贴及4名瘫痪残疾人申请了狮子会捐赠的电动轮椅4辆;三是为全镇白内障患者出具证明20余份,为7名患者进行了白内障手术补贴,为26名肢体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申请了居家托养;

八、村级建制调整

我镇严格按照洪雅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经过前期摸底调研、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范程序,依法操作,稳步实施,快速推进,全镇由原来的98个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成64个村(居)民小组,调减34个,减幅34.7%。精简了小组个数,整合了产业发展资源,降低了运行成本,实现了产业调大、布局调优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了并组工作任务。

篇3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篇4

(一)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软硬件建设,热情为老年人为服务。

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aoyao1”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民政局重点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民生保障方面

(一)城乡低保工作。按时发放低保金,上半年,全州农村低保对象17.53万人,发放农低保金2.87亿元;城市低保对象6.13万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农转城5.54万人),发放城低保金1.62亿元。

(二)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人口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48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59.7万元;实施急难救助60例,发放急难救助金90.68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三)特困供养工作。目前,全州有特困供养对象5698人,共发放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4050.5万元。

(四)残疾人帮扶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照低保保障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其他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为低保困难残疾人30514人,发放生活补贴2021.9万元。

二、基本社会服务方面

(一)扎实推进项目招商和建设。以“黔西南州养老产业示范园”和“安龙养生谷”等项目为载体,开展园区招商工作。开展“运营团队招商”,投入世行贷款资金,对州内已建成的养护楼、闲置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采购设施设备,完善机构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引进运营团队轻资产入驻运营管理。

(二)扎实推进老人和儿童关爱救助工作。认真落实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政策,共为全州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1566.44万元,惠及全州4.85万低收入高龄老人。按时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的标准,共为633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436.57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救助政策,及时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共为符合条件的129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548.3万元。

(三)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认真落实省、州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民政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项目县市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800张的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已完成投资60万元。

(四)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余人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0余人次。持续开展2021年“寒冬送温暖”救助专项行动,共救助108人次。实施2021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宣传和第9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扎实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严格审查婚姻登记申请材料,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截止6月30日,共办理20013对婚姻登记,其中结婚登记15930对,补发结婚证1310对,离婚登记2498对,补发离婚证275对。离婚对数与去年同期4817对相比,减少2319对,降幅48.14%。

篇6

一、__镇基本情况

__镇所辖2个社区14个村委会,106个自然村157个村民小组,20__年末总人口9364户34723人,其中农业人口6158户28695人,农民人均有粮369公斤。年末农村经济总收入11607.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512 元。20__年末全镇有农村低保对象3505户11203人;有城镇低保对象 280户580人。

二、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 为了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建立了灾害紧急救助机制

2.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组。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20__年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及慰问款10000元,重点慰问五保户、高龄老人,特困户、同时安排棉被300床发放到各村用于慰问特困群众。 已全部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对全镇救灾救济款物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提高了救灾款物的发放透明度。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我们从九月三十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核查和扩面工作,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评议核查。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3户11人,农村五保户1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到目前为止,我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 182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60元。截止11月,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50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09.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2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746.7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 168 人其中集中供养 6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6.1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75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1、灾后民房修复工作。

一年来我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使农户民房受到一定损失,民房受灾农户436户20__人,受灾民房1717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及时准确的核报,现已得到救助 436户投入资金 72205元。现已兑现到农户手中。

2、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20__年累计受灾农户2124户10195人,田地受灾总面积 634 公顷,成灾面积 353公顷,绝收面积93.4 公顷; 造成经济损失350 万元。灾情的及时核报使灾民损失降到最低。

3、认真做好救灾救济粮发放、棉被发放工作

认真做好春夏荒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粮12.15万公斤,得到救助农户3000户次14400人次。发放救济棉被300床,发放衣服 300套,蚊帐500个,得到救助五保户166户,孤儿34户,其他特困户100户。

(二)、低保工作

1.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对全镇3505户11203人农村低保户和280户580人的城镇低保户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救助。切止20__年11月止共发放各类资金共 947.4077 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按时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

认真做好五保户温保工作,全镇供养五保户168人,发放月人均生活补助8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金16.1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城镇低收入困难居民、城镇居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镇康县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采取按季申报发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他们能够看得到病、看得起病20__年全镇共得到救助758户758人,发放救助金40.4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下,“八一”期间认真组织村干部走访慰问退伍军人380户发放慰问金7600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1、认真做好小乡干部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年发放小乡干部定补33336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全年火化尸体15具,其中处理无名尸30具。

(五)、老龄工作

1、20__年末全镇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3874人,占总人口的9.56%,城镇老年人533人,其中男性289人,女性244人;农村老年人3341人,其中男性1553人,女性1788人。百岁老人3人,其中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五保”老人166人,“三无”老人8人。

2、认真做好60周岁-79周岁以上农村特困老年人助医助养金发放工作。20__年度共走访慰问助医老年人 47人发放助医金6400元,同时为全镇300名80周岁高龄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3、百岁老人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镇有百岁老年人3人,现已领取生活定补3人,月人均生活定补200元全年共发放百岁老年人生活定补10600元。现已入户发放到位。城乡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已发放结束,全年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按月人均20元算全年共发放长寿补助金8540元。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社会救助工作压力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的资金较为短缺。随着要求享受低保的人数越来越多,低保资金有限,审批的条件较为严格,从而引发了未享受低保人员的上访现象。

2、乡镇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各乡镇、

乡镇民政所长大都形成身兼数职,即要抓好政府中心工作又要抓好民政工作,所以不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民政工作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进展。

主要表现在民政工作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足;民政硬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开展;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基础差等原因,功能还有待完善,等等。对此,下一年我们将认真面对困难并加以克服解决。

3、民政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给予增加编制。二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民政工作任务加重,民政工作经费呈现严重紧缺现象,上级下拨的各项资金没有配套的办公经费,而各项资金属专项费用,这就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步民政工作计划

1、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每年的5-10月份我镇洪灾和旱灾时有发生,冬季春荒救济工作量大,民政所干部克服人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和县民政局救灾股领导形成合力,深入村组,实地踏看,切实掌握好第一手灾情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以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2、抓好灾民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作,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得到进一步保障。

3、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对评议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保证低保专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实抓好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篇7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篇8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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