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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创建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2-28 1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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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创建工作计划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强基固本、提供支撑。

二、任务目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十二五”伊始,全省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省有400-5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300个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0个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社区数量覆盖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20%以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区十三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度的任务是: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申报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其余十一个街道办事处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创建程序

(一)安全社区分为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安全社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的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申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后可继续申报国际安全社区。

(二)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

(4)其他有关要求。

(三)申请省级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应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向省安监局提出评定申请,由省安监局组织现场评定,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省级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申请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应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在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递交创建备案表时一并报省安监局备案。申请评定时,由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经专家组组织现场评定,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全国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五)申请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经区安监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市安监局印章,向省安监局备案后,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提出创建申请。经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现场评定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标准的,颁发“国际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全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中“四个创建”之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落实责任和措施,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为鼓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示范社区的评选作为“四个创建”之一给予表彰奖励;省、市每年的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只在取得“安全社区”牌匾的街道办事处中产生。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紧紧围绕“推行放心消费,建设美好”的主题,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紧贴社情民意,强化企业自律,突出区域创建,在各类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消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365行动”,努力营造“天天安全、天天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365行动”,全区参创的市场、超市(商场)先进示范率均不低于20%;街道办事处参创率达100%,创建放心消费先进示范街道、社区(区域)10个;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达80%以上;消费者申(投)诉率达100%,申(投)诉处理满意率保持90%以上。全力争创省级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创建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市场、超市(商场)。重点督促和引导各类市场、超市(商场)做好以下工作:

1、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创建标志和创建承诺牌,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100%。

2、依法经营。市场经营主体合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严格按照核定项目和许可开展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诚信自律,兑现服务承诺。

3、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和餐饮消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把商品(食品)质量准入关,对入市商品(食品)100%索证、索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做到资料归档规范有序。坚持计量管理制度,实行商品(食品)明码标价,杜绝短斤少两、虚假标价、虚假打折、虚假广告、销售过期变质商品(食品)等欺诈消费行为。建立健全问题商品(食品)召回、下柜和退市制度,对报损销毁的不合格商品做到有鉴定、有记录、有台帐、有结果。积极引导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备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加快建立农副产品定期检测和结果公示制度。

4、健全消费维权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消费纠纷调解室等平台建设,推动机构、制度、人员“三落实”,做到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投诉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100%,处理满意率达90%以上。规范消费维权投诉处理台账。

(二)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各街道办事处重点围绕省、市创建考评体系要求,做好特色性放心消费区域创建工作。一是创建滨湖新天地、南湖水街餐饮娱乐等“月光经济”示范街。责任单位:永安、金山、湖滨街道办事处。二是创建商贸、金融示范街。责任单位:王陵、和平街道办事处。三是创建市场物流示范区域。责任单位:七里沟、火花、苏山街道办事处。四是创建矿大、管道、侯山窝等示范社区。责任单位:翟山、泰山街道办事处。其它街道办事处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365行动”,扎实推进区域创建工作。

三、实施步骤

共分为八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上旬)。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放心消费“365行动”的具体内容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1月25日前报区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分局)。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1年9月)。各参创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区创建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创建监督员现场指导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此阶段主要提升参创企业的创建:

1、一月份主要针对元旦、春节两大节日,重点检查校园食堂、餐饮和酒水企业,保证校园餐饮安区和节日餐饮、酒水的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文教体局、区农工办,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2、二月份主要根据季节情况,重点抓好菜篮子工程,保证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供应。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农工办,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3、三月份上旬主要强化粮油、食用盐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名牌。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改经济局、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农工办,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4、三月份下旬主要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打击“黄牛”拉客和违法运输行为,确保旅游、客运交通安区。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5、四月份上旬主要加强对房地产和装修市场的正确引导和规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6、四月份下旬主要加强对垄断企业监管,提升金融、公共服务企业更好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7、五月份上旬组织农资、农机专项执法大检查,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农工办,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8、五月份下旬主要清理整顿通信、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确保投诉率下降,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9、六月份抓好绿色蔬菜工程,在辖区部分涉农街道办事处开展蔬菜、食用菌等都市农业基地建设,让更多绿色食品摆上群众餐桌。责任单位:区农工办、有关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10、七月份针对小学生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通过放心消费和小学生消费自我保护校园知识宣传,达到一所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区消协、区创建办。

11、八至九月份进一步抓好市场创建工作,利用新建、改建的一批农贸市场,进行放心消费创建和平安市场创建,改善市场软硬环境,丰富群众“菜篮子”,使群众买的舒心、吃的放心。责任单位:区发改经济局、工商分局、有关街道办事处创建办。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1年10月上半月)。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办对照市场、超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16项重点企业的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测自评和“回头看”,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

(四)检查互评阶段(2011年10月下半月)。区创建办组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区街道办事处和企业进行互查互评。

(五)整改阶段(2011年11月上半月)。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和参创企业的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六)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11月15日—20日)。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省、市先进示范企业和先进示范区域的标准,落实“五个统一”,积极组织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

(七)验收考核阶段(2011年11月底)。区创建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3个考核组,对全区申报的创建区域和参创企业进行考评。

(八)迎接省、市考核和评选表彰阶段(2011年12月)。做好考核迎检和区内表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放心消费创建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事关内需拉动和发展转型,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推进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迈上新水平,实施如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建氛围。成立区放心消费“365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各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365行动”领导小组。区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发动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利用公益广告、街道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热潮,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筑文明诚信阵地的良好氛围。

篇3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建设三力和进位创强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召开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活动大会,全面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门店要按照区文明办和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集中落实各项整治和创建任务。办事处将组织人员每月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工作促进会,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前,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区文明办。

三、考核标准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文明单位及全体市民,从我做起、全员参与、整体联动、共建共享,努力把人民路建设成为卫生示范、平安示范、服务示范、文化示范的文明示范一条街。具体考核标准详见《“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考核实施标准(试行)》。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为了保证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行业系统及“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日程,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确定专人办理业务,并投入一定经费,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创建工作出成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要在每个社区公示宜居社区创建标准,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将创建任务列入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各区工作目标并实行量化考核。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篇5

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大举措,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干净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关注民生、提高社区环境面貌,提升辖区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一)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2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13]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年终考核评比。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二)2021 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现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适宜创业大战,适宜生活居住的社区坏境,是一项重大举措,为此,社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1)、健全工作机构

平安社区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是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社区成立了社区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辖区物业,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单位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单位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库尔勒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负责包干到人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对各单位、各物业辖区、个体工商户巡查、抽查和暗访。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安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小区、个体工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精心规划社区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社区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社区理念,制定设施了《社区生态环境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风情”的生态社区格局。

近年来,我社区根据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成社区绿地绿化面积37、6555平方米。

三、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紧紧依靠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社区居民主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社区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树立公众参与意识,把“库尔勒是我家,创模靠大家”和“新库尔勒、新社区、新环境”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建立社区环保监督员、宣传员,使社区居民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创建绿色社区,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此,平安社区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居民环境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的作用,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开展爱绿护绿和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他们还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节水、节能、绿化家居等生活小窍门。在小区道路两侧和绿地上,提示居民爱护花草树木的警示牌,时刻提醒居民关注绿色,重视环保。小区内还按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企业和小区内精心设计的园林景点和休闲凉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优雅,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居民倍加珍爱的美好家园。 号召社区居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二)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

结合库尔勒市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创建绿色环境学校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

(三)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

创建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建设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三)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

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3、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

篇6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成食安办〔20*〕17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公众满意度,着力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应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压点成果。

(四)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或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100%的街道、90%的社区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辖区内各类餐饮企业重点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六)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在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锦食安委〔20*〕1号)要求,适时信息,并将的内容报送区食安办。

(八)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真实可信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促进企业自觉守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示范效应,全区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准备、应急反应、应急组织协调能力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培训、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全年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

(十一)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从20*年10月至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年10月)。部署全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8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20*年9月25日前,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食安办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应急办、区外宣办、区教育局、区统筹委、区服务委、区卫生局、*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篇7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筑牢“三无”创建基础

“三无”社区创建活动既是大调解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又是促进社区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新村街道工委、办事处把创建“三无”活动列为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摆到社区社区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实际,街道制定下发了《××新村街道2012年创建“三无”社区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为“三无”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主要从抓好三个基础开展工作。

一是正确把握形势,抓好思想基础。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村街道以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和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为契机,深入社区、深入楼幢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街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确保“三无”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三升三降”的目标。二是建立领导考核制度,抓好责任基础。街道把“三无”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全年工作考核目标,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并对“三无”社区创建工作表现较好的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力争形成“全面发展,重点培育,横到边、纵到底”争相创建“三无”社区的目标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好队伍基础。各社区根据街道下发的工作计划,及时制定各社区创建工作计划,并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专职工作者、调委会成员、楼幢长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党员干部、楼幢长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确保“三无”社区创建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

二、找准切点,抓好重点,畅通“三无”创建渠道

开展“三无”社区创建工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内容,也是广大居民提升创建和谐社会意识的根本方法。街道调委会和各社区调委会共同探讨,针对实际,不断完善“三无”社区创建工作措施,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及时化解纠纷,防止激化成效显。调委会担负着“促稳定、保平安”的重要职责,在调解工作中,我们按照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原则,高度重视对纠纷的防范处置工作,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街道和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制止,及时平息事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上(来源: )半年以来,××新村街道调委会和社区调委会受理调处纠纷180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都达到100%,同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3起。

(三)组织业务培训,调解能力渐提高。上半年,街道借着重新调解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契机,对新调整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指导,着重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技巧,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为在“三无”社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规范台帐建设,强化工作常态化。从年初开始,司法所就组织召开了各社区分管司法工作人员的会议,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讲解台帐的基本要求,各社区也及时对调解的纠纷进行登记,处理规范,并每日准时汇报排查情况,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防调结合,标本兼治,创新“三无”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街道调委会认真贯彻落实“防调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多管齐下,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做好纠纷预警工作。街道和社区调委会每周利用工作例会的机会,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分析,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化解矛盾纠纷,并对下周的矛盾纠纷进行预警分析,确保及时排查化解矛盾。

二是建立

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各种纠纷。今年,各社区充分发挥党员、楼幢长、退休干部等骨干作用,组建由楼幢长、退休干部、居民代表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大家分工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个小区有人负责、每个楼幢有人防调、每个家庭有人联系,从而有效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篇8

为进一步加快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69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海政发〔20*〕7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卫生强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卫生工作水平和人群健康状况,积极落实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直接面向居民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全面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在2010年前街道完全达到卫生强街道标准,并通过验收。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主要为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建、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台账资料和社会评价等11个方面。具体考评标准和办法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卫生强村(社区)

1、必须是已获得海宁市级或以上卫生村(社区)称号的;

2、按考核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才可申报卫生强村(社区)。

3、申报前一年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二年内没有各类传染病因防控不力,而导致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或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自评

村、社区经过自评认为已附合申报卫生强村(社区)条件的,可填写卫生强村(社区)申报表,并将自评后的资料报送街道创建办。

(三)街道创建办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创建办将对村、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

(四)卫生强村(社区)每年申报一次,三年之内村、社区必须全部达到。

(五)对考核后符合卫生强村(社区),由街道办事处命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创建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在街道“卫生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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