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3: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施工扬尘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夜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从6月8日起止7月31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
县县城区规划内和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扬尘;煤场(包括企业自备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等。
三、整治标准
(一)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整治标准
1、建设工程环保手续齐全。
2、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扬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设立隔离栏。
4、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5、地面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垃圾高于1.8米且超过3米的,必须采取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6、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7、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水泥、沙子、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必须存放在库房内;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8、合理设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高压冲洗装置,保证净车上路,并做好冲洗记录;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运输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时,必须全封闭或全覆盖。
9、土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扬尘剂等措施。
(二)拆迁施工工地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在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拆迁建筑物名称、施工单位、防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拆迁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
2、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7、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8、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三)堆场扬尘防治
1、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符合环保政策。
2、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在存放时,应采取整体覆盖或建设仓库、防风抑尘网等防扬尘污染措施。
3、合理设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高压冲洗装置,保证净车上路,并做好冲洗记录;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4、堆场地面要硬化并进行防渗漏处理;喷淋设施齐全,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周围必须建有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围墙或围挡;围墙外必须种植高大速生乔木,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
5、自备煤场必须选用煤仓储煤并进行封闭传输。
6、物料运送车辆要全封闭或全覆盖,防止抛洒造成污染。
四、工作机构
为确保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局属监察大队、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扬尘污染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更是关乎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层层包抓制,各分管领导、责任人及监察大队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群众监督
要积极组织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扬尘污染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违法企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20*~2010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确保“蓝天工程”20*年建设系统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市建筑施工20*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落实工作职责,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总承包单位负总责,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必须制订具体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建立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所有工地要认真落实防止扬尘措施,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对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覆盖率力争达到65%;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力争达到80%;主、次干道两侧的工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冲洗出工地车辆车轮,减少工程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可以洒水的拆除工程必须洒水压尘,气象预报风速达5级以上时停止拆除作业;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城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安监站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作进一步部署。提高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抓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认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为蓝天工程作出应有贡献。
2.大力宣传教育,鼓励全员参与。
各参建单位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年度***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扬尘治理工作有明显进步。各施工工地规范管理扎实推进,“黄土裸露”,渣土乱象有效遏制,泥烂道路硬化有序落实。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共有城市道路***条,施工工地***个、在建工地***个,处于土方拉运阶段工地**个。***年,***累计开展专项整治84次、巡查施工工地687次、下发执法文书478份、覆盖裸露黄土6万多平方米、硬化泥烂道路8条、督促工地硬化出入口及设置施工围挡共16处。查处“扬尘”案件478件,结案***件,处罚金额***万元,其中查处工地类案件47件,处罚金额53.25万元、“三车”类案件431件,处罚金额56.45万元。接投诉案件1080起,办结1045起,办结率96.76%。
二、工作亮点和做法
(一)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
鉴于我区扬尘治理工地多、面积大、起点低的特点,我办以专项治理为突破、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以树立守法意识为重点、以长效治理为根本。一是发挥主观能动性,24小时不间断蹲守、动态巡查。二是践行城管系统“721工作法”。“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本着服务为本的理念,下发扬尘治理宣传手册200多份。三是从科技平台,抓智慧管控。运用高科技GPS渣土车监管平台应用在执法中,利用渣土平台车辆轨迹查询,实时掌握车辆运营路线,也为追踪滴撒漏、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案件提供有力证据。
(二)强化部门联动、高效治理**区扬尘
我办对巡查中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中发现的扬尘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对接大气办各成员部门打好蓝天保卫战。新区扬尘治理工作涉及到多部门,过去各个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信息沟通不畅。现在通过通信技术,我办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联络大环保局、规建处、质监站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各部门形成合力,形成多维度监管的良好局面。***年,我办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集团等相关单位覆盖曙光大道沿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裸露黄土、渣土6万多平方米;多部门联合查处***工地内无证碎石器械造成施工扬尘。二是联合交警严查“三车”。“三车”查处是道路扬尘治理的重点,也是城市扬尘治理对外展示的窗口之一。***年执法局联合交警,开展“三车”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三车”案件382起,结案382起,处罚金额39.92万元。
(三)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年,我办查处扬尘类案件***件,结案***件,结案金额***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5件,结案45件,结案金额53万元,万元以上大案金额占总金额48.31%。二是加大处罚范围。相比去年案件类型,今年增加了黄土裸露、施工扬尘、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5中案件类型,全面覆盖所有扬尘治理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查工地施工扬尘、工地出入口污染、黄土裸露、道路“三车”,从源头抓起,多管齐下,重拳治理施工扬尘、道路扬尘乱象。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管理上还有盲区
**区辖区内面积200多平方公里,面积大,区域广,事情多,执法人员少,导致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上还存在盲区和死角。核心区域管得好一点,边远区域管理相对薄弱一些,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全时控,无断层,无盲区。
(二)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新区的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还不够完善,重建轻管。重大项建设,轻配套设施完善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新区至今仍无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厂,渣土南北调运相互回填,给扬尘治理工作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特别是拆违留下的建筑垃圾,乡村泥烂道路多的现象仍没有完全有效解决。
(三)部门联动联合执法难,机构不健全
**新区的公安、交警部门均为派驻机构,联合执法非常困难,公安、交警的人员难集中,时间难保证。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完全是城管部门唱独角戏,经常遇到冲卡、涉黑等恶势力的威胁,加重扬尘治理工作的负担。
四、下步工作打算
**年**新区扬尘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城区相比,与市局领导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面对不足求进步,面对差距求发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固强补弱,全面发展,争取更大进步。
(一)聚焦目标,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坚持贯彻各级扬尘治理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正确认识城市管理与扬尘治理的关系,树立严抓不懈的思想,创新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为创建山青水秀,蓝天白云的新区而不懈努力。
(二)加强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
克服城管唱独角戏,单打独斗的局面,推进成立一支由公安、交警、城管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
(三)加强学习,提高扬尘治理工作人员的能力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组人员的培训学习,着力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实的扬尘治理队伍。
2019年,我办按照XXX的统一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扬尘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治理标准,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扬尘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办事处下发了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扬尘治理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加大对扬尘治理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通过各种会议宣传上级关于扬尘治理的要求和意义,在开展扬尘治理的同时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办事处对工作突出,责任落实,效果明显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第一时间进行通告,加强扬尘管控,加大对辖区扬尘污染源排查力度。
三、全力做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一)明确网格员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对辖区进行扬尘污染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做好对拆迁工地的扬尘管控,我办XX村、XX庄村等拆迁工地,投资共约XXX余万元,购置防尘网,实行拆迁工地全覆盖,并设置拆迁工地公示牌。
(三)做好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近期,我办接扬尘办交办通知5个,第一时间进行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
(四)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管控。XXX按照工作安排和上级要求对辖区在建建筑工地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建工地进出场通道已按要求进行了硬化处理,环保站对辖区堆煤场所予以了全部取缔或搬迁,从源头减轻了扬尘污染。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办现阶段扬尘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牵涉公安、交通、规划等诸多部门,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办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建筑工地出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不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关键词: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
一、建筑施工扬尘的形成原因
1.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建筑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
3.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边坡、基坑喷锚施工)、土石方工程(爆破、土方开挖)、结构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现场筛砂、砂浆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
5.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等在装卸、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及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道路不平整或装载过量等因素造成的抛散。
二、制定严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措施
目前雾霾天气呈高发、多发态势,而扬尘又是引发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保证在雾霾天气出现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缩短雾霾的持续时间、减小雾霾造成的危害,建议制定在雾霾出现后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环保部门对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将应急相应划分为两个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 在二级预警时,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尽量减少室外露天作业。当达到一级预警时,除按二级预警措施执行外。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三、建立长效防尘机制
(一)建章立制、综合评价
1.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和标准,执行许可制度
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核发施工手续,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在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石方、主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扬尘污染进行评估,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其中必须包含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尘措施。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时将施工方案上报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实行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制度
根据总承包企业及土石方等相关分包单位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施工项目的过程状况,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对管理水平较高,措施完善的企业实行诚信加分,对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防尘状况较差的企业实行淘汰清除制度。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处罚制度
对已开始施工的各类在建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实行动态监管,将防尘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巡查内容,对多次出现违反扬尘防治要求的项目,制定相应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停工整改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多次因为扬尘引起群众投诉的项目要从重处罚。
(二)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组织责任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包含扬尘控制内容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做好现场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得降低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标准。
2.施工(总承包)单位扬尘控制的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扬尘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针对周边环境并结合现场管理规范制订扬尘控制的措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扬尘控制的措施,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开工前完成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堆放场地硬化,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尘措施,积极改进施工工艺、降低扬尘污染。
3.监理单位扬尘控制的责任
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对未按标准和要求执行的工程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整改或停工。
4.劳务企业防尘责任
劳务单位中的从业人员作为在建项目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劳务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宣传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使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其次,配合总包单位改进施工工艺工法,主动提升自身从业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而造成的扬尘污染。
5.监管部门的防尘责任
为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应打破部门限制。是否可考虑由人民政府组织本地住建、城管、环卫、绿化、环保、卫生、食药、交通、公安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从各自领域对扬尘污染采取多路突破、全方位管控、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有利局面。无论从扬尘污染后的应急处理,还是建立防控扬尘的长效机制,通过横向到边的部门联动,达到扬尘污染纵向到底的治理效果。
(三)施工前严格审查、施工中动态监督、施工后总结提高
项目开工前,针对现场的道路硬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存放及运输措施、土方及松散建筑材料的覆盖、车辆冲洗、现场围挡和其他针对特殊场所、重点部位的防尘措施进行逐条落实,以此作为下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该项目的防尘措施执行情况,防尘设施使用情况以及防尘费用投入情况作为日常管理的内容,将防尘设施、设备、场地布置作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内容。并建议将项目的防尘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作为创优的必须条件。对于商混企业的生产过程,可由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标准化设施规定,将防尘的硬件投入作为投产或继续生产的前置条件,生产过程中可参照施工项目执行动态管理。
施工过程结束后进行防尘综合评价,将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齐备、防尘费用投入到位、防尘效果较好的项目进行通报,加诚信得分;反之则扣减诚信得分。将多个项目因为防尘较好而加分的企业建立良好企业信用名录,将多个项目因为防尘较差而扣分的企业实行环境保护重点监控,连续监控三年的企业建议清除本地建筑市场。针对商混站,在一个生产周期(建议以一年为一个计算周期)后可按照施工过程结束后的情况进行评价,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商混企业诚信体系加分或扣分的依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领域防治扬尘、保护环境势在必行,这不仅是改善我国居民生活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国建筑行业从粗放施工到集约经营转变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大风扬尘;管理措施
东北的春秋季节普遍风大、干燥,因冰雪初融,天气寒冷,风沙较大,大部分土地还没有植被完全覆盖,极易产生扬尘,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一直是社会比较敏感的问题,政府对不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也有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所以工地现场针对预防扬尘产生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步骤。
1 建立管理责任制
1.1 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具体名单和网络附后)。
1.2 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由同志管理专款)。
1.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1.4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1.5 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1.6 指定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1.7 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1.8 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2 施工现场对防治扬尘的具体措施
2.1 松散材料扬尘的管理措施
种类:土方、石子、陶粒、百灰、水泥、石渣等
2.1.1 水泥必须设置水泥仓库,下面用木方铺防水卷材或塑料布垫起30cm,卸货时严浸抛散;或者使用密闭水泥罐。
2.1.2 砂子、石子等松散材料在现场必须用塑料布或帆布进行覆盖,随用随清,卸货时严禁抛散。
2.1.3 回填土施工时,拌合白灰与回填土时、禁止抛散,以免产生扬尘。
2.1.4 施工现场松散材料堆放处及时清理,以减少扬尘。
2.1.5 根据实际进度确定松散材料进场时间,不得进场过早。
2.1.6 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禁止产生扬尘作业。
2.2 搅拌站降尘管理措施
2.2.1 搅拌机进场前,用轻质类心板做好密闭式搅拌机作业棚,并安装好喷雾水龙头,进行定时空中降尘。
2.2.2 搅拌站内及四周操作面、道路,派专人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2.2.3 使用袋装水泥,轻拾轻放,严禁摔扔,撞击地面,引起水泥扬尘,水泥使用时拆口,不得用铁锹铲破包装袋造成浪费及扬尘。
2.2.4 向搅拌机加入水泥将水泥搬到料斗旁,将拆开的袋口朝下慢慢倒入,不得过高的倒水泥,也不得用铁锹向搅拌机内加水泥,水泥袋要及时整理回收。
2.2.5 向搅拌机倒入粉装外加剂,先提前将外加剂称量好,装入塑料袋中,再慢慢倒入。
2.2.6 搅拌站内不得存放多余的水泥,砂子,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剩余材料及时入库或归堆。
2.3 施工过程中降尘管理措施
2.3.1 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
2.3.2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必须用袋装好,然后用升降机运至楼下垃圾点,不得从楼上或升降机内直接向楼下抛洒。
2.3.3 四级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
2.3.4 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的回填土禁止抛洒,以免产生扬尘。
2.3.5 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防尘专用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
2.3.6 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降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
2.3.7 搅拌砼或砂浆时,搅拌棚外不得堆放过多水泥,粉煤灰等,搅拌完毕,搅拌站不得剩余水泥等其他材料、水泥袋绑好后及时回收。
2.3.8 搅拌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覆盖,道路洒水清扫。
2.3.9 预拌砼的罐车使用完,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上。
2.3.10 建筑垃圾装运时、如果太干,提前洒水湿润后再装车,以减少灰尘污染环境。
2.3.11 屋面焦渣运输前用水冲洗,减少运输时煤灰飞扬,污染环境。
2.3.12 其他冬季使用的聚苯板、保温板等容易碎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避免产生扬尘。
2.3.13 对装修中保护材料如塑钢门窗保护膜、陶粒砌块、加气砼砌块等,要及时清理,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2.3.14 与劳务、物资供方签订环保协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2.4 现场道路硬化管理措施
2.4.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采用混凝土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250mm,强度等级C30。
2.4.2 基坑南侧通行道路,采用混凝土将其临时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20。
2.4.3 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水池,以免泥土带入或带出现场。
2.5 现场打围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封闭作业;
2.6 施工现场出入口
2.6.1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 “七牌一图”(施工公告、企业简介、施工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悬挂“七牌一图”的围挡长度范围内设置花台。
2.6.2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两级沉淀池、车辆清洗池。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出入口固定设置2人的专人保洁组,对进出车辆及道面进行保洁。
2.7 施工现场绿化、美化
施工至±0.000待回填完工后,没有硬化的空闲场地种植上花草,以免出现大风天气,尘土飞扬现场。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8 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