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3: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我所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稽查股不定期对各股室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接到社会举报案件18件,件件有落实。同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依据有关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2、为适应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我所加强了所内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所卫生监督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同时为加强公共场所经营户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意识,提高其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我所对住宿单位、美容美发场所、自来水厂及消毒公司的从业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半年来共培训了800余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充分利用舆论与媒体的这个阵地,定期公布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消费,增强公众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截止目前,今年上半年共在《省卫生监督信息》发表工作报道文章4篇,“省卫生监督网”发表工作报道9篇、“永州新闻网”发表工作报道3篇,“宁远县政府网”发表卫生监督工作报道10篇,编写“宁远卫生监督简讯”4期。
二、严格许可程序,规范许可管理。
我所根据相关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胃事,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理,对申请资料不全的,一次性详细指导补全手续。并严格进行现场审查,由经办卫生监督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一审核签字后,方可交办公室统一打印发放,上半年,共办理场所卫生许可29宗,均严格按程序操作,无乱发证现象发生。
三、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规范全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活动,加强医疗废物、临床用血的管理。今年以来,我所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将打击无证行医、坐堂行医、游医与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结合起来,严格医疗机构的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范围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的联席长效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竭力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截至5月底,协助卫生局对628家村卫生室进行了审评、校验和换发证工作;对62家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学校医务室和4家县直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执业范围进行了监督检查;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31宗;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宗;移交公安局追究非法行医者刑事责任案1件。
2、控制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疫情,落实好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手足口”病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我所会同疾控中心、各乡镇公卫办,对辖区内的50多家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截至5月底,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对存在问题的托幼机构,下达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各医疗单位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疾病控制中心的疫情网络上报进行了检查,并及时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以确保全县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的暴发流行。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证卫生质量,对辖区内的97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针对问题和隐患出具了35份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特别注重对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突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保证了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高考前夕,宁远卫监所对县城内的宾馆酒店和三所高考考点中学提前进行了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宾馆酒店和各考点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各考点医务室的医疗安全及各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落实考前各宾馆酒店和学校的卫生安全措施,为考生在高考期间的住宿饮用水和医疗安全提供保障。
在局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共同努力下,XX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继续严格卫生许可,履行好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XX年度上半年(1-5月份),共受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申请1049份,发放卫生许可证663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0份。基于目前我省尚无统一的卫生许可发放标准和规范,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至今,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
二、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督职责。
1、食品卫生监督
按照省卫生厅及杭州市卫生局统一部署,1月中下旬开展了“卫监1号行动”,对全市的“年夜饭”经营单位及春节正常营业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43家,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0.38万元。确保“春节”、“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事件。4-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及熟肉制品业 的“两证”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201家、熟肉制品加工单位(户)43个,立案处罚17家,罚款0.43万元。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今年1月,对所有的公共浴洗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计检查浴洗单位24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3份。2-3月,对XX年度7月份首次实施的舞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共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执行5起,执行罚款0.21万元,结案率100%。
3、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上级部署,我局与教体局联合发文,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43个,责令改正31个,立案处罚12个。4月下旬,对XX年度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3所市区学校进行了定级,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其中B级1所,C级9所,D级2所,1所正处卫生许可审查阶段,暂未评级。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保障了我市中小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召开了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1月,对全市的粉尘危害企业进行了连续监督检查,重点对**、***、**等地的3家硅微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在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中2家企业均因达不到要求而自行停产,另1家在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3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0.7万元。4月中旬,我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卫监2号行动”,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非固定用工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1家,责令改正7家。
三、加强宣传,增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我局采取了送法上门活动,对市区的5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同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制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设置展版10块,接待咨询30人。连续在《**报》刊登了两期《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另外,根据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在城区主要地段开展了食品、化妆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制定并分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
在开展相关专题宣传外,我局还在《**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动态的报道。如1月份对“卫监1号行动”进行了现场报道,4月份对“卫监2号行动”进行现场报道、对市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级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都作了报道,营造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1、认真贯彻市政府杭政明电[XX]2号通知精神,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杭卫监[XX]69号),各单位都将安全生产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3月下旬,由分局长带队对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乡镇医院、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明查和暗访,并将检查情况通报了全市卫生系统。共2页,当前第1页1
2、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4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包括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卫生局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统一印制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到各单位,要求每个职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了“**市卫生系统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3、组织开展了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卫生局成立了该项活动领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卫监[XX]160号),各单位分别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重要意义。
4、按规定督促市医院将该院燃煤蒸气锅炉上报纳入重大危险源监控范围;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分别于年初和春未夏初开展了“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为主防止传染病流行的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起到良好的效果,对控制我市今年春夏季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受到了杭州市人大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将克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继续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学校饮食饮水卫生专项检查、职业病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等重点核心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并逐步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扎实巩固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全面启动实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和爱国卫生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 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13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 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 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 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以贯彻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作为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的基本动作和要求。在开展为养殖户服务活动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照“六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个人在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六条禁令》者,从严从重处理。我局设立《六条禁令》举报电话:0794-4332780和意见箱,在检疫申报点显著位置公示《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我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多次开展现场演练观摩、专家讲授活动,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检疫规程操作培训、“瘦肉精”检测操作培训、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规范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面达到100%,2013年7月以来,我局举办大型培训活动已达7次。通过培训每个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检疫、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提高了执法能力。
1. 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自2012年开展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文秘站-您的专属
现就前半年我县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副科级建制全额单位,编制39人,实有36人,拥有专业卫生监督人员36人,监督业务用车8辆(其中卫生应急专用车辆2辆、卫生监测车1辆、稽查车1辆、执法用车4辆),办公用房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900平方米,饮用水、室内微小气候等现场快速监测设备6套,摄像机、照相机等现场调查取证设备7套,现场处罚出证设备5套。办公电脑28台。
截止年6月25日,全县各类卫生监管服务对象其中:医疗436家,学校57家,公共场所137家,放射13家,职业健康检查2家,采供血1家。此外我所还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诊疗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查和发放工作,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年,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扎实推进,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联动管理,不仅有效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而且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有力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
二是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整体水平提高。
一是去年省厅为我所配备了60台办公电脑全部配置至所及乡镇一级,投入卫生监督工作一线,配备饮用水、放射、室内环境监督设备、执法记录仪和摄(照)相机等30余台件。我县卫生监督监测设备条件大大的改善。
三是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大大提升。
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监督、监测业务能力的培训。充分利用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和国家级卫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使每位监督员每年在线学习时间达40学时以上,截止目前,我所已经有30人完成了全年上级下达的在线学习学时任务。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和卫生监督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一、三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2015年上半年根据大队畜禽屠宰执法监管职能,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大队紧紧围绕市政府“放心肉工程为主线,强化执法监管和服务,突出中心和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大队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分工分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城区城郊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农村乡镇达到96%以上;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井然有序,并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为我市的“放心肉”工程建设、不合格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现有肉品经营户1250户左右(其中城区212户),生猪屠宰从业人员约3000人,屠宰企业3家。大队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对35个乡镇的所有肉品经营户及屠宰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调研各乡镇的生猪屠宰管理状况、肉品经营户基本情况、经营肉品来源、经营方式、重点乡镇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的动向及屠宰企业管理运营情况。在此基础上,摸排出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14户,分别由大队主要负责人实施监管防控,有“私屠滥宰”嫌疑肉品经营户123户,由乡镇监督分所人员和大队分片负责人共同实施一对一监管,并建立执法监管档案。建立以大队进行突击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督查、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所属区域日常监管的执法监管体系。明确执法监管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掌握有“注水”嫌疑肉品经营户动向,并进行严密防控;二是进行对有“私屠滥宰”嫌疑肉品经营户进行重点常态化监管;三是强化对监管松懈、以前有“以包代管”现象、定点屠宰场关闭的重点乡镇进行执法巡查。
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上半年,我们切实履行职能,在坚持“检查、巡查、抽查”三查制度的同时,严防工作中出现漏洞,进一步从环节上把好监管链条。全市面上在明确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我们加大了协调指导和执法知识培训工作,联合乡镇实施专项整治。上半年多次组织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公安部门、电视台开展联合行动1次,与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联合检查、突击检查60次(天),实施执法检查全区域覆盖。上半年共立案查处9起,罚没款52647.00元,没收白肉627.32公斤,结案率100%。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乡镇日常监管平均每月1200人次。对没收的白肉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的遏制了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稳定运行和肉品供应安全。
为了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有更多的群众能够了解,让老百姓能够积极参与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一是在电视新闻等媒体上对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采取登门走访、发放《守法经营告知书》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老百姓参与和支持我们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上半年共处理了14件举报电话事件。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齐抓共管,确保“放心肉”工程惠利与民,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稳定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和有力支撑。
半年来,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肉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切实解决工作上存在的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问题。针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运行中的问题和难点,建立大队十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案件会商制度、上下班制度和考勤等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着力抓好对工作影响较大的重点制度检查落实,杜绝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纪律松懈的不良作风。对全市各乡镇监督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为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队伍奠定了基础,为全市的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保障。
大队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二个“严禁”,一是严禁执法人员与被管理对象存在任何形式的苟且;二是严禁向被管理对象通风报信。案件查处过程中坚决执行案件会商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每个案件,不徇私枉法,不办理人情案。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留痕”,所有执法活动均建立电子档案,案件查处一案一卷,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了大队执法监管、执法案件查处、没收白肉登记台帐和乡镇日常监管、肉品经营户状况、重点监管对象、有“注水”嫌疑经营户状况、举报投诉记录、工作日记档案。
总体上看,上半年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有成效,有经验,但也有不足,主要是工作上开拓不够,守摊子、保稳定的思想占上风,对少数乡镇长期
累积的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照行业管理的职能,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全市畜禽屠宰执法监管面广量大,大队执法人员少,力量不足,并且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执法培训,原来的生猪办有工作人员21人,主要负责城郊区的生猪屠宰管理,现在仅有6人,负责全市的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势必给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普遍存在执法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导致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
(三)城郊区和农村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差距较大,乡镇与乡镇之间监管力度不一样等问题导致乡镇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难度大,偶有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给生猪屠宰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全面执法检查。对全市35个乡镇生猪屠宰执法监管、肉品经营户肉品来源、重点有“私屠滥宰”、“注水”嫌疑经营户动向等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执法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象档案,在此基础上一是通过走街串巷、跟踪调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全面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重点关注销售未经检疫、无证无花、证物及证花不符猪肉以及低价销售猪肉等摊贩,锁定一批非法经营户,顺藤摸瓜,顺线追查产品来源,深挖私屠滥宰窝点;二是严密防控14户有“注水”嫌疑经营户的动向,坚决杜绝“注水”肉事件的发生;三是对有私屠滥宰嫌疑的123户经营户,落实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施“一对一”日常监管,大队分片责任人对所属片区实施检查、督查,确保私屠滥宰生猪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收集、主动排查,及时发现涉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线索。
(二)、严格依法查处。紧紧围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年行动”精神,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现行为。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曝光)仍然存在的少数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食肉消费安全;
一、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后,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力度,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搞好了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了服务内容,保证妇女儿童获得法律所规定的服务,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年初召开了优生优育促进工程,这项工程主要是对孕产妇进行免费孕期检查。上半年共计减免998人。
2.上半年上报贫困孕产妇6人,共救助5人,金额6200元。
3.对辖区内的助产机构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换证工作制度校验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召开驻区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并下发相关文件。最后组织专家现场审核。此次校验共8家,最后6家合格。其余两家整改。
4.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项目”。6月初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项目工作方案》,我们认真按照《方案》精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资金的集中与管理,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精神,做好救助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刚刚启动正在进行中。
5.开展县直机关妇女病查治工作。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方案,增加了服务项目,为已婚妇女进行年度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加强辖区医疗保健机构院内感染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文件要求,我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保健机构针对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检查中大部分医院能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建立感染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反应和处理能力。大大提高了医疗保健机构院内感染的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托幼园所等卫生保健工作,保护儿童健康
自执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来,我局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区儿童健康水平。
我局积极开展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集体儿童和保教人员体检,做好新入园(所)的儿童体检和托幼园所卫生管理工作。针对近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上升趋势,我们加强对托幼园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利用两天时间分成四组对辖区内所有托幼园所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共检查100余家,对不合格的托幼园所现场进行指导并要求其整改。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1、妇幼保健经费投入不足,基础条件差,工作指标与经济状况不相适应,制约了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发展。
2、妇幼人才缺乏。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业工作人才缺乏,部分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对妇幼保健业务还不很熟练,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的需要。以致无法更好去出色完成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3、部份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差,卫生知识差及旧风俗习惯等因素制约了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计划生育宣传不够,边远山区农民对妇幼保健缺乏正确认识,对保健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5、妇幼队伍素质偏低。缺乏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妇幼保健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与上年相比虽然下降明显,但还不够理想,有待进一步加强。
还有一些县、乡(镇)、村部分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不能完成上级工作指标的需求,部分乡医不能更好地指导村医工作,缺乏收集、传送、整理各种资料的能力,致使部分乡(镇)、村资料不够完整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有关建议
(一)继续开展“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做好免费体检,免费筛查统计工作。
(二)继续开展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积极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做好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工作,使全区每位贫困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此项救助。
(三)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项目”,加大宣传,使农村每一位孕产妇都能享受此项政策,这也是民生工程的一部分。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爱卫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增强全体干部的社会公德、卫生健康意识。不断优化本单位的卫生环境,努力创建一个清洁、优美、整齐、舒适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现将我局上半年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促进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促进全民健康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爱国卫生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上半年,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教育贯穿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始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进一步增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爱国卫生有关文件、法规条例及健康教育知识;二是在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文明规范;三是通过制作、展出宣传专栏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四是多方收集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知识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并及时向干部职工广泛传发;五是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控烟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31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呼爱卫字[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安排“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并向群众宣传吸烟的危害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各办公室内卫生做到每天早晨小清理,每周大清理一次。二是办公室门和窗户玻璃每月擦一次,保持门窗边无灰尘、窗户玻璃明净。三是保持室内卫生的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五是保持墙壁、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六是保持室外环境卫生保洁、不乱倒垃圾,墙面不乱涂画、不乱张贴印刷品。发现墙面有张贴物、小广告,组织职工及时清洗干净。七是楼道、洗手间、楼梯保持干净。八是责任路段卫生保洁由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打扫。
四、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确保了实效。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卫生红旗单位及卫生科室的创建工作,使各项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同时按照县爱卫办的要求,县食药监局还购买了药物,开展了办公室“除四害”活动。加强保洁区卫生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全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整治。集中力量大扫除,对包扶的社区进行洗、刷、刮、沫活动,对保洁区暴露在外的垃圾进行打扫收集并转移到垃圾箱内,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定时、定点、定人在保洁区进行全方位的卫生保洁,确保了保洁区的卫生清洁。县食药监局领导亲自带队参与督导,组织人员到包扶区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跟踪,不留死角,严格标准,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
(二)做好行业创卫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在我局的监管服务对象群内进行了关于创卫工作的动员通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要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行整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逐条街进行检查,对几大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证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证件过期的责令停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才能上岗。加强现场核查。对后堂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冷藏、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加强食品经营场所防虫防蝇防尘设施的检查。对集中就餐点、所有学校食堂及各类餐饮店、食品店的防鼠防虫设施进行了检查,责令未安装及安装不合要求的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治。要求餐饮场所必须安装灭蝇灯,食品库房必须配置灭鼠设施,食品货架摆设整齐,食品经营场所不得暴露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防尘防蝇防虫措施,垃圾桶贴标加盖。三是落实色标管理、消毒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原料、工具、容器标识不齐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坚决杜绝厨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现象。对进货查验台账、晨检台帐、餐厨垃圾处理台帐进行检查,对餐具清洁、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在检查中要求就餐场所、后堂、库房干净整洁,无明显油污,垃圾污物及时清理,物品摆放有序。店主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五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量化分级。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餐饮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评星达标和量化分级。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悬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评定为三个安全等级:A级、B级和C级,分别用微笑、平脸和哭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以A、B、C、D 4个等级表示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进行公示,颁发信用等级牌。
爱国卫生工作经过的严格落实后,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改观,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这些成绩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立足实际,从点滴小事优越,力争把单位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和谐单位。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爱国卫生思想认识
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各族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使爱卫生、讲卫生、珍惜环境的良好卫生习惯深入人心。通过发宣传单、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开展除“四害”、预防疾病等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卫生健康意识。
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以治理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大环境整治,加强管理力度,对责任段卫生保洁工作每周派人打扫,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按照爱国卫生文件指示,认真做好行业内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开展好有关爱国卫生的各项活动;三是认真定期组织行业内从业人员进行爱国内生和国卫复审工作的学习培训,将有关要求宣传和通知到位,确保所监管行业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做到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