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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预案8篇

时间:2023-02-28 15:33: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应急管理预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应急管理预案

篇1

关键词:档案;应急预案;突发事件

档案记载着人类历史的变迁,档案也记录了人类社会财富的积累,其珍贵性不言而喻,而由于档案承载介质的特殊性,使得其容易遭受突发事件的破坏,破坏的后果就是形成不同程度的有形无形的损失。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损毁,将影响降低到最低,因此对于档案管理部门继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使得档案应急管理工作处于严格的可控状态。

1 档案部门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意义

应急预案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决定了管理部门能否有效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档案管理面对的是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具有十分重大而紧迫的意义。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包含着我们承受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灾害,因此很多国家、地区都无法躲避突入袭来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灾害,在历史上每次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都会对所在地区的档案造成巨大的难以弥补的损害。严峻的档案突发安全危机,使得档案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有能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危机既然无法避免,我就要时刻准备着,将危机对档案的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预案能够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应急管理。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管理措施,也是提升档案部门应急管理能力的关键举措。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就要求所有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在各自的管理岗位上自身的责任,进而形成统一的联动状态,共同应对。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使所有人具备识别隐患的能力,处置隐患的能力,降低隐患升级的能力。

2015年12月28日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在京举行,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会上指出,要建立应急处置管理体系,从根本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的可能性,产生危害的影响面,要进行常规性的应急状态演练,加大应急状态演练投入,进而形成应急预案的可执行性,会议提出的要求,明确了当前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的管理的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者的责任。强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记忆能够有效的保存,构建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档案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我国档案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建立的现状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档案应急管理能力已经大大加强,但是在一些环节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问题多反映在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2.1 应急预案不健全,联动性不强

部分省份及地区没有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或是现有体系形式化严重,可执行性差。南方某省在已经建立档案网站的市区,只有不足一半的市区公布了应急预案,其中还包括个别形式化的预案,可见重视程度十分有限;从其内容上来看,多集中在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的制定,而对于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没有给予考虑。

2.2 预案内容形式化,可执行性不强

从前文所述南方某省的多个市区现有应急预案来看,存在着预案内容形式化,机械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严重与实际不符,没有可执行性。从中抽查的五份市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中,几乎全部与该省的档案局的预案一样,可见都是直接在省级预案上进行了名称的修改,甚至内容都完全一样,形式主义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上表现尤为突出,甚至存在多个地区市县互相抄袭应急预案的现象。

2.3 应急预案演练效果差,没有形成联动机制

建立了应急预案后,就要根据预案的假设情境进行有目的的演练,例如按照火灾或是爆炸的事故情境,组织进行演习演练,从演练的表现上和结果上来确定火灾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部分档案部门开始定期的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且从中取得了很好的演练效果,但是部分单位仍然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没有实战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应急联动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应急预案演练不足,应急联动能力就弱,由此产生了档案应急处置实践中“不联不动,联而不动,联而乱动,联而慢动”等混乱现象。

2.4 经费保障不足,影响应急保障能力

只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才能确保档案部门能够顺利的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而保证技术和设备的有效性,满足应急预案的需要,确保保证能力的先进性和有效性。很多地区的档案部门缺少充足的资金保障,存在着设备老化,技术落后,难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对于必要管理设施没有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无法在突发事件出现时,按照预案来实施,已经出现过在发生火灾后,由于火灾报警设备和喷淋设备的失效,没能第一时间形成应急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就要求档案部门要进行多个资金渠道的投入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保证装备和物资的有效性,确保应急保障能力强大稳定。

3 档案部门应急预案管理的基本内容

档案安全是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要求。这就要求档案部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前期规划和后期实施工作。具体来说,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要建立应急管理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在组织上形成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状态;对所在地区的档案管理风险进行预测与评估,对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对于档案部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明确。

政府部门加投入,使得应急演练常规化,演练效果具备可执行性,在演练中检查预案的效果,在演练中筛查预案的效果评价条件,讲多次演练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然后进一步调整预案的可行性。

4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展望

档案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工作内容。全面、系统的应急管理机制能够确保档案部门的应对反应速度够快,应对反应结果的有效,更好的预防和应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灾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档案资源的安全,从而保证人类社会历史的延续性与文明的传承性。

参考文献

篇2

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篇3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计划或方案。2003年“非典”公共突发性危机事件发生后,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开始有了快速的发展。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都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国务院于2006 年1 月8 日颁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界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的管理权限、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政府责任、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在实施应急处置时有法可依。国务院于2006 年1 月8 日颁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界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时政府的管理权限、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政府责任、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政府实施应急处置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纲要,都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由此初步形成了我国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在这个体系框架中,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为大型国有企业不仅拥有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信息网络,而且为国民经济提供大部分的现代化装备,是科学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有数据显示,本次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灾区的国有企业损失惨重,企业职工伤亡、失踪超过3000人,直接损失达300亿元。②本文中所调研的企业(以下简称为CAC集团)是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下属的驻川单位,占地500万平方米,下设14个专业厂、9个子公司,员工近2万人,资产总值30多亿元。在汶川地震中,CAC集团企业财产损失严重,厂房和生产设备有不同程度受损,直接损失近8亿元。

1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作用

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的严重性,我国政府迅速启动了国家Ⅰ级预案,CAC集团也紧急启动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依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各级单位、各层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整个救灾过程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了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CAC集团结合本单位实际已经制定了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应急预案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截至2008年8月, CAC集团已制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22件)、部门预案(57 件)、单位预案(33个)共四个层次的应急预案130 多件(见下图),覆盖了各类突发事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图1 CAC集团 应急预案框架图*

*注:四类应急预案下共有22个专项应急预案,图表尚未一一列出。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总公司应急预案总则,CAC集团的应急预案一共分为四个层次,即总体预案为指导,在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事故灾难类和社会安全类四个分级预案体系内,又细化为防洪抢险专项预案、地震专项预案、维稳工作专项预案等等四个方面22个应急专项预案。在每一个专项预案下,又根据部门职责和管理流程细分为单位预案33个。以地震专项预案为例,下辖《CAC集团地震期间应急指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生活区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能源供安全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设备设施安全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建筑物安全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生产区治安、交通疏散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医疗救护应急管理规定》、《CAC集团地震期间食品供应保障应急管理规定》等8项单位应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各个单位在地震发生时的职责与功能,做到各司其职,有据可依。此外,在调研后我们后续了解到,抗震救灾过后,CAC集团所在的集团总部在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快了针对地震的专项预案工作建设,并逐步完善各项危机预案体系,初步建立了动态管理制度。

对于集团应急预案在此次地震中发挥的作用,笔者跟随调研组做了问卷调研,选取CAC集团300名员工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00份,回收300份,有效率为74.8%,针对“此次对于在抗震救灾中应急预案发生的作用”一题做了专项调查,数据分析如下图:

图2应急预案作用柱状图

从图中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有超过一半的员工认为应急预案发挥了很重要或较重要的作用。调查显示,认为应急预案发挥“很重要”作用的比例为28%,选择“较重要”的选择比例为34%,占全体调查人员总数的62%。因此,应急预案是在应对危机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2 应急预案的决策

建立和健全完备的应急预案只是应急管理的开端。而何时启动应急预案、该不该启动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则取决于领导者的科学决策。因为灾害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启动应急预案就具有很大挑战性。本文引入了决策可靠性分析中的浴盆曲线,③对如何科学决策、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篇4

一、为什么要制定备案管理办法

(一)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需要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确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系统细化、规范企业备案行为和环保部门监管行为,需要制定配套的《备案管理办法》。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需要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而环境应急预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 需要企业通过自身努力,不断修订完善,才能确保切合实际、有效有用。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没有开展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只是照搬照抄,或者把编制工作完全交给技术服务机构,编完以后又束之高阁,这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保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质量,将备案设置为 “非许可类审批”,或者赋予其一些行政许可的色彩,实质上是分担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着力于“准入”的监管,而对已备案的预案指导和使用不够,管理不到位。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加强和改进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通过《备案管理办法》予以规范。

(三)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实践需要

2010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预案暂行办法》)后,各地针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备案制度。但预案备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备案率不高、进展不平衡,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整体备案率不到80%,有的地方仅为38%。二是现场处置预案偏少,可操作性不强。《预案暂行办法》将环境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三类。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编制了现场处置预案,更多企业只有综合预案,内容多是原则性规定。三是属地管理不够、信息收集不全面。《预案暂行办法》将国控污染源设置为省级环保部门备案,是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开始阶段的“权宜之计”,已难以满足“属地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先期处置的要求。地方在执行时,实行分级备案的占74%。由于没有信息传递要求,一些下级环保部门无法获得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不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四是逐级备案加重了企业负担,26%的地方实行逐级备案,要求企业向多个层级的环保部门备案,不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五是分级管理要求差异大。在备案分级管理中,各地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量、环评级别、风险级别、跨区域、行业因素、环境敏感程度等进行分级的多种情况,而且有的地方是两级管理,有的地方是三级管理。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备案管理办法》。

二、制定备案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备案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参考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对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

三、备案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备案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在吸收《预案暂行办法》有关内容、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五个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一章总则。对备案管理的目的、概念、范围、原则等一般性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备案管理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根据环境风险大小实行分级管理,企业主动公开相关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基于备案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修订等准备工作进行了规定。强调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通过成立编制组、开展评估和调查、编制预案、评审和演练、签署等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预案。

第三章备案的实施。对备案时限、文件、方式、受理部门进行了规定。明确企业在环境应急预案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以及应提交的备案文件。明确县级环保部门作为主要的备案受理部门,以及备案受理部门的审查处理方式。

第四章备案的监督。对备案后环保部门的监管和企业、环保部门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环保部门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并通过抽查等方式,指导企业持续改进。还明确了企业和环保部门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与《环境保护法》四十七条第三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衔接,并说明施行日期。

四、关于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什么是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这是首次正式提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概念,以区别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便于企业和环保部门的执行和管理。

(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如何定位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重点是现场处置预案,侧重明确现场处置时的工作任务和程序,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的特点。针对是否编制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这些类别的组合方式,《备案管理办法》提出了指导性而非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建设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是针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面临的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预案,不是建设施工期间的预案。试生产期间环境应急预案,是指试生产前编制的包含了针对试生产期间可能面临的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由于试生产前可能存在环境风险评估、预案编制等难以到位的客观现实,《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参照”本办法制定和备案;而建设项目试生产与正式生产有差别,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试生产期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形成适用于正式生产的环境应急预案。

(三)备案的目的是什么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是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一种行政行为。对于企业而言,备案是为了规范编修、提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备案是为了收集信息、存档备查、事后管理。

(四)哪些企业需要备案

《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类企业要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一是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将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污染物产生量不大或者危害不大的单位排除,例如餐馆等。由于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与一般的排放污染物企业有所区别,在《备案管理办法》中用“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予以强调。二是可能非正常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结合事件案例,强调了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三类易发、多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三是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这是兜底性条款,给予地方环保部门一定的自主权。为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规定了“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五)企业如何进行备案准备

《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是对这一规定的细化,明确企业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和演练后,签署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准备期间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是备案的必要文件。

(六)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何时需要修订

《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如果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环境应急措施、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或实际应对和演练发现问题,以及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要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进行。

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按照《预案暂行办法》,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地方环保部门要指导企业及时开展评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时执行《备案管理办法》。

(七)企业应该向哪里备案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实行属地管理、统一备案,备案受理部门为县级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也需要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备案。如果建设项目试生产与正式生产情况基本无变化、环境应急预案无需修订、建设单位在试生产前提交的备案文件齐全,可以视为正式生产前已完成备案。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可以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向沿线或者跨域涉及的县级环保部门备案。

确定县级环保部门作为备案受理部门,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环境应急实际和收集信息的需要,符合“省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有助于环境应急预案由过去的“下级抄上级”、由上到下的编制方式,转变为从企业逐步向上延伸、由下到上的编制方式,有助于夯实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有助于推动基层环保部门应急管理能力的提升,也便于企业执行。

考虑到有的县级环保部门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备案需要等客观现实,个别地方具有较成熟的市级备案管理经验,《备案管理办法》还规定“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备案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地方环保部门一定的自主权。

(八)企业如何进行备案

企业首次备案时,在签署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份文件提交给备案受理部门。企业收到受理部门签章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则完成了首次备案。

当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时,也应当在修订内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不需要提交首次备案要求提交的全部备案文件,只需提交修订的文件。个别内容调整的,不需要变更备案,只需要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即可。

(九)受理部门如何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备案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受理部门就完成了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受理部门对备案文件的核对,只是形式审查,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不对这些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除了在备案受理部门办公场所“当面受理”备案的方式外,结合当前有些地方开展的网上备案实践,为减轻企业负担、适应工作要求,《备案管理办法》对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备案方式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开展电子备案、信函备案等相关工作。

(十)备案后环保部门如何进行监督

环保部门对企业备案的监督,主要包括汇总、指导、责任倒查三种方式。汇总、整理、归档并建立数据库,主要是为了收集整理信息,夯实政府预案基础。备案指导是基于提高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质量对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包括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个别重点指导,和汇总分析抽查结果进行整体指导,时间节点在备案后。责任倒查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事件调查处理范围。《备案管理办法》还对备案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要求备案受理部门及时公布备案企业名单,企业主动公开环境应急预案相关信息。

环保部门的监督,按照企业环境风险大小实施分级管理。《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环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的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保部门,重大以上报送省级环保部门。省级、市级环保部门根据掌握的备案文件实施重点监管。

针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分级,环境保护部出台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给出了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性方法,涵盖了大部分易发、多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目前,环境保护部还将出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的技术指导。实践中,一些地方也制定实施了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的文件,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备案管理办法》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可以参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十一)企业违反备案管理办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为了督促企业规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对于企业不制定、不备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行为,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规章等,给予罚款等处罚。

(十二)环保部门违反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为了规范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行为,对于可能出现的不备案、乱备案、不告知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列举,明确责任界限。

(十三)备案制度如何与其他管理制度衔接

备案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在一些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已有体现。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22号)第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时,应当提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7号)第十九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常规申报的登记证持有人和相应的加工使用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要求,相关建设项目申请试生产时,应提交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材料。未来还可以在其他文件中进一步强化。

(十四)今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如何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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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库概况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水库大坝概况

1.1流域和社会经济概况。关山水库工程位于抚顺市东洲河上游西支的峡河上,在抚顺县救兵乡原关门山村下游1.5km处,是东洲河流域综合整治的控制性工程之一,是一座以防洪、城市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养鱼和旅游业为一体的综合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有眼望及夏家两座小型水库。东洲河流域有五个乡镇,农业人口6.03万人,耕地13.68万亩,农业区近郊以蔬菜为主,远郊以粮食和畜牧业为主。年平均总收入在1亿元左右,人均收入1740元。从碾盘桥进入市区到东洲河出口是抚顺市石化工业区,右岸由上游到下游有化纤厂、腈纶厂、乙烯厂、石油二厂、市塑料厂、 阿金沟和东洲石化系统住宅和生活区,左岸碾盘村下游是醇醚化学厂、石化罐区、塔连街道、石油机械厂,两岸大中型企业24家,产值60亿元。

1.2工程和水文概况。关山水库集雨面积为135.6km2,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相应水位为177.38m,库容为4440万m3。防洪限制水位(正常蓄水位)为172.0m,相应库容为2765万m3。死水位为153.70m,相应库容为180万m3,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坝,设计坝高为41.1 m,坝顶高程为177.40m,坝长为404 m。溢洪道为开敞露顶式结构,设3孔宽8.0m弧形钢闸门,净宽24.0 m,最大单宽流量为54 m3/s。堰顶高程168.0m,正常挡水深为4.0 m。输水洞内径为2.0m,内部结构为钢筋砼衬砌,在桩号0+096.74m处有一支洞,出口用DN1.0 m闸阀控制,直接与下游河道相接。 主洞接Φ800mm供水管线,输水洞最大泄量为26.89 m3/s。关山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

二、突发事件分析

工程安全现状分析。2.1超标准洪水:水库设计防洪标准的有限性决定了水库存在承受超标准洪水的客观可能。2.2地质灾害如坝体或山体滑坡:关山水库为粘土心墙坝,运行中发生的某些自然因素或人为破坏均可能导致坝体滑坡;如遇特大暴雨或植被破坏,也可能导致库区山体滑坡。2.3渗漏失稳,如流土、管涌等:如大坝管理不善或较大渗漏未能及时处理均可能导致渗漏失稳。2.4溃坝:遭遇特大突发事件如山体滑坡、特大洪水而水库所有排洪手段均不能阻止洪水漫顶将导致溃坝。从目前情况看来,水库发生特大洪水,山体崩滑等突发自然灾害可能性较大。①关山水库属于新建水库,设计标准比较高,能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安全运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小。②关山水库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又无重要军事设施,发生战争等社会安全事件类突发事件的可能性极小。③关山水库上游无大的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因此目前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可能性较小。

三、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关山水库管理处编制预

抚顺市水务局审查

抚顺市应急办批准

抚顺市政府启动

抚顺市水务局实施 关山水库管理处实施

抚顺市政府结束

四、预案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经认真分析,关山水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为超设计洪水引起溃坝和超过设计强度地震引起的水库工程破坏二种。为此成立专门的水库工程管理处,事业编制为15人,企业编制为15人,全面负责水库的观测、巡视,收集有关气象信息,随时作出相应的应对方案。对应突发事件分级和溃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依法用红、橙、黄、蓝表示。

4.2预案启动。预案启动条件。(1)直接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并将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发出红色警报,可直接启动预案。①遭遇超标准洪水。②地震或地质灾害造成大坝溃坝或即将溃坝。③上游水库溃坝造成大坝溃坝或即将溃坝。④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大坝溃坝或即将溃坝。⑤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造成大坝溃坝或即将溃坝。⑥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及生产生活或(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会商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损失较大或一般,发出橙色或以下警报,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预案。①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②监测资料明显异常,对大坝安全不利。③水情预报可能有超标准洪水。④地震或地质灾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⑤上游水库溃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⑥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大坝溃决。⑦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

4.3应急处置

①险情报告、通报。关山水库管理处应将险情内容在30分钟内通过有线及无线电话上报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再以书面形式上报,而后视险情严重情况分每1小时或半小时内上报一次),由抚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险情进行复查,确定抢险措施,并迅速实施(当出现溃坝或极可能出现溃坝时立即上所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②应急调度。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关山水库管理处采取应急措施,如控制或加大下泄流量等。严重突发事件(如溃坝、极大可能出现溃坝、严重出现水污染等危及生命安全事件)则由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③应急抢险。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水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上下游乡镇政府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尽力避免垮坝等恶性事件发生,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险情等级,指挥部可临时成立紧急抢险组、医疗卫生组、调查监测组、治安保卫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

④人员应急转移。当水库水位进入177m危险水位,继续下特大暴雨闸门需全开泄洪,库水位有漫顶或突发重大险情发生的可能,虽经全力抢险,非人力所能控制时,关山水库管理处必须及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抚顺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实施预案,溃坝洪水淹没区域内人员和财产转移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迅速由抢险转为疏散人员和救灾指挥。通知方式:1、电话通知;2、村里敲锣,扩音喇叭;3、水库鸣空气警报器。

4.4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以处置,紧急情况得以平息,由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队伍

重点组建4支应急队伍:①专业应急队伍,由市防汛指挥部临时指派的专家组与本水库的技术人员组成,是应急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是先期处置队伍,10人左右;②半专业应急抢救队伍,由本水库中的干部群众组成,是先期处置队伍的应急抢救队伍,30人左右;③群众抢救队伍,由各镇组织的防汛常备队等人员组成,50人左右;④、武警部队抢险队伍,是应急抢险的主力军和突击力量。

关山水库建成几年以来的安全使用,为工业供水、农业灌溉、防洪、人畜饮水、水产养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随着《关山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完善实施,我们将更加关注关山水库安全隐患、溃坝事件和极端天气,更加重视水库风险管理,并相应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响应对策,最大限度地平衡水库蓄水与用水矛盾、减小水质污染风险和降低水库溃坝风险。

参考文献

[1] 蒋金平,杨正华. 中国小型水库溃坝规律与对策[J] . 岩土工程学报,2008,30(11) :

[2] 李君纯. 青海沟后水库溃坝原因分析[J] . 岩土工程学报,1994,16(6) : 1- 14.

[3] 刘杰. 八一水库溃坝原因分析[J]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学报,2004,2(3) :

[4] 邹双七,蒋开新. 桎木水库溃坝及小型水库安全分析[J] . 大坝与安全,2005,(2) :

[5] 李雷,王仁钟,盛金保,等. 大坝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M] .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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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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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300)

摘 要:近年,重特大恶性安全事件、现场操作事故等频频发生,实施运行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对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显得愈发重要,一个良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可以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事故预案应急救援工作,把“事后”的调查变为“事中”的应急处置,最终达到“事前”的预防。

关键词 :工程项目;应急管理;预案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133-01

收稿日期:2015-02-20

作者简介: 张广梅(1981-),女,江苏南通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项目管理。

从公共社会学、公共安全管理角度来看,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1] 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一、基本定义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四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二、建立制度

在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时,必须注意:(1)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2)应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3)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职工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4)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各单位及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5)发生事故,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 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6)应急救援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三、实施运行

在针对项目实施运行应急预案时 ,要科学统筹、认真落实,建议:(1)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应建立各种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队等,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本项目各类重大事故的处置任务。(2)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信号规定(标准)。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特别是:1)项目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2)信号规定。对各种通讯工具、警报及事故信号,平时必须做出明确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值班人员熟练掌握。(3)应急训练和演习。项目应急预案是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的具体行动方案。这就要求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至少组织一次桌面演练和单项功能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4)紧急安全疏散及紧急避险。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 包括友邻单位人员) 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5)工程抢险抢修。有效的工程抢险抢修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6)现场医疗救护。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特别是:1)各现场应建立抢救小组,小组成员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及一般急救技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2)如对于高处坠落、骨折人员不能随意搬动,要用担架、模板等搬运;对于气体中毒、窒息伤员,应尽快进行通风,让其呼吸新鲜空气;对发生化学中毒的病人,应在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转送急救医院。(7)社会支援。项目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四、结语

一个良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可以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事故预案应急救援工作,把“事后”的调查变为“事中”的应急处置,最终达到“事前”的预防。

参考文献:

[1] 侯琨.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应急管理能力评价研究[D]. 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9:23.

篇8

为做好交通局应急保障道路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除雪保畅工作,切实增强对冬季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道路畅通,为所管辖区域提供通畅交通服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最大程度减轻冰雪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对机场应急保障道路的损害,结合交通局下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运作、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确保在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青岛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冬季除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事业部具体负责清雪应急抢险工作任务的分配、调度和检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传达防雪信息,协调各班组切实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第一突击队(18人):

2、2、第二突击队(4人):

3、第三突击队(4人):

三、机械、物资储备

(一)车辆及设备:

现有皮卡车1台、除雪铲车3台、除雪滚1个、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4条。

(二)常备物资

已储备融雪剂20吨、防滑沙200方、推雪锨21把、扫帚30把、手套40双、标志牌10套、锥形筒100个、对讲机5个以备待用。

四、信息预警机制

(一)建立24小时雪情预警报告制度和冬季除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接到雪情或路面结冰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报告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灾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二)每天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获取准确可靠的天气信息,及时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三)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加大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胶州北站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密切注意雨雪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队长务必在第一时间把除雪防滑相关的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真实全面的了解现状进而作出科学全面的统筹安排,做到措施得当,更好的实施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本路段雨雪灾害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局养护科。

五、启动条件

冬季除雪应急预案应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或终止。除雪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负责人员应切实加强宣传和协调工作,以保证预案实施的社会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快捷可靠的信息预警机制及时了解路况信息,根据雨雪灾害情况及时决策预案的启动或撤销。

六、保畅措施

(一)在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等特殊路段路边提前储备摆放防滑沙或融雪剂,桥梁进口及上坡处设立冬季安全行车提示标志牌提醒通行车辆注意安全,做好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车辆、除雪工具、通讯器材、交通安全标志牌等准备就绪随时待命,统一听从领导小组安排。

七、工作原则

(一)可根据降雪量和路况分别启动5级预案:Ⅰ级预案:半幅通行(含双线半幅通行)。Ⅱ级预案:短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Ⅲ级预案:单线上下双向通行(长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Ⅳ级预案: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Ⅴ级预案:车辆分流(长期内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并迅速通知养护组对路面进行撒盐、喷洒融雪剂,出动除雪车。

(二)遵循“桥梁、坡道口优先”的原则,桥梁不同于普通路面,表面温度较低,积雪难以融化,极易结冰,一旦清除不及时,后期清理的难度极大,匝道弯道及纵坡较大的路段,车辆通行速度较慢,容易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一般交通事故多发生在这些路段。所以除冰雪优先考虑清除站前大道下穿桥和东外环大桥,然后向主线扩展,清除的冰雪要求不得堆放在中央分隔带,尽可能清运出主线后集中堆放。。

(四)除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所辖公路主线、匝道积雪全部清除干净。

(五)根据降雪厚度可分为微雪(积雪厚度≤10毫米)、小雪(积雪厚度>10毫米,≤50毫米)、中雪(积雪厚度>50毫米,≤150毫米)、大到暴雪(积雪厚度>150毫米)四类。除雪领导小组结合降雪量大小、持续时间等,对应安排除雪机械、人员和融雪材料,以减少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可按以下原则对应安排除雪作业:

1.蓝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厘米以上,小于5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对行车影响不大,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面积雪自然消除,因此不需做特殊处理。-5℃以下时,视情况而定,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可安排撒布车在全线进行一次大范围、小剂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剂剂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

2.黄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5厘米以上,小于10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温度在0~-20℃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每平方控制在20克以下为宜,待降雪结束后,出动铲雪车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为宜,清除路面积雪。

3.橙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0厘米以上,小于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较快,气温越低、降雪密度越大,较易板结,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铲雪车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先清除一车道、后清其余车道,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个别路段清理不彻底时采用特殊机械处理。

4.红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快,持续时间长,雪层较厚,雪厚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铲雪车、装载机及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紧急停车带积雪采用抛雪机等抛出路面以外。

八、作业程序

(一)雪天道路未封闭情况下,由小组成员在重点高危路段(站前大道下穿桥、东外环大桥处)设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二)除雪工作需要封闭作业时,必须规范地摆放醒目、齐全的标志,拉好警戒线,禁止作业人员出界作业,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雪天气巡检皮卡车辆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路面冰雪覆盖厚度(压实厚度)超过3厘米时,车辆必须加挂防滑链。

(四)在巡查过程中,车辆应行驶在行车道,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集中注意力,不许出现与驾驶无关的其他动作,副驾驶人员重点观察前方路面的积雪程度以及协助驾驶人员完成其他动作;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确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五)下雪天气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高边坡、桥涵路段。

(六)每次进行防滑处理后,必须进行防滑物资清查,并及时补充坡道、桥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确保防滑物资的供给。

(七)所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八)上路除雪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除雪人员的安全。

(九)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车辆拥堵,若发生车辆拥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向受阻司乘人员通报路况情况和除雪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和安抚,避免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十)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应急队伍保证路口、紧急停车道等清雪任务。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推雪铲,除雪车(改装雪板)将超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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