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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安全生产8篇

时间:2023-02-27 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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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安全生产

篇1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与差距,研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督办、约谈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

(五)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二、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基础工作

(六)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安办要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有关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两会”、“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

(七)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锅炉房、职工宿舍和病房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放射源、压力容器及水、电、气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强化锅炉工、水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强危房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依法行医、安全行医意识,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

(八)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实施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强化对尘毒危害严重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监管水平

(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一岗双职”,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抓好事故调度和问责,提高监管实效。同时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并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进一步调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一名局领导专抓安全生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办公会议至少要研究一次安全工作,重要节假日要有分管领导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一)加强目标考核。严格目标考核,坚决结账兑现,把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综合评先的重要条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取消其综合评先的资格。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严厉打击卫生部门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及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中的医方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强化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十三)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工作。凡是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条例》中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毒、限、麻药品及剧出入库登记手续,了解掌握其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安全防范措施。

(十四)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消防工作规章制度,提高消防意识。定期对本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建立监管台帐,做好人员密集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超负荷用电,电源、电线老化、破损、、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大型医疗设备安全用电为整治重点。加大消防投入,配置和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规范设备消防疏散通道标识牌。

(十五)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在强调人防的同时,要使人防与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对现有的防盗设施进行一次清理,不符合标准的设施,一定要更换。提高防盗报警机制,严格落实防盗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和防范。

四、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社会安全意识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紧紧抓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利机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以“安全生产月”、“安全法制学习周”、“安康杯”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文化、交通安全“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网络载体,突出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十七)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工作。健全和完善以企为自主负责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开展班组长培训,全面推进企业员工三级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及新进员工的初次上岗培训,切实提高业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和知识,从源头上遏制“三违”行为。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启动实施矿山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当前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状况。利用几年时间,依托矿冶院校,由企业定向委托,封闭脱产学习,培训地质、采矿、测量、机电等矿山专业技术人员。

五、强化应急救援,提高应急能力

篇2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xx]8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各级各类医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

2、市级医疗单位:市第一、二、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防院;

3、各县(市、区)直医疗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县直医疗机构;

4、各乡镇卫生院;

5、各县(市、区)辖区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

6、各级各类医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及设施;

7、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8、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或单位“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和医院主要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市、区)、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31日前)

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至9月底)

1、针对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医院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和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7月份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0日前,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各级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2月上旬组织的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领导和督促全市开展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3、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范围内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4、市直医疗单位、市皮防院负责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并协助市卫生局指导和督促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市卫生局联系人:蒋琴英,联系电话(传真)2331345。

2、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企业和医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4、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严格审查安全事故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篇3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步骤,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不懈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制定印发了《***县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坚持以自查为主,督查为辅,要求要摸清本底,检出成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报表和总结;在卫生系统负责人会议上,分管局长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强调。

二、序时推进,扎实开展

我局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要求的时间及步骤,分五个阶段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6月30日前制定方案,自查自纠。我局同时制定了调查表,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了结果。二是开展了行业检查。7月2日-6日,县卫生局抽调县直卫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分片对1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发区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从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医疗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汛期安全和安全保卫等方面进行了检查。7月10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督查。四是做好迎接县安委会的督查准备。8月26日,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在县安监局徐雪涛局长的带领下来我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记录,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为我局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方向。四是做好迎接上级政府的检查督查准备。五是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总结和报表,对1-9月份的安全工作进行通报。并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强调。

三、突出重点,成效明效

结合行业特点,重点对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安全的院感、消毒等方面;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配置,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电安全等方面;单位公务车、救护车的维护保养、人员教育培训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医用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电梯、压力消毒锅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医用射线、麻精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方面以及建筑设工安全、汛期安全、高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自查和督查,全系统共组成检查组24个,参加检查督查74人,检查单位24家,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24家,建筑施工安全的8家,危险化学品的20家,消防安全24家,特种设备20家。检查村卫生室130家。共排查隐患38处,分别是医疗安全8处,特种设备和重点部位13处,消防安全9处,车辆交通安全4处,汛期防洪1处,建筑施工安全3处。在大检查期间,县卫生局对违法医疗卫生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于发现的隐患,相关单位立即落实专人,确保资金到位,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以“安全生产年”为目标,从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强化排查、落实责任为措施,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冬季防火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系统内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13年9月18日

篇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市卫健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深刻吸取“3月7日市区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立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县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排查整治范围

在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点环节、“三合一”、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冬季冻裂等安全生产特点及“两会”、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卫生健康单位自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方式开展。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附件2)和“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县总院负责对所属分院开展监督检查;县卫健局将组织督查、抽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单位要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对本单位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排查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在卫生健康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卫生健康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抽查,通过调研、走访、抽查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的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各医疗单位领导干部要对照《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抓好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县卫健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相关单位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县卫健局统一部署,县卫健局综合监督股具体组织、协调,各医疗单位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县总院、疾控中心、监督所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要求,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兴师动众”。县卫健局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医疗卫生单位少检查多提醒。二县卫健局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篇5

一、督导时间

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导方式

采取自行督查与统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导分组

由班子成员带队各组成员开展检查(见附件1)。

四、督导内容

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督导组要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结合月份督导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国务院确定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各行业、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三、工作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1]11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落实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项任务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做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的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按照省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吉政发[2011]2号)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措施。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

(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三项任务

1.开展隐患集中检查排查行动。针对春季、汛期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行动,扎实开展三次集中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死角、死面,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要切实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督,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如实、准确填写、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数据。对隐患进行科学分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三)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以采煤采矿、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型乡镇企业为重点,加强检查、集中治理。对存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放过”。按照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从责任追究制入手,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2.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周密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问责。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垦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设施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坚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坚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队伍,抓好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全省农产品消费安全。

5.各单位要建立“四防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隐患的排查,对用电、防火、防盗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专(兼)职监管人员。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四)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三项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全面加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力度,延伸宣传深度,提高宣传效果,做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2.多渠道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项任务

1.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工作。突出开展以逃生为主的演练,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防范,落实群众性的应急防范措施。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覆盖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和农机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加强调度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任务措施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共识、协调行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0月)

各部门、各单位在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自身职责任务落实,同时要对下级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得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对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的单位要进行重点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省农业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省农委主任 任克军

副组长:省农委副主任 于文波

省农委副巡视员 吴国良

成员:马成武、赵继春、成洪、岳宏、侯晓华、邬晓东、麦朝、李伟华、杨海波

办公室主任:马成武

成员:姜桂琴、崔源、吴铁军、刘明扬、董广 夏、陈生、陈国宏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继续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人员,并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

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并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三)建立月调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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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局长马成武在会上简要传达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就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重要讲话。

于文波副主任指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部署,省农委作为省安委会的成员单位,配合省安委会负责全省农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从讲大局的高度,讲稳定的要求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快建立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三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力度。努力构建依法监管到位、责任主体明确、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落实任务。

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安委会的部署,今年将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严格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抓好落实,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覆盖面,着力消除死角和盲区。要加强风险点排查,确保隐患整改措施“五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落实;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准确信息;第一时间权威声音。

三是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将规划指标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认真修订操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篇8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的意见》(安发〔20xx〕5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办〔20xx〕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归口管理,集中培训,依法取证,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组织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促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采用分级培训的方式,逐级落实培训指标,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人员培训率达100%(参照职工花名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全县共培训“三级”教育人员500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人。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灾及自救知识、控制和应急知识;

(三)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对上岗职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

各医疗单位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开展职工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制定计划。县卫计委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科,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相关工作事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培训指标,制订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培训教材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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