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1:0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商家态度表现不一
记者日前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明珠及新大陆商圈进行了家电下乡宣传月调查性走访。调查发现,第一八佰伴商圈4家家电连锁卖场在家电下乡营销宣传方面,所持的态度及对应的举措存在显著差异。
在苏宁电器上海远东旗舰店与上海永乐新大陆店相对的广场上,记者第一次在上海听到有关家电下乡推广及细则的店堂广播。在该店入口处,记者看到海报架上张贴着一张家电下乡宣传的海报。在标题为《普及家电下乡苏宁优惠到家—苏宁电器2009家电冲击波下乡普惠月》的海报上,记者看到了与刚才所听到的店堂广播类似的内容。在该张海报的中部及下端显著位置,记者则看到有关家电下乡产品购买条件及补贴流程方面的介绍。
该店负责人表示,此前所听到的家电下乡店堂广播稿循环播出频率高达2次/小时;4月下旬上海地区正式启动家电下乡时,该店有关家电下乡宣传的物料及培训等较目前“更多、更密集”。
记者随后步入该店马路对面另一家属于本阜家电连锁零售商的新大陆店走访。在门店入口处伊莱克斯空调展示区旁边,记者同样看到一张有关以旧换新及高能效空调补贴,“3000万三重补贴先行”的海报挂架。
但是,在该店冰洗销售专区,记者并未“寻觅”到印有家电下乡标识的产品样机。记者询问一名促销员有关家电下乡政策及细则的问题时,该名促销员则称:“不是非常清楚。”
记者随后找到该店一名男性副店长,该店长表示:“公司并不是不重视家电下乡,不过我们门店是位于市区的旗舰店,消费群体大都是金领、白领。但是在奉贤、崇明等郊区门店我们无论是在家电下乡产品宣传及销售方面都很重视。”
随后,在该店彩电销售专区,在促销员的指引下,记者还是看到海信、TCL等国产品牌印有家电下乡标识的样机。“目前还没有合资品牌家电下乡样机,恐怕公司也没进货。”一名拒绝透露姓名的国产彩电品牌促销员告诉记者。
最后,记者进入位于两大国内家电连锁巨头同商圈的全球领先消费电子零售商百思买新大陆店走访。但是,记者在该店并未发现有关家电下乡,甚至节能惠民工程的信息。
商家建言异地补贴
家电下乡系统显示,截至6月12日,上海地区家电下乡备案网点数量已达到938家,其中市辖区达846家、崇明县92家。但是资料显示,截至6月5日,上海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仅为7932台,销售额约为1761.6万元,排在西藏、青海之前位列全国第29位。
业内分析人士则表示,在上海约517.36万非户籍常住人口中,至少约有200万来沪从业人员为外来农民工,包括短期流动人口在内,目前上海市至少有约500万的外来农民工。
该人士分析,目前,上海市已基本消除了城乡二元消费结构差异;在电脑、汽车等选择性耐用消费品方面,尚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在家电更新换代方面,“以旧换新”、“高能效空调补贴”等绿色消费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潜力。
“因此,上海市内家电连锁卖场热衷于‘以旧换新’、‘节能家电补贴’等能够直接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提升业绩增长的促销无可厚非。但是,并不是说上海家电下乡市场没有挖掘潜力。”该人士表示。
苏宁电器远东店女性副店长告诉记者:“我们很快就会在店里建一个家电下乡专厅,到时候家电下乡产品宣传及推广力度将更加明显。但是,此举对我们来说宣传推广国家惠农政策的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的促销意义。”她表示,在上海宣传家电下乡,让农民兄弟了解国家政策,是包括苏宁在内的家电零售商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当然,如果家电下乡产品可以在上海购买,在当地补贴,对于外来农民兄弟而言将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她说。
永乐电器新大陆店副店长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农民工在上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哪怕是在上海使用,返乡后带回老家,同样是一种响应国家号召,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消费行为。”
该名副店长进一步肯定了将在线网购、异地补贴等家电下乡异地购物补贴消费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范围的提议。
“为数众多的农民工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回家,在我的老家很多村庄成了老人、儿童留守村。据我了解,每年春节农民工返乡探亲大潮期间,当地家电、家居等消费都非常火爆。某种程度上说明,农村市场家电消费需求被抑制了,只能到年关等集中释放。”他说。
“假如异地消费,当地补贴能够推行的话,我相信只要监管到位,实现全国联网,堵住骗取补贴漏洞,那么肯定会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该名副店长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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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建议“家电下乡”直补制造商
【记者安也致北京报道】记者从奥克斯公司获悉,他们将向财政部和商务部提交《关于调整“家电下乡”政策补贴方式的建议书》。奥克斯空调相关负责人透露,可借鉴“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的操作细则,将中标产品享受的13%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制造商,从而拉低家电下乡产品的市场售价,提升商家和消费者的积极性。
据了解,此前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厂商和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补贴资金发放到消费者手中,手续复杂、流程长。一些农民由于无法在现场领取补贴资金,就取消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计划。而一些商家在销售相关产品时,对政策和流程的讲解难度也很大,说不清楚就会造成误会,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
热点一: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少
家电下乡政策从试点到推广至全国,很多消费者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少,建议扩大补贴范围,将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等纳入其中。
对此,王保安说,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增加了部分补贴品种。在全面落实原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并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
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是综合考虑产业集中度、技术成熟度、农民消费需求以及国家财力等因素确定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已将农民日常生活需要的10类基本家电都纳入了补贴范围。今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新增补贴品种的可行性,更好地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热点二: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
部分农民在选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提出下乡家电产品档次偏低,并建议适当提高限价。
对此,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限价是财政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消费偏好以及国家财力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实施情况表明,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
王保安指出,据调研,所谓的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主要是指彩电。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考虑到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将彩电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为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生活需要,经过充分论证,今后在确定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可考虑适当放宽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
热点三:补贴兑现手续复杂
很多农民抱怨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手续复杂,领取补贴不方便。对此,王保安表示,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完善措施。
王保安说,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创新,要把补贴资金兑付给亿万农民是一项艰巨工作。既便民惠农、又保障资金安全是政府设计补贴政策时一直坚持的原则。从执行情况看,原补贴程序严密,环环相扣,有效地防止了骗补问题。但对农民来说,确实有些复杂,有待改进。
他指出,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经过大量的调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已大幅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热点四:农村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少
很多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都选择到距离远的县城购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地区乡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不健全,但由此也带来农民群众购买和维修不便。
对此,王保安表示,我国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不健全、网点分布不平衡是一种客观现实,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改观。目前财政部、商务部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为便民惠农,招标时已经对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覆盖率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保安说,通过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很多地区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已经得到了加强,网络连接变得更加紧密。为了加强政策引导,新颁布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对各地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络给予适当奖励。
从2月1日江西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江西已在全省铺设了3388个“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基本上覆盖到了全省99个县(区、市),农民基本上可在当地的销售网点购买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等6类家电产品,同时可以享受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热点五: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
针对有关方面反映的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以及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中标价格问题,王保安也一一做出了解释。
对于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问题,王保安说,经了解,这应该是个案。家电下乡产品是招标选定的,由于要竞标,入围产品价格低于投标前同类产品价格很多,按理应该不会出现中标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的现象。
他说,财政部对媒体的报道作了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些企业搞恶性竞争,实行低价倾销。二是有的企业生产伪劣产品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扰乱秩序。对这两种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查处力度。同时,他也表示相信非中标企业搞低价倾销恶性竞争,由于成本压力,也无法长久。
而对于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中标价格问题,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的中标价格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按中标价格销售,也可以根据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调低售价,但售价不能高于中标价格,这是家电下乡的一项基本规则。目前,家电下乡补贴系统从技术上也可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家电下乡产品售价如果高于中标价格将无法登录补贴系统,农民将享受不到补贴政策,农民即使买了下乡产品也会去商场退货。
他指出,如果发现个别销售网点利用农民不了解政策,欺骗消费者,超过限价销售下乡产品,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热点六:销售网点的发票开具问题
有关方面反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利润较低,还要开具正式发票,致使部分基层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积极性不高。
对此,王保安说,销售网点开具发票必须要坚持。发票是财政补贴最关键的凭证。但由于目前基层销售网点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没有记账难以查账征税,有的税务机关采取定额缴税办法,俗称“包税”。销售网点承担家电下乡任务后,如果开发票照章纳税,利润会有所降低,因此不愿意给农民开发票。
王保安认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下乡产品卖出去了,就应该给农民开具发票,应依法纳税,这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基本义务。实际上,政府部门在产品招标设计时,对产销各环节的利润已经有充分考虑,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及各级经销商之间要合理分享利润。而且,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广大农民欢迎,经销商“薄利多销”,利润还是有保证的。因此,经营商不能不开发票,不能影响农民领取补贴和商品维修等权益。
热点七: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
针对不少媒体报道的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欺骗农民消费者问题,王保安指出,严格讲,这属于市场秩序问题,应当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
首先,要熟悉知规则,才能够服务好客户。
要抓住节能惠民政策的商机,首先就要深刻领悟政策的核心,熟知各项规则。由于节能补贴的具体操作与家电下乡有很大的差别,家电下乡是由政府将补贴直接补给消费者,而节能惠民是由政府补贴工厂,工厂补贴商或经销商,商再补贴至零售商,零售终端直接补贴给消费者的模式。它的一整套手续,要求非常严谨。而且后期会有两项的检查,一是产品质量的抽检,二是客户信息的抽检,这两项抽检的标准都比“家电下乡”更为严格。
正因为补贴方式的变化,企业对于整体操作的规则就必须要非常清楚,将政策吃透,细则搞清楚,才能够指导有服务好下级客户。否则很可能因操作流程不熟,造成无法领到补贴。因此,6月份节能惠民政策一公布,中韩科技就立即组织召开全国的销售会议,学习政策,研究具体实施的细则,就产品、渠道、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制定出相应的跟进措施,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其次,厂家要主动服务,把工作做细。
由于节能惠民的手续非常复杂,对于领取补贴的机器,从工厂生产环节开始,机器的生产日期,具体型号,库存量等等都必须要有详细的纪录。商在收到机器以后,要对每台机器做详细的入库记录,出库发货时,同样必须要有纪录,哪台机器发给了哪个客户,而且必须要开发票,还要保证发货的数据和对应的机器编号一致才可以领取补贴。可以说,每销售一台节能补贴的产品,商都需要做很多的登记手续及票据收集工作。
对于制造企业去来讲,做这些记录可能是很容易的事情,但对于商来讲,特别是中小型的商,虽然生意做了很多年,但他们的管理还是很粗放的,让他们弄懂这些规则,一是需要时间,二是很多商老板没耐心,认为太麻烦。因此,调动商做好节能惠民产品的销售,可能就需要企业多承担一些服务性的工作。中韩科技采取的措施是由工厂帮助商完成一部分工作。为此,企业在销售组织中,各地分公司增加文员的编制,为每个商配备一个文员,由这名文员去协助商做好节能惠民的手续。同时,在商上报补贴机型的手续时,由企业先进行一次自查,看商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消费者数据是否正确,然后再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以保证补贴兑付审核的准确率。
再次,通过销售政策积极促进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
由于部分地区家电下乡尚未结束,在补贴的标准上,冰箱的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最高达到325元,而节能惠民只有260元。而且产品的型号不能同时使用,企业在销售环节如何处理好与家电下乡的关系,如何更有效地推动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这些都需要企业在政策上进行好引导。
例如,针对节能补贴活动的特点,中韩科技针对终端网点做了一个进货送复印机的促销活动。由于节能惠民机型的销售,终端网点需要复印消费者的身份证、发票等。但很多县乡镇市场的零售店都没有复印机,如果让店主为了卖几台货,还要出去复印,他们就会感觉非常麻烦。而订货送复印机的政策,就是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麻烦。
关键词:家电下乡补贴 骗补 措施
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由于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很多地方出现了不同手段的骗补现象。针对以上日趋严重的问题,笔者随同红河州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对部分销售网点一年来执行家电下乡政策的日常监管、补贴兑付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结合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查堵骗补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红河州基本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南部,东经101°47′ ―104°16′,北纬22°26′―24°45′之间,东部与文山壮族自治州相接,西北部与玉溪市相邻,西南部与思茅地区接壤,东北部与曲靖市相连,北部与昆明市相靠,南部与越南相毗邻,国境线长848 Km,总面积32931Km2。全州辖2市11个县,134个乡(镇、街道),1290个村委会(居委会),居住有哈尼、彝、苗、傣、壮、瑶、回、布依、拉祜、汉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56.6%,境内海拔76.4―3074.3m,峰高谷深,河流纵横,气候温和,部份地区终年无霜,红河及藤条江两岸山峦叠障,形成“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所辖13个县市中有6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贫困县,2010年全州财政总收入150.35亿元。
(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情况
到2010年年底,州级财政共计收到上级预拨补贴资金20062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资金88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85万元,省级资金3352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10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96万元,省级资金829万元)省级家电汽车摩托车配套资金500万元。基层财政部门实际补贴至消费者(企业)资金共19786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资金62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89万元,省级资金1247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13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40万元,省级资金2710万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州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4846台(补贴用户购买),销售金额50882万元。财政部门审核补贴家电下乡产品259307台,兑付补贴金额6236万元。补贴兑付率97.91%;销售汽车摩托车137246万元。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汽车摩托车106812辆,兑付补贴金额13550万元。补贴兑付率98.72%。
二、采取措施,严防兑付骗补
(一)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操作
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二)严格产品信息录入和审核程序
督促销售网点全面、真实、及时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做到“卡随货走”、“一卡一货”,严禁“货卡分售”、“一货多卡”,倒卖标识卡行为的发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索取和留存产品标识卡及其复印件。
(三)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
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监管:一是否按《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网点)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及时垫付资金;二是垫付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是否有农户的签字盖章;三是购买人的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严格补贴审核程序,谨慎兑付
在农民申报、乡级财政审核并兑付资金的兑付方式下,由购买人持相关证件及标识卡申领,因故他人代领的,代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及申领人的书面委托。销售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虽大大简化了农民申报补贴手续,但可能发生商家骗补行为。财政部门在与销售商结算垫付补贴资金时,除审核产品标识卡原件以及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外,还需审核购买人签名确认的补贴资金代领委托书。
(五)建立公示和回访制度
对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进行电话回访,对个别涉及金额重大的,应进行实地调查走访。重点核实农户购买价格、领取补贴、销售商售后服务、有无侵害农户利益等情况。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购买同类产品补贴(2台)以上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抽查率要达到100%。
(六)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严防骗补行为发生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配合税务部门核查家电下乡产品的发票真伪和销售金额是否为实际售价;二是会同商务部门与销售网点签订审核协议,对虚报补贴产品数量等行为的,财政部门停止办理结算垫付资金,要求销售网点返还非法所得,并由商务部门取消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预防骗补行为的发生;三是联合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清理家电下乡销售市场,及时处理打着家电下乡旗号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的情况,保证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要实实在在落实到老百姓手中。
参考文献:
[1]颜梅生.怎样防范家电下乡中的问题家电[J].四川农业科技,2009(8):61
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骗补行为确认
凡销售网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可认定为骗补:
一是以非家电下乡产品作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二是抽取、私自购买、违规申领、倒卖、伪造标示卡,或通过上级奖卡、返卡等违规形式获得标示卡,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三是私自留取、复印、收购农民或国有农林场职工等补贴对象身份资料,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四是未实际销售而虚开发票,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五是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填写的农民身份资料,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农民未购买产品,且网点获得清算补贴的。
六是其他形式的骗补行为。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骗补行为处理
一是对存在骗补违规违法行为的网点,立即收回密钥,关闭系统,财政部门停止补贴其售家电下乡产品,追回骗补资金。
二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由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同时,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及有关规定,对网点予以骗补资金10%以上、5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对于骗补的销售网点或个人,若主动交代其骗补行为、缴回骗补资金,检举揭发其他网点或个人骗补行为的,经查实后可酌情从轻处理。
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执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同时结合区实际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于每月15日前及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向区财政局报送“家电下乡补贴汇总表”(统一格式);一次不报送或不及时报送的,给予警告,累计二次的,关闭该网点系统收回密钥。
二是为确保每月100%的兑付率,实行“当天录入当天报送”制度;每月1日为未补贴数据核实时间,2日至25日为网点录入销售信息及报送时间,26日至月底为清理时间;销售网点当月录入的销售信息必须在当月审核确认,月底未审核确认完的,下月不允许录入销售信息,同时给予警告,网点写出书面说明,累计二次的,关闭该网点系统收回密钥。
三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兑付补贴应当备齐以下材料:
(一)购买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注明产品型号、价格、产品标示卡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二)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上要有购买人本人原始签名及联系方式,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居民身份证仅限购买XX台XX产品使用,再复印无效”,在户口簿复印件上注明“本户口簿仅限购买XX台XX产品使用,再复印无效”。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四)家电下乡补贴汇总表。
四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变更信息的,应及时报送区商务局、财政局。
四、审核和督查
一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按时参加区召开的家电下乡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对无故不参加的,关闭系统,不按时参加的,给予警告,累计二次的关闭系统。
二是严格网点备案。在网点布局上逐步优化,做到严格审批,宁缺毋滥。
关键词:家电下乡;国家干预;改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05202
1家电下乡的实施及积极性
2008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公告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指出,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从第二阶段的14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从2007年12月1日的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启动家电下乡,以山东、河南、四川三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到2008年12月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推动的“家电下乡”工程开始大张旗鼓地扩大到全国的14个省(市、区)正式实施。家电下乡的波及面和惠及面达到了最大。据统计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有8亿多人口,2.1亿个家庭,农村家庭占我国家庭总量的67.6%,是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但我国农村的家电保有量远远低于城市,且增长缓慢,如2006年冰箱在农村的普及率仅为22.5%,远低于城市的91.2%;彩电在农村的每百户保有量也大大低于城市的137.4台;其他的常用家电也与城市的普及率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农村的家电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这也为“家电下乡”提供了现实的可行性,其可能达到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点:家电下乡顺应了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政策效应日益显现。一方面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带给广大农民实惠;另一方面极大地带动了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业绩的提升,通过拉动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最终实现政府、农民、企业三方共赢的目标。另一方面,从农民角度来看,家电下乡促进了农村消费,极有效的扩大了内需,同时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也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消费负担。从市场和企业角度来看,通过这次家电下乡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农村市场,有利于建立起完整的生产和流通网络,销售网络的扩大便于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获取更多的流通资本。最后,从政府角度来看,家电下乡有利于改善长期以来的二元结构,促使一元化的加快实施;企业的税收提高有利于政府的财政收支,政府返还给农民的补贴发挥了财政杠杆的作用;扩大了内需,稳定了外需,减缓了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有利的缓解了由于金融危机带给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冲击。
2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企业所面临的困难
一是企业参加家电下乡活动的投标手续复杂,家电下乡的招投标制度中对下乡的产品划分过细,企业进行投标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繁琐。
二是家电下乡中产品限价的实施导致注重产品低价,忽视了由于物价上涨所带来的产品成本上升,致使一些中标企业停止了成本上涨较大的中标产品的推广,下乡的产品种类减少,由于国际原有和金属价格的上涨,影响最多的是较为新产品的成本,因此,下乡产品中新型产品的种类更是凤毛麟角。
三是部分销售终端成本上升导致参与热情不高。为了防止补贴被冒领,国家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了统一标示,建立了数据管理系统,要求销售终端必须配备电脑,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在一些农村店中这就意味着需要扩大成本配置电脑和相关的技术人员,一些店铺并不欢迎。
2.2农民所面临的问题
一是作为最重要的补贴不能够及时到位或者到位时间过长。家电下乡过程中能发挥大作用联系到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的是补贴,虽然我国出台的《细则》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农民手中但根据我国家电下乡的实施情况,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往往需要间隔半个月甚至两个月,这使得许多农民处于观望态度。
二是家电下乡信息覆盖面积和推动力度还较小,很多偏远乡村的农民还不能够清楚的知道家电下乡的产品品种和购买地,对众多的店铺和产品持普遍怀疑态度。
三是家电下乡过程中产品质量问题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除了知名品牌外,还有很多不知名小厂的产品掺杂其中或于大品牌打“球”,采用相似的商标和名字,误导消费者,一些厂商和经销商还将滞销的、淘汰的产品借家电下乡之机销往农村,有些下乡彩电不具备接受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功能,几年后就将面临淘汰,甚至以非中标产品冒充中标产品蒙蔽农村消费者。
四是价格不透明或者虚高。相较正常商品,一些企业将家电下乡的商品价格抬高,补贴后售价和市场价持平或者仍高于市场价。
3改善建议
(1)遵循市场规律发展的趋向进行政策引导。“家电下乡”是政府干预的具体体现,其首要原则应该是尊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属性国家干预的目的所决定的。一方面,我国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指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根本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干预的目的不是要取代市场,而是要排除市场失灵为市场机制高效运转而设置的障碍,使市场机制发挥其最大功用。
市场机制中的核心就是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家电下乡的活动中,价格机制可以有效的解决供给和需求的问题,我国在金融危机后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也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通过价格机制可以有效的反馈给企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哪个市场需要什么类型的产品等等。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定价和国家财政的补贴,可以使农民买到与商品价值对等的产品甚至是物超所值的产品。市场机制中竞争机制的引进,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引用高新技术,对企业产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优胜劣汰,公平竞争,营造一个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效的避免有利可图的厂家鱼龙混珠,以次充好,使国家的政策得到有效的发挥。
(2)简化程序,强化以企业为主的服务体系。目前执行的“家电下乡”政策政府行政成本过大、资源虚耗。建议简化政策,流通标既可由省级经贸系统审核,也可以由商务部统一范围招标。地方不再设立备案或前设审核门槛。同时,以大类别产品进行招标,减少收取过多保证金造成企业的资金压力。
(3)针对物价和制造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做到顺应市场规律的政策引导,家电下乡时一项多方共赢的政策,只有保证每一方都能享受到利益,才可以持续下去。
(4)给予农村店铺的补贴。一些农村的小店铺成本小,营业收入少,为了执行家电下乡,需要配置相关资源的,当地政府在查实后,将其纳入补贴范围之内应给予其相应的补贴。
(5)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加大对农村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同时,也要加快改善农村供电、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些方面如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的购买力就能得到更多释放。农民的家用电器拥有量低,除收入低这个因素外,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消费环境不佳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一般的家用电器均需与基础设施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稳定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电源供应不间断,洗衣机离不开方便的自来水供应。虽然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益改进,但相比城市仍较落后。如有的地方电力供应跟不上,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收费比较高,一般为城镇电费的3倍甚至10倍,而且经常限电;有的地方电视信号比较弱,收视效果差,甚至收不到电视节目;基本交通运输条件也极不配套,如有些农村不通公路或路况极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限制了家用电器在农村的普及。因此,要扩大农村消费,必须尽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电网、有线电视、自来水和农村道路等方面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是公共物品,其建设需要政府投资,把投入纳入到公共财政范畴,将城市供水、供电、电信、道路建设及广播电视等公共事务职能延伸到农村,要兼顾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城乡电价统一、电信资费统一,缩小城乡差距。
(6)继续改革家电补贴支付模式,增加允许会计制度健全、能清楚分开“家电下乡”产品和其他产品销量的家电流通企业为消费者办理补贴手续,实现一站式服务,统一由企业凭相关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抵减当期应缴增值税。新出台的《家电下乡操作细节》中相关规定指出,补贴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兑付到位,采用清晰明了计算方式便于缩短补贴时间,增加透明度。
(7)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家电下乡”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信心,对中标产品和品牌的宣传和最近区域内的销售网点印制成单页发放。在县、镇地区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展销会活动,现场集中办理补贴手续,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便利。
2月19日,浙江吉奥汽车董事长缪雪中曾公开表示忧虑,“汽车下乡不患寡而患不公”。考虑到部分民营汽车企业在国家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所受的政策性“冷遇”,“汽车下乡”的政策利好能否“雨露均施”,答案几乎铁定是否定的。
笔者在此非为一些民营汽车企业鸣不平,毕竟汽车行业的技术准入门槛不像服装加工或一般OEM行业那么低。政府相关政策冷遇部分民营车企从经济发展的长远角度而言,具有国家战略考量。因此,如何启动、保护和促进农村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站在战略的高度规划和使用,规避任何市场短视行为和区域利益条块分割,是在危机下把握本土汽车产业最后一次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务实之举。
根据一些媒体披露的信息,在“农机下乡”和“家电下乡”活动中,某些地区出于局部利益计算,把全局性的“农机下乡”、“家电下乡”变成了本省“农机下乡”和本省“家电下乡”;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在中央拨付的财政补贴款上“做手脚”,损害农民应得实惠。“汽车下乡”技术性细节迟迟未见出台,隐现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部分民营车企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以及部分民营车企彼此之间正在加紧多方博弈。
有媒体披露“汽车下乡”实施细则未见出台,实是遭遇到三大技术性难题。在笔者看来,“下乡”一词提法的先天欠妥足以让技术性解决方案“难产”,全无意外。
首先,“下乡”一词的界定范围就颇为骑墙。到底是指农村还是指二、三级城市?又或者将二者统而言之?当明确“下乡”的范围涵盖农村及二、三级城市后,关心城乡收入差距的人都知道二者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笔者这里有组统计数据,200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3∶1,绝对差为9646元;2008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5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则为2528元――可见,把农村与二、三级城市用简单的“下乡”一词来统合,生硬地视作类同市场,并在“汽车下乡”的财政补贴上不做标准分厘,则“汽车下乡”的政策与市场之间,必有趟不过去的“潜流”。
同样,由于农村地区幅员广大,政策制定者如果不做针对性的区域个性解决方案,只在形式上笼统出台原则性指导方案,而把权力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则在政策落实层面,产品趋同化的一些车企或部分资质不良的车企势必会将产业振兴规划视做政策门槛的突破口,而一些地方政府也会势必掺杂诸多利益算计,做区域性决策时,给予本地企业更多支持。经济利益的区域条块分割会将一个本意很好的中央精神执行的面目全非。如此,“汽车下乡”究竟是惠及于民,还是惠及于企?诚不敢作多想。
其次,实施细则未出台,汽车企业卖力吆喝“下乡”,是为赚得眼球效应,还是为达到“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有待市场和政策层面的双重反馈。媒体跟风炒作此话题,似乎在规划出台前,汽车从来没有下过乡――实是一个假命题。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小轿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中高级轿车,更成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的身份象征。笔者小时候生活在中原农村,不乏农村生活体验。田间地头、乡间公路看了多年的柳州五菱、江淮、江铃等等(当然最多的还是农用三轮车)。可见,汽车企业开垦农村市场早有时日――是一些汽车企业短视的把危机下政府提振经济的利好政策当作短线掘金的不二机遇,才赋予了“汽车下乡”这个话题巨大的炒作空间。
再说,农村市场能完成多少内需消费,关键还是要看农村经济水平及农民消费能力到底有多强。
改革开放30余年,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这30余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经济成果大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成果。表现在社会财富及资源分配上,30余年所积聚的巨大社会财富,由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和其他多重客观原因,经济发展成果的主体利好并没实质性地惠及占社会人群绝大多数的9亿农民,所以,基尼系数总居高不下。因此,在农村消费市场,考虑到经济收入的地域差异化,除东南沿海等相对发达地区,中西部广大农村和农民有多大消费能力,在经济危机,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情况下,实不应作过高估计。
其四,“汽车下乡”政策出台的首要目的是启动农村汽车消费,拉动内需。
落在操作层面,技术性解决途径之一便是加速淘汰农用车,国家拿出50亿元补贴的本意也在于此。然而,加速淘汰农用车,可执行性似乎存在问题。一是,现有的汽车企业在兼顾农民实际购买能力的同时,能够提供哪些可替代务农工具的新车型?二是,政府对农用车的报废有哪些针对性管理?三是,50亿元政府财政补贴分解开来,有没有足够力度“说服”天性节俭的农民兄弟升级换代生产生活交通工具?根据笔者在很多农村地区的走访,农民对升级换代“下乡”车型,多数是心有余而财不足。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扩大内需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我县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主要内容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县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三)实施时间。自**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授权、加盟或直营的,符合网点备案五个条件,经**县商务局备案后,方可成为我县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凡不是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三、产品购买和补贴申请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到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都挂有特别标识牌子),同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正规发票(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要开箱查看是否有“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
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四、职责分工
(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履行网点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要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12月30日前到**县商务局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2.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销售宣传计划,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3.组织调配货源。销售网点要尽快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要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提供优质服务。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为农民开据正规销售发票,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
6.规范市场营销。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产品价格不得超过中标时的最高限价。
7.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实施方案。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受理网点备案。县商务局要严格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在销售网点提交书面备案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合格企业备案,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县商务局、财政局要组织好、安排好全县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局,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向全县广大群众《关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并印发宣传单,把家电下乡政策内容和申请补贴的办事流程,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布在我县备案的销售网点。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县商务局要会同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县商务局将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做好协调服务。县商务局要根据我县农村消费特点,协调各销售网点做好货源组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为销售网点和生产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部门报告。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我县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4.建立资金台账。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5.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安排工作经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