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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六治个人自查材料8篇

时间:2023-02-27 11: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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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六治个人自查材料

篇1

排查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区、市)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并抽调有关部门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集中3个月时间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的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和管理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是否符合要求,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对全省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摸清隐患底数,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各级政府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本地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在统一行动中,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每一个被检查场所,公安治安部门负责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状况;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文化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旅游部门负责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情况。对所有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

排查整治期间,省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大隐患场所和责令停产停业单位的情况。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年12月3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同时,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篇2

根据 教科体党【20xx】xx号文件精神和县教科体局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要求及部署,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我校结合实际,对在中职招生、教辅资料、减负松绑、课后服务、有偿补课、校外培训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支部委员、副校长)

 

成 员:

 

二、自查方法

 

结合学校实际,召开了领导班子部署会、全体教师动员会与推进会,举行了“六个专项”的“承诺、亮诺、践诺”宣誓活动,倒查了近三年的相关工作。通过LED等形式宣传展示活动要求,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查找我校在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情况

 

(一)自查“中职招生”情况

 

不存在替招生学校提前推荐初中未毕业的学生,不存在替招生学校违规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不存在向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推荐招生;不存在收受招生学校的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不存在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二)自查“教辅资料”情况

 

我校一直严格按照仪陇县教科体局和新华文轩仪陇分公司公告的范围征订教辅材料。征订教辅材料时不存在违规违纪的领导、教师,学校、教师与书商间不存在利益链;不存在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现象,绝对没有征订推荐《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等;不存在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对中小学教辅资料单价进行了公示。

 

(三)自查“校外培训”情况

 

不存在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办学场地、教学设施等;不存在替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存在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不存在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不存在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本校学生信息、教师信息。

 

(四)自查“减负松绑”情况

 

所有在校园内商业广告或以任何方式开展的“进校园”活动,要求师生和家长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关注、APP网络调查、测评、答题、投票等活动,是经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总量和频次不存在过多的现象;没有组织学校教师学生参与与教学无关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街道社区创建等活动;没有存在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没有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大作业难度、加快教学进度或者“非零起点”教学;严格控制作业量,确保学生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没有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早操、课间操及社团活动等时间保证学生每一天有1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五)自查“课后服务”情况

 

学校课服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到位,服务项目、方式、内容、费用标准等通过、微信群向家长、社会进行公开;课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已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存在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乱发经费等行为;凡是参加课服的学生,都是家长和学生自愿递交了《自愿参加课服申请书》,没有强制的现象。

 

(六)自查“有偿补课”情况

 

我校在职教师从来没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不存在联合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不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没有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向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四、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对课服工作宣传不很到位的情况,所以存在极个别家长对课后服务工作理解不很清楚。二是偏远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年轻人外出务工造成留守儿童居多,年龄大的监护人教育观念淡薄,不利于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三是教师流动过大,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偏低,影响学校发展。

 

五、今后打算

 

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师德精神,杜绝有违师德师风的现象和行为发生。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促进教师成长和质量提升。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气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篇3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施工安全标准化水平,突出施工现场,查漏补缺;紧盯安全隐患、强化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三、实施范围

我县在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四、治理重点和检查内容

(一)“防坍塌”方面。重点预防围堰施工、隧道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可能引发的坍塌事故。主要做到“九查”:

1.查围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是否按方案实施;

2.查隧道掌子面与洞口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规范要求;

3.查隧道初期支护和二衬浇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是否明确仰拱与掌子面、二衬与掌子面的距离,并按照要求严格控制;

4.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5.查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查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7.查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8.查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9.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验收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与施工方案一致。

(二)“防坠落”方面。重点预防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可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做到“三查”:

1.查高处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铺满且固定牢固。

2.查临边、临水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是否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

3.查高处、临边、临水作业一线人员是否佩带安全带。

(三)“反三违”方面。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事故险情和事故的行为。主要做到“九查”。

1.查起重机械、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查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3.查是否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4.查是否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以及教育培训记录是否清晰;

5.查是否存在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带安全帽、未穿救生衣等)即上岗作业的现象;

6.查是否存在使用吊机运载人员问题;

7.查是否存在违规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爆物品问题;

8.查是否存在吊装与安装拆除作业无专业人员指挥情况;

9.查拌和、成桩和起重等高耸设备及其它作业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至6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各有关单位(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方式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委办(安全监督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切实将“回头看”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三个重点任务”战略布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XX建设,为“五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等学习宣传情况;

2.“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5.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7.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具体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见《XX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镇(街办)》(附件一)和《XX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区直单位》(附件二)。检查结果分为不达标、达标和优秀三个等次。

三、检查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检查验收方案和自查整改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5月底至6月上旬,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区普法办(注:纸制版与电子版一并上交,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XX)。

3.检查验收阶段。7月份,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不同类别单位评分标准对各镇(街办)、区直各单位、各驻区单位展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6月底前交区普法办。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

4.评比表彰阶段。镇(各街办)、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表彰工作,确定拟在市、区级表彰的先进典型,于10月底前报区普法办(具体表彰类型和办法另行通知),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结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童家镇(各街办)、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联系,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扎实认真地组织好自查自验工作,保证检查验收有序进行。

(二)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要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漏补缺,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篇5

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全县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支部书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指定了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活动各项工作,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制定了活动方案。根据《县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县科学技术局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暨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发放到了每一名干部手中。同时,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中心,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三是召开活动动员会。3月27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集中整治活动动员会,对集中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统一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增强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组织理论学习,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

我局始终把学习放在活动首位,力争集中整治活动学习教育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坚持集中整治活动与“四化”建设和区振兴相结合。围绕抓作风促发展这一主题,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了服务“四化”建设和推动区振兴发展的意识;学习了《廉洁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坚持与“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了“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专题集中学习,购置了《苏区干部好作风》等学习读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苏区历史简介”。组织党员干部赴兴国、瑞金等地瞻仰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场馆,重温革命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真心感受苏区精神的伟大力量。在全局开展了廉政文化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全县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开设了廉政党课,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廉政读书活动,组织《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我局编印了理论学习读本,局领导干部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学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每名干部职工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并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分数都达到九十分以上。四是坚持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各股室、中心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结合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科技入园入企工程和科技进乡入村工程,着重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专利申请等科技服务上下功夫,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五是坚持集中整治活动与风险廉能机制建设相结合。在提升机关工作效率的同时,加强了风险岗位的管理,认真查找了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及时开展了群众评议和接受了社会监督。通过坚持“五个结合”,增强了理论学习的实效性。

三、创新宣传载体,营造了活动浓厚氛围

我局通过创新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一是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了一个集中整治活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二是在县科技网上设立了集中整治活动专题,大力宣传活动目标、内容,宣传活动的先进典型;三是在醒目位置制作了有关作风整治的横幅标语。四是积极向新闻媒体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向《县之声》、《县手机报》、《效能简报》等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8条(篇),其中县纪检监察网刊登4条,《科技》采用1条,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四、广泛征求意见,整改了作风突出问题

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认真查摆作风突出问题。一是设立了意见箱。在我局办公室醒目处设立了征求意见箱,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利用利用加密网和上门的方式向全县各单位及企业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12条。三是开展了个人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等形式,对照“局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的主要问题一览表”从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查摆问题,形成了自查自纠书面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采取“自己找、相互提、大家评”等方法,通过开展专题会、谈心交心活动、组织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围绕“五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领导作风“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四是开展了大讨论。围绕“如何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为找准和改正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五是进行梳理汇总。我局对查摆出来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汇总,主要存在理论学习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深入基层不够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六是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个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台帐,做到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全体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五、建立完善制度,形成了作风长效机制

通过推行“三簿”制度,长期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投诉、不定期对全局干部作风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记录在案,作为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篇6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市区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二、整治目标

1、在2007年全区毒源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以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为主的数据信息库,逐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档案。

2、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3、规范用人单位的健康监护行为,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

5、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理顺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6、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监管,规范准入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的考核指标为:

1、建立以严重职业病危害单位为主的职业卫生监督信息库。

2、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的监督覆盖率达100%。

3、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卫生评价监督率达80%以上。

4、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率达80%以上。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将以下企业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1、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企业:重点为存在铅、苯及其化合物、三氯乙烯、硫化氢、铬酸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

2、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重点为水泥、混凝土及含喷砂、铸造等矽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尘肺病多发的企业。

3、存在放射性因素的放射诊疗单位。

4、接触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总人数超过30人的其他企业。

专项整治期间将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或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蓄电池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和放射诊疗单位专项检查等行动。

四、整治内容

1、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组织职业健康监护及建档情况,对职业禁忌人员调离情况等。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及制度建设情况。

3、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开展情况。用人单位在2005年5月1日以来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防护设计和竣工验收。

4、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资质、开展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出具的现场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分4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对象阶段(即日起—4月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基本档案和信息库,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企业名单。

2.宣传培训阶段(5月)。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及针对本次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在各镇街道召集辖区内企业召开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告知有关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3.自查自纠阶段(6月)。企业排查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完成整治自查工作。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进行自查,自查内容主要为:是否依法设置组织和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依法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建立和完善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害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是否依法组织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单位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是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用人单位要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劳动用工行为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用人单位填写《2012年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企业自查表》(附表1),技术服务机构填写《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附表2)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4.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检测,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总结上报阶段(9月)。区卫生监督所完成重点企业汇总整治情况,认真收集、整理本次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以及典型案件材料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含电子版)及区卫生局卫防科。

六、整治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好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2.要主动与安监、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建立起高效快捷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合力。

篇7

一、任务目标

对各责任单位在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根本上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以严肃的组织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确保各类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效能监察对象

区、区、区、区、高区、县、工业园区及其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等有关单位及其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任务所涉及单位负有专项职能的科级以上干部。

三、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责任制是否建立等。

(三)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情况。

(四)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思想认识是否提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任务是否落实、整改成效是否突出。

(五)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检查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制止、纠正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到位。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效能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桂香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傅江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学智,市规划局局长田子超担任;成员有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元小林、市规划局副局长汪晓、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科科长李国庆、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副主任马春保、朱莉萍。

五、监督检查

(一)年6月-2012年6月期间,市效能监察组对我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对市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转交、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效能监察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查处等工作,每季度末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行为中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以及《市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季度报表》报市效能监察组。

(四)对违法建设行为,各责任单位要于年6月2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及《市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表》报市效能监察组。

六、效能监察结果的处置原则

依据效能监察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以下处置: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政〔〕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政〔〕53号)之规定,对存在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任务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政过错行为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单位的追究方式为:行政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扣减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分值,记过错一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年度考核等次等。

对个人的追究方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离岗培训、停职检查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涉及违政纪的,依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对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等表彰。

(三)效能监察组对效能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及时作出评定,并将奖惩材料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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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为主线,按照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的评判标准,把民主评议行风与规范价格管理、整治价费秩序、实行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好的政风带出好的行风,以良好的行风取信于民,推动我局行风建设深入发展。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达到“六个进一步”和“七个有”的工作目标。“六个进一步”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价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七个有”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二、评议内容

(一)我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计划、措施的情况。

(二)我局落实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规范收费秩序,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

(三)我局完善价格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推进价格政务公开,促进价格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情况。

(四)我局完善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以及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受理和处理价格举报情况。

(五)我局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为群众解决最关注的热点价费问题,为企业价格诚信服务,为窗口地带经济发展服务的情况。

(六)我局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制度,建立行政责任制、失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七)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

(八)我局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

三、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召开干部大会,对全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制定我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3、成立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开展行评工作。

4、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以及服务对象),明确20家企事业为民主行风评议单位。

5、在物价局网页上公开评议内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爱全社会监督评议。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31日)。

1、采取召开业务联系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下社区及服务单位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群众接待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2、在全局干部中开展“八查八看”自评活动,找准我局在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一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情况,看行风建设的计划、任务、目标、措施制订了没有,落实得如何;二查批费批价是否合理、合法,看批费批价中有没有决策失误、群众意见强烈的问题;三查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是否到位,看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得到检查处理;四查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中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是否健全,工作是否到位,看有哪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五查是否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问题;六查窗口服务部门人员能否高效,是否负责,态度是否热情,看有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没有办事不力、工作拖拉的问题;七查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看有没有“吃、拿、卡、要、报”的问题;八查职业道德教育是否落实,看干部队伍素质高不高,有没有发生突出的有损物价部门形象的人和事。坚持边评边改、未评先改、边自查边整改。

(三)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对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进行意见反馈,同时表明整改态度。对行风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当前能整改的,要立即先行整改,使社会和群众感受到民主评议行风带来的实际效果,看到民主评议行风带来的新气象;对群众不了解、不理解的价格政策作好解释,提出今后的工作设想。

2、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有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缺乏制度的及时建立,促使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强化行风建设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落实行风制度的保障措施。

3、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将制定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10月15日前报区行风办、区政府分管领导。

(四)述职评议,接受民主评议(10月1日-11月1日)

局领导班子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后,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向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自查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查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情况;抓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五)整理材料,迎接检查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认真总结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好迎接评议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按照局行风评议工作总体安排,在行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成立*区物价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局长林宁任组长,副局长董新宁为副组长,问海燕、苏立军、沈斌、钱丽明、琚琦瑾、柯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五、工作要求

本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着重抓好“评、查、改”三个环节。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做好社会评议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让社会各界参与行风评议,通过行风监督员、服务单位的评议,及时发现物价干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行风状况等问题。通过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医院、进景点,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最不满意的问题收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