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6 16:04: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公司理财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如何帮助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帮助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问题,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短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短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委托理财投资特殊情况的核算:
1、企业在委托理财时,如上述“运作形式”所述,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交易清单,亦不一定知晓在受托方购入股票等证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直接借记“短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再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理财运行过程中,对于实际发生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因收于受托方券商或投资公司,并且无及时的交易纪录,亦不予核算和反映。
2、企业在资金委托运作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如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不予核算和反映。运作期内某一清算期满后统一清算,如跨年度时年底结算一次。但如果能够获取交易清单,应该及时确认损益。有些企业在运作期内已经处置所购证券并能计算处置所得,但并未确认和核算投资收益,而是一律全额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理由是尚在运作期内,运作期未满。这是对相关制度的误解。企业只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才可能予以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企业与券商签订保底收益协议的,企业一般的做法是将清算时所得款项超过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部分,全部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值得探讨。这里暂且不论保底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保底收益率超过实际收益率,超额收益其实来源于受托方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分别确认实际收益和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两种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但是,这种收入又确实是委托理财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凭空产生。计入资本公积,似乎是难以接受的。笔者认为,两种选择都是可行的。
同样,如果双方规定在超过某一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支付给受托方。那么,超额收益分成的部分,其实来源于委托方企业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计算确认该部分超额收益分成,该超额收益分成,也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减项)或营业外支出两种选择,也都是可行的。
4、企业无法按月或随时获取交易明细清单的,“短期投资”应按受托单位而不是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委托理财投资举例说明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披露如下: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风险投资批准权限的专项授权,于2001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不高于人民币三亿元的资金投资国债的决议。2001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决议作出修改决议,公司只使用1亿元人民币资金购买国债,另外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亿元人民币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会计报表附注,短期投资:
项目2001年度投资金额成本(人民币元)跌价准备(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0,500,000[注1]
债券投资41,655,2042,679,155
存放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债券投资款50,000,000[注2]
合计282,155,2042,679,155
报表日债券投资包括以下债券:
库存数量库存债券成本
债券名称手人民币元
96国债(8)34,76941,655,204
债券投资已按成本和市值孰低原则计提了跌价准备,报表日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2001年12月31日股票交易收盘价确定。本公司债券投资的变现无重大限制。
注1、本公司于2001年8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根据该协议,该证券公司在本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在不违背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有权自主运用和操作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买卖及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认股权证、基金、债券以及其他的上市投资品种。本次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01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2日。本公司于本年度已收回部分委托管理资金计人民币9,500,000元(另注该公司在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事项”,披露: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资产的1%作为管理费用。如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时,本公司将超额盈利部分的20%支付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业绩报酬。2001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支付950万元投资收益的函件,2001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此笔投资收益款项。公司未来尚无委托理财计划)。截至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证券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49,556元,于2001年12月31日,该委托投资证券的市值为人民币206,958,431元,因此本公司于该委托投资于2001年12月31日的投资成本(已扣除年末仍未使用的现金余额)与市值的差异为人民币17,007,987元。
注2、本公司委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国债投资款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已就该国债投资投入人民币50,000,000元,于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3、会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部分):
项目2001年度(人民币元)
投资国债收益(详见短期投资注(2))(2,959,93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详见短期投资注(2))2,679,155
从该公司年报所披露的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对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为全权委托理财方式,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仅为委托管理债券投资。
1、支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借:短期投资200,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00
2、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回950万元投资收益借:短期投资9,500,000贷:投资收益9,500,000该公司将收回的950万元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值得商榷。因为按8月中旬投入4.5个月计算,投资收益率达12.67%,该收益不太可能是收取的股利或利息,而且上市公司在8月中旬以后支付股利的情况很少。那么应该是证券(包括认股权证)的处置收益。处置收益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3、支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50,000,000元,该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00该公司将5000万元直接核算为短期投资,而不是反映为其他货币资金,亦值得商榷。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多出的640,291元应该为存款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640,291贷:财务费用640,291
4、国债投资成本41,655,204元,不清楚运作方式如何、在哪家券商购买,在此不予举例核算。但跌价准备2,679,155元,减少投资收益。
摘要: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公司理财的重要性也逐渐的显现出来。理财目标是理财主体在特定的理财环境下,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要达到的目标。从根本上而言,理财目标和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的联系,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公司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必然要相应变化,也就是作为财务进行驱动的理财目标也要相应变化。
关键词:理财目标;治理结构
国内外各相关学科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发展的过程。
一般说来,公司理财的目标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
(1)营销最大化。
(2)扩大市场占有率。
(3)利润最大化。
(4)每股收益最大化。
(5)股东财富最大化。
前两者的实质即收入最大化。在现代企业“经理革命”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就基本锁定在“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上了。
1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的选择
从上图可以得到,不同的国家对公司的所有者持有不同的看法,这也造成不同的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的差异。总的来说为以下两种情况:
1.1美国的树形持股模式
树形持股的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资本纽带建立联系,理论上联系的方式可以是绝对控股,也可以是参股,但实证分析发现绝对控股方式的公司基本不存在,因而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经理,而不是股东,股东的真实权利体现在分红收益方面。显然,对于经理人而言,如果不能经营好企业,不但股东会选择用脚投票,企业因此不能获得新的股权投资进而影响到债权投资,而且该经理人的职业经营生涯也可能从此结束。可见,在树形持股模式下,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实际上是企业的经营者,而理财的目标却必须锁定在股东利益上,“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是必然的选择。至于内部人控制下的各种可能弊端,则由企业经营者选择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度、法律法规等去避免。
1.2日本的环形持股模式
环形持股的集团公司内,企业之间以相互持股为特征,此时企业的股东实际上由于权利的互相制衡,即使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股的股权,也很难对“子”公司的经营指手画脚,因而,环形持股模式下的经营者控制更加明显,但企业经营者却需要股东、债权人、员工等的支持,不以股东为第一利益者,而以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理财对象,就成为环形持股的理财目标选择,这就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从“树形持股”和“环形持股”两种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选择直接与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相联系,有效的“经理市场”和有效的“资本市场”,才有公司以“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可能性。
2我国公司理财目标选择的现实状况
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目标一致性不同的是,我国公司理财目标一直存在较大争议,选择上存在许多不同。且理财目标表现出随意性和盲目性,常见如下选择:
(1)选择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
(2)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
(3)选择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目标;
(4)选择社会效益作为目标;
(5)选择企业员工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6)选择企业各关系人(股东、经理、员工、债权人、客户等)利益平衡作为目标等。
3问题分析
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六个方面
(1)股权过分集中。上市公司多以国有企业为主,而国有企业的股权又十分集中。流通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
(2)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内部人操纵公司运作,进行大量关联交易。
(3)中小股东、债权人权益得不到合理保护。公司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或相对控制权,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难以与大股东相抗衡,致使中小股东失去监督大股东的有效方式及动力。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司法程序上的有力支持。在企业破产程序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真正保护。
(4)董事会的功能难以发挥。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尽合理,执行董事所占比例过高。
(5)法律环境不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存在许多与现实的公司运行环境不相宜的规定,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孱弱的法律体系已在事实上阻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改善。另一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6)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干预。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预企业运营的情况还十分普遍,在一些地方,企业决策往往受到政府的干预。有些需要破产的企业也不能履行破产程序。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往往会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压力。
4实际案例
根据有关调查发现,公司治理中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大量存在。据不完全统计,曾有680余家上市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占用资金的情况,资金总额达970亿元,有超过20%的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993年,猴王焊接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中“剥离”出去,改组为猴王股份公司上市,猴王集团公司成为猴王股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此次资产重组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剥离”,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从未在人员、资产和财务上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分开剥离。这也就为后来的猴王集团破产以及猴王股份演变为“空壳”埋下了祸根。
猴王股份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状况江河日下,1999年开始出现亏损。由其2000年公布的债务往来可以看出:自1994年以来,借贷给猴王集团的长期借款高达8.91亿元,未还款数额为5.9亿元;自1998年4月份以来,猴王公司为其下属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金额45862.4万元。由于突然宣告破产,有近3亿的担保金额血本无归。这两项数额加起来达近9亿。而根据猴王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的数据,猴王公司总资产才93408万元。也就是说,随着猴王集团的破产,猴王股份公司已经变成一家空壳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净资产而言。
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信息源,是指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根据要求所提供的数据,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种指标。在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模式发生转变的同时,也要求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模式能够由原来的核算管理型转变成管理核算型,由原来单纯的财务资产的数据集散地转换成财务资产相关的综合信息源。想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把目前公司中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所具有的职能实行一定的划分和分离,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不应仅仅是简单的汇报与总结,应更加倾向管理型的核算工作;同时也要对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充分的利用,将信息化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加快财务会计数据传递速度,缩短各类数据在传递时所使用的时间,为财务资产能够及时、有效地形成综合信息,并据此实施各类专项工作的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备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当前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中缺乏体系性;二是某些制度缺乏实际操作性,内容太过宽泛;三是缺少主要制度。在公司的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不足给公司的运转,尤其是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
1.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一定的体系性问题,公司可以在运营过程中通过提高财务中心的理论、政策的研究水平来进行解决与克服,在制定制度时,要注意语义清楚、层次分明以及用词准确,对于实体性的制度,在制定时则要注意制度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内容要具体,同时还要联系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由于公司中的某些制度缺乏应有的实际操作性,内容太过宽泛,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通过进行细致、深入的调研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财务人员应该深入基层,加强对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特点的了解,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的制度。
3.由于一部分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中缺少一定的主要制度,在实际的工作中以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同时,还要注意要从系统、全局、整体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结束语
[论文摘要]投资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与控制始终是公司管理的难题之一,再加上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这些都增加了投资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难度。投资公司管理和控制问题的核心是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对制度的设计。本文通过对国外成功投资公司的管理经验的分析和研究,探索出一套较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通过占有其他企业一定份额的股权,以股东身份参股、控股所投项目企业,并依法进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经营,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中对所投项目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包括两方面含义,即风险投资机构本身及对所投项目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其中对所投项目企业的财务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由于投资公司和所投项目企业有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并不具有天然的管理权限,但对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对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而言又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应该尽可能利用股权地位和各种手段,实现对所投项目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控制。这些管理控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分析各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保证投资公司的利益,投资公司应根据所投项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直接参与甚至牵头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所投项目企业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完善对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提高各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二、建立财务管理网
投资公司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帮助所投项目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协同及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工作,实现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系统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了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将所有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形成企业财务数据库,可以随时调用、查询各企业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信息,随时掌握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投资公司建立企业财务数据库,利用公司的企业财务数据库实现对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动态管理和动态监控。数据库设计的财务功能包括三级财务数据:一是基础财务数据,这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判断的基础;二是在此之上,系统自动生成的各种比率分析数据,通过对各种比率的分析了解,可以掌握企业的动态财务状况及趋势;三是在一、二级数据的基础上设计的预警系统,如果发现企业的现金保有量不足3个月的消耗等情况,系统会自动预警。通过财务数据库这种规范、标准的动态反映,满足投资公司在管理方面的要求。
三、财务人员管理
与财务制度同等重要的是财务人员的管理,毕竟财务制度最终主要是财务人员在执行。完善的制度都是人制定的,而它的执行与实施效果完全是依赖于人的素质与能力。如果没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就无法满足公司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
1.人员选聘
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保障投资公司利益的关键,所以对财务人员要严格筛选。财务人员应当要求诚实、敬业、有责任心,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通过培养成为独当一面的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向被投资企业派出的财务经理的后备人选。
2.定期述职制度。
投资公司的外派财务经理通常每天工作在被投资企业,被派出的财务经理应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年度终了应提交正式述职报告,并由所在被投资企业领导和投资公司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工作考核依据。被派出的财务经理汇报的重要的财务信息应汇编成文件备案保存。
3.财务培训制度。
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有较高的财务前瞻性和较综合的财务管理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发生变革。为尽快适应这种变化,投资公司财务部门需要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地培训财务经理,使财务经理随时更新知识结构,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以适应投资公司国际化的步伐。
四、财务管理手段
根据对各被投资企业的控股程度和各企业的实际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投资公司实行纵横交叉的网络式管理,可以既保证对投资企业的动态全面了解,又重点掌控一些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具体实践中,分别采用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财务经理单任制、记账制等,通过向被投资企业委派财务经理,控制或掌握其财务活动,从而更全面的掌握被投资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杜绝会计作假行为,为投资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保障,便于投资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1.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
对于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体系的公司,采用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是通过向所投项目企业直接委派财务经理来监督或掌握其财务活动。实际工作中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对被投资企业的各项资金运转由投资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和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理实行联签,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派出的财务经理纳入投资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并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派出财务经理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信息及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报告权及评价权。一般不直接干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派出财务经理的职责是产权代表在财务管理方面职责的体现,其职责定位具体有三:一是监督;二是服务;三是沟通。作为投资公司的代表,财务经理的主要作用是监督职能。通过对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企业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财务经理单任制
对于新成立的、投资公司在其中占较大股份的大型投资企业,或者对投资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企业采用财务经理单任制。财务经理单任制即由投资公司派出惟一的财务经理,负责管理投资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优点是控制比较严密,管理风险小,缺点是一个企业一个财务经理,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根据投资协议,投资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财务经理,全面负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事务,直接进入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被派出的财务经理独立于被投资企业的机制之外,属于投资公司的编制,接受投资公司的管理和考核。被派出的财务经理应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年度终了应提交正式述职报告,并由所在公司领导和投资公司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考核依据。
3.记账制
对比较小型的投资项目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可作为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延伸,采取记账的方式。
五、审计管理
审计管理也是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投资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进行专业审计。为了真实反映问题,达到预期效果,在审计之前应先召集中介机构审计人员逐一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然后再进行目的明确的审计,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防止走过场的例行审计。
审计结束后,由投资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必要的人力资源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进行适当的复核,进而通过相应的委托条款,从机制上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合理。通过审计事务所对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及所有反映的经济业务进行审计,来掌握被投资公司报表的编织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有章可循、合理合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披露是否真实,有无夸大业绩和资产,隐瞒亏损和债务等情况,以此了解投资公司的资产是否安全和完整。对于审计出的问题,投资公司应及时督促被投资企业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作为下一阶段投资的依据。
总之,投资公司财务管理涉及的环节较多,需要处理的利益关系复杂,再加上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这些都增加了投资公司进行科学有效财务管理的难度。需要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们不断地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根据各被投资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多种形式的管理方法做适当的调整、侧重和选择,使财务管理既比较全面、扎实,又留有缓冲余地,达到松紧有度的管理,实现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R.N.Anthony&V.Govindarajan.ManagementControlSystems,McCraw-HillCompanies,1998
[2]唐俐: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选择[J].会计之友,2005(2),p58~p59
[3]左庆乐: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控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17(5),p59~p61
[4]阎同柱詹正茂:全方位透视母子公司管理[J].企业管理,2001(9),p5~p26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
会计核算工作是对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实际实施效果的度量,是开展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当前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财务管理的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1.物业管理公司缺乏即统一又适用的会计核算体系
物业管理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在过去行业会计制度时期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会计制度,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没法吸取行业会计制度的经验,现行会计制度又过于宽泛,是一种指导性的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了其财务管理工作在会计核算上的特征,由于物业管理的对象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会计的明细科目设置上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导致科目设置比较混乱。在具体的会计工作中,公司财务受财务主管人员自身行业背景影响较大,以前从事建筑行业会计与先前从事工业企业会计的财务人员在单位账簿设置与业务处理上就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种既不统一又缺乏适用性的规章制度降低了物业管理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多数物业管理公司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从内部实施的一种自我监督和完善措施。物业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很不完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领导不重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规模一般不大,业务活动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但是业务量却很大,例如有关水电费、环境维护费用的收取等工作。部分领导认为公司的业务活动非常简单,没必要专门设置内部控制部门和机构;另一方面,在物业管理公司缺少有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内部控制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推广和应用时间还不长,并且以大型单位为主,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体系,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往往也并未真正全面的学习和应用过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
3.物业管理公司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客观性、真实性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秉承的基本原则。从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看,公司领导在人事安排上的用人唯亲,不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为标准,而以方便自己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为依据选拔会计人员。在单位职务设置上也不尽合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未被贯彻实施,会计人员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公司在财务人员选拔上存在的上述问题,致使公司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等方面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物业管理业务的要求。
(二)融资困难是制约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融资困难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瓶颈,在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物业管理行业利润低,物业管理公司规模普遍较小,在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上可选择的余地很小。内部融资是物业管理公司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
(三)企业投资水平不高
物业管理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可供投资的项目较少,受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经营规模与资质的限制,物业管理公司往往缺少好的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又缺乏科学性,表现在决策者缺少足够的资料收集与科学分析,往往凭感觉做决定,没有一个好的投资管理团队,致使投资项目存在很大的风险。风险之一是投资方向的错误,会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没有足够市场的投资自然无法取得回报;风险之二是对投资的资金支持断裂,如果没有完善的投资计划作保证,缺乏足够的后续资金作为投资项目发展的后盾,很容易导致投资项目的夭折,导致前期资金的投入也无法收回,造成巨大损失与浪费。
(四)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水平低
企业营运资金的管理是体现公司财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营运资金管理得当资金循环越快,对资金的需求压力就小,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就高。物业管理公司在营运资金管理过程中由于自身管理不善,资金从投入到收回的运转周期长,滞留资金多,影响了资金的盈利能力,此外,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资产破损丢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营运资金的正常使用。
二、提高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外部支持
1.政府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关系到居民居住环境的好坏,物业管理水平高,居民的居住环境才能安全、舒适。国家在大力支持经济适用房的同时,有必要关注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给予物业管理行业以必要的扶持。
2.制定一套会计准则实施意见作为开展会计工作的指导
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两大基本准则,是我国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的基本准绳。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企业具体会计科目的设置却依赖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经验与职业判断,依赖于公司的业务需要。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缺乏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当前的会计准则也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导意见,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了解、分析物业管理公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准则实施意见,保证各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体系建设过程中“有法可依”,使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具有可比性。同时,还要保证各个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工作中具有足够的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因此,这套会计规范实施意见是一种引导和帮助,而不是强制性的实施规范。
(二)物业管理公司要努力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1.物业管理公司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问题始终应该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努力开拓新渠道,开创新方式,满足日常经营与项目投资的需求。从具体的融资方式来看,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内部融资仍然是物业管理公司主要的融资方式,如何做好内部融资工作是解决物业管理公司融资问题的关键。物业管理公司要从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出发,努力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只有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原有的投资者才会增加投入的资本金,才能吸引新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投资。在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产生足够的留存收益转作对公司的投资,因此,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实现企业内部融资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
在做好内部融资工作的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积极探索可能的外部融资渠道。银行借款是当前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选择的外部融资渠道之一。物业管理公司要想取得较多的银行贷款首先还是要立足于自身良好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其次,公司要恪守信用,在业主、同行业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声誉,按规定办理各项银行存贷业务,逐步建立起良好的银企关系。、
2.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素质
人才建设始终应该放在公司发展中的首要位置,提高人员素质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条件之一。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公司整体利益又取决于公司整体的一项管理活动。财务管理活动为公司经营管理筹集、分配所需资金,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整个过程。同时,财务管理活动受到公司经营状况、公司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因此财务管理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密不可分。因此,要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里财务管理活动营造一个好的融资环境需要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在财务人员的培养过程中,首先要严把会计从业人员的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会计从业能力的人员进入财务部门,要对会计从业人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考察和培养,使公司财务部门成为一个思想觉悟高,专业技能强的部门。公司要鼓励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和学习,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3.积极拓展与开发新的投资项目
物业管理公司要在做好服务社区工作的同时,努力探索新的经营途径,发现新的投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要在立足自身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通过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例如与城市商业银行或者储蓄所合作,为居民提供便利的自助服务金融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场所并负责机器设备与场所安全,银行部门提供技术支持,这样既能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又可以开辟新的收入来源;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利用自身服务社区的优势,创办自己的家政服务公司,从事房屋维修、管道维修、室内装饰、园林绿化等工作,通过增加服务项目来提高自己的收入等。
参考文献:
[1]马红梅,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常见问题的探讨,城市开发,2008年第11期.
[2]周霞,对我国物业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会计之友,2007年第1期.
当前,我国铁路公司的财务风险较大,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铁路总公司负债规模达到28394亿元,税后利润为亏损则达到65亿元,2013年上半年,大秦铁路的负债同样达到了279亿元,除负债外,铁路公司还有巨额的融资需求,如大秦铁路2012年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规模达到50亿元,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券规模则更大,表明铁路公司的债务风险和再融资风险较大,必须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等现代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应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现状
总体来看,我国铁路公司推进全面预算管理起步较晚、力度不大,但目前已经被广泛的采用。如大秦铁路2008年度报告就明确表明,公司已经将全面预算管理应用于经营的全过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应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政策
铁路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具有政策支持体系,针对中央所属的铁路公司,《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第167号)对其执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出了要求,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铁路公司执行全面预算管理有了依据。
2.铁路公司财务管理中应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实践
从实践来看,铁路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已经被广泛的采用,如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按照会计年度报送预算报表,这就包括央企中的铁路公司,部分铁路公司更是根据自身的业务实践,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构建了“组织层级+业态特点+预算流程+从业务到财务”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再如中国中铁制定了《中国中铁全面预算管理手册》,明确了“分层级、分业态、全流程”的特色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3.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应用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大量的铁路公司采纳了全面预算管理,但实践中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调整与考核不严格等现象依然存在。以审计署公布的《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为例,审计发现2012年原铁道部本级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纪律的资金达到154922.4万元,占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3.89%。
三、促进全面预算管理在铁路公司财务管理中应用的思考
铁路公司要真正全面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从强化组织协调、强化预算编制与实施、强化监督与考核等方面着手。
1.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组织
首先,铁路公司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全面预算管理事宜,铁路公司可以以财务部为依托,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负责相关事宜。其次,铁路公司要明确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的一般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的一般流程等,用于指导、规范预算行为。再次,铁路公司要完善全面预算管理配套体系,如构建完善的全员参与预算管理制度等。
2.强化预算管理编制与实施
首先,要规范预算编制,铁路公司在财务部门在编制预算书之前,要对公司历年财务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公司下一年度发展战略、发展重点确定下一会计年度的预算总额,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写预算书,在汇总后根据总预算对部门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预算书反馈给各部门,讨论后提交公司审核。其次,要规范预算实施,在预算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要将预算书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的内容、预算的金额规范经济活动,避免违规使用资金。
3.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监督考核
就现在公司而言,其经营目标首先是生存获利,然后再寻求发展壮大。公司若想实现此目标,就要运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辅助和支撑,内部控制体系越健全,公司则更容易完成发展目标。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公司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现在公司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基本属于不同群体,由于他们承担的责任和所处的位置不同,其制定的公司内控目标也具有差异性。就公司所有者而言,其重视回报性和安全性,资本要实现增值而避免贬值。因此,公司所有者希望财务信息完整、可靠、真实,以便自己更好的掌握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态,了解投资的安全性以及获得收益的合理性。就公司管理者而言,他们重视如何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切实完成经营责任,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让公司得到长远的发展。所以公司经营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措施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学决策并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会计管理的实效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现在我国大多数公司没有充分认识到会计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效性,没有将财务会计管理列入管理制度中。正是由于重视程度不足,财务会计管理才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该具有的作用。
(二)缺乏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领导运用经验来解决一些问题,其主观性较强,会出现不应该有的失误,同时也提高会计管理工作的压力和难度。虽然《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提供保护,但因为会计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升职晋级与公司发展有直接关系,当国家法律与公司利益出现矛盾时,不完善的会计制度会让会计置身于左右为难的境地。
(三)公司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
财务会计开展内部监督并非是运用会计法来实施监督,而是以决策者意图开展监督,存在监督不完善的情况。财务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化、表面化,缺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体制,而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亟需提高
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优劣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直接影响。现在我国大部分公司财务会计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较差,甚至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技术没有达到目标水平,制约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提高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实效性的措施
(一)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者对会计工作实效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公司管理者要正确认识财会管理的实效性和作用,支持和指导财会管理工作。其次公司财会管理人员要逐步更新管理理念,适应公司财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体现出财会管理的作用,并提高管理实效。
(二)建立完善的财会管理制度
第一,公司要逐步健全财务部门的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以推动财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第二,公司要健全奖罚机制,运用激励、奖励机制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使其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第三,公司要建立健全职工选拔和考核制度,让他们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样才能留住人才,提高财会管理的实效性和质量,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三)提高监督财会管理的力度
公司财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控制和监督机制,以提高财会监督管理的力度,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对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审批、记账等人员的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其次重点监督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经济业务的决策及实施过程,制定并执行相互制约的制度和程序。最后要监督资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及组织程序。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起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的实效性与合法性进行监督。
(四)增强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首先要吸纳高素质的财会管理人才,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其次公司要加强对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逐步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进而让财会管理人员逐步突破自己、完善自己,用最好状态开展工作,进而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