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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论文8篇

时间:2023-02-27 11:09:0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知行合一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知行合一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中西医结合治疗混合型鸡痘

 

鸡痘是由鸡痘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病毒性传染病。病鸡以无毛部皮肤发生增生性病理过程,形成肿疣样病变、结痂、脱皮和口腔、咽喉粘膜形成纤维性坏死性伪膜等为特征。在秋冬季节容易流行,尤其是雨水较多的年份,鸡群处在潮湿的环境中,蚊子较多,蚊子是传播本病的媒介,又是鸡痘的重要传播者,因此更易造成大面积流行。一般发生皮肤型鸡痘较多,然而近几年鸡群流行的大部分为混合型鸡痘,鸡群一旦发病将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现将一起混合型鸡痘的诊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病情况

河北省威县侯贯镇赵某饲养的2000只蛋鸡,按常规饲养,并免疫了马立克、法氏囊、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喉气管炎,但未进行鸡痘疫苗接种。饲养到56日龄时,鸡群开始有个别鸡出现喷嚏、咳嗽、甩头、张嘴、流眼泪,呼吸时有杂音,在晚上安静时较明显。以后,病鸡逐渐增多,并在鸡冠、肉垂、爪等处出现丘疹及结痂,到8月29日,发病率升到40%左右,且每天死亡由几只增到50只左右。曾用阿莫西林、红霉素、泰乐菌素、喉管散等药物治疗,均无疗效。遂于2010年8月30日带病死鸡来邢台市兽医院诊治。经剖检、化验,确诊为混合型鸡痘,通过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二、临诊症状

病鸡精神不振,闭眼缩头,呆立,食欲减退或废绝,眼结膜发炎,流眼泪,眼角有较多量粘稠纤维蛋白渗出物或脓性物,严重的将上、下眼睑粘连。眼睑及眼周围肿胀。个别病鸡眼结膜浑浊不清,有的出现失明而影响采食。有的病鸡咳嗽甩头,努力把喉头处的阻塞物咳出。打开口腔可看到喉头处有荚膜阻塞。另一特征是鸡冠、肉垂、爪、嘴角、眼皮上有数量不等,如绿豆大小的丘诊,有的丘诊表面破溃,有的已结痂。病鸡中死亡最多的是喉型、眼型和混合型,单纯皮肤型的病鸡不死。喉型鸡痘,病变发生在口腔、咽喉粘膜上,病变在嘴和口腔时,采食、饮水发生障碍。发生在咽喉部时,初为黄白色的小结节,以后形成一层黄白色干酪样的伪膜,引起呼吸困难,窒息而死。眼型死亡的病鸡,主要是痘发生在眼结膜,上、下眼睑粘连或失明,影响采食而死亡。发病鸡大部分为混合型,仅有鸡冠、肉垂丘诊症状者较少。

三、剖检病变

共剖检10只病死鸡,眼部肿胀,眼周围形成近似圆形肿胀区,眼角有粘液——脓性物。有的在眶下窦有干酪样物。口腔、咽喉和气管粘膜上有黄白色干酪样的伪膜、恶臭,不易剥脱。喉头、气管粘膜充血,有的喉头、气管粘膜表面也出现隆起的、白色不透明结节论文参考文献格式。鸡冠、肉垂、爪等皮肤有丘诊、结痂。其他内脏器官未见异常。

四、实验室检验

1、取病死鸡的肝、脾组织,接种于肉汤、营养琼脂培养基上,37℃培养24h,结果无细菌生长。2、易感鸡感染试验:取眼、喉部病料组织和鸡冠的丘疹及痘疱皮悬液,对30日龄易感鸡10只作冠划痕、翼刺和毛囊接种,6天后均在接种局部皮肤出现数量不等的粟粒大小的典型痘疱。3、鸡胚接种:取鸡冠、眼部、喉部病料作为1:10悬液,经双抗(每毫升含青霉素、链霉素各1000单位),室温下处理2小时,再以2000转/分离心5分钟,取上层清液,接种12日龄鸡胚绒毛尿囊膜,每胚0.2ml农业论文,共接种10枚鸡胚,经37度孵化5天,可见绒毛囊膜肥厚,并有近圆形(直经2—3毫米)的灰白色痘斑。

五、防治

1、加强饲养管理,搞好鸡舍卫生消毒工作,鸡舍内外用绿威霸消毒液彻底消毒,用蚊蝇一扫净喷洒消灭蚊蝇及吸血昆虫。

2、治疗:对鸡冠、肉垂、爪、腿痘病鸡,用镊子剥离痘痂后,伤口涂擦紫药水。对眼部肿胀者,用2%硼酸水冲洗眼部,用5%蛋白银溶液和盐酸吗啉胍眼药水滴眼。对喉型鸡痘,可用小镊子将粘膜上的伪膜剥离取出,然后于患病灶吹上少许“喉症散”粉,每天1次,连用3天即可。

3、对发病鸡群,用毒立克(主要成分:黄芪多糖等)饮水,本品100g饮50kg水,连用5天。同时在饲料内拌新华喘痢刹(主要成分:环丙沙星等),以防止继发感染。同时,配合中药治疗,方剂:龙胆草90g、板兰根60g、升麻50g、双花40g、野40g、连翅30g、甘草30g,将上述中药加工成细粉,按每只鸡每天1.5克的用量,均匀拌入饲料内,分上、下午集中喂服。饲料内增加多种维生素、鱼肝油,以增强鸡体的抗病力,保护皮肤和促进伤口愈合,连用5天。

通过采取以上综合性防治措施,3天后病鸡群基本痊愈,5天后鸡群全部恢复健康。

六、小结

1、本次该鸡群发生的眼、喉和无毛处的皮肤痘疹为特征性的鸡痘,根据临床症状,剖检病变及实验室检验,诊断为混合型(粘膜型与皮肤型)鸡痘。

2、这次鸡群发生鸡痘的主要原因是因今年雨水多,鸡舍卫生条件差,温度高,湿度大,密度大,通风不良,鸡群又未接种鸡痘疫苗,加之正值初秋季节,蚊虫较多,活动频繁,促使本病的发生。因此养鸡场必须重视对鸡痘的免疫接种。接种鸡痘疫苗是防制本病发生的关键。凡是未接种鸡痘的鸡群,必须在发病季节前接种鸡痘。

3、为防止鸡痘的发生与流行,必须搞好鸡场、鸡舍的卫生消毒工作,在鸡舍周围喷洒杀虫药物,消灭蚊子等传播媒介,消除蚊蝇孳生条件,注意随时灭蚊,才能有效地控制本病的发生与流行。最关键的措施是接种鸡痘弱毒疫苗,本疫苗对雏鸡(6日龄以上)及成鸡均可应用。根据鸡日龄的大小以生理盐水稀释成适当的倍数,摇匀后应用。用鸡痘刺种针或灭菌蘸笔尖蘸苗,于鸡翅内侧无血管处皮下刺种。6日龄以上的雏鸡,用200倍稀释苗刺种1针;20日龄以上的雏鸡,用100倍稀释苗刺种1针;1月以上的鸡,用50倍稀释苗刺种1针。接种后3-4天,刺种部位微现红肿,继之结痂,2-3周后痂片脱落。免疫期,成鸡为5个月,初生雏为2个月,两个月后必须再进行一次免疫接种,以后每半年免疫接种一次。

4、诊断本病时,必须与鸡霉形体、传染性鼻炎、眼型葡萄球菌、喉气管炎、维生素A缺乏症等相区别,这样才能对症用药,使疫情尽快得到控制。

河北省邢台市兽医院邢兰君 河北邢台 054001

篇2

关键词:电子杂志功能性艺术性

近几年全球传统媒体电子化速度迅猛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转变了阅读方式。不仅仅是那些追求方便、快捷、信息化的时尚达人,众多纸媒受众群和拥护者也纷纷被拥有大量图片、视频、音乐、Flas的电子杂志吸引着。企业通过电子杂志拓宽自我宣传的渠道,丰富了营销形式。一些成功的商业网站也拥有自己的电子杂志,一方面可以丰富网站的内容,另一方面结合网站的其它项目,带来非常好的效应。名人相继开办自己的网络杂志代替了写博来增加人气:2005年,以杨澜名字命名的电子杂志《澜lan>正式上线,创刊4个月即突破200万份发行量;2007年陈鲁豫的电子杂志《豫约》创刊;同年静蕾主办了综合性电子媒体杂志《开啦》;姜培琳、高圆圆、秦岚、周笔畅也纷纷加入电子杂志的大军……电子杂志已经成为主流的网络宣传新媒体!

那么什么是电子杂志?目前外界对电子杂志有很多种叫法,包括数字杂志、网络杂志、多媒体杂志等。它是近年来随着计算机跨人多媒体时代而出现的一种新型出版物,是在互联网发展到Web2.0时代,采用先进的P2P技术发行,可以在电脑上模拟阅读杂志的效果,用鼠标一页一页地翻着看的杂志。特征是一定要有专业的技术,加上专业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发行。可以说电子杂志是传统媒体同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有力结合。

一、电子杂志的功能性

电子出版物具有纸读杂志的属性,也是有固定栏目、按顺序连续出版的刊物。但是,由于它借以存在的载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普通的纸张,而是以互联网为载体,这就使得电子杂志与一般的纸读杂志相比,在视听等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更强大的功能。

1.首先从便捷上来说,它是一种可以在线阅读又可以下载收藏的杂志,即使网络不能上网也可以离线浏览,存在笔记本里在火车、飞机、酒店等任何场合都可以阅读。文件按照内容的不同大小从几兆到上百兆不等,相对于现在硬盘的承载量,文件量是很小的,所以我们可以下载几十本杂志,这可比拿着又厚又沉又占地方的纸质刊物轻巧多了。

2.电子杂志和门户网站一样,主要靠人气聚集扩大其影响力,比如中国电子杂志在线阅读发行第一品牌(Polo)就有7400万注册用户,同时在线71万,并以每日超过18万新注册用户的速度不断增长,汇集了中国90%以上的宽带用户,是国内用户数最多、杂志下载量最大的顶级电子杂志传播分享平台。其旗舰杂志((Pocozine>>就有570万读者,比传统杂志的阅读者高出很多。而且电子杂志传播速度很惊人,可以实现短时间内在互联网的大规模传播。

纸质媒体的气质决定了其目标人群——群对阅读情境有特定要求的人群。相比之下电子杂志用户范围更加广泛,客户市场遍及全世界每个角落。想要阅读的朋友只要能上网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杂志,在刊登的第一时间阅读到喜欢的内容。这比起在报亭,书店,邮局邮购更加方便。

3.电子杂志不用承担印刷成本,可以有效降低宣传投入。根据体现形式及页数核算价格,价格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比起印刷和电视广告,其费用显得微不足道。

电子杂志和传统发行刊物一样主要收入都是广告,随着电子杂志用户量的逐日递增,已经受到广告商的重视和青睐。广告商看好电子杂志里面插入的链接、视频、音频以及互动项目,因为相对于印刷版,电子版刊物给广告商的网站带来了更多的点击量,盈利还是很可观的,可以作为其它宣传媒介以外的有效补充及新的收益渠道。

4.杂志的内容是人们衡量其价值的核心。相比早期电子杂志的不成熟,内容贫乏,广告堆砌等现象也有了较大改善,在涉及的门类上,电子杂志比起传统杂志毫不逊色,受欢迎门类也几乎与传统市场相呼应。现在一个电子杂志平台均提供上百种杂志,例如zcom(佐罗网)就是全球最大的电子杂志平台网,涵盖了时尚生活、影音娱乐、IT资讯、商业财经、动漫游戏、摄影、汽车旅游、运动休闲、新闻人物、家居生活、文化艺术等方面,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5.电子杂志是数字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数字音乐、数字电视一样,是数字时代生活的象征之一。技术含量的增加就使得电子杂志在排版,发行格式上更加灵活,视听更多元和丰富,充满了现代感。

6.电子杂志可以很好的配合网站的其它资源,其宣传效应和实际效果都非常好。比如在电子杂志上加入网站的其它资源的图片或文字介绍和链接或者放上电子信箱,会员加入等等程序。订户觉得有兴趣,可以通过杂志上的加入程序加入。也可以在杂志里放上调查系统,留言等来收集订户的反溃建议,通过总结可以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还可以在杂志里放上交友系统来增加订户间,订户和网站的联系。

7.电子杂志的制作其实并不是专业公司才能做的,门槛较低,我们只要对Flash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专业电子杂志制作软件,完全可以制作出品质优秀的电子杂志。网上还有专门的素材库,模板可供下载。而且发行流程非常简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拥有电脑,能够上网就能创办自己的电子杂志,将自己整理的信息分发给订户。

8.纸媒刊物在制造过程会产生大量污染,对木材资源的消耗有目共睹,因此电子杂志的流行符合当今提倡的环保主题。

二、电子杂志的艺术性

1.内容的丰富是电子杂志艺术性的基础。

电子杂志和传统杂志都是传播文化和信息的一种载体,都以文字为主要内容的,要保持电子杂志的生命力就要加大对内容的拓展。

内容的缺失会导致用户从最初对电子杂志的好奇,眼前一亮到兴趣逐渐丧失,久而久之进入盈利模式的瓶颈。现在市场上的电子杂志大部分都过于注重形式,内容和内涵乏善可陈。读者们觉得电子杂志虽有可看性,却无可读性,虽然形式精美,但内容却很空洞。尤其是大量的电子杂志都不是原创的,只是网上找来素材配上图片和效果而已。

很多成功的电子杂志从创刊至今都把内容当成首要问题来解决,喜欢设计的人都差不多知道来自中国香港的(Newwebpick),它是关于数字印刷、网站设计、FLASH、3D、插图、uI、试验性艺术、码摄影的优秀电子杂志。从全世界范围内收集各类设计资讯与信息,汇集了全球设计精英的原创内容,里面的每一幅作品都会给人以启发,无论在产品设计、包装设计以及街头艺术方面,无不富有创意和启迪。外加它独特的前卫设计引导着设计师的创意,是个极具艺术性的内容丰富的电子杂志,是成功的电子杂志典范。

为了让杂志内容极具诱惑,现在很多电子杂志和同名同期发行的纸质杂志内容是保持一致的,例如《瑞丽》在内容饱满的前提下,读者可以用鼠标点击放大想要看的图片、文字或者展开链接,不同内容有不同背景音乐相伴,声情并茂,让读者犹如身临其境,得到读者长期的信赖和拥护。

2.艺术性

是电子杂志的附加值。

阅读杂志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是一种审美活动,主要来自视觉,一个优秀的杂志往往通过版面设计的有序性、平衡性、装饰性、和谐性、趣味性来体现自己独特的魅力。无论是纸质杂志还是电子杂志都要追求美的内涵和美的表现形式,使刊物达到从内容到形式展现一种整体的和谐美,目的都是要提高刊物质量,增强刊物特色,呈献给读者不同感受。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面对具有艺术感的事物都是抱有积极的态度而不是抵制情绪。市场经济学中有个AIDA定律:首先唤起人们的注意(A—Attention=注意力),唤起人们的兴趣(I-Interest=兴趣),然后唤起对商品的占有欲望(D—Desire--欲望),最后使他们产生购买行为(A—Aciton=行为)。所以精美的电子杂志本身就是一个广告,就像一位优秀的推销员,将艺术的魅力作为传递信息的方式打动读者。出版者由于商业目的,也从不反对加大杂志的艺术性,因为艺术性总是会给增加很高的点击量和下载量,很多读者也甘愿掏腰包订阅自己心仪的充满艺术性的电子杂志,这给出版者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

重视视听效果,与读者密切互动是电子杂志艺术性的集中体现。和传统杂志比较,电子杂志十分注重视觉效果,加强图像的表现力,利用flash、音效和视频等技术,精彩视听内容夺人耳目。有人甚至说,做好了一本电子杂志就是一部小电影,这说明了电子杂志的表现力已足够丰富。《豫约》整个目录的感觉是悬浮在页面上的,鼠标一过就会转到一个类别,非常美观好看;视频效果也很吸引人,因为有明星幕后花絮,这是在电视中也未必有的独家爆料;背景音乐节奏舒缓,让人心情平静,也不会打扰读者文字阅读的流畅性。

由于网络的互动性,电子杂志也能及时通过留言板等和读者进行更密切和互动的联系。编辑能通过留言板和读者进行沟通,甚至能马上改变内容,这些都是传统杂志办不到的。另外,电子杂志平台还设有论坛,注册会员后可以随意发帖发表意见交流心得。

三、电子杂志现状和发展

虽然电子杂志优势显而易见,但印刷文字的权威和认可度依然无法取代。人们长期积淀下来的对纸张的信任,使得纸质媒体仍然有着其他媒体所不具备的权威。网络媒体在知识产权的认可上也远远无法与纸质媒体相提并论。

由于国内的网络环境,我国的电子杂志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大型网站和传统媒体都没有对其产生足够的重视。有些没有开展这项服务,开设这项服务的也只是应用了电子杂志的一些基本功能。同时电子杂志也有一定缺陷,Xplus的总经理夏鸿就直截了当地对《赢·生活》记者表示,目前电子杂志最大的缺点是形式大于内容,再就是内容同质化严重。

篇3

[关键词]有;本义;存在;动词;准谓宾动词;副词性确认标记

关于“有”字句的研究,本文主要涉及普通话和方言中的“有”字句。普通话中主要是“狭义‘有’字句”的研究,该类研究认为“有”是动词,后接名词宾语;方言中主要是“有+VP”句式的研究,两类研究没有为这两种“有”字句现象做一个统一的解释。

方言是汉语在不同地域的变体,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分支,和汉语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二者之间的差异是语言内部矛盾,应该可以统一在汉民族共同语下。本文拟从共时角度出发,结合普通话和方言中“有”字句的研究,根据语言的内部联系,探讨现代汉语“有”字的本义和性质。

一、“有”字的意义

1.“有”的本义是表示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存在

许慎《说文解字》释“有”:小篆字形为“[XC]”,以手取肉形。本义为“不宜有也”。例句《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

[1]有人根据“以手取肉”的小篆字形,认为“有”字的本义是“据有”,并且进一步解释说,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是不应该的,所以是“不宜有也”。此说没有解释为什么作者选用“日月有食之”作为例句,例句中的“有”显然不是“据有”。

日食、月食是一种自然现象,宋代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古人的自然科学知识远没有宋人发达,他们敬畏自然,相信巫术,认为“日食”、“月食”是一种不祥的天象,故说“不宜有也(不适宜存在这种天象——作者注)”。可见“有”的本义是指客观存在日食、月食这种不受古人欢迎的天文现象,“有”是指客观现象的“存在”。

为什么有以日食、月食为表象存在的对象呢?古人崇拜自然现象,以为这是上天给人类的一种信息,是否遵从这种信息,关系到人类行动的顺利与否。所以古人信奉占卜,巫术盛行。最初的文字被专门用作记录占卜结果,因而有了“甲骨文”,或者干脆直呼做“殷商卜辞”。先秦文献多次出现“日月有食之”的记载,足以证明“日食”、“月食”现象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用它来传达“有”的“存在”意义就更加昭显。

那么,“日月有食之”这句话该如何理解?孔颖达在解释《春秋经•隐三》中的“日有食之”时是这样说的:日有食之,言有物来食之也[2]。可见,这里的“有”是表“存在”的动词,“据有”义在这里是讲不通的。

为什么采用“以手取肉”来代表字形?“古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征象。”[3]

这是《说文•序》中关于古人创作周易的方法描述,反映了古人最初对世界的认知途径:古人对世界的认知始于可以具体感知的客观对象。从具体到抽象,从客观到主观,这也是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中国古人造字也遵从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所以最基本的造字手段是“象形”,直接描绘物体形状;在此基础上添加有抽象意味的简单符号创造出“指事”造字法,比“指事”更抽象一点便创造出“会意”造字法,直到出现更抽象的“形声”造字法。“事物和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抽象概念,只能用抽象的“会意”或者“形声”造字法。“形声”是一种最晚出现、成熟的造字法,“有”又是一个作用重要、使用频繁的字眼,于是用了“会意”法来创造“有”字;再说,从外物的存在会较自然地联想到与己有关的事物的存在,甚至是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划归为自己名下,使其为我所有,这就是“拥有”意义的产生。于是小篆用“以手取肉”的形状来表示将外物据为己有。民以食为天,这个外物自然就是大家最熟悉的食物了。

如此看来,许慎对“有”的解释包含了两个层次的意义:第一层,“有”的本义是“存在”,这主要借助释义和例句来表现;第二层,在本义的基础上,“有”引申出“据有”、“领有”意义,这是借助字形来表现的。这样的分析可能更符合人类对世界的普遍认知规律。

2.狭义“有”字句中“有”字的意义

所谓狭义“有”字句,是以“有”包括和“有”对立的“没有”、“没”为谓语或谓语中心词的句子[4]。张豫峰认为狭义“有”字句中“有”的意义有6种[5-6],其实通过合并,这6种意义都能归并为“某一事物或者是事物属性的存在”,并且这种“存在”具有客观性,一般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

下面以狭义“有”字句的意义类别为例,做如下意义归并分析:

(1)表存在的如:“地上还有一张纸”,“每一个时代都有很多特殊人才”,句中的“有”字用其本意,表事物的存在。

(2)表领属的如:“每台机器有近百个零件”,表领有的如:“他也有爸爸”,既表领有(或存在)也表领有(或存在)方式的如:“妈妈养有一只狮子狗”3个句子,首先得有相关事物的存在,然后才是它们分别归属于谁。不存在,哪能领有?所谓的“领属义”、“领有义”,其根本意义都是“存在”,“领属”和“领有”是界定这种“存在”的方式的。可见,领属义和领有义是在“有”的本义上最早出现的直接引申义,或者叫做近引申。它和“有”的本义关系十分紧密,存在着“有”的本义到底是表“存在”还是表“领有、拥有”之论争。

(3)表估量的如:“爷爷足有七十岁”,我们认为这是“爷爷”这个人身上的一种属性——年龄的存在。“他有五尺高”,这是“他”的身高属性的存在。

特别要提到的是比较句[7],我们认为它们和“爷爷足有七十岁”一样,都是说明主语所指称事物具备何种属性,即表明事物属性的存在。如“他有小王那么高”表明的是小王所具备的身高属性;“那条蛇有碗口这么粗”表明的是蛇所具备的大小属性;“打球哪有下棋那样有趣”表明的是打球所具备的趣味属性;“黄河没有长江这样长”表明的是黄河所具备的长度属性。由事物的存在到事物属性的存在,是有人类的认知基础的,那就是联想的作用。

(4)表列举的如:1)玫瑰花有红的,有白的。2)今天参加比赛的有北京队、上海队、黑龙江队和新疆队。我们认为这种句子也是表存在,是并列的多项事物的存在,不妨叫做“并列存在”。自然界的复杂性不允许存在的事物都是单项呈现,遇到多项事物共同作用于某事件时,就会有“并列存在”。“并列存在”呈现的是多项事物,于是就有了“列举”义;但这个“列举”义是我们对事物进一步抽象后得来的认识,其本义还是应该落脚在“存在”上。

(5)表发生或出现的如:“他有病了”,“这孩子嘴里有牙了”。其实,这中间的“有”不是表发生或出现,还是表事物的存在。已经有不少研究一致认为句后“了”是语气词,表示新情况的出现[8]。如果我们删除了“了”,句子变成:“他有病”,“这孩子嘴里有牙”,句子可以成立,并且“有”表“事物存在”的本义也更明确,可是意义和有“了”的时候不一样:删掉“了”后是表静态;有“了”是表动态,即发生某事或出现某种新情况。可见这两个例句的“发生”或“出现”义不是由“有”,而是由句子后面的“了”表现的,句中的“有”还是表存在。

综上所述,狭义“有”字句中的“有”本义是表事物“存在”,在此基础上引申出事物具体的“存在方式”、事物“属性的存在”以及多项事物的“并列存在”。

3.方言“有”字句中“有”字的意义

方言“有”字句和狭义“有”字句中都有“有+NP”结构和“有+准谓宾动词”结构,方言“有”字句还存在典型的“有+VP”结构。

人们已经认识到,描述客观世界的最常用的一组概念是时空维度。客观世界包括了静态的空间和动态的事件(体现时间性),时空是对称存在的。但是因为空间可触可感可见可闻,比时间来得更具象,所以人们对这两种维度的感知是有先后的:首先感知了当前空间世界,然后才感知到过去或未来的空间世界,最后抽象出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时间概念。语言是一组概念符号,忠实反映着客观世界,其组成成分和客观世界有着奇妙的对应关系。正如前人已经研究证明的,名词性词语指称的对象呈现出空间性,是静态的;动词性词语陈述的对象呈现出时间性,是动态的。其实,这条规律的适用范围还可以扩大,名词性词语的上位概念——体词性词语和动词性词语的上位概念——谓词性词语也都适用这条规律。

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存在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不为人的意志而改变的。它们自然也可以有相同的表达方式,那就是都用表存在的词“有”来表达:当“有”后面接体词性成分时,体现的是静态的事物的存在;当“有”后面接谓词性成分时,体现的是动态的事件的存在。方言“有”字句完整地体现了这种对称存在:

(1)尚有2个设备完善的野地帐篷营区。营区内有售汽油与机油。恩佛落芝的住宿收费大约……

(2)肤浅耶,而且……你身体好臭哦!∥臭?我有洗澡呀!∥我是说你一身的铜臭呀!∥是……例(1)中的“有”可以理解为表示存在“出售汽油与机油”这件事;例(2)中的“有”表示存在“洗澡”这件事。

(3)有点畸形。欸,不会啦,其实爸爸,∥你有很偏激,我觉得爸爸觉得我比较静。“偏激”是形容词,描写人的个性特征,“有很偏激”是表明某人存在偏激的个性特征。

汉字外有字形、字音,内有字义,是一个形、音、义结合体。一个汉字形音一定,那么,不管这个汉字出现的场合多么复杂,我们认为出现在不同场合里的这个汉字应该有共同的意义基础(同音词除外)。如“有”字,它既可以出现在体词性成分前面,又可以出现在谓词性成分前面,字形、字音都没有变化,它也不是同音词,所以我们认为体词性成分前面和谓词性成分前面的“有”是同一个字,有共同的基础意义——表“存在”。但是体词性成分和谓词性成分毕竟是相互对立的一组概念,语境的差异必定会给“有”带来某些影响,于是谓词性成分前的“有”便有了和体词性成分前面的“有”不一样的意义:在“有+VP”结构中,句子的语义重心在谓词性成分上,“有”的动词性降级,在句子中的作用降低,根据谓词中心论的原理,“有”是辅助后面的谓词性成分的。“有”的词性虚化,其意义也逐渐变得空灵:事情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表示事件的“存在”进一步抽象出“肯定”、“强调”的语法意义:

(4)……∥《李娃传》。∥对、对,我有看,我有看。∥那个李娃很不一样,他就是完全……

(5)“我有买一盏露营灯,我拿到客厅。妳等我。”(痞子蔡《夜玫瑰》电子版)

例(4)中的“有”表达的是存在“看《李娃传》”这一事件,例(5)表达的是存在“买一盏露营灯”这一事件,但是两个句子没有就此而结束,而是在此基础上继续展开。前一事件的存在是后续话语得以承接的前提条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是需要首先就着重表明的,于是语境便赋予了“有”字以“肯定、强调”义。当然,我们可以去掉“有”,再加上“了”补足句子,如下:

……∥《李娃传》。∥对、对,我看了,我看了。∥那个李娃很不一样,他就是完全……

“我买了一盏露营灯,我拿到客厅。妳等我。”这样,两个句子都照样成立,但是句子的语气要平淡得多,少了先前的强调口吻。

客观世界影响着人类的主观感受,当客观肯定带上主观倾向性,变为人类对外界的判断时,“有”字的意义进一步由“肯定、强调”义抽象到“确认”义:

(6)……就摆个三也不讲话。∥因为节目我都有看,我真的是忠实观众。所以你觉得一定……

(7)“有煮我的份吗?”“当然有!”叶梅桂又瞪了我一眼。(痞子蔡《夜玫瑰》电子版)

例(6)和例(7)的“有”具有的“确认”义,也与语境有关。两个句子分别出现了情态副词“真的”和“当然”,这使得句子的强调语气更加强烈,“有”的“肯定、强调”意义也更加彰显,于是,“有”便逐渐被赋予了“确认”的意义,不管句子中是否有情态副词帮助表达,“有”都以“确认”义出现:

(8)唐经天奇道:“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有受伤么?”(电子版《冰川天女传》梁羽生第三十回)

(9)……非常不好的时候,我的作文,我级任老师有给我十个字的评语,他是说,上气不接下……

由此可见,“有+NP”,“有+VP”结构分别表示事物的存在和确认事件的存在。“有+AP”是“有+NP”和“有+VP”过渡环节,主要表示事物属性或特征的存在。“有”的本义是表“存在”,在谓词性成分前面,又引申出“肯定”、“确认”义。

我们认为,狭义“有”字句、方言“有”字句都统一在“有”的“表存在”的本义下:名物、性状、事件的存在。由于“存在”是客观的,于是进一步可以引申出“肯定”、“确认”义。

二、“有”字的性质

“有”字的性质应该在具体的语境中来理解。在“有+NP”结构中,“有”字是动词,这在现代汉语、方言中是大家都已接受的事实。

在“有+VP”结构中,“有”字的词性出现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有”是助词[9-11],一种意见认为“有”是副词[12-13],最前沿的意见认为“有”是完成体标记[14-15]。我们倾向于认为“有”是副词性确认标记词。这是基于“有”的语法意义、句法位置以及副词产生的机制而言的。

1.“有”的语法意义

“有”的语法意义与“有”的本义密切相关。“有”的本义是表存在,用在名词前面表示事物的“存在”,用在谓词前面表示事件的“存在”。

事情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表示事件的“存在”进一步抽象出“确认”、“肯定”的语法意义,并且与表示“确认”、“肯定”义的情态副词连用,组成“确实有”、“真的有”等组合形式:

(1)……来一视同仁的愈演愈盛呢?哦,政府确实有抓,但人手不够嘛!何况不能说有人……

(2)……脚踏实地又做什么呢?∥真的呀?我真的有显示脚踏实地吗?∥有呀!∥没有……我……

如果要给副词“有”归类的话,取张谊生的副词分类系统[16],“有”既不是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描摹性副词,也不是以表示语法意义为主的限制性副词,而是以表示情态意义为主的评注性副词,其基本功用是对相关述题进行主观评注,确认事件存在。

2.“有”的句法位置

“有+VP”结构中,“有”用在谓词前面,做状语,确认动作、行为或事件的存在,与否定副词“没有”对称存在。例子:

(1)根据我在那边的观察,因为我的学校有协助整个调查,所以我没有办法,很确实……

(2)那辅导员义工他冲进来说,那个地摊有卖那个长裤,那个运动裤,一条二十块。

上面例句中的“有”都作状语修饰后面的谓词,确认谓词所描述事件的存在,相应的“有”都可以置换成“没有”,意思由肯定转为否定。

3.副词产生的机制

副词主要由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虚化而来。副词“有”源于动词“有”的虚化。

“有”后面最初接名词,这时候“有”是动词,我们将其记作“有1”。“有”后面一旦接了谓词,根据时间一维性的认知原则,语义重心后移,谓词成为句子语义重心,“有”修饰、限定谓词,“有+VP”呈状中关系,“VP”前的“有”词性降级,不再是动词,而成了修饰谓词的意义比较空灵的副词,确认“VP”所描述的动作、行为、事件的存在。我们将这个副词“有”记作“有3”。见下例:

(1)夏天我们到秋雪湖的西湾放牛要经过陈庄,庄东头是有这么一户人家。(石言《秋雪湖之恋》)

(2)而四号窗口小姐则说未收常某存折,如有收会给号码牌不会出错,常某则坚称未拿……

在例(1)中,句子的谓词只有“有”,所以“有”的动词性地位毋庸置疑。例(2)中,“有”和动词“收”并列,重心在动作“收”,“有”位于谓词前面,词性降级为副词,起确认作用。

虚化是一个漫长和渐进的过程,从原目标虚化为现目标,中间一定有过渡环节,这个过渡环节有的已不可见,有的还可以见到。从“有1”过渡到“有3”,可以清楚见到一个过渡环节,那就是准谓宾动词“有”,我们将其记作“有2”。例:

(3)……的提升而改善。在防火方面,目前法规有规定,在使用管理上却没有有效执行的……

(4)北海,有希望也有能力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旅游者一展其秀美风姿。

例句中的“规定”、“希望”都是名动词。前一例取自台湾地区说法,后一例是大陆说法,可见两地都有这种说法。

“有+NP”中“有”是动词,“有+VP”中“有”是副词,当“有”后接介于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名动词时,我们就难以给这个“有”定性了:如果突出名动词的名词性特征,那么“有”将是动词;如果突出名动词的谓词性特征,那么“有”就应该是副词。“名动词”本身词性游移,所以它前面的“有2”的词性也处于游移中,既有动词词性,也有副词词性。但因为名动词的词性更倾向于名词性,所以“有2”更多的还是偏向于动词性。

“有2”的本质是一种妥协的语言现象。“有”后接名词是大家都已经接受的普遍语言现象;“有”后接谓词只存在于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受到时空限制,是一种非普遍语言现象。普遍语言现象和非普遍语言现象之间并非毫无关系的真空地带,而是有着某种连接。“有2”就连接着普遍和非普遍这两个端点,既满足了“有”后接名词性成分的普遍语言现象的需要,又暗含着“有”后接谓词的可能。语言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语言使用者接受了“有2”以后,“有2”的后接成分又进一步向前变化发展,完全丢掉名词性,变成纯粹的谓词,其典型形式就是带上宾语,如:

(5)内部隔间部分,除了法规对公共使用空间有规定一米二以上的部分必须是耐燃材料……

(6)……的谢德茂、张肇烟两位代表也认为,既然有通知开会,代表们就应出席,才是负责任……

上面例句中的“规定”、“通知”是典型的名动词,它们带上宾语后,突出了谓词词性,是典型谓词,于是它们成为句子或短语的语义重心;相应地,前面的“有”字词性从准谓宾动词再次降级,进一步虚化,成为修饰、限定后面谓词结构的副词。这一语言现象已经在南方方言、港、澳及台湾地区口语中完成,并出现在书面语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有1”、“有2”存在于普通话中,“有1”、“有2”、“有3”存在于南方方言、港、澳以及台湾地区书面语中。从“有1”虚化到“有2”再虚化到“有3”,是一个连续体。这个连续体是开放的,“有3”并不是最终的虚化结果,它还有可能进一步虚化,成为意义更加空灵的标记词。

“有”不同变体的分布见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有”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词,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它在普通话和南方方言、港、澳以及台湾地区语言中的差异正是这种不同发展水平的反映。“有”的发展趋势是否能启发我们,普通话最终能否接受“有3”呢?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注:例句后没有注明出处的都取自台湾师范大学华语研究所语料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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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溃疡性结肠炎(UC)又称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是以侵犯直肠与结肠黏膜与黏膜下层为主的炎性病变,主要表现为反复发作的腹泻、黏液脓血便、腹痛。病情反复,经久不愈,属难治性疾病。现代医学采用抗感染、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疗效欠佳。笔者就临床对该病的认识及诊治体会,总结如下。

1病因及发病机制

溃疡性结肠炎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目前认为主要与免疫异常有关。参与的多种炎症细胞及免疫细胞释放抗体、细胞因子及炎症介质等,引起组织破坏及炎性病变。可能与自身免疫、感染、遗传因素及精神因素有一定关系[1]。溃疡性结肠炎可因临床表现不同而分属不同的中医病证范畴。典型的溃疡性结肠炎,表现为黏液脓血便,属痢疾中“休息痢”、“久痢”范畴;血性便明显,属“肠风”、“脏毒”范畴;仅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粪质清稀,属“泄泻”范畴。脾胃虚弱是发病之本,多在脾胃虚弱的基础上感受寒热湿毒之邪,饮食劳倦或情志不遂,部分因外感寒热湿毒之邪或饮食劳倦所伤或情志不遂而导致脾胃受损,致热、湿、痰邪客于肠道,阻滞气血,肠络失利,脂膜受损,下利赤白而发病。

2治疗

2.1中西医结合增效减毒溃疡性结肠炎病程迁延,容易反复发作,治疗颇为棘手。单纯使用西医或单纯使用中医治疗不免有失偏颇,中西医结合常常取得较好疗效。临床上部分医师将溃疡性结肠炎当慢性肠炎治疗,习惯用大量抗生素,在用静脉滴注抗菌药物后,患者的症状可以得到缓解,但停药后很快复发,甚至会导致菌群失调。尤其对于20~30岁急性腹泻的患者,常规抗菌止泻等治疗效果不佳,应常规查肠镜以免误诊误治。部分患者服用氨基水杨酸制剂(包括柳氮磺胺吡啶,美沙拉嗪缓释片,奥沙拉嗪),后出现白细胞下降、腹泻等情况,停用西药而口服中药,可能使症状得到改善,但肠镜下病变可能加重,对这些病例,勿忘复查肠镜。对于轻中度远端结肠炎者,使用中药(清热化瘀止血生肌为基本治法)配合氨基水杨酸制剂灌肠可使症状明显改善;对于广泛性结肠炎,仍需考虑皮质类固醇激素口服治疗。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泼尼松、甲泼尼龙、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等)长期使用易产生副作用,如情绪改变、满月脸、踝部水肿、高血压等,且不能防止复发,故当症状好转后,即应逐渐减量至停药。对于重度患者,可考虑使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静脉滴注7~10天;重度患者常存在低蛋白血症,适当补充白蛋白可缩短疗程,促进病变愈合。免疫抑制剂(包括硫唑嘌呤、氨甲喋呤、环胞霉素等)起效较慢,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消化道反应、肾毒性等不良反应,对于激素抵抗或者依赖的患者,临床疗效不佳。如患者顾虑免疫抑制剂副作用而不使用免疫抑制剂,可选择继续口服氨基水杨酸制剂,配合中药口服、中药灌肠、丹参及低分子右旋糖苷静脉滴注可使症状得到明显缓解。细胞因子和细胞因子拮抗剂(包括重组抗肿瘤坏死因子单克隆抗体、白细胞介素10、抗ICAM反义寡核苷酸等)虽是目前研究最活跃及很有希望的药物,但价格昂贵,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疗效有待验证。抗菌药物甲硝唑除抑制肠内厌氧菌,尚有免疫抑制、影响白细胞趋化等作用,对伴瘘管、肛裂及脓肿等并发症者,使用替硝唑常无效,笔者使用甲硝唑治疗常取得较好效果,亦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及不能耐受情况发生。

2.2内服与灌肠合用分期治疗轻中度远端溃疡性结肠炎或轻中度广泛性结肠炎,均需给予口服柳氮磺胺吡啶治疗,若患者不能耐受,或经济条件较好,则可选用美沙拉嗪缓释片、奥沙拉嗪治疗,同时使用甲硝唑100ml+蒙脱石3g+磷酸铝凝胶20g+柳氮磺胺吡啶1.0g灌肠,每天早晨1次。同时使用中药清热化瘀止血生肌方,组方:人中白、苦参、红藤、败酱草、枯矾、儿茶、白及、参三七、地榆等,煎汁每晚灌肠;病情较重者,可加泼尼松每天40mg口服;对于激素不能耐受者,通常在灌肠剂中加入布地奈德混悬液2mg,基本可使患者症状得到有效缓解。对于溃疡性直肠炎患者,局部使用美沙拉嗪栓剂可更有效地缓解临床症状。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对以上治疗不敏感,出现高热等全身毒血症状时,可首选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300mg,静脉滴注,1天1次,共7天。血沉、中性粒细胞比例明显升高者,则需静脉联合使用甲硝唑、头孢三代抗菌药物。若经以上处理,疗效仍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出现相关并发症者,应请外科会诊,考虑是否手术治疗。

发作期的治疗,仍以前面所述的内服药物与灌肠药物(人中白、苦参、白及、红藤、败酱草、枯矾、儿茶、参三七、地榆)联合治疗为主。缓解期口服柳氮磺胺吡啶、美沙拉嗪缓释片、奥沙拉嗪都可以有效地减少复发。柳氮磺胺吡啶每天2~4g,低于2g无效,服药期间注意定期复查血常规、肝功能,患者若能耐受,疗效较好。因脾胃虚弱是发病之本,发作期以清热解毒、化瘀止血为主,佐以健脾胃之品,常以白头翁汤合四君子汤加减。缓解期应坚持益气健脾为主,兼清余邪,常以参苓白术散加减,以竞全功。口服药物宜空腹、食前口服。

2.3清热利湿,顾护阳气与阴液大肠主津,小肠主液。因反复发作腹泻,溃疡性结肠炎常存在阴伤,临床表现有口干,舌有裂纹,舌燥,少苔等,需仔细辨别,尽早发现及时纠正,以免阴液亏损后难以恢复。因此,临床上尤其需注重存津液。湿热内蕴是溃疡性结肠炎的一个常见证型,湿伤阳,热伤阴,需分清湿重于热,或热重于湿,或者湿热并重。清热利湿应顾及阳气与阴液,若不然,虽然症状得到缓解,疾病仍容易复发。若阴伤明显,湿热仍羁留,治疗颇为棘手,取清热利湿而不伤阴的药物加于方药中,如芦根、白茅根、冬瓜子、蒲公英等。本病易虚易实,尤其是部分老年患者,如辨证属湿热内蕴之泄泻,若单纯用葛根芩连汤,患者服药后常出现淡胖舌、有齿痕,纳少,泄泻等,症状往往无明显好转。辨证脾肾虚寒型者,单纯使用附子理中汤,部分患者可出现黄腻苔。因此,治疗时,除辨证用药外,需留心该病阴伤与湿热、易虚易实的病理特点。

2.4化瘀祛腐,充分发挥中医优势久病入络,湿热蕴久,血行不畅、反复应用止血药、过多使用苦寒药等,均易造成瘀血内阻。因此,瘀血内阻是溃疡性结肠炎反复发作的病理基础。张锡纯指出“肠中脂膜腐败,由腐败而至于腐烂,是以纯下血水杂以脂膜,即所谓肠溃疡也”。因此,活血化瘀、祛腐生肌药物在溃疡性结肠炎治疗中具有重要地位。血得热则行,得寒则凝,使用活血药物不宜过于寒凉,否则,肠越寒而脂越不生,病情反复。笔者临床在活血化瘀、祛腐生肌灌肠药物中加入石菖蒲、白芷等辛温之品,配合适当的西药,对单纯使用西药疗效不佳者,具有明显临床疗效。

2.5饮食与情志并重,减少疾病发生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生活调摄非常重要。一般宜少渣、低纤维、低脂肪、易消化而富有营养的食物。对鱼、虾、牛奶、花生等不能耐受的食物尽量避免食用,忌食冰冻、生冷、辛辣刺激之品。部分长期出血患者,平时可进含铁丰富的食物。无消化性溃疡等疾病者,可适当补充铁剂。古人有“见肝之病,当知传脾”之说。患者如情志不畅,易致肝气郁结,进而导致肝强脾弱,病情更加难愈。临诊时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解释病情,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嘱患者保持心情舒畅,改善营养状况,对疾病痊愈具有积极作用。

篇5

关键词:执行听证程序执行和解

一、执行听证、执行和解的概念及意义

执行听证是指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执行相关当事人向执行机构提出涉及自己某些实体权利的请求时,由法院执行机构的裁决合议庭召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异议人及与执行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到庭,听取他们的陈述,审查其提出的异议或申请并依法作出裁决的一种公开审查方式。听证中的执行和解就是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当事人或案外人、证人等人参加,由执行法官主持公开审查其异议或申请时双方当事人或当事人同案外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自主协商达成合意的行为,从而导致执行程序的结束。根据执行规定第86条的规定和解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通过执行听证实现案件和解终结实质是以和解协议的内容取代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

在执行听证中达成和解协议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有效防止执行人员暗箱操作,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避免了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法官的猜疑,既防止了执行法官的执法不公、不作为、消极执行,又限制了当事人的不规范举动,真正体现了新时期执行工作“阳光执行”的特点。

二是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执行听证达成和解协议,既确保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和解协议内容,避免了因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使被执行人难以承受压力的弊端,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利于调动双方当事人或案外人主动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并增强对法院执行工作性质特点的理解。通过召集大家听证,执行法官能够向他们释明民事执行案件过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四是有利于避免人情案。案件在听证过程中申请人举证,法官的调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暴露在大庭之下,使说情者无言以对,有的说情者以保证人的身份参与和解,增加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保障。

五是有利于减轻当事人时间、精力、财力方面的负担,节约法院执行成本。通过听证及时和解提高案件执结效率,又能及时维护案外人的利益。

二、听证程序中执行和解的约束力

根据民事诉讼第211条及其适用意见第22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这一条是针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而言的,是有章可循的。但是事实上,有部分案件在听证过程中由案外人参与执行和解,此和解协议的约束力应如何认定,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之间、当事人同案外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要在内容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和解协议一旦达成就应产生拘束力。听证过程达成和解协议一般有案外人参与,此和解协议的效力仅存在于履行完毕之后,即以协议内容的完全适当履行,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笔者认为,只要和解协议是真实合法的,就应当承认其合同效力。当然需要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且这种约束不仅体现在履行完毕后消灭原有的权利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可依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就当事人来说,如果案外人履行协议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应选择依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依协议另方当事人,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若案外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则视为放弃原权利的主张。人民法院应及时将案件恢复到听证前的执行状态。如果权利人要求诉讼案外人,人民法院应予立案。

此外,为了强化听证中和解协议的效力,法律应把这种具有代替原法律文书效力的协议规定为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的特殊的和解协议。这种特殊协议的前提是当事人约定以协议内容取代原来的执行内容,并经法院审查确认,从而具有执行力,原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执行,这样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得以真正强化。

三、当事人(案外人)的权利救济

篇6

关键词:和解协议;效力;救济途径

民事执行和解,简称执行和解,是民事强制执行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是指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是私权自治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体现。目前,理论界对于执行和解协议性质和效力的认识及其没有得到履行时的救济途径存在很大争议,而我国现行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规定很粗糙,阻碍了执行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职称论文。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诉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己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执行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做执行结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执行程序解释》)第28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上并没有明确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致使对协议的履行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并由此产生许多问题,主要有:

(一)和解协议定性冲突,影响其效力

我国的执行和解制度一方面出于对当事人私权自治的尊重,承认和解协议具有变更执行依据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在协议履行完毕时,结束执行程序;但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并没有赋予和解协议以可诉性,而是依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并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一方也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实际上又否认了当事人的私权自治,前后矛盾。可能会使执行和解成为被执行人拖延、逃避履行债务的借口,不利于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权利的保护。

(二)救济途径单一,不能全面保护当事人权利

首先,法律只规定了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时,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一种救济方式,途径单一,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的保护。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的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意,内容除了包括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和履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还可能涉及执行和解协议的担保,此时如果执行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申请执行人只能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就会使执行和解协议担保形同虚设,对申请执行人债权的保护也会落空。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采取恢复执行这种救济措施的前提是执行和解协议得不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且只能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时才能做出判断。若被执行人假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而此时申请执行人却不能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对其债权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

此外,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存在瑕疵履行的情况,例如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或当事人对和解协议是否己经履行完毕存在争议等,立法并未就此问题规定相应的救济方式。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分析

要想解决因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规定不明确所引发的系列问题,首先要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清晰合理的认识。目前,民事强制执行理论上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私法行为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过程中的和解是基于私人意志对经过法律文书确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变更的行为,是纯粹的私法行为。执行和解协议属于独立的私法契约,或民事合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在原债权债务基础上设立的一种新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各国合同法上,和解协议都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上也对此种合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也表明和解协议本身并不是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变更,而是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和解协议仅发生实体法上的拘束力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关于和解协议是否有效,能否撤销,执行当事人是否已全面履行,是否违反协议约定都可以依照私法上的规定予以判断。

第二,诉讼行为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和让步,达成使执行终结的合意。主张按照诉讼法规范来评价执行和解行为。执行和解协议直接产生强制执行法上的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执行和解协议一旦达成,原执行依据被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执行和解协议所代替,当事人及强制执行都要受其约束,不得违反和解协议内容。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执行和解协议。若当事人以执行违法为由向执行机关提出异议,执行机关应将其违反执行协议内容之行为撤销或更正。

第三,两行为并存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和解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私法律行为又是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法院之间存在的诉讼行为;是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与终结诉讼合意的诉讼行为两者的并存。执行和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既享有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权,也享有对程序权利的处分权。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通过审判程序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笔者认为将执行和解定位为私法行为,执行和解协议属于私法上的和解契约较为妥当。理由为:(1)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即使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本质上仍是私权,基于私权自治原则申请执行人对于此享有处分权,而执行和解协协议正是申请执行人处分其债权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之间就变更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意,只要和解协议是真实合法的,就应承认其合同效力。(2)执行和解协议与原生效法律文书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认为是申请执行人对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执行债权予以部分放弃或处分,并没有替代原生效法律文书。此外,“诉讼行为说”虽充分考虑了执行和解协议以终结诉讼为目的,但此诉讼行为逾越了审执分立的界限,事实上承认了执行当事人在执行机构面前作出的协议取代审判机构裁判书的地位,违反了审执关系基本原理,存在局限性。“两行为并存说”虽尊重了执行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处分权,但执行依据和执行和解协议并存可能导致双重受偿的发生。

三、执行和解协议效力重构

当前,执行和解作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其弊端的日益暴露,对其完善与改进也日益迫切。针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规定不明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进行以下重构,具体而言:根据是否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可将执行和解协议分为一般的和解协议和特殊的和解协议。二者由于约定内容的不同,所以具有不同的效力,对应不同的救济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一,一般的和解协议即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上的和解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不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私法上的和解契约具有可诉的效力,产生中止执行程序的后果,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和解协议约定不明以及无效、可变更、可撤销问题。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或习惯确定。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规定来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若和解协议具备合同无效情形,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并宣告和解协议无效。

2.申请执行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可以就和解协议的履行提出抗辩。

3.被执行人反悔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取得申请恢复执行与提起新的诉讼之间的选择权:既可以因对方的债务不履行行为而享有解除权,和解协议解除后,原生效法律文书效力自行恢复,或可直接请求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一旦申请执行人主张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就意味着其当然放弃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不得对和解协议另行;如果另行,则应当撤销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正如前文提到的,简单否定执行和解协议而恢复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保障救济的完整性,只有赋予申请执行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才能使其根据具体情况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救济方式的多样性也有助于促使被执行人妥善履行和解协议。

4.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债务人一方有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行为,根据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债权人可以申请解除和解协议并恢复执行。

5.一方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履行存在瑕疵,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特殊的和解协议即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其协议代替原生效法律文书,经法院审查确认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后果。具体而言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原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执行,并请求法院确认,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协议符合条件系真实合法的,即裁定终结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并认可和解协议的执行力。该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一方当事人认为执行法院裁定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这种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和解协议代替原判决的履行并提交法院审查的做法,可以视为债权人撤回了执行申请,法院应当裁定执行终结,不再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此时,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是执行依据,而是执行法院的裁定书取代了原法律文书成了执行依据。

民事强制执行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切实保障的最重要的环节。执行和解制度方式灵活,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于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王利明.和解协议形成独立的合同关系.人民法院报.2002年1月4日.

陈荣宗.强制执行法.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19页.

董少谋.民事强制执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0页,第141页.

黄华珍.执行和解协议效力问题探析.中国公证.2007(1).第33页.

范小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分析及完善立法建议.河北法学.2008(6).第129页.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稿)第74条.

参考文献:

[1]管海燕.浅析民事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法制与社会.2008(5).

篇7

2000年10月NIH对治疗的选择作了以下建议:(1)第一线治疗为抗生素、α受体阻滞剂、抗炎药物;(2)第二线治疗为理疗(包括微波)、植物制剂;(3)第三线治疗为其他治疗:因各类型的前列腺炎具备各自不同的特点,因而在治疗上具有特殊性。

2中医辨证施治的策略

在目前针对病因治疗疗效不佳的情况下,以改善症状为突破口进行中医辨证施治、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前列腺炎是一种有效的策略。Ⅰ、Ⅱ型前列腺炎以西药抗生素为主。Ⅳ型前列腺炎无症状,无证可辨,不是中医的特长。Ⅲ型前列腺炎以中医治疗,疗效显著。

2.1中医突出多层面、多角度,从整体调节,以清热、利湿、活血、补气、调节免疫功能为特点进行诊治(1)辨证结合辨病,宏观辨证结合微观辨证:在宏观辨证的基础上,结合局部指检前列腺液镜检、前列腺液培养等进行微观辨证,通过辨病与辨证、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相结合对慢性前列腺炎进行诊断分型,有效地指导临床用药。(2)针对改善症状为突破口,中医注重辨证施治,有什么症候就用相应的方药。(3)慢性前列腺炎以慢性盆腔疼痛和排尿异常为两个主要的症候群,抓住这两个症候群进行对症治疗,能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

2.2辨证分型标准[2]将所有慢性前列腺炎分为湿热型、血瘀型及肾虚型。分型标准如下。(1)湿热型:会阴、及小腹部胀痛或刺痛,腰骶部酸痛,伴有尿频、尿急、尿道灼热、小便黄赤,时有便干,口渴喜冷饮。指诊前列腺饱满,压痛较明显,前列腺液较多,苔黄腻,脉弦滑或数。治则:清热利湿,选用八正散加减。(2)血瘀型:病程较长,以痛为主,痛引少腹、及下腰部。指诊前列腺压痛明显,质地不均,大小不等,可触及结节,前列腺液量少或无。舌质暗,或有瘀斑,苔薄白,脉弦滑或弦紧。治则:活血化瘀,行气导滞,选用大黄虫丸加减。(3)肾虚型:腰膝酸软,乏力,小便频数、淋漓不尽,前列腺软小,压痛不明显,前列腺液量少。阴虚者伴有五心烦热,失眠多梦,遗精等症;阳虚者伴有手足不温,阳事不兴,不坚等症。肾阳亏虚:温补肾阳,选用金匮肾气丸加减。肾阴亏虚:滋补肾阴,选用六味地黄丸加减。

2.3现代中药的研究,减少充血、瘀血,改善微循环作用的中药有:黄柏、黄连、半边莲、知母、三七、莪术、赤芍等;解痉止痛作用的药有:当归、白芍、乌药、元胡、石菖蒲等;增加组织Zn的含量的中药有:炒白术、黄芪、牡蛎、当归、仙灵脾等;胶原物质降解作用的中药,减少碱性纤维细胞生长因子(bFGF)的表达,组织纤维连接蛋白(FN)和连接蛋白(LN)的产生,促使基质(ECM)中非胶原物质降解作用的中药有:莪术、生薏苡仁、土贝母、蚯蚓等;抗组织胺作用的中药有:细辛、前胡、桔梗、柴胡、桑寄生、黄芪、黄连、仙灵脾、天麻、甘草、鱼腥草等;抑制5HT作用的中药有:人参、丹参、香附、柴胡、黄连、月见草、王不留行等;增强体质免疫作用的中药有:人参、白术、白芍、枸杞子、黄芪、五味子、仙灵脾、天花粉、鹿茸、肉桂等;增强细胞免疫作用的中药有:人参、大青叶、大黄、山药、山楂、白术、白芍、黄芪、仙灵脾、附子、阿胶、枸杞、甘草(对网状内皮系统有激活作用)等;抗病毒作用的中药有:人参、大青叶、大黄、白茅根、甘草、黄芪、丹皮、柴胡、黄连、黄芪、虎杖、、苦参、贯众、茵陈等;抗菌作用的中药有:黄芪(广谱抗菌)、黄连(抑菌、防止耐药)、连翘(抗金谱菌作用最强,未见耐药)、石决明(较强的抑菌作用)、肉桂(抗厌氧菌效果好)、五倍子(有杀灭绿脓杆菌的作用)、金银花(由广谱抗菌作用,与青霉素合用可加强对耐药金葡菌的抗菌作用)等;滋阴补阳药有:五味子、右归饮等;清热解毒药有黄芪、黄连、金钱草等。以上中药可随症加减,增强中医药疗效。

3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前列腺炎临床疗效判定

(1)根据观察药物组成的不同,决定不同的主症和次症,并赋予不同的分数(NIHCPSI);(2)根据肛诊前列腺的疼痛程度,硬结瘢痕的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3)根据前列腺液中WBC数量的多少,给予相应的分数;(4)根据上述分值的情况,来判定其病情的程度,并根据治疗中及治疗后分数的变化,来判定其疗效;(5)以症状的改善为主要标准;(6)目前NIHCPSI评分强调症状的改善,不强调前列腺液的检查。

摘要:针对病因治疗疗效不佳的情况下,以改善症状为突破口进行中医辨证施治、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前列腺炎是一种有效的策略。Ⅰ、Ⅱ型前列腺炎以西药抗生素为主。Ⅳ型前列腺炎无症状,无证可辨,不是中医的特长。Ⅲ型前列腺炎以中医治疗,疗效显著。

篇8

患者,男,45岁,医生。主因反复便血3年,呕血20余天于2008年3月20日入院。既往有乙肝病史3年,无血吸虫病史,无外伤及手术史,查体:贫血貌,腹部平坦,肝肋下未触及,脾肋下8cm,无移动性浊音,肠鸣音正常,未闻及血管杂音。入院后化验血常规示三系降低:白细胞1.12×109/L,红细胞3.31×1012/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40×109/L,大便隐血试验阴性,凝血指标:PT16.6s,APTT28.4s,肝功能:白蛋白36.2g/L,总胆红素23.4μmol/L,直接胆红素11.5μmol/L,谷丙转氨酶26u/L,谷草转氨酶37u/L,乙肝病毒学指标:HBsAg(+),HBcAb(+),HBeAb(+),HBV-DNA定量正常。胃镜下于食管下端见四条曲张静脉,大部分表面可见血泡样红色征,无活动出血。胃底未见曲张静脉。门脉系统彩超见门静脉约13mm,脾静脉近脾门处约23mm,因脾静脉明显增宽,但胃底静脉曲张不显著,考虑可能存在门静脉、脾静脉血栓、脾静脉受压、炎症粘连等情况,遂行门脉系统MRI血管成像显示:门静脉17mm,脾静脉最宽约27mm,胃左静脉明显增宽。拟行脾切除加脾肾分流术,4月6日术中见:肝脏存在较多结节,质韧,色暗红,以测压器测门静脉压力26mmHg,冠状静脉、脾静脉明显扩张,近脾门处可见局部血管肿块,有震颤,与周围组织粘连紧密,切除脾脏及此肿块后解剖发现为动静脉瘘,再次测门静脉压力为22mmHg。未行分流术。

术后患者恢复良好,顺利拔管、伤口拆线,术后1周查血常规:白细胞19.84×109/L,红细胞3.32×1012/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386×109/L,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检测正常。2周后复查胃镜:于食管壁见残余曲张静脉,未见新发曲张静脉。术后病理:淤血性脾肿大,血管壁厚薄不一,有变性,符合脾动静脉瘘管壁。随访3个月,患者无呕血、便血等表现。

讨论:脾动静脉瘘作为肝前因素,致门脉高压症较为少见,合并肝炎者更为少见,自从Weigert[1]第一次报道以来,世界文献已报道约100例[2]。80%见于女性,以经产妇较多见,导致动静脉瘘有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因素,先天性原因有脾内和血管瘤损伤,后天性原因有自发性、创伤、医源性因素,如外科手术(脾切除)[3]、穿刺性脾门静脉造影等[4]。这种病人症状、体征早期不明显,常常是出现门脉高压并发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脾大、脾功能亢进、腹水后才被发现。

本例患者术前辅助检查显示脾静脉较门静脉增宽明显,且冠状静脉亦有明显增宽,提示为区域性门脉高压症,原因不明。在文献中[5],区域性门脉高压症常见于脾静脉血栓形成、胰腺疾病(如胰腺肿瘤、胰腺炎、胰腺囊肿等)致门静脉或脾静脉受压等情况。脾动静脉瘘引起者所占比例较小,本病例无外伤及手术史,既往有乙型肝炎病史,入院后腹部听诊未闻及血管杂音,故病因诊断时极易考虑为单纯乙肝后肝硬化致门脉高压症。术中见患者肝脏暗红,有结节状改变,质地韧,脾切除前测门静脉压力明显升高,肝硬化、门脉高压症诊断明确,切除脾脏及动静脉瘘后门静脉压力下降幅度明显(4mmHg),脾静脉、冠状静脉增宽较门静脉明显之现象得到解释,证明门脉高压原因主要为脾动静脉瘘,肝炎引起之肝硬化起次要作用,本病例术后病理结果报告存在血管变性,考虑可能为自发性脾动静脉血管壁变性,形成局部动脉瘤,长期发展导致动静脉瘘形成,而且乙型肝炎也起重要作用[6]。

所以,临床出现肝硬化合并区域性门脉高压时,要考虑到动静脉瘘形成,做到早期诊断,早期限制病情进展。在区域性门脉高压病因不明,临床表现解释不清时,可考虑行脾血管造影,如发现造影剂自动脉向静脉分流,则可明确诊断,Falappa等[7]认为门脉高压症合并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行脾动脉血管造影:(1)肝功能相对良好;(2)腹部钝性或锐性创伤史;(3)腹部手术史;(4)多次妊娠妇女;即使没有门脉高压症,如发现腹部杂音者也提示可能存在动静脉瘘,应行血管造影,不幸的是脾动静脉瘘往往在手术中或尸检时才被发现。

术前明确诊断可根据情况选择最佳手术方式,手术准备更充分,或者可避免不必要的手术,如行脾动静脉瘘栓塞术。本病例已并发严重脾功能亢进,手术切除脾脏已成必然,脾及动静脉瘘切除后门脉压力明显下降,考虑食管静脉曲张会缓解,故未行分流术。患者术后血常规、肝功能、胃镜检查及随访结果均提示恢复良好。

【参考文献】

1WeigertC.IndieMilzvenegeborsteneAneurysmaeinerMilzarterie.VirchowsArchPathAnat,1886,104:26-30.

2DiLecceF,ViganoP.Splenicartero-venousfistulaandportalhypertension.Acasereportwithreviewoftheliterature.GChir,2006,27(8-9):328-330.

3CruscoF.Post-operativesplenicarteriovenousfistuladetectedwith16-multidetectorcomputedtomography.BrJRadiol,2007,80(957):216-218.

4ChaitA,MarguliesM.Splenicarteriovenousfistulafollowingpercutaneoussplenoportography.Radiology,1966,87:518.

5何天霖,周颖奇.左侧门脉高压症的诊断和外科治疗.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2,23:8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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