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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工作报告8篇

时间:2022-12-04 08:28:1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督导检查工作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篇1

根据学院七届五次教代会、学院对鸡西校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任务和成教院教工大会精神,结合本室工作实际,按所拟工作计划,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三风”建设

开学初根据成人教育特点,按成教院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及所有任课教师,贯彻学习了成教院教工大会精神及领导讲话,突出要求加强教风,促进学风工作。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提高教师素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开学初,健全了有关制度:

(1)督导例会制度;

(2)督导、教研室两级对聘任教师规范检查制度;

(3)督导、教研室两级对聘任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制度;

(4)坚持新聘教师试讲制度,开学前对新聘教师13名进行试讲,聘用教师10名;择优上岗。

(5)坚持开学前对任课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制度本学期分别对高职、函授协助两部进行了培训。

2、印制了各项制度有关记录

三、认真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听评课;

本学期截止12周,督导三人共听课137人次,其中教师试讲30余人次,正常听课110余人次。做到了平均每人四人次以上。对于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均能及时地与有关部门、教师沟通,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学生反映极为强烈的教师,在指导、提高的基础上,不能继续担任课程的教师,及时予以更换。

(2)实行导师指导制;

每名督导以身作则,要求与年青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提高,学期内新老师,要听老老师讲课,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3)指导教研室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全面做到了每月两次教研室活动,活动质量有所提高;

(4)按时认真地进行规范检查及质量考评工作。

四、其他工作

1、由督导教师组织进行讲座“八次”;

(1)熊老师结合英语专业学生应试能力进行了公开辅导二次,并编写了课外阅读材料共12篇;

(2)李老师为提高建管、商英05学生的计算能力举办了“速算”讲座已达“六次”,对参加活动的同学,提高了计算能力。

2、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

(1)王老师为中专学生补微机课三天,做答案两天,有时忙到夜间11点多;

篇2

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一)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期间,在县委组织部和县换届办的领导下,县民政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并下派主管业务科室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管区书记等265人进行统一培训,制定下发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方案、村委会换届选举配档表以及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手册270本。

(二)在县委组织部、县换届办的统一安排下,县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分管民政的班子成员、民政助理进行二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候选人产生、委托投票办理、、流动票箱使用、另行选举等方面。

(三)我县在时集镇孙杨处村设立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县民政局对试点进行现场指导,严格规范选举流程,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分班民政班子成员、民政助理、管区书记等人员参加观摩。观摩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县民政局副局长对参加观摩人员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四)县民政局抽调两名精干人员担任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成员,随时解答各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严格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和时间节点,督促各乡镇(街道)依法组织选举。

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督导检查工作

为提高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质量,县民政局抽调三名由党组成员、业务精通人员组成的精干力量,担任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成员,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和投票,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人数,在不违背程序的前提下,把好人选关,真正把拥护党的领导、公道正派、办事认真、有群众威望的人员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是抓好选民登记工作。为确保选民广泛参与和选举的有效性,严格按照选民资格和有关规定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特别是对人户分离问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在选举日二十日前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三是抓好候选人推选工作。严格控制候选人推选的各个环节,确保推选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告知选民候选人的基本要求和14种不宜情形,让村民在充分了解组织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推选候选人,达到组织和群众双满意。

四是抓好投票选举工作。督导组对召开选举大会的村进行现场督导,要求按照操作规程严格召开选举大会,确保参会人数,重点把关委托投票、代谢投票、流动投票、分会场投票等问题,确保整个选举程序合法有效,并对督导出来的问题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及时反馈,要求立即整改。

篇3

一、督查总体情况

工作组一行先后深入片区各乡镇、商店、企事业单位以及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具体通过提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农户、察看商铺等形式开展,工作组以“严”字为当头,“细”字为准则,“精”字为抓手,为森草防灭火工作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共督导检查乡镇10个、行政管理部门2个、寺庙1个、加油站1家,进村10个、入户20户、走访商铺12家。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省、州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压实防灭火各级主体责任,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林场、工区)、村干部包组包户落到实处,真正落到人头、村头,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

(二)终端发力贯彻到底,末端见效保质保量。全面细化分解任务,“四级包保”、“十户联保”责任压实,措施有力。逐项落实成员单位(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制定责任、任务、督查三张清单,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书)。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个别乡镇隐患排查台账、值班台账、五类人员管控台账更新不够及时,有待加强。

(二)个别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内业资料专卷明晰清单未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德森防指办【2021】32号文件归档。

(三)牧民群众防灭火知识宣传力度上有待进一步细化。

篇4

一、州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

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文秘资料、经费核算、督导检查、宣传报道6个工作组,州“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实施。州迎检办负责对各工作组倒计时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和情况通报。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和倒计时安排,细化分工,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既要各司其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全州一盘棋,确保顺利通过“两基”国检。

二、分组及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

组员: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州“两基”迎国检工作;负责向省政府、省教育厅上报有关文件;制定《州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手册》,统筹安排国家督导检查组在期间的工作安排,时间表、路线图。

2、与教育厅、省政府办公厅、州“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衔接,联络迎国检工作相关事宜。

3、协调安排“两基”国检汇报会、总结会等会务具体事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国检过程中安全保障事项。

4、协调安排国家督导检查组、省上领导来检查工作过程中州内陪同领导和工作人员等。

5、落实国检组工作、警务用车;综合协调其他五个组的工作。

2、接待组

组员: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制定国检专家组接待方案,按程序及规范要求对礼仪、服务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落实国检组成员的接站、住宿、餐饮、宴请、参观、送站等具体事项;安排国检专家组工作室及国检过程中活动安排等具体事项。

4、统筹安排接站、检查、参观考察、送站等国检过程中的车辆。

5、落实国检组工作用品、纪念品,预订返程车票等事项。

6、国检组专家安排一一对应的联络员,提供周到及时服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文秘材料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拟定我州“两基”工作情况汇报稿等,安排落实财政、发改、人事、审计等部门“两基”工作情况汇报。

2、草拟迎国检期间有关文件、请示等文稿。

3、安排专人负责“两基”国检汇报会及检查过程中质询问题的记录整理等,按国检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表册。

4、审查各地“两基”工作报告及“两基”情况统计表,指导各县(市、行委)做好迎检工作。

5、准备国检所需档案材料、编印材料清单、州情介绍等有关材料。

6、7月15日前编印完成“两基”工作画册。

7、7月15前完成“两基”工作展板。

8、安排专人负责国检组材料文稿打印。

9、编印《州“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两基”工作情况汇报》、收集和编印《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材料的单行本。

4、经费核算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负责协调财政、审计、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教育经费投入。

2、协调财政核算—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核算全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管用情况;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情况等。

3、协调审计提交—年教育经费审计报告,督促各地补齐欠拨教育经费或作出补拨承诺。

4、落实国家、省政府、州政府各项教育工程资金的情况,实施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情况。

5、督导检查组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草拟《州“两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登记表》。

2、拟定“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3、制定“两基”迎国检倒计时工作安排。

4、召开“两基”迎国检培训会及督导人员会议。

5、组织对各地落实整改情况的检查,指导各地做好学校校园整治、常规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

6、督促指导各地自查自评和整改达标工作。

7、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接待及检查线路、展室、专题片等工作。

8、督促检查各地“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教育项目实施,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接受国检组质询和有关问题的答复。

10、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6、宣传报道组

组员: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局、州教育局、电视台、柴达木报社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

1、按照综合协调组的统一安排,制订“两基”国检期间宣传方案。

2、协调落实日报、教育、柴达木报及相关门户网站等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指导各地做好迎国检宣传工作。

3、编印州“两基”国检专题简报”;协调德令哈市做好市区、车站、广场等重点场所悬挂“两基”工作宣传标语。

4、协调落实电视台播放“两基”工作专题宣传内容。

5、协调落实新闻媒体及记者对国检汇报会、总结会、督导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国检组专家在工作专题相册。

三、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联系制度

为充分发挥州“两基”迎检办作为州委州政府在“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联系制度,州迎检办负责人定点联系全州各地,相关联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州委、州工商局、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妇联等联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州地税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编办、州财政局、州委宣传部、州扶贫办等联点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篇5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摸清我市林木种质资源本底,对加强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林木种质资源是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良种选育和遗传改良的重要物质基础,不仅关系到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且是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查清我市林木种质资源(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资源)、主要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还将为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市现在和将来林木遗传改良提供科学服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野生林木种质资源。指在我市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长的树种,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调查内容包括:种类、地理分布、单株或群体信息、生长情况等。

(二)主要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指用材林、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和观赏树木及花卉(木本)等树种(品种)种质资源。调查内容包括: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生长情况。

(三)古树名木。指具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具有特殊文化历史纪念意义的名木,以及人类活动密集区内树体胸径大于100cm的大树等。调查内容包括:古树名木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及生长情况。

(四)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指在自然分布区以外(省外、国外)引进的本市没有的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已经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正常生长发育并获得相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调查内容包括:引种树种(品种)产地、引种时间、驯化方法、栽植立地条件、生长发育情况、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报市林业局审批备案。

(二)收集资料。各市(区)责成专人收集本辖区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本辖区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林业区划资料、果树花卉及古树名木等单项类种质资源调查资料、树木或有关植物的考察报告、林木引种情况、良种基地建设、地方志、树木志、植物志等。

(三)培训人员。各市(区)组织对调查技术负责人员和调查队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全面理解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掌握调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四)外业调查。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遍及全市山、滩、村庄各个角落,要把这些资源准确查清,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细致工作。要深入发动群众,忆查当地林木种质资源,同时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当地林木种质资源概况。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初定调查线路,在做好材料准备、调查工具准备和安全防护准备后,科学安排,进入实地调查。所有树种都要按要求拍摄影像,采集制作标本。

(五)内业整理。外业结束后,各市(区)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报市林业局,调查资料由市林业局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要退回进行补充调查。市林业局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全市统计汇总,并以市为单位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省林业局。

(六)督导检查。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严肃性,督导检查工作贯穿于全市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全过程。调查工作启动后,各市(区)要进行阶段性自查,市林业局将全面检查各市(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9月

1.制定《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2.做好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调查的意义、任务和要求。

3.各市(区)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队伍,制定本市(区)具体调查方案,报市林业局审核备案。

4.组织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培训。

(二)2011年9月—11月

1.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重点抓住秋季果期这个季节。

2.进行必要的内业整理。对一些调查任务量大的地区或山系,为避免遗漏和重复,可进行阶段性简要内业整理。

3.开展专业指导。市林业局将到各市(区)检查指导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各市(区)也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市(区)面上工作进行巡查督导。

(三)2011年12月—2012年4月

1.开展内业整理工作。对已开展的外业调查情况全面整理,掌握各市(区)调查工作进展。

2.做好继续调查和补充调查准备工作。

(四)2012年5—11月

1.继续调查和补充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以及必要的补充调查。

2.内业整理。各市(区)对本辖区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汇总,编制调查工作报告。

(五)2012年12月—2013年12月

1.市(区)汇总。各市(区)编制完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林业局。

2.检查验收。所有工作结束后,编写调查成果报告之前,市林业局组织对各市(区)调查工作进行验收。

3.全市汇总。市林业局根据各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统计汇总材料,进行全市汇总,完成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总结,撰写《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

篇6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境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2家在我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粮食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核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粮食局、农发行、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林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立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资料组、技术保障组、案件核查组等专项工作组。相关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本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组织本市所有纳入清仓查库的企业自查人员培训。四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五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西郊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内年3月末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市粮食局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市农发行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由市政府组织并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年2月28日前,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制定和上报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根据国办〔〕118号、政办发〔〕10号精神、粮检〔〕4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本市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年2月底前报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年3月中旬前完成督导企业进行自查、企业自查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他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3月底前,本市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完成自查,4月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15日前,市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市范围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开展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P>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领导小组对库存检查结果要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市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各被检查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和措施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本市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被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应本着勤俭节约费。市粮食局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市财政局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部将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篇7

一、全力以赴搞好粮食清仓查库,确保粮食库存真实可靠

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118号)和《关于印发*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3676号)要求,在部际联席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清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认真开展清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督导企业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开展市(地)级普查。对本省(区、市)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开展复查。普查、复查工作人员均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择优选调和安排。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逐级汇总有关数据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结果层层把关,准确及时报送,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积极开展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监督检查,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账实相符和储存是否安全,督促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防扰乱市场、克扣农民、“转圈粮”等违规行为。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粮的玉米产区、南方稻谷产区、东北大豆产区的粮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保障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企业切实保证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为国内新产粮食。加强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做到供应及时,质量合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出库和跨省移库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规范交易行为,严格交易管理,确保交易正常。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竞价销售出库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组织出库。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和设置障碍阻滞粮食正常出库的承储企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三、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规范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的指导、服务、监管与核查,确保取得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符合必须具备的条件。

开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保障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时时关注社会舆论,及时了解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涉粮报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反映的涉粮问题,为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打好基础。

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将案件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案件及时查结,避免久拖不结。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案件查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同时段涉粮案件发生的规律,查找粮食流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粮食监督检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分析总结案件查处经验,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监督检查队伍,不断增强监督检查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动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培训。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技能、注重工作成效三个方面增强粮食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促进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用理论教学、工作研讨和召开现场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洞察力。

加强廉政建设。督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规定和程序。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巩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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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的

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目的,结合2013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二、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交通监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和基层交管等执法门类的执法机构及站所。

三、主要内容

(一)思想作风建设

1、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纠正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

2、检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彻底整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随意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

1、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实行执法资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是否坚持持证上岗。

2、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从事具体执法的现象。

3、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执法证件年审,检查是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是否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执法人员暂停执法、待岗学习;是否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是否对情节严重的执法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是否及时清理和完善全省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三)具体执法行为

1、检查上路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2、检查罚款行为。是否执行“罚缴分离”相关规定;是否

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执度;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3、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是否落实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16号、鲁交政法〔2011〕26号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5000元以上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4、检查调查取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全面收集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5、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落实了承诺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6、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照鲁交政法〔2012〕11号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规,认真组织自查,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此阶段及时整改。

(二)重点督导阶段(5月-10月)。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文书评查等方式对群众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整改总结工作完成后,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也要制定专门方案,及时报市局,并按照工作步骤组织好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这次交通运输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部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强化队伍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督导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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