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08:2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教育音乐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游戏是音乐教育的剂,也是表现音乐的重要手段之一。音乐教育的方法尽量游戏化,让幼儿在玩中学、学中玩,孩子们在“玩”中学习音乐、感受音乐,他们会很“high”。音乐游戏是小朋友最喜欢的幼儿园活动之一,小朋友们一会儿是本领高强的大狮子、一会儿是聪明机灵的小猴子、一会儿又是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和蹦蹦跳跳的青蛙……随着音乐唱呀、跳呀。贴近生活的音乐游戏,能更有效地引导幼儿理解音乐、感受音乐节奏、情感等方面的变化,并能唤醒幼儿用不同的形式、情感表现出来。如小班音乐活动《办家家》,我先将幼儿熟悉的菜板、玩具菜刀、锅、碗、盘、盆等提供到表演区,让孩子们把自己扮演成爸爸或妈妈,随音乐一起游戏。“我来做爸爸呀,我来做妈妈,我们一起来呀,来玩办家家。”然后引导幼儿模仿家长做饭、洗菜、炒菜、吃饭、喂娃娃、洗碗等情景。幼儿边说边唱“炒小菜,炒小菜,炒好小菜开饭了,小菜炒好了呀,味道好极了呀。”同伴之间的协调表演,使他们感受到了说唱的情趣。很快幼儿又将“炒小菜,”变成了“炒青菜”或“炒白菜”,他们情不自禁的重复表演着,随后炒什么的都有了。就这样他们三人一组,五人一组,纷纷当起了小厨师,洗的洗、切的切、炒的炒,小朋友们兴致盎然,以莫大的兴致投入到创编表演之中,情绪达到了极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可见孩子们的想象之门一旦打开,创新的潜能是不可限量的。又如表演游戏《拔萝卜》,教师可从场地的布置、音乐的渗透、情节的想像、道具的制作等方面进行引导。幼儿一会儿是大萝卜,一会儿是老公公、老婆婆、一会儿又是小姑娘、小花狗、小花猫等。通过扮演角色,逼真的表演把幼儿带入到音乐作品特定的意境之中。最好教师也参与表演,老师能用一颗童心和孩子们一起玩,就会收获无数。因为孩子们会觉得“老师与我们同行”。这是一种调动幼儿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最好方法。当然,教师在组织游戏中,要注意幼儿快乐和诙谐幽默的游戏体验,这样,孩子才会心情愉悦地进行游戏,才能充分体验感受美的愉悦。
二、进行动作表演,抒发表现美的体验(在生活中体验音乐)
幼儿天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想象力丰富,他们对音乐的感受不满足于安静的聆听音乐,更喜欢用动作加于补充。幼儿随着音乐扭动身体是他们表达情感的最自然的方式之一。他们通过肢体动作,往往能迸发出创造的火花。奥尔夫说过:“音乐教育应开始于动作”。动作表现既能满足幼儿对音乐的参与、探究的需要,获得表现和交流的快乐体验,更能促进幼儿身体运动能力和协调性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注重孩子情感的抒发与体验,如下午离园前组织快乐互动《找小猫》,教师或家长扮演“猫爸爸”“猫妈妈”,幼儿扮演小猫一起游戏。“小猫”边唱歌词“一只小花猫,喵喵叫,今天我呀真高兴……”边做相应动作,当唱到“找个地方躲躲好”时,四散跑开找地方躲藏。“小猫”躲好后“猫爸爸”“猫妈妈”边唱歌词:“许多大花猫,喵呜喵呜叫,我的小猫快躲好……”边做相应动作,当唱到“找呀找呀找呀找”时边走边按音乐节奏摸“小猫”的头。幼儿与教师或爸妈在共同的游戏中体验真正的互动与快乐。幼儿表现出无比地兴奋与投入。这种耳濡目染的熏陶,一下子就将幼儿身心带进音乐的殿堂,情绪激动,气氛达到了。
三、拓展想象空间,激发创造美的激情(在生活中创造音乐)
(一)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音乐艺术的学习与各种音乐活动的参与,实际上是一种在音乐审美需要的支配下,在音乐审美意识的调控下,调动音乐审美能力而进行的音乐审美体验。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在这种令人愉悦的音乐审美体验中,人的音乐审美能力会得到极大的调动、锻炼和提高。关于音乐审美能力,它既包括感受美、领悟美的能力,又包括了创造美和表现美的能力。真正的音乐欣赏活动需要以审美为目的,而审美就是以感性体验的适宜为基础所获得的精神愉悦。通过音乐欣赏这种特定的审美活动,我们在听觉对象上所获得的并不是任何外在的客观知识,而是一种内在的意识。音乐确证了我们的听觉审美能力,使我们从外在的对象中意识到自身的本质。总之,我们从音乐欣赏中所获得审美体验,就是我们对自己生命的一种客观化的体验,我们在音乐欣赏中所听到的音乐之声,其实正是我们自己内在的“心声”。
(二)有利于塑造大学生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
关于音乐艺术教育的审美功能,它不仅仅能够提高大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而且还能够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首先,在音乐欣赏的教育活动中,学生接触一部音乐作品,以“听”的形式融入到该作品中,在“听”的过程中感受该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最终也会使学生产生一定的情感,或是愉悦或是悲伤,这与作品的主题有关,但是无论学生体会到的是什么样的情感,这都是学生的审美享受,透过这种情感,学生会对当下的生活、未来的生活等产出思考和感悟等,这种感悟会直接深入到学生的潜意识中,震撼学生的心灵的同时还起到了陶冶情感的作用。因此,学生在欣赏优秀的音乐作品的时候,应该要了解该作品的创作背景和创作内涵等基本知识,从而更深入地品味该作品,在音乐中找到另一种美,激起对生活的热爱,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还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悦起来,远离烦躁、远离喧嚣,自然而然地,学生的情感得到调节,其精神也会得到升华,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学生的道德品质,成为有思想、有文化、有内涵的一代新人。
(三)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之所以说音乐审美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因为音乐本来就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音乐感性材料的创造性、音乐形式存在方式的创造性和音乐内容的创造性。音乐是一种声音的艺术,声音本身是感性的、非具体的材质,而音乐的声音又是一种非自然地、经过了加工的艺术化的声音,在现实中找不到模本,它完全是通过作曲家丰富的想象力,将各种音响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并排列组合,在内心建立起一座宏伟的音响大厦,再将其表达出来。因此,当学生在欣赏音乐作品时,音乐允许学生在聆听音乐的时候充分地、充满创造性地展开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才能进一步理解乐音所表达的内容和情感。又由于音乐内容具有创造性的特点,音乐不像小说或是一幅画一样具有具体的内容,音乐的内容是直觉的、非想象的内容,它包括基本情绪、风格体系、精神特质三个方面。而这三者都是要靠欣赏者根据各自的音乐素养来感受到,由于每一位学生的音乐素养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感受,那么他们每个人所获得的音乐内容都是不固定的。更多的是当学生进行音乐欣赏,其实是对音乐的“三度创作”,由于音乐具有很强的感受性,对音乐的欣赏归根到底是主体的创造性意识活动,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都不可避免地会渗透自己的主观意愿,同一部音乐作品,有人会感到恬淡,有人会感到忧郁,这正是对音乐作品的再创作,在这个过程,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也是会得到提高的。
(四)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大学生是我国国家建设的未来希望,他们肩负着建设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责任,要承担起此项任务,学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如爱国情怀。要想培养大学生的爱国情怀,可以以音乐教育为手段,因为我国有众多以爱国为主题的歌曲,如《我的中国心》、《团结就是力量》、《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爱我中华》等,这些都是激情的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歌曲。当学生欣赏这些音乐作品,他们会了解这些作品的创作背景和创作内涵。欣赏这些歌曲,学生能够感受到作品所传达的爱国情感,这种音乐欣赏教育对大学生既是的一种爱国教育,又能够在无形中帮助学生树立起崇高的革命理想,在音乐的潜移默化中培养爱国精神,使学生逐渐成为一个爱祖国、爱社会的人。除此之外,一般的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歌曲,都是一些积极向上的歌曲,因此当学生欣赏这些音乐作品的时候,还能够从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从中汲取力量,将这股力量运用到生活中去,不断推动着学生的前进。久而久之,学生也将会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结语
当今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教育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所谓的创新教育就是指将培养人的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将培养一种创造型的人才作为根本目标的教育。创新教育的提出不仅仅是弘扬人的创新本性的一种需要,更是一种深化教育改革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需求。实施素质教育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基础,只有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这一前提和基础之上,学生创新能力、创造精神以及创新意识的培养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由此可见,与传统的应试教育相比,创新教育具有自身十分鲜明的特征。自制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这些都是小学生自身的弱点。如果教师能够在音乐教学中十分巧妙地利用创新教育的优势,就能够有效地集中小学生的注意力,并对小学生紧张的学习生活进行适当的调节,从而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开展创新教育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想象力、记忆力、思考力以及观察力,并且有利于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有些小学音乐教师以及家长认为小学生学习时间本就十分有限,学习音乐就是在浪费时间,这种想法是十分不科学的。
二、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
小学音乐教学的核心内容就是审美教育,美化音乐教室其实就是一种营造良好的音乐教学情境的措施,能够使学生刚刚步入教室就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再加上对优美音乐的欣赏,学生会更快地投入到音乐世界中,从而大大优化小学音乐教学的效果。所以,音乐教师必须要勤于动手和动脑,根据不同的教学需求来布置小学音乐教室。比如,教师可以改进原来横平竖直的座椅排法,设计出更加具有艺术性的半圆形、方形以及圆形的排法,这些排法具有更强的美感。音乐教室的墙壁上也可以张贴一些山水画或者著名音乐家的画像等,从而使小学生在这样优美的教学情境中潜移默化地受到音乐的熏陶和感染。
三、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当今的音乐教育领域,备受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音乐教育教学过程中究竟谁才是教学的中心。有些小学音乐教师认为,教师才是课堂的主宰者。因此,小学音乐教学必须要保障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中心地位。教师是教学活动中的权威人士,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有的时候教师偶尔唱错了音,小学生也不敢指出来,这样做容易使学生对音乐课产生抵触心理,也就更谈不上实施创新教育了。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就必须要认识到,音乐教学作为一门艺术课程,必须要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要鼓励学生大胆创新,追求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双向交流、和谐、自由的音乐教育教学氛围,建立起一种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从而使小学音乐课堂没有强迫性以及权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平等,进而为学生营造出一种融洽、宽松的学习环境。
四、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创新教育要提升自身素质
(一)民族音乐的内涵
我国是多民族融合的国家,每个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经验,从而使得我国文化整体上呈现出绚烂多姿的特色。所谓的民族音乐,在广义上而言它是指一个民族在发展中所创作出的所有音乐,如果站在国家的角度来理解,我国56个民族中所有的音乐都可算作我国的民族音乐,包括古代的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传统音乐以及现代的新音乐等。而狭义上的民族音乐则是指我国传统的民间音乐,主要可分为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歌、戏曲音乐以及说唱音乐五大类。
(二)中小学校开展民族音乐教育的意义
民族音乐教学是中小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教学意义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有利于了解历史和民族文化民族音乐以音乐的形式体现出的是民族独有的背景文化,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可以使学生对某个时期民族的发展历程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以刘天华的二胡独奏曲《光明行》为例,此曲创作时间为1931年,正值我国处于风雨飘摇的忧患时期,内有各路军阀混战,外有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人民生活之疾苦作为现代人是无法体会到的。而刘天华的《光明行》在当时山河大地遭受蹂躏的环境下,却没有流露出悲观的情绪,反而以一种振奋人心、生气勃勃的曲调来鼓舞国人的士气,恰似一首黑暗、绝望中的呐喊高歌。又如古琴曲《精忠词》,表现的是民族英雄岳飞慷慨激昂的民族之爱与精忠报国的高尚信念;我们可以感受到民族英雄岳飞慷慨激昂的国家之爱与精忠报国的决心;通过《阳关三叠》可以淋漓尽致的再现唐朝诗人王维与友人临边时悲愁的情感。作为听众,在学习了类似的民族音乐的同时,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对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文化背景有着深刻而全面的认识。2、有利于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形成中小学时期是青少年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性阶段,在当前中西方文化激励冲突、碰撞的复杂文化背景下,学生对于文化的主观辨别能力是很差的,需要有专业的教育家来对其进行指点,引导学生的思想观念向着真、善、美的价值观发展,从而远离商业流行音乐及电影、杂志中的一些庸俗、浮躁的误区。这个过程中,民族音乐作为历史沉淀出来的文化精品,其中的美学元素、价值观念都是经过几代人肯定与认同的,对于青少年思想成长方面而言无疑将会有着积极、健康的影响。如在二胡名曲《二泉映月》中,作者阿炳将长年的辛酸社会生活与至善至美的理想境界在曲目中形成了统一,使得曲目整体上哀而不伤,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作者的博襟与统一的美学观念。因此在中小学积极开展民族音乐教育,可帮助学生完善正确的价值观念。3、培养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支撑民族发展和成长的基石,而我国的民族音乐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自然也起到了传承民族精神的作用。因此,在中小学生当中深入开展民族音乐教育,让学生通过音乐这种独特的表现形式来认识民族精神,继承团结友善、勤劳勇敢、热爱和平的民族信仰,无疑是健全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高尚道德情操的有力手段,更是民族精神得以传承下去的保障。
二、新课程背景下的民族音乐教育现状
(一)校方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我国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多数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和获得外界的认可,都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有针对性的考试教育方面,而对于体育、美术、音乐等课程教育认识程度淡薄,没有充分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具体体现为:①许多中小学校每周只象征性地开设两节音乐课程,而在音乐教学方面比较笼统,没有专业的民族音乐教学观念;②教师自身的专业音乐知识匮乏,没有经过专业的考核也缺少实际教学经验就可以上岗,这在以老师为主导的课堂上教学过程中效率无疑是非常低的。尤其是在广大县城和农村地区,教育部门管理、考核制度宽松,许多学校因资金和主观意识问题,甚至没有专业的音乐教师,而是以语文教师“客串”,或是社会人员兼职教授音乐,导致教学质量差。③教师手中可利用的民族音乐教学资源较少,主要以音乐教材为主,形式过于枯燥、单一,缺乏对地区性民族音乐文化挖掘的积极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会感到力不从心。
(二)教师专业素质问题
多数中小学音乐教师队伍中,表现出的整体专业水平较高,有的教师还在专业性的声乐比赛中获奖,但相比较而言民族音乐知识则了解的有限,尤其是传统的京剧或地方性戏曲多数人都不懂得欣赏,甚至一听到类似的声音就烦躁不已,认为那是过了时的旧文化。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规定有:“3-6年级的学生每学年能够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7-9年级的学生每学年能够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如果作为民族音乐教师自身都不会唱地方性戏曲和京剧,则新《课标》根本就无法得到落实,逐渐的我国传统的国粹文化也就会出现年龄断层现象。
(三)教学技巧方面的问题
在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过程当中,多数教师以应试教育的理念来给学生灌输知识,这样导致教学的手段只重视音乐技能,而忽视了民族音乐形式下的审美体验和丰富情感,使得教学结果流于表面化而缺乏情感深度。最理想的民族音乐教学,在于既能够使学生把握到音乐形式背后的美学观念,又能够掌握高超的演奏技巧,使学生能自主的通过音乐来表达美,抒发内心的情感。但对于中小学生的教学过程中,无疑是要分清楚主次的,以笔者个人经验来讲,学生在紧张的学习压力之下,民族音乐所表达出的美感刚好是缓解压力的一种有效的渠道,因此应当先从帮助学生理解民族音乐中蕴藏的文化和美学理念入手,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然后才是专业性的声乐技能教授。但目前许多中小学校都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在民族音乐教学方面,不仅没有缓解学生的压力,反而以考试排名、表演评奖等形式在技能方面大做文章,加重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压力,这与民族音乐的教学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四)学生心态方面的问题
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已经饱受诟病,新的教学观念应当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做起,达到“学生主动学习、老师从旁辅导、解疑”的目的应当是各专业教学的最理想效果。但在目前的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当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学生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对民族音乐保有逆反的心理,认为民族音乐“很土”、难听,唱出来没有面子。这种现象主要源自于主流的商业化流行音乐的冲击。流行音乐被称作“快餐式”音乐,其主题多为情爱、伤感、叛逆,这也正迎合了青春期中小学生的心理,久而久之便左右了他们价值观念的形成,使得中小学生过早地出现功利心强,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浮躁心态。因此民族音乐教学从这个角度来讲,更像是小树苗成长过程中周围的支架,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树苗的茁壮成长,避免被风吹歪或刮倒。
三、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有效途径
(一)加强校方和教师的重视
中小学生民族音乐教学的有效途径,首先应当从校方着手,加强对民族音乐教学的重视程度,加大投入资金完善教学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用少数民族乐器来引发学生的兴趣,采用新型多媒体教学来取代传统课堂讲课等形式,丰富教学的手段。其次,加强专业教师的素质,要求音乐教师必须具备专业民族音乐鉴赏能力和丰富的教授经验,对于县城地区或偏远山区资金不充裕的中小学,可聘请民间艺人入校讲授民族音乐文化和乐器的演奏,还有的农村中小学通过教育部门的协调,实现了与城市资源的共享,即通过远程教育的手段分享城市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的资源。最后,重视民族音乐教学应从情感、美学、价值观等教学角度着手来予以重视,而并非要制定出严格的技能考核手段来加重学生的负担,从而避免民族音乐教学落于表面形式的现象。
(二)拓展民族音乐课外教育
拓展民族音乐课外教学活动,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拓展课外教学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是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辅助学生对于民族音乐内涵理解,拓展学生知识面的一个过程,其具体形式如:①定期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经典民族歌曲、民族乐器演奏及戏剧曲艺等才艺表演,对参赛者全部给予口头和形式上的奖励,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带动学习的积极性;②校方可定期邀请知名民乐专家或民间艺人来校内进行音乐讲座,并通过现场表演技能、口头讲授创作典故、学生参与表演等形式与中小学生展开互动,在快乐中学习民族音乐文化;③校方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有规模的参加当地的民族音乐文化节,民族艺人故居,民族乐器展览会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广泛兴趣。
(三)优化课堂教学模式
论文摘要: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二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音乐教育的发展是音乐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的音乐教育还主要处于一种基础教育阶段,较多的重视对音乐技能与技巧的培养,关于音乐的文化教育相对要少,因此导致学生对传统音乐文化了解较少,阻碍了音乐的发展。本文在此背景下,提出了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的关系研究,主要介绍了文化和音乐文化、音乐文化与音乐教育以及音乐文化教育的重要性,旨在从文化的角度说明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以促进音乐教育的发展。
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深化开展,目前很多国家的音乐教育已经开始与文化相融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音乐教育。由于每一种音乐背后都有一种文化对其进行有效的支持,因此可以说音乐是一种文化的表达,音乐与文化共存亡,没有文化就没有音乐,而没有音乐也就没有对文化的有效解读。音乐教育是一种对音乐与文化的有效传承手段,为音乐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还没有将文化有效的融合进来,因此很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音乐艺术的发展,要有效的繁荣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对音乐进行文化渗透是必要的选择。
一、文化与音乐文化
文化是一种历史表现与历史传承,狭义的文化主要是对人的一种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的描述,广义的文化是一种精神财富的综合。音乐作为一种艺术体现,也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音乐是文化的一部分。同时音乐的表达一定程度上是受其背后的文化氛围的支撑的,因此可以说音乐与文化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音乐文化的教育主要是按照文化的发展模式来研究音乐的发展,实际上,音乐与文化二者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感念,音乐文化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一种文化传统的结合,我国音乐历史源远流长,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无不体现了音乐文化的艺术魅力,这种文化包括各种音乐乐器的发明与使用,以及各种经典音乐作品的出现,比如高山流水的创作,体现了朋友之间的情谊。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光辉和音乐思维及审美情趣,与我国的传统文化一起构成了我国音乐的巨大艺术魅力展示。
二、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
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二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音乐文化对音乐教育的促进作用,音乐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元素决定着音乐教育的文化特性,决定了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如果没有音乐文化,音乐教育则只剩下对音乐技巧和技术的应用与描述,而失去了其审美情趣以及艺术表现力;另一方面,音乐教育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音乐文化的发展,音乐教育的持续发展会促进音乐文化内涵的逐渐丰富。音乐教育作为音乐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途径为音乐文化的创新提供了有机的促进作用,如果没有音乐教育,那么音乐文化也会停滞不前。
音乐文化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什么样的音乐文化背景,就会有什么样的音乐教育模式,目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内外交流沟通的增加,世界上不同的音乐教育模式及音乐文化底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另外音乐教育的转换也会促进音乐文化的不断繁荣和丰富,比如音乐教育过程中对其他音乐文化的吸收与借鉴,会对我国的音乐文化产生一定的同化作用,对促进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转贴于
三、重视文化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某种程度上对文化的发展起到一种持续与稳定的作用,经典音乐是表现艺术价值的途径,是一种在感觉的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实现其价值的形式。因此可以发现音乐教育的基本智能是对音乐文化的一种延续,通过音乐教育的形式使得音乐文化不断的进行创新和发展。同时有计划、有目的的音乐教育也可以有效的对音乐文件进行传授,使得受教育者能够最大限度的领略音乐教育的要领,获取音乐知识。音乐教育对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实际上是一种去粗取精的过程,通过不断的筛选与整理实现的,这种筛选的过程主要依据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的心理要求来决定的。比如我国音乐文化历史上,曾经采用简谱、五线谱等音乐符号来记录音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音乐教育的进步,五线谱和简谱逐渐成为社会音乐活动发展的需要,成为音乐教育活动中记谱法的主要教学内容。另外音乐教育还将音乐文化的内容进行了重构,以更方便的形式使受教育者接受音乐形式,从而最大化的提高受教育者对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不断的掌握音乐文化的主体标准,确保音乐文化系统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发展。音乐文化教育作为一种持续发展的动态过程,是一种不断进行传承的过程,将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结合起来,以促进文化和音乐文化的发展。
受中国教育模式的影响,教育的发展更多是重视对基础的训练,反应在音乐教育领域,更多是对音乐教育的技术和技巧进行培训,而对音乐作品背后的文化,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等的教育和培训相对较少,学生不能深刻的理解音乐的艺术价值,制约了学生创造能力的发挥。就音乐教育来看,目前许多国家都将音乐教育规定为美育教育,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审美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在我国,音乐教育虽然处于一种基础教育阶段,但音乐的文化内涵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民族音乐的发展与文化的有效结合取得了初步性进展和成功,音乐的文化教育发展特点越来越明确。
四、结论
在音乐的文化教育与传承过程中,音乐与文化二者是紧密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音乐教育都必须经过文化的衬托才能体现出其艺术价值,文化对音乐教育的促进作用是目前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理念。一种音乐只有与其特定的文化内涵相联系,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充分体现出其艺术的价值。因此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发现音乐作品背后的创造背景以及文化内涵,以感悟到音乐作品中的文化积淀。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到音乐教育对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性,积极发挥音乐教育的作用,体现出音乐教育的价值,促进我国优秀音乐的发展,保证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独特性和多元性价值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张计.我国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协调发展探析[J].学术交流,2010年2期
论文摘要: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二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音乐教育的发展是音乐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的音乐教育还主要处于一种基础教育阶段,较多的重视对音乐技能与技巧的培养,关于音乐的文化教育相对要少,因此导致学生对传统音乐文化了解较少,阻碍了音乐的发展。本文在此背景下,提出了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的关系研究,主要介绍了文化和音乐文化、音乐文化与音乐教育以及音乐文化教育的重要性,旨在从文化的角度说明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以促进音乐教育的发展。
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深化开展,目前很多国家的音乐教育已经开始与文化相融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音乐教育。由于每一种音乐背后都有一种文化对其进行有效的支持,因此可以说音乐是一种文化的表达,音乐与文化共存亡,没有文化就没有音乐,而没有音乐也就没有对文化的有效解读。音乐教育是一种对音乐与文化的有效传承手段,为音乐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我国目前的音乐教育还没有将文化有效的融合进来,因此很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音乐艺术的发展,要有效的繁荣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对音乐进行文化渗透是必要的选择。
一、文化与音乐文化
文化是一种历史表现与历史传承,狭义的文化主要是对人的一种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的描述,广义的文化是一种精神财富的综合。音乐作为一种艺术体现,也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音乐是文化的一部分。同时音乐的表达一定程度上是受其背后的文化氛围的支撑的,因此可以说音乐与文化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音乐文化的教育主要是按照文化的发展模式来研究音乐的发展,实际上,音乐与文化二者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感念,音乐文化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一种文化传统的结合,我国音乐历史源远流长,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无不体现了音乐文化的艺术魅力,这种文化包括各种音乐乐器的发明与使用,以及各种经典音乐作品的出现,比如高山流水的创作,体现了朋友之间的情谊。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光辉和音乐思维及审美情趣,与我国的传统文化一起构成了我国音乐的巨大艺术魅力展示。
二、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
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二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音乐文化对音乐教育的促进作用,音乐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元素决定着音乐教育的文化特性,决定了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如果没有音乐文化,音乐教育则只剩下对音乐技巧和技术的应用与描述,而失去了其审美情趣以及艺术表现力;另一方面,音乐教育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音乐文化的发展,音乐教育的持续发展会促进音乐文化内涵的逐渐丰富。音乐教育作为音乐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途径为音乐文化的创新提供了有机的促进作用,如果没有音乐教育,那么音乐文化也会停滞不前。
音乐文化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什么样的音乐文化背景,就会有什么样的音乐教育模式,目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内外交流沟通的增加,世界上不同的音乐教育模式及音乐文化底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另外音乐教育的转换也会促进音乐文化的不断繁荣和丰富,比如音乐教育过程中对其他音乐文化的吸收与借鉴,会对我国的音乐文化产生一定的同化作用,对促进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重视文化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某种程度上对文化的发展起到一种持续与稳定的作用,经典音乐是表现艺术价值的途径,是一种在感觉的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实现其价值的形式。因此可以发现音乐教育的基本智能是对音乐文化的一种延续,通过音乐教育的形式使得音乐文化不断的进行创新和发展。同时有计划、有目的的音乐教育也可以有效的对音乐文件进行传授,使得受教育者能够最大限度的领略音乐教育的要领,获取音乐知识。音乐教育对音乐文化的有效传承实际上是一种去粗取精的过程,通过不断的筛选与整理实现的,这种筛选的过程主要依据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的心理要求来决定的。比如我国音乐文化历史上,曾经采用简谱、五线谱等音乐符号来记录音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音乐教育的进步,五线谱和简谱逐渐成为社会音乐活动发展的需要,成为音乐教育活动中记谱法的主要教学内容。另外音乐教育还将音乐文化的内容进行了重构,以更方便的形式使受教育者接受音乐形式,从而最大化的提高受教育者对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不断的掌握音乐文化的主体标准,确保音乐文化系统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发展。音乐文化教育作为一种持续发展的动态过程,是一种不断进行传承的过程,将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结合起来,以促进文化和音乐文化的发展。
受中国教育模式的影响,教育的发展更多是重视对基础的训练,反应在音乐教育领域,更多是对音乐教育的技术和技巧进行培训,而对音乐作品背后的文化,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等的教育和培训相对较少,学生不能深刻的理解音乐的艺术价值,制约了学生创造能力的发挥。就音乐教育来看,目前许多国家都将音乐教育规定为美育教育,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审美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在我国,音乐教育虽然处于一种基础教育阶段,但音乐的文化内涵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民族音乐的发展与文化的有效结合取得了初步性进展和成功,音乐的文化教育发展特点越来越明确。
四、结论
在音乐的文化教育与传承过程中,音乐与文化二者是紧密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音乐教育都必须经过文化的衬托才能体现出其艺术价值,文化对音乐教育的促进作用是目前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理念。一种音乐只有与其特定的文化内涵相联系,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充分体现出其艺术的价值。因此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发现音乐作品背后的创造背景以及文化内涵,以感悟到音乐作品中的文化积淀。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到音乐教育对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性,积极发挥音乐教育的作用,体现出音乐教育的价值,促进我国优秀音乐的发展,保证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独特性和多元性价值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张计.我国音乐教育与音乐文化协调发展探析[J].学术交流,2010年2期
在音乐文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儿童音乐考级被看为儿童学习音乐时的一个重要环节,得到许多家长的重视,但有些人盲目的追随考级,这对音乐学习者带来很多不利之处,阻碍儿童的音乐学习,引人思索家庭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从当前我国音乐考级的发展来看,考级对于提升少儿对音乐的兴趣爱好起到了帮助,这方面的好处是可以看到的。但是由于音乐考级的飞速发展,导致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获得一个较高的音乐等级证书,为了考级而考级,未免也给儿童增加了很多的压力。而且在具体音乐考级的过程中,由于我国音乐考级在实际组织、实施及管理过程中确实也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这也难免会给家庭音乐教育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二、家庭音乐教育的现状
来看当前我国的家庭音乐教育。应该说家庭音乐教育在当前社会中已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让儿童去进行一些音乐艺术方面的熏陶。应该说,在当前的家庭音乐教育中,家长对儿童的音乐教育方面是十分舍得进行投资的。这也是当前家庭音乐教育能够在我国得到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在看到我国家庭音乐教育发展迅速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家庭音乐教育过程中由于家长过度重视对音乐考级的要求,而忽视了家庭音乐教育的本质,这也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一)家庭音乐教育理念的错误倾向首先是从家长的教育理念方面来看。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家长错误的教育理念很容易导致儿童在进行音乐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产生逆反心理,家长错误教育理念主要体现在家长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的功利心方面。家长不管孩子自身的素质,或不管孩子是否喜欢音乐,看到别人孩子在学,自己就不管不问的硬强加给学生一项任务。
(二)家庭音乐教育方法存在的问题其次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家长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方法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家长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由于儿童的自制能力较差,所以不少家长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时,往往采用的是强制的方式强制儿童去进行音乐知识的学习。这种以强制为主的家庭音乐教育方法往往很容易让儿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对音乐知识学习产生厌恶。所以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家长的教育方法也是影响家庭音乐教育成果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其次有些家长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盲目的采用诱导式的方式进行家庭音乐教育,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很容易给儿童造成不良的影响。盲目的采用诱导式音乐教育,让幼儿在进行音乐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产生依赖心理,从而让家庭音乐教育失去了其本质的目的。
三、正确看待家庭音乐教育
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家长应该明确进行家庭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从而让儿童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能够充分享受到快乐学习的乐趣。而当前不少家长曲解了家庭音乐教育的目标,而将家庭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定位在音乐考级上。因此这种观念上的错误导致家长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往往是为了教育而教育,不利于家庭音乐教育活动的和谐、顺畅发展。在进行家庭音乐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家长应该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念,从而让儿童在家庭音乐知识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吸纳音乐知识,实现自身良好音乐素质的培养。
四、结论
“音乐神童”,向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特别是“音乐神童”多发之“纯粹器乐音乐”兴起的近代, 这个话题更具有特别的魅力。
但是,象莫扎特这样的“音乐神童”之灿烂光芒,却眩晕了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人们很少、甚至从来也没 有认真思考过“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所谓“音乐神童”,并不仅仅是“先天遗传”的结果,而是儿童“特殊先天秉赋”与“早期音乐 教育”反馈互动的产物。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神童何以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似乎应当使其转型成为如下这样一个更加科学 的问题:“两岁至十一岁左右儿童之早期音乐教育何以往往取得较为成功的结果?”
与此对照的论题是:“数学、逻辑学、以及其它一些进行纯粹抽象形式运演的学科,成才的一般年龄,似 乎相对较音乐成才的年龄要大”。
其中定有某种内在的原因可寻,其中一定有某种内在的机制可探。
本文之宗旨,就是在本文作者建构之“人文进化学”(牛龙菲,1985,1987,1989,199 0)(1)的理论框架之内,对与此有关的问题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
一
根据“人文进化学”的研究,人类的进化,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生物进化,而是人类生物进化、人 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的反馈协同进化(2)
在此“人文进化”过程中,人之行为能力的发育、成熟、增长,并非单纯受先天遗传之生命基因的控制, 而是与其生存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中在其体外相对独立存在的历史文明密切相关。
不仅在族类的层面上,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间有一种复杂的共济耦合、反馈协 同关系;其个体的发育、成熟,以及其能力的习得、增长,也受到机体、社会、文明这三个方面的制约、影响 。
具体而言,每一个体,自怀胎之日起,便开始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关系网络之中,每日每时受到体 外文明的直接、间接刺激,并开始将其“内化”。只是在成熟到一定阶段,此“内化”之“体文明”,才始成 为“习得能力”,才通过具体的行为实践,作用于周围的世界,“外化”为客体的“对象”,汇入人类体外文 明的大系统之中。此被卡尔·马克思称之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3)的历史文明,又将再次“内化”为某 一个体的“习得能力”。如此,“内化”之间,有一种“往复循环”(reycle)的反馈机制。此正如下图所示 —一
就此“内化”与“外化”的反馈机制而言,人之童年是一个关键的时期。俗语说:“三岁看老”。人之童 年阶段“内化”的“体外历史文明”,将对其成熟之后一生的“外化”实践,具有某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
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自“童年”的“史前期”—一“胎儿期”,便开始发生。
在胚胎发育期,就胚胎与母体的关系而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物进化重演系统”;但就处在复杂社会 群体关系网络中,且存在于一定文明时空中的母体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而言,胚胎的发育仍在一个人类生物进化 、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馈协同进化的人文进化系统之中。因此,就族类的层面而言, 以“胎教”形式进行的体外文明之“内化”,仍处在“外化”与“内化”的往复循环圈中。
正如日本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一书所说:“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着一个有形无形的文化 圈子”(4)。但是,这个“有形无形的文化圈子”,是通过母体的中介对胎儿发生影响。正因如此,所谓“ 胎教”,说是“教子”,其实是通过“教母”以间接“教子”。汉代刘向在其《烈女传·周室三母》中所提出 的“胎教”概念,正是因此而要求怀孕的母亲“目不视邪色,耳不听声,夜则令瞽颂诗道正事”。
对于有自觉意识的成人社会而言,不仅对“胎教”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尤其更看重“儿童的早期教育”即 “幼教”。
明代孙志宏在其《简明医彀》一书中便曾言及:“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一生人品善恶,高下 全看幼时。”正如西人弗兰克·戈布尔在评述“马斯洛心理学”时所说:“幼年时期是重要的时期—一在这一 点上,实际上心理的所有学派都殊途同归。”(5)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出生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人类的孩子是在某一时代的某一家庭这样的一个 社会文化的环境中度过相当于其它动物在胎内发展的时期。”(6)。在此,“子宫外的生长期”(7),“ 人类智力的形成是儿童正在成熟的神经结构、正在发育的智力结构和他们周围的言语、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 果”(8)。在此过程中,“体外文明”的信息刺激,不仅仅只是作用于儿童的心理发育,还将作用于儿童的 生理发育,并在“实体长入”的意义上“内化”于儿童的生理结构之中。
正因如此,皮亚杰才特别强调:“表现型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之间从胚胎发生阶段起就存在着的一种不 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产物,这就使得要在天赋的东西与获得的东西之间找出一条固定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因为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发展所特有的自我调节区域;在认知性行为水平上,就更是这样。”(9)。也正是基于 同样的认识,《汉书·贾谊传》早就言及:“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 。西人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正是这一类“若天性”、“中道若性”之“内化”与“外化”反馈循环机制 的产物。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有些人所谓的“先天的似本能”(10)。
如果,更深入一步分析,我们将会发现,人类的行为,“乃是由于不同水平层面的三种行为图式所决定的 。其一是‘刺激机体反应’(SOR)的‘本能’行为图式;其二是‘刺激模仿反应’(SIR) 的‘仿能’行为图式;其三是‘刺激文明反应’(SCR)和‘文化刺激反应’(HSCCESR)的 ‘智能’行为图式”(11)。马斯洛所谓的“似本能”,实质上,仍不过是对“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 ”一类的“仿能”、“智能”的不精确描述。
正是在上述的理论框架中,我们发现,所谓“音乐神童”的出现,并没有什么莫名的玄妙。质言之,所谓 “音乐神童”,乃是处在一定文明时空、一定社会关系、一定家庭环境中具有“某种特殊天赋”的儿童,接受 包括“胎教”在内的“早期音乐教育”的成功结果。其“少成若天性”、“中道若性”的音乐才能,并不仅仅 是由先天赋予,而是在期童年时期,人类人文进化之“内化”与“外化”往复循环反馈机制作用的结果。
只有在此本元层次的理论基础上,我们才能更进一步地探索“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为何往往取得较好的成果 ?”一类的有关问题问题。
二
根据“人文进化学”有关“人类进化乃是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进行”的理论,我们在探讨有关“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具体问题时,必须同时关照儿童生理发育、 社会家庭环境、特定历史文明这样三个密切相关的方面。
就此三个方面比较而言,所谓“儿童生理发育节律以及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问题,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从胚胎时期开始,个体的发育一直受一定发育“节律”的控制。正如恩斯特·海克尔所说:“胚胎发育是 一种重演性发生的遗传现象”(12),其各个不同的阶段,对应着族类生物进化历史的各个不同的时期。
个体出生之后,其机体的生理发育,仍然有一定的“节律”。中国古典医籍,早就有关于小儿“所以变蒸 者,皆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毕,辄觉情态忽有异也”(13)的发育节律理论。这里所说的“变蒸 ”,就其“情态”一语推敲,则不仅是对其生理发育节律的描述,而且也是对与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心理 发育节律的描述。
对此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密切相关之儿童心理发育节律,当代瑞士“发生认识论”的创立者皮亚杰,已有 深入讨论,皮亚杰认为,儿童自二岁至十一岁左右,经历了一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 ”的生理一心理发育成熟历程(14)。
其所谓“前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开始意识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主体) 有别于在其体外“永久”存在着的一些客体,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发出动作之后,可以影响客体的位置、方向 等等。只是在此时,儿童尚不能很稳固地建立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模式,其每一个动作,都带有 即兴的、尝试的意味。
所谓“具体运演”,是指儿童已经可以把一些具体的客体,当做某种运演模式的“算子”,来进行可逆的 (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操作;并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予这些“客体算子”以某种运演的结构。
所谓“形式运演”,是指儿童已经超越了仅仅作用于“客体算子”的具体运演阶段,开始使用抽象符号以 进行纯粹形式的推演运算。
正是这个“从前运演到具体运演再到形式运演”的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制约着体外历史文明通过 社会关系网络对儿童发生“文而化之”(牛龙菲,1987)作用的早期教育实践。
在二至十一岁左右的儿童早期教育,除了“语言”之外,其它需要操作“抽象符号”之“形式运演”能力 的学科,如数学、逻辑等,都未能获得圆满的成功;而一些作用于“客体算子”之具有“具体运演”性质技艺 或游戏、运动,却因其适应二至十一岁左右儿童“具体运演”的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代“音乐神 童”以及“体育神童”多发的现象,正是一个典型。
对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除了“胎孕期”以及“初生期”的“音乐信息刺激”之外,从两岁开始,便可以 让孩子玩弄一些诸如小鼓、小钹等节奏乐器。由于生理的本能,由于生命本来具有的节奏律动,这些节奏乐器 的演奏,对于儿童来说,有一种“先天”的基础。通过这些节奏乐器的演奏,孩子便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与 有节奏的音响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而所谓“因果性关系”,正是人类认知能力特别是推理性能力的根本基 础。通过“早期音乐教育”,使儿童直接的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关系”,对于儿童的智力开发具有奠定基 础的重要作用。
对于大多数儿童而言,四至六岁之后,已经可以通过有律乐器的演奏,作用于其有“客体算子”性质的“ 乐响之音”;并在此演奏过程中,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换言之,在 此演奏过程中,以自己的动作,赋于这些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响之音”以某种可逆的(可重复的)、 守恒的“运演结构”。
不仅如此。儿童在演奏有律乐器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动作”,把一个一个的“乐响之音”,组织成为 一首一首的“优美乐曲”,便感性直接地把握了“部分”(“乐响之音”)与“整体”(“优美乐曲”)的关 系。而所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之中,“由部分到整体”正是所谓的“综合”;“由整体到部分”,正 是所谓的“分析”。而“综合”与“分析”,则是人类思维之最基本的两种形式。儿童通过音乐艺术的实践, 感性直接地把握“综合”和“分析”这两种最基本的人类思维运演形式,将对孩子一生的智力发展产生重要的 影响。
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孩子才可能凭空意想不发出实际音响的“抽象音符”。此时,儿童的音乐理论 学习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由“即兴演奏”到“纸上谱曲”的升华,也是一般处于这个阶段。
正是由于以上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阶段的制约,“音乐神童”中,大多为“演奏神童”或“演唱神童” ,而“作曲神童”则实属凤毛鳞角。而且,即使是“作曲神童”,也只是到了十一岁左右之后,才初步显露其 “纸上谱曲”才能(牛案:而并非由他人对其“即兴演奏”进行“记谱”);真正的艺术杰作,则要在更晚一 些时候,才能创作成功。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文进化之人类生物进化、人类社会进化、人类文明进化之共济、耦合、反 馈、协同的关系,在童年,主要地受到了人类生物进化之儿童生理发育节律的制约;儿童之心理发育节律,受 其制约,与其同步,有着固有的程序、步骤。
对此天道有常的发育节律,人类只能“道法自然”(15)。《素问》有言:“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从之则治,逆之则乱”;“从之有福,逆之有咎”。《灵枢》更强调说:“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 矣!”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贻误时机和拔苗助长的做法,均不可取。
所谓“音乐神童”的多见,换言之所谓“儿童早期音乐教育往往取得较好成果”的历史现象,虽然没有什 么莫名的玄妙,却实在是因为天道的神机。王充在《论衡·实知》中曾说“儿始生产,耳目始开。虽有圣性, 安能有知?项托七岁,【诘问孔子】(16),其三四岁,而受纲人言矣。”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儿始生 产,耳目初开。虽有灵性,岂能知音?十岁左右,神童造就,其二、三岁,而学习音乐矣。”
只是在这个基础,诸如“音乐世家”这样的社会生态环境,“普遍富裕”这样的历史经济条件,“明星效 应”这样的特定信息刺激等等,才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网络,使得更多的音乐神童不断涌现。
三
当代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之一,就是人们发现:“任何一种认识都与动作有关”;“认识一个客体意味 着把它合并到动作图式中”(17)。
极而言之,人类的一切思维形式,都是“动作思维”的衍化、抽象。可以说,“实践”、“活动”、“动 作”,乃是人类一切智能、一切认知能力的发生之源。人类的“认知图式”,并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对物质 客体的静观反映,而是实践活动过程中能动的施加于客体之上的主体自身“动作”的抽象。
举例来说:“1+1=2”,起初不过是人们把一头牛和另一头牛牵到一起之后,发现它们比单独的一头 牛要“多”。在这里,把一头牛和另一头牛“牵”到一起的动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就此意义而言,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中,器乐演奏的训练,具有开发儿童“动作思维能力”的特殊重要作用 。
在音乐艺术中“操而奏之”、“行而运之”的演奏实践,不仅具有一般的“动作”特征,而且直接作用于 主体自身之外的乐器,并作用于具有“客体算子”性质的“乐音之响”使之成为“比音之乐”(18)的“优 美乐曲”,使之具有一定的、可逆的(可重复的)、守恒的“运演结构”。
因此,无论从“动作实践”(演奏)自身,还是从“动作实践”之“认知图式”的成果(乐曲)而言,器 乐演奏都是儿童早期教育过程中,启发儿童动作思维的最佳方式之一。
如果对此问题作更深一层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儿童的动作思维,与当代最新自然科学、科学哲学的某 些结论,恰有正相吻合之处。
当代自然科学、科学哲学业已指出:所有对实体的“测量操作都是由刚体之间的比较所组成,并通过观察 重合关系而完成。所有空间性的命题仅仅只涉及物体的行为”(19)。因此,在当代自然科学、科学哲学的 文献中,“时间”已经取代了“空间”,“运动”已经取代了“实体”而成为关键的词汇。正如莫里茨·石里 克所说:“世上一切事件都已被解释为运动了”(20)。
其实,几千年来,人类的音乐艺术实践,早就已经把世界万物象征示为运动流行之“乐象”。通过音乐艺 术的实践,人类早已引入了一种类似“向量场”的“参考系”,并在其实际演奏操作中,把握了万事万物之“ 运行动态”的“重演”或“自同态转换”关系(21)。
就此而言,音乐艺术可以看成这样一种“音响动态模型”(22),其“比音之乐”之“乐音关系”,可 以适当地模拟整个万象世界之四维时空连续统的“运行动态”(23)。
儿童在接受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尽管并不能真正理解如此深远的理论意义,但在感性直观上,已经通 过音乐艺术的演奏实践,直接进入了“万物同其节奏”(24)、“万物同其态势”(牛龙菲,1993)、 “大乐与天地同和”(25)之“天人合一”的境界;直观把握了“宇宙万象同其道行”的真谛。
但是,不能不强调指出,由于儿童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的制约,这一切只能是感性直观的潜移默化,而 不应是理性自觉的强制灌输。换言之,在对儿童进行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应提倡一种“游于艺(26)的 原则,而不要过多附加其它的目的,过多介入除“具体运演”之外的其它内容。
对儿童进行早期音乐教育,无非是使其具备一定的音乐修养,并发展儿童的音乐才能;当然,也可以为某 些儿童将来从事音乐专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但是,由于“攀比”,由于“竞争”,一些音乐艺术自身之外的某些目标,如“进步超人”、“考级顺利 ”、“比赛成功”、甚至“求职如愿”等等,却往往被有适当地过分强调,并造成了儿童、父母、老师不必要 的心理负担。
除了这些附加的外在目的之外,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还有一种倾向,就是过分地追求“解说音 乐形象”(牛案:本文无暇顾及对“音乐形象”概念的批评)而多余介入了“具体运演”之外的其它内容。
虽然不可否认,在整体音乐艺术中,的确存在某些诸如“歌词”、“剧情”、“符号用法”(27)、“ 特定功能”等等的“他律”文明信息;但是,“比音之乐”之“自律信息”与“他律信息”之间,却有着不同 性质、不同层面的相关联系。某些“思想情感”、某些“视觉形象”与“比音之乐”的关联,即使是对于成人 ,也并不容易把握,更不容易言传;对于儿童而言,则困难尤甚。如果这方面要求过多,便会干扰儿童对音乐 艺术的感性直观,诱导一些“幻想型”的儿童产生一些与“比音之乐”风马牛不相及的任意联想。反之,“联 想”的不成功,又会使某些儿童产生“音乐难以理解”的错觉,使某些儿童产生自卑的心理。
其实,对于两岁至十二岁的儿童而言,“早期音乐教育”的重点应该是“具体运演”的器乐演奏,和“动 作思考”的潜移默化。除了演唱适宜的儿童歌曲之外,不应过多介入其它内容。
古往今来的历史事实说明,不管是古代罕见的“音乐神童”,还是近代多发的“音乐神童”,大多是“器 乐演奏神童”、“歌曲演唱神童”。之所以如此,恰正是因为,“器乐演奏”、“歌曲演唱”之“具体运演” 的性质,完全适合于儿童的生理—一心理发育节律。
众所周知,无论是远古的“巫乐”、周秦的“礼乐”、汉唐的“宴乐”、明清的“剧乐”,都负载了音乐 艺术之“具体运演”、“形式运演”之“自律信息”之外的其它大量有关信息—一“他律信息”。因此,中国 古典音乐,大都以成熟的“巫觋”、“乐工”、“家奴”、“戏子”为其主体(28)。孔子所谓“立于礼, 成于乐”(29)者,对这种负载有大量“他律信息”的“礼乐”一类音乐艺术之“主体”,提出了最高的要 求。
只是在近代,相对“自律”、相对“纯粹”的“器乐音乐”兴起之后,才为“音乐神童”的出现,创造了 更为适宜的条件。相对于更加注重“他律”内涵的古代音乐而言,近代较少负载“他街”信息的“纯粹器乐音 乐”,大大减轻了儿童的认知负担。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应当对此加以明晰的说明。
结语
“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是一个可以“大做”的“小题”。
由于对“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一个独特的角度,更加明晰是透视音乐艺术的特 美本质,更加清楚地了解音乐艺术的审美机制,更加深入地把握“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与“儿童生理发育节律 —一儿童心理发育节律”的内在契合和反馈协同关系;同时也可以进一步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之不同内涵 、不同形式之不同音乐文明在“文化成人”过程的不同作用。
希望更多的同人关注于此,并有更加精到的论说面世。
注:
(1) 《有关“人与文化”的两点思考》(署名:思之),载1985年第1期《兰州学刊》,第82 -85页;又载1985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K1历史学》,第53页-56页。
《人文进化学—一一个元文化学的研究札记》,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
《知识生态学—一对人类与知识实体关系的新探索》(与人合作,署名:牛龙菲、张一凯),载1990 年第1期《兰州大学学报》,第13-17页;又载1990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B2自然辩 证法》,第65-69页。
《Human-Culture-Civilization Evolutionology and General Evolution Theory》(《人文进化学与一 般进化论》)载1990年第30卷(纽约、伦敦、巴黎、蒙特勒、东京、墨尔本)《World Futures-The Jo urnal of General Evolution》(《世界未来—一一般进化论杂志》),第85-94页。
《异质发生学与一般进化论》,载1992年第5期《哲学研究》,第69-75页。
《“超循环的太极循环”—一人文进化与一般进化的根本内在机制》,载1992年第3期,《晋阳学刊 》,第60-66页。
(2) 同注(1)。
(3) 卡尔·马克思《1844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6月第1版刘丕坤中译 本,第80页。
(4) [日]诧摩武俊《儿童的性格与心理》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年版第55页。
(5) [美]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2月第1版 ,第6页。
(6) 同注(4),第67页。
(7) 参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第138页。
(8) 邱仁宗《认识的立体网络模式》,载1985年第9期《百科知识》。
(9) [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9月第1版,第63页。
(10) 参许金声《人格三因素论—一一种关于健康人格问题的理论设想》(1985年油印稿)。
(11) 参牛龙菲《人文进化学—一一个元文化学的研究札记》,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9 月第1版,第191-192页。
(12) [德]恩斯特·海克尔《宇宙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3月第1版,第65页。
(13) 王焘《外台秘要》卷三十五《小儿变蒸论》。转引自赵璞珊《中国古代医学》,中华书局19 83年3月第1版,第108页。
(14) 参[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9月第1版,第一章。
(15) 老子《道德经·二十五章》。
(16) 参敦煌卷子《孔子项托相问书》。
(17) [瑞士]皮亚杰《生物学与认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3月版,第8页 。
(18) 参《礼记·乐记》;另参牛龙菲《行象简论》,载《(1991年)意象艺术国际研讨会论文 集》,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第8月第1版,第76页。
(19) [德]莫里茨·石里克《自然哲学》,商务印书,1984年11月第1版,第32页。
(20) 同上,第83页。
(21) 参牛龙菲《新的音乐艺术模型—一“自同态转换群集”概说》,载1992年第2期《星海音 乐学院学报》,第48-54页;又载1992年第8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J6音乐舞蹈研究》,第 14-20页。
(22) 牛案,“音响动态模型”,是我在中央音乐学院1985年“《乐记》、《声无哀乐论》学术 讨论会”上提出的概念。参与嵫冉《愈辩愈明真理在—一〈乐记〉、〈声无哀乐论〉学术讨论会记略》,载1 985年第3期《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23) 同注(21);另参[德]莫里茨·石里克《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11月第 1版,第32页。
(24) 宗白华《美学散步·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第1版 ,第95页。
(25) 《礼记·乐记》。
(26) 《论语·述而》。
(27) 参[英]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另参牛龙菲《音乐哲学通信—一致蔡仲德》载1993年 第4期《人民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