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6 20:52:2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区法律服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2006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06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06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二、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一是领导重视。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区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充分体现在我区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区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中,社区中许多弱势居民得到了优质、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今后,要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始终把它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亮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中,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组织健全。我区把社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了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措施有力。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效果显著。通过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爱多了;邻里纠纷少了,团结互助多了;丑恶陋习少了,文明行为多了。
尽管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的看来,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法律服进社区工作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四是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2002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服务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于社区”的思路,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抓出实效。我们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四个结合”。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培育社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社区设立“三个站”。1、社区法律顾问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务所和律师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每名律师都要和一个社区结成服务对子,签订服务协议,每个月进驻一次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社区公证咨询站。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公证宣传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里,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公示牌,设立咨询电话,发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咨询。另一方面,在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还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务要和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并组织居民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与普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为深入落实“四五”普法目标,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要以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1、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社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制作法制宣传园地,营造社区法治氛围。2、在街道、社区举办法律培训班,对街道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进行法律培训。3、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骨干深入到居民楼栋、工地和辖区单位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掀起群众学法用法的新。4、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制板报,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讲法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关键词】大学生;社区服务;和谐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可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在校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是很大的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帮助他人,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良,综合素质过硬,竞争能力强等的优秀人才。
一、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认识
(一)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的意义
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是以大学生为集体而展开的法律实践活动,进社区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在校园里、在课堂上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而如何去实践,将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学校的环境和社会的环境有很大的区别各自的运行规则不同,这种不同的环境,使得在校大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过于简单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所以通过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让大学生既学习书本知识,又与实际相结合,不仅提高学校效率和兴趣,还提高了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法律思维能力。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的纠纷越来越多寻求法律法的途径,可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不平衡或法律的需求之间达不到要求时,就容易产生社会的不协调。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但由于人们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各种压力下,人们之间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正因为这样,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起到一种调控作用,在解决各种社区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学生法律进社区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着重普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对学生意义
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学是与社会实际问题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它需要熟练、准确的法律将运作于社会之中。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但是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实践中不是对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操作来培养。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一个团队,每个人所拥有的技能和知识不尽相同,在解决问题时要求一个团队去相互配合、交流,现代社会注重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同时要求每个体都能融入到团体中,为团队的展筹谋划策,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务。对于法律服进社区这一法律实践活动,法律的合作性决定了法学学生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时,成员之间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精诚协作,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法律践活动,无疑会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团队合精神,对其将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二、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具体做法
(一)法律宣传
我院法学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带领法学专业的学生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关心居民利益,并提供法律建议,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区依法加强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重要一环。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在专任法学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下,以学生为主体建立的非赢利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和学习锻炼自己的好机会。到法律援助中心任职的学生都是在我院里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拨付一定的经费,并在老师的知道下 ,免费向市民提供法律援助。仅在近年,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为多项民事和社区矛盾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当前社区法律服务的缺陷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不仅化解纠纷矛盾,并在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相互关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社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少,在社区进行法律工作,会缺乏群众的参与互动。大部分社区群众认为法律对自己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没有关系到自身的利益,需要法律来维护的话,一般有着一种“明哲保身”的意识,甚至部分群众会将矛盾激化也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
第二,尚未搭建社区的法律服务的平台,而且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司法所、居民委员会在保证基层稳定,保证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中人员少,而且他们的公正任务繁重,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行政任务上,对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及管理有待提高。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类诉讼案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把专业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法律诊所
近年来,茅箭区积极探索开办社区“法律诊所”,由辖区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结合“户户走、家家访、人人评”活动,及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矛盾不出社区、问题不上交,真正让“枫桥经验”在辖区落地生花,促进了社区的安定和谐,让人民群众受益。
整合人力资源,配齐配强队伍。社区“法律诊所”由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各派出所与所在街办联合开办,由社区民警、社区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巡回法官等组成,致力于排查化解居民矛盾纠纷、提供法律诉讼、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多措并举推进,明确职责任务。社区“法律诊所”实行包宣传、包调处、包、包帮扶、包疏导、包研判的“六包举措”。对于有诉讼需求的居民,他们提供免费法律文书服务,对于低保、残疾、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还提供免费案件服务。另外,社区“法律诊所”主动担当起普法任务,通过窗口宣传、网络互动、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在工作中,对居民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法律诊所”主动介入、积极调解,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包保制,将化解责任到人,通过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创新服务模式,健全工作制度。社区“法律诊所”运用“定期坐诊、专家约诊、大事会诊、入户巡诊、危重急诊、网络问诊”的“六诊疗法”,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能。每周五,由社区安排社区法律工作者、律师、社区民警、社区干部或巡回法官轮流“定期坐诊”;每日借助社区辅警网格员的巡查、入户走访,对辖区单位、特殊人群、特定居民开展“双巡会诊”;社区民警还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新媒体与辖区居民在网上互动,通过互联网解答疑难问题,为居民提供网上法律服务。遇到大事要事时,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联合行动,分工作业,直至事了民安。为此,“法律诊所”还制定了民调工作制度,合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了社区民警、联调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针对每位援助群众,建立《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调解卷宗》,并将调解的案件装订成档。
【关键词】法律服务;社区;大学生;问题;建议
一、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义
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以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而组织实行的一项社会法律实践活动,宗旨在于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其对社区建设、法学教育、大学生素养与能力都有较大的意义。
第一,化解社区纠纷,构建和谐、法制的社区。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社区管理制度的缺陷、部分社区居民法律意识薄弱,人们所处不同工作环境、心理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压力,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的出现呈上升趋势,弱势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作为我国新形式的法律援助方式,能够帮助社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社区纠纷,促进和谐、法制社区的建设。
第二,提高大学生自身素养及实践能力。通过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了解社会、认识现实,更快的退却象牙塔的稚嫩,并能够将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法律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法律执业的素质。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律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
第三,创新法学教学模式,课堂实践相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龙翼飞教授认为,大学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于大学法学教育是一个很好的契合。法律进社区和大学法学教育的结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的窗口,促进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同时也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性研究中发现的社会问题
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实践性研究”的项目团队服务志愿者通过对百色田东县、崇左扶绥县、南宁良庆区、柳州柳江县这四个典型社区的调研,在通过实践活动中对各个社区的深入了解与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我们得出一些结论与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
(一)基层人民对法律的知晓程度不深,法律知识薄弱,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没有通过正确的途径进行维权,常是通过私力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得维权行动得不偿失。我们通过对4个地区的调查发现,社区中城镇人口占比较大,约占60%,农村人口约占40%。在被调查者中,经常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仅有8%,59%的人群很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而剩下32%的人几乎没有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社区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单一,仅有23%的人主动去了解法律。
(二)社会与高校的支持断链。对于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活动,缺乏社会上对其的认同,社区管理委员会不够重视。且社区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服务不完善,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缺乏资金保障。在高校方面,活动宣传不到位,群众人知道较低;对服务队伍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人员松散;没有相应的奖励机制促使大学生积极的去服务社区;对服务队伍的人员培训缺乏专业指导,限制了服务队伍的能力。
(三)大学生自身问题。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与社会阅历的不足,限制了其自身的服务能力,不能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法律进社区所设定的服务活动较多,形式过于单一,且没有创新,活动内涵有待深入拓展。团队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有效的管理,与社区联系不够密切,未能与社区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缺乏服务精神,自发性及积极性不高,未能主动的为广大群众服务解难。
三、对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给出的几点建议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转变普法教育方式,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从“普法内容工作需求”向“受群众需求”转变,把“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变成“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从“填鸭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进一步突出针对性,紧跟群众需要,紧密联系实际,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以年龄、从事不同工作等为切入点,以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法制教育更加多样化、平民化、生动化,使人民群众能以自身的懂法、尊法、守法意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普法资源整合机制作用。
(二)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培训。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完善团队管理机制,提高团队成员素质,改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不同层次的专业法律人士与大学生团结协作去完成“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支由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三)创新普法宣传途径。以标语、墙报、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为基础,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为载体,将法制宣传教育更为广泛的传播起来,使公民得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提高。同时,同时及时查看反馈回来的信息并调整策略,保证这些法律的作用真正体现出来,发挥其作用。
(四)确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为促使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相应的经费与保障必不可少。在社区中为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站点与必要的工作设备;作为高校努力为大学生创造实践的平台,建立良好的奖励机制,激励大学生参与社区服务,为服务团队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同时,政府、社会、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活动基金,保障其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 刘扬,侯庆军.论新时期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J].学理论,2012(2):116.
宁河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一) 县域概况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队伍的基本情况
宁河县位于天津东北部, 地处京津唐大城市群中间, 面向华北、东北, 总面积1414平方千米, 总人口41.6万人(2010年)。县城距天津城区60公里、北京150公里、唐山45公里、天津港45公里, 全县辖14个乡镇。县域地处多条河流下游, 是农业大县, 农业人口20多万。2010年, 全县注册的律师有8人(其中公职律师3 名) , 每万人中0.19个, 而全市律师近3000人, 每万人中2.32个(2010年全市人口1293万), 全国律师17万, 每万人中1.31个, 我县每万人中律师的比例低于全市、全国水平。2010年, 全县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 每万人中0.48 个。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47人, 每万人中0.50名, 全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8万人, 每万人占有0.60个,我县每万人中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比例也低于全市、全国水平。
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 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 经历了起步、发展、萎缩的过程。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兼职的多于专业的, 而且这个特点越来越明显, 他们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与司法所合署办公, 他们还担负着繁重的司法行政工作, 其劳动强度已经难堪重负, 工学矛盾突出, 法律专业水平提高较慢。
(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是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在法律服务的低端市场, 多是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晰的民事纠纷,案件的标的较低, 业务并不复杂。这个市场的一部分业务, 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占据, 一部分由律师占据。仅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而言, 这个市场, 服务成本较低, 具有本小利薄 的特点。他们执业的环境, 还有比较浓厚的封建人治观念, 有些消费者观点偏颇, 有时他们的劳动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 他们有言难辩。他们往往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后, 还要遇到讨价还价。有时老百姓打官司迫于无奈, 又无力支付服务费, 社会担当意识和对弱者的恻隐觉悟, 促使他们担当法律援助。
(三) 律师多是中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在法律服务的中端市场, 除了民事案件外, 还担任刑事辩护, 要求经营者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中端市场的大部分业务由律师占据, 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主力, 其业务量较大。律师是一个极富争议的行业, 褒贬向来不一。他们从事的是繁重的脑力劳动。他们的工作时间没有节律,天天就像上满了弦的机器。农村的律师们, 多数放弃休息、放弃业余活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超负荷劳动, 大多是透支精力。律师靠做业务来维持生计。农村的律师们, 比大城市的律师, 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都低, 面对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他们也有困惑。
律师不是官、不是商, 只以捍卫法律为己任。多年来, 我县的律师们以捍卫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 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 农民多是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客观讲, 农民的法律意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醒。尽管如此, 我们不能否认, 农民在平常生活中, 依旧认为法律与自己关系不大, 对法律、对法律服务、对诉讼知识依旧茫然。当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 才临时抱佛脚, 到法律服务市场咨询。等雨过天晴, 生活恢复正常了, 法律与他们又无关了。
(五) 中小企业业主多是中端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众多的承包户、个体户、微型小型企业, 虽然规模较小, 但是在立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中介服务等方面, 遇到的法律事务, 并不因其规模小而简单。老板们成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一个阶层, 他们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简单化, 直至铸成大错后才追悔莫及。有人虽然知道法律服务有用,但看不到法律服务与企业之间的内在联系, 不知道自己究竟何处需要法律服务。他们只知道有理可以到法院讲,不知道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也不知道聘请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的重要性。
(六) 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亟待开发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执业的环境是一个不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 他们在为消费者解决、处理纠纷的同时, 还肩负着引导他们提高法律意识的重任。非诉讼法律服务, 是以非权力机关、非审判机关的手段, 预防性的约束、干预社会活动、民事行为, 以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有着防范早、成本低、效率高的显著优势。
农民和中小企业业主还没有意识到专业化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必要性,致使本来可以防范的隐患, 越积越多、越积越深, 最后一并爆发。正是由于法律服务市场的非诉讼服务严重缺失,使得法院审判工作难堪重负。
(七) 农村法律服务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程度亟待提高
法律服务行业参政议政、参加公益活动是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因素,是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很好的参谋、助手, 可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参政议政的机会有限。
农村的法律服务执业者参与社会管理最多的一条渠道是实施法律援助,这是政府给他们的任务, 尽管政府给的补助较低, 但是基于强烈的社会担当意识和社会公益心, 他们还是欣然接受。他们最能理解老百姓的处境、理解老百姓祈求的目光, 面对无奈的老百姓, 他们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服务质量上更加周到。
(八) 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黑律师 有相当市场
由于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缺失, 加上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并不规范, 有的公民, 经历过几次诉讼, 久病成医, 也成了人,以当事人亲友身份参加诉讼。黑律师 在受理案件时, 把案情复杂化,鼓动当事人进行诉讼, 从而收取费, 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声誉。还有部分律师在我县之外的区县注册, 却在我县设立办公场所, 其业务在我县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之外。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律师身份参加活动。这些违法行为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 干扰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
影响宁河县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 从市场管理角度来看国家设立法律服务所是为了缓解法律服务人才紧缺, 准入门槛较低,过去的20多年里, 初期是一将难求,可是社会上却有黑律师现象。现在是高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大量待业, 可是我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短缺的状况又难以改变。说明我县法律服务管理部门, 一是没有认识到黑律师 的出现, 是由市场需求自然形成的、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二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管理不到位, 在疏与堵之间没有做到以疏为主、以堵为辅; 三是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服务缺位,没有做到爱惜人才、礼贤下士, 没有给法律服务工作者创造一个安身立业的条件。
(二) 从宏观调控角度来看一是我县司法行政机关, 没有深刻的认识到法律服务以商品形态进入市场, 具有竞争的特点, 政府的宏观调控, 必须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防止形成市场垄断。探索尝试引进律师工作比较欠缺。
二是我县的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很好的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的比例过低, 导致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法治建设对策的渠道的缺失。三是我县的司法行政机关在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方面的工作比较欠缺,在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拓展业务范围创造良好环境方面的工作比较欠缺。
如何繁荣宁河县法律服务行业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搞好宏观调控、搞好市场管理
一是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作用。我县律师的匮乏造就了必须以法律服务工作者来补充的局势, 我们必须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发挥作用的巨大空间, 抱有坚定的信心。黑律师中不乏善良、正义之人, 也是难得的法律服务人才, 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牢记服务的宗旨, 以忠诚司法行政事业的高度责任感, 爱惜人才、礼贤下士, 把他们收编到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规范管理, 发挥其作用。
二是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作用。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支柱, 我们要认识到律师是社会的精英,是司法行政的宝贵资源和财富。要提高律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要积极推动律师在行政部门、大中型企业中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要积极推进行政部门在立项论证、出台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前, 重视听取律师的意见。我们知道律师的执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 一些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排斥律师的现象仍然存在, 我们要逐步改变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现象, 使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是发挥好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的市场管理作用。一要提高业务能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急需培训, 提高专业水平、综合性能力。二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准。要加强对他们的法治理念教育, 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培养他们树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行业风尚。三要拓宽业务领域。法律服务管理部门, 要预测社会管理型服务、市场经营型服务、民众生活型服务的发展空间, 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搭建法律服务平台,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使法律服务执业渠道更畅通, 执业环境更优化。
(二) 搞好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教育
一是弘扬法治的宣传。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取决于他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 当他们的合法利益, 在行政部门、在司法机关得到保护, 问题得到解决时, 他的法律意识会实实在在的提高,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遭遇后, 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就要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