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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档案工作交流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电子文件定义
及其特点综述
所谓电子文件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文字材料。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等。与纸质文件比较,电子文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电子文件不再是直观的纸质文件,它需要借助现代办公设备才能阅读利用;
2、电子文件可以直接由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迅速地处理和传递;
3、电子文件的利用是可共享的,也不再受时间和距离的影响;
4、电子文件的保存条件和环境要求与纸质档案不同,它对保存场地的面积要求不高,而对环境的温湿度、防磁性等条件的要求很高。
二、电子文件与传统税务档案的区别
(一)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与传统档案不同
电子文件由于采用电子编码技术,可以编辑修改而不留痕迹,载体无法固定,某些鉴别文件原始凭证性的关键信息也可以更改,使电子文件的原始凭证性的关键信息也可以更改,使电子文件的原始凭证性辨别变得复杂而困难。因此,电子文件在形成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数字签名、信息认证、身份验证和加密保护,保证文件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会出现错误,以确保档案部门收到的电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电子文件的法律凭证地位。
(二)电子文件在保管方式上和传统档案有差异
电子文件载体易老化变质及信息多媒体、新存贮介质的产生和发展,都会影响电子文件的长期可读性。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打印出一份纸质档案以作备份,但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文件形成部门的配合,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对文件进行格式转换,以通用、统一的格式存储接收到的电子文件档案,以便将来计算机技术发展后,仍能读取以前存储的档案,保证信息资源方便利用。
(三)电子文件的分类、编目等管理方式与传统档案不同
因为电子文件的特殊性,可以达到文件一级的管理,所以,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到文件同时,可以马上给每份文件编制一个唯一的文件号,并给出相应的分类号和档案号,根据上下行文之间的关系,再给出相关文件号,在归档的同时进行主题词标收、著录。技术条件允许时,可以编制多角度、全方位的检索工具,方便检索查询信息。用户只须给出文件分类号或主题词,即可以找出相应的文件和相关的上下级行文及附件,从而大大减轻档案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电子文件查询利用方式和传统档案不同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利用者才能注册、登记成为电子文件中心或电子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可以通过远程登录等方式,经电子文件中心进行确认身份并确定查阅权限获得许可后,才可以查询有关的电子档案信息,并要进行借阅登记和缴纳查询费用。
三、电子文件对税务档案业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一)传统的档案工作以纸质文件材料为工作对象,而应用计算机后,电子文件取代了以往的文字材料,它是由拟稿者直接写在磁盘上,并在磁盘上进行修改,一经形成后,马上存贮到办公信息数据库中,由档案人员、技术人员所共享。这就使得文件与档案之间不再有明显的界限。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经过长期实践,已总结出一套工作流程及方法、原则,如文件的阅卷归档制度。文件的归档阅卷工作是档案工作流程的起点,也是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结合点,文件形成后,由文书部门收集立卷后,交档案部门管理,一般一年归档一次。而电子文件随时产生,随时更改,存贮在计算机磁盘或光盘中。因此,它对计算机有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归档,必须以磁盘或光盘的形成移交,归档范围也不能只是“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还应包括该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
(二)由于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档案实体分类也可能将被概念分类整理所取代,因为实体分类的结果只能体现一种属性联系,这种单线排列的方式是手工操作管理档案的需要,但在当今电子文件的环境中,文件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均发生了变化,电子文件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迅速、有效、多角度的整序,不再需要对它进行象纸质文件那样的分类整理。不同的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电子文件进行自由组合分类。
(三)由于电子文件的保存价值同时取决于其自身价值和可读性,其鉴定的方法、内容、标准均将发生变化,原有的档案价值理论分析范围也将扩大,要分析电子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根据传统的档案价值鉴定理论,文件应根据其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确定保管期限,而电子文件一方面由于制作方便,将产生比以往更多的文件,另一方面由于用户的需要,信息和数据不断地修改和补充,因此很难划定固定的保管期限,况且目前电子文件的凭证价值凭证价值尚无法律保证。因此,其鉴定、管理方法亦无定论。此外,由于电子文件信息载体的特殊
性,其保管方法、要求以及检索和对外利用等方面也与纸质文件有许多不同之处。
四、电子文件在税务档案管理中的运用
(一)做好归档电子文件的技术处理工作,实施电子文件管理战略
新型文件材料的归档势在必行,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深入到现行文件工作领域,对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的接收、处置及至存储工作进行指导,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信息,了解文件信息重新组合的来龙去脉。也就是说,通过采取技术处理,将已归档的电子文件改为只读性文件,即只能读不能写的不可更改的文件,从而识别和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结构,保证电子文件的可靠性,使之与纸质文件一样发挥社会效用。
(二)解决好电子文件的保存问
题
以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电子文件,从理论上讲能够长期保存,因为它的信息读出是无接触式的,不存在磨损。电子文件记录在介质层上的信息被密封在塑料保护层内,不怕外界磁场的影响,不会直接受到空气中的灰尘、水份及有害气体的侵害。但是,由于电子文件形成的时间短,缺乏实际贮存的验证,所以,电子文件中原始信息的长期保存问题是有待档案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目前,对于长久保存的电子文件需要定期进行复制,以防止信息损失。
关键词:独立学院 人事档案 托管
独立学院已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属于民办性质,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职工采用聘用制的用人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06]101号):“各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民办高校教师的人事档案。”独立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绝大多数托管在学院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独立学院人事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尚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这里面既有独立学院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
为使人事档案更好地为独立学院规划、预测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准确的信息,为考察、任用人才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个人权利提供法律凭据,笔者根据多年在人事部门工作的经历,提出一些看法和措施。
一、独立学院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独立学院普遍办学历史短,工作重点是学科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工作,教职工人事档案建设目前还是处于边缘化的地位,没有引起学院足够的重视,没有把档案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人员、经费、管理还不十分到位,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独立学院人事部门没有完善的归档制度和章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部门又缺乏有效的控制和制约机制,使得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存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不能适应独立学院对人才队伍的考察选拔、规划预测、开发利用等工作的需要。
2.人事档案材料记载不连续、缺乏完整性
独立学院聘用的大多数是青年教职工,有些教职工毕业后到外企、私企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工作了几年,由于这些企业本身人事档案意识就非常的薄弱,存在“人档分离”的现象,没有对职工相关材料进行归档,造成了档案里没有对其毕业后工作的工龄、业绩、职务、职称等经历进行延续的记载,无法体现其工作业绩和技能水平,致使其到学院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聘任或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3.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收集、鉴定等日常管理不到位
独立学院人事部门一般不配备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人事档案的鉴别特别是档案价值的鉴别缺乏专业的档案知识,致使该归档的材料没有归档,不该归档的却归档,导致人事档案比较混乱,材料缺失或不够准确。
独立学院广大教职工对人事档案归档内容、管理范围更是缺乏了解,不会主动向人事部门提供个人材料,导致符合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不全,常造成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形成诸如年度考核、职务提拔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材料、工资调整材料、后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体现个人经历和水平的重要人事信息档案材料缺失。由于收集、归档工作不扎实,反映教职工教学工作、科研成就和个人专业特点的原始材料不全或遗失,将导致教职工部分历史经历产生空白的严重后果。
4.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矛盾
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空间上的距离使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
其一,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是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对独立学院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但由于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单位之间的联系非常少,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被动地等待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移交制度。独立学院有许多应当及时归档的材料比如学历的变化等,往往不能及时归档,甚至不能保证一年归一次档,不利于人事档案的及时更新。
其二,档案管理与利用产生矛盾。由于空间的距离和档案管理技术的落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及时、方便的档案利用。人事档案的最终目的在于利用,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目前开展人事档案的服务只限于收集、整理、保管、转递、开具档案证明等,并且是原始的手工管理,对信息的查询依旧是人工查找档案实体,没有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量大,效率低。独立学院需要利用教职工档案时,凭单位联系函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部门办理,远距离的、频繁的来回查询,对学院来说既低效又花太多的精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只是被动的存档管理,不能对委托的独立学院提供主动的、个性化的服务,在人才选拔、培养、开发及预测上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1.独立学院人事档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独立学院领导要重视人事档案工作,人事档案是人才开发的重要资源,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职务、职称等方面的真实再现,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在独立学院发展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独立学院要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可根据独立学院自身的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细则》、《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出适应独立学院特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合理的、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这样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就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既维护了档案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让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2.加强人事档案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
独立学院人事部门应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把加强档案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学院刊物、网站等多种媒体对教职工进行档案知识的宣传,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了解人事档案制度及条例,了解哪些材料应归档,使教职工自觉地配合人事部门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经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使档案意识深入教职工心中,化为自觉的行为,为人事档案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档案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加强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人事档案工作需要依靠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做好。笔者从事多年的独立学院人事档案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从来没有联系过独立学院,没有就档案工作进行过交流、讨论,只是坐等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联系,召开工作会议,就人事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把档案工作做好。
4.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独立学院档案事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就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以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必须包括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独立学院二支队伍。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必须高起点、高要求。这支队伍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精通档案学知识,熟悉档案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独立学院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思想。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既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又懂得信息技术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专业人员。
另一支队伍建设是独立学院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首先,独立学院应充分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在人员配备上,最好配有专职的档案人员。即使是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应保证他们有充足的精力放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其次,应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才能保证档案收集、整理的质量。
这两支队伍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地深入到各独立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一方面使独立学院档案归档工作做到正确、完整、规范;另一方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在业务指导的过程中会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使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第三方面,这给双方提供了一个思想沟通、工作协商、信息反馈的平台,通过双方的互动协作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
5.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独立学院在人事管理工作中随时需要查阅、利用教职工档案信息,以便对教职工作出及时、正确的评价。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服务方式,需要独立学院派人前来查阅档案,则费力费时,很难满足独立学院人事管理的需要,这也使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受到限制。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与时俱进,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利用信息技术,把传统纸质的人事档案,制作成数字化的人事档案信息库,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独立学院可以通过网络对人事档案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查阅,实现远距离地对人事档案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省时省力,这样可极大提高人事档案利用价值。因此,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人事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人事档案信息库,将是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1]杜玉兰.论人才流动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的新问题与对策[J].北京档案,2012(6):36-37
[2]马世仙.独立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完善[J].商品与质量,2012(s3):65
1.人事档案材料记载不连续、缺乏完整性
独立学院聘用的大多数是青年教职工,有些教职工毕业后到外企、私企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工作了几年,由于这些企业本身人事档案意识就非常的薄弱,存在“人档分离”的现象,没有对职工相关材料进行归档,造成了档案里没有对其毕业后工作的工龄、业绩、职务、职称等经历进行延续的记载,无法体现其工作业绩和技能水平,致使其到学院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聘任或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2.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收集、鉴定等日常管理不到位独立学院人事部门一般不配备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人事档案的鉴别特别是档案价值的鉴别缺乏专业的档案知识,致使该归档的材料没有归档,不该归档的却归档,导致人事档案比较混乱,材料缺失或不够准确。独立学院广大教职工对人事档案归档内容、管理范围更是缺乏了解,不会主动向人事部门提供个人材料,导致符合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不全,常造成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形成诸如年度考核、职务提拔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材料、工资调整材料、后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体现个人经历和水平的重要人事信息档案材料缺失。由于收集、归档工作不扎实,反映教职工教学工作、科研成就和个人专业特点的原始材料不全或遗失,将导致教职工部分历史经历产生空白的严重后果。
3、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矛盾
独立学院(托管单位)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空间上的距离使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其一,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是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对独立学院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但由于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距离,单位之间的联系非常少,缺乏协调沟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被动地等待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移交制度,独立学院有许多应当及时归档的材料比如学历的变化等,往往不能及时归档,甚至不能保证一年归一次档,不利于人事档案的及时更新。其二,档案管理与利用产生矛盾。由于空间的距离和档案管理技术的落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及时、方便的档案利用。人事档案的最终目的在于利用,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目前开展人事档案的服务只限于收集、整理、保管、转递、开具档案证明等,并且是原始的手工管理,对信息的查询依旧是人工查找档案实体,没有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量大,效率低。独立学院需要利用教职工档案时,凭单位联系函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部门办理,远距离的、频繁的来回查询,对学院来说既低效又花太多的精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只是被动的存档管理,不能对委托的独立学院提独立学院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李青青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供主动的、个性化的服务,在人才选拔、培养、开发及预测上无法为独立学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1.独立学院人事档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独立学院领导要重视人事档案工作,人事档案是人才开发的重要资源,是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职务、职称等方面的真实再现,是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在独立学院发展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独立学院要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可根据独立学院自身的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细则》、《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出适应独立学院特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合理的、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这样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就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既维护了档案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让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2.加强人事档案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
独立学院人事部门应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把加强档案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学院刊物、网站等多种媒体对教职工进行档案知识的宣传,提高教职工的档案意识,了解人事档案制度及条例,了解哪些材料应归档,使教职工自觉地配合人事部门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经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使档案意识深入教职工心中,化为自觉的行为,为人事档案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档案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加强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人事档案工作需要依靠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做好。笔者从事多年的独立学院人事档案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从来没有联系过独立学院,没有就档案工作进行过交流、讨论,只是坐等独立学院上交档案。独立学院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每年应定期联系,召开工作会议,就人事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把档案工作做好。
4.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独立学院档案事业的发展前景,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就显得十分重要。由于独立学院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以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必须包括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独立学院二支队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必须高起点、高要求。这支队伍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精通档案学知识,熟悉档案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独立学院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思想。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既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又懂得信息技术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另一支队伍建设是独立学院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首先,独立学院应充分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在人员配备上,最好配有专职的档案人员。即使是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也应保证他们有充足的精力放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其次,应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才能保证档案收集、整理的质量。这两支队伍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地深入到各独立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一方面使独立学院档案归档工作做到正确、完整、规范;另一方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在业务指导的过程中会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使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第三方面,这给双方提供了一个思想沟通、工作协商、信息反馈的平台,通过双方的互动协作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
5.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艺术;档案;作用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4-0261-01
从历史作用来看,我国民族艺术的发展过程源远流长,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并留下了大量的文化艺术遗产。现如今,民族艺术之所以有这么高的成就。是因为几千年民族艺术的不间断传承与发展的结果。如果缺少了过去历史艺术的传承启后,那么如今艺术发展必将不会如此繁荣。我们要想把如今的民族文化艺术成就变成以后的历史艺术遗产就要不断推陈出新,同时不断积累完整、系统的艺术档案。每个文化艺术单位,每个艺术家的艺术档案都是国家的珍贵艺术财富,拥有多少艺术档案就拥有多少艺术财富,就意味着有多少历史艺术遗产留给后人。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才能千秋万代永远繁荣发展下去。
文艺档案的现实作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艺术档案是艺术管理工作的依据
艺术管理工作范围很广,它包括艺术生产管理、艺术科研管理、艺术教育管理、社会文化管理等等。这里既有国家、区域、专业系统的宏观管理,又有各个艺术表演单位、艺术研究院、艺术教育单位和社会文化单位等基层单位的微观管理。在不同层级的艺术管理工作中,艺术档案起着依据、凭借和借鉴作用。
比如,组织举办一次大型的文艺调演活动,组织者为了实现正确的组织、指挥,有效地进行监督和控制,需要各种条件,其中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有完整、系统的文艺档案。完整、系统的艺术档案,有助于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分析、判断,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一次文艺调演。又如,在艺术生产管理中,艺术档案可以提供正确的数据和大量有关资料,是其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艺术档案是艺术生产活动的凭据
连续性与继承性是一切艺术生产活动所共同具有的特征。前一阶段产生的艺术档案,通常是后一阶段艺术生产活动的凭证和基础;而现阶段艺术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艺术档案,又常常是以后艺术生活活动的凭证和依据。
第一,艺术档案是艺术创作、修改、整理剧目的重要凭据和材料的来源;
第二,艺术档案是重排、复排保留剧目的必要依据;
第三,艺术档案是绘画、摄影工作者创作和设计作品时的参考材料。
艺术档案在艺术生活活动中的凭证作用是多方面的。这种凭证作用一旦发挥出来,它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避免重复工作,降低成本,节约资金,提高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艺术档案是艺术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
一切科学研究活动都具有一定的继承性,都需要吸取和借鉴已有的科研成果。艺术科学研究也不例外。继承和借鉴前人的成果,是艺术科学研究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很好地进行艺术科学研究,必须占有大量的、可靠的艺术档案,这是进行艺术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条件。实践证明,在艺术科学研究中利用已有的艺术档案,可以启发思路,开阔眼界,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艺术科学研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如,在一项课题研究中,艺术科学研究人员在接受一个新课题后,从指定课题计划、拟定研究大纲,到编写调查方案;从编写阶段小结,到撰写成果报告,都要时常调阅有关艺术档案。可以说,查找利用艺术档案几乎贯穿于一项课题研究的始终。
(四)艺术档案是进行艺术教育中教材的重要来源
艺术院校在艺术教学中,可充分利用艺术档案编写教材、教案、大纲,对学生进行艺术辅导,还可以利用艺术档案中的声像材料进行观摩学习,进行示范教学。
(五)艺术档案是进行文化艺术交流的必要工具
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是促进文化艺术发展和提高文化艺术水平、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文化艺术交流,有艺术家个人之间的交流,单位之间的交流。交流的形式有举办文艺演出,如艺术节、汇演、调演等,举办各种文化艺术展览,如摄影展览、书法展览、美术展览、文物展览等,举办各种文化艺术研讨会、座谈会。在进行这些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艺术档案是其必不可少的必要手段和工具,如由文艺档案提供的各种数据、图表、实物、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艺术档案,丰富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的内容,提高了文化艺术交流的质量。
关键词:群众文化单位; 艺术档案; 管理
通常所说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由国家机构(各级政府)或社会团体设立的,从事与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专门事业机构,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是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形态,而艺术档案则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艺术档案管理工作是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艺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文化艺术档案,其最终目的就是为文化艺术工作提供利用。
一、艺术档案的基本概念
艺术档案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艺术档案工作是艺术机构履行法定档案和方法,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艺术档案,实现艺术档案资源有效利用的一项专门业务。
二、艺术档案的特点
群众艺术档案,也称社会文化艺术档案。主要是指各群众文化艺术馆、文化馆(站)在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它具有形象化、各类多样化、增补性、文物性这几个特点。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样式,决定了它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原始档案材料的多样性。与社会管理相关档案相比,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艺术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群众性的器乐、声乐、舞蹈、戏剧等的场记图谱,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包括反转片、幻灯片)、画稿等等,举不胜举。离开了文字以外的其他表现形式,艺术档案就不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本来面貌,也就不能真正发挥艺术档案的作用。
艺术档案材料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要收集大型活动及综合性文化活动的文字、曲谱、剧本、音乐等资料外,更重要的还要收集当时的录音、录像。平时还应收集文化人才的个人信息及获奖情况,创作作品的照片,形成一个资源库,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提高,为档案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平台,达到一个资源共享的目的,收集艺术单位的资料,了解一个艺术单位的发展史,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艺术档案材料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艺术档案立卷方式的复合性。艺术档案材料应按内容、种类分别组卷。戏剧材料就近剧目分类组卷,音乐歌舞演出材料应按内容、艺术科研材料应按科研专题分类组卷;艺术教育材料应按各类专业课程分别组卷,社会文化、文化交流材料应按业务活动进行组卷。
三、作好艺术档案工作的必要保证
1.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下,文化部负责对全国文化系统艺术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一、编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编外聘用人员“弃档”现象较为普遍。目前,单位编外聘用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由于大学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不少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2―3年内,先后在3―5个单位工作的情况比较普遍。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他们的人事档案大都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由于每年要缴纳数百元档案管理费,对于工作尚不稳定、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大学生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于是,纷纷托交或不交,时间一长就干脆弃档不要,使流动人员“弃档”现象日渐严重。
2.编外聘用人员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由于编外聘用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他们在每个单位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根本无法及时被收集归档。加上,用人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收集和整理他们在单位工作、学习、考核等信息,人员流出后又未及时移交和转递,导致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常常中断,记载不完整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甚至连考核定级、职称晋升等重要的档案材料都记载不全。
3.档案内容不全。正常情况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履历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派遣(证)单,转正定级的考核材料,每年度的考核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档案工资变更材料,奖惩材料,党团组织材料以及其他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由于流动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用人单位未及时收集和整理编外聘用人员的档案材料,造成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的信息未能随工作经历的增加而增多,尤其是缺少反映当事人综合能力、素质和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材料,这给用人部门选择人才带来困难,也使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的价值随之降低。
4.档案的真实性存疑。部分外聘人员人事档案在转递的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和“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等相关规定,将档案材料交由当事人本人代为转递,有的出现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的情况。有的学历越填越高、业绩越填越突出,使用人单位无法客观全面了解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
5.用人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重视不够。部分用人单位认为编外聘用人员流动性大,建不建人事档案无所谓;单位人事部门不重视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材料的及时收集和定期整理,对聘用人员在单位学习进修、工作考核、从事科研活动等形成的材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完整,从而造成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残缺不全”,严重影响了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的价值和可用性。
二、对做好编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的思考
1.提高对做好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事档案是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经过认可的记录和反映人员经历、德才水平和工作表现及人事奖惩、变化情况的以个体为单位,集中保存和备查的人事档案资料,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目前,人员流动已成为常态,社会也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单位自身的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日趋社会化的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等都需要真实、完整的人员信息为依据、支撑和连接,而这些信息的获取和利用,都离不开人事档案工作的有效运转。加强编外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既可以为单位和聘用人员提供良好的人才信息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又可以优化市场人力资源配置,促进聘用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的稳定。
2.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目前使用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已有十几年,在使用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已十分明显,特别是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责任、义务规定不全面,又没有相应的罚则,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对管理档案的双方难有约束力。加之,没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劳务中介机构在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时,应如何为聘用人员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造成了目前编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中有人用人、无人建档的现状。因此,应考虑修订《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或者出台比部门规定更具约束力的法规,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用人单位、劳务中介、人才交流中心和流动人员个人在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上,制定出规范性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和鲜活,全面提高档案质量。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或在实际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有效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高校;外事档案;管理
高校外事档案是指高校与外国团体机构或个人在学术研究、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友好往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可以为今后的高校外事交流提供可靠的支撑的信息材料。然而伴随着国内经济对外发展的日新月异以及更多的文化交流需求,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已成为当下不可或缺的发展需要。外事管理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高校的外事档案也展现出了载体多样、内容丰富、形式复杂、数量增多等新特点,从而伴随着的很多新的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迫切的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以便解决问题。
一、对高校外事档案重要性的再认识
1.高校外事档案是链接学校与国外高校的重要枢纽,又是学校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的资源库。
2.高校外事档案反映整个高校外事的工作的面貌,对于提高外事管理水平和高校的国际化战略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高校外事档案对于高校决策者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支持。高校外事档案对于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评估以及解决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的问题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目前高校外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外事档案的建立及保护意识不够重视
国家教育部在高校外事工作的基本原则中规定﹕外事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而学校外事管理职能部门的外事办公室是学校外事管理、涉外教学、科研文件材料的归口部门,在来校、出国(境)、国际合作、国际会议活动结束后,负责将于此项工作有关的各种外事文件材料收集、汇总、整理组卷,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对外事档案的管理不够重视,缺乏责任感,外事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间的协同机制也不够完善。导致外事档案收集不齐全,外事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很难得到实现。
2.归档意识不强
由于对外事档案的重视不够,经常是各扫门前雪,即是谁负责的外事工作就有谁来管理相应的外事档案,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人负责,也没有相应管理的规章制度,从而档案得不到妥善的归档与保护造成外事档案丢失、损毁的情况严重。且高校各部门在对外交流过程中不从利用需求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本部门或个人工作便利出发,有些甚至以保密为理由,不愿把自己手中的应归档的外事材料交给外事部门或者档案室,从而导致外事档案得不到完整的收集归纳。
3.外事档案管理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高校外事部门是外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可有的外事工作人员既不熟悉档案知识又没有经过档案管理的专业培训,也就谈不上对外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科学管理。如文件材料纸张不合格,书写不规范,没有文件目录,没有归档号,没有保管期限,没有案卷目录,并且数量不齐全,不能够及时的上交等等问题,从而给使用过程中带来了诸多的不便。而且这些外事人员大多是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他们只是依靠自己的经验传统的管理,重藏轻用,很少能够意识到开拓进取的动力,所以外事档案管理工作往往只停留在收藏过程中发挥不了实用功能。
4.在档案实体保管方面存在争议
目前高校外事档案载体不仅仅是传统的纸质材料,更是出现了奖杯、奖牌、纪念品、荣誉证书等实物档案,在档案实体分类中,与外事档案存在相互交叉的情况,各个高校做法不统一。即使同一高校在此类问题上也会出现前后不统一不一致的问题,给外事档案的保管及今后的查找利用都带来诸多不便之处。
5.外事档案管理技术手段落后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现阶段高校外事档案的管理需要。目前,因为大部分高校的外事档案主要还是以纸质文件材料为主,在实体管理上还是参照文书档案的管理方式,以年度-事项为组卷单位,进行装盒上架。在检索利用上还是按照案卷级检索方式进行查找,查档的精确率很低,使用起来相当繁琐,对提高外事档案的使用效率非常不利,同时也不利于提高外事工作人员归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管理好高校外事档案的对策探讨
1.提高归档意识,加强外事档案的制度建设
随着高校各项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高校应该从领导到普通教职工都培养并加强对外事档案管理的意识,能够从根本处了解到外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外事管理有重要意义的宣传工作,可以更好的实现外事档案工作从收集、整理到利用的一体化管理,推动外事档案管理工作与对外交流共同发展,从而能够有效的促进学校的各项事业能够更稳定的发展。
2.注重日常积累,规范日常管理
在建立外事档案的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包括存放地点、档案装具等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还要在案卷封面上标注能够表明案卷内容的标题;其次要将已收集好的文件材料按照类别放入事先准备好的案卷盒内;此外还要对各阶段紧密相关的文件素材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摆放,从而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为日后查档利用提供便利。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管理
学校档案馆应该定期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外事工作人员掌握全面的、系统的档案理论和技术。想要做好外事档案管理工作,外事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努力学习相关的档案学,文献学,统计学等知识,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思想、自动化的管理手段、专业化的知识水平和职业化的职业素养。在掌握情报收集、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学习和掌握现代办公技术和外语技能,能够有效的改善外事档案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4.统一实体分类标准,明确保管对象
对于实体分类存在争议的外事档案,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分类标准,笔者建议所有实物类载体统一归口在实物类档案,录音录像等音频视频材料统一归口到新型载体档案中去。但在该类实体档案的二级类目编制过程必须体现出外事档案的特性。
5.积极推进外事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
外事档案本身在构成方式上不仅有传统的纸质材料,还有大量的照片、光盘等新型载体材料。在内容表现形式上,不仅有文字图表,还有一部分的音频、视频材料等材料。因此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今高校的外事档案管理,必须通过扫描、摄像等方式对科研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在管理利用方式上大胆尝试探索,与高校虚拟档案馆(图书馆)进程同步实现。
总之,合理有效、有秩序的完成外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外事工作的水平、提升学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而且可以创造更高的社会价值。所以,对外事档案工作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与态度,能够对待这份工作毫不懈怠,使外事档案的工作能够为学校的发展与开拓提供重要的战略借鉴。
参考文献:
[1]周允旭,王芳,陈亮.关于做好高校外事档案工作的思考[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8).
[2]解文红.关于做好高校对外合作交流档案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1(29).
第一条为加强对艺术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艺术档案在文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艺术档案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艺术档案是指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艺术档案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下,文化部负责对全国文化系统艺术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文行政管理部门应把艺术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五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文化艺术单位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工作总结、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行为,应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管理机构,设置艺术档案工作岗位,配备熟悉业务的专职艺术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集中保管艺术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征集、接收和保管本地区的艺术档案和有关的艺术档案资料。
第九条艺术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对艺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实施监督与指导。
第十条艺术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自己所保管的艺术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辑、整理、研究档案材料,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从事艺术档案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位培训。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十一条艺术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个人艺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
第十二条在国家主办的各类艺术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包括文字、声像、照片、实物等载体形式),均属归档范围(艺术档案归档范围详见附件)。
业务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材料,也属归档范围。
第十三条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各种载体的艺术材料和实物,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十四条在文化艺术单位举办业务活动时,主办和承办单位应向本单位艺术档案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所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全部艺术档案材料立卷归档,不得散失。
第十五条凡是为艺术创作、研究、教学和文化艺术活动参考而收集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照片、剧本和有关文章材料等,均作为资料保存。
第四章收集与整理
第十六条收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保证艺术档案材料的完整。
整理艺术档案材料时,应遵循艺术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艺术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七条艺术档案材料系统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
第十八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加强对名老艺人、艺术家档案材料和散失在社会上珍贵的艺术档案材料的搜集、征集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艺术档案分类由大类、属类组成。大类应设业务类、个人业务类、综合类。具体属类应按照归档范围设置。
第二十条艺术档案材料应按内容、种类组卷。戏剧材料应按剧目分类组卷;音乐歌舞演出材料应按节目分类组卷;艺术科研材料应按科研专题分类组卷;艺术教育材料应按各专业课程分类组卷;社会文化、文化交流材料应按业务活动进行组卷。
对未完成艺术生产程序的艺术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待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艺术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二十二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的艺术活动并对以后艺术创作、艺术研究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艺术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艺术参考价值的艺术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五章管理与利用
第二十三条文化艺术单位应建立、健全艺术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把艺术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列入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二十四条艺术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档案用房和档案柜架、装具,备有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
第二十五条文化艺术单位被撤销合并的,应将原单位的艺术档案整理登记后,妥善移交给主管机关或接收单位,不得散失。
第二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档案受国家法律保护,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