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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2-03-30 1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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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1

【关键词】深化 社会实践 促进 大学生 成长

【中图分类号】G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014-02

1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及重要意义

1.1 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社会实践指按照高等教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指导在校大学生,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历,使大学生通过参与一定的社会活动,达到学习社会生活经验、了解社会、认识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同时提高大学生各方面素质,最终使大学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从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动机的目的性角度出发,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可分为6类:1)教学辅助类;2)勤工助学及有偿类;3)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类;4)科研能力培养类;5)国防、军训类;6)社会经验类。

1.2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

1.2.1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实现知识与行动统一的载体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正是解决理论脱离实际、知识远离生活等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逐步弥补了大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全局意识、缺乏创新意识等不足因素。活动过程中,队员们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独立生活能力得到提高,并逐步掌握如何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实务等一整套处理日常工作的方式方法。这将加速知识的消化,实现理论与实际的有效结合。

1.2.2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

近年来,在人才市场机制与竞争规则的有待进一步健全的前提下,部分学生在严峻的就业形式下显得束手无策。通过社会实践使大学生提前了解和适应机关、企业和社区的工作规程,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契合度,使其认清就业形势,了解社会对毕业生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以便做好从学习角色到工作角色的转变,实现大学生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化。

1.2.3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政治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让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体察民情的现实需要,促进大学生认识社会、认清国情,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大学生们走出校园,下农村、到西部、访军营、进企业,以社会为课堂,以实践为教材,全身心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去接受教育和锻炼,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1.2.4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和具体要求,作为“象牙塔”内的大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促进自身独立性和个性发展,提高创新与就业竞争力的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将不仅是时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新时期大学生成长的现实需要。

2 新时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

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种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融为一体的教育形式,能使大学生在校园外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学到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但是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长足发展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学生参与缺乏广泛性

各高校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校级、院(系)级重点社会实践小分队上,而对广大学生只是一般的号召、要求,缺乏具体有效的组织和指导。除为数不多的这些重点团队外,其它团队实践形式普遍比较简单,主要是发放调查问卷、参观企业、或三下乡劳动等。因其本身没有进行有效的指导,管理又比较松散,形式主义较浓,对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作用不大。

2.2 组织指导缺乏规范性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的做法是将社会实践活动当成高校共青团组织的专门工作,一般是通过学校共青团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校普遍重视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建设,而且集中组队的规模不大、数量不多。活动中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辨析与答疑,这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实践的效果。

2.2.1 实践结果缺乏实效性

由于把社会实践看作季节性的社会活动,为了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必然会强调活动的声势和新闻效应,使社会实践对学生的实际意义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近年来,有些高校一味把社会实践“搞大”,追求轰轰烈烈的出发场面,追求轰动效应,对社会实践的规模、主题、形式宣传多,对社会实践的过程、收获、效果宣传少,给人产生有名无实,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

2.2.2 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

高校长期以来采用以学习成绩为主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体系,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实践教育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有的只重视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的成果或简单的按学生实践登记记录情况来简单考核。在评估过程中,大多数仅仅依据团队的调查报告、实践报告,然而部分学生以抄袭来应付,实践能力得不到真正有效的提高。

2.2.3 指导老师缺乏积极性

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大多提倡应与所学专业相结合,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将会极大提高社会实践的意义。但由于没有对社会实践教学及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编制、培训,使社会实践的教学、管理队伍处于临时应付、流动性强的状态,缺乏工作的连续性、积极性。

3 国外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探究

在国外,实践教育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这些经验有助于国内社会实践的发展。国外大学的实践教育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以课堂教学为依托的认识实践和以课外活动为依托的操作实践。国外大学在实践教育方面采取的措施归纳有以下几点:

3.1 注重课程改革,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他们认为,大学必须根据人们的需要,迅速地适应各种变化,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各样的人才。在课程设置中,增加实践教学课程,增加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学时。在教学过程中,不是一开始就讲授课程内容,而是先介绍课程内容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意义,鼓励学生用所学理论知识设计出具有创新意识的设计方案或实验报告。

3.2 高校与社会联系紧密,鼓励学生创业

在创办科学院,加强与产业界联系的过程中,大学鼓励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参加各种创业活动。学生创业活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学生创业设计竞赛,如计算机软件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二是直接创办公司、企业,如惠普公司是由斯坦福大学的两名研究生惠莱特和派卡德构思和建立起来的,比尔・盖茨创办微软公司更是大学生创业的典范。

3.3 丰富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国外大学课外活动之多、范围之广是超乎人们的想象的。这些课外活动有学术活动和非学术活动,有校内活动和校外活动。常见的学生活动有讲座、沙龙、俱乐部、学生模拟法庭、演讲等,这些活动丰富了学生生活,弥补了课堂的不足,增长了知识,锻炼了才干,增添了情趣,是学生实践教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4 深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思考

4.1 加大宣传、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机制

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加大社会舆论的宣传,建立健全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考核、奖励等制度,保证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4.1.1 加强社会实践管理的规范化

学校应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和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做到既有学校的统一管理又有教师的具体指导。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党政明确社会实践管理部门(如学生工作处、团委、各院系团委及社会实践社团)的作用,抓好学生骨干的选拔和培训,发挥学生骨干的带动作用,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4.1.2 整合社会资源

学校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是保证其育人效果的社会基础。通过校政合作、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积极发挥实践活动的桥梁作用,把学校的科技育人资源与地方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把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化整合,建立起高校和地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4.1.3 做好实质性成果的指导

诸多调查表明,学生对于社会实践兴趣很高,但许多学生对社会实践如何开展十分茫然,甚至不少学生不知实践报告、科技论文如何写作。因此社会实践中教师的指导十分重要,有必要开设社会实践方法讲座,组织社会实践宣传队,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

4.1.4 合理处理硬性要求与弹性评价的有机结合

保障社会实践质量建立必要的和规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使实践活动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有内容可考,保障实践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

一是根据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实践内容安排进行学分制,要求学生每年至少完成一定次数的课余时间和暑期专题内容的实践活动。

二是与评优挂钩。规定只有获得当年实践学分并且时间考核优秀的学生才有资格评优,并把它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之一。有价值的实践成果,可争取学校和社会的特别扶持,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他们的创新能力。

4.1.5 完善社会实践网络信息化

该系统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激励体系、信息反馈系统等,实现社会实践信息的网上运作,加强社会企业与学校的联系。学生能够通过上网了解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制度、基地情况,查询实践岗位;教师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可以科研项目,寻求合作对象。

4.2 围绕专业、社会热点问题,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针对性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取得实效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就必须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4.2.1 强调全体学生的广泛参与

通过动员、学习、讨论逐步使学生对社会实践活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做好学校、院系、班级三个层面上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认真讨论,让学生从被动式参加到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活动后,让学生进行成果展示,汇报实践结果;组织总结交流,深化教育效果。

4.2.2 深入挖掘传统活动的潜力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在以后的实践活动中,要着力挖掘传统活动(如三下乡、义务支教、社会问卷调查等活动)的潜力,在原来的基础上,充实新的内容,创新形式,形成新的亮点,赋予其新时代的特色。在保持原有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更加务实、更加深入、更贴近群众焕发新的活力。

4.2.3 更加注重与专业的结合

专业性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充分发挥它的双重作用――实践中的思想教育和实践中的专业学习。一方面在实践活动中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渗透和运用,激发、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专业教师参与其中,促进“教”“学”相长。

4.2.4 活动的开展深层化、多样化

根据不同年级开展不同的活动:一年级组织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相结合的实践环节;二年级以青年志愿者服务为切入点,开展以“三下乡”为主、社会调查、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实践道路;三年级结合专业实习、就业实践、创业计划大赛等,开展社会实践、科技活动与职业训练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实践活动。

4.2.5 注重活动的时效性

社会实践的实践主题必然要符合于社会发展的潮流,并以符合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的所需为追求目标。今年,全国各地,围绕北京奥运、改革开放三十年展开了热情的奥运文化、改革之风宣传,可谓形成了一种非常好的氛围。将大学生手中的知识和文化更好地带进人民之中去,真正实现社会实践的社会公益性。

参考文献

[1] 蔡景华.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有效运行机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11).

[2] 陈超,邓可.国外大学实践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外国教育研究,2005年第11期.

篇2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评定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191-02

近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存在普遍性问题:对思想政治理论建设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有被弱化的现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缺乏既有渊博知识、人格魅力,又有教学热情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学科建设基础薄弱,理论学科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支撑不够;思想政治理课与大学生日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不够,教学方式单一,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育教学的吸引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基于上述各种不足之处,笔者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运用和总结出以下几种教学方法,以供同行参考。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考核方式改革的具体设想

为了探索出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应该遵循先试点、再推广,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改革路径。具体来说,就是先办好几个教改试点班,每个试点班的教改侧重点不同,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一门课程的全部授课班级,进而推广到所有4门课程的全部授课班级。试点班级授课应以专题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关键在于办好以下几种教改试点班:

1.组合式教学试点班。由一个教师将一门课一讲到底的做法是“承包式”的教学方法,而一种“组合式”的教学方法应该大力推广。具体来说,就是由多个教师来讲同一门课的不同专题。可以由系上带过相同课头的6~7位老师每人选择2~3章的内容,按章节顺序依次给同一个班的学生上课。

2.学生能力培养试点班。选择一个人数相对较少的班,主要由学生自己讲课。学生们3~4人一组,自由结合,自选专题,自己备课、自己做课件。第一小节课由小组代表讲课50分钟,第二小节课由小组全体成员接受其他学生的质疑、提问、进行答辩,再由全班学生当场给该小组成员打分统计成绩,最后由教师点评。讲得好的学生,还可以去给其他系其他班级上示范课。

3.实践教学试点班。实践教学不能占用理论教学课时,也就是要在理论教学学时之外,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开展实践教学活动。①组织全班学生看一些纪录片、资料片或者听取专题报告,教师统计学生出勤情况。②每位学生在规定的周次内,选读原著或人物传记,写出读书心得,由教师评定等级并记入平时成绩。优秀文章在全班交流。③全班学生分组进行社会调查,先明确组内分工,然后设计问卷,而后实施调查,回收的问卷和调查报告一并交给教师,由教师写出评语并记入平时成绩。④利用在校课余时间,组织全班学生参观考察近一点的地方。利用寒暑假时间,可以组织部分学生参观考察远一些的地方。愿意去的学生自己应适当出一部分费用。

4.大班课堂互动试点班。从我院现实情况看,以后思想政治理论课“大班上课”、“合班上课”还是主流,这就面临一个怎么开展提问、讨论等课堂教学互动活动的问题。比如,可以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自己起一个有特色的“组名”,提问回答、讨论辩论都以组为单位计分,组内成员共享该小组的成绩。这种做法应该能够扩大课堂教学互动活动的参与面。

由于各种教学试点班的教改侧重点不同,平时成绩的计分方式就不宜整齐划一。但是,最起码要包括出勤分、作业分、笔记分三项,除此之外,教改侧重什么,平时考核就应该突出什么,这一点可以通过调整其权重来实现。同时,建议我院取消思想政治理论课全校统一闭卷考核的原则性规定,改为不同的任课教师或同一任课教师所带的不同班级可以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评定方式

1.平时考核。①学生出勤:教师每学期点名次数不得低于10次。学生全勤计分为100分,如有迟到或者早退,每次扣除2.5分;请假每次扣除5分,旷课作为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每次扣除10分,教师要详细将上述情况记录在考勤表上,直到100分扣完为止。②课堂笔记:每学期教师至少检查对学生的课堂笔记一次,如果学生笔记记录的板书内容齐全、书写工整,整体质量高,则按100分计,如果笔记书写不工整,内容缺失较多,则按60分计,若该生无笔记,则此项成绩为0分。③平时作业:作业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书面一般结合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的形式,从现实出发,对热点焦点事件,作出评论或者给出相关建议。口头作业一般以小组形式完成,对于大班授课,可将学生按照10人一组的标准分组,由每小组编辑、播报新闻,并且上交PPT。每小组成绩共享,具体负责的小组成员单独加分。④课堂互动:教师尽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互动活动,包括讨论、提问、辩论等。学生只要能够集中精力听课、比较积极的参加课堂互动并给予反馈,就可以得到基本分60分。在此基础之上,每有一次积极的表现就可以加10分,直到100分加满为止;而每出现一次消极的表现就减10分,比如上课不停地说话、瞎起哄、破坏正常的互动活动等,直到60分扣完为止。若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的课堂互动活动,其成绩即由该小组成员共享,但是若该小组成员没有出勤则记为零分。

2.阶段测试。因为平时考核的方式并不足以衡量学生对该门课的学习情况,所以,在最终给成绩时,仍然要以具体的测试为主。一般情况下,测试分三次进行,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2次书面测试和1次口头测试。当然,也可进行三次书面测试。书面测试即跟普通考试方式类似,给学生出题,开卷考试。由每个学生随堂独立完成。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出题时尽量少出或者不出客观题,出主观题时尽量不出课本上能够找到的原话。至于如何安排分阶段考试内容,由任课老师自己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口头测试可以借鉴上文所提到的学生能力培养试点班的情况来进行。由学生自己制作课件,讲稿并讲课。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学生对于该门课的掌握程度,同时也训练了学生对于计算机方面的应用能力以及表达能力。

篇3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识;对策

一、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高等学校如果想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高度,首先就要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现实问题,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当中。因此,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素养是当代大学生立足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高等学校应该在大学生人才培养的方案中,明确法制常识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学校可以考虑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统筹课堂教学、网络教学、社会实践、案例分析、课外活动等多个环节,分层次地确立各阶段法制教育目标。高校要重视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队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将法制教育全面渗透到学生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当中。完善制度管理机制,以法制的角度制订和执行高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与完善法制教育创新体系。要加强法制教育系统研究,讲求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的系统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使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研讨论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主要是指将法律基础课作为当代大学生的必修课,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不断进行改革和探索。教学中注意解决好教材内容与立法现实脱节的矛盾,适时补充最新的法律内容。有些任课老师单纯地认为讲授法律基础就是讲授法律条文,错误地误导学生认为学习法律基础课程只需要死记硬背法律条文即可。以上错误的教育教学观念很难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最终将导致学生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应该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更加侧重于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要在教学手段上尽可能地做到生动、多样,除了常规的课堂教学以外,可以积极地推行视频教学、案例讨论等方式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最终形成完善的法律意识。

二、完善法制社团建设、丰富法制实践活动、加强法制常识培训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以及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课堂教学内容上,不仅要阐述法律基本的理论、传授法律的基本知识,更要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典型案例讲解法律条文,对法制案件进行深入地分析。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案件教育,以达到充实、丰富以及深化课堂教学内容的结果。各高校团委可以通过法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对法律知识感兴趣的同学组建大学生法制社团,结合高校学生工作实际内容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法律基础课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进行庭审观摩、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只有不断地参加法制实践,才能使学生了解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最终在遇到困难时学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制意识的培养应该多多鼓励大学生们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当中去。在法律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可以要求同学们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撰写法制意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法制论文,从而使其提高自己运用法律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法律的运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大到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小到日常生活当中的邻里纠纷,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用法律来解决。因此,高校也要提倡依法治校,要主动引导学生依据法律条文、运用法律武器来处理自己遇到的问题,化解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各种矛盾,最终达到学生运用法律进行自治的境界。根据学校实际,还可以和当地的相关媒体、法制栏目组建立一定的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实践活动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活动。

三、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意识教育模式

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只是单方面通过高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在扫除某些重要领域法律空白的基础之上,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给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营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是防止他们形成犯罪心理基石。

家庭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使大学生形成守法意识。现阶段,我国主要家庭的基本结构是宝塔型,也就是所谓的“4-2-1”形式。而这些独生子女从小自我意识的不断膨胀、被过分地保护,形成法制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等基本问题。某些农村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又进一步导致青少年的自卑感增强、心理失衡,使其产生法制意识不平衡现象,最终导致一些大学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就需要家长在关注孩子物质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孩子心理健康和道德素质的培养,要不断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通过从小对孩子灌输正确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观念,来树立他们的守法意识,最终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

综上所述,只有在不断地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完善法制社团建设、丰富法制实践活动、加强法制常识培训,最终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意识教育模式,才能使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最终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总方针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陶先林,宋全德.大学生法制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06).

篇4

关键词:教育研究;方法论;科学方法;科学精神

一、教育研究界关于科学方法的不同立场

2001年12月28日,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一次研究生课上,该院擅长定量研究(quantitativeresearch)的两位专家与以质的研究(qualitativeresearch)见长的两位专家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题为“两种教育研究范式的对话”的座谈会。该座谈会吸引了校内外近百名师生参加,质疑问难,观点鲜明,气氛活跃。

数学和教育经济学背景的学者A相信,社会世界中存在着客观规律,社会世界是实际存在并可以认识的,可以通过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来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定量研究以追求客观、科学、理性和合乎逻辑为目标;教育研究的功用之一在于为政策制定服务。自然科学和教育经济学背景的学者B认为,研究范式可能反映了研究者对于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的基本认识观的差异,然而,保持开放的心态、掌握各种研究范式的基础、在运用这些研究范式不断解决具体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领会其精髓是最为重要的。

英语专业和教育人类学背景的学者C相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存在一个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实在;社会世界是在人际互动和语言沟通之中建构起来的;研究者只有深入研究现场,深入被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现象,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和“解释”。教育学背景的学者D认为,我们研究可能面临三种不同的事实,即自然事实(物理事实)、社会事实与心灵事实,这也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分别;社会事实探究已经发生的故事,心灵事实谈论的是应当发生的故事,教育学既然是人学,其中关于心灵事实的层面以及部分社会事实的层面,就不适宜用自然事实的“规律”来统摄。

惋惜的是,不同专业背景和研究取向的学者各执一端,“独白”自己所持的研究立场,就研究范式问题难以形成“对话”,较少达成共识。

诚然,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争论由来已久,上述座谈会只是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研究范式论争在中国背景下的“复演”。譬如,1989年3月25~26日,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古巴(EgonG.Guba)在旧金山组织了关于研究范式的研讨会,并于翌年出版会议论文集《范式对话》(TheParadigmDialog)。从更为广阔的学科领域来看,在近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笛卡尔、康德较早注意到了研究自然世界与研究人的世界的方法论的差异问题,后来的思想家如狄尔泰、迪尔凯姆、胡塞尔、李凯尔特、韦伯等都就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论发表过独到的见解。

在教育史上,对“教育学科学化”的吁求与“教育学是人文科学”的宣称并行而进、此起彼伏。典型地,在德国,出现了“科学教育学”与“文化教育学”(Kulturpaedagogik,或精神科学教育学)的对峙。由狄尔泰、斯普朗格、李特、李凯尔特、福利特纳、鲍勒洛夫等组成的延续近二百年的德国文化教育学派各家虽则观点有别,但其基本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对科技发达时代人的生存状况进行反思,认为现代科技文明造成了“非人化境遇”,在技术统治时代,人的价值、意义面临失落的危机;将教育—文化—人三者连接起来,融为一体,把教育(Bildung、Erziehung)看作一个人生完成、文化变迁的永恒过程,注重教育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提升。20世纪初,德国学者梅依曼和拉伊另辟蹊径,力倡把教育研究从哲学思辨传统中脱离出来,走科学化、实验化的路径,要求通过科学的验证来发现和陈述事实。1901年梅依曼首次提出了“实验教育学”的称谓,要求通过科学实验的验证来发现和陈述教育事实。数年后,拉伊在其代表性著作《实验教育学》(ExperimentellePaedagogik)中提出,只有通过实验与观察,在有意识地简化要素条件下研究教育现象中各种复杂的因果关系,教育学才能成为一门科学。

一个多世纪以来,人文社会科学的各种理论、方法与技术蓬勃发展,研究方法日趋精细,并陆续引入教育研究领域,促使教育研究呈现出不同的取向和形态。但是,从研究范式上看,如国际著名学者胡森(TorstenHusén)指出的,教育研究基本上不外科学范式(scientificparadigm)与人文范式(humanisticparadigm)之列。实际上,在中国内地,关于教育研究方法论的论争主要不是表现为关于量的研究(一般称为定量研究)与狭义的质的研究的认识分歧,而是表现为关于科学研究范式(包括教育实验、问卷调查、数理分析等研究方法及相应的研究信念和成果形式)与人文研究范式(突出地表现为思辨、历史文献研究,以及近来兴起的深度访谈、自然观察、实物文本分析、叙事研究等研究方法及相应的研究信念和成果形式)的论争,或者说关于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论争、关于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的论争。

人文范式的教育研究者批评教育研究中的“科学主义”倾向:“由于科学主义的倾向,今天的教育学成了一种纯粹描述的东西,使得以人为关注对象的教育学把人放在了自己的理论视野之外;在语言的论述上,所见到的只是逻辑的或科学的语言”。重微观轻宏观;重应用轻积累;重技术轻原理;重定量轻定性;重现实轻历史;重事实轻价值。有学者在论证教育学的文化性格(即境域性)时提出:“随着教育学科学化运动的继续深入,特别是许多心理学家独占教育学之鳌头,教育学的语言出现了‘客观化’、‘逻辑化’和‘中性化’的倾向,隐喻,特别是那些能够有力地说明问题的隐喻倒真是不多见了。……教育学成了一个只有血肉(科学材料)和骨架(逻辑概念)而没有意识和灵魂的‘植物人’。”最近,又有学者明确宣称:“教育即培养人。育人即培育人生,构建人生历程,引导并含蕴人生的意义。教育学即育人之学,育人之学理当关注人生的培育,关注人生意义的建构,关注人生意义的实现。关注人生,这是教育学作为人文学之根本。……教育学不可能全面知识化,教育学思想的魅力就在于去激励、引导、启发人们去‘思’、去‘想’教育的‘问题’。如果教育学力图为自己建构严密的、规范的教育学知识框架,这就意味着教育学的自我终结。如果说目前的教育学还只是‘准’教育学或‘准’科学,那么它今后也不会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教育学。”这些学者并非简单地反对在教育研究中运用科学方法,而是表达了对教育研究中“唯科学主义”倾向的担忧。

持科学范式的教育研究者关注研究方法论问题,如闵维方教授、丁小浩教授提出,“研究方法论本身的价值常常超过了研究所得到的某个具体特定的结论的价值”。但总的来说,很少有人就此撰文发表见解,而且较少对针对“科学主义”教育研究的批判做出书面回应。他们信守自己的研究范式,“客观”、“科学”、“精确”、“严谨”、“规范”、“先进”等,这些是他们对其研究的自我评定。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教育研究领域,中国内地学者已经完成了一些规范的、有说服力的实验研究和实证研究,如中科院心理所卢仲衡研究员主持的长达二十多年的“中学数学自学辅导实验”、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等主持的“教育经费占GNP比例的国际比较研究”,等等。

在中国内地,与心理学研究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样,虽然近年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倡教育研究中实现科学范式与人文范式的沟通和融合(一般提法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科学范式与人文范式相结合”),但是两种研究范式是否可以融合、如何融合成了难解之题。由于知识背景和研究信念的阻隔,将两种研究范式较好地结合起来的教育研究范例屈指可数。整体而言,科学方法在中国教育研究界,其命运截然相反:要么受推崇,要么被拒斥。

二、科学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适用与限制

在世界各地,关于科学的涵义的认识并不一致。譬如,在英语世界,科学(science)指“涉及对物质世界及其各种现象并需要无偏见的观察和系统实验的所有智力活动。一般说来,科学涉及一种对知识的追求,包括追求各种普遍真理和各种基本规律的作用”。在这里,科学是自然科学的代名词。在德语世界,科学(Wissenschaft)的涵义则要广泛得多,包括一切有系统的学问,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还包括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语言学等社会科学和精神科学,甚至包括宗教、艺术,教育学属于科学之列。德文“科学”的词根Wissen的涵义是“知识”。虽然关于科学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主流的科学世界观认定,世界可以被认知。“科学假定,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以恒定的模式发生和发展,通过认真的、系统的研究可以认知”,(通过人们运用智慧,借助加强感官的仪器)各种特性的模式是可以发现的,宇宙间存在适用的基本规律。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以无偏见的观察和系统的实验作为主要研究方法。观察和实验方法被奉为科学之圭臬,在科学探究活动中是适用的和不可或缺的。

从16世纪起,科学实验开始成为独立的社会实践形式。经由伽利略首创、培根论证的实验方法论对近代科学的兴起和发展起了关键作用,其基本思想在现代科学实验观念中大致都保存下来。实验成为自然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方法后,经由心理学而引进入教育领域。在教育领域,从一般教育实践中的试验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的教育实验的形成和运用,前后凡二百余年,这其中经历了从物理学生物学实验生物学、实验心理学实验教育学的发展演变。20世纪初,形成了实验教育学派。实验教育学派以自然科学方法为典范,以实证主义为哲学基础,主张通过观察、统计、实验等方法研究教育行为,与思辨的、内省的教育学分道扬镳。此后,经过几代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的努力,实验与数理方法相结合并运用于教育研究,形成了注重定量研究的教育实验基本研究方式,实验方法成为一种公认的教育研究方法。采用这一方法的研究者根据研究目的,合理地控制或创设一定的条件,从而验证假设、探讨教育现象的因果关系。不少学者认为,教育实验研究方法的形成,有利于克服教育研究中的主观性和偏见。

与实验方法密切相关的是观察方法。观察是指人们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得经验事实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科学研究中如果没有关于研究对象的原始材料,就无法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对教育领域某一现象及变化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观察,可以获得关于该事物较为翔实、客观的事实材料。对客观事物的观察还有助于检验某种教育理论是否正确,有助于形成新的研究课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新的仪器设备延伸了教育研究者的感官,使研究者的观察能力进一步提升。例如,功能性核磁共振显像(fMRI)是一种拥有高度空间解像和清晰显像的仪器,它可以描绘出身体和大脑的三维结构和组织。运用这种技术和仪器,可以观察到被试在接受不同方法的语文教学后,大脑处理语言文字时认知神经活动的情况,进而判断哪一种相应的教学方法更为有效。

数理研究方法不断发展和统计工具不断完善,以及它们在经济学和社会统计中的成功运用,促使教育研究中的数量分析不断开展起来。随着教育逐渐演化为一项巨大的社会事业,教育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需要研究的复杂化数量问题;同时,数理研究方法和统计工具的不断发展完善,使得对一些大型样本和数据库进行数量分析成为可能,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上文提到的厉以宁教授等主持的“教育经费占GNP比例的国际比较研究”,就是内地一项成功的教育经济研究,并有力地影响了政府的教育投资决策。

实验、观察、数理分析和测验等研究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运用,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一样,具有共同的哲学基础和信念。这一信念就是,坚持实证主义的理论基础,认为存在客观实在,客观世界存在普遍性的规律;把社会当作物质(如迪尔凯姆提出的把社会事实“视为物”来处理),以研究物质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相信这有助于祛除成见、达致客观;以自然科学为典范,主张通过经验—数理方法而获得精确的、普遍性的知识。

主要以实验、调查、测验和数理分析等自然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的实证研究(empiricalresearch,另译经验研究)适用于下述研究,并具有以下特征:(1)适合于宏观研究,以发现趋势性的特征。譬如,内地关于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经济部门之一)的产出乘数和影响力系数的研究。(2)适合于对社会现象进行数量化的因果分析和相关分析,发现趋势性的因果规律和相关规律。例如,在国际范围进行比较,研究教育经费投入与GDP之间的数量关系。(3)能够证实或证伪已形成的理论假设,并不断地修改或完善已有的理论假设。几十年来,儿童心理、学习心理领域的许多理论就是通过验证或证伪方法发展起来的。这一点,类似自然科学研究的“累积效应”。(4)研究结果可以做概念上的推断演绎,只要测量尺度、数据类型符合数学模型的要求,推断就是有代表性的、可推广的。(5)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具有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结果检验有具体的检验手段和系统的评估标准,基本可以保证研究操作和结果的可重复性。由此可见,在教育领域中,在宏观研究、因果分析、规律性和趋势性问题分析及验证推演方面,自然科学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毋庸置疑,科学方法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是适用的、可行的。自然科学方法经过改造后,移植到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研究领域中,促使这些研究领域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社会科学学科。当然,关于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中采用科学方法,仍然存在争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FreidrichA.vonHayek)批评了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企图以自然科学方法研究人文社会界,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极为复杂,不能仅凭数据和量化证据达成探究过程;他还指出,不但在经济学领域,“普遍地在与人有关的其他学科中,貌似科学的方法其实是最不科学的”。就教育研究而言,问题似乎更为复杂。

教育研究者面对的是一个有意义的、价值关涉的教育世界。在教育世界中,既存在科学世界范畴,也存在生活世界范畴。教育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首先是一个人的培养过程,一个活生生的学生成长过程,然后才衍生为一项社会事业。教育中的许多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教育世界中的微观问题、深层问题和价值关涉问题,需要研究者进行深入细致的描述和分析,需要深层的体验和思考;教育活动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因而需要研究者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脉络进行详细的动态描述;微观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课堂活动、师生交往活动是一种自然情境,在自然情境下研究教育活动者的经验世界,研究结果可能更切合教育活动者的生活实际,研究结果的运用更具有针对性。此外,教育的目的、理念、制度和道德人格等价值关涉问题,难以采取纯粹的量化研究方法,而是需要运用哲学、历史、比较等方法进行考察,或者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一些倡导但不拘泥于科学范式的教育学者觉察到了这一点。譬如,力倡教育研究实验化的梅依曼否认实验教育学可以包括教育学的整个领域,他还详细论证了实验教育学的研究范围。

杰尔纳(EernestGellner)提出的“只有一种人,还是有许多种人?只有一个世界,还是有许多个世界?”这个本源性问题,在国际及国内教育研究界都表现出不同的回答。有学者认为,社会科学(包括教育学)“能否达到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发达程度,取决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有没有能力去发现、鉴别和研究人类特性与人类活动中的恒常性质”,“一切区域、一切种族的人们都有着相同的基本分子结构;他们有着组成大脑结构的相同的神经系统;一切个体的生长方式也都是相同的。这些限定着人的生理和心理行为的共同特征来自共同的基因组成”,“区别是表面性的,主要是来自一代又一代人对环境的适应;相似则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它们是一种共同的人类本质的体现”,“可以说全体人类都属于一个种类,只有一个人种”。持类似观点的内地学者坚持自然科学的世界观,并坚信社会世界存在与自然世界一样的规律,可以通过科学方法来揭示这种规律。在另一类教育研究者看来,物质世界存在客观规律,但是这种规律不能迁移到社会生活世界中来;社会世界中或许存在宏观性的发展趋向,但是历史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的;每一个个体的情感和行为是独特的,个体的价值是独一无二的,区别和差异是显著的,正是个体的差异组成了社会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后者还认为,探讨人类的基本分子结构或大脑结构的神经系统,这属于生命科学的范畴,探究的是“物质人”的规律;教育研究者面对的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的世界,研究对象是由有情感、有意识的人组成的教育活动(主要表现为课程、教学和课堂),不能采用把人“还原为物质”的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教育活动,教育研究需要体认、理解与解释;其中,还不断有学者宣称教育学是人文学科,是一种关于人的独特知识,这门学问探讨无规则可循的人的精神世界。

可见,科学方法在教育研究中是适用还是有所限制,迄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是采用科学方法还是采用非科学方法(non-scientificmethod,不一定是反科学方法),与其说与研究者的专业背景相关,毋宁说与研究者的世界观、人性论、研究信念关系更为密切。虽然人文科学背景的教育研究者采用自然科学方法的比较少,但是深谙自然科学方法转而以哲学、历史、比较方法或质的研究方法从事教育研究的学者并非凤毛麟角,人文科学背景的教育学者力倡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也时有出现。

鉴于对自然科学方法的限制的认识,近年来,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得到了内地众多教育学者的大力提倡,后现论和其他非理性主义(如存在主义)亦为一些中青年教育研究者所推崇,质的研究方法于数年前引进内地后逐渐被一些学者、研究生和中小学教师所接受和采用;实证研究在教育政策制定中受到了倚重,但是在教育研究界并不具有“话语”优势。于是,有人认为,在缺乏科学传统、实证研究为数甚少的内地教育研究界,质的研究和后现论是一种“奢侈品”,教育研究更迫切需要的是科学方法。

三、作为教育研究者必备品质的科学精神

在我国教育研究界,关于科学方法的论争,就如国外延续了数百年的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论争以及延续了一个世纪的教育研究方法论的论争一样,不会有答案,但还会不断延续下去。进入不同教育研究者的视界的教育问题不一样,他们采用的研究方法差异甚殊,但是,有一种共同的研究信念和气质应当贯通于不同的教育研究群体中,这就是科学精神。

科学精神受到我国学术界的关注,由来已久。1922年,梁启超先生就“科学精神”问题做专题演讲。他指出:“有系统之真知识,叫做科学。可以求得有系统之真知识的方法,叫做科学精神。”梁启超对科学方法的涵义以及中国学术研究由于缺乏科学方法而带来的病症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但是囿于时代,这位启蒙思想家的理解难免有所偏差,他所提出的科学精神实为科学方法。

科学精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科学精神源于自然科学,可以概括为求真求实求准:求真就是注重对事物内部联系和内部规律的探索,强调由兴趣激发纯粹求知的探索;求实就是讲求以实验为依据,认识真实的、可重复推广的现象;求准就是讲求定量上的准确描述。广义的科学精神则是指由科学性质所要求的、贯穿于科学探究活动之中的基本的精神状态和思维方式,是体现在科学知识中的思想或理念,它不限于自然科学领域。下文所指的科学精神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科学精神不同于具体的科学研究方法,前者属于更高层次的方法论原则或探求真理的精神境界。科学精神是一种追求真理的精神,是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叶澜教授提出,科学方法在教育研究中要“有条件地适用”,“但科学的精神,不以臆想代替事实,以事实为根据作判断,遵守人类语言、理论表达、交流的一般逻辑要求,则具有普遍的意义”。求实、怀疑、批判、严谨、坚持、协作、无偏见等,这些都是科学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精神不独体现在自然科学研究中,以及采用自然科学方法进行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一项严格的实证—实验研究或定量研究是建立在科学精神的基础上的。但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哲学思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所采用的主要不是自然科学的方法,只要其是严格的研究,其精神气质就是科学的、求真的。譬如,质的研究者的世界观与科学范式的研究者不同,前者认为在研究中不存在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实在;在研究取向上,前者不追求研究的纯粹客观性、精确性、可重复性。但是,质的研究者要求研究必须有深入、细致、系统的调查材料作为基础,从研究者自己收集的资料中寻找有意义解释或理论的根据。质的研究不是一种模糊的、包罗万象的方法,而是有一定科学规范和明确要求的分析方法。可见,一项严肃的质的研究,是符合科学精神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研究问题不同,方法必然有所区别,但是科学精神却是在做任何一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具备的。在教育研究领域,莫不例外。

“科学”研究并不完全取决于研究中所采用的特定方法。事实上,对一种现象的探究可以采用数种方法,在每一种方法内又可以选择不同角度,没有一套规则或“科学方法”能够告诉研究者如何去开展各自的研究。由研究者开创的研究完全依赖于研究者自己的创造力,设计出特定的方法,去发现和检验某个系统中的一贯样式。当然,在研究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套非正式的程序,在表述研究结果时同样应力求精确严密。对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研究而言,研究方法是具体的,渗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的科学精神则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应该由科学精神来引导选择研究方法、设计研究途径、实施研究过程,最终表述研究结果。

以下结合对中国内地教育研究现状的考察来讨论涵养科学精神在教育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笔者依据对我国规则最高、影响最大、稿源最丰富的教育类学术期刊——《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月刊)2001年所登载论文的分析予以佐证。

2001年度,《教育研究》登载各类文章204篇,其中研究论文165篇,其余39篇为学术访谈、会议综述、书评、课题成果简介等。在165篇研究论文中,笔者根据论文作者所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有关统计,各类研究论文分布如下:思辨类论文115篇;历史文献研究论文14篇;比较研究(主要是国别研究)论文14篇;调查报告12篇;实验报告7篇;数理分析论文3篇。可见,2001年度《教育研究》所登载的论文主要为以思辨、历史文献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完成的“定性研究”论文,占86.7%,这其中思辨类论文在数量上又占有绝对优势。采用“定量方法”或自然科学方法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数理分析研究论文共计22篇,仅占13.3%。需要指出的是,在思辨类论文中,严格的哲学思辨论文并不多;不少论文缺乏理论提升,或者缺乏严密的逻辑推理,或者没有建立在对教育事实的系统分析之基础上,属于议论性而非论证性作品。从这一年份《教育研究》所载论文情况,可以窥见内地教育研究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内地的教育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从经验走向理论,研究方法日趋丰富,研究逐步规范,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对于揭示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质量、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做出了相当的贡献。但是,教育研究的现实仍然不容乐观,提高教育研究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研究者通过对内地20年来教育研究方法和资料分析方法的研究,归纳了教育研究在方法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注重方法论,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思辨倾向严重,大量的文章是解释或综述性的,实证研究比例很低;研究方法单一化,定性研究传统仍然占主导地位,实证—实验方法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有些实证—实验研究者又固守实证方法而忽视或贬抑其他方法,各种研究方法缺乏融合和互补;研究方法落后,质的研究很少应用,现代数学和自然科学成果迟迟未被引进到教育研究中来。

中国内地教育研究者一般来自教育学或人文学科背景,教育专业研究生的来源要多样化一些,但是理工科背景出身者仍属少数。教育研究尚未走出思辨传统,实证研究还需要大力开展起来。在这种背景下,时有人文类教育学者对“唯科学主义”发难,科学范式的教育学者保持沉默,无怪乎有识之士要为教育研究中的“科学主义”辩护,反问:没有“科学”,何来“主义”?这是在维护自然科学的教育研究方法,更是在呼吁一种科学精神。

由于知识背景和研究信念的差别,在教育研究者界存在斯诺(C.P.Snow)所指陈的“两种文化”的对立,门户之见颇深,龃龉不断。在一些非正式场合,科学范式的教育研究者非议同行中的非实证研究者“写文章,不是做研究”、“写故事”、“凭空臆想”、“拍脑袋”;人文范式的教育研究者反唇相讥,认为对方“机械移植自然科学方法”、“把人工具化,失落了人的价值”、“没有思想”、“做习题”。总之,事实与价值、量与质、工具理性与目的理性等的二元分割明显阻碍着不同教育研究群体的交流与对话。由此可见,内地教育研究方法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研究方法的问题,培养科学精神可能更为紧迫。这是因为,有了科学精神的指引,研究者就会更自觉地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掌握并恰当地运用研究方法。对于内地教育研究界而言,涵养、弘扬科学精神比学习、掌握研究方法更带有根本性。当然,研究方法的训练十分重要,教育研究者需要熟练地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基本研究方法,对其他的主要研究方法也要有所了解。

应当指出的是,倡导科学精神并不意味着忽视、否认人文精神在教育研究中的重要性。科学求真,人文求善,但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不矛盾,二者之间的冲突只是其表象而已。科学追求真理,认识自然和人赖以生存的物质世界,使人获得自由与幸福,这与强调人的价值、尊严、自由、幸福的人文精神是内在地和谐一致的。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研究的对象是由人构成的教育现象。在教育研究中,可能存在科学范式与人文范式的对峙,教育研究者可能会侧重使用各自熟悉的研究方法,但是,在气质追求上,任何一项真正的教育研究都应该是融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研究。提倡“科学范式与人文范式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实际上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在方法论层次上的反映。

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研究中的不同研究范式是在不同的世界观下形成的,各种广泛使用的研究方法无一不是人类长期进行知识探索和知识积累的结晶,各种研究方法各有各自的合理性和适用范围。在教育研究中,厚此薄彼,排斥异己,是科学精神的对立面。科学范式的教育研究者与人文范式的教育研究者携手合作,培植科学精神,造就学术共同体,是为教育研究之必需。

参考文献:

[1]EgonG.Guba(ed.).TheParadigmDialog[C].NewburyPark,CA:SagePublications,1990.

[2]邹进.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2.

[3]〔德〕拉伊.实验教育学[M].沈剑平,瞿葆奎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143-144.唐莹.元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56-60.

[4]T.Husén.ResearchParadigmsinEducation[A].JohnP.KeevesandGabrieleLakomski(eds).IssuesinEducationalResearch[C].Amsterdam:Pergamon,1999:31-39.

[5]毛亚庆.论教育理论建构的科学主义倾向[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42(3):39.

[6]张斌贤.试析当前教育研究中的“唯科学主义”[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8,(1):1-5.

[7]石中英.简论教育学理论中的隐喻[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42(2):47.

[8]刘铁芳.教育学何以作为人文之学[J].天津教科院学报,2003,(1):8.

[9]闵维方,丁小浩.重视研究过程和方法的规范化[N].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3(1):37.

[10]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15卷[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173.

[11]美国科学促进协会.美国2061计划[R].吕达,周满生.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美国卷?第二册[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26.

[12][22]裴娣娜.教育研究方法导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240,343.

[13][法]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狄玉明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

[14]秦金亮.国外社会科学两种研究范式的对峙与融合[J].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2,(2):8.

[15][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论文演讲集.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460,466.

[16]EernestGellner.RelativismandtheSocialSciences[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5.

[17][23]Cho-YeeTo.TheScientificMeritoftheSocialSciences[M].StokeonTrent,UK&Sterling,USA:TrenthamBooks,2000:45-46,49.

[18]梁启超.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R].北京:中国科学社,1922-08-20.

[19]叶沿林.弘扬科学精神建设一流学科[N].北京大学校报: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九十周年纪念专刊,2003-10-20,A1.

[20]叶澜.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326.

[21]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22-24.

[22]同[12],p.343.

[23][17],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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