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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争创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树立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阵地,继续丰富课程内容,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学生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争创对象
全州中小学校。
三、争创时间、内容和步骤
1.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15年7月)。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制定我州特色学校争创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
2.集中开展第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2015年8月—2015年11月)。
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指标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第一批特色校争创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州教育学院心理教研室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对学校争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州教育局将组成巡视组适时对各县、市争创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
3.开展第一批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评选(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开展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校评选。评选分为县、市评选和州级评选,由各县、市对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初评,择优向州里推荐参加州级评选。州里将组织由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行政领导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各县、市上报学校进行评审,择优向省里推荐3所参加省级评选(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各县、市要对拟推荐学校在本县、市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推荐学校要填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并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州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1.全州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将此次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7-0036-02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艺多学科发展、主要培养基层一线应用型高级人才的本科大学。自2010年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来,学校结合自身的条件和优势,在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指导下制定了学校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5月申报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在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进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一、指导思想
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按照“育人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着眼于培养基层一线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目标,站在战略高度和国际视角,小范围、大幅度、多样性地开展应用型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增强工程应用性教育与实际工程的适应性,努力打造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特色,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1.基本思路
根据教育部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精神,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以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提高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为着力点,以长春工程学院多年积淀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办学特色与优势以及行业和社会资源为基础,以学校传统、优势、特色专业为依托,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为主线,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总结CDIO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经验,通过学校和行业企业的深层次合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育和企业学习所应达到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培养造就一批安心基层有作为、发展提高有基础、适应现场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2.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能够探索基层一线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规律;形成有效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科学的基层一线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科学高效的教学模式和学业考核模式;建立主动适应、自我约束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管理机制;探索培养应用型卓越工程师的有效途径;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具有示范性作用的经验,形成长春工程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的鲜明特色,显著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同类高校中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三、专业领域
1.专业领域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领域的确定是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办学定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以及办学优势与特色,结合学校传统专业优势,以长春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为重点,结合校级试点专业,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积累丰富,特别是有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良好基础的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作为申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这5个专业不仅是吉林省特色专业,而且在东北地区同类高校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具有长期依托行业办学的得天独厚条件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所选专业具有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2.生源与规模
实施“卓越计划”的每个试点专业学生规模在40人左右,组成途径主要是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招生宣传时明确试点教学组织要求与有关政策,录取后直接组建试点班级;也可在大学一年级阶段从非试点班级中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批准转入试点班级。对参加试点班级学习,确属不适应者,或个人提出申请需要转入非试点班学习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3.培养层次
培养层次主要面向本科层次学生。
四、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提高“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师资队伍的工程实践能力,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聘请企业的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指导实践环节。
1.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1)优先引进具有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人才,特别要加强从企业引进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学校工科专业师资队伍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工程实践能力和水平。
(2)制定教师到企业锻炼计划。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业培训和轮训,保证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在4年内达到每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3)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工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具备至少2年的工程经历”的规定,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经费和待遇等保证性政策,实施工程实践培训纳入教师年终考核、职务聘任等环节的制度,调动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和顶岗工作,进行工程实践锻炼,自觉丰富工程经历、提高工程能力的积极性。
(4)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科技合作,通过承担和参与企业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改造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丰富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
(5)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现教师队伍来源的多样化,每年选拔和组织一批工程教育骨干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到国外相关高校考察和培训,特别到我校与英国西苏格兰等开办的国际合作工程教育的国外高等学校学习国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产学合作教育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兼职教师的聘任制度。聘任企业高管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兼职教授和工程教育试点工作组成员。每个试点专业根据企业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特长选择不少于5人的企业教师,主要参与工程师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制定与修订;企业指导教师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并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
(2)邀请大型企业高管作为学校试点专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兼职教授。试点专业负责定期邀请相关兼职教师为学生开展企业管理、团队精神、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讲座(报告),每学期讲座(报告)次数不少于3次。
(3)制定兼职教师的薪酬政策,保证与校内教师同酬,学校投入专项经费作为聘请兼职教授及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五、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人才培养(4年制)模式采用“3+1”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其中本科阶段3年为校内培养,进行理论课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累计1年在企业学习,参与企业生产、设计、施工、运行等实践,完成基于岗位的项目课程模块、工程实践以及毕业设计,培养学生的工程素质、实践技能、工程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部分专业课程在企业学习,聘请企业工程师现场讲授,毕业设计结合生产实际进行。
六、国际化培养
学校以国际视角、战略眼光思考和创新应用型本科教育。在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开展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合作教育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与国外大学的合作,引进国外发达国家先进办学经验和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提高工程一线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水平。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深化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的内涵建设,拓宽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国际视野,努力使“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人才培养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七、质量保障体系
学校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目标定位出发,构建达到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障体系――“七个系统、八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七个系统”即教学决策系统、教学指挥系统、教学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系统、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舆论宣传系统。这七个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闭环体系。“八位一体”即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考核、教学总结和诊断评价、反馈调控”八个实施环节联结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形成了教学过程全程监控,并通过及时调节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政策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和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学校与相关企业联合成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委员会,试点单位成立由企业参与的工作组,具体组织专业试点工作。
2.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拨专款给予“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必要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程教育改革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企业培养方案实施、教师培训和聘任、学生生均教学附加经费等开支。
3.学生待遇
学校将采取提高试点专业学生奖学金覆盖面及贫困生助学贷款覆盖面、优先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及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等措施吸引学生加入“卓越计划”教学改革试点班。
4.教学管理
(1)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等教学管理规章和办法,构建校企共管的教学管理机制,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2)重视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的评价检查。
(3)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中期检查和最终验收标准,建立年度检查、中期评价、结束验收的实施质量保障机制。
(4)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奖励办法,对中期评价、后期验收取得成效的试点专业集体给予重点奖励,形成有效的奖励机制。
(5)制定配套的知识、能力、品德教育大纲和考核纲要,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培养方案要求。
5.毕业标准
学生学业标准包括两部分,既要达到试点专业全学程最低学业标准要求,又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在企业学习的最低学业标准。学生在学有余力时可以选修本专业更多的选修课或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德、智、体合格,达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在企业学习的最低学分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6.学籍管理
学校制定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试点班级与普通班级之间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建立学生参加试点专业教育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适于改革试点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普通班级继续学习。
7.教师评聘与考核
改革教师评聘、考核和培训制度。建立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师考核与评价标准,设立“工程型”教师称号,给予相应的津贴补贴。建立试点专业教师年度考核和评职的优惠制度,确保和调动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九、结语
学校工作方案是从学校工作层面为成功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而制定的具有创新性和体现本校特色的工作计划。其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组织机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教师队伍、政策措施、国际化培养等方面内容不仅要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而且要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过程中予以具体落实,并接受评估和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牢记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箴言,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人民生命财产重于泰山的观念,贯彻学校“安全、质量、服务、特色”的工作方针,把“安全”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略
副组长:略
成 员:略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畅两会”落到实处。
2、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实验室、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3、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要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专栏、安全教育课、报告会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5、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三、消防安全工作重点
1、加强学生宿舍楼管理;加强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各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进行火险疏散演练。
2、加强各部功能教室、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套消防设备,完善规章制度。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四、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初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技能。落实“一畅两会”(各建筑物所有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自救逃生)的具体要求。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消防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位成员、每个部门,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主要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防知识水平,懂得火灾的起因、火险的预防、一畅两会、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场自救逃生方法等。
4、利用每周的教师例会,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期末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利用校园网、广播等多种途径扩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面(如张贴消防安全挂图、图书馆利用电子图书、学生宿舍设置消防教育宣传专栏等)。
5、每月不定期地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更换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本管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派人解决处理。
6.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管理教师要加强本栋楼的消防工作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宣传教育,杜绝学生带火种进宿舍,完善消防标示设置。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两次火险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正确方法,保证演练的顺利成功。
7、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食堂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油炸食品时的严格监控检查。
8、电工维修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9、加强对锅炉房、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服务中小学校师生,对返校后的师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作出预判,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校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和谐、友善、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心理保障。
二、组织机构
负责人:
三、工作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四、工作方法
(一)组建志愿者团队
在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招募抗疫心理援助志愿者,组建县教体系统抗疫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建立微信工作群,为开展团体辅导、一对一的线上与线下心理援助服务提供人员保障。
(二)开展培训
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录制复课复学后心理咨询与干预培训课程,对抗疫心理援助志愿者和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开展抗疫心理援助技能培训,帮助大家了解不同情况下开展心理健康援助活动的流程和技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请各校心理健康教师于4月26日登陆QQ“县校长工作群”,下载视频学习,并制定本校工作方案,于5月9日前将本校工作方案发至中心邮箱1914586469@qq.com。
(三)广泛宣传
1.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编制抗击疫情心理健康小贴士。各校以手册或活页等形式发放,让师生了解,出现心理问题时,如何应对,如何求助。
2.各校心理健康教师要深入有武汉和湖北等疫区归来学生的班级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帮助来自疫区的学生和其他同学正确看待肺炎疫情,正确处理同学关系,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四)深入排查
在全县中小学推广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制度,在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作为班委会成员之一。
心理健康委员的主要职责:进行心理健康宣传;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可能产生心理问题的同学,及时上报;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积极关注和主动帮助。
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对心理健康委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心理健康委员实行双重领导,发现问题既要向班主任报告,同时也要向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报告。
为有效开展工作,各校须尽快确定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名单,填写“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登记表”,于5月9日前发至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邮箱:。
(五)开展援助
各校心理健康教师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处理。如果案例复杂,或者案例较多,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可申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援助。如果案例过于复杂,可申请中心开展同辈督导,一起讨论案例,共商对策。
(六)及时转介
如果学生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超出了心理咨询的范围,心理健康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伦理,及时转介,或者上报中心,由中心来评估、转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规范组织,认真推进并完成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配备。
(二)各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督导都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免费为师生提供服务。
一、工作目标
健全我区各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范手机管理工作,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成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工作措施
(一)家校协同、正面引导。一是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相关要求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LED大屏幕、《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家长会等渠道做好面向家长的宣传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要加强学校和家长的联系沟通,培养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课余爱好,形成良好的家校互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手机管理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二是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朝(晨)会、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校内宣传,教育学生科学理性看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校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相关工作精神,制定手机管理工作制度(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完善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具体办法,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二是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有限带入、家长同意、提前申请、统一保管”的要求,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三是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学生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各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等沟通热线,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三)细化措施、规范使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日常手机使用。一是要统一管理带入校园的手机,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确保教学秩序。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关注学生返校、午休、课后休息等重点时段,做到合理管控,平稳施策。二是要加大留守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等关爱力度,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三是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上课期间接打电话,严禁用手机向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和要求家长批发作业等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查、保障落实。一是区教育局把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推动各中小学校尽快落实规范手机管理的各项要求。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建立通报整改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顿,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维护良好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3月)。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制定完善手机管理工作制度(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形成良好教育氛围。(各学校将本校师生手机管理制度于4月3日前交教育股备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4至5月)。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区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和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加强治理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分析整改,全面规范中小学生手机使用,力求取得实效。(各学校要将宣传动员和集中治理阶段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交教育股。)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招生行为,净化教育行风,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0〕9号)和区纪委《关于在全区中心学校开展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公平公开公正入学,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决定在各中小学校开展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深化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目标,以规范各中小学校、教师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襄州教〔2020〕10号)《关于印发(襄州教〔2020)11号)精神,在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招生专项整治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向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招生问题“亮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二、整治范围
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一是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种竞赛成绩招收选拔学生;二是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三是学校违背招生政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造成“大班额”问题、“择校热”问题;四是违规办理转学行为,造成年终消除大班额问题不达标;五是在招生各个环节“微腐败”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上旬)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学前后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和适当形式的全体教职工会议,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区下发的2020年各项招生政策,并通过校园内外、学校工作群、家长群广而告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和群众全面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中下旬)
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本校和教师个人存在违规招生的问题。通过群众投诉举报件、组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暗访培训机构等形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切实摸清线索,掌握实情。对于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要建立台账,明责到人,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对于群众有反映但未查实的问题,对涉及到的重点学校校长进行提醒约谈,重点学校校长对重点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对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做到警钟长鸣。对于经核查属实的突出性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督查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中心学校成立专项督查组,适时进行明察暗访,不打招呼开展违规招生问题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各校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工作。
各校也要加大力度,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对于学期初、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学校、重要人员组织重点检查。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监管不力、督查不严、消除大班额问题不力学校,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至2020年9月20日前)各校要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探索并制定和完善治理违规招生的教育宣传机制、信息台账机制、监督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等相关措施办法,堵塞管理漏洞。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形成常态,保持长效,坚决遏制学校“大班额”问题抬头反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2020年9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阶段进展工作小结和学校招生范围文字稿、新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址等信息)。
五、组织保障
(一)增强责任意识。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违规招生问题治理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不得敷衍塞责、包庇纵容。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上肩,坚持把规范招生问题整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二)确保整治实效。
根据发现问题的特点,严格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惩戒恰当,形成震慑力,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把违规招生治理作为目标考核、师德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兑现、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指标。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拒绝违规招生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
组
长:@(#镇教育党委书记、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镇教育党委副书记、中心学校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镇教育党委委员,教育教学办公室主任)
##、各校校长
监督检查专班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
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坚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把“六不”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六一节前,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溺水事故,组织一次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国旗下演讲、办一期墙报或黑板报、开一次班队会、搞一次主题宣传,让每一个学生必须熟记并做到教育部提出的防溺水“六不”、四个牢记和正确施救。
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在学生中展开“防溺水──我应该怎么做?”大讨论,结合“1530”教育模式,做到每日一提醒,每周一承诺,每月一警示,让每一位学生实实在在地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真正形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监管责任,把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家长。
给家长发放一封信、班主任发一则短信、召开一次家长会、做一次家访等形式,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要与每一位家长签订学生溺水教育监管责任书,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
(三)强化联防联控,把防溺水联控落到实处。
联系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河、公园水域安全管理,对以上水域进行排查,建立水域安全管理台帐,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阻止学生进入;协调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加强巡逻,及时阻止学生到以上水域及附近游玩、下水。
坚持健康教育领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职责明确,确保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县教育局将学校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学校要将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完善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使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校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寝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卫生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证校园清洁卫生。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考评工作,对照标准找差距,抓改进。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记录,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患传染病的学生返校需提供医院慷复证明。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要按上级教育部门课时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备课笔记、有测试,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要通过主题课、宣传画、黑板报、校广播站、电子屏、播放宣传影片等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促进学生健康知识与常见传染病预防能力的提高。小学、幼儿园学年初开展接证查验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幼儿疫苗的补种工作。
(三)做好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推进学校保健室的建设,600人以下的学校可设立保健室,600人以上及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合理安排卫生室、保健室场地,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制定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制度和保健老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卫生、保健室在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中的功能。
(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爱国卫生运动是为学生创建健康、清洁、卫生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有效举措,要通过倡导“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做到勤开窗、勤打扫、勤洒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教室内和走廊无掉尘,校园内无卫生死角。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在校园内广泛持久开展,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卫生工作。
2.各校要积极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等创建工作,已获“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的学校要对照要求,做好复审准备工作。
(五)认真开展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
各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学年初,各校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院联系体检相关工作。体检结束后,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监护人,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
(六)强化卫生防疫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通过专题讲座、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卫生保健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队伍的素质。
(七)食堂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