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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8篇

时间:2022-08-10 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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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

篇1

一、划分“三级”单元格,实现监管全面覆盖

按照区划分,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大网格、社区为中网格、社区又分若干个责任区为小网格,并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

1、大网格街道。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工商所、治安巡路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整体消防工作。

2、中网格社区。由社区两委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由社区联防队和驻社区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逻,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3、小网格责任片区。由社区派专人牵头负责,由小街道代表、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明确“三类”责任主体,发挥社会整体力量

1、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2、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保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安监所、派出所。安监所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对相关问题要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依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4、社区。主要负责本级社区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5、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6、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定期检查、排查,及时整改隐患。

三、开展“七项”工作,提升基础防控能力

1、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三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出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灾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各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3、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各社区、社会单位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抵御能力。

4、开展宣传培训服务。社区要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小区楼道、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居民群众需求。

5、规范台帐登记管理。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方式,按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晒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6、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社区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因地制宜配备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自行车和灭火器、水栓、水带等装备器材,保障消防队伍战斗力。

7、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处置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信息通讯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建立“七项”工作制度,规范日常职责任务

1、逐级分包制度。办事处两委成员按照所分包社区同时分包“中网格”,社区要对本社区消防工作负责,把所有力量都要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深入基层网格,配合指导社区、企业单位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2、联防联治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办事处整合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力量,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社区要以户户联防,部门连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要严取户包包、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访,提高互通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行的有效街接和良好互动。

3、定期检查制度。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周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每周组织肚饿管辖区单位进行一次消防抽查。

4、隐患处理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接到安监办,接到安监办督促限期整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监办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处理。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5、联席会议制度。街道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消防机构、辖区内重点单位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6、宣传服务制度。社区各行业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社区要按照上级部署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能力。

7、信息报告制度。对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更新,特别是沿街门店、家庭店、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摸清,建立台账,做到不漏街、不漏户的登记,采集的信息要通过各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及时将信息向上或辖区安监办、派出所有关部门报告。

五、强化保障,确保工作长效运行

1、强化组织领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借个本区域实际制定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坚持典型行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工作。要拓展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要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预算,全额保障,并不断加大投入。

2、强化协同配合。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室、安监办。工商所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关系,督促指导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网格管理人员、社区“两委”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基层承担消防工作职能,工商部门严格工商行政审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伪劣相仿产品行为。安监办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平安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篇2

一、项目概况

高店乡平河村土地流转工作项目涉及37个村民组,总户数672户,总人口约3300人(其中外出打工人员约占百分之二十五),土地近10000亩;该村2011年被县国土局确定为省级土地整理项目,2011年11月份开始实施土地整理,预计2012年5月上旬土地整理完成交付使用;结合天时、地利我乡适时开展平河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广泛走访调查村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

2、拟定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3、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土地流转工作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并修改完善;

4、召开动员大会向全体村民通报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并张榜公布;

5、根据各村民组实际进行土地登记丈量、人口界定和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等工作并进行“三榜公示”;

6、正式展开土地流转工作。

三、评估依据

1、与周边地区同类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研判;

2、征求意见座谈会情况;

3、实地走访土地流转对象户,了解其对土地流转方案的态度。

四、评估情况

根据对各类因素的综合评判,该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点有:

1、自2012年2月开始,对土地流转方案从酝酿到草案的制订出台,先后召开了4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包括村民组长、党员代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村民代表及部分土地流转对象户参加。2012年4月14日,召开了全体土地流转对象户代表计80余人参加的土地流转动员大会,对土地流转方案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会后张榜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从征求意见情况看,大部分群众对土地流转方案表示认可,但仍有少部分群众不愿进行土地流转。

2、平河村土地流转与高店社区租给嘉业现代农业有限开发公司的土地(土地涉及东风、枣树、万圩村民组,以种植蔬菜为主)有一定的可比性,地域上相邻,时间上接近,但二者租金标准有出入。嘉业现代农业有限开发公司每亩租金按照国家当年中籼稻保护价600斤标准给付租金的模式,而平河村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模式是每四年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与承包人签订一次合同,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按照近年国家保护价情况,今后四年,每年每亩租金为600元,四年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租金,二者租金有出入,有可能引起平河村群众攀比。

3、很多群众对土地承包大户能否按时如约支付租金存在疑虑,影响土地流转。

4、有少数群众或因年龄偏大,对土地有深厚感情,或因无偿做亲戚、邻居(全家外出打工)的田地,存在个人利益问题,不愿进行土地流转。

五、工作对策

1、严格按照土地流转方案操作,公正、公平、公开,不乱开政策“口子”;

2、对于少部分对土地流转政策有异议,不配合土地流转工作的群众,采取暂时不动的策略,杜绝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强行进行土地流转,避免矛盾激化;

3、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取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极少数不理解、不配合的群众,由乡、村干部包保,充分挖掘其社会关系做思想工作,必要时由乡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沟通疏导;

4、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并通过他们加深与其他群众的沟通交流,加强感情,用温情感化的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推进;

5、及时足额兑现租金,按照平河村两委与承包人达成的流转意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100万元资金打入村集体经济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秋季收获前将资金全部汇入村集体账户,否则不得对在地作物进行收割。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土地流转合同由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与承包人进行签订,乡政府作为见证机关,如果出现承包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特殊情况时,乡政府将支持村两委、土地流转合作社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维权,同时对老百姓租金的损失,乡政府予以承担并进行垫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6、切实树立维稳意识,一旦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不稳定苗头,立即处置;发现较大规模不稳定因素时,立即暂停实施,待问题化解后再继续开展。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8号)精神,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篇4

一、抓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国务院《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今后五年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抓好宣传和贯彻工作,推动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消防部队经费、营房、装备保障

落实消防事业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全县正常业务经费(不含基建、装备及配套的专项经费)不得低于干部2.6万元/年·人,战士2.4万元/年·人,战斗单位50万元/年·个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全县消防业务经费不低于171.2万元的保障经费;按要求落实专项建设配套经费;装备维护经费(不低于采购费用的10%)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下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官兵医疗费用、执勤补助、地方性生活补贴和消防文员各类经费保障。年内,完成县消防中队营房功能性改造;18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攻坚组装备、特勤装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全面达标,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1辆。

三、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对各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建立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坚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少于4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消防工作责任书签订率、检查考评率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四个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表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口”建档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住建、文体广电旅游、教科、卫食、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季度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环节中,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把好源头关。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住建、国土等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不予核发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教科、民政、卫食、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不予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和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不予评定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

(五)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比2013年增长不得低于20%。公安局要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绩效考核内容,且分值不得少于10%;公安机关消防、治安、督察部门建立多警联合督察机制,督促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快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一)加强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对没有消防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积极推动建制镇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同步建设。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对于已建的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应加强社区消防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或维修公共消防设施,确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2014年,全县乡(镇)及社区、村确保100%实现“网格化”管理,村(居)委会和物管公司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三)积极培育、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和社会消防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2014年,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30%的村、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利用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等扩大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规模,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全县不少于10人,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五、以党的“十”安保为中心,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坚决打赢“十”安保战役。按照上级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的部署,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大排查、“四个能力”建设大回访、疏散通道大清理、灭火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打赢“十”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县城老街区、“九小”场所、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奖励举报人。

(三)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消防产品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推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检,定期向社会通报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加大消防宣传普及力度。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宣传“七进”和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和载体,构建“全媒体、全区域、全时段”的消防宣传模式。2014年,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4次以上,在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1个以上。

(二)注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学校、农村、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工作专项检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开展提示性、知识性宣传。推动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鼓励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练,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逃生自救器材,推进县城消防标识化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发挥职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普、普法教育,以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2014年,各乡(镇)长、村支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电工、焊工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达50%。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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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党政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与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严格督查考评。要加快组织制定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协调住建、文广、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执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严把关,督促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全力推动各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各行业主管和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建、商务、文广、教育、卫生、民政、宗教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加大源头管控力度

(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把好行政许可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或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规划、住建、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广、文物、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部门不予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各类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规划、住建、安监、消防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和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不产生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各主管部门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从2012年开始,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规划、住建、公安部门要推动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责任制,联合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

(三)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在4月中旬要完成对2012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年底前全县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内,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在进一步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的基础上,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县城区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督促限期改造、搬迁、或采取责令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

(二)建立并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全过程工作机制,明确火灾隐患举报范围和奖励措施,集中开展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渠道举报火灾隐患,邀请社会群众对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火灾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综合治理,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

(一)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要启动消防规划的修订工作,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完成。年底前,要完成全县建制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并对各村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50%的村庄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20%的村庄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应安装4—6个消火栓,没有给水管网的村庄要利用河流、水塘、水库、水井、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不少于2处消防取水设施;没有给水管网且天然水源缺乏的村庄,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设置不小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村庄内主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米;道路、桥梁应能保证消防车通行。

(二)积极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和社会消防力量。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等非现役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和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战斗力。继续探索发展和规范消防文员队伍建设。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对因公伤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努力提升防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增强消防部队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按照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330号)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制定落实消防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自身队伍建设需要,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资金,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项目资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好国家相关部门的专项配套资金。年内将官兵医疗费用、执勤补助、地方性生活补贴和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等纳入保障范围,按要求落实专项匹配经费。

(二)强化消防部队装备配备。依据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启动新一轮装备达标活动,确保18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个人防护装备、攻坚组装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全部达到标准,补充完善特勤装备,并逐步更新配备带后场接受装置的呼救器,全面提高部队的防护能力和作战能力。

(三)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工作。县人民政府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范畴,将应急救援建设的重要事项列入政府督办内容。推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跨县级区域内的响应机制。做实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年内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装备达标,制定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实战性演练。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强化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夯实农村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党支部、社会治安积极分子、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先进组织为依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防火、灭火、处置突发性事故中的有力作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对辖区消防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已建的老建筑群、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建筑应加强社区消防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或维修公共消防设施,确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

(二)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5年)》,部署开展家庭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六个一标准”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宣贯工作专项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要大力开展提示性、知识性宣传,倡导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练,鼓励家庭自备逃生自救器材,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督促影剧院、网吧、商场、市场、医院等开展提示性宣传,推进城市消防标识化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全县专职消防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要以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为契机,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普、普法教育,以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和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2012年,县人民政府对乡镇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乡镇长和村居“两委”、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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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监测。配合县级监测机构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线上模式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线下模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镇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理。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细化工作内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探索“合格证+追溯码+认证标识”的发展模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将各村、各社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纳入平台管理并指导其产品带码上市,提高农产品可追溯比例。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指导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联合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切实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制定并落实“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与项目申报、补贴奖励、产品推介等激励措施挂钩机制,加大守信主体奖励力度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黑名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将生产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健全标准体系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依据县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的绿色种植经验,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项目实施,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基地引领、示范创建为目标,打造一批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以及特色优质粮食作物、人参等中草药材为示范典型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

(二)开展农产品提质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

五、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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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西北部、州东北部,地处三省交界处和西部旅游黄金路线的中心位置,全县幅员面积8486平方公里,县城海拔2850米,辖17个乡镇、122个村(社区),总人口7.6万余人,是以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长江、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纪念地、藏汉和亲见证地、茶马互市集散地、民族团结和谐地,境内有世界自然遗产景区、古城等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景区,建设中的成兰(西)铁路纵贯全县,机场落户境内,素有“”和“”美誉。

二、县发展现状

面对“8·8”九寨沟地震、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和年年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连续冲击,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2020年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17.52亿元,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47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28亿元,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231万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215元,同比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893元,同比增长4.9%,接待旅游人数356.24万人次,同比增长23.9%;实现旅游总收入34.89亿元,同比增长10.7%,经济发展呈稳中有进、回升上行态势。

三、2020年助农增收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制。

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助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各乡(镇)、村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助农增收机制。

县始终坚持农牧民增收“旬研判、月例会、季汇报”工作方式,及时掌握并解决农民增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季度召开增收现场会,以现场观摩学习的方式,促进各乡镇、部门之间交流互动、取长补短、务实举措。

以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把助农增收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落实确保助农增收进行督查,确保了助农增收稳步有序推进。

(二)全方位筹措资金,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1.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今年以来,我县克服肺炎和“8.20”自然灾害双重影响,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三农”工作投入力度。据统计,全年本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同比增长   。

2.强化惠农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农民补助政策,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向全县17个乡镇112个村10592户种植户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13.758578万元;二是为全县17个乡镇110个村15483户牧户兑付农牧民奖励政策资金1846.625万元;三是为12860户退耕还林户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14万元,为14000户农牧民兑现集体公益林资金1071.06万元,做到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不缩水,让广大农牧民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中实现增收。四是按照“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县实施牦牛、生猪、能繁母猪和莴笋等政策性保险,为农牧民群众减少经济损失1076万元。五是主动承接生态扶贫战略部署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要求,注重脱贫攻坚“当务之急”和生态保护“长久之计”有机融合,建立17个乡镇造林合作社和112个行政村生态管护专合社,整合开发公益性岗位3965个,安置贫困群众3965名。

(三)壮大“10+3”现代农业产业,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

1.夯实农业园区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制定县1+5产业规划,为松贝、臧红花椒、高原蔬菜、藏香猪、牦牛、休闲农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方向,

一是发展藏花椒3450亩,年产藏花椒224.3吨,实现产值达2691.6万元,目前臧红花椒产业园正在申报州级农业产业园区。二是整合各类资金6000万元,引进通利融松、牦之牛等9家涉农企业落地,推动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为核心的“1+5”农业园区新格局。

2.狠抓生猪稳产保供,产能恢复有序推进。一是投入浙江对口援建资金25万元,在白羊乡下河坝村、燕子坪村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2个,建设完成圈舍300平方米,饲养生猪220头。二是投入浙江对口援建资金100万元,在红土镇建设藏香猪养殖场1个,建设完成圈舍1768.9平方米,饲养藏香猪226头,其中能繁母猪86头,种公猪4头。三是全面落实《省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八条措施》,通过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等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措施,调动了广大养殖户发展生猪产业积极性。据预测,全年出栏生猪2.5万头,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82元。

3.土地扩面,粮食增产。我县采取撂荒地复垦复种,在白羊乡、小河镇扩种玉米101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采取林下套种方式,在镇坪乡、岷江乡扩种马铃薯202亩,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

4.着力臧红花椒产业发展。立足多样化生态特点、立体式空间布局、差异性气候特点和镇坪乡、镇江关镇产业发展基础,按照“最适、最优、最特”的原则,加快藏红花椒产业园建设,新增花椒面积1000亩,实现花椒产量1100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248元。

5.突出错季节蔬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环境优良、空气、水质、土壤洁净这一优势,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理念,加快了蔬菜产业发展,围绕成都等大中城市和本地市场对蔬菜需求,通过规范流转土地和土地入股的方式,集成要素集聚,加快了莴笋、大白菜等错季节蔬菜产业发展,在全县推广种植各类适销对路蔬菜3.5万亩,实现产量12.6万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1528元。

6.狠抓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技术推广。一是投入资金200万元,从外地引进12个品种的藜麦,在县进安镇牟尼村,安宏乡烟囱村、川主寺镇川盘村进行藜麦试验示范种植,种植面积达740亩,最大亩产达789斤,藜麦种植推广不仅调整了我县高半山区产业结构,也为高半山区农牧民增收培植了新的增长点,农牧丰收节当日,藜麦丰收情况在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了播出;二是投入资金75万元,在安宏、红土等乡镇开展种草养畜新技术示范推广,套种大豆-玉米1200亩,亩产青储饲料5吨,亩产实现增收1500元。

7.夯实道地中药材产业基础。按照“生命、生态、生产、生活”并重的内涵式发展路径,不断突破中药材发展要素和瓶颈制约,努力把地标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环境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全面加快了以松贝为主的道地中药材发展,种植松贝1500亩,种植羌活5000亩、种植大黄等其他中药材25000余亩,帮助农牧民年人均增收435元。

8.扩大销售半径,增加农牧民收人。依托“净土”区域品牌,加大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产销对接,组织“净土”商标使用权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各种农产品展销会,畅通了市场渠道。立足服务农村、便捷农户、加快网销物流渠道下沉,建成牧场村电子商务示范村1个,电子商务O2O特色产品体验馆1个,县级电子商务中心1个,乡镇电商配送服务站12个,村级电商终端服务站点18个,有效挖掘了农业新的增值空间,实现农产品简单包装销售额达1.3亿元,帮助农牧民年人均增收510元。

9.着力技能培训,增强造血能力。聚焦休闲农业、种养殖业等实用技能,通过请进专家讲、送到院校学、本土专家带等方式,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累计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中长期深度异地培训104期,累计培训农牧民1.2万人次,确保农牧民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培育职业农民熊天忠为“全国百优农民先锋”。

10.实施休闲农业工程,增强农牧民增收续航力。依托特殊的地理优势及浓郁的民俗风情,带动110个行政村农牧民从事旅游业服务,实现人均增收3700余元。构建“休闲农业+整村推进”模式,建成旅游综合服务站10处,生态农业体验园14个,思源阁藏家乐和毛儿盖红色农庄等一批旅游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带动项目所在村群众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11.抓产业精准扶贫,建立贫困农牧民稳定增收机制。一是2020年投入到户产业扶贫资金6.3万元,引导剩余4户17名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二是切实将“一社两园三基地”建设作为台松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特色产业培育重点,打造浙川东西协作对口支援产业园和藏红花椒产业园,带动6500余名农牧民创业增收、3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大力推广“三城十店、双线运行”模式,推动莴笋、耗牛、野生菌等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精深加工合作,销售扶贫大礼包5.8万份1800余万元,带动全县种、养、采贫困户增收1000余元。

12.抓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立足劳动力市场需求,始终不渝地把非农产业增收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有组织地拓宽农牧民转移渠道,促进了劳务经济发展。一是紧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契机,创新实施“千人技能培训、百户劳务输出”工程,举办线上线下就业扶贫招聘会11期,提供县内外就业岗位3万余个,转移贫困劳动力7661人次,带动年人均增收1万元以上。二是在野生中药材采挖和野生菌类采摘季节,按照“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有序组织农牧民采挖虫草、贝母等野生中药材和各类野生菌。全年采集野生中药材和各类野生菌800吨,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3200元。三是围绕旅游业服务,扩展了农牧民收入路径,全年,共转移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18万余人,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688元。四是抓住成西铁路、剑科电站、绕城路建设、七藏沟旅游景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引导、支持、鼓励农牧民就近就地务工,全年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0.6万人,帮助农牧民人均增收338元。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1.围绕新业态培育,加强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充分抓住“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及“州熊猫级标杆酒店和州熊猫级标杆民宿”评选的机遇,大力培育“光和云朵”、“古道牧风”等休闲农业发展个体,积极争取州“创新孵化园”落户。

2.围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专家服务建设力度。继续保持全县科技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巩固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花椒、种草养畜2个专家大院,和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签订地校战略合作协议,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3.围绕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开展县农业创意园产业产地环境分析,为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用地规划依据。二是正定莴笋、洋芋、大白菜、花椒、大蒜、胡豆等作物标准,从产前、产中、产后按标准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积极推广农产品合格证检验制度,积极为合格农产品开拓市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围绕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加快“溯源”农业追溯体系建设进度,现已建设完成。保证农资店溯源全覆盖,积极动员种养大户加入监管,实现农业从种到餐桌的质量全程监控,农业种养殖科学化水平实现历史性飞跃。

5.围绕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充分运用好“扶贫832”平台、“扶贫”等公益品牌,“净土”、“山珍”等区域品牌加大农特产品的营销力度。二是以“三品一标”创建为抓手,积极申报地标、绿标、有机品牌。继续保持“松贝”的核心优势,加大大蒜的地标申报力度,确保“莴笋”“花椒”地标入库并启动相应申报程序。

6.围绕“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提升群众幸福感。建立土地经营权出让、转让管理机制,依托成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统一挂牌转让、出让集体资产,努力壮大村级经济组织,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7.围绕示范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制定出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和《县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在全县开展数据摸底,对全县110个行政村按照《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的要求,开展自查和督查,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提高我县在省、州乡村振兴战略考评的竞争力。对标对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分类开展强弱项补短板工作,不断壮大候备队伍,形成梯队发展模型,确保申创成功率。今年力争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州级先进乡镇1个,省州示范村2-3个。

8.围绕做强做大特色产业为目标,持续改进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一是持续抓好《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2019-2021》的实施。二是认真开展调研修订完善《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励办法》,努力实现从产前补助到产后补助的模式转变,逐步减少对传统农机的补助,加强对冷链物流等短板弱项补助,减少资源闲置浪费,不断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9.做好乡镇区划调整的后半篇文章,建全乡镇农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等事业服务机构,加强县、乡农技服务人员培训,不断加强乡镇服务“三农”水平,不断改进县农技队伍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10.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创建“农投”公司,改变农业没有强大市场主体的现状。持续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农投”公司承接实验示范性的农业项目,减轻新品种推广中群众承担的风险,。

1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勇于承担试点责任,全力完成试点任务,县自觉主动承担了全州村两委换届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下一步将全力以赴完成好村主任一肩挑试点工作任务。

(五)延伸农业综合效益链,促进农民多层次增收。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组织实施总投资75万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县种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安装农产品追溯体系终端设备,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监督服务。二是投入资金200余万,对县兽医实验室、农产品检测室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增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投入。三是为17个乡镇购置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设备17台(套),从技术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非法运输未经检疫牛肉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从人防上确保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畜产品事件在“川观新闻”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2.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率。依托农牧民群众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本年度全县新增旋耕机、收割机、喷药机等农业机械152台(套),使农业机耕、机播、机收率较去年提高9%,帮助农牧民节省劳务资金600余万元。

3.抓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领产业发展。一是以培育省、州示范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快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济体发展,创建3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州级农业专业合作社,满山红臧红花椒专业合作社正在申创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全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培育30亩以上规模种植户124户。探索“大基地+小业主”运作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1428户,带动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2019年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10.18万元,全县农牧民人均增收77.89,预计今年全县集体经济收入增幅在10.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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