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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I设计中的视觉形式美
VI设计是平面设计的一种,隶属于视觉艺术,因此,视觉艺术的构成法则和规律也多适用于VI设计。视觉艺术的重要本质是视觉形式的创造,视觉形式的创造决定着VI设计的生命,并常以“标志”的形态突出地表现出来。
“标志”(Symbol)作为传播信息的符号,是VI系统的核心和基础部分。它可以集众多信息于一身,在瞬间传达出所代表的意义和所承载的理念。从类别上看,标志可分为商标、纪念章、会徽、校徽、个人标志等多种;从形式美的构成法则上看,标志是在空间中将重复、对比、调和、对称、均衡、渐变等多种构成手法借由力的关系组织起来并形成符合人的审美要求的视觉形式,具有独特的形式美特征。
以“中国银行”的标志设计为例,由香港著名设计家靳埭强先生设计、1986年开始使用的现有的中国银行标志,从创意构思,到构成形式都显示出独特的形式美特征。在创意构思上,靳埭强先生受到编结红绳的古钱启发,将标志设计的母题定位在中国古代钱币上。其中钱孔与红绳巧妙地构成一个“中”字,由此寓意中国。古钱币则代表银行业,中线象征联系,外圆则象征全球发展,整体寓意天方地圆,经济为本。
从设计元素的构成形式和组织方式上看,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外部的“圆”与内部的“方”构成了力的对比关系,而且这种对比是在调和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比是互为相反的两种因素设置在一起所产生的现象,如运动-静止,刚硕-柔软,高-矮,强-弱等。而调和是将两种或多种矛盾因素趋向于一致的手法。调和可以使各种差异因素寓于统一之中,产生和而不同的张力和节奏感。中国银行标志中“圆”与“方”本身的对比关系被方形外部的弧形削弱、融合,它的构成角度恰好使原本两种冲突的力达成和谐一致的走向。此外,标志的对比因素还体现在面与线的关系上。在整体上,中国银行的标志由于线条均匀,走势平稳,空白均衡,因此呈现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面”。但是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个“面”是由均匀的“线”围绕、运动而成。正是这种“线”与“面”的对比关系,增加了画面的跳跃感,时而动、时而静,打破了标志的对称所带来的绝对的平衡和稳定,在动静之间构成了节奏和韵律的美。
从色彩上看,中国银行标志采用中国传统的吉祥色红色作为基本色调。色彩是视觉形式的物质媒介,它与其他形式一样,是艺术家表达情感、与自然界沟通的有效手段。色彩被喻为感情的语言,眼睛的“诱饵”。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表明,色彩不仅能引起人们大小、轻重、冷暖、膨胀、收缩、远近等心理物理感觉,同时能够唤起人们不同的情感联想。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各种颜色都被赋予了特定的涵义。如红色在人类的原始时期,就“开始有其社会性的巫术礼仪的符号意义在。也就是说,红色本身在想象中被赋予了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符号象征的观念含义。”[1]在象征的意义上,红色代表吉祥、幸福,象征活力、愉快和庄重。中国银行采用红色作为标准色,一方面表达了中国传统的祈福平安的心理诉求;另一方面则表达了锐意进取、顽强稳健的创业精神。简洁淳朴的红色标志与郭沫若先生所题写的“中国银行”四个黑色书法体相结合,相得益彰,使标志整体上散发出强烈的民族性和现代感。
二、VI设计中的审美特征
与其他平面设计相比,VI设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审美特征:
1、真与美的结合
在哲学上,“真”即真理,表现为认识与客观事实的符合。企业的“真”首先表现为尊重事实和客观规律,进而大胆探求并坚持真理。[2]而企业VI识别系统的“真”则表现为通过企业的视觉传达部分,将企业的理念、经营方针、宗旨等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本质上是借美的形象来传达真的概念。就如靳埭强先生所指出的,“漂亮的设计并不一定是好的设计,最好的设计是那些适合企业、适合产品的设计。”中国银行的VI正是具备了好的设计的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原创,也就是不抄袭、不模仿;第二,识别,即有个性,不雷同;第三,份属,即合身份、创文化。
而VI的美则表现在,当用统一的视觉形象来表达企业的目标、宗旨和企业哲学时,人所产生的一种审美心理感受。其本质是人由于发现或进达于事物本质时而获得的一种美感体验。根据企业识别专家沃利•奥斯的看法,企业在运营中必须规划以下几件事:(a)我们是谁?(b)我们做什么?(c)我们如何做?(d)我们要朝哪里发展?这被称为(a)“企业个性”和“核心能力”;(b)产品和服务的市场;(c)“公司过程”;(d)“宗旨”和“远景”。在某一市场的社会环境下,这些要素构成了一个公司的核心定位。[3]沃利•奥斯同时指出,如何从美学角度来表述公司的核心定位,是当今企业的重要课题。他从管理学层面称此为企业的“美学管理”。
VI视觉识别正是美学管理的重要表达手段。在这里,真与美有机地结合起来。理论美学的创始人哈奇生(F.Hutcheson)曾对“美中寓真”这一辨证关系的审美特征给予充分的描述和歌颂,他说:“能够让我们在其中见到这样一种迷人的具有统一性的多样性,并由此在我们心目中产生非常巨大的愉悦。”[4]
同时,VI设计中的真与美结合的审美特征还表现在,成功的VI设计是集技术学、人体工程学、行为学、美学等多种学科为一体,将VI设计放置在契合于“人性化”的尺度下进行的。好的VI设计应是真与美相结合的“人性化”的设计。它不仅体现出设计形式的美,同时更要符合和尊重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马克思认为,人性化的生产就是依照客观规律而进行的审美的生产,是人的精神价值的自我实现。同理,人性化的设计也是依照客观规律而进行的审美的设计,它表现为严格的科学美和规范美。一套完整成熟的VI系统,是设计师本着严谨和科学的态度构思设计的结果,这在早期CI(VI)设计中已为设计家所认同。20世纪30年代,美国设计家莱斯特•比尔推出了“企业形象系统手册(thecorporateidentitymanual)”(简称CI手册),其中规定了各种设计元素的使用规范,同时也列举了必须避免的错误使用方法,以免设计元素的滥用和误用。CI手册的使用,保证了CI实施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因此,VI的设计的本质应是真与美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方面的阙失都会使设计丧失价值。
2、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结合
VI识别设计是由功能各异的多元子系统所构成的多元复合系统,是系统性和动态性相结合的审美整体。按照系统学理论,一切事物都以系统方式存在,因而都可以用系统观点来考察,并用系统方法来描述。现实世界不存在没有任何内在相关性的事物群体。而在哲学上,系统性是指由若干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它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功能性和稳定性等特点。与其他设计相比,VI设计之所以给人的印象更强烈、视觉效果更丰富,原因在于它所构成的是一个系统的视觉整体。在VI中,一切应用要素都以基础要素为核心向外扩展,具有连贯性和“家族相似性”的特点。从视觉心理学上讲,人的眼睛倾向于把任何一个刺激式样看成现有条件下最简单的形状。[5]因为形状和色彩表现的越整体,它越具有简单性,也越易于为人的眼睛所把握。而“一个构图单位的形状愈是连贯,它就愈易于从它所处的背景中独立出来。”[6]皮亚杰对整体性和连贯性也有着深刻的分析,他说:“所谓整体性,是指内在的连贯性。实体的排列组合本身是完整的,并不只是某种由别的独立因素构成的混合物。结构的组成部分受一整套内在规律的支配,这套规律决定着结构的性质和结构的各部分的性质。这些规律在结构之内赋予各组成部分的属性要比这些组成部分在结构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的多。因此,结构不同于一个集合体,结构的各组成部分不会以它们在结构中存在的同样形式真正独立地存在于结构之外。”[7]
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VI设计的系统性必须和动态性相互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审美效用。所谓动态性,就是在VI系统设计中,不再强调某一单个元素的中心效应,VI所有的构成要素都可以成为中心,也就是说,VI设计可以围绕任何一个视觉元素动态地进行,而不单纯仅仅依靠标志的中心强势地位。传统的VI设计中,标志在应用中占有绝对的强势地位和话语霸权,这虽然满足了VI识别向外扩展的系统性、规范性需要,但是相对死板、教条、僵化。因此在VI的设计实施中,必须将系统性和动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VI的实施过程,就是整合视觉资源,形成协调的视觉印象从而作用于目标受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视觉符号的规范性是VI设计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视觉符号的规范性有助于形成设计体的整体视觉印象,但整体视觉印象的形成并不依赖于视觉符号的规范性。这就为VI系统的动态化提供了理论依据。[8]在系统性、规范性的VI设计中,提倡动态的交互式设计,也就是在保持形成整体视觉印象的前提下,加强各要素的相互配合、作用,重视各要素相对独立的视觉效应。标志不占有绝对的优先地位,各要素可根据具体需要取代标志发挥主导效应。系统中的动态设计强化了VI创新变化的能力,是对视觉资源的一种整合和再利用。视觉的中心可能是其它辅助元素或是一个概念、一个造型、一个氛围或一种特殊效果,以此发挥系统性VI识别设计中的动态审美功用。3、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结合
VI视觉识别设计的另一审美特征是把“由言指号”和“非言指号”结合起来,也就是说,VI设计不仅诉求于公众的“言传知识”,同时又诉求于他们的“意会知识”,将“可说”和“不可说”的知识结合起来,因此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审美感染力。意会知识(tacitknowledge)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哲学家波兰尼(MichaelPolanyi)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人的知识分为两类,通常说成知识的东西通过书面语言,图表和数学等方式得来,这只是一种知识;而非系统阐述的知识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波兰尼称第一种为言传知识,第二种为意会知识。他说“我们总是意会地知道,我们在意知我们的言传知识是正确的。”[9]意会知识也称为隐知识,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和内在本质,它所倚重的是一种隐形的理性。”[10]。意会知识表现出如下特点,即个体性、非逻辑性、审美性、创造性和模糊性,它与言传知识的互动与统一构成了人类认知的内在动力机制。
意会知识概念的提出,从认识论上揭示了人的意识潜能的发生和作用规律。意会知识是整体性的领悟,它是将对象作为一种美的直观而把握的。从意会知识的角度,我们可以对公众的心理和认知有更清晰的了解和把握。事实上,公众对企业的观感是理性认知和感性印象的统一,而后者主要是审美体验,是一种充满感彩的心理活动过程,是其个人意会性认知的具体实现。因为按照波兰尼的说法,“心灵的纯意会作用是一种领会(悟)的过程。”[11]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企业在顾客心目中造成的美丑、好恶、优劣等情感冲击,是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步。公众对企业的审美活动是非
逻辑的,不可言传的活动,它的直觉性、领悟性。体验性、情绪性,都是意会知识所特有的。因此,美国的贝恩特•施密特和亚里克斯•西蒙森在其著作《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中指出,“今天,具有竞争优势的组织给顾客提供一种体验——‘销售牛排的体验’。任何好的牛排餐厅都知道除了提供一份好的牛排外,还为顾客提供一种全面的感官体验。例如:做工精细、手感极佳的牛排餐刀、深色木料装潢的房间、暗淡的灯光等。”[12]在消费者心中,所有这些加上“煎牛排所发出的咝咝声”,带来了一种值得向往的美感享受,满足了他们的内心精神层面的需求。正是这种意会价值,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顾客选择哪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因此,企业的VI设计是在言说性和非言说性两个层面进行的。它既说理,又动情,入情入理,情理交融,已经成为企业一种特殊的生存方式。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速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要求产品在销售的过程中能够瞬间传达某种意义。企业的VI设计所塑造的美学形象作为这样的符号体系,“展示着明确而清楚的视觉力结构,并通过这种生动形象的结构,使受众得到较强的商品和事物独特性的信息与感受。”[13]它们是企业“产品的风格和它的审美倾向在一定文化背景下,通过工业生产,在产品上留下的时代信息和企业特征”[14]在市场中,消费者有时对企业的宗旨、价值观的内涵无法直接了解,但通过企业的美学符号体系,企业内在的理念就可以潜移默化地以自身体验的方式为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同。正是这种理性与感性、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辨证统一,构成了VI识别中的美感交融性,为企业的美学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实现途径。
三、小结
VI企业识别设计以其本身的视觉形式美以及真与美、系统性和动态性、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有机结合的审美特征,最终杂糅形成一种综合表现力。这种表现力超越了具体的产品、经营和服务等单个要素的实体性特征,成为“空间中非功能性的、提供体验的各方面的因素。”[15]同时这种表现力升华成一种精神表征,促使公众形成对企业的总体感受,继而引发公众产生对企业、产品以及品牌的心理趋向力和认同感。从这一角度来说,企业VI识别不仅体现出企业独特的美学风格,帮助消费者建立品牌意识,构成他们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依据,而且造成了特殊的符码化消费,消费者“消费”符码,是从符码获得一种价值或以此体现自己的身份和价值,从而获取交往效益;或以此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实现自己的审美理想。
参考文献
[1]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2]曹晖、修文举:《企业形象策划战略的内涵与现代意义》,《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第84页。
[3](美)贝恩特•施密特等:《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4]F•Hutcheson:AnInquiryConcerningBeauty.EditedbyPeterKivy.TheHague:martinusNijhoff,1973.p48.
[5](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60页。
[6](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2页。
[7](英)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8]彭纲:《VI设计新趋向》,《装饰》,2004年第12期,第80页。
[9](英)波兰尼:《波兰尼讲演集》,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6页。
[10]黄瑞雄:《波兰尼的科学人性化途径》,《自然辨证法通讯》2000年第2期,第32页。
[11]刘仲林:《波兰尼及个体知识》,载入《现代外国哲学》第5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7页。
[12](美)贝恩特•施密特等:《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13]赵海、张清容:《CI与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关键词:欧美文学 个性自由 意义
引言
希腊文学是欧洲文学的起源,各国文学和民族文学的发展基本都是以口来传播,口是最早的文学小说传播形式,后来发展到书面文学中。其中“个性自由”。作为欧美文学中最长用的命题“个性自由”,我们从欧美文学作品及发展的历程中得以认识。
一、古希腊文学中的个人特性
古希腊英雄传说中的所有重要人物,除少数神祗和传说(如普罗米修斯及其故事)外,他们的个人行为动机都不是为了民族集体利益,而是满足个人生命价值的追求;或为爱情、或为王位、或为财产、或为复仇。荷马史诗中英雄们对荣誉的崇尚,表现了古希腊人对个体价值的执着追求和对现世人生意义的充分肯定。极端的个人英雄主义,极富张扬的个性特点成为古希腊文学的核心内涵,也成为古希腊文化的基点。虽然说古希腊文学中体现的世俗人本意识是原欲型的,但以“我”为中心,以“人”为中心的个性张扬和个体自由是十分鲜明的。
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之后是千年的中世纪文学。重视人的精神和理性本质,强调理性对原欲的限制,是中世纪基督教文学之文化价值观念的主要特征。
中世纪基督教义提出的人之原罪,救赎,禁欲主义,乞求来世,让古希腊的人本意识蜕变为神本意识。14至17世纪初的文艺复兴是一场针对中世纪的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运动。这一时期欧洲文学的主流就是人文主义文学。 “人文主义”,亦即人道主义,它强调以人为本,肯定人的价值,维护人的权利,以“人类的本性”作为观察历史的准绳,反对神的绝对权威。人文主义其实质是个人主义,即强调把个人放在一切社会关系的中心,充分肯定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利益。文艺复兴是对中世纪基督文学、文化的否定和对古希腊文学、文化的复兴,是对古希腊文学中提出的个人自由和实现个人价值的进一步倡导。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最早提出了“人学”与“神学”的对抗,他的抒情诗集《歌集》,其中绝大部诗作是抒发对自己所钟爱的劳拉的爱情,大胆讴歌建立在人的自然本性基础上的爱。薄伽丘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彻底否定了中世纪的宗教观及禁欲主义的道德观。总之,这时的许多作家,如彼特拉克、薄伽丘、拉伯雷、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显示了人的尊严和权利,展开了精神个体的无限多样性。当然人文主义决不只是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单一性延续与继承,更不是简单的重复;人文主义思想体系中也拥有了人人平等、仁慈宽恕等基督教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人文主义又是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与基督教文化结合的产物。从中世纪的“人是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转变到文艺复兴的“人应成为独立的精神个体”,这是西方文化史上极为重要的转变,它标志着中世纪文化的终结、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开始。
二、17世纪后文学作品中的“个人主义”
17世纪的古典主义文学中的“人”比人文主义文学中的“人”疏远了与上帝的联系,也显得更理智、冷静和成熟,但也缺少热情、缺少自由意识和生命意识。18世纪欧洲各国发生了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的第二次思想革命运动――启蒙运动。如果说人文主义者的注意中心是如何从宗教束缚下解放人的个性,肯定人享有世俗幸福的权利,那么,启蒙时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更要求破除宗教迷信,摧毁宗教偶像,反对贵族特权,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而封建统治,建立合乎资产阶级理想的社会。自由与平等是启蒙运动最鲜明的两面大旗。作为一个广泛的思想革命运动,也影响到文学的发展。许多启蒙家直接进行文学创作,把文学作为宣传启蒙思想、批判封建制度的有力工具。卢梭的文学作品中对个性自由的崇尚是其的启蒙主义、丰富的感情自由的典型,基督教的原罪说他予以否定,因为人至善是人的本性,这种至善是美的,及发自原始的人性和欲望要求是人类的合理的,在人类创造文明的发展过程是对人性的污蔑和罪恶的孳生地。歌德在他的作品中一个很广袤的天地中深刻地体现了人类的思想问题。这种启蒙主义文学思想对人类的“个性自由”、“情感自由”的理想追求,为浪漫主义文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反古典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浪漫主义文学、更强调自我人性自由与追求。浪漫主义文学中表现“人性自由”不再是表现在人的理智和情感上、个人的私欲和人类社会道德之间找平衡,他表现的是个人及自我的人生价值。比如“沉浸在天地合一”,人溶于美好的自然景色,天地合一的这种忘我境界,幻想描述一个美好的文明社会,塑造一个世界大同的美好理想。这种体现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个人自由观和人生观的理想境界和归宿。
19世纪中期,随着工业科技的发展,欧美国家的工业进程发生很大进步,这时的文学作品,主要以现实主义为代表作。人类历史的进步是物质和财富的创造来推动。这种创造财富的过程是人性的发展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个性随着财富的变化而发生了很大的失落。现实主义文学更多的是对人性处境和人生命运的关注,从人道为出发点,它的思想武器是以人性论为基础的人道主义。现在的作品通过文学彰显了物质化的社会现实,深深地解剖人在物质欲望的驱动下人性深处的心灵变化,揭示和引导警告人们在物质面前人的脆弱及对人性的泯灭。也是对这种物化下失去人性自由的批判。
20世纪的欧美现代文学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随着资本主义的科技发展、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在这个世纪里付出了惨巨的代价,一战和二战对每个民族及全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空间、权利和尊严发出挑战。使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生存空间发生了对立的很大变化。那种人与万物、社会、自然及民族语民族人和人关系变得不再美好。从思想内容看,现代主义文学表现的是“现代人的困惑”,即揭示周围世界的荒诞、冷漠、不可理解,以及人置身于其中的孤独、陌生、焦虑、痛苦的情绪。到18世纪,西方人认为自己凭借着理性的力量可以摆脱“命运”的支配而走向自由,但到20世纪初,仿佛从云端一下子跌入深渊,而且带着远比古代人更加浓重的悲哀和绝望。卡夫卡小说中的人变成了“甲虫”;艾略特的《荒原》中,物质世界使人的精神世界毁灭,世界也就成了生命死寂的“荒原”。人“原欲”的自由没有了,对于回归原始状态、获得非理性意义上的“自由”的人,又是充满着忧虑 ,而现代物质文明下的“自由”也丧失了。总之,一种比19世纪更深重的恐惧、焦虑、痛苦,乃至绝望的情绪弥漫了20世纪西方社会。但是20世纪欧美文学在人本意识上的变化,说明了20世纪作家在对“人”自由和个性问题上的探索更加深化了,只是在人性“自由”问题上还没有找到理想的境地,或说,在寻找过程中的失落和痛苦,因此只能继续像“戈多”一样等待,或像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样地守望。
三、结论
古希腊古罗马文学表现的“自由”是把对原欲追求和个人荣誉当作人生幸福和实现个人价值的主要内容。中世纪的宗教文学对此加以了否定,今世赎罪和来世才是他们向往的地方,精神的追求代替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声色享乐。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是对中世纪宗教文学的又一否定,它重新呼唤人的自然属性的回归,但在否定中世纪对声色、的摒弃外,也部分吸收了宗教文学的博爱仁慈等理性的内涵。古典主义、启蒙主义文学,更是在对人的自然属性的自由和个性追求之外,探讨人的理性下的自由和个性。浪漫主义文学,对个性自由更强调人的自然天情和自由情感,想与大自然的恬静形成一种默契,而弱化了自然属性和理性的平衡。现实主义文学警告人们不要无限制地追求物质享受,不要被物化而丧失人的自由的天性。现代主义文学,指责现代文明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严重贱踏,使个性自由和个人价值几乎丧失殆尽,作品表现的是物质文明给人带来的更沉重的异化和危机感的情况下,表达出的一种失望甚至绝望的情感。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知道,首先,欧美文学对个性自由的文学探讨从关注人与外部世界关系、个体与集体关系到理性与的冲突内容直至更加深入地展开了内部的诸多矛盾,包括潜意识层面。因此,随着历史的进程,欧美文学对个性自由所探讨的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和深化。其次,争取个性自由,正是在追求实现个体人生价值的最大化,追求在有限的生命里如何过得幸福、活得有价值,个性自由的实现程度正是一个人幸福感强弱的最集中体现。由此可见,欧美文学对“个性自由”命题的持恒热衷正是在探讨人的有限生命如何更具幸福感和如何实现人生最大价值的大命题。第三,无论命运如何坎坷但却始终不屈,因为欧美人把个人荣誉和个人价值最大化视为人生最高的追求,视为人生最大的幸福,他们宁可选择自由而短暂、光彩的人生。这就让我们明白欧美文学关于命运和个性自由这两个命题实际上是一个命题下的两个集点,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人类的极境是实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4页)。命运的多舛和对命运的不屈和抗争,争取个性自由,让在有限的生命里实现个体价值的最大化,欧美文学对这一命题的探索还在延续,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最佳的答案,“达到这一境界需要付出异常艰辛的努力,走过极为漫长的路程。”但欧美文学关于命运和个性自由的两个命题的探讨对人类的发展有着方向性的启迪和指导性的作用,其意义极其深远。
参考文献
(一)研究型教学的意义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已经成为高校教育改革的重点;组成人才的基本要素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人才素质由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构成。研究型教学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用科研探讨的方法来获取信息或运用所积累的知识去解决疑难问题的一种学习方法。为了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的需要,教师利用案例分析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在讨论的过程中互相启发或辩论,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性,使得学生的认知思维和情感思维达到高效率,培养学生富有创造性的学习能力,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使学生更快地接受知识和更好地掌握知识。研究型教学促使学生充分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并亲自发现学到的知识和定律,通过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多样性,培养具有时代性的创新型人才,提高教学质量。
(二)研究型教学的理论
形成及趋势研究型教学理论在我国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研究的学者比较多,但成果不多。我国最早研究的是清华大学,主要通过课程训练,进行任务分解,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素质教育为主,布置典型工作任务,用来提升学生的工作岗位,同时有助于学生理论水平的巩固与提高。研究型教学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良好的,现在高校培养模式都在改变,以岗位能力本位为需求,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注重素质教育培养,为研究型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
(三)研究型教学的评价
体育教学评价强调教师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方法的多维度以及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评价的内容不仅包括对学生身体素质和动作技术能力的评价,而且还特别重视对学生的积极学习态度、心理素质以及日常行为的评价,争取把评价的内容与研究目标、课程目标相结合。研究型教学的评价不仅要促进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此外还要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而且还要发掘和发挥许多学生的优势和潜力,促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快速提高,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并全新地认识自我。从评价方式上来讲,不能只着眼于终结性评价,同时也要重视过程性评价;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以及教师评价,创建多维度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方法是建立在学生的知识掌握熟练程度、能力的提高和积极参与的程度等基础之上的。
二、健美操教学的技术特点
健美操的内容有基本的队列队形练习;徒手健美操;轻器械健美操;器械健美操;技巧运动;跳跃;蹦床运动;艺术健美操;健美操;团体健美操。按照不同的身体练习形式,可以把健美操分为徒手健美操、轻器械健美操、器械健美操和专门器械健美操;依据健美操内容所完成的主要任务,可以把健美操分为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大众性健美操,充分挖掘人的潜能、提高运动竞赛水平的竞技性健美操,以及用特有的主题思想来进行宣传教育的团体健美操。健美操的任务是锻炼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体态,提高身体的工作能力。健美操的特点是其具有丰富的内容,多样的形式,容易推广和普及;能全面和集中地锻炼身体;在教学和训练方面必须互相保护与帮助;艺术性较强;不断创新。总之,健美操具有广泛性:一般性健美操都易于普及、便于推广。根据不同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训练水平、不同器械、不同场地和不同的要求,因材施教,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和技术动作来进行练习,以达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的目的。还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集中地锻炼身体的某个部位,或者发展某种身体素质,以促进人体全面发展的水平。健美操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是一种集健身和健心相结合的体育运动项目。
三、研究型教学在高职院校健美操课教学中的应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生活压力日渐加重,健康问题备受人们的关注。科学实践证明,体育锻炼是促进人体发展、增进心理健康的积极手段和主要方法。健美操是一项将健美操和舞蹈融于一体的有氧运动,它以有氧练习为基础,以健身、健力、健美为特征,把形体美、姿态美、动作美、精神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健美操项目多、技巧动作难度大,有利于锻炼学生的柔韧性、协调性和平衡性,带给人们身心享受,促进了健康的发展。健美操运动具有保健的作用,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的健美操教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特别是新课程标准的实施,为学校体育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提供了机遇。健美操教学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健美操教学首先具有磨炼意志、培养道德情操的功能。坚持健美操锻炼,可以培养学生的坚持、冒险精神和刚毅、坚韧不屈的意志品质;让身心得到锻炼,增进健康,有利于发展综合素质。健美操运动要普及推广、要发展、要上一个台阶,就要按照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全面性的原则,坚持寓学、寓练于乐。目前我国学生在体质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我国青少年的体育素质中的速度、耐力、柔韧性、爆发力、力量等均有不小的下降。
四、总结
纵观童先生的各种文论教材和相关论文,关于“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三处代表性的阐发:其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0页。)。此处“意识形态”被看做是“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文学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即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就这一点而言,它如同政治、哲学、科学、宗教、道德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自学考试指导书》,武汉大学出版,1995年版11页。)。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文学所撷取和反映的“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
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由上述可知,童先生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中:一是不同版本的论著对“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不同版本的解释,各种解说之间不仅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二是不同解说自身也有诸多不尽合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说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面三种解释都把文学的属概念规定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却并不一致。解说一、三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在外延上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解说二认为它是一种“话语活动”,这一说法实际上已经把社会意识中的某些因素排斥在外了。一般认为,所谓“话语活动”不过是说话主体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话语情境中通过文本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过程。而话语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话语双主体(说话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沟通的媒介——“文本”的存在。文本大体有两个存在形式,即所说的话与所写的文字。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一边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一边又认为它排除了社会意识的某些内容,两个意识形态概念在外延上发生了矛盾。在内涵上两者也相互抵牾。前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把它视为静态的、凝固化的事物;后者又认为它是“话语活动”,即是包括说话主体、接受者、文本、沟通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动态过程。其实话语活动本质上就是意识活动,如果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在更大范围上等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活动,那么,一面说,意识形态是“意识活动的产物”,一面又认为它是“意识活动”本身,孰对孰错?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解释充满矛盾,已经提前决定了对“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不可能再有科学合理的说明了。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对“审美”的解释之中。解说二,把审美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解说三又把它变成了人类对“美物”的“观照、感悟、判断”的精神活动。应该说,单就“审美”一词而言,它确实拥有包括上面两种含义的多重内涵。然而,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判断中,“审美”充当的是被判断事物“文学”的“种差”,即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质。严格说来,这个种差——“审美”必须是确定而统一的,否则,就会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歧义和模糊。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每种解说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解说一把文学规定为“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在方法论上混淆了事物的存在“形态”和分属领域。一般而言,事物的形态是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把握的事物外貌状态。例如,人们能够直接把握H[,2]O的“形态”只能是气态的、液态的、固态的水,亦即我们说H[,2]O只能形态化为汽、水、冰三种形态,而不能说它“形态化”为了黄河、太平洋和喜玛拉雅雪峰。同样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也只能是为人所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语言、文字、文本、话语及人的自觉不自觉的动作行为等,而不能形态化为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就像河流、雪山不过是H[,2]O的形态——水、冰的存在领域一样,哲学、文学也只是人类社会意识的某种外化形态——哲学性文本和话语、文学性文本和话语的存在领域。
以撷取现实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特质”,理由并不充分。童先生的说法是:“当我们说文学艺术的独特对象是客观现实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不要把现实的审美价值当成是独立的存在。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熔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溶解于其中。”(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然而世界上任何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一般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不仅事物的审美价值不是独立的,其实用价值、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也是如此;不仅实用价值、政治价值等可以渗透溶解于审美价值之中,反过来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渗透溶解于实用价值和其它价值之中,那么既然文学可以撷取溶解其他价值因素的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撷取融合审美价值的实用价值或其它价值。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撷取审美价值呢?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要用审美价值去溶解其它价值呢?童先生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文学与审美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关键之点。
解说二在属概念上把文学视为一种话语活动,把“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命题的种差——“审美”解释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紧接着又说:“它(审美)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然而,我们知道“方式”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它与“目的”、“态度”等一起构成实践活动的下位概念,我们只能说人类在掌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抱有何种目的,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何种态度,而不能说“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一)的目的如何,方式如何,态度如何。“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它至少在双方之间方可发生,审美关系必然发生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审美关系(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二)的特征也必然是审美主体与对象互相作用所形成的特殊状态的特征。如所周知,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就主体的心理状况而言,最终并不报有任何目的,主要采取形象方式,并表现出某种情感态度。这只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而并不是主体与对象间形成的审美关系的特点。如此的“意识形态”与如此的“审美”,两者“复杂组合”而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是什么呢?我们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解说三与前两种解释最大的不同是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观点,而问题也恰在于此。我们知道,审美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欣赏与审美创造两种含义,狭义的审美活动单指审美欣赏。显然,上述对审美(活动)的理解指的就是狭义上的。让人不解的是,童庆炳先生一向坚持文学活动论,即认为文学是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而审美欣赏不过存在于读者——作品的环节之中,说文学是一种狭义的审美活动,实质上等于说文学仅是一种读者对作品的鉴赏活动了。我们宁愿认为这是童先生的疏忽。问题是我们把这种疏忽的因素考虑进来,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审美活动,即把“审美创造”也看做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可否认为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呢?我认为,广义的审美活动仍涵盖不了文学活动。首先。“审美创造”不等于“艺术创作”。为了表达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杜桑为微笑的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又把夜壶摆上大雅之堂供人观赏,名之曰《泉》,我们说不清是在创造美还是在破坏美。但由于这些作品确实蕴含着某种艺术意义,我们还把这些艺术家的行为称为艺术创作。其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欣赏也不等于文学活动中的读者接受。我们认为,审美欣赏是审美主体在非功利状态下对事物形式进行的非功利情感的知觉过程。但在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中,往往要经历阅读——鉴赏——评价(不只是审美评价)的过程。其中,只有在鉴赏的某个瞬间读者是完全排除功利性考虑的。另外,文学活动中“世界——作家”的加工过程,“读者——作家”的反馈过程,“读者——世界”的体认过程等环节也很少与审美结缘。由此可见,文学活动不等于审美活动。
三、我的几点看法
如所周知,文学现象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为阐释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在多元化的阐释背景下,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角度解说文学,不过是多音合唱中的一种声音。至于是否可以担当“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视角审视文学,就应挖掘出它本来已拥有的深厚的理论内涵,进而明晰地、系统地、合乎逻辑地将其阐发出来。由于篇幅所限,现将几点看法粗列如下,详细论述笔者另有专文。
现代人类文明意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体说来,文明意识可以分为实用意识、审美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大类。实用意识遵循的是现实实用性原则。它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性和功利性,即满足人类的物质性存在的需要。实用意识又可分成两小类,用来专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相关技术发明以及指导思维活动和语言交际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工具意识;专门对组织、团体、国家、社会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制约和管理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规范意识。审美意识是在实用意识中分化产生的一种超功利性意识类型。首先,只有当人类形成了完全的抽象能力,具有了把事物的形成与属性相区分的能力,人才有条件和可能以非功利的态度和非功利的情感专注于欣赏事物的形式,于是审美欣赏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其次,如黑格尔所言:“人有一种冲动,要在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中实现自己。”(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9页。)而当实践水平发展到人们的精力可以不必全部投放于事物内容和属性,而有能力集中于对承载事物内容和属性的形式的创造上时,我们说审美创造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在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感觉、欲望、兴趣、情感以及审美观念、理想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了由这些因素统一而成的完整的人类审美意识。与实用意识相比,审美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三大方面:非功利性、超越性、自由性。
文学可以成为各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由于各类意识内部结构不同,承担职能不一样,它们分属领域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实用意识内部,观念、认识等理性化因素与欲望、情感等感性化因素相比处于主导地位。按其特点与职能,工具意识分属于了自然科学、语言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规范意识分属于了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伦理等领域。欲望、情感等感性因素在意识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主要分属于了文学、音乐等艺术领域。某一意识归属于某一领域,以某一形式表现,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在人类所有意识类型中,情感、想象、理想等作为不稳定的因素,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突现成为主导因素。此时,该种意识的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文学艺术。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主要是审美意识的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也可以成为实用意识诸种类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成为实用意识之下的个人潜意识和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泄导渠道和形式。
意识形态指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由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因素构成的、表现在各种意识领域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面貌和样态。按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一定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然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各种具体社会意识形式中社会意识的性质。因此,具体的社会意识无论归属于什么领域和分工形式,其社会性质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支配,从而产生社会意识在社会性质上的差别和划分,各自形成特定的样态、面貌。另一方面,不管何种意识形式、何种意识因素只要产生并存在于某种社会形态之中,就有可能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显露或隐曲地体现出该种社会形态的社会性质。同时,它们会以体现社会同一性质为磁石,聚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意识样态。我们把这个体现一定社会形态性质的统一的、意识样态叫做“意识形态”。
文学不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表示的不是意识的实体自身,而是意识的性质、样态,它不是由各种具体意识自身组成的,而是由各种具体意识的社会性质组成的。它要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存在载体,却不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自身实体的构成要素。具体说来,从社会结构划分看,每一具体的意识即可以从水平层次上归属于社会心理或社会意识形式;也可以从分工形式上归属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艺术。从社会性质上划分,每一意识都只能现实地、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社会中,该社会的特定经济形态决定着该意识同该社会全部其它意识因素一起,构成了具有特定性质的意识形态(注:参见李志宏《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讨论综述》,见吴光正《文学基本理论问题论稿》,吉林美术出版社,1996年1月,第31页。)。
二、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童先生的各种文论教材和相关论文,关于“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三处代表性的阐发:其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0页。)。此处“意识形态”被看做是“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文学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即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就这一点而言,它如同政治、哲学、科学、宗教、道德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自学考试指导书》,武汉大学出版,1995年版11页。)。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文学所撷取和反映的“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
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由上述可知,童先生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中:一是不同版本的论著对“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不同版本的解释,各种解说之间不仅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二是不同解说自身也有诸多不尽合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说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面三种解释都把文学的属概念规定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却并不一致。解说一、三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在外延上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解说二认为它是一种“话语活动”,这一说法实际上已经把社会意识中的某些因素排斥在外了。一般认为,所谓“话语活动”不过是说话主体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话语情境中通过文本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过程。而话语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话语双主体(说话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沟通的媒介——“文本”的存在。文本大体有两个存在形式,即所说的话与所写的文字。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一边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一边又认为它排除了社会意识的某些内容,两个意识形态概念在外延上发生了矛盾。在内涵上两者也相互抵牾。前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把它视为静态的、凝固化的事物;后者又认为它是“话语活动”,即是包括说话主体、接受者、文本、沟通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动态过程。其实话语活动本质上就是意识活动,如果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在更大范围上等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活动,那么,一面说,意识形态是“意识活动的产物”,一面又认为它是“意识活动”本身,孰对孰错?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解释充满矛盾,已经提前决定了对“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不可能再有科学合理的说明了。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对“审美”的解释之中。解说二,把审美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解说三又把它变成了人类对“美物”的“观照、感悟、判断”的精神活动。应该说,单就“审美”一词而言,它确实拥有包括上面两种含义的多重内涵。然而,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判断中,“审美”充当的是被判断事物“文学”的“种差”,即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质。严格说来,这个种差——“审美”必须是确定而统一的,否则,就会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歧义和模糊。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每种解说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解说一把文学规定为“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在方法论上混淆了事物的存在“形态”和分属领域。一般而言,事物的形态是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把握的事物外貌状态。例如,人们能够直接把握H[,2]O的“形态”只能是气态的、液态的、固态的水,亦即我们说H[,2]O只能形态化为汽、水、冰三种形态,而不能说它“形态化”为了黄河、太平洋和喜玛拉雅雪峰。同样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也只能是为人所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语言、文字、文本、话语及人的自觉不自觉的动作行为等,而不能形态化为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就像河流、雪山不过是H[,2]O的形态——水、冰的存在领域一样,哲学、文学也只是人类社会意识的某种外化形态——哲学性文本和话语、文学性文本和话语的存在领域。
以撷取现实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特质”,理由并不充分。童先生的说法是:“当我们说文学艺术的独特对象是客观现实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不要把现实的审美价值当成是独立的存在。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熔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溶解于其中。”(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然而世界上任何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一般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不仅事物的审美价值不是独立的,其实用价值、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也是如此;不仅实用价值、政治价值等可以渗透溶解于审美价值之中,反过来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渗透溶解于实用价值和其它价值之中,那么既然文学可以撷取溶解其他价值因素的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撷取融合审美价值的实用价值或其它价值。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撷取审美价值呢?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要用审美价值去溶解其它价值呢?童先生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文学与审美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关键之点。
解说二在属概念上把文学视为一种话语活动,把“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命题的种差——“审美”解释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紧接着又说:“它(审美)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然而,我们知道“方式”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它与“目的”、“态度”等一起构成实践活动的下位概念,我们只能说人类在掌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抱有何种目的,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何种态度,而不能说“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一)的目的如何,方式如何,态度如何。“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它至少在双方之间方可发生,审美关系必然发生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审美关系(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二)的特征也必然是审美主体与对象互相作用所形成的特殊状态的特征。如所周知,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就主体的心理状况而言,最终并不报有任何目的,主要采取形象方式,并表现出某种情感态度。这只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而并不是主体与对象间形成的审美关系的特点。
如此的“意识形态”与如此的“审美”,两者“复杂组合”而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是什么呢?我们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解说三与前两种解释最大的不同是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观点,而问题也恰在于此。我们知道,审美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欣赏与审美创造两种含义,狭义的审美活动单指审美欣赏。显然,上述对审美(活动)的理解指的就是狭义上的。让人不解的是,童庆炳先生一向坚持文学活动论,即认为文学是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而审美欣赏不过存在于读者——作品的环节之中,说文学是一种狭义的审美活动,实质上等于说文学仅是一种读者对作品的鉴赏活动了。我们宁愿认为这是童先生的疏忽。问题是我们把这种疏忽的因素考虑进来,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审美活动,即把“审美创造”也看做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可否认为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呢?我认为,广义的审美活动仍涵盖不了文学活动。首先。“审美创造”不等于“艺术创作”。为了表达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杜桑为微笑的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又把夜壶摆上大雅之堂供人观赏,名之曰《泉》,我们说不清是在创造美还是在破坏美。但由于这些作品确实蕴含着某种艺术意义,我们还把这些艺术家的行为称为艺术创作。其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欣赏也不等于文学活动中的读者接受。我们认为,审美欣赏是审美主体在非功利状态下对事物形式进行的非功利情感的知觉过程。但在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中,往往要经历阅读——鉴赏——评价(不只是审美评价)的过程。其中,只有在鉴赏的某个瞬间读者是完全排除功利性考虑的。另外,文学活动中“世界——作家”的加工过程,“读者——作家”的反馈过程,“读者——世界”的体认过程等环节也很少与审美结缘。由此可见,文学活动不等于审美活动。
三、我的几点看法
如所周知,文学现象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为阐释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在多元化的阐释背景下,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角度解说文学,不过是多音合唱中的一种声音。至于是否可以担当“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视角审视文学,就应挖掘出它本来已拥有的深厚的理论内涵,进而明晰地、系统地、合乎逻辑地将其阐发出来。由于篇幅所限,现将几点看法粗列如下,详细论述笔者另有专文。
现代人类文明意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体说来,文明意识可以分为实用意识、审美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大类。实用意识遵循的是现实实用性原则。它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性和功利性,即满足人类的物质性存在的需要。实用意识又可分成两小类,用来专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相关技术发明以及指导思维活动和语言交际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工具意识;专门对组织、团体、国家、社会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制约和管理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规范意识。审美意识是在实用意识中分化产生的一种超功利性意识类型。首先,只有当人类形成了完全的抽象能力,具有了把事物的形成与属性相区分的能力,人才有条件和可能以非功利的态度和非功利的情感专注于欣赏事物的形式,于是审美欣赏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其次,如黑格尔所言:“人有一种冲动,要在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中实现自己。”(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9页。)而当实践水平发展到人们的精力可以不必全部投放于事物内容和属性,而有能力集中于对承载事物内容和属性的形式的创造上时,我们说审美创造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在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感觉、欲望、兴趣、情感以及审美观念、理想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了由这些因素统一而成的完整的人类审美意识。与实用意识相比,审美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三大方面:非功利性、超越性、自由性。
文学可以成为各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由于各类意识内部结构不同,承担职能不一样,它们分属领域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实用意识内部,观念、认识等理性化因素与欲望、情感等感性化因素相比处于主导地位。按其特点与职能,工具意识分属于了自然科学、语言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规范意识分属于了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伦理等领域。欲望、情感等感性因素在意识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主要分属于了文学、音乐等艺术领域。某一意识归属于某一领域,以某一形式表现,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在人类所有意识类型中,情感、想象、理想等作为不稳定的因素,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突现成为主导因素。此时,该种意识的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文学艺术。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主要是审美意识的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也可以成为实用意识诸种类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成为实用意识之下的个人潜意识和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泄导渠道和形式。
意识形态指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由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因素构成的、表现在各种意识领域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面貌和样态。按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一定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然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各种具体社会意识形式中社会意识的性质。因此,具体的社会意识无论归属于什么领域和分工形式,其社会性质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支配,从而产生社会意识在社会性质上的差别和划分,各自形成特定的样态、面貌。另一方面,不管何种意识形式、何种意识因素只要产生并存在于某种社会形态之中,就有可能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显露或隐曲地体现出该种社会形态的社会性质。同时,它们会以体现社会同一性质为磁石,聚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意识样态。我们把这个体现一定社会形态性质的统一的、意识样态叫做“意识形态”。
文学不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表示的不是意识的实体自身,而是意识的性质、样态,它不是由各种具体意识自身组成的,而是由各种具体意识的社会性质组成的。它要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存在载体,却不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自身实体的构成要素。具体说来,从社会结构划分看,每一具体的意识即可以从水平层次上归属于社会心理或社会意识形式;也可以从分工形式上归属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艺术。从社会性质上划分,每一意识都只能现实地、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社会中,该社会的特定经济形态决定着该意识同该社会全部其它意识因素一起,构成了具有特定性质的意识形态(注:参见李志宏《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讨论综述》,见吴光正《文学基本理论问题论稿》,吉林美术出版社,1996年1月,第31页。)。
(一)美术教学要联系具体实践职业美术教育在基础的训练上,不能细致进行室内素描以及色彩的训练。其主要强调美术技能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所以应着重加强培养学生的速写式素描和快速造型的能力。对于事物的快速造型,学生应着重训练从不同的角度感知以及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所感知的对象,做到多样化的表现。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转变之前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授课模式,要针对实际应用进行教学,避免将美术教学固定在以往的模式中,要实现教学收的创新和多样化。
(二)强化教师的实践教学理念和能力新时期的职业美术教育不仅要求教师要有丰富的美术基础知识,同时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实用性的实践技能和应用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在动手能力的授课中正确的引导学生将美术技能运用到实践中去,知识只有和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其巨大的力量。教师教学的观念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其应该是引导学生的动力而不应成为阻碍学生创新的影响因素。国际职业教育的主流模式是工作本位学习模式,这就要求教师授课地点从课堂转移到工作现场,在现场工作中进行理论与技能的情景教学。因此,这对教师的实践和动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拥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要知道学生完成美术技能的学习。
(三)坚持贯彻实践性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素质。在掌握已有知识成果的基础上,把具体的实践经验加入到学习中来,可以避免教师以往简单枯燥的语言描述。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对整个操作动手独立完成,对整个美术技能的掌握更加直观,同时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社会实践可以让学生更好的理论知识联系到具体的实践工作中,这对以后学生观察社会情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意义重大。因此,教师在教学期间尽可能的让学生参加到社会实践中去,把美术教育的授课场所转移到工作现场,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应用能力,又解决了一些企业人才不足的情况。职业美术教育不仅承担着教授学生专业技能的责任,更多的是能够让学生把自己学到的东西服务到社会。
现阶段,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社会不再需要只有单方面才能的人才,取而代之的是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实用性人才。创新不单单是发现新的问题,更多的是在发现问题时候如何解决问题。只有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造力,才能确保学生可以在新问题的提出后拥有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职业美术教育就是要让学生拥有独立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的能力,用于打破陈规,从全新的角度和方法来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总结
一、引人入胜的导语美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巧设导语,历来是体现语文教学艺术和匠心的重要手段,设计得好,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对师生的交流以及师生与文本的对话,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例如我在教学《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一文时,特别突出“言行一致”这一核心,设计了这样的导语: “我很欣赏我们班的王萍同学,因为她常在灯下刻苦钻研;我更欣赏江友翰同学,他不但刻苦钻研,而且能锲而不舍;然而与他们比较起来,我更欣赏章淼,他不但刻苦钻研,锲而不舍,而且敢于说别人不敢说的话。而与他比起来,我更欣赏班长江城,因为他不但敢说,而且敢于在压力面前将说出的话付诸行动,哪怕付出失去友谊的代价!我们都在成长中,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成为一个言行一致的至善至美的人。我们在努力,因为我们现在还没能做到。但有一个人,他做到了――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的高标!他永远堪为我们的楷模!他就是闻一多先生。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闻一多,走进《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朗读课文)。
这段激情洋溢的导语与课文的情感和语言风格一致,既有论辩色彩,也有真挚感情,有很强的教育性和感染力,引导着学生们以无比的崇敬、勃发的兴致进入学习,他们所得的感悟之深、体验之切,收获之丰,自然是无可比拟的。
再如我在上朱自清的散文《春》时,设计了这样的导语:“春是绿色的主宰,春是花的海洋,春是生命与希望,春是一支唱不完的歌,春是一首写不尽的诗,春是一幅绘不绝的画。谁能不爱春天呢?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欣赏朱自清笔下的《春》吧!”这番导语一出,学生仿佛一下子就走进了春天。
课文导语的设计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但不论采用什么形式的导语,都要短小精悍,富有启发性和艺术感召力,要有一种引人入胜的艺术美。
二、 幽默风趣的语言美
大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同样的教学方法,因为语言不同,效果就可能相差二十倍。”教师语言所拥有的感染力和情趣性,能为学生创造自在宽松的学习环境,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讲究语文课堂教学语言美对一堂课的教学成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教师正是以语言凭借,把无声的教材转化为有声的语言进行“传道、授业、解惑”的,通过授课时情趣盎然的描述,鞭辟入里的分析,入木三分的概括,恰到好处的点拨,把学生引入到语文的文学天地里去探求真、获得善、享受美,从而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想得心应手运用美的教学语言,就应该努力使自己的教学语言具备准确性、趣味性、精要性、多变性、通俗性和幽默感。
三、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美
语文的教材内容与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教学方法手段的丰富性。
巧用“比赛教学法”,活跃课堂气氛;联系现实,观察生活,引导思考;进行“对比教学”,让学生印象深刻;以谜引趣、以戏引趣、以问引趣、以奖引趣,引趣生花;特别是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现代化教学已成为语文教学的重要手段。如以电、光、形、声结合而成的记录、储存、传输和调节教育信息的教学手段,常用的有幻灯、录音、唱机、电影、电视、语言实验室等,这一种在当今新技术革命背景下以新型信息传递方式构成的新型教学手段,具有能力强、质量好、效率高等优越性,在语文教学中能起到的作用很多:能引起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加强语文感染力,增强语感;帮助理解,促进记忆,丰富想象,推动思维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节省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适应个体差异,便于因材施教;促进学生自学,有利于学生成长。
四、张弛有度的结构美
文似看山不喜平。教学课堂也一样,也要求其结构有高低变化,张弛有度,过渡自然。具体来说,体现在:
1.首尾呼应
一般来说,课堂的开始,应交待教学内容及其应达目标;分析讲授以后,进行小结回顾,看对教学内容是否理解,目标是否达到。这体现了一种首尾呼应的浑园式的课堂结构。当然,结构类型很多,各人可根据自身优势和教材特点灵活组织。
2.要精推细敲课堂过渡语
一堂语文课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可以分割切块的,也就是说,一堂课是由教师对几方面知识内容的教学组成的。之所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因为在这几个方面内容的组合衔接上常常有其独到的妙处――简洁明快,自然得体,紧密连贯――如行云流水,天衣无缝,让人不知不觉。因此,在课堂上起衔接组合作用的过渡语如果用得好,对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必将起到有益的作用。大凡著名的语文教师都很注意精推细敲课堂过渡语。
课堂过渡语的运用有多种形式,但最为重要的是,在设计或使用上一定要注意得体自如,瞻前顾后,应在“导”与“接”上显能耐。
3.一张一弛,张弛结合
一节课,切不可以老师一讲到底,让学生成为被动的听众,要注意把握师生对话的节奏,要给学生留有思考的时间。一般来说,一节课老师的累计授课时间控制在15-25分钟之间,其他时间让学生或独立思考,或动手练习,或自由讨论,或表达思想。这种张弛有度的课堂结构,不但促进了学生左右大脑和谐均衡发展,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而且,左右大脑交替使用,不易产生疲劳感,始终能全神贯注地学习,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4.为下节课设置悬念
对世界万事万物充满好奇并急于一究到底是对所有中小学生共有的心理特征。学生之所以爱看《驿路梨花》,就是因为本文围绕大山深处小茅屋的主人到底是谁而设置了一连串令人牵肠挂肚的悬念:是瑶族老人?――不全是,是哈尼小姑娘?――不全是,是小姑娘姐姐和?――不全是,而是造屋的和所有照料茅屋的人。利用这种心理特征,老师在课堂结构的安排上也刻意追求一种“上了这节课,等上下节课”的教学效果,怎样达到这个效果,设置课堂悬念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五、科学美观的板书美
板书是一门教学艺术,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精通教材的基础上,用准确凝炼的文字、生动形象的图表等对教学内容所作的科学概括,是教学中文章思路、教师教路、学生学路三者熔铸的艺术结晶,是教学主旋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创设科学和优美的板书可以增添课堂教学中的强化效应和思索效应,便于加深记忆、理解和巩固知识。事实上,学生看到老师优美的板书,就会自觉地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使自己的学习成绩和所写的字有一个大的进步。
如我在教学《我的叔叔于勒》一文的板书设计,给人的视 觉效果是严谨、简洁的结构美;学生在欣赏板书时就能透过老师所提供的直觉形象因素去反思、自察、内省和联想,从而达到知识、能力、智力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如我在教学《食物从何处来》的板书设计:有很强的趣味性,可以抓住学生极强的求知心理,使学生欲罢不能。
它充分展现了野兔、狼、老虎、细菌这些动物、微生物归根到底是靠植物来生活的,同时在造型上展现一种回环美,活跃了教学形式,丰富了教学内容,调节了课堂气氛。
1)案例一
教学现场互动中的即时课件制作。在成教《管理经济学》课程教学中,讲到“需求函数”概念时,曾有从事销售工作的学生提出疑问:“量价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可以想象,但在现实中,形如P=a+b×Q的函数到底从何而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但当时授课用的课件并不足以透彻说明这一问题。若简单答以“根据经验数据构造”,学生不知其所以然,若以板书加口述的形式介绍“线性回归”和“最小二乘法”,相对于成教学生的知识功底,可谓费时费力,效果也难以保证。为了简洁而直观地解释这一问题,笔者现场制作了一个EX-CEL表,其数据共两列,分别为价格和对应的需求量,然后使用“图表”功能生成散点图,添加趋势线,并显示预测方程,整个制作和演示过程约5分钟,学生通过演示和讲解,直观地体验了通过对经验数据作一元线性回归得到反映量价关系的需求函数的过程,并顺带掌握了以EXCEL为工具通过线性回归进行预测的方法。
2)案例二
板书对于课件的即时性补充作用。在《管理学原理》课程中“决策”一章的教学中,在向学生讲解了“波士顿矩阵”之后,笔者随堂作了提问,发现学生能够掌握按业务特征将其归类到具体象限的归类方法,但对于业务在各象限间转化的规律则不甚了然,因此其对于针对各类业务的决策方法,也囿于死记硬背,不能灵活变通。为了直观生动地向学生讲解各类业务的转化规律,笔者在黑板上即兴绘制了反映“幼童———明星———金牛———瘦狗”这一过程的“业务/产品生命周期图”,该图为座标图形式,其纵轴为“市场占有率”,横轴为“时间”,图的形状最初采用标准正态分布的倒钟型曲线。当解释作为存量的“市场占有率”和作为流量的“业务增长率”之间的关系时,基于对增长速度的考虑,又当场将倒钟型曲线进一步修正为类似于彩虹的半圆型曲线。通过这番讲解,学生体会了业务或产品特征的转化规律,并对相应对策有了更深的理解。
二、案例分析及相关启示
1)案例一
所揭示的现象可以描述为:学生提出了意料之外的问题。在互动中,学生的疑问源于课堂听讲时联系实际情况的思考,但解答问题所涉知识并非当堂讲授知识的重点,甚至也非当前课程的重点内容,相关知识之于教学重点,表面上看,有“节外生枝”的嫌疑,但这些问题如能获得圆满解答,则对学生掌握和应用授课内容大有裨益,同时也是对学生独立思考态度的肯定。本案例中,意料之外的问题和预先准备的授课内容以及事先制作的课件之间,存在即时性的矛盾,显然,预先准备的内容不足以解答学生的疑问,这一矛盾的化解途径,可以归结为适用课件的现场构思与制作。限于授课现场的时间限制,此类课件通常相对简单,且结合教师的现场操作和讲解来展示某些方法或技能的应用、操作的步骤或流程。
2)案例二
所揭示的现象可以描述为:师生关于授课内容难点的认识差异。即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会设想某些内容可能是学生认知方面的难点,而在课堂上通过提问或观察学生表情,则会发现某些原先未被设想为难点的内容,实际上已成为难点。此类现象出现的频率较高,并且那些具体的“预想之外的难点”在同一专业的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往往会反复出现。在本案例中,即时性矛盾的表现形式与案例一相同,但化解矛盾的具体途径则为板书作图。这种途径方面的差异,并非偶然,本质上,案例一所体现的现象将解决方案引向了课堂所授知识体系的拓展,而案例二所体现的现象,其解决方案必然要求对所授知识体系内具体知识点讲授形式的强化。与“拓展”所需要的步骤分明的操作流程不同,“强化”要求表达形式更为直观生动,直观生动虽是多媒体课件的优势,但在授课现场的巨大时间压力之下,却不可能通过临时制作来实现,因而其解决途径只能是以板书作图来弥补。
3)观察上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