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18:10: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政法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资金保障机制化,重点确保参政议政及法制和平安建设、人才强市等工作需要
(一)支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全力支持政法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保障政法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办案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需要,并向基层倾斜。
(二)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实施“331”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积极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评审、政策兑现及资金使用监督,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及时拨付各类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派和工商联经费保障各项政策,加大对各派的经费投入,保证其日常公用及项目支出增长幅度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经费一倍以上。
(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我市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调解员培训制度,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人才库,为开展专业调解、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人才支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五)支持救助、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解决我市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特殊疑难问题,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安排全市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继续安排全市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有效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费困难,保障并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选拨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内全面完成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及时拨付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及时下达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
二、支出管理预算化,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要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按照零基预算单位收支脱钩的要求,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规范支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2013年将出台《市级行政政法单位预算追加管理办法》,确定预算追加事前审批、民生优先、厉行节约三原则,明确预算追加的内容和审批程序。坚持按进度拨款,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认真履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巩固厉行节约成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探索加强公务用车、公款出国、会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管理的路子。一是加强与市外办在出国(境)经费和护照管理环节的联动,并对其监督管理,确保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人员得到“双控制”;二是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加强执法执勤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执法执勤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各单位、部门的接待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支付,财务单独列项反映,坚决禁止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四是加强会议及费用管理,制定出台会议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市级机关会议类别、参会人数、费用标准以及报销程序;五是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计局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对全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协同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人才、政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今年继续对使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即“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
(四)加强政法资金管理。加大对省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需要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承担政法经费保障责任,不断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制度化,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一)财务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化。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政法处对口服务单位季度报表”的编制,加强数据对比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行政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时反馈和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定期总结交流制度化。根据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结合行政政法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分析交流财政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管理办法、先进的管理经验;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全市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季度分析会和市直政法系统季度工作座谈会。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研究制定依法治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党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学生村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研究制定169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调查研究经常化,推进行政政法财务改革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行政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调研。加强支出跟踪问效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财务核算中心业务流程、操作程序的指导;协助行政单位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配合、督促行政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深入各辖区、各政法部门调查了解经费保障状况,根据省厅制定的政法部门装备配备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政法装备配备、更新实时动态监管档案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三)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规范工作,研究建立健全公务员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规范以政府名义发放的各项奖励项目。
(四)坚持深入部门和基层单位,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经费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重点对压缩弹性支出、控制行政成本等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学习培训常态化,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以十精神引领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创新争先”活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为保证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确定成效。总体要求是: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中心和群众需要,确定财政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保证普法工作有成效。二是营造普法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财政干部、财务工作者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乐于接受、自觉学习的氛围。三是各乡镇财政所(分局)都要结合县局总体要求,制度符合自身工作职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
二、围绕中心,不断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宣传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组织开展好四月份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崇尚法制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一年内至少举办一次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一次财政法制专题讲座和一期财政法制培训班,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在财政重大事务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2、认真组织学习新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知识,全年财政干部集体学习法制活动不低于2次。同时县局实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积极利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企业财务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认真做好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县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各项验收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好补差补缺工作。精心准备普法台账、相册等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任务,做到人员、投入、工作和责任四到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后,自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立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健全“三合一”平台运行管理
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三合一”网络平台网上运行的监管,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全过程实时网上运行和网上全程动态的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对经营户调运执行“谁调病畜谁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定期安全监测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和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落实水政巡查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域。针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面大、严重妨碍河道行洪、群众反响强烈的水事违法案件,联合城市执法、规划、土地、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严厉打击。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大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1、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地要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室、有台帐、有人民调解徽章、有调解队伍。
2、大力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要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在医疗、金融、保险、企业、交通、林业、征地拆迁、物业等领域部门和行业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聘请退休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医师、教师等各行各业老专家、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志愿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4、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党的十要求,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认真做好有关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5、抓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各地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民生工程的当地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好,并认真抓好以奖代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6、协助配合省电视台办好《金牌调解》电视节目。各县(市、区)要继续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推荐优质案源、调解员、观察员,积极协助省厅组织的《金牌调解》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走访交流活动。
7、开展订好、用好《金牌调解》丛书活动。让《金牌调解》丛书真正成为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教科书,同时,协助拓展《金牌调解》丛书在全市的宣传推广。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目前全市还有将近五分之一的已批未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未实施,各地要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党委及政府重视与支持,抓紧实施完成。
2、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尚有相当部分司法所为无人所,司法所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各县(市、区)司法局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赣市编办(2009)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文件,积极请示汇报,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司法所的编制和人员问题,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3人以上;解决司法所副科级别待遇,配齐配强副科级司法所长。
3、深入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推进“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督办落实,推动“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要协助做好命名表彰一批全省“五好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工作。
4、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和重点地区调研,统筹推进整体工作。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大力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各地要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所务管理水平。重点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司法所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统一规范。
三、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1、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评查活动,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等方法,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2、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要将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人员名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处罚和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投诉处理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查处理,严格依法行政。
3、抓好年检注册工作。各地要在年检注册工作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认真审查年检注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
四、大力开展队伍培训工作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深化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执业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进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机制,扩大设立医患、交通、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环县、环乡(镇)边界联合调解组织,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部门的衔接,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维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GPS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四是严格执法,认真做好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对于不服从监管有再犯罪风险或有严重违法现象的矫正对象,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予以收监。五是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加强矫正机构建设,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局,逐步解决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是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守法免疫力”的重要防线。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突出核查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无缝对接。深入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因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三帮一促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坚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探索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利用传统方式和现代大众传媒相结合,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普法从应付考试走向实用,要求每个国家公职人员有一本普法读本,每个农民家庭有一份普法简易读本,县城区内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法治”、“服务助改革、助发展、保民生”等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使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及现场推进会,实现县、乡、村联动推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村(社区)全部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五是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各级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司法公正行”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文化”的法治品牌。
四、突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大力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权益保障、就医、就学等涉法难点、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建全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一乡(镇)一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目标。二是注重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法制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执业良知,提升职业素养,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分级和公示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者基本信息公开、诚信状况披露。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全面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无业可执、违法执业者无处可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使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援助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五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减少鉴定投诉。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公证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对接工作,依托行权网公开全部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监管。
(二)完善政府决策的程序性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性规定。对于重大民生项目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事项,承办单位要组织听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汇总相关材料形成决策依据。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处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完善对街道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的导向性,对考核成绩进行公布,对于存在较多问题的部门责令改正。
(二)加强执法监督。于7月份和12月份组织2次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人员配备和权力行使情况,增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规范及责任落实。针对去年案卷评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指导和督改工作,进一步推进许可、处罚等案卷的规范化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执法示范点建设和规范执法能手的培养工作。
(三)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对于城市管理中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和指导,尤其对于区城管行政执法中的拆违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执法规范。对房屋征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推进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对各行政部门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行政指导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汇总,整理提供相关文书、案例方面的指导,落实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抓好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去年行权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将行权平台向街道、社区进行延伸。在做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依托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法制办要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示范文本。各部门要认真办理申请信息公开案件,杜绝不作为现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要主动联系申请人,对提供的信息尤其是事关征收、建设相关信息认真审核,避免出现乱作为现象。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街道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各部门每年向区政府和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法制办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及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三)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对执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备案监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纠错力度。坚持日常评议考核与执法部门内部考核相结合,通过外部评议、内部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尤其区大调解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实现有效互动,合理化解重大矛盾,形成高效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坚持从实际出发,处理行政纠纷的职能部门要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
(二)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案前和案中的和解调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提交证据材料,组织应诉。区法制办要做好诉讼管理工作。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学习和培训。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好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政府和各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的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法制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证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
(三)做好全区的执法证注册、申领以及变更工作,确保全区的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工作。
一、全力抓好档案资源建设
加强和完善档案资源建设,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档案资源是档案工作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档案资源建设,以丰富的、结构合理的馆(室)藏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一)全面完成全县档案资源整合扫尾工作。在去年全县档案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今年要按照《市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规定》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源整合工作,特别是要将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接收进馆。
(二)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采(收)集工作。我县“三年大变样”工作已经完成,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后,年底前完成接收入馆,形成齐全完整的专题档案。
(三)加大征集工作力度。档案征集工作是丰富馆藏的有效途径,力争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具有地方特色,能反映社会发展变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珍贵档案资源及时地、有重点的、有计划地接收进馆,丰富馆藏内容,改善馆藏结构。
(四)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搞好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二、加强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业务基础工作
全面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强化服务,拓展功能,切实将档案馆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公共档案馆。
(一)加大县档案馆新馆建设跑办力度。在新馆址确定的前提下,协调各相关部门,想方设法,积极跑办,做好新馆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抓好馆库建设。
(二)切实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县档案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要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实体的绝对安全。
(三)强化档案馆服务功能。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档案馆设施建设,及时满足社会各界档案资料查阅、政府信息查阅等多项功能的需要。切实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工作,简化利用手续,创新服务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
(四)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要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年前档案鉴定开放工作,以多种形式提供利用好开放档案;县档案馆要精心组织选题,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加大开发研究、综合利用档案馆藏史料的工作力度,努力出成果、出精品,有效开发档案资源。
三、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
档案信息化是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千方百计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有效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一)做好档案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县档案馆要加大文件级目录录入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储备档案信息资源,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坚实基础。已安装档案管理软件的单位,确保-年度文件级目录录入完毕。
(二)加快原文扫描进度。县档案馆要抓紧进行馆藏档案的原文扫描工作,重点将年代较长、利用较多的档案进行原文扫描,为档案利用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四、进一步做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县机关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已制订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年度档案整理归档检查工作,要确保把反映本单位基本职能和涉及普通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力争使归档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新组建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按照省档案局制定的《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开展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
五、努力做好企业档案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一)做好国有企业及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上水平服务,特别要做好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的合理处置和安全保管工作。
(二)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高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以有效措施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档案管理,促进全县民营企业档案管理上新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做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档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重点项目档案完整和安全。
六、做好农业农村、民生档案工作
要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农业农村、民生等档案工作,重点帮助收集并整理好土地承包、林权改革、税费改革等农村改革档案,建立农村“种、养、加”等经营大户、农村信贷、合作医疗等专门档案,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生态农业等农业科技项目档案,切实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科技水平;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新民居建设等方面的建档案工作。下大力做好“村档乡代管”工作,在去年四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完成其余12个乡镇(包括县工业园)的“村档乡代管”工作。
七、加强档案法治与培训工作
(一)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工作,提高依法治档水平。进一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为切实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以“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年”活动和“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农业执法地位,积极构建农业执法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现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城乡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制定2009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
一、坚持一个中心
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为中心,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着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
(1)2-5月,组织开展“绿剑”1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2)6-8月,组织开展“绿剑”2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卫生杀虫剂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9-11月,组织实施“绿剑”3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畜禽养殖户合法权益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4)12月,组织实施“绿剑”4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领域,检查其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中有无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消费安全,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
2、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月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资保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宣传、抽检和执法,确保春备耕农业生产安全。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对“瘦肉精”、“三聚氰胺”、“毒鼠强”和“两高”农药的专项整治。同时,会同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饲料专项整治,根据省里部署,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农案(事)件。随着农业综合执法的不断深入,一些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生产企业,为追逐企业利润和躲避执法检查,违法方法更加巧妙,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和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各类涉农案(事)件,特别要深挖大案要案。对在农业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事件,要依法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惩不贷。不仅做到有案必查,而且做到从快从严,不办人情案和延期办案,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建立和实施执法案件量化指标管理制度,完成市农业局实行年度考核的办案数量和质量。
二、抓好二个重点工作
1、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的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抽检力度,根据《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规定》,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当事人所生产、销售、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抽取样品并送检处理,在完成省、市抽检任务下,全区抽检农业投入品二批,20个品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2、以开展“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要求,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对农资经营企业开展小农资整治与规范行动,按照农资规范化经营标准,扶持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今年要完成全区小农资店整改72家,连锁或加盟农资经营企业达80%,促使我区农资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证。
三、开展三项活动
1、开展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以新闻媒体、“农民信箱”、农业信息栏、送法下乡、培训会议等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定期编写农业执法工作信息,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营造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2、开展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活动。4月份,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农资信用管理体系和办案实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办事能力,提升执法效力和办案准确率,树立执法权威和形象。
3、开展业务调查研究活动。结合本职工作,7月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面上情况,客观分析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更好地开展农业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
1、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不履行诚信承诺,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不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不开具进货、销货票据;凡农业生产企业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违规和超标使用农业投入品。一经查出,一律列入“黑名单”,将在有关新闻媒体、省农业信息网、省农业执法网、中国农业湾等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整治。
2、完善农业执法巡查制度。根据《省农业行政执法巡查规定》,要求县级每年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执法巡查1次以上,做到边宣传、边检查、边记录。促进农资企业诚信守法,逐步培育诚信农资示范企业。